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群众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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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63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群众纪律
分类号: D267
页数: 4
页码: 410-4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驻闽解放军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除了积极支援地方建设,为群众做好事外,群众纪律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群众 纪律

内容

驻闽解放军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除了积极支援地方建设,为群众做好事外,还经常对部队进行群众纪律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部队各级领导,经常走访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倾听群众意见,检查部队执行群众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犯群众纪律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一、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49年10月14日,第10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发布命令,要求广大指战员自觉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约法八章》(①1949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向全国军民发布《中囯人民解放军布告》,阐述向全国进军中的政策,其主要内容有八个方面,被称为约法八章。)、《入城守则十二条》。明确规定进入城市后,严禁破坏企业、机关和公共财产;坚决执行党对华侨外侨的政策;严禁抢购市场物资,以便更好地团结各界人民。1950年春节期间,各部队普遍进行了拥政爱民教育,纠正违犯群众纪律的现象,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了道歉和赔偿。1952年11、12月,第28、第31军为整顿部队的群众纪律,增强爱民观念,分别进行了群众纪律大检查。对向群众借物情况作了清理,两个单位共赔偿2.5万元,纠正了违纪现象,密切了军民关系。此后,每逢八一建军节和春节都普遍开展拥政爱民教育,检查部队执行纪律情况,基本上形成一项制度。在1958年炮击金门战斗和1962年紧急战备中,福建前线各部队都十分珍惜民力,保护群众的利益,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1963年7月,福州军区政治部将炮兵611团与驻地生产队在抗旱中因争水发生冲突,野战第10医院与厦门市邮电局因争地发生殴打两起事件通报全区部队,要求各单位从中接受教训,广泛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号召全体指战员坚决与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1974年7月,军区及时通报批评两个连队与驻地群众打架的事件,并作了严肃处理。在八一建军节前后,各部队依照军区政治部指示,再次进行了建军宗旨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组织进行了群众纪律大检查,防止了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1980年7月,福州军区党委、福建省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军民团结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队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1979)94号文件关于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的指示,深入开展“双拥”教育,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隔阂,进一步改善军政、军民关系。地方和军队分别对《拥军优属公约》、《拥政爱民公约》执行情况进行普查,对发现的新问题作了妥善的解决。
  二、认真执行土地征用政策
  50年代初期,驻闽部队针对福建人多地少的实际,认真遵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和中央军委军事训练部关于军事训练用地的规定,十分重视土地使用问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他们在选择战术演习场、射击场、操练场和建设军营时,尽量利用海滩、荒山、山谷和其他空地。第28军步兵第245团的训练场,全部是利用荒山建成的;铁道兵在修鹰厦和外福铁路路基时,尽量少用耕地.仅铁道兵第5师就节约良田54亩;炮兵第3师在修建营房时,大部分利用山坡、丘陵地,而征用的田地仅占营房用地的7.6%。1956年9月,福州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联合发出《关于检查国防建设中浪费用地和今后国防建设中节约用地》的指示,全区各部队都组织专门力量对国防建设中用地的情况作了检查,至年底全区部队退还给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土地达9680亩。1957年2月,军区所属单位又分别对训练场地、国防工事进行了普查,再次退还给地方政府和群众土地1369亩。1970年12月下旬,福州军区政治部在处理征用土地问题时,纠正了部分单位考虑部队需要多,关心群众利益少,滥用、浪费土地的现象。驻闽部队24个单位当年申请征用土地231.8亩,经派人实地勘察,只批准征用123.8亩。1981年驻闽空军还解决了漳州机场场界的纠纷。漳州机场是50年代利用旧机场扩建的。由于历史原因,使用土地的档案资料不全,军民之间一直有些纠纷。为查清场界,解决矛盾,在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下,驻闽空军派出工作组走南访北,找知情人了解当时土地使用情况,查阅军内外档案资料1000多份,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工作,终于弄清了场界,按政策处理了土地纠纷。
