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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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664
颗粒名称: 综述
分类号: E23
页数: 9
页码: 427-435
摘要: 本篇记述了军队后勤是军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筹划和运用人力、物力、财力,从物质、技术、医疗、运输等方面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需要等各项专业勤务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福建 省志 后勤 综述

内容

军队后勤是军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筹划和运用人力、物力、财力,从物质、技术、医疗、运输等方面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需要等各项专业勤务。中国古代军队的后勤保障,无论内容、方式或组织都比较简单,主要是粮草、装备和俸饷的供给。
  古代南方多舟师。福建早在汉初闽越国时,其部族军就善于用舟,习于水斗,说明己有一定的造船技术。三国时,东吴把长江下游的造船中心移至闽中,在建安郡设置了专管造船的典船校尉。侯官(今福州)建有规模宏大的造船厂,所造大海船,大者长二十余丈,高出水面二三丈。温麻(今霞浦)建有船屯,供舟船屯泊。闽中便成为东吴水师的后方保障基地,它为东吴水师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舟船和水手。
  唐代前期,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府兵制,寓兵于农。高宗总章二年(669),陈政率数千府兵镇守闽南,采取耕战结合的政策,积极进行屯田,开垦了云霄镇火田村等大片土地,解决军队的供应。开元十九年(725),福州设立泉山折冲府,府兵集训、戍守、出征除战马和重兵器由国家供给外,其它装备和资粮均由兵士自备。福州都督府曾开辟海坛山(今平潭岛)为牧马场,为府兵提供战马。
  宋代,福建的造船工业,在国内基本上处于领先地位。福建造的海船坚实高大,操纵方便,为水军广泛征用。南宋初,张浚贬职到福州时,曾建海舟千艘供朝廷北征之用。建炎三年(1129)金兵南侵,宋高宗赵构由明州逃往温州,就全赖有千艘闽船。绍兴三十二年(1162)宋军水师两路北伐,即用福建船运兵,福建路奉旨选派海船赴用。当时福州、泉州、漳州、兴化所造的舟船大小不等,大者5000料,可载五六百人,中等2000料至1000来料,亦载二三百人。宋军还在全国建立了制造军器的都作院41所,其中福建路一所,有正、副指挥使各1人,下分为箭作、弓弩作、甲作、铜作、皮作、漆作、绦作、木作、旗作、磨锃作、铁作等11个专业。制造的军器除上供朝廷外,主要为本州府驻军使用。宋初诸州设有牧监,福州牧监设于海坛山。
  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冬,元军入闽,10余万军队水陆并进,所需粮草,常靠袭掠补充。据《罗源县志》记载,一支元军,经罗源北去,在湖格诸乡驻扎10天,“财务掠尽”。元军有时依靠随军备用马的马奶和必要时食用马肉,作为保障给养的一种办法。元朝统治福建后,建立屯田军专事垦种,以资军饷。至元十八年(1281),屯田己有很大发展,置汀漳屯田万户府,命管军总督郑楚等发镇兵士卒年老不堪备战者114人,又募南安等县居民1825户立屯耕作。元贞三年(1297),汀州屯屯户1525户,田2烈顷;漳州屯屯户1513户,田250顷。