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福建省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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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3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福建省军区
分类号: E201
页数: 5
页码: 95-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军区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省军区机关及直属队、军分区、警备区、地方部队、守备部队、炮兵部队。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解放军 福州军区

内容

1957年3月15日,总参谋部批准将福州军区公安军领导机关改编为福建省军区,归福州军区建制领导。5月1日,福建省军区正式成立。(①新组建的福建省军区当时仍称福建军区,至1960年10月1日起改称福建省军区并启用新印信。)司令员刘永生,政治委员卢胜,副司令员刘振球、毛会义,副政治委员王直,参谋长陈挺,政治部主任翁默清。省军区机关驻福州市仓前山。
  省军区成立时辖5个军分区,其中的南平、福安军分区后随地方行政区划之变动,分别改称建阳、宁德军分区。1959年12月恢复闽侯军分区,以后又改称为莆田军分区。1960年后陆续组建了福州、厦门、三明军分区;后又将莆田、厦门军分区改为师级市人民武装部。至1985年8月,省军区辖福州、建阳、宁德、晋江、龙溪、三明、龙岩等7个军分区和厦门、甫田2个市人民武装部。省军区通过军分区和各县(市)兵役局领导民兵和兵役工作。1959年3月,福建省兵役局撤销,在省军区司令部内增设动员处。1960年1月1日起,各县(市)兵役局改为人民武装部。
  1985年8月31日起,福建省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省军区除领导民兵和兵役工作外,并领导指挥福建境内各守备部队和部分炮兵部队,担负福建一线海防任务。同月,根据南京军区的决定,对福建原有守备部队和部分炮兵部队进行精简整编,撤销与合并了一些单位,至12月底,共精减员额1.4万人。晋江、龙溪军分区依次改称为泉州、漳州军分区;莆田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莆田军分区。同时,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于1986年6月30日起,将全省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部队双重领导。1989年2月1日起,建阳军分区迁南平市,更名为南平军分区。
  一、省军区机关及直属队
  福建省军区成立时,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福建省兵役局。1958年5月,成立后勤部。司、政、干、后四大部和省兵役局下属的科及直属队,详见所附福建省军区组织序列表。1959年6月,撤销干部部,在政治部内编干部处;12月,司、政、后三大部的科均改称处。此后根据形势与任务的需要,这些处级机构常有调整。
  二、军分区、警备区
  1957年5月,3个沿海军分区(福安、晋江、龙溪)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后勤部,各部下设若干科;2个内地军分区(南平、龙岩)机关设参谋科、兵役动员科、政工科、干部科、行政经济管理科。1958年,沿海军分区干部部撤销,在政治部内设干部科;1959年底,内地军分区改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各部下设若干科(后勤部系1962年始设科)。各军分区机关编制体制大体上趋于一致。以后恢复和新组建的军分区、警备区,机关亦均设司、政、后三大部。1983年下半年后,内地军分区相继取消机关三大部下属的科,1985年8月后,沿海军分区机关除有领导指挥守备部队任务的军分区、警备区外,亦相继取消科一级编制。
  1968年10月、11月,由省公安总队所属各专区公安大队、直属中队改编的各军分区、警备区独立营调整部署,将厦门、龙岩军分区独立营对调;将福州警备区、三明、闽侯、龙溪、南平、晋江、福安军分区独立营,依次调往三明、闽侯、龙溪、南平、晋江、福安军分区、福州警备区。
  (一)福州军分区
  1960年10月1日.以福州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并抽调福建省军区直属队及守备第7、第13师部分人员,组建福州军分区,隶属于福建省军区。司令员宁正和,政治委员张传栋(市委书记兼),第二政治委员贺梦先(1961年4月任职),机关编制90人。1967年10月,根据“三支两军”任务的需要,省军区机关抽调部分人员临时组建福州警备区。1968年10月,将福州军分区撤销,合并到福州警备区内。1983年1月,福州警备区改称福州军分区。1961年9月,福州军分区辖福州市所属的仓山、台江、鼓楼、马江、鼓山、新店、盖山等7个区人民武装部。以后几经调整,至1986年6月30日改归地方建制时,市区共有鼓楼、台江、仓山、郊区、马尾等5个区人民武装部。1962年1月,罗源、连江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1963年9月又划归闽侯军分区。1973年9月,闽侯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警备区建制。1983年长乐、福清、平潭、闽清、永泰(6月1日起)、罗源、连江(7月1日起)等7个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改归地方建制时,共辖8个县人民武装部。1965年9月至1968年10月期间,曾辖福州市工交、财贸、文教系统人民武装部。
