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党委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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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740
颗粒名称: 一、地方党委的领导
分类号: E28
页数: 2
页码: 489-4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志的民兵的当代民兵的领导体制的地方党委的领导,中共地方委员会对民兵工作的领导就是把民兵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及时听取人民武装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民兵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民兵工作任务的完成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福建 军事 领导 党委

内容

中共地方委员会对民兵工作的领导就是把民兵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及时听取人民武装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民兵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民兵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吸收省军区、军分区、人民武装部的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以便了解全局,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民兵工作。1962年夏至1964年夏,福建省委7次专门讨论民兵工作的重大问题,13次批转省军区的工作报告,及时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1962至1964年连续批拨经费和粮食,解决修建民兵岗哨、补给执勤物资、敷设联防电话线和训练粮食补助问题。各县社党委对民兵工作普遍实行“四统一”的领导方法,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总结。
  地方党委领导民兵工作从组织上还规定了各级地方党委书记分别兼任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的第一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委书记、各地委书记分别兼任福建军区和各军分区政治委员。1951年7月,全省66个县建立健全了人民武装部,其政治委员均由县委书记兼任。1958年起,中共省、地、县(市)委第一书记分别兼任了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的第一政委。十年动乱中断了这一制度,至1979年始恢复。1982年7月,中共福建省军区委员会召开地、市委书记兼军分区(警备区)第一政委会议,讨论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问题。1984年,又在第六届民兵代表会上重申兼职第一政委的职责。会后,许多兼职第一政委认真履行职责,成为党管武装的带头人。三明市委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委邓超,自1979年以来,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县、区人武部兼任第一政委会议;每年民兵整组训练都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抓专职武装干部调配;军分区召开较大的会议他都到会讲话,还经常走访转业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1983年受到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表彰。泰宁县委从1979年后,三任兼职人武部第一政委都认真履行职责,带领“一班人”围绕四化建设,做好民兵工作,使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得到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县委、县人武部两次受到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表彰,原县委书记刘书木被省军区树为党管武装先进个人。中共永春县委书记林仕胥从1980年兼任人武部第一政委以来,关心民兵建设,两次被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评为民兵工作先进个人。1986年后,地方各级党委第一书记由兼任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第一政委改为兼任这三级军事机构中共委员会的第一书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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