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征集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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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56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征集工作程序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332-3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每次征兵,在中共各级地方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党、政府、军队有关领导人组成省、地区、县(市)征兵领导小组,征集工作程序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征集工作 程序

内容

义务兵的征集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有时一年两次,分夏、冬或春、冬两季进行。每次征兵,在中共各级地方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党、政府、军队有关领导人组成省、地区、县(市)征兵领导小组;并抽调党政军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各级征兵办公室,具体承办征兵事务。
  一、宣传发动
  每次征兵,均根据国内外形势和本地征兵任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发动,在人民群众中掀起自觉应征人伍,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热潮。1954年试征和1955年贯彻兵役法,人民群众对义务兵役制还不够了解,而当时国内外阶级斗争仍比较尖锐,坏人乘机造谣破坏,征兵任务相当艰巨。为此,两年中,福建省各级领导共组织114万名各个方面的积极分子,参加征兵的宣传教育和各项具体工作,在全省的适龄青年中掀起了爱国服兵役的热潮。1954年国务院下达福建省试征数为3.5万名,自愿报名的达38.5万名,最后交给接兵部队3.6万余名。1955年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占适龄青年总数80%以上(后未征集)。1961年福建省第一次在城市大规模征兵,恰遇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征兵任务的城市驻军派出工作队,紧密配合思想发动,很快掀起报名热潮,98%的城市适龄青年报名人伍,远远超过应征数,取得首次城市征兵的成功。1962年夏季征兵是在东南沿海紧急战备中进行,在宣传发动中,特别重视发挥党团员和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仅尤溪县就有50多名干部在报名大会上替儿子或弟弟报名应征,出现许多党团员和干部子弟带头参军的生动事例。在6月一个月就征集5000名新兵,圆满完成征兵任务。1978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人当兵的家庭,收入可能减少;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得到发展,想当兵找出路的少了;部队改革干部制度,不再从士兵中直接提拔干部,也影响一部分青年人伍的积极性,有的地方因而一度出现“征兵难”的现象。为此,各地加强国防教育和思想工作,以提高青年公民服兵役尽义务的认识;同时努力做好包括军属优待金的落实在内的拥军优属工作,造成当兵光荣的社会风气。因此,大多数适龄青年能够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树立致富不忘报国的思想,踊跃报名应征,1982年厦门经济特区在独资、合资企业工作的3099名适龄青年,就有3057名报名参军,即其一例。
  二、政治审查与体格检查
  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应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县、市兵役机关根据兵役法关于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服兵役的规定,对参加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步审查,选定当年的征集对象,亦即应征公民。应征公民按照县、市征兵办公室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县、市卫生部门统一抽调人员,组成体检组(站),采取定点或巡回办法,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检查。经常规检查合格而拟批准其入伍的应征公民,还要接收肝功能化验和体格复查。之后,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应征公民的政审工作,在中共地方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民武装部门、公安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办理。各地区(市)、县(市、区)均成立征兵政审领导小组,乡、镇(公社)设政审组。其工作程序包括初审和复审。初审,城市由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的人事保卫部门及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负责;农村由村(大队)中共支部负责。复审,由乡镇(公社、街道)政审组负责。最后,由县、市(区)对拟批准服役的应征公民,逐个进行复审,严格把关。严防把依法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和流氓、偷盗分子等思想品质不好的人征人部队。
  三、新兵交接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均合格后,由县、市征兵办公室进行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定兵的原则,首先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家庭劳动力较充裕的青年服现役。被确定服现役的新兵,在集结待运期间,由基层人民武装部对其进行为人民服务、部队纪律、安全乘车等教育。时间如较充裕,还进行军容风纪、礼节教育和队列训练。
  新兵交接方式,1964年前,补本省部队的新兵,以地方送兵为主,部队派少数干部和医务人员协助;补外省部队的新兵,以部队派人到本省有关县、市接兵为主,地方派干部协助。新兵交接工作在县、市集结地进行。1965年,为减轻外省部队接兵负担,福建省军区在征得地方党委同意后,在浦城县进行由地方干部送兵的试点。此后多年,除1984年福建省在沙县进行新兵自行去部队报到的试点外,交接兵方式分为地方干部送兵与部队接兵两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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