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抗击荷兰殖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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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430
颗粒名称: 四、抗击荷兰殖民者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3
页码: 151-1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6世纪至17世纪期间,西方一些国家进入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开始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荷兰是欧洲最早成为资本主义的国家之一。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荷兰舰队东驶到达爪哇,二十九年进入中国海域。次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后来,荷兰殖民者占领雅加达,建巴达维亚城。作为侵略东方的大本营。
关键词: 抗击 荷兰殖民者 明代

内容

16世纪至17世纪期间,西方一些国家进入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开始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荷兰是欧洲最早成为资本主义的国家之一。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荷兰舰队东驶到达爪哇,二十九年进入中国海域。次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后来,荷兰殖民者占领雅加达,建巴达维亚城。作为侵略东方的大本营。
  荷兰人脸白须发红,史称“红夷”。万历三十二年七月,荷兰将领韦麻郎率舰进犯闽海,占领澎湖列岛,伐木修筑城堡,准备长久盘踞,并派译使要求通商。福建官府拒绝韦麻郎的要求,严禁沿海商民私自出海与其交易。总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领兵渡海征剿。沈有容率20艘兵船驶抵澎湖,亲到荷兰舰上谕令韦麻郎撤离澎湖。韦麻郎部下“露刃相诘,有容无所慑,盛气与辩”(⑤《明史》卷三二五《荷兰传》。)。荷兰殖民者理屈词穷,加上粮食将尽,只好率舰离去。过后,荷舰转窜北港,侵据台湾南部,久留不走。
  天启二年(1622)五月,荷兰东印度公司司令官高文律率领舰船六艘,载兵2000,再度侵占澎湖岛,筑城据守。随后,荷舰进犯中左所(厦门),逼圭屿,由于海澄知县刘斯来守备严密,未能得遥,遂又派人要求通商。福建巡抚见荷兰殖民者来意不善,再次严词拒绝。此后,荷兰军舰出没于浯屿、白坑、东锭、莆头、古雷、洪屿、沙洲、甲洲之间,侵扰沿海各地。荷兰殖民者所到之处,“大肆焚劫”,“商、渔并遭荼毒,村落相顾惊逃”,致使“洋贩不通,海运梗塞”。(①曹履泰《靖海纪略》卷三《答朱抚台》。)仅在厦门附近就烧毁船只六七十艘,掠走渔船600余艘,俘虏1500百余人。荷兰殖民者强迫这些被掠渔船和被掳民工在澎湖为其运土石筑城堡。后来,大部民工因劳累过度而死去,剩下579人被送往巴达维亚当奴隶出卖,航海途中遭受虐待,大部死亡,到巴达维亚仅存活33人。荷兰殖民者的野蛮暴行,激起福建军民的极大愤恨,奋起抗击。
