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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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38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人民解放军
分类号: E201
页数: 34
页码: 76-1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解放军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解放战争时期游击队、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福州军区、福建省军区、福建海军、福州军区空军、福建生产建设兵团。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解放军 战争时期

内容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游击队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时,中共福建省委下辖闽南、闽东北、建(瓯)松(溪)政(和)、闽北、闽中(即闽西北)6个特委和闽江工委。5个特委共有数百人的游击队,活动地区包括闽、浙、赣三省的50余县。1946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福州会议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确定了一面积极争取和平,一面加紧准备军事力量和发展游击区,将合法斗争与武装斗争相结合的方针。1947年1月,中共福建省委改名中共闽浙赣区委员会(以下简称闽浙赣区党委将原闽北、闽东北、闽西北、建松政、闽南5个特委依次改为闽北、闽东北、闽赣边、闽浙边、闽中地委;撤销闽江工委,成立区党委城市工作部(以下简称城工部)。5月,中共中央华东局电示,浙南、浙西南的中共地方组织归闽浙赣区党委统一领导。9月,建立中共闽东地委,并将闽浙赣区党委改称中共闽浙赣省委。福建除闽西南(①包括闽西和闽南。其与闽浙赣区的分界线,大致为宁化、清流、永安、漳平、安溪、同安线。)外的各地游击武装,均在中共闽浙赣省委及其所属各地委领导下,在游击战争中不断发展壮大。1949年2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闽浙赣游击纵队(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②1949年1月1日,中共闽浙赣省委公布《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行动纲领》(实际张贴和散发时间是在2月北上赣东北途中)。《行动纲领》根据中央军委1948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统一全军编制及部队番号的规定的通令,宣布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是闽浙赣人民在斗争中产生的自己的武装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当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长时间里,各种文件、史料及革命回忆录均沿用“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或迳称“闽浙赣游击纵队”)番号。中共中央军委一局作战室编印《军情综合》第26期(1949年2月20日)中,在“闽浙赣游击区概况”一段文字的末尾称:“现该地区已奉令组织为闽浙赣游击纵队,归华东军区序列。”本书根据《军情综合》的提法,并照顾到当时公开宣布的番号,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闽浙赣游击纵队(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这样一个番号。)当年仲夏,闽浙赣地区游击武装发展到4600人。(③见曾镜冰1949年7月10日向中共中央华东局的报告。)福州战役前后,各地游击队有较大的发展。8月,闽浙赣边区人民武装(不计浙南、浙西南)总兵力已达万余人。(①浙南游击纵队(1948年12月15日正式成立)及浙西南地区的游击武装,无疑属中共闽浙赣省委及其所属的浙南地委、处属特委、浙西南特委领导;按中央军委1949年1月22日给华东局复电的精神,在序列上本应属于闽浙赣游击纵队。但闽浙赣游击纵队成立时,未明令宣布其与浙南游击纵队的统属关系;闽浙赣游击纵队领导班子中亦无浙南游击纵队的领导人;且中共闽浙赣省委于1949年2月25日又致电龙跃(中共闽浙赣省委常务委员、浙南地委书记)称:“军队组织问题,以及你任副书记问题,已得华东局回电暂维持现状,不久解放大军将迅速南下,那时各省组织将重新调整。根据这样情况,你们也可暂以浙南游击纵队番号不必变更”。因此,浙南、浙西南地区的游击武装实际上仍按原来的领导关系独立进行活动,并未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闽浙赣游击纵队序列。)
  在闽西南地区,1945年10月曾成立闽西、闽南军分区,归中共闽粤边委员会领导。部队有王涛支队(辖4个大队)300多人。解放战争开始时,军分区撤销,部队分散隐蔽。1947年6月成立闽粤赣边人民解放军总队,归隶属于中共中央香港分局(1949年4月改为华南分局)的闽粤赣边区工作委员会领导。总队下属3个支队,除早先成立的粤东支队外,其闽西支队、闽南支队均成立于1947年8月。1949年1月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在广东大埔成立,司令员刘永生、政治委员魏金水,副司令员兼参谋长铁坚,副政治委员朱曼平,政治部主任林美南,兵力约8000余人、闽西、闽南支队依次改称闽粤赣边纵队第7、8支队。此外,闽西南地区尚有几支县区游击队。这些游击队和两个支队,后来统归于1949年6月成立的闽粤赣边纵队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领导,各县游击队相继改编为独立团。8月,闽西南地区的游击队已发展到7000余人(含国民党起义部队)。
  1949年8月,福建全省的游击队(含起义和改编的国民党部队)共约2万人。这些游击队在完成配合南下的人民解放军主力解放福建的历史任务后,一小部分被编入解放军野战军;大部分被改编为福建军区的地方武装和补充到地方的公安部队,担负剿匪、土改和保卫新生人民政权的任务;一部分人员转到地方工作或复员回乡参加生产。另有一部分游击队被遣散。
  一、闽浙赣游击纵队(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
  闽浙赣游击纵队又称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
  为适应全国解放战争迅速发展的形势,中共闽浙赣省委于1948年底计划将分散在各地区的游击队统一整编,公开打出番号,以便更加广泛地发动群众投入人民解放战争。部队的名称拟定为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并于19'49年1月8日将此计划上报华东军区。1月22日,中央军委电复华东军区:闽浙赣边区人民武装可给予纵队名义,归华东军区序列,具体番号由军区排定,或冠以地名如琼崖纵队,报军委备案。遵此,中共闽浙赣省委于2月3日在南平上溪宣布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纵队直属部队以原在闽东北地区(②这里指以南(平)古(田)瓯(建瓯)根据地为中心的包括闽北、闽东若干县的一片地区。)活动的闽浙赣游击纵队为主,加上闽浙边地区的一部分武装组编为3个支队和1个教导队。同日,闽浙赣省委率领机关及纵队直属部队300余人北上江西,于3月中旬抵赣东北,开辟根据地,准备迎接解放军主力南下。由于军情紧迫,纵队成立时其领导成员尚未商定,以致在部队北上江西途中,于2月12日在顺昌岗下乡连垱村召开的一个会议上,才宣布由曾镜冰任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贵芳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左丰美任副政治委员、黄戾禹任政治部主任。(①左丰美:《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成立前后的情况》(1990年3月2日)。)
  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的组建工作十分仓促,纵队成立以后没有向各地明令公布这一决定和确定其与各地区游击武装的隶属关系,也没有对各地武装的整编工作作出部署。因此,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成立以后,除了直属部队以外,闽浙赣省委领导的各地区的游击队仍然各自独立作战。这些武装主要是:闽西北、闽北、闽浙边游击纵队、闽中支队(②中共闽浙赣省委曾设想将各地区的游击武装整编为总队(较小的地区设独立支队),总队以下设支队。由于前面已经讲到的原因,除闽中游击纵队闻讯自行改为闽中支队外,其余各地区游击纵队的番号均未曾变动。)和闽东北、闽东地区的游击队。
  5月上旬,纵队机关及直属队在江西贵溪与第二野战军第4兵团部队会师后,遵照中共中央华东局的指示返闽,于5月底抵建瓯。福建军区成立后,原中共闽浙赣省委将福建境内的游击队全部移交福建军区接收。(③据左丰美撰写的回忆录《中国人民解放军闽浙赣边纵队的建立及其发展》(刊于《闽东党史资料与研究》1989第1期)称:中共闽浙赣省委将边纵全部交给福建军区时,军区正式接收了边纵7000多人枪。另,福建军区、第10兵团战史军史编委会编写的《闽浙赣边区游击队简史(草稿)》称:闽浙赣边区共有游击队9500~l0600人。扣除其中浙南和浙西南两地区约4000人外,约有5500~6600人。其上限与左丰美所说的7000人相近。左文声明,纵队成立时称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该文所以用“闽浙赣边纵队”的番号,是为了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大事记(1927—1982)》(军事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的提法对口。)纵队机关和直属队分编入福建军区第二(南平)军分区直属队和邵武、建瓯、建阳3个县大队。福建各地区的游击纵队、支队等亦相继改编,原建制随着闽浙赣地区的全部解放而相继撤销。
  (一)闽西北游击纵队
  1945年6月建立的闽西北游击挺进支队于9月遭严重损失。11月,刚刚重建的中共闽西北特委领导重建了有50多人的闽西北游击支队,以南(平)沙(县)尤(溪)为活动区域。1947年3月,由闽浙赣区党委派去恢复闽赣边根据地的数十名武装人员,在南平土堡乡上坑村与闽西北游击支队会合,组建了闽赣边游击纵队(120余人),归中共闽赣边地委(3月由中共闽西北特委改成)领导。
  在3次挺进闽赣边未成之后,中共闽浙赣省委于1948年4月决定将闽赣边游击纵队改名闽西北游击纵队,以南沙尤根据地为依托,开展群众性游击战争。中共闽西北工委(由中共闽赣边地委改名)书记林志群兼任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下辖2个支队180余人。以后活动地区扩大到将乐、顺昌、明溪、三元、尤溪等县。
