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放警报权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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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785
颗粒名称: 四、发放警报权限
分类号: E967.4
页数: 2
页码: 534-5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65年5月13日,福州军区召开防空袭会议,对城市空情通报和警报发放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空情收集由福州军区空军司令部负责。凡有空袭征候,即向福州军区司令部报告,并提出发放警报的建议。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防空 警报权限

内容

1965年5月13日,福州军区召开防空袭会议,对城市空情通报和警报发放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空情收集由福州军区空军司令部负责。凡有空袭征候,即向福州军区司令部报告,并提出发放警报的建议。福州市的第一次警报由福州军区司令部根据军区首长的决定发放,第二次以后的警报则由福州军区空军司令部通报空情,由省人民防空指挥部决定发放。厦门、漳州、泉州、南平、三明、龙岩、邵武、福安等地的警报发放权限,第一次由驻军最高指挥机关决定,第二次以后由各地人民防空指挥部决定。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及工矿企业是否疏散或停工,由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决定。1985年福州军区与南京军区合并后,人民防空事宜由福建省军区司令部与省人防办共同负责。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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