  (二)南平军分区
  1957年5月,南平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翁少元,政治委员刘健夫(地委书记兼),第二政治委员王德潜。机关编制72人。负责内卫治安、民兵及兵役工作。1971年8月,军分区机关迁建阳,改为建阳军分区。1989年2月,机关迁回南平,又更名为南平军分区。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南平市,南平、古田、屏南、沙县、尤溪、将乐、泰宁、建宁、顺昌、建阳、建瓯、浦城、松溪、政和、崇安、光泽、邵武、闽清、三明县等20个县(市)兵役局。以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撤销了南平县兵役局,三明县兵役局改称三明公社人民武装部(县团级),直归福建省军区建制(1960年7月改称三明市人民武装部);并先后将闽清县兵役局和古田、屏南县人民武装部划归闽侯军分区建制;将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建制;建立又撤销建西县人民武装部。此外,松溪、政和二县一度归福安军分区建制。至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建阳军分区辖南平、邵武市,建阳、建瓯、崇安、浦城、松溪、政和、光泽、顺昌县等10个县(市)人民武装部。1989年8月,崇安县改建为武夷山市,崇安县人民武装部亦改称武夷山市人民武装部。
  (三)宁德军分区.
  1957年5月,福安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叶克守,政治委员程少康(地委书记兼)、贺梦先。机关编制160人。担负海防一线守备、边防、内卫、民兵工作和兵役工作等任务。1970年7月,军分区机关迁宁德,1971年6月改称宁德军分区。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福安、宁德、福鼎、霞浦、寿宁、周宁、罗源、连江、长乐等9个县兵役局。以后随着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动,一度增辖松溪、政和、柘荣县,一度减辖罗源、连江县,并将长乐县划归闽侯军分区。至1970年7月迁宁德后辖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寿宁、周宁、罗源、连江、古田、屏南县人民武装部1975年4月,恢复被撤销的拓荣县。1983年7月,罗源、连江两县划归福州市。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宁德军分区辖宁德、福安、柘荣、福鼎、霞浦、寿宁、周宁、屏南、古田等9个县人民武装部。1989年10月和1989年12月,宁德、福安县先后改建为市,该两县人民武装部随之改称宁德、福安市人民武装部。
  (四)莆田军分区
  1959年12月,以守备第13师师部部分人员和原第6海上巡逻队队部为基础扩编,恢复闽侯军分区,司令员俞增林,政治委员王荣森。机关编制150人。负责内防治安、民兵和兵役工作。1970年7月,军分区机关迁莆田县,1971年5月改称莆田军分区。1984年6月29日,福建省军区命令,撤销莆田军分区,增编师级莆田市人民武装部。1985年10月,莆田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莆田军分区。
  恢复闽侯军分区时,辖闽侯、连江、长乐、平潭、福清、永泰、闽清等7个县兵役局。1961年12月,连江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1963年9月起增辖罗源、连江、古田、屏南县人民武装部。1971年改莆田军分区时,辖莆田、仙游、闽清、长乐、平潭、福清、永泰、闽侯县人民武装部。1973年9月,闽侯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警备区建制。1983年5月,长乐、福清、闽清、平潭、永泰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1984年,莆田市人民武装部辖莆田、仙游县和新设的莆田市城厢、涵江区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莆田军分区所辖县、区人民武装部与莆田市人民武装部同。
  (五)泉州军分区
  1957年5月,晋江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钟大湖,政治委员张桂如(地委书记兼)、李云诚。军分区机关编160人。担负海防一线守备、边防、内卫、民兵工作和兵役工作。1985年10月,改称泉州军分区。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泉州市、晋江、莆田、仙游、惠安、南安、永春、安溪、德化、同安、福清、平潭、永泰、大田县等14个兵役局。以后随着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动,先后将福清、永泰、平潭县兵役局和莆田、仙游县人民武装部划归闽侯军分区建制领导;将大田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将同安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厦门市人民武装部、厦门守备区;并将泉州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泉州军分区辖晋江、惠安、南安、永春、德化、安溪县和泉州市鲤城区等7个人民武装部。1987年12月,晋江县石狮镇改建石狮市。1989年6月,成立石狮市人民武装部。