  1949年1月,闽西北游击纵队在沙县进行整训,健全了纵队领导机构。纵队下辖5个支队。5月,纵队扩大到6个支队、1个中队,近1400人。(④据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解放战争时期闽西北游击纵队的战斗历程》(未署年月)第12页表格统计而得。另,福建军区、第10兵团战史军史编委会编写的《闽浙赣边区游击队简史(草稿)》(以下简称《简史草稿》称:闽西北地区有王一平、林志群领导的游击队500人。)其中大部分于7月间改编为由中共闽浙赣省委设立的南平军分区的地方武装。在闽西北尚未解放的各县,纵队的部队仍在继续发展。至1950年2月,连同先前编入南平军分区的部队总数达2024人。(①据中共三明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解放战争时期闽西北游击纵队的战斗历程》第11页“解放战争时期闽西北武装部队序列一览表”。)后面这一部分武装,大部分编入福建军区第七(永安)军分区及所属三元、宁洋、大田、清流等县大队和公安队。
  (二)闽北游击纵队
  1947年2月,根据中共闽北地委的决定,闽北游击队在崇安改编为闽北游击纵队,司令员王文波,当时仅有60余人,至1料8年2月发展到100余人。活动地区包括崇安、浦城、邵武、建阳和江西的光泽(今属福建)、上饶、广丰、铅山等县。1949年8月,发展到400人,9月改编为崇安县大队。(②中共南平地委党史委,《解放战争时期的闽北游击纵队》(根据1989年4月闽北游击纵队史座谈会发言综合整理而成)。另《简史草稿》称:赣东区有王文波领导的游击队三四百人。)
  1948年夏,江西广丰一股100余人的青帮武装为闽北游击纵队所争取,成为对付国民党的一支同盟军,并被命名为广丰游击大队。同年秋冬间,广丰游击大队正式接受闽北游击纵队的指挥。1949年4月,广丰游击大队发展到近1000人,被中共闽北地委改编为闽北游击纵队广丰独立团。广丰解放后,该团大部分人员被编入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17军49师,随其进军大西南,部分人员回乡参加生产建设,另有10余人于6月间编入广丰县大队。
  (三)闽浙边游击纵队
  1947年1月,中共闽浙赣区党委常委兼闽浙边地委书记陈贵芳和地委副书记张翼率领一批骨干,自古田往闽浙边区开展游击战争。7月中旬,在松溪吴村乡源头村成立闽浙边游击纵队,纵队长叶风顺,下设2个支队,共110余人。活动地区包括福建的政和、松溪、浦城、建瓯、水吉、寿宁和浙江的庆元、龙泉、景宁等县。
  1949年5月闽北地区解放时,闽浙边游击纵队发展到310余人。8月又发展到730人。(③《简史草稿》称:闽浙边有陈贵芳领导的游击队人左右。)9月,被分别整编为政和、松溪、浦城、水吉4个县大队(少数人员被编入县公安队)。
  (四)闽中支队司令部
  1947年2月,新四军派回的军事干部罗迎祥到莆田,协助中共莆田县委建立了游队。4月,福清龙(田)高(山)暴动失败后转移出来的游击队,与莆田游击队合并,在莆田西亭村组建闽中游击纵队(亦称戴云纵队),100多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黄国璋。6月间,先后与仙(游)南(安)永(春)游击队、晋(江)南(安)永(春)游击队会合,队伍扩大到200多人,建立了戴云纵队直属支队。7月间转战戴云山途中两次遭国民党军围攻和伏击,仅30余人突围,转入隐蔽斗争。此后,闽中地区北起闽清、福州,南至同安、厦门的18个县市(除以上4个外尚有林森、长乐、福清、平潭、永泰、莆田、仙游、惠安、德化、永春、安溪、晋江、南安、龙溪等),均为中共闽中地委领导下的游击武装活动的地区。各地游击队均有发展。1949年2月,闽中游击队1800多人分批到莆田大洋进行整训,进而成立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司令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黄国璋(未到职),副司令员陈亨源,副政治委员林汝楠。(①中共闽中地委书记黄国璋1948年7月至闽中解放期间不在闽中。在此期间,闽中支队司令部由林汝楠(地委副书记)主持工作。)机关设参谋部、政治部(7月底成立)、秘书处、供给部。闽中各地游击武装均归闽中支队司令部领导。7月,各县均成立游击大队或支队。8月,闽中支队司令部下属部队有:警卫营;莆田游击大队,惠安游击大队,福清游击大队,长乐游击大队,平潭游击大队,永泰游击大队,仙(游)德(化)游击大队,闽清游击大队,林森(闽侯)游击大队,福(州)马(尾)游击队;泉州团队及所辖的独立大队,晋江游击大队,南安(晋南同)游击大队,晋(江)南(安)永(春)游击大队、同安游击队;中共漳州工委领导下的游击队;和由国民党起义部队组成的闽南地区起义司令部暂编南安大队等,总兵力为7600多人(其中原国民党正规军、地方部队、盐警等起义后归闽中支队司令部领导或编入游击队的计1700余人)。(②中共莆田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解放战争时期闽中地区武装斗争概况》(1989年10月15日)。另,《简史草稿》称:闽中地区有黄国璋(先)和陈亨源、林汝楠(后)领导的游击队二三千人。)
  闽中支队司令部所属游击队与南下解放军主力会师后,编入福建军区第五(晋江)、第四(闽侯)军分区直属部队和各县大队及地方公安队。
  (五)闽东北地区游击武装
  1947年4月,在古田将闽东北地区的几支游击队和澄洋暴动的数十名骨干合编,成立闽浙赣游击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左丰美,辖2个支队300余人。其第2支队并转移到南(平)古(田)(建)瓯地区活动,并与南古瓯地区游击武装合编为南古瓯游击大队(120余人)。5月又将其第1支队派往闽东活动(6月编入闽东游击大队)。7月,中共闽东北地委在屏南组建闽东北游击大队(100余人),8月间因在古田凤埔铁场战斗失利,其番号撤销。
  1948年5月,屏(南)古(田)(建)瓯地区的游击队与南古瓯游击大队整编为屏古瓯游击大队。在闽东北地区,尚有古田游击队。7月和11月,中共建瓯县委副书记、书记各领导建立了一支游击队。这两支游击队合称为建瓯游击队。9月,成立南(平)顺(昌)(建)瓯游击队,100余人枪。10月,成立南顺瓯工委游击支队,在南平大洋乡一带活动。
  1949年2月,中共闽浙赣省委将闽浙赣游击纵队改编为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的直属部队,随即北上江西。此时,在闽东北地区尚有建瓯游击队、南平游击队、屏古瓯游击大队、古田游击队、南顺瓯游击队、南顺瓯工委游击支队等几支游击队。4月初,南平游击队与建(瓯)松(溪)政(和)游击队合编为南平游击大队。5月,屏古瓯游击大队与古田游击队合编为闽浙赣游击纵队古田支队,下辖3个大队共600余人。
  闽东北地区各县相继解放后,总数已达1500余人(③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提供的“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40周年纪念会前各单位上报的实力数”。另,《简史草稿》称:闽东北地区(含闽东)有左丰美领导的游击队2000多人。)的上述各地游击大队、支队,大部分改编为县区地方武装和公安部队。
  (六)闽东地区游击武装
  1945年10月,中共闽东北地委派原闽东特委机关教导队负责人黄垂明率一支武工队回闽东恢复老根据地和游击区。1947年5月,闽浙赣游击纵队第1支队奉命挺进闽东,随后参加组建闽东游击大队。此间,新四军第1纵队第1旅政治委员阮英平奉中共中央华东局之命,于4月返回福州,任闽浙赣区党委常务委员兼军事部长。6月,阮英平率10余名骨干去闽东开辟工作。途中,将古田人民游击队改编为古(田)罗(源)林(森)人民游击队。9月,阮英平任中共闽东地委书记。闽东人民武装在闽东地委领导下,很快就恢复了屏南、周宁、宁德、福安、寿(宁)政(和)等游击根据地。1948年初,在国民党军“围剿”和叛徒的破坏下,中共闽东地委和游击武装遭受重大损失,阮英平亦被歹徒谋害。1949年1月,中共闽浙赣省委派原闽东地委委员陈邦兴率屏古瓯游击大队一部去闽东重建武装。3月到达宁德。4月,该部与城工部宁(德)周(宁)游击队会合,分别改编为闽浙赣游击纵队第4、5支队,6月,这两个支队编入闽东人民游击队。1949年4月,中共福鼎县委警卫队和(福)鼎平(阳)县委警卫队成立(这两支游击队属中共浙南地委领导)。闽东解放后,闽东地区游击武装编入福建军区第三(福安)军分区警备团和各县大队等地方武装。
  1.闽东游击大队(曾用“闽东人民谋生军”名义)
  1947年6月于宁德虎〓由闽浙赣游击纵队第1支队和黄垂明、阮伯琪领导的游击队合编而成,160余人枪。1948年初,遭受重大损失,队伍分散活动。
  2.古罗林人民游击队
  1947年4月,城工部古田县委组建了古田人民游击队。6月,城工部古田人民游击队在古田、罗源、林森边界地区改编为古罗林人民游击队,50余人枪。9月,因在罗源岐头山战斗中伤亡惨重,这支游击队随之消灭。
  3.闽东人民游击队
  1949年6月,闽浙赣游击纵队第4、5支队和闽(清)古(田)林(森)罗(源)连(江)中心县委领导的游击队一部,以及古(田)闽(清)林(森)工委游击第4中队、中共罗源工委领导的罗源县人民游击队等,合编为闽东人民游击队。负责人陈邦兴、黄垂明,辖3个大队9个连,共1100人枪。
  8月,连(江)罗(源)宁(德)边区游击队大部被编入闽东人民游击队。
  二、城工部系统的游击武装
  城工部领导的游击武装有闽浙赣城市地下军、闽(清)古(田)林(森)罗(源)连(江)中心县委领导的游击队,和分散在闽中、闽北、闽东等地区的游击队。在1948年春夏发生的“城工部事件”中,一批城工部骨干分子被错误地处决,城工部组织亦被错误地解散。但城工部所属各地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并未接到省委的正式通知。他们仍然依据中共的方针
  ①《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宁德地区组织史资料(1927年3月至1987年12月)(送审稿)》第76、77页;陈式山、王尉生等人:《回忆中共罗源工委组织活动情况》。政策,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继续发展武装,开展游击战争。至1949年人民解放军渡江前后,城工部在福州周围10个县及闽东、闽北、闽浙边已建立了31支拥有5000多人枪的游击队。(①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革命史》编写组:《福建革命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下册第977页。)同年秋,这些游击队,一部分编入军分区警备团、县大队、公安队,一部分因受“城工部事件”的影响而被遣散。
  (一)闽浙赣城市地下军
  1947年2月成立,司令员林白,政治委员庄征,下辖闽海、闽东、闽江、闽南4个纵队,主要负责城市工作。后因在漳州策动兵变未成,闽海纵队在平潭受挫,同年7月停止活动。
  (二)闽古林罗连中心县委领导的游击队
  1948年2月,以闽古林罗连五县中心县委武工队为骨干,以福州北岭地区农民暴动积极分子为主体,在林森县君山村成立五县中心县委主力游击队(②据《中共福州市组织史资料(1926.4~1949.10)(送审稿)》和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委《中共闽古林罗连五县中心县委及城工部各地组织开展武装游击斗争概况》(1989年11月第二稿)。但《中共福建省组织史资料上报本——全国解放战争时期的党组织(1945.9~1949.9)》作“闽古林罗连中心县委游击总队”,并称总队长兼政治委员为林白。)。当时有60余人枪,9月发展到200余人,有长短枪100余支。10月,五县中心县委魁岐会议后,除留直属警卫连随中心县委活动外,主力游击队骨干率领队伍分别到福州市郊及周围各县开展工作,发展游击武装。
  1949年初,五县中心县委领导的游击队,除直属部队外,有:连(江)罗(源)游击总队(1948.8~1949.8);北茭游击队(1948.8~1949.8);林(森)连(江)罗(源)沿海工委游击队(1948.10~1949.8);平潭人民游击队(1948年10月成立,1949年2月改称平潭人民游击支队,7月后改归闽中支队司令部建制,称平潭游击大队);闽(侯)连(江)罗(源)边区工委游击队(即东岭游击队,1949.1~1949.8);林森西区人民游击队(1949.1~1949.6);罗源县人民游击队(1949.3~1949.6)。同年夏,又组建了罗(源)古(田)林(森)边区游击队(1949.5~1949.6),6月底改编为五县中心县委游击(总)队第5中队;古田游击队(1949.5~1949.6,即古闽林工委游击队第4中队);林森县游击队(1949.6~1949.8);罗源县委游击队(1949.7~1949.8,对外称五县中心县委游击总队第9连)等支游击队。8月,福州战役结束时,五县中心县委领导的武装已达3500人(不含平潭游击队)。(③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委:《中共闽古林罗连五县中心县委及城工部各地组织开展武装游击斗争概况》,第17页。)