基本解决了戍边部队的粮食自给,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元代福建造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福船体积大(四层甲板),隔舱多(近百个),结构牢固(舷底为3~5层夹板)。摩洛哥伊本.拨图曾记述福船“载水手1000人,其中600是篙师,400是兵勇”。(①金秋鹏《中国古代的造船和航海》第110。)欧人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说:“海船之往来波斯湾、中国海间者,华船为最大,多为广州和泉州所造,泉州造船最发达”。(②《泉州海外交通史料汇编》第17页。)由于泉州制造的海船质量好,元廷每每敕谕泉州建造军用战船。至元二十九年(1292),发水军两万征爪哇,由泉州启航,基本上以闽入闽船为主。当时,福建备有大量船只,随时供元统治者调遣使用。
  明代初期,养兵百万,其粮饷的解决办法,主要靠军屯和商屯。大力推行军屯制度,且耕且战,自筹粮饷。洪武年间,“闽中诸卫……拨军十之七守城,十之三往田所屯种,每军(人)给田24或26亩,随远近肥瘠为差,岁徵粮24石,内民粮12石,收贮屯仓,听本军支用,余粮12石,给本卫官军俸粮”(③《闽书》卷之三十九《版籍》。)。到了正统末年(1449),因沿海倭寇侵扰,各地调回屯军备寇,军田多荒芜,屯田制也因此有所松弛。成化初年曾遣官清理整屯,采取减免征粮等措施。嘉靖年间,出现了军田佃于民种。明中叶之后,由于政治日趋腐败,国库日绌,屯田渐为边将和权贵侵吞,军士无以为生,四处逃散,遂以募兵制取代卫所军户制。明代福建军工生产亦很发达,所造军器曾上供朝廷。洪武二十六年(1393),福建上供的军器,每副盔甲备腰刀1件、弓1张、弦2条、箭30枝、撒袋1副、铳箭5枝。每两副加斩马1、长牌1。弘治三年(1490)令各有司,每岁造解福建弓1.6万张,箭199962枝、弦79963条。此外,规定各军卫有司,每年上供的军器数额。(④各军卫定额:福州左'右卫、镇东卫,每卫100副;福州中卫,福宁卫、泉州卫、永宁卫、兴化卫、平海卫、漳州卫、建宁左、右卫、延平卫、邵武卫、汀州卫,每卫80副;镇海卫60副;将乐所、武平所、大金所、定海所、莆禧所、龙岩卫中左所、高浦所、福泉所、铜山所、玄钟所、六鳌所、永安所、万安所、金门所、崇武所、梅花所、上杭所,每所20副。)明军还多次在福建、浙江赶制海舟、快橹船充实水军。嘉靖年间,福清县造的大船,宽约三丈五六尺,长十余丈;龙溪县玄钟卫所造的中小哨船,宽二丈,长七八丈,弓矢刀盾战具都备。其中大福船,为铁木合制的船身,巨大坚头,可谷百人,吃水深达一丈三尺,龙骨及骨架坚实不怕冲撞,威力强大。抗倭名将俞大猷、戚继光曾率领水军,驾驶大福船在深海中作战,占有绝对优势,能“犁”沉倭船。
  清顺治三年(1646),民族英雄郑成功以厦门、金门为抗清基地时,为扩军筹集军饷,除征收田赋外,还采取“通洋裕国”政策,分别在京师、苏杭、山东等地开设五个大商行,把内地货物、土特产先期集中到厦门,再贩往日本和东南亚各国,积蓄黄金90万两,珠宝几百镒,米粮几十万斛。康熙元年(1662)收复台湾岛之后,郑成功大兴军屯,预支文武官员6个月俸银,作为垦荒的基金,用十分之一的士兵守卫,余者开荒屯种,发展粮食生产,解决岛上军需民食。清驻闽八旗兵的后勤保障,由将军署左、右司衙门分别掌管。清军官兵的俸饷、粮草,每月由左司衙门先期造册,送布政司、粮驿道办理,所有俸饷折成银两,在司库领出后分发部队。粮食由各旗营持米票赴仓支领。清军官兵俸饷差别很大,八旗将军的年俸高出100名以上士兵的年收入(参看表6-1)。雍正七年(1729)特发帑银2万两,交将军、都统府掌管,在省城开设当店1座,钱布杂粮店3座,将每年所得生息银两,作为福州驻防兵丁家中红白事的补助。