  (六)漳州军分区
  1957年5月,龙溪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郭廷万,政治委员洪椰子(地委书记兼)。机关编160人。担负海防一线守备、边防、内卫和民兵工作、兵役工作等任务。1985年10月,改称漳州军分区。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漳州市、龙溪、海澄、长泰、漳浦、云霄、平和、诏安、南靖、华安、东山县等11个兵役局。1960年1月,龙溪、海澄两县人民武装部分别改编为漳州市、龙海县人民武装部(原漳州市兵役局机构系军分区兵役检查科兼)。1985年10月,漳州市人民武装部改称芗城区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漳州军分区辖龙海等9个县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武装部。
  (七)三明军分区
  1962年5月1日,以三明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并从福建省军区机关、陆军第28、第31军和守备第8师抽调部分人员,成立三明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阮文炳(当时任副司令员,1964年12月升任),政治委员张维滋(地委书记兼,1964年7月任职),第二政治委员程华民(当时任副政治委员,1964年7月升任)。机关编制90人。负责内卫治安、民兵及兵役工作。
  三明军分区成立时,辖永安、清流、宁化、三明县和三明市城区人民武装部。1963年4月,大田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建制;三明县、三明市城区人民武装部依次改称为明溪县、三明市人民武装部。1970年7月,建宁、泰宁、将乐、尤溪、沙县等5个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建制领导。1983年7月,撤销三明市人民武装部,增编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武装部。1984年11月,永安县人民武装部改为永安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三明军分区辖永安市,大田、清流、明溪、宁化、建宁、将乐、尤溪、沙县、泰宁县和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武装部。
  (八)龙岩军分区
  1957年5月,龙岩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陈高顺,政治委员范元辉(地委书记兼)、王荣森。机关编制59人。负责内卫治安、民兵和兵役工作。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龙岩、上杭、永定、长汀、武平、连城、漳平、永安、清流、宁化等10县兵役局。1959年3月,清流、宁化县兵役局合并为清宁县人民武装部(1961年又分编)。1962年1月,将永安、清流、宁化3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市人民武装部建制领导。1981年12月,龙岩县人民武装部改为龙岩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辖龙岩市,永定、上杭、连城、长汀、武平、漳平县人民武装部。
  (九)厦门警备区
  1960年10月1日,以厦门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扩编为厦门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熊振武,第一政治委员袁改(市委书记兼)、政治委员余庆坦(均1961年11月任职)。机关编制90人。担负民兵及兵役工作。1970年2月,军分区与福州军区的一个守备师合编为厦门守备区,兼负厦门等岛屿的守备任务;在民兵和兵役工作上受福建省军区领导。守备区机关增设动员部。1976年3月,以守备区动员部为基础,组建厦门市人民武装部,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1982年11月26日,福州军区通知,厦门市人民武装部改为师级单位。1985年10月,厦门市人民武装部与原福州军区的一个守备师及炮兵一部合并,成立福建省厦门警备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担负厦门等岛屿的守备、城市警备和民兵、兵役工作。
  军分区成立时辖同安县人民武装部(1970年7月至1973年8月曾划归晋江专区)。1961年9月,成立厦门市郊区、杏林区、开元区、思明区、鼓浪屿区人民武装部。1964年5月撤销。1979年2月又重建杏林区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厦门警备区辖厦门市开元、思明、鼓浪屿、郊区、杏林区和同安县人民武装部。1987年6月,郊区建制撤销,成立集美区;同时增设湖里区。郊区人民武装部随即改为集美区人民武装部。1989年6月,成立湖里区人民武装部。
  三、地方部队(略)
  四、守备部队(略)
  五、炮兵部队(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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