  (三)城工部各地组织所属的游击队
  闽中地区有:闽清人民游击队。1949年3月成立,同年6月发展到120多人。这支游击队是由五县中心县委于1948年6月派去的城工部党员组建的,因发生“城工部事件”而断联,独立活动。
  闽北地区有:崇安县城工部游击队,亦称崇安县突击大队(1948.2~1949.6,100多人枪);浦城游击队(1948年底~1949.5,80多人);闽宁(化)游击队(1949.8~1949.10,60余人)。
  闽东地区有:福建人民军第11支队(1947.4~1948.6,活动于屏南、周宁一带);连(江)罗(源)宁(德)边游击队(1948.9~1949.8,50多人,1949年初达180多人);宁(德)周(宁)游击队(1949年2月成立,近40人,4月改编为闽浙赣游击纵队第5支队);霞浦人民游击队(1949年2月成立霞浦、福安、柘荣边区游击队,4月扩编,40多人,同年9月发展到200余人枪);罗源县人民游击队(1949年3月成立,30多人,6月发展到130多人,编入闽东人民游击队);闽屏人民游击队(1949年3月成立,120余人,隶属于闽浙赣游击纵队第5支队);闽浙赣人民游击队第2纵队第3支队,(1949.5~1949.7,100多人);城工部人民游击队福安工作队(1949.6~1949.7)。
  三、闽粵赣边纵队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
  1949年6月,根据中共闽粤赣边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的决定,为了统一指挥闽西南地区人民武装,更大规模地开展游击战争,闽粵赣边纵队第7、第8支队在永定湖雷整编,成立闽粤赣边纵队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司令员邱锦才,政治委员范元辉,下辖第7、第8支队,各县独立团、游击队,和由起义的国民党军改编的闽西义勇军。闽西全境解放后,根据闽粤赣边纵队的决定,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于1949年11月撤销。闽西南地区游击队此时约7000人(含国民党起义部队)分别改编为福建第八(龙岩)、第六(龙溪)军分区的地方武装。同时,以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之大部为基础,加上南下军队干部,组成福建第八军分区机关(9月下旬以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之一部参加组建福建第六军分区机关)。
  (一)第7支队
  1947年8月,根据中共闽西特委的决定,在永定县悠湾村成立闽粤赣边人民解放军总队闽西支队,40余人。1以8年10月,在广东大埔整编,将永(定)(平)和(大)埔独立大队和永(定)(平)和游击队等编入闽西支队。支队下辖第1、第3两个大队,260余人。12月初,将第1、3大队扩编为第1、第3团。年底,支队发展到650人。1949年1月,闽西支队改编为闽粤赣边纵队第7支队,支队长蓝汉华,政治委员范元辉,所属第1、第3团依次改编为第7支队的第15、17团,另成立了教导队,共560余人。同年6月,第7支队隶属于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6、7月间,闽西各县相继成立独立团。永定以永(定)(平)和(大)埔(南)靖独立大队和东安游击队为基础成立独立第1团;上杭将(上)杭永(定)游击队扩编为独立第3团;龙岩将龙岩游击队扩编为独立第5团;长汀将长汀游击队改编为独立第7团(4月成立);武平将独立第7大队改编为独立第10团。每个团约200~300人。10月,闽西全境解放。第7支队包括各县独立团此时约有四五千人(含国民党起义部队二三千人)。同月,福建军区第八军分区成立,第7支队编入第八军分区及其警备团、各县县大队。
  (二)第8支队
  1947年8月,根据中共闽南特委的决定,在诏安乌山成立闽粤赣边人民解放军总队闽南支队,20多人。1948年1月,闽南支队辖1个连,9月发展到6个连700余人。1949年1月,闽南支队所属各连及云(霄)(平)和诏(安)游击大队集中于乌山,改编为闽粤赣边纵队第8支队,支队长李仲先,政治委员卢叨,辖2个团(第1、第2团)。6月,辖3个团(第19、第21、第23团)。边纵第4支队(原韩江支队)第13团亦调闽南,编入第8支队序列。同月,第8支队隶属于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同时将安溪游击大队、永春游击队、安(溪)南(安)同(安)独立中队和漳平县游击队在安溪合编为第8支队第4团。在闽南,除第8支队直属连、团外,尚有归第8支队统一指挥的地方游击大队。它们先后有:云和诏第1、第2、第3、第4大队;(南)靖(平)和(漳)浦游击独立大队;平和游击独立大队;三边独立大队等。11月,闽南全境(除东山岛和金门诸岛外)解放。第8支队包括各县游击队此时已发展到3000余人。随后,第8支队编入福建军区第六(龙溪)军分区,所属部队大部改编为第六军分区警备团和各县地方武装;一部改编为第五(晋江)军分区几个县和第八(龙岩)军分区漳平县的县大队。
  附:闽西义勇军司令部
  1949年5月,国民党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区卸任专员李汉冲、在任专员练惕生和地方实力派人士傅柏翠等在上杭通电起义,宣布脱离国民党当局,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参加起义的国民党军队有福建省保安第4团、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自卫总队和几个县自卫队。6月,闽西起义武装自行组成了“闽西义勇军司令部”,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及其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指挥领导。闽西义勇军司令部下辖1个基干团、5个独立团、4个支队、4个游击区。但绝大部分组织涣散,虚有其名,少数起义后又叛变或溃散逃亡,甚至上山为匪。
  起义军一部曾配合闽西南临时联合司令部第7支队一度解放连城、上杭县城。10月底,义勇军司令部撤销。所属基干团等一小部分武装经整顿后编入福建第八军分区地方武装。
  第二节 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福州军区
  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兵团奉命进军福建,解放福建,建设福建。
  第10兵团成立于1949年2月20日。叶飞任司令员,韦国清任政治委员,陈庆先任参谋长,肖望东任政治部主任(旋由刘培善继任),辖第28、第29、第31军,共10.8万余人。(①第10兵团成立时尚辖两广纵队,后于同年3月拨归第四野战军建制。)7月2日开始进军福建。8月17日,福州解放;24日,福建军区(由第10兵团兼)宣告成立。隶属于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福建军区司令员由叶飞兼任,政治委员由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鼎丞兼任,刘培善任政治部主任,陈铁君任副参谋长。在解放了除金门、马祖、东山等沿海岛屿之外的大部分市、县后,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便转入执行剿匪、参加土地改革、建立地方基层政权、镇压反革命和保卫海防、巩固国防的任务。同时,致力于建设地方武装和补充攻击金门战斗中受损的部队。至12月底,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辖第28、29、31军,8个军分区和地方武装,以及兵团直属队、华东军政大学福建分校等,共15.2万余人。
  1950年初,兵团奉命准备再战金门。第29、31军自3月起进行海上练兵;第32军于3月初入闽,接替第28军执行剿匪等任务;第28军和7月入闽的第25军及炮兵第3师亦先后投入渡海作战训练;第24军于7月入闽(军部位于浙江江山),担负闽北地区修路护路任务。为便于攻金,5月12日解放了东山岛。由于美国扩大侵略朝鲜的战争,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于9月15日决定推迟执行攻金任务。10月至12月间,第24军、25军、32军(欠第96师)、第29军军部率第86师和炮兵第3师陆续调离福建,第29、第32军番号撤销。第29军第85、第87师和第32军第96师直属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建制领导。
  根据国民党军策划大规模进犯厦门、汕头,以配合美国军队侵略朝鲜的动向,中央军委于1951年1月命令第25军、炮兵第3师再次入闽。4月前后,局势略见稳定,第10兵团组建3个步兵团并抽调部分技术人员参加抗美援朝。炮兵第3师亦于1953年6月赴朝参战;后于1955年10月返闽。
  1951年5月7日,华东军区指示,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改称福建军区兼第10兵团。11月,撤销第10兵团番号。翌年,步兵第96师和第25军部队整编后北调离闽。第25军番号撤销。
  高炮第63、64、65师由朝鲜回国后,于1954年8月至翌年3月间陆续入闽,以加强福建的防空力量。炮兵第9师亦于1954年8月入闽。
  为做好解放军空军转场入闽和解放沿海岛屿的准备工作,国务院、中央军委于1954年10月批准在福建修建福州等7处飞机场。军区还决定修建三都澳海军基地、连江——黄岐公路、海岸炮阵地和福建军区厦门指挥所等战备工程。为此,除动用在闽的部分解放军部队和大批民工外,总参谋部和华东军区(后为南京军区)从各地陆续调集工程兵建筑工程第7师,工程兵工程第1、2、3、18、25团,工程兵建筑第23、113团,工程兵舟桥第83团;汽车第11、16、17、32团,空军洛阳汽车团,于1955年内(个别于1954年底)先后入闽参加施工。这些部队完成任务后,除个别团、营留闽外,均于1956年上半年内先后离闽归建或他调。
  1955年2月,全国华东等六大军区改编为南京等十二大军区。福建军区隶属于南京军区。3月,叶飞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福建军区司令员。
  我国政府于1955年2月决定修建鹰(潭)厦(门)铁路和外(洋)福(州)铁路。年内,解放军铁道兵第1、2、5、6、7、11师先后进入福建、江西两省,负责修建这两条铁路。铁道兵第10师于1955年5月起负责修建浙江温州至福建宁德的公路,尔后投入外福线施工。上述部队完成任务后,除铁道兵第11师留闽继续担任铁路修建及战备任务外,其余先后于1957、1958年调离闽赣。铁道兵第3师于1955年春进入江西,后于1958年入闽修建鹰厦路漳(平)龙(岩)支线。并于1959年11月至1960年2月间调西南。
  为加强福建防空力量,掩护修建机场、铁路等工程,总参谋部于1955年2月抽调南京、沈阳、武汉等军区的1个高炮团、15个高炮营入闽。它们是:城防高炮第527团,城防高炮独立第1营;独立高炮第21、23、26、31、32、33、36、54营;第27、67军所属6个步兵师师属高炮营。后又增调高炮第66师第617团、城防高炮第513团和独立高炮第22营入闽。10月间,上述的9个独立高炮营,另加新入闽的独立高炮第25、35、38营,并入高炮第63、64、65师,用于组建6个新的高炮团和充实原有的高炮团。
