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护森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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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643
颗粒名称: 三、爱护森林
分类号: D267
页数: 1
页码: 4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54年5月,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就指示部队要加强爱护森林的教育,爱护森林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爱护 森林

内容

1954年5月,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就指示部队要加强爱护森林的教育,福建驻军多数单位都能认真贯彻执行,但也有个别单位要求不严。第28军步兵250团8连擅自上山伐树,违反当地封山育林规定。为此,福州军区政治部于1965年1月发出通报,要求各部队把保护森林的情况作为群众纪律的主要内容来检查,并规定今后部队如上山砍柴事先应征得当地政府同意,以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原则。1974年,驻闽部队对执行国家林业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普查,仍发现有的单位和个人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不按计划指标,多砍多伐;有的通过私人关系,非法购买木材做家具;有的假公济私,乘机为自己购木材;个别单位甚至倒卖木材,从中牟利等,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为此,不少单位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上级有关保护森林的指示,以及本地区有关规定,进行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解放军光荣传统的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执行林业政策的自觉性。铁道兵第54团于国庆节前后派出11个群众纪律检查组,以检查部队执行林业政策为重点,深入社队、伐木场、林场等单位征求意见,有的将私自购买的木材退还给公社,有的将木材按原价归公。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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