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业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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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77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专业队伍
分类号: E256
页数: 2
页码: 529-5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结合民兵整组工作,对全省人防专业队伍进行全面整顿,进一步明确了人防专业队伍的性质、任务、组建原则、领导管理体制和训练方法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防空 专业队伍

内容

民国26年(1937),福建省政府根据国民政府有关防空训令,责成各地政府在民间团体和机关、学校、工厂防空组织的基础上,于第二年成立防护团。防护团既是承办具体防空事宜的办事机构,又作为防空专业队伍的骨干力量。各地防护团组建情况已如前述。防护团以消极防空为主,负有对民众防空实行统一指导的责任,设有灯火管制、避难管制、医疗救护、消防、防毒、消毒、治安等专业支队。各支队分期分批训练,定期举行防空联合演习。民国31年,福州市防护团下辖5个区团共1233人。其中警报班89人,警备班138人,交通管制110人,消防队166人防毒班84人,救护队220人,工务班107人,避难指导处98人,灯火管制班121人,配给队100人,均由民间专业团体充任。另将福州救火联合会所属37个分会和会员199人,改编成37个消防分队,配救火车6部、水泵6部、腕力抽水机51部和铁锹、斧、锯、水桶等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人防专业队伍人数较少,后经几次整顿和扩大,至1954年已初具规模。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市以及后于1960年成立的三明市,都建立了人防专业队伍。1965年,全省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结合当年民兵整组工作,整编了人防专业队伍。整编后,各市有对空射击、治安纠察、医疗救护、抢险抢修、通信、消防等人防专业队。全省共计2万多人。年底,各人防专业队组织演习,成绩均达良好。“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防专业队伍随之解体。1969年重新组建。7个专区和6城市机关、厂矿、学校、医院和公安、邮电部门都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充实和加强了专业队伍。至1971年,全省各级人防专业队伍总人数己达7万多人。1984年,全国人民防空委员会规定,按城市人口的10~15%整组市级人防专业队伍。人防专业队伍由防化、救护、通信、抢修、运输、消防、治安等7种专业队组成,并按城市的行政区划分级组建,列入普通民兵统计。据此,福州、厦门、三明市按市、区、单位(街道和大型厂矿、企业、院校)三级组建;漳州、泉州、南平市按市、单位两级组建。
  1986年,根据《人民防空条例》,结合民兵整组工作,对全省人防专业队伍进行全面整顿,进一步明确了人防专业队伍的性质、任务、组建原则、领导管理体制和训练方法。
  人防专业队伍的组建,按平战结合、专业对口和便于领导、便于指挥的原则,由市人防办和军事部门提出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通常由城建、电力等部门负责组建抢险抢修队;卫生、医药等部门负责组建医疗救护队;卫生、化工、环保等部门负责组建防化专业队;邮电部门负责组建通信专业队;交通部门负责组建运输专业队。各专业队的人数,福州市按市区人口的2‰,其它城市按市区人口3‰的比例控制;消防、治安两种专业队,因公安系统已有完善的组织,平时不另行组建,仅制定好战时扩建方案。人防专业队伍所需装备、器材,主要利用上述各有关单位平时进行生产、工作所用的装备、器材,另由人防、军事部门负责提供一些专用设备、器材。人防专业队伍归市人民防空委员会领导和指挥,业务指导由人防、军事部门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的训练,由市人民防空委员会组织军事部门和组建单位拟制训练计划,各组建单位组织实施。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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