  1956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命令:为适应平时领导国防建设和战时指挥作战的需要,决定将原属南京军区建制的福建、江西两省军区划出,另行组建福州军区,直属国防部建制、领导;福州军区的领导机构,以原福建军区的领导机构改编组成。据此,福州军区于1956年7月1日在福州市正式成立。叶飞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皮定均、刘永生任副司令员,刘培善任副政治委员,黎有章任参谋长,廖海光任政治部主任。福州军区除兼福建省军区外,辖江西军区,(①本节此后凡有关江西军区和福州军区驻江西部队的体制及其演变,除文中特予写明者外,一律省略。)由南京军区移交福州军区代管,建制属于中央军委、解放军总部或其他部队的单位和一批医院、仓库、学校等,共计15.1万余人。
  随着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动,1956年7月底撤销了建阳、闽侯、永安3个军分区,福州军区直辖5个军分区。8月,组建福州军区炮兵、工程兵、公安平领导机构。9月,成立福州军区工区指挥部。11月,着手组建守备部队。1957年4月10日,福州军区颁发裁减整编计划。这次整编,不含军区所属医院、汽车部队和代管的防空军部队、各类学校及国防军械仓库等单位,全区共裁减4.8万多人。5月1日,成立福建省军区,福建的5个军分区和守备、边防、内卫部队划归其领导,同时撤销福州军区公安军领导机构。1959年10月,组建3个守备师。
  入闽轮战的陆军高炮部队2个团(第26军高炮第51团、第64军高炮第89团)、18个独立营(第12、40、46、50、63、64军各3个师属高炮营),于1的8年6月间先后抵达,翌年8、9月间先后离闽归建。
  1958年8月23日,福建前线部队奉命炮击金门,严惩国民党军。自7月下旬至9月上旬,一批航空兵部队、水面舰艇部队、海岸炮兵和地面炮兵部队先后入闽参战。8月日,成立福州军区空军司令部。12月18日,海军福建基地正式成立。1959年后,又有大批空军歼击航空兵和陆军地面炮兵入闽轮战。
  1962年6月,东南沿海紧急战备期间,组建了闽北指挥部。
  福州军区机关部队根据中央军委座谈会精神,于1982年10月至翌年11月进行精简整编。
  1985年6男,中央军委决定将全国11个大军区合并整编为7个大军区;福州军区与南京军区合并,整编为南京军区。8月30日,福州军区机关停止办公。
  一、兵团、军区机关及直属队
  (一)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机关及直属队
  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其下属科、部、处及直属队详见本节所附组织序列表。司令部、政治部均驻福州市仓前山,1950年夏依次分别迁屏山、津泰路27号;后勤部驻西洪路等地,1950年下半年迁环城路梅园等地。1950年后,司令部各科改称处,政治部、后勤部所属部、处略有调整。1951年后,陆续增设直属军区首长的干部管理部、军法处、防化学主任、公安部队处。司令部陆续增设人民武装部(1954年10月改称福建省兵役局)、工兵主任室、炮兵主任室。后两室和后勤部财务处亦改归军区首长直接领导。
  (二)福州军区机关及直属队
  福州军区机关设司令部、军事训练处、政治部、干部部、后方勤务部、财务部、军械部、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和炮兵、工程兵司令部、公安军以及防化学兵处等机构。
  1957年下半年,军区机关进行精简整编,将军事训练处、防化学兵处、军械部(改处)划归司令部领导;财务部改处后合并于后勤部办公。1958年10月,又将干部部并入政治部,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改归政治部领导。从此,军区机关形成司、政、后三大部体制。1962年1月,后勤部所属财务等7个业务处均改称部;7月,司令部所属作战等8个业务处均改称部,机要、管理处均改称局。此后,军区机关又经过多次精简整编,三大部卞属的二级部常有变动。
  二、野战军
  (一)第28军
  第28军的前身是华东野战军第10纵队。1949年3月上旬在江苏如皋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8军,归第10兵团建制。军长朱绍清,政治委员陈美藻,副军长肖锋,参谋长吴肃,政治部主任吴嘉民。辖步兵第82、83、84师和军炮兵团等直属部队。各步兵师辖3个步兵团。
  1949年6月28日起,第28军分批离开江苏常熟南下,沿上饶、崇安(军直沿江山、浦城)、水吉之线步行,于7月29日前先后到达建瓯、古田等地集结。8月,参加福州战役,之后留第83师担任福州市警备任务。9月,解放平潭岛,并配合第29军一部解放南安大、小嶝岛和角屿(以下简称“三岛”)。10月,指挥该军一部及第29军一部发起攻击金门战斗,失利。之后,军部移福州甘蔗,第82师进驻莆田,第84师于12月初赴建瓯、南平、崇安等地剿匪。
  1950年3月,第28军全军集结于莆田地区,开展海上大练兵,准备再战金门。7月,第84师师部兼福建海防司令部,位于福清,全师负责连江黄岐半岛至泉州湾的海防与剿匪任务。攻金推迟后,军部移马尾;第82师赴闽北剿匪(师部位建瓯),完成任务后主力在古田集结;第83师接替平潭岛防务和仙游的剿匪任务,后又担任南日岛及福清的海防;第84师担负闽江口以北地区海防任务;同时,在莆田涵江组建军船管团。1951年4月,全军抽调干部、战士2413名,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暂编第27团赴朝鲜参战。1953年3月以后,第28军担负霞浦(1956年后为连江)至南安地段海防和机动作战任务。军部率第83师位于莆田,第82师位于晋江、南安(含“三岛”),第84师分驻福州、连江、霞浦(1954年改罗源)。
  1955年2月,第28军隶属于南京军区。1956年7月,改隶属于福州军区。
  1969年11月20日起,第28军所部分别从厦门、福州出发,调往华北。第84师归还该军建制;福州军区独立坦克团拨归该军,均随军北调。
  (二)第29军第29军的前身是华东野战军第11纵队。1949年2月在江苏如皋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9军,归第10兵团建制。军长胡炳云,政治委员张藩(同年6月由黄火星继任),副军长段焕竞,参谋长梁灵光,政治部主任惠浴宇(同年6月由刘毓标继任)。辖步兵第85、第86、第87师和山炮团。各步兵师辖3个步兵团,全军步兵团番号依次为步兵第253~261团。全军3.2万人。
  1949年7月3日,第29军开始离江苏苏州南下,沿上饶、崇安、建阳之线步行,于25日抵南平、尤溪地区集结。8月,参加福州战役。9月至10月,在解放了南日、湄洲岛和泉州等地后,参加漳厦金战役。之后,第29军主力在厦门岛集结整训,准备再战金门,同时担负海防守备任务。
  军部位于厦门市区。军直山炮团、警卫营、通信营等共2000余人,于1950年9月改编为厦门要塞部队,归本军建制。据中央军委1950年10月16日电令,第29军军部撤销,司、政机关改编为铁道公安司令部,后勤部改建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一个后勤分部,厦门要塞部队直归第10兵团建制。军部机构于12月14日由厦门出发北上离闽。
  步兵第86师位厦门岛南半部,师部兼厦门警备司令部位市区。1950年12月7日,该师由厦门出发北上离闽,调归中央军委空军建制。
  步兵第85师位厦门岛北半部(师部驻祥坫)。1950年11月改称福建军区步兵第85师,直属兵团兼军区建制。12月,师部率第254团并指挥第31军之第275团,担任晋江、同安海防任务;第255团及船管团留厦门归第31军第93师指挥;第253团赴第8军分区剿匪。1951年4月,第85师抽调干部、战士编组1个营,与第87师、第96师分别编组的2个营,合并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暂编第29团赴朝鲜参战。6月,第85师负责晋江安海至同安港地段海防,归第25军指挥。1952年6月,该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水兵师,3个步兵团依次改编为水兵第1、2、3团,担任部分岛屿与海岸防御、海上巡逻、进剿海匪和护航护渔等任务。1954年12月,师直及水兵第2团调归华东军区海军建制;水兵第1、3团改直属福建军区建制,以后又合编为守备第27旅。
  步兵第87师在泉州地区集结。1950年1月,所属3个团分赴第五(晋江)、七(永安)、八(龙岩)军分区剿匪。同年8月,该师实行地方化,师兼第七军分区,各团归所在军分区建制。同年11月,该师改称福建军区步兵第87师,直属兵团兼军区建制。1952年6月,该师奉命改编为公安第13师。
  (三)第31军
  第31军的前身是华东野战军第13纵队。1949年2月在江苏泗阳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1军,归第10兵团建制。军长周志坚,政治委员陈华堂,副军长姚运良,参谋长黎有章(11月由高锐继任),政治部主任方中铎。辖步兵第91、92、93师,各师辖3个步兵团,全军步兵团番号依次为步兵第271~279团,原纵队山炮团改为军炮兵团。全军3.2万余人。
  1949年6月29日起,第31军所部相继离浙江嘉兴、嘉善等地南下,车运至江山、贺村、金华等地,然后徒步行军,分别翻越仙霞岭、洞宫山,于7月20日至23日先后抵古田集结。8月,参加福州战役。9月至10月,参加漳厦战役。11月中旬,全军担负莆田至海澄地段海防任务,并继续准备攻金,军部位晋江安海。12月,成立船管部和3个船管团。
  第31军指挥第91师和第94师于1950年5月12日解放了东山岛。同年9月,第91师移海澄至东山岛一线(除一部在华安、长泰剿匪外),第92师在惠安崇武至南安大伯岛地段,第93师在“三岛”及同安沿海,担负海防任务。12月16日,军部移同安县城,第93师接替第29军担负厦门岛守备任务。第93师原有防务分别交第92师和军船管团(当月由船管部缩编而成,1952年6月撤销)。为粉碎国民党军可能的大举进犯,确保厦门岛,第31军军部于1951年1月25日移驻厦门岛;第92师主力、第91师亦先后进驻厦门岛。同年4月,全军抽调干部战士2427名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暂编第28团,开赴朝鲜。
  1952年7月,第31军并指挥公安第13师、边防第74团、水兵第1团,担任仙游至诏安地段的海岸防御和厦门、东山等岛的守备任务。军部率第92、第93师和第91师主力及军炮兵团位厦门岛,第91师第272团仍在漳浦担任海防任务。第91师第273团于9月调防“三岛”。1953年3月后,将厦门岛以北海岸和“三岛”防务交福建军区直接指挥。
  1955年2月,第31军隶属于南京军区。1956年7月,改隶属于福州军区。
  (四)第32军
  1950年3月,第32军经上饶入闽,担负闽北剿匪、护路和警备福州市的任务。4月21日,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决定,第32军归第10兵团建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2军是1949年3月在山东组建的。入闽时,军长刘涌,政治委员彭林,副军长周长胜,副政治委员仲曦东,辖步兵第94、第95、第96师(1950年1月组建)及军炮兵团、教导团等直属部队。每师辖3个步兵团。全军步兵团番号依次为步兵第280至第288团。全军2.92万人。
  军部驻南平县城,统一指挥闽北第一(建阳)、二(南平)、三(福安)、四(闽侯)军分区的剿匪。军直部队均担负剿匪、护路任务。1950年12月,根据中央军委和华东军区的决定,第32军撤销,军部机构调上海另有任务。12月13日,军部及部分直属队启程北上。炮兵团团部拨华东军区炮兵司令部。教导大队、工兵营、侦察营归福建军区建制。
  步兵第94师参加解放东山岛后,主力先后集结于云霄、海澄,以一部守备东山岛,一部兵力在龙溪地区剿匪。10月下旬调离福建。
  步兵第95师师部驻古田县城,以第284团担任福州市警备任务,其余各部分散在古田、尤溪、屏南、政和、松溪、宁德、周宁等地剿匪。1950年12月11日,全师由建瓯出发离闽,调归空军建制(炮兵团团部及1个营调华东军区炮兵司令部)。
