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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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752
颗粒名称: 一、配备
分类号: E24
页数: 2
页码: 500-501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志的民兵的当代民兵的武器装备的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民兵武器主要靠军队拨给,一部分是民兵在作战中缴获的或收缴地主武装的,有从民间征收来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福建 武器 装备 配备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民兵武器主要靠军队拨给,一部分是民兵在作战中缴获的或收缴地主武装的,有从民间征收来的。1952年,全省有长短枪108611件。这些武器品种繁杂、质量很差,其中大部份是旧式步马枪,只有极少数冲锋枪和卡宾枪。而且分布极不平衡,各地区之间数量悬殊很大。当时,福安分区只有2076件,而闽侯分区却有42255件。在一个地区内,有的县数量很多,有的只有几支。1953年,各地农村对民兵武器进行了普查登记,在摸清武器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在县人民武装部的统一规划下,选点配发给沿海一些乡村和有守护任务的民兵连队。1955年,全省有民兵武器13万多件,分布在7034个单位。
  1958年后,民兵武器得到较大补充,部队换装下来的旧式武器陆续移交给民兵。这些武器品种很杂,有美、英、苏、法、捷、日等国生产的步骑枪、冲锋枪、卡宾枪、轻重机枪、高射机枪和60毫米、82毫米迫击炮。这批武器的配发适应了当时民兵组织大发展和民兵执勤、作战以及训练的需要。民兵武器配发,由原来选点配备,逐步改变为有计划、有重点、按建制配备,主要配备沿海和内陆重点地区的基干民兵。同时,每县还装备一个机炮连,每个人民公社装备一个武装基干连。
  1962年以后,部队陆续装备国产56式半自动步枪,原来使用的国产53式步骑枪又逐步移交给民兵。总参谋部和总后勤部每年还调拨少量56式武器装备民兵。民兵武器开始向国产化的方向发展。为了使武器配备与武装基干民兵的发展规划相适应,1975年,省军区规定每件(套)武器配2至3套人员,每支枪配第1、第2、第3持枪手,机枪和火炮各配2至3套人员。全省56个武装基干团、131个营、1675个连配备了98237件武器。在更新和配备轻武器的同时,民兵中各种火炮和技术装备也得到加强。1971年开始在福州、厦门等城市陆续配发高炮262门。并在武装基干团中陆续配发通信、防化、工程等技术装备和器材,有力地推动了民兵专业分队的建设。
  1981年,省军区根据全国第二次民兵装备工作会议制定的“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搞好配套”方针,对全省民兵武器装备器材进行了全面的技术检查和鉴定。全省共普查2560个单位、完好率达到96.2%,做到武器数量、质量、品种、配套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清楚,并建立了武器装备技术档案。1982年4月,省军区在莆田召开民兵武器调整试点经验交流会。6月,全省武器全部调整完毕。到1986年,旧式武器己全部淘汰,换上了国产的新式武器。武器质量有较大提高,数量也得到适当控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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