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劳动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20001806 |
颗粒名称: | 二、失业登记 |
分类号: | F241.4 |
页数: | 2 |
页码: | 10-11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民国35年5月,福建省政府转发社会部关于《失业人员亟应登记安置要点》的训令,但并未认真付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5月,福州、厦门两市成立劳动介绍所。从1950年至1957年,根据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市登记的失业求职人员,分年度统计为:1950年4951人,1951年23976人,1952年42100人,1953年41718人,1954年34906人,1955年30534人,1956年48484人,1957年28887人。1958年,因生产建设“大跃进”,城市工业部门普遍增人,1957年遗留的失业人员基本上都得到安置。直至1963年以后,城镇闲散人员逐年增多,福州、厦门又恢复失业登记。“文化大革命”期间,登记工作停止,1979年后,失业登记纳入县、区劳动服务公司的日常工作。 |
关键词: | 福建省 失业 登记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这部志书沿着福建劳动事业发展的轨迹,着重反映福建省近代工业诞生以来劳动工作从起步到发展,从落后到辉煌的全部过程。同时展现旧中国在反动阶级统治下,低下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以及劳动者所受的残酷压迫和剥削;重点记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福建省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管理体制逐步发展、完善并形成体系的过程;表现通过改革,国民经济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正在出现。本书如实记载福建省劳动工作在各个时期的经验和教训。“以史为镜,可知兴替”,这部记述福建省劳动工作历史全貌的专业分志,对于研究福建劳动工作历史,探索规律,借古鉴今,继往开来将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