  步兵第96师师部位建瓯,各团分散在第一、二军分区境内各地剿匪及护路。1950年8月,该师实行地方化,师部兼第一军分区机构。第286、第287团分别归第一、第二军分区建制;第288团先直属军部,后归第二军分区指挥,股匪肃清后又配属第84师,担任连江北茭至长乐梅花地段海防任务。军部撤销后,第96师直归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建制。1952年5月,第96师调江苏无锡,改编为铁路工程第7师。师部机关留2/3干部为建阳军分区机构。师炮兵营并入第85师炮兵团。
  (五)第25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5军于1950年7月初入闽,准备参加再次攻金战斗。军长熊应堂,政治委员詹化雨,副军长贺健,副政治委员肖学林,参谋长李家益,政治部主任何志远。辖步兵第73、第74、第75师和军山炮团。各师辖3个步兵团、其番号依次为步兵第217~第225团。全军从福鼎入闽,经宁德、福州,于7月底至8月中旬先后到达晋江、惠安地区集结。第222团由浙江永嘉乘机帆船由海上南下,先后攻占浙江北麂山岛、福建浮鹰岛和西洋岛;然后经闽江口南下归建。攻金任务推迟后,第25军所部于10月10日起先后出发离闽,开赴宁沪线集结整训。
  1951年,第25军再次入闽,执行确保厦门紧急备战任务,归福建军区指挥。1月下旬至2月下旬,全军3.86万人先后抵晋江、同安一带集结,并派出部队帮助修建南安至大田的公路。6月,第25军并指挥第85师负责惠安崇武至同安港地段海防任务。军部率第73师位泉州,第74师位惠安,第75师位晋江。
  1952年7月,第25军奉命整编为两个师,军番号撤销。第73、第74师于8月下旬离闽北上。军部于11月15日前、第75师师部于12月底前,陆续移交华东军区空军司令部。军炮兵转隶于福建军区。
  (六)第24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4军(军长皮定钧,政治委员廖海光,副军长梁金华,参谋长李继开,政治部主任彭冰山)于1950年奉命修建浙江江山至福州和江西上饶至福州两条战略公路,并清剿公路两侧地区的土匪。6月上旬,该军由浙东向闽北开进。7月上旬,进抵江山(军部)、浦城(第70师)、建阳(第71师)、建瓯(第72师)地区。7月15日破土动工,经2个月苦战,修筑公路420公里。在修路的同时,该军第72师216团根据福建军区的统一部署,赴尤溪地区担任剿匪任务,歼匪近千名。第71师亦曾在闽东北、浙南地区剿匪。1950年10月,该军奉命调往上海、嘉兴地区集结。
  (七)第34军第101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4军第101师于1949年10月入闽,调归第10兵团建制。12月间,该师所辖第301、第302、第303团依次用以重建在攻金战斗中受损的步兵第84师第251团、第82师第244团、第85师第253团等部队。师部后改编充实到华东军政大学福建分校。
  三、特种兵和特种部队(略)
  四、地方部队
  1949年底,福建有地方武装2.2万余人。在此前后,有5个军分区组建了警备团,各县组建1个县大队,县属区建立区中队(当时属地方建制)。其主要任务是剿匪和维护社会治安。
  福建地方武装成员,包括在敌后坚持斗争的人民游击队员,解放前夕参加游击队的新成份,从野战军抽调的建制分队、干部及老战士,部分起义和投诚的国民党军警及杂牌队伍,成份比较复杂。福建军区从1950年初起着手整理地方武装,留强去弱,清洗各种政治不纯分子。又从野战军抽调800名干部和27个建制连队,编入地方武装。9月整编后,全省8个军分区共有地方部队20873人。其中5个警备团3426人,1个警备营315人,59个县大队和380个区中队共17132人。另有地方化主力部队5个团10900人。
  1951年3月,第3、第4、第6、第8军分区警备团依次改称福建军区警备第3、第4、第6、第8团,仍归原各军分区领导指挥(第五军分区警备团已于1950年10月撤销);各县大队改称县独立营;区中队归军队建制。5、6月,先后组建福建军区警备第1、第5团。1952年6月,警备第4团改编为军区炮兵团。7月,撤销警备第1团和67个县独立营以及各县的区中队。警备第3、第6团于1952年5月改为边防第1、第2团(旋又改为边防第73、第74团);11月,依次改称公安第79、第80团,分别归福安军分区、第31军指挥。警备第5团于1953年12月调归水兵师建制,翌年12月改归闽侯军分区领导指挥。警备第8团自1952年8月起,先后驻防永安、南安大小嶝岛、霞浦、连江,分别归永安军分区、步兵第82师、福安军分区、闽侯军分区代管。1956年1月,警备第5、第8团亦改编为边防团。
  五、公安部队
  (一)公安第13师
  1952年7月1日,福建军区步兵第87师与福建省边防保卫局大部分人员合并,在莆田县城改编为公安第13师,归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建制领导,作战指挥归福建军区。所属各团依次改称公安第37、第38、第39团。师长闻盛森,政治委员郑从政(省公安厅长,兼)、王义勋。全师8502人。8月底,该师接替第25军担任仙游执亭至南安奎下海岸防御,并有支援大、小嶝岛及东山岛的作战任务,归第31军指挥。师部驻泉州市。
  公安第13师成立后,立即调整改组福建原有的边防检查组,以451人统一成立6个武装工作队、27个分队,分布于全省海防部队防区外的空隙地区,开展边防对敌斗争。此外,还领导福州、厦门、涵江、晋江等4个边防检查站,代管公安第79、第80团(作战指挥仍分别归福安军分区和第31军)。1953年3月,该师接替平潭、南日岛守备任务。5月,成立边防办公室,专司边防工作的领导,并将边防部队转交沿海军分区领导。
  1955年7月,公安第13师(欠第38团)、公安第38团分别改编为平潭守备师、南日岛守备团(番号未改),均直属福建军区建制,归第28军指挥。
  (二)福建省公安总队
  福建省公安总队系以福建军区直属警备团(福州市警备团)和省公安大队、盐警大队为基础,于1951年8月扩编而成,下属5个大队。担任福州市警备和省级首脑机关及盐场的警卫工作,属省公安厅领导。公安厅副厅长李继成任总队长兼政治委员,全总队2748人。各专区公安大队、中队和各县公安队,仍由各专区、县公安部门领导。
  1952年7月1日,全省公安部队经统一整编后纳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总数为12007人。省公安总队直归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领导,下辖2个直属中队、2个市(福州、厦门)中队、8个专区大队、8个专区直属中队、66个县队和漳州、泉州2个市队,并代管护航、财经、盐警等3个大队。担负警卫党政机关,看押犯人,守护桥梁、仓库、电台等重要目标,和剿匪、边防、对空监视及主要城市的警备等任务。12月,省公安总队划归福建军区指挥领导,华东公安部队司令部只负责业务领导;各专区大队划归各军分区指挥领导,总队只负责公安业务、干部和后勤工作之领导。1955年8月,各军分区代管的公安大队、公安队移交地方政府,并改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分分队参加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第40团,总队部缩编为内卫第40团机构。10月,福建省公安总队撤销。
  (三)福州军区公安军
  1956年8月,以原福建军区公安部队处为基础,组建福州军区公安军领导机关。司令员刘振球,政治委员王直,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处。下辖边防第19、第20、第21、第22、第23、第24团;内卫第40团,内卫第44团(驻江西),福建内卫营,江西内卫营;第6海上巡逻队;福州、厦门、泉州、涵江检查站。全军2.1万余人(福建境内1.7万人)另代管公安军独立护航营。边防团分布于福鼎至漳浦沿海一线担任海防边防任务,由各沿海军分区代管。各内卫团、营在内地担任警卫重要目标、看押犯人及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1957年5月,军区公安军领导机关改建为福建省军区。边防第22、第23团和泉州、涵江检查站撤销。其余所属单位,除在江西者和已拟撤销的福建内卫营外,均转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8月,福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
  边防第19团。原属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建制、归福安军分区领导指挥的公安第79团,于1956年1月改为边防第19团。
  边防第20、第21团。1953年,华东军区公安部队直属第1团、上海市公安总队第2团先后调归福安(1955年10月转龙溪)、晋江军分区领导指挥。1956年1月依次改为边防第20、第21团。
  边防第22、第23团。由闽侯军分区领导指挥的警备第5、第8团,于1956年1月依次改称边防第22、第23团。
  边防第24团。步兵第103师第309团于1955年2月由浙江入闽驻守台山列岛,归福安军分区领导指挥。1956年1月改为边防第24团。
  内卫第40团。1955年10月,以福建省公安总队总队部(缩编)和2个直属中队、福州市公安中队及步兵第224团2个营机构合编成立。辖4个营。1957年5月缩编为直属6个连的小团。
  六、守备部队(略)
  七、军分区
  1949年9月至12月间,福建军区相继成立第一至第八军分区。1951年3月,依次改称建阳、南平、福安、闽侯、晋江、龙溪、永安、龙岩军分区。军分区的任务,初期主要是领导剿匪,维护社会治安和做民兵工作,1955年后主要做民兵和兵役工作;沿海军分区则兼负海防边防任务,直至1959年成立守备师时为止。军分区所辖部队及其变迁,详见本节第六目“地方部队”和第七目“公安部队”第(三)“福州军区公安军”。1952年7月,全省各县独立营、区中队均撤销,以其大部分干部充实县、区人民武装部。1955年1月,各县(市)人民武装部均改为县(市)兵役局。1956年7月1日起,各军分区直属于福州军区。7月底,建阳、闽侯、永安3个军分区随地方行政区划之变动而撤销。1957年5月起,各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
  第一军分区1949年9月在建瓯成立(11月迁建阳)。司令员闻盛森,政治委员陈贵芳(地委书记兼,以下各军分区均同,从略)。1950年8月,步兵第96师兼第一军分区。师长刘琳兼军分区司令员。同年9月按照华东军区颁发的地方武装编制草案进行整编后(以下各军分区均同,从略),全区(含军分区机关、县大队、区中队,以下各军分区均同,从略)3964人,另有归该军分区建制的步兵第286团2159人。1952年7月(以下各军分区均同,从略).建阳军分区辖建阳、建瓯、水吉、浦城、松溪、政和、崇安、光泽、邵武等9个县人民武装部(后均改为县兵役局,以下各军分区均同,从略)。1956年7月底,建阳军分区撤销。所属各县(除水吉当年已撤销建制)兵役局拨归南平军分区建制领导。
  第二军分区1949年9月在南平成立。司令员郭廷万,政治委员贾久民。全区2429人,另有归其建制的步兵第287团2220人。南平军分区辖南平、古田、屏南、沙县、尤溪、将乐、泰宁、建宁、顺昌等9个县人民武装部。1956年8月,增辖原建阳军分区所属各县和闽清县以及三元、明溪县(年内合并为三明县)兵役局;11月增设南平市兵役局。
  第三军分区1949年9月在福安成立。司令员陈挺,政治委员王毅之。全区3229人,另有警备团546人。福安军分区辖福安、宁德、霞浦、福鼎、柘荣、寿宁、周宁等7个县人民武装部。1956年8月,增辖罗源、连江、长乐县兵役局;柘荣县兵役局随县建制撤销。
  第四军分区1949年9月在闽侯成立。司令员黄永山,政治委员郝可铭。全区3237人,另有警备团634人。1953年3月,军分区机关迁连江琯琯头,后又迁福州马尾。闽侯军分区辖闽侯、长乐、福清、连江、罗源、平潭、永泰、闽清等8个县人民武装部。1956年7月底,闽侯军分区撤销。闽侯县兵役局归福州军区直接领导;罗源、连江、长乐县兵役局划归福安军分区建制;闽清县兵役局划归南平军分区;福清、永泰、平潭县兵役局划归晋江军分区。
  第五军分区1949年10月在晋江成立。司令员叶克守(1950年2月前为副司令员),政治委员张慧如。全区3812人,另有警备团587人,归该军分区建制的步兵第260团2167人。晋江军分区辖莆田、晋江、仙游、惠安、南安、永春、安溪、德化、同安等9个县人民武装部。1953年2月,增设泉州市郊区人民武装部。1956年8月,增辖福清、永泰、平潭、大田县兵役局。
