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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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753
颗粒名称: 二、管理
分类号: E24
页数: 2
页码: 501-502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志的民兵的当代民兵的武器装备的管理,主要有个人分散保管,民兵连队集体保管和县(区)乡集中保管三种形式,开始是由配发武器的基层单位制定一些简明措施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福建 武器 装备 管理

内容

(一)保管形式
  主要有个人分散保管,民兵连队集体保管和县(区)乡集中保管三种形式。20世纪50年代初,民兵武器由个人分散保管,即由配有武器的单位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民兵担任持枪手,采取定人、定枪、定责任的办法保管。持枪民兵深感掌握枪杆子的光荣,都把武器当作“传家宝”细心爱护,民兵武器保管得比较好。
  1958年后,民兵武器配发数量增多,逐步改为民兵连集体保管。配备武器的单位因陋就简,建立武器室(有的由民兵队部兼充),由民兵干部或武器保管员(有的称军械员,挑选责任心强、有一定军事素质的民兵担任)负责管理,夜晚由民兵轮流住宿看管。“文化大革命”的头三年,为防止枪支被夺,根据省军区的规定,基层单位的民兵武器收回到县武器库集中保管。1969年后逐步下发给民兵连。普遍在连队建立专用武器室,制作枪柜架,配备保管员。城市配备高炮的单位,也逐步盖起炮库,使火炮达到入库保管的要求。各军分区对武器保管员都进行业务集训,对管好武器起了积极作用。这种基层集体保管的形式一直延续到1981年武器调整。武器调整后,在农村,除沿海哨所、守护目标和经过批准保留武器弹药的单位外,其余都改由公社人武部集中保管;城市改由市、区人武部或指定的条件好的厂矿人武部集中保管。各地给公社(镇)武器库配备了专职保管员,列入编制。1978年,全省共配武器保管员1517人,平均每个社(镇)1~2名。同时,各地开展了创造先进武器库(室)和争当优秀保管员的活动。仅1如3年,全省评出红旗库(室)380个,优秀保管员322人。通过评比竞赛活动,促进了武器管理制度在基层的落实。到1985年,除经过批准留有武器的单位外,将乡(镇)保管的武器集中到县武器库,按技术要求进行除锈、检修、珐琅、沾油、装箱,实施封存保管。
  (二)管理制度
  开始是由配发武器的基层单位制定一些简明措施。1972年9月,省军区印发了《民兵武器配发管理问题的通知》。1978年,根据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民兵武器装备管理规定》,省军区先后制定了武器登记统计、擦拭保养、使用交接、检查评比、值班看管等具体制度和措施,使武器装备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由于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民兵武器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涌现了一批武器保管先进单位。浦城县和福州市台江区创造了民兵武器管理连续30年安全无事故的纪录。但也有少数单位由于管理制度不落实,发生武器被盗事件。
  (三)仓库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大部份县是在人武部住房中腾出一两间存放武器。1963年4月,开始逐步建立县、市武器库。由于当时受经济条件限制,仓库比较简陋,面积很小。1975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建设民兵武器仓库》的通知,有计划地进行省、地、县三级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建设。到1981年,全省共投资1083万元,建成库房面积达26341平方米。1982年贯彻全国民兵装备工作会议后,在建库经费上采取由省里、民兵事业费中、地县各出一部分的办法,进一步加快了县以上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的速度。到1984年,建成省民兵装备仓库18551平方米,9个地(市)和73个县(市、区)仓库30764平方米。1987年全省又对县以上仓库进行改造,改瓦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结构。1988年省政府、省军区联合下发《民兵装备仓库规范化达标标准》,全省开展达标活动。至1989年底,有4个军分区、77个县(市、区)仓库达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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