  驻闽清军,为了在粮食青黄不接或米价昂贵时保障部队的用粮,于雍正三年(1725)在旧闽县建仓积谷,至雍正十年(1732)共贮谷14076石。每年出陈人新,以一分借兵,二分存仓始终保持有足够的备用粮。清军官兵的乘马,按职配给。(①八旗将军额定20匹,副都统15匹,协领12匹,参领10匹,防御、骁骑校、笔帖式各4匹,领催兵3匹,役匠2匹。)康熙五十七年(1718),四旗马兵共有1606名,铁匠19名,按额定应配马5018匹,实有2746匹。由于南方喂养马匹甚难,每年约有五六百匹马倒毙退役,而闽省素不产马,须赴张家口外及湖广等处购买补充。雍正九年(1731)议定改为一兵一马。四旗马兵缺马千匹,每匹马须银24~25两,如要在一次内购买补充完毕,经费又无从筹措,且手续繁琐,故马匹亦致渐少,实际上达不到一兵一匹的要求。福州旗营对马匹的管理,定有兵丁养马赏罚条款。(②将马匹按少壮老瘦分为三等,凡喂养头、二等少壮马匹的兵丁,三个月内倒毙者,责30鞭,罚差四班;六个月内倒毙者,责20鞭,罚差三班>九个月内倒毙者,责10鞭,罚差二班,一年内倒毙者免责,罚差二班;一年外倒毙者免议。凡精心喂养者,予以奖赏。)
  福州八旗四营和水师旗营,在康熙至乾隆年间,先后在福州屏山、大鲤鱼山等处修建军械库、火药库共5座。八旗营备贮枪药8143斛,炮药9000斛,铅子10179斛;水师旗营备贮枪药2592斛,炮药l73l斛,铅子1620斛。均可供三年使用。每年训练所消耗,当年生产补充,出陈贮新。
  对于装备器械的维修,虽有制度规定,但无维修费用,各旗营只好在其他款项内支付。道光以后,由于对外战争连战皆败,割地赔款,朝廷财政日益拮据,除保障驻军额支俸饷、粮草外,各种临时军费,均赖各省设法筹措。
  同治五年(1866),闽浙总督左宗棠在马尾设局造船。经费来源,左宗棠建议从海关收入中提取,预定年需银60万两,5年开支300余万两。左宗棠奉调陕甘总督后,由沈葆桢总理船政,兼节制福建水师。同治七年一月,船政厂制造的第一艘木质兵轮“万年青”号下水。该船排水量1370吨,马力580匹,时速10海里,载重450吨。光绪二年(1876)开始仿造铁胁船,次年第一艘铁胁船“威远”号下水,标志着中国造船摆脱木质结构,进入铁木合构时期。光绪七年(1881)船政厂的制造又进入新阶段,仿造巡海快船(早期巡洋舰),同年11月,第一艘铁胁巡洋舰“开济”号开工建造,光绪九年(1883)建成下水。该舰排水量2200吨,时速15节,配炮13尊。光绪十五年(1889),双机钢甲舰“龙威”号(亦称“平远”号)完工,该舰装有“三面旋放”的克虏伯大炮4尊,连珠炮8尊和鱼雷发射管2具,是装备最强的一艘钢甲舰。马尾船政厂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发展到自行设计、制造、修理各型战舰、商船的配套体系。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共建造大小舰船40艘,为全国最大的造船厂。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战事频起,闽省财政大部分支出为军费。民国3年(1914)福建镇守使李厚基的军费预算为百余万元。(①镇守使署并军乐队143307元,补充第5团第3营11409元,陆军监狱5127元,陆军小学12091元,巡防各营27573元,内河水师5626元,闽厦要塞15787元,测量局20850元,军械各局厂33819元,差遣各轮船70051元。又各局厂炮台轮船临时费约10万元,各军队临时费约19万元。)据统计,民国5年福建陆军军费一年需188.86万元,平均月耗15.73万元,到了民国11年军费猛增三倍多,月耗51.5万元。(表6—3:福建督军署官员薪水表)民国6年,李厚基受北洋政府段祺瑞的指使,准备进攻广东护法军政府,在福州加紧筹饷制械,扩军备战。李厚基委派亲信为制造局总办,在福州西门外先后扩建炮厂、步枪厂、机关枪厂、枪弹厂、炮弹厂和炸药厂等6个军工厂。由此导致财政不敷支应。于是在制造局下设造币厂,仿铸广东毫洋,由福建督军署同淞沪护军使署订立合同,推销上海一带,还由厦门运销南洋各埠,获利甚多。李厚基还迫令农民栽种罂粟,抽收田亩捐,每亩6元至24元不等。仅铸币和抽收田亩捐两项,搜刮四五千万元之巨。李还举借外债,以充军资。民国7年6月发行公债109917元,11月发行全省金库有利证券789200元;向北京中华汇业银行借200万元,以全省矿产作抵押;向台湾银行福州分行借日元682625元等等。此外,强令预收丁粮正税两年。