  第六军分区1949年10月在龙溪成立。司令员李承尧,政治委员卢叨。全区3761人,另有警备团684人。龙溪军分区辖长泰、龙溪、海澄、漳浦、云霄、平和、诏安、南靖、华安、东山县等10个县和漳州市郊区人民武装部。
  第七军分区境内之永安、三元等县城在1949年底前仍为土匪盘踞。1949年12月在福州组建第七军分区领导班子。司令员林乃清(步兵第87师师长兼),政治委员王敬群(中共第七地委书记兼),第二政治委员王义勋(步兵第87师政治委员兼)。1950年1月,步兵第87师师部率第261团赴永安地区剿匪和开辟工作,军分区机构在永安县成立。8月,中央军委电令第87师兼第七军分区。全区2876人,另有步兵第261团2203人。永安军分区辖永安、清流、宁化、宁洋、大田、明溪(1952年8月成立)、三元(1953年3月成立)等7个县人民武装部。1956年7月底,永安军分区撤销。三元、明溪县兵役局划归南平军分区建制;大田县兵役局划归晋江军分区;永安、清流、宁化、宁洋县兵役局划归龙岩军分区。
  第八军分区1949年10月在龙岩成立。司令员王胜,政治委员范元辉。全区3767人,另有警备团975人,归该军分区建制的步兵第259团2151人。龙岩军分区辖龙岩、永定、上杭、武平、连城、长汀、漳平等7个县人民武装部。1956年8月,增辖永安、清流、宁化县兵役局;宁洋县兵役局随县撤销建制。
  福州、厦门市兵役局系以福州、厦门市郊区人民武装部为基础,于1954年10月分别扩编而成,直属福建军区建制领导。
  八、学校
  (一)华东军政大学福建分校
  1949年9月下旬,以第10兵团教导团和青年干部大队的部分干部及毕业学员为基础,组建学校。先称第10兵团兼福建军区军政干部学校,11月初改称华东军政大学福建分校。11月5日,军大分校在闽侯上街正式开学。校长兼政治委员由叶飞兼任(1950年4月张日清任政治委员),设训练部、政治部、校务部。学员队先后计有5个大队。主要招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学生,培养初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第二期1950年10月22日在福州市仓前山开学。两期共招收约5000人。另,第二期一大队培训起义的国民党军校级以上军官,和解放军部分在职营连职干部,共约300余人。第二期二、三、四大队学员经短期学习后,分赴闽北、闽西、闽南参加土地改革运动,返校后于1951年12月毕业。
  (二)第14步兵学校
  1951年3月5日,华东军区命令,华东军政大学福建分校改编为华东军区第3步兵学校。4月6日,华东军区命令,该校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4步兵学校。校领导人与校部机构均不变。1952年7月,第14步兵学校奉命撤销。部分机构与第13步兵学校等单位合并,在南京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步兵学校。
  (三)福州军区军医学校
  1973年9月,福州军区决定在福州筹建军医学校。后因故易地在江西鹰潭成立。1977年2月开始迁回福州。1978年整编为师级单位,设训练部、政治部、校务部,下属6个学员中队。1985年9月后改名南京军区卫生学校。
  (四)其他学校(①福州军区的主要学校先后有南昌步兵学校(后改步兵学校,再后撤销)、军区军政干部学校(后改军区步兵学校)、南昌陆军学校(军区步兵学校改),均在江西南昌,故从略。)
  福建军区医校。1950年在福州创办。1952年底扩建为第6军医中学。1954年6月后与第5、第7军医中学合并为第6军医学校,迁南京。第18文化速成中学。1951年5月,福建军区成立文化速成学校;翌年2月改称文化速成中学。1954年改称第4文化速成中学;1955年改称第18文化速成中学。1959年4月,18速成中学番号撤销,机构并入江西军区第45文化速成中学。
  福建军区干部文化学校。1953年9月在龙岩组建,1956年2月撤销。
  福建军区干部学校、福州军区干部学校。1954年,福建军区教导营在福州扩编为福建军区干部学校。1956年7月,改称福州军区干部学校。
  福州军区轮训团。1957年10月,将福州军区干部学校、政治理论训练班、边防第22团、福建省军区军士教导营、福建内卫营和内卫第40团一营等6个团、营级机构合并,在福州组建福州军区轮训团。1959年4月,轮训团撤销。
  福建军区后勤学校。福建军区后勤部1951年8月在福州开办,1953年初改为后勤训练大队,1954年初撤销。
  福州军区后勤学校。福州军区后勤部于1961年5月开办,同年11月改为后勤训练队。
  福州军区卫生学校。1962年10月,将福州军区医护学校改称福州军区卫生学校,至1969年9月撤销。
  福州军区“五七”干部学校。1976年3月在邵武开办,1979年6月改为福州军区干部文化学校。1981年6月撤销。
  九、海峡之声广播电台
  1958年8月,为配合福建前线部队炮击金门,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前线广播电台。8月24日正式对金门广播。1964年8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正式授予上述番号,并规定该台归福州军区政治部建制领导。以后陆续建立了福州、厦门、古田、光泽等4个分台。1984年1月1日起,改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峡之声广播电台。
  第三节 福建省军区
  1957年3月15日,总参谋部批准将福州军区公安军领导机关改编为福建省军区,归福州军区建制领导。5月1日,福建省军区正式成立。(①新组建的福建省军区当时仍称福建军区,至1960年10月1日起改称福建省军区并启用新印信。)司令员刘永生,政治委员卢胜,副司令员刘振球、毛会义,副政治委员王直,参谋长陈挺,政治部主任翁默清。省军区机关驻福州市仓前山。
  省军区成立时辖5个军分区,其中的南平、福安军分区后随地方行政区划之变动,分别改称建阳、宁德军分区。1959年12月恢复闽侯军分区,以后又改称为莆田军分区。1960年后陆续组建了福州、厦门、三明军分区;后又将莆田、厦门军分区改为师级市人民武装部。至1985年8月,省军区辖福州、建阳、宁德、晋江、龙溪、三明、龙岩等7个军分区和厦门、甫田2个市人民武装部。省军区通过军分区和各县(市)兵役局领导民兵和兵役工作。1959年3月,福建省兵役局撤销,在省军区司令部内增设动员处。1960年1月1日起,各县(市)兵役局改为人民武装部。
  1985年8月31日起,福建省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省军区除领导民兵和兵役工作外,并领导指挥福建境内各守备部队和部分炮兵部队,担负福建一线海防任务。同月,根据南京军区的决定,对福建原有守备部队和部分炮兵部队进行精简整编,撤销与合并了一些单位,至12月底,共精减员额1.4万人。晋江、龙溪军分区依次改称为泉州、漳州军分区;莆田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莆田军分区。同时,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于1986年6月30日起,将全省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部队双重领导。1989年2月1日起,建阳军分区迁南平市,更名为南平军分区。
  一、省军区机关及直属队
  福建省军区成立时,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福建省兵役局。1958年5月,成立后勤部。司、政、干、后四大部和省兵役局下属的科及直属队,详见所附福建省军区组织序列表。1959年6月,撤销干部部,在政治部内编干部处;12月,司、政、后三大部的科均改称处。此后根据形势与任务的需要,这些处级机构常有调整。
  二、军分区、警备区
  1957年5月,3个沿海军分区(福安、晋江、龙溪)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部、后勤部,各部下设若干科;2个内地军分区(南平、龙岩)机关设参谋科、兵役动员科、政工科、干部科、行政经济管理科。1958年,沿海军分区干部部撤销,在政治部内设干部科;1959年底,内地军分区改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各部下设若干科(后勤部系1962年始设科)。各军分区机关编制体制大体上趋于一致。以后恢复和新组建的军分区、警备区,机关亦均设司、政、后三大部。1983年下半年后,内地军分区相继取消机关三大部下属的科,1985年8月后,沿海军分区机关除有领导指挥守备部队任务的军分区、警备区外,亦相继取消科一级编制。
  1968年10月、11月,由省公安总队所属各专区公安大队、直属中队改编的各军分区、警备区独立营调整部署,将厦门、龙岩军分区独立营对调;将福州警备区、三明、闽侯、龙溪、南平、晋江、福安军分区独立营,依次调往三明、闽侯、龙溪、南平、晋江、福安军分区、福州警备区。
  (一)福州军分区
  1960年10月1日.以福州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并抽调福建省军区直属队及守备第7、第13师部分人员,组建福州军分区,隶属于福建省军区。司令员宁正和,政治委员张传栋(市委书记兼),第二政治委员贺梦先(1961年4月任职),机关编制90人。1967年10月,根据“三支两军”任务的需要,省军区机关抽调部分人员临时组建福州警备区。1968年10月,将福州军分区撤销,合并到福州警备区内。1983年1月,福州警备区改称福州军分区。1961年9月,福州军分区辖福州市所属的仓山、台江、鼓楼、马江、鼓山、新店、盖山等7个区人民武装部。以后几经调整,至1986年6月30日改归地方建制时,市区共有鼓楼、台江、仓山、郊区、马尾等5个区人民武装部。1962年1月,罗源、连江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1963年9月又划归闽侯军分区。1973年9月,闽侯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警备区建制。1983年长乐、福清、平潭、闽清、永泰(6月1日起)、罗源、连江(7月1日起)等7个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改归地方建制时,共辖8个县人民武装部。1965年9月至1968年10月期间,曾辖福州市工交、财贸、文教系统人民武装部。
  (二)南平军分区
  1957年5月,南平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翁少元,政治委员刘健夫(地委书记兼),第二政治委员王德潜。机关编制72人。负责内卫治安、民兵及兵役工作。1971年8月,军分区机关迁建阳,改为建阳军分区。1989年2月,机关迁回南平,又更名为南平军分区。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南平市,南平、古田、屏南、沙县、尤溪、将乐、泰宁、建宁、顺昌、建阳、建瓯、浦城、松溪、政和、崇安、光泽、邵武、闽清、三明县等20个县(市)兵役局。以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撤销了南平县兵役局,三明县兵役局改称三明公社人民武装部(县团级),直归福建省军区建制(1960年7月改称三明市人民武装部);并先后将闽清县兵役局和古田、屏南县人民武装部划归闽侯军分区建制;将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建制;建立又撤销建西县人民武装部。此外,松溪、政和二县一度归福安军分区建制。至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建阳军分区辖南平、邵武市,建阳、建瓯、崇安、浦城、松溪、政和、光泽、顺昌县等10个县(市)人民武装部。1989年8月,崇安县改建为武夷山市,崇安县人民武装部亦改称武夷山市人民武装部。
  (三)宁德军分区.
