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属工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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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724
颗粒名称: 三、家属工厂
分类号: E144
页数: 1
页码: 4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志的军队生产的军工生产的家属工厂,为了把随军家属和待业子女组织起来,从事生产劳动,减轻军官的家庭经济负担,同时为国家创造财富,各单位于70年代开始,先后兴办家属工厂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福建 军需 生产 工厂

内容

为了把随军家属和待业子女组织起来,从事生产劳动,减轻军官的家庭经济负担,同时为国家创造财富,各单位于70年代开始,先后兴办家属工厂。福州军区于1976年拨出200万元,作为办厂补助资金。1977年8月,福建省和有关、市、县政府把产、供、销纳入地方计划,使家属工取得县以上集体所有制的职工名额,还采取其他一些措施,大力扶植家属工厂的生产。到1984年已有103个家属工厂,行业种类包括铸造、建材、通信、电器、造纸、缝纫成衣、纺织、塑料、制药、制茶、工艺美术、橡胶制品、饲料加工、食品酿造等等。1978年至1983年总产值达7920.95万元,利润1537.9万元,上交税金964.92万元。产品不仅在军内外销售,有的还出口,如守备第3师泉州塑料厂,为福建省生产供出口用的酱油、海蛎油、荞头、生姜等10多种土特产品的大包装桶,1984年创汇200万美元。
  据1981年对家属工厂的调查,安排为县以上大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随军家属、子女4208人,占应就业人数的67.3%,到1984年,安排纳入大集体企业职工名额的达万人以上。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属、子女的人年均工资,1980年以前为360~640元,1981年至1985年为600~1200元,缓和了大部分随军家属经济收支的紧张状况,促进家庭团结,邻里和睦,解除了部分军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更好地献身国防事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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