  同年,闽粤战事起,援闽粤军攻人福建。11月粤军与闽军在福建划界停战,粤军在闽南、闽西驻扎期间,实行屯田,以资军粮。将漳属各地开辟沙田数千亩,委海澄县长为监理专员,其第二军军长许崇智,在漳境内地垦辟荒田成效显著,所种粮食除耕兵留用外,还输出谷米千担以上。以后又选拨耕兵千余人,开赴永安、长汀、连城、上杭、武平、永定等地垦辟荒田。
  民国12年(1923)至15年,周荫人治闽时,其督军署军需课成为全省收支总机关,年总收入为1400万元,其中90%以上作军费开支。在延平(今南平)、泉州、漳州各设军需局,各县所收捐税,悉向附近军需局缴纳。再由军需课按月指拨给各部队军饷。周荫人的第12师全年军饷和服装费共需150万银元,其聚敛钱财的主要手段是诱迫农民种鸦片而征收烟苗捐和征收赌捐。该师的旅长级军官蓄私财一二十万银元,团长级军官蓄私财五六万银元,营长级军官也有三四万银元。驻汀属8县的李凤翔部搜刮最为苛刻,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如义务捐、草鞋费、招待费、临时借款等等。每年额定各县政府支付军费最低限度为80万银元。
  民国16年(1927)北伐军入闽,其军费的筹措、粮饷的供给,均由闽省负担。闽省财政每月支付军费100万元左右,经费在田亩税下支付。民国23年以后,驻闽中央部队和省保安部队的军饷都以现金支付,粮价虽不断上涨,饷款却无增加。军队领到饷金后,就以原价向民间征购粮食,或责成县政府代为办理。征购的数量常常超过实际需要的数量,再按市价将多余粮食抛售以牟取厚利,因而造成地方秩序混乱。驻闽绥靖公署虽有后勤组织,但手中不掌握粮食,对部队所作所为,只得采取不闻不问态度。因此,常发生军队购粮骚扰之事。福建省主席陈仪也采取迁就纵容的态度。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法币贬值,粮价暴涨,民国29年实行“田赋征实”政策,保军粮和民食供应。省设粮食管理局和公沽局,县设田粮处。军粮调拨由驻闽绥靖公署负责。每月按各驻地部队的人数,造表册送交省政府开办的“贸易公司粮食部”,核定后就地拨实物供应。粮食收购价高于军粮定价,省保安部队粮差价由省政府负担;中央驻闽部队的差价,因第三战区军需署不认账,暂由省库筹垫。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挑起内战,把百万军队赶到“剿共”前线。民国37年,国民党中央政府电令福建征粮,征实配额160万石,另征借120万石。民国38年,国民党政权濒临崩溃前夕,朱绍良被调任福州绥靖公署主任兼福建省主席,他到职后,即令全省加紧搜刮粮食。声称:“此次国军开人闽境,驻防多日,军粮民食之供应,至关重要。田赋催征工作应加紧征收,将应完未完田赋及亏欠赋谷,火速完纳缴清,如有不依法清缴者,决以军法严办。”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流动性大,后勤部门不健全,部队多数仍沿用国民党军队后勤编制的名称如经理处、副官处或军需处。1928年4月,红军第4军,军部设经理处、军医处、军械处和留守处,担负后勤工作。团部设经理科、卫生队、辎重队。连队设司务长、卫生员。取之于敌为当时红军的补给物资主要来源,特别是武器、弹药、药品、布匹等,靠打仗缴获;经费主要靠夺取敌人资财和没收地主豪绅的财产;粮食靠部队自筹自给。红军战士穿戴的衣服极不整齐统一。1929年3月红4军进军闽西,在汀州(今长汀县)四都歼灭郭凤鸣混成旅,缴获枪械1000多支;向长汀城商人筹集部分资金,缝制灰色夏服。该军转战一年多,第一次统一发给全体官兵每人两套军装、一顶缀五角星的新军帽。1932年毛泽东率领红军攻占漳州后,在长汀县福音医院休养时,得知该院自1927年秋以来,一直为红军伤病员医伤治病,便提议改院名为“中央红色医院”,任命傅连暲为院长、郭实秋为政治委员、陈炳辉为医务主任。还附设“红色医务学校”,为红军培养一批医务人员,解决当时部队缺医的困难。1933年初,医院迁往江西瑞金。