  三、爱护森林
  1954年5月,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就指示部队要加强爱护森林的教育,福建驻军多数单位都能认真贯彻执行,但也有个别单位要求不严。第28军步兵250团8连擅自上山伐树,违反当地封山育林规定。为此,福州军区政治部于1965年1月发出通报,要求各部队把保护森林的情况作为群众纪律的主要内容来检查,并规定今后部队如上山砍柴事先应征得当地政府同意,以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原则。1974年,驻闽部队对执行国家林业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普查,仍发现有的单位和个人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不按计划指标,多砍多伐;有的通过私人关系,非法购买木材做家具;有的假公济私,乘机为自己购木材;个别单位甚至倒卖木材,从中牟利等,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为此,不少单位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上级有关保护森林的指示,以及本地区有关规定,进行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解放军光荣传统的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执行林业政策的自觉性。铁道兵第54团于国庆节前后派出11个群众纪律检查组,以检查部队执行林业政策为重点,深入社队、伐木场、林场等单位征求意见,有的将私自购买的木材退还给公社,有的将木材按原价归公。
  四、清退民房
  1949年,大批解放军部队进军福建后,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营房,只好暂时借住民房,军民之间(特别是在侨区)时有矛盾发生。1956年10月,福州军区政治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对部队进行侨务政策的教育,对部队与侨属之间的关系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借用侨眷房屋及家具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军队借用华侨房屋一定要付租金,并订立合同;租房不得擅自改建,损坏的要修复或赔偿;借用家具应办好手续,要保持室内清洁和环境卫生,尊重房主的风俗习惯等。1957年4月,福州军区后勤部和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经过协商,制定了军队借用民房付租办法。从当月起,军队借用的民房全部付给了租金,过去租金偏低的做了相应调整,应该修理的部队负责修,有的还付给一定的补偿费。总计支出人民币10万元。一年多时间部队还主动挤让出民房27713间,退还给当地政府和群众,使租用的民房比上年减少42%。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因组建新的部队和部分部队调防,一时无法解决营房,驻军占(借)地方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房屋数量增加。“文化大革命”后期,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恢复,学校复课,新的矛盾又突出起来。1972年8月和12月,福州军区两次召开会议,着重研究解决清退部队占用地方机关和群众住房等问题。要求各单位抓紧落实已确定退还和与地方对换的房屋。到1975年6月,共退还地方房屋340388平方米,为占(借)用地方房屋总面积的65%。至80年代初,基本退清了占用的房屋。
  为落实华侨政策,做好被占华侨房产的清退工作,1979年8月,福州军区副政委龙飞虎亲自带领工作组,协同地方政府在厦门进行为期十天的专题调查,提出了清退华侨房产的具体意见。厦门高崎机场附近有三栋房屋,在解放厦门时是接管国民党军队的,并已列为军产。后查证确系华侨房产,决定退还。尽管当时部队搬迁确有困难,但还是很快地将其退还原主。
  五、保护学校和文物古迹
  厦门集美是爱国华侨陈嘉庚捐资兴建的绚丽壮观的学村。在解放战争中,退踞漳厦金的国民党军以此为据点,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进攻厦门。解放军第85师遵照中央军委副主席周恩来关于“为了保护学村建筑群,宁可多流血,也要避免使用火炮”的指示精神,仅用步兵轻武器与国民党军展开近战。1949年9月23日,集美解放,学村建筑群完好无损。第85师占领集美后,立即张贴布告,晓谕军民共同保护集美学村。集美学校董事长陈村牧激动地说:“幸亏解放军来得早,不然,这座历史悠久的学校就被完全毁灭了!”
  50年代初期,福建军区政治部依据上级指示,颁发了“关于保护文物古迹几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建筑工程或开山挖土中,如发现古墓、古文化遗址及古建筑等,必须按照保护文物法令执行,不得任意挖掘或拆毁;在地下发现古铜器、陶器、化石等文化标本时,应移交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保管。
  民族英雄林则徐的陵墓座落在福州市金狮山下,福州军区专门指定了一个连队负责日常保护管理。有三名领导干部参加地方“林则徐墓文物保护小组”。1981年3月,军区司令部派出20多名指战员,在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陵墓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缮。部队在墓地修筑了环形石头护墙、花台,栽下铁树和松柏。林则徐的后代来祭祖时,看到陵墓保护得这样好,感动地说:“多亏解放军的保护,林公英灵该笑慰九泉了。我们全家感谢解放军!”
  莆田县广化寺建于南北朝,距今1400多年,在国内外负有盛名。以广化寺为祖寺的49个寺遍布东南亚各国。“文化大革命”期间,莆田军分区经地方政府同意借用该寺作为教导队、独立营住房,使用期间严加保护无损。1979年12月,军分区收到地方政府和侨务部门来信后,立即退还,深得政府、华侨和宗教界人士赞扬。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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