  1957年5月,福安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叶克守,政治委员程少康(地委书记兼)、贺梦先。机关编制160人。担负海防一线守备、边防、内卫、民兵工作和兵役工作等任务。1970年7月,军分区机关迁宁德,1971年6月改称宁德军分区。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福安、宁德、福鼎、霞浦、寿宁、周宁、罗源、连江、长乐等9个县兵役局。以后随着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动,一度增辖松溪、政和、柘荣县,一度减辖罗源、连江县,并将长乐县划归闽侯军分区。至1970年7月迁宁德后辖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寿宁、周宁、罗源、连江、古田、屏南县人民武装部1975年4月,恢复被撤销的拓荣县。1983年7月,罗源、连江两县划归福州市。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宁德军分区辖宁德、福安、柘荣、福鼎、霞浦、寿宁、周宁、屏南、古田等9个县人民武装部。1989年10月和1989年12月,宁德、福安县先后改建为市,该两县人民武装部随之改称宁德、福安市人民武装部。
  (四)莆田军分区
  1959年12月,以守备第13师师部部分人员和原第6海上巡逻队队部为基础扩编,恢复闽侯军分区,司令员俞增林,政治委员王荣森。机关编制150人。负责内防治安、民兵和兵役工作。1970年7月,军分区机关迁莆田县,1971年5月改称莆田军分区。1984年6月29日,福建省军区命令,撤销莆田军分区,增编师级莆田市人民武装部。1985年10月,莆田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莆田军分区。
  恢复闽侯军分区时,辖闽侯、连江、长乐、平潭、福清、永泰、闽清等7个县兵役局。1961年12月,连江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1963年9月起增辖罗源、连江、古田、屏南县人民武装部。1971年改莆田军分区时,辖莆田、仙游、闽清、长乐、平潭、福清、永泰、闽侯县人民武装部。1973年9月,闽侯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警备区建制。1983年5月,长乐、福清、闽清、平潭、永泰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1984年,莆田市人民武装部辖莆田、仙游县和新设的莆田市城厢、涵江区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莆田军分区所辖县、区人民武装部与莆田市人民武装部同。
  (五)泉州军分区
  1957年5月,晋江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钟大湖,政治委员张桂如(地委书记兼)、李云诚。军分区机关编160人。担负海防一线守备、边防、内卫、民兵工作和兵役工作。1985年10月,改称泉州军分区。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泉州市、晋江、莆田、仙游、惠安、南安、永春、安溪、德化、同安、福清、平潭、永泰、大田县等14个兵役局。以后随着地方行政区划的变动,先后将福清、永泰、平潭县兵役局和莆田、仙游县人民武装部划归闽侯军分区建制领导;将大田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将同安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厦门市人民武装部、厦门守备区;并将泉州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泉州军分区辖晋江、惠安、南安、永春、德化、安溪县和泉州市鲤城区等7个人民武装部。1987年12月,晋江县石狮镇改建石狮市。1989年6月,成立石狮市人民武装部。
  (六)漳州军分区
  1957年5月,龙溪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郭廷万,政治委员洪椰子(地委书记兼)。机关编160人。担负海防一线守备、边防、内卫和民兵工作、兵役工作等任务。1985年10月,改称漳州军分区。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漳州市、龙溪、海澄、长泰、漳浦、云霄、平和、诏安、南靖、华安、东山县等11个兵役局。1960年1月,龙溪、海澄两县人民武装部分别改编为漳州市、龙海县人民武装部(原漳州市兵役局机构系军分区兵役检查科兼)。1985年10月,漳州市人民武装部改称芗城区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漳州军分区辖龙海等9个县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武装部。
  (七)三明军分区
  1962年5月1日,以三明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并从福建省军区机关、陆军第28、第31军和守备第8师抽调部分人员,成立三明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阮文炳(当时任副司令员,1964年12月升任),政治委员张维滋(地委书记兼,1964年7月任职),第二政治委员程华民(当时任副政治委员,1964年7月升任)。机关编制90人。负责内卫治安、民兵及兵役工作。
  三明军分区成立时,辖永安、清流、宁化、三明县和三明市城区人民武装部。1963年4月,大田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建制;三明县、三明市城区人民武装部依次改称为明溪县、三明市人民武装部。1970年7月,建宁、泰宁、将乐、尤溪、沙县等5个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军分区建制领导。1983年7月,撤销三明市人民武装部,增编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武装部。1984年11月,永安县人民武装部改为永安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三明军分区辖永安市,大田、清流、明溪、宁化、建宁、将乐、尤溪、沙县、泰宁县和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武装部。
  (八)龙岩军分区
  1957年5月,龙岩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陈高顺,政治委员范元辉(地委书记兼)、王荣森。机关编制59人。负责内卫治安、民兵和兵役工作。
  归省军区建制领导时,辖龙岩、上杭、永定、长汀、武平、连城、漳平、永安、清流、宁化等10县兵役局。1959年3月,清流、宁化县兵役局合并为清宁县人民武装部(1961年又分编)。1962年1月,将永安、清流、宁化3县人民武装部划归三明市人民武装部建制领导。1981年12月,龙岩县人民武装部改为龙岩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改归地方建制时,辖龙岩市,永定、上杭、连城、长汀、武平、漳平县人民武装部。
  (九)厦门警备区
  1960年10月1日,以厦门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扩编为厦门军分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熊振武,第一政治委员袁改(市委书记兼)、政治委员余庆坦(均1961年11月任职)。机关编制90人。担负民兵及兵役工作。1970年2月,军分区与福州军区的一个守备师合编为厦门守备区,兼负厦门等岛屿的守备任务;在民兵和兵役工作上受福建省军区领导。守备区机关增设动员部。1976年3月,以守备区动员部为基础,组建厦门市人民武装部,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1982年11月26日,福州军区通知,厦门市人民武装部改为师级单位。1985年10月,厦门市人民武装部与原福州军区的一个守备师及炮兵一部合并,成立福建省厦门警备区,归福建省军区建制领导。担负厦门等岛屿的守备、城市警备和民兵、兵役工作。
  军分区成立时辖同安县人民武装部(1970年7月至1973年8月曾划归晋江专区)。1961年9月,成立厦门市郊区、杏林区、开元区、思明区、鼓浪屿区人民武装部。1964年5月撤销。1979年2月又重建杏林区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厦门警备区辖厦门市开元、思明、鼓浪屿、郊区、杏林区和同安县人民武装部。1987年6月,郊区建制撤销,成立集美区;同时增设湖里区。郊区人民武装部随即改为集美区人民武装部。1989年6月,成立湖里区人民武装部。
  三、地方部队(略)
  四、守备部队(略)
  五、炮兵部队(略)
  第四节 福建海军
  1949年9月,成立华东军区海军驻福州办事处,负责接管福州、厦门地区原国民党海军机关、财产,登记原海军人员。办事处辖警卫连及马尾、厦门两个工厂,共340人。
  1951年4月,海军福州办事处与陆军厦门要塞部队炮兵指挥所合并,组成华东军区海军厦门基地筹备处,李友田任主任。辖直属营,海岸炮兵第1、第2营和1个布雷分队,共1481人。
  1953年6月,在上海组建福州巡逻艇大队;10月,进驻连江琯头,装备50吨炮艇和由渔船改装的巡逻艇各4艘。同年7月,在上海组建厦门巡逻艇大队;11月,进驻马尾,装备50吨炮艇6艘。同月,厦门基地筹备处改建为厦门水警区,归华东军区海军建制领导。郑友生任政治委员兼代司令员。1955年2月,杜彪任司令员,辖福州、厦门两个巡逻艇大队,海岸炮兵第1、第2营和1个布雷分队,共1962人。同年3月,组建闽中巡逻艇大队,驻泉州后渚,装备50吨炮艇8艘。4月,组建三都澳巡防区。
  1958年10月,以厦门水警区为基础组建福建海军领导机关,归海军东海舰队建制,地区性的战斗活动归福州军区指挥。东海舰队副司令员彭德清兼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2月18日正式对外办公。领导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以后又增编装备技术部。11月,三都澳巡防区改建为三都澳水警区,陈雪江为司令员,张尔庆为政治委员。以后又组建了海坛水警区和沙埕巡防区
  1964年11月,福建海军领导机关迁三都澳。同时,将三都澳水警区机构移厦门,改称厦门水警区。
  福建海军的水面舰艇部队,除将早期的巡逻艇大队、炮艇大队改组为护卫艇大队外,又先后组建了鱼雷快艇部队、导弹快艇部队、猎潜艇部队,以及登陆艇、防救船、勤务船等部队。岸防部队,除海岸炮兵外,又增建了岸舰导弹部队。此外,尚有高射炮兵部队和观察通信部队等。
  一、领导机构
  (一)福建航空办事处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航空处于1950年5月在福州设立福建航空办事处。负责接管福建地区国民党空军和民航遗留的机构、人员、设备和器材;管理维护福州、厦门、漳州、莲塘、建瓯、长汀机场;培养航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1951年3月,该处与福州航空站合并为华东军区空军福建基地场站。
  (二)防空军第1军
  1950年7月,福建军区成立防空处,负责对空作战事宜。1953年2月,防空处划归华东军区防空司令部建制,由福建军区代管。1955年4月,扩编为高射炮兵第105师师部,负责指挥福州地区地面防空部队。
  1955年9月,在福州组建防空军第1军,隶属于南京军区防空军,同时接受福建军区领导指挥。军长方升普,政治委员罗维道。辖驻闽高射炮兵、雷达兵、探照灯兵部队,担负福建地区防空作战任务。
  (三)空军第1军
  1957年2月,人民解放军空军和防空军合并,整编为空军。7月,防空军第1军改称为空军第1军,领导指挥驻福建的空军地面部队。
  (四)福州军区空军
