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领导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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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7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领导机构
分类号: E256
页数: 2
页码: 523-5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人民防空领导机构的统计概况和成立时间的具体介绍,主要介绍了防空司令部民防司令部、人民防空委员会等。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防空 领导机构

内容

一、防空司令部民防司令部
  抗日战争初期,福建省的防空组织隶属于省保安司令部。民国29年(1940),福建省政府在战时省会永安县成立省防空司令部,隶属于国民政府首都防空司令部第三战区防空支部。其正副司令由省保安司令部正、副司令担任。
  民国38年(1949)3月,成立福建省民防司令部,省政府主席朱绍良担任司令。人民防空工作划归省民防司令部领导。
  二、人民防空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政府和军事部门双重领导的人民防空的领导体制,办事机构由地方和军队干部共同组成。福建省在1950年前未建立人民防空机构,人民防空工作由省公安厅和福建军区共同负责。1951年1月成立福建省人民防空委员会,由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鼎丞担任主任。当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市成立市人民防空委员会;福州市还成立了人民防空指挥部,厦门市成立了防空治安指挥部。1952年,为适应防空战备需要,沿海各县和各军分区均成立防空指挥部。人民防空委员会的职能是:领导军民开展反空袭斗争,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空袭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文化大革命”中,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和防空指挥部陷于瘫痪,防空战备工作由福建省军区负责。1969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成立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的指示,福建省成立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由福建省军区司令员汪治国任组长。龙岩、南平、闽侯、晋江、三明、福安、龙溪地区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市成立地区和市的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组长均由部队干部担任。至1971年,全省县一级也都建立了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75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健全人民防空领导体制的通知,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组长改由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担任,副组长由省军区司令员汪治国担任。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将全国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为人民防空委员会。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由同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担任,副主任由同级政府和军事部门的有关单位领导人担任。1983年12月,福建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称省人民防空委员会,省政府秘书长(后为副省长)王一士担任主任,省军区司令员卢福祥任副主任。各地、市的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也同时改为人民防空委员会。1988年10月,省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改由副省长苏昌培担任,副主任由省军区参谋长(后为副司令)陈明端、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段宜担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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