  十月,福建总兵徐一鸣率领明军进驻中左所。厦门人民积极配合官兵进行抗荷斗争。岛人陈则赓散家财招募敢死壮士,声称政府允许通商,携带放毒的酒菜,“人夷船遍觞之”(②道光《厦门志》卷一六《旧事志•纪兵》),急下小艇返回。接着,明军舟师对荷舰进行火攻,“俘斩数十人”(③《明史》卷三二五《荷兰传》。)。事后,徐一鸣在厦门鸿山寺镌勒“攻剿红夷”石刻,铭彰这一胜利。
  天启三年,新任福建巡抚南居益为制止荷兰侵扰,派人前往巴达维亚交涉无效,明廷遂提出“调兵足饷方略”(④《明史》卷三二五《荷兰传》。),准备征讨荷兰殖民者。是年秋,荷兰舰船再次侵犯厦门鼓浪屿,浯铜把总王梦熊带领官兵迎击,一举将其击溃,夺得荷船三艘。后来,荷兰殖民者不甘失败,军舰直逼内地。王梦熊以数十条小艇伪装渔船,“藏火具,潜迫其旁,乘风纵火”,继以大舰实施冲击,“焚甲板十余艘,生擒大酋牛文来、律钦等,夷脱于火者尽溺于水”(⑤道光《厦门志》卷一六《旧事志•纪兵》。按,福建人称荷兰巨舰为甲板船。)。十月下旬至十一月间,荷舰又两次侵犯浯屿。福建总兵谢隆仪用间计,乘其不备,于夜间实施海上突击,烧毁入侵的荷舰,俘虏其头领及其部属余人,焚溺而死者不少。
  巡抚南居益见荷兰殖民者久据澎湖,屡犯福建沿海,遂调派将领,在漳、泉一带沿海募兵买船,准备出海捣毁其巢穴。天启四年正月初二日,南居益命王梦熊诸将领兵渡海进攻澎湖。官兵在镇海港登陆后,采取步步为营,边进攻边筑垒,将荷军迫退到风柜城堡。当时,南居益还命都司顾思忠率军往澎湖会攻,荷兰侵略军仍据城顽抗。
  南居益见荷军不肯离去,决定出海亲征,命总兵俞咨皋督率漳、泉诸军直驶澎湖。南居益根据当时敌情和地理形势,以海道孙国祯等率领一部兵船至娘妈宫前,侦察、监视荷军动静,扼守要害;以洪永元等率领大部兵船分布于镇海洋面,直逼荷兰舰队;并命王梦熊进至中墩扎营,断绝荷军营地水源,尔后相机进取。其时,荷兰东印度公司新任司令宋克到达澎湖后,见中国官军近万,兵船200,进行水陆围困,不敢再行抵抗,两次派人请求暂缓用兵,待其补给粮食运到后,即率舰离开澎湖。得到明军允许后,荷兰舰队“遂扬帆去。独渠帅高文律等十二人据高楼自守。诸将悉力破擒之,献俘于朝。澎湖之警以息”(①光绪《澎湖厅志》卷十一《纪兵》。)。此后,荷兰殖民者“不敢再窥内地者数年”(②《明史》卷三二五《荷兰传》。)。此役,官军奋力作战数月,把称雄海上的荷兰舰队赶出澎湖,是福建军民反侵略战争的一次重大胜利。
  崇祯三年(1630),荷兰殖民者又犯中左所。明朝游击郑芝龙招募龙溪人郭任功率领十余人,乘夜浮海到荷舰尾部,潜入舰中,放火焚烧了三艘,其余荷舰慌忙逃遁。六年,荷兰舰队侵犯孀山(今闽东北四孀列岛)。福建巡抚邹维琏亲自领兵至福宁(今霞浦)迎击,并命在广东海面的郑芝龙北上增援。荷兰舰队乘官军北上,南驶突入中左所,焚烧明军船只,残害厦门军民。邹维琏一面命漳、泉等地募兵抗荷;一面授予诸将兵略,水陆并进,南驰会攻荷军。郑芝龙从福宁海面率舟师赶到,率众奋战,杀伤不少荷兵。加上诸将协力作战,以小舟出奇制敌,荷舰大败,转犯石湾、海澄等地。邹维琏随即大集舟师于铜山(今东山)海面阻击,与荷寇苦战八昼夜,“生擒酋长数十人,焚其舟舰、器械略尽。”(③道光《厦门志》卷一六《旧事志•纪事》。)这是福建军民抗荷战争的又一次胜利。九月二十日,荷兰巨舰九艘联合海盗刘香老海船50余艘,进犯金门料罗湾。邹维琏以郑芝龙为先锋,率舟师进击荷兰舰队。郑芝龙统领战船105艘直驶料罗湾,列阵冲向荷兰舰队,将士奋勇跳上荷舰,与敌短兵相接,纵火焚烧,夺得荷舰一艘,斩敌首级20颗,生俘百余人。荷兰舰队败退逃窜。
  明军料罗大捷后,荷兰殖民者仍不甘失败,继续侵扰福建沿海。崇祯十二年,荷兰舰队窜犯福建内海,郑芝龙率领明军舟师又于枫亭港口痛击荷军,“焚夷船五艘”,“自是不敢入闽境”(④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二百六十七《明外纪》。)
  荷兰殖民者侵犯福建沿海遭到失败,但仍占据着台湾,至清顺治十八年(1662)郑成功收复台湾,才把荷兰侵略者从中国的领土上赶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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