红军实行供给制,官兵待遇平等。官兵伙食供给标准规定:前方每人每天吃粮1斤2两,后方人员12两(16两制副食以实物计,每人每天5钱盐、4钱油、1至2斤菜,即使这样低标准,由于频繁战争环境亦难保证供应。1934年主力红军开始长征,留下来坚持敌后游击战争的福建各地游击队,遭到国民党政府和军队的严厉封锁,游击队的供给主要靠人民群众的支援及作战缴获,生活十分艰苦。如闽北独立师1935年在崇安县白北坑山上,有一次靠当地群众支援的5升米,煮了一锅稀粥,供200人吃。最困难时,游击队员以山粉、竹笋、野菜、野果充饥。到了抗日战争爆发,国共第二次合作时期,供给一般由当地政府负责,但有的地方政府不履行协议,如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第1支队的军饷,由于龙岩专员公署不履行协议,常借故拖欠或不发,该支队只得找商会借垫5000元,再分别向当地豪富借款,维持粮饷供应。解放战争时期,福建各地的人民游击队武装力量不断扩大,但游击队的经费物资来源,仍主要依靠人民群众支援和取之于敌,生活供给仍很艰难。个别地区,如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司令部,编设供应部,下属军实、粮食、运输、财务等四个科。供应部办起被服厂、修械所,担负制作部队被服装具和修制枪械任务。在参谋部设立军医室,担负部队医疗防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驻闽部队进入正规化、现代化建军的新阶段。而后勤工作也经历了历史性的变化:一是按照全军统一部署,从过去分散就地补给,取之于敌转到依靠国家供应,统一财政法规,执行全军统一的财务、给养、被装、军官薪金、战士津贴费等供应标准;二是由过去单一的步兵后勤工作向多兵种合成军队后勤过渡,扩大了保障范围,专业性、技术性更强,例如增加军事交通、军械雷达、油料器材、航材帆缆、营房仓库、机场码头等等专业技术保障。几十年来,驻闽军事机关和部队,积极实施海岛后勤建设和战役后方建设,既着眼于海防斗争需要,又考虑到未来作战发展,不断完善后勤组织机构和集中统一的供应保障体制,使军事指挥与后勤供应相适应,平时与战时、管理与供应相结合。从前沿岛屿、浅近纵深到战役后方,建成各种大中型军用仓库为骨干的供应基地网,使物资供应、军事运输、医疗救护、装备修理的后勤综合保障能力大为加强。如陆军装备完好率平均达到90%以上;卫生勤务,建立了以总医院、驻军医院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医院建设成绩显著,卫生队伍拥有一批专业骨干和专家,装备了一批较为先进的仪器设备,医疗水平有很大提高,有效地保障了部队官兵的身体健康;军队生产取得显著效益,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减轻国家负担和市场供应压力,也增加了部队收入,改善了基层物质文化生活,安排一部分军官家属和子女就业,为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创造了条件;专业技术队伍,通过抓好军医学校和后勤干部、汽车技工、军械技工、水兵训练大队等“一校四队”的教学建设,后勤人员不仅具有一定的军政素质,而且文化水平、专业技术水平都有所提高。据1983年调查统计,在职卫生干部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经过院校培训的占93.5%,营房干部具有大中专业务水平的占30%;后勤业务管理走上制度化、正规化,各项专业建立了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有章可循。80年代又开始运用电子计算机、微电脑、遥测遥控等先进技术管理业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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