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76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
分类号: E256
页数: 4
页码: 523-5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防空机构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介绍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机构 人民防空

内容

第一节 领导机构
  一、防空司令部民防司令部
  抗日战争初期,福建省的防空组织隶属于省保安司令部。民国29年(1940),福建省政府在战时省会永安县成立省防空司令部,隶属于国民政府首都防空司令部第三战区防空支部。其正副司令由省保安司令部正、副司令担任。
  民国38年(1949)3月,成立福建省民防司令部,省政府主席朱绍良担任司令。人民防空工作划归省民防司令部领导。
  二、人民防空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政府和军事部门双重领导的人民防空的领导体制,办事机构由地方和军队干部共同组成。福建省在1950年前未建立人民防空机构,人民防空工作由省公安厅和福建军区共同负责。1951年1月成立福建省人民防空委员会,由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鼎丞担任主任。当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市成立市人民防空委员会;福州市还成立了人民防空指挥部,厦门市成立了防空治安指挥部。1952年,为适应防空战备需要,沿海各县和各军分区均成立防空指挥部。人民防空委员会的职能是:领导军民开展反空袭斗争,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空袭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文化大革命”中,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和防空指挥部陷于瘫痪,防空战备工作由福建省军区负责。1969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成立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的指示,福建省成立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由福建省军区司令员汪治国任组长。龙岩、南平、闽侯、晋江、三明、福安、龙溪地区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市成立地区和市的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组长均由部队干部担任。至1971年,全省县一级也都建立了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75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健全人民防空领导体制的通知,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组长改由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担任,副组长由省军区司令员汪治国担任。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将全国各级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为人民防空委员会。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由同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担任,副主任由同级政府和军事部门的有关单位领导人担任。1983年12月,福建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称省人民防空委员会,省政府秘书长(后为副省长)王一士担任主任,省军区司令员卢福祥任副主任。各地、市的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也同时改为人民防空委员会。1988年10月,省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改由副省长苏昌培担任,副主任由省军区参谋长(后为副司令)陈明端、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段宜担任。
  第二节 办事机构
  一、保安处防空科防护团
  民国29年(1940)成立的福建省防空司令部未设专门办事机构,防空事务仍由省保安司令部保安处防空科主办。其下设立各级防护团,承办具体防空事宜。同年12月,首先在永安组建省会防护团。其主要工作是充实防空设备,组训防空队伍,以及对市民进行防空教育等。民国30年,福建省保安司令部根据国民政府内政部指示,要求各市、县成立防护团。后因财政支绌,未能普遍组设,仅在福州(当时为闽侯县城区)、永安县、漳州(当时为龙溪县城区)、龙岩县成立了防护团。福州防护团于民国30年成立。下按警区建立第1、第2、第3、第4、第5区团。永安县防护团由县长兼任团长,警察局长兼任副团长,团部设在警察局。各乡镇设立分团,由乡镇长兼任分团长。各级防护团建制和编制人数不明。抗日战争胜利后,防
  护团归当地警察局兼办。民国35年11月,国民政府内政部电令省保安司令部重新组建县、市防护团,由第三战区防空支部酌情轻重予以分期成立。防护团的官员,从省军官大队队员中考选,经短期训练后报请派用。至民国37年,因各县、市财政困难,无法担负防护团经费,防护团被并入当地警察局,其业务由警察局兼办,并由省保安司令部警保处第四科督导实施。
  二、防空情报所防空监视队
  民国31年(1942),省防空司令部在福州、龙岩设立2个防空情报所,下辖若干个防空监视队、哨。至民国36年,全省共有7个防空监视队,46个防空监视哨。其分布为:
  第一防空监视队驻建阳。下辖浦城、松溪、建宁、邵武、崇安监视哨。
  第二防空监视队驻建瓯。下辖政和、屏南、宁德、古田、南平、将乐监视哨。
  第三防空监视队驻福安。下辖福鼎、霞浦、寿宁监视哨。
  第四防空监视队驻水口。下辖福清、莆田、永泰、尤溪、沙县、德化、枫亭、崇武、晋江、莲河、漳平监视哨。
  第五防空监视队驻永安。下辖永安城关、贡川、下槐林、小陶、安砂、大田桃源监视哨。
  第六防空监视队驻长汀。下辖宁化、朋口、龙岩、永定、上杭、十方监视哨。
  第七防空监视队驻龙溪。下辖同安、南太武、漳浦、云霄、诏安、平和监视哨。
  另在连江城关、长门和长乐设3个独立哨。
  据《龙溪防空监视队编制表》记载:监视队设上尉队长1人,中尉情报员1人,少尉通信员1人,准尉司书1人,准尉分哨长3人,上士代分哨长1人,上士班长1人,中士班长6人,上等兵14人,一等队兵12人,二等炊事兵5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福建省防空司令部所属防空情报所改编为省防空情报所;7个防空监视队改编为3个防空收集站,分设于南平、朋口、晋江;40个防空监视哨缩编为25个防空监视哨(分布地点不详)。
  三、防空处
  1951年,福建省人民防空委员会成立办事机构——省防空处。防空处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党政军共同组成的防空指挥组织,又是常设的防空办事机构。1952年11月,福建军区司令部发出《普遍建立民兵防空监视网的指示》,在全省建立1194个哨所。1953年9月调整为271个,1958年又调整为100多个。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决定,将人民防空工作作为公安部门的一项任务,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归公安系统建制,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业务部门。福建省根据这一决定,在省公安厅设立防空处,对外称省人民防空指挥部。1959年后防空处曾一度改称防空治安处,至1964年又复称防空处,但对外名称不曾改变。
  四、人民防空办公室
  1969年9月,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成立。省人防办为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委托福建省军区代管,办公地点设在福建省军区,配备军队干部10名。龙岩、南平、闽侯、晋江、三明、福安、龙溪地区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市也同时成立人防办。197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为了健全人民防空领导体制,确定将人防办机构正式列编,为同级革命委员会部、委、办一级机构。福建省于1975年3月将省、地市(区)人防办正式列编。全省人防办共编干部350名(内地方干部250名,军队干部100名),实际在编干部244名。福州铁路分局另编5名干部。各级人防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下设组织指挥(后改指挥通信)、工程、后勤(后改财务物资)、秘书等4个处(科、组)。省人防办仍暂设于福建省军区,配备工作人员38名。5月,中共福建省委宣布来越为省人防办负责人。省人防办的主要职责:平时,对人民群众进行防空常识教育;制定和组织实施人防战备建设规划;制定城市防空方案和人口疏散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人防工程规划;抓好人防工事的平战结合和维护管理;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开展人防科研工作;管理人防经费和物资。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疏散和隐蔽;对城市实施交通、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空袭后果。1979年10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重新调整全省各级人防办事机构,增设省人防工程设计科研所,全省人防干部编制350名。1980年,中共福建省委任命郭金海为人防办主任。1981年省人防办迁至福州华林路龙峰村庙前27号办公。1983年福建省机构改革,省人防办改为省政府机关二级机构,归政府办公厅口领导,编干部20名(实际在编干部37名)。福州、厦门、三明人防办为局级机构,漳州、泉州、南平市人防办为市政府办公室下属科级单位。1985年5月,建立省市人防通信站,共编干部65名。其中省人防通信站15名,福州、厦门市各13名,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市各6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