  1958年7月,空军航空兵部队入闽。同月24日,国防部长彭德怀命令组建福州军区空军。聂凤智为司令员,裴志耕为第一副政治委员(1959年9月李世安为政治委员)。以空军第1军机关大部和南京军区空军机关、空军第5军机关各一部,在晋江组成福州军区空军领率机关(1960年6月移驻福州)。军区空军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干部部、军训部、航空工程部、高炮指挥部和雷达兵部。1970年整编为司、政、后三大部。1976年又增设航空工程部。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以下简称空军),受空军和福州军区双重领导和指挥。辖闽、赣两省的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雷达兵和各种勤务保障部队。1985年8月,福州军区空军和南京军区空军合并,整编为南京军区空军。驻闽空军部队继续担负国土防空和协同陆、海军作战任务。
  二、航空兵部队
  歼击航空兵部队。由空军统一安排,采取分期分批入闽轮战的方式驻防福建。入闽部队归福州军区空军统一指挥。从1958年至1985年,先后有130余个航空兵团次入闽担负国土防空和协同陆、海军作战的任务。运输航空兵部队。福州军区空军的一个独立飞行大队于1966年9月由江西移驻福建,先后在连城、福州、崇安等机场驻防。主要担负本区内空运、空投、通信、救护等任务。1976年4月,改称福州军区空军航空兵独立运输大队。曾多次执行抢险救灾、航空物探和紧急空运等各项任务。
  三、场站部队
  1949年福建解放后,设有6个航空站:福州、厦门、漳州、莲塘、长汀、建瓯航空站。1956年至1958年,先后修建了福州、龙田、晋江、惠安、漳州、连城、崇安机场。各机场均组建了场站部队,为团级单位,归驻场航空兵师领导,主要负责作战、训练的物资供应,机场维修、防护,医疗救护和通信、气象、生活等保障工作。
  四、高射炮兵部队
  1955年4月,以福建军区防空处为基础扩编为高射炮兵第105师(简称高炮第105师,以下类同)师部,驻福州市。师长吕信之,政治委员杨辛。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突军建制,归福建军区指挥领导。同年9月,归防空军第1军建制。该师辖高炮第503、第521、第527团及城防高炮独立第1营,分驻福州地区和厦门市。1957年2月,该师改称空军高炮第105师。1964年12月又改称空军高炮第5师。1968年1月起,该师驻防漳州、连城。1969年8月调离福建。
  1955年9月,防空军高炮第103师师部率第516团由朝鲜归国入闽,驻防晋江,并将同年4月入闽的城防高炮第513团划归该师建制。该师隶属于防空军第1军。师长鲁赤诚,政治委员张烈。1956年3月移防厦门市。1957年2月,该师改称空军高炮第103师。1958年7月,空军高炮第508团调厦门,归该师建制。1964年2月,改称空军高炮第3师。1966年11月,移防福州、漳州、连城。1969年9月,调离福建。
  空军高射炮第110师(1964年改称第7师)于1962年10月率第511、第512、第524团入闽,担负防空作战任务。先后在漳州、福州、龙田、晋江、惠安驻防。1964年8月离闽归建。1965年3月,再次入闽担负防空作战任务。1966年4月,调离福建。
  空军高炮第4师于1969年9月入闽,接替高炮第3、第5师防务。该师隶属于福州军区空军。师长赵官政,政治委员张文秀。驻漳州、福州、连城。
  五、地空导弹部队
  1966年至1975年期间,福建地区曾组建地空导弹部队。先后赴漳州、连城、平潭等地担负防空作战任务。
  六、雷达兵部队
  1953年4月,成立对空监视第243团。团部由福建军区防空处兼任,下辖4个对空监视连,共有65个哨,分布于福建各地,使用望远镜、报话机等工具遂行对空情报报知任务。同年6月,在福州组建雷达第343营。1955年2月,该营扩编为雷达第343团。同年8月改编为防空军对空情报兵第225团,归防空军第1军建制,担负福州及闽北地区的对空警戒任务。1955年6月,对空监视第243团改编为防空军对空情报兵第243团;7月,易名第223团,归防空军第1军建制,担负闽南地区对空警戒任务。
  七、探照灯部队
  探照灯兵第401团于1955年3月入闽,隶属于防空军第1军。辖3个探照灯营,另1个独立营,部署于福州、龙田、晋江、漳州等地,配合高炮部队执行防空作战任务。1957年12月,该团(欠3营)调离福建。其3营归空军第1军军部直接领导,作战指挥归高炮第105师,后改番号为福州军区空军探照灯营。1975年4月,该营撤销。
  第六节 福建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12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福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以福建省的91个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劳改农场、工厂)为基础,以解放军派出的干部为各级领导骨干,并征集一批无军籍的“兵团战士”编组而成。司令员彭飞,政治委员熊兆仁,副司令员田贤成、田世兴、李干、宋家烈、杨尚堃,副政治委员李云诚、何庆宇,参谋长杨滨,政治部主任程力正。兵团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驻福州办事组,三大部下共设18个业务处,定额150名干部。兵团机关驻沙县城关,1970年9月迁南平市。兵团下辖第1(工矿)、第2(农业)、第3(林业)、第4(基本建设)师,共21个团。1970年4月,又将3个企事业单位改编为团,内有兵团直属的原沙县森工局改编的直属第24团。全兵团1970年底总人数89521人,其中现役军人2239人,地方干部、职工65785人,兵团战士21497人。配备各种枪3655支(挺)。机动车1282辆。编有武装分队23个建制连、173个建制排、596个班,共5751人,各种枪1820支(挺)。另有劳改犯、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释放就业人员共9136人;被监管审查和拘留、逮捕待审人员共301人。1972年5月,增设相当于师的永安矿区。
  福建生产建设兵团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产物。兵团的军队干部实际上是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目的是稳定局势,促进生产。在相当困难的条件下,经过军队干部、地方干部、职工和兵团战士的共同努力,兵团在生产建设中取得不小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军队的组织形式与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机制不相协调;兵团各级领导机关与地方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多头领导;以及省、兵团与地区、县利益上的矛盾,等等。有鉴于此,福州军区和福建省革命委员会从1971年10月起,即开始调整兵团组织体制与领导关系。至1972年底,先后将潘洛铁矿、矿山机械厂和全部劳改单位移交地方有关部门管理。福建八一特钢厂、邵武铜冶炼厂、浦城铜矿等企业建成投产后,也于1973年1月移交地方。1973年7月1日起,撤销各师师部,各团直属兵团建制领导;并将第4师所属6个团分别划归福建省基本建设局和交通局建制领导。兵团之司、政、后三大部亦缩编为办公室、政治部、生产部。
  1974年11月24日,中共福州军区委员会、福建省委通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年11月9日批准,撤销福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所属单位自1975年1月1日起正式归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局建制领导。所看管的劳改犯移交福建省军区地方部队负责看管。实际交接工作至1975年3月底完毕。
  一、第1师
  以工矿为主,兼营农副业。师部驻龙岩东肖。师长高少彬,政治委员茧树桐。师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其余各师均同,从略)。全师1970年底18655人,其中现役军人564人,地方干部、职工9889人,兵团战士8202人。
  1969年12月建师时,辖第1团(潘洛铁矿)、第2团(永定煤矿)、第4团(漳平煤矿及龙岩苏邦煤矿)、第6团(邵武煤矿)、第7团(龙岩青草盂、黄斜劳改农场,南靖马山劳改农场)、煤矿建井大队(煤矿建井公司,相当于团的单位)。
  1970年4月,龙岩红炭山煤矿编为第1师第3团。5月,福州八一钢铁厂编为第1师第5团。后八一钢铁厂与拟建的龙岩特种钢材厂合并组建福建八一特钢厂(即7071工厂),厂址位龙岩城东南郊。1971年2月,该厂归兵团建制,由第1师领导。同年11月.改直属兵团领导。1973年1月,该厂建成投产后,改属省冶金工业局建制。
  1970年6月,厦门工程机械制造厂划归兵团建制,命名为第1师矿山机械厂(团级单位);1972年7月,交还厦门市革命委员会。1970年8月,厦门反帝医院改编为第1师医院(又名龙岩煤矿医院,相当于团的单位)。
  1971年2月,煤矿建井大队大队部率4队前往正在筹建中的永安加福煤矿,组建第5团。同年10月,第1团改归三明钢铁厂领导。1972年1月,第7团撤销。
  1973年7月1日,师部撤销。第2、第3、第4、第6团.煤矿建井大队,师医院,均改直属兵团部建制领导。兵团撤销时,上述单位移交福建省燃料工业局。
  二、第2师
  以农业为主,兼营林、牧、副业。师部驻明溪城关。师长李振欧(1970年3月石养成继任),政治委员李学勤。全师1970年底10910人,其中现役军人351人,地方干部、职工5102人,兵团战士5457人。
  1969年12月建师时,辖第8团(清流新垦劳改农场)、第9团(明溪楼前劳改农场)、第10团(宁化凉伞岗劳改农场)、第11团(闽侯熔新机械厂、闽侯白沙劳改农场、仙游度峰糖厂和永安大洲后砖瓦厂)。1970年5月,第11团由闽侯白沙迁泰宁,改辖将乐、泰宁、建宁三县森林工业单位和泰宁朱口、弋口劳改农场。度峰糖厂改为师直属营。大洲后砖瓦厂交第4师。熔新机械厂交莆田地区。白沙农场由省“五七”干校接管。
  1971年2月,师部机关一分为二。一部留原地领导原有各团;一部调永安水东,领导永安矿区建设,后即参加组成永安矿区领导机构。同时在永安加福煤矿组建的第5团归其领导。同年10月,第9团团部调第3师,各营并入第10团。
  1973年1月1日,撤销第8、第10团和第11团原第5营(泰宁弋口劳改农场),以及师直属营,所属单位改归省公安机关劳改工作管理局建制;第11团改直属兵团建制。同年7月1日,驻明溪的师部撤销。兵团撤销时,第11团移交省林业局。
  三、第3师
  以森林工业、林业为主、兼营农、牧、副业。师部驻建瓯县城。师长刘振泽,政治委员韩光。全师1970年底35792人,其中现役军人572人,地方干部、职工31068人,兵团战士4152人。
  1969年12月建师时,辖第12团(建西、建瓯、南平林业与森工)、第13团(顺昌、建西林业与森工(①第12团原驻建西,1970年5月后迁往南平,并将建西的林业与森工交给第13团。)、第14团(建阳、崇安、浦城、松溪、政和林业与森工)、第15团(省森工局一处、五处、基建处)、第16团(邵武国营综合农场、邵武、光泽森工)、第17团(崇安黄土、建阳小湖、建阳梁布、浦城永平、政和东平等劳改农场)、南平大洲贮木场(团级单位)和邵武贮木场、邵武汽车保修厂、师设计大队(原华东林业勘察设计院,1971年10月改为兵团设计大队)、南平森工医院等4个相当于团的单位。
  1971年2月,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通知,已由福建生产建设兵团着手筹建的邵武铜冶炼厂和浦城铜矿,正式划归兵团建制。同年10月,将“两铜”合组为第9团(团部机构从第2师调来)。1972年8月,第9团改为直属兵团建制。1973年1月,“两铜”建成投产后即改归省冶金工业局建制。
  1973年1月,第17团撤销,所属单位归还省公安机关劳改工作管理局建制。5月,第15团改为森工基建大队(对外称公司,为相当于团的单位)。同年7月1日师部撤销,第12、第13、第14、第16团、大洲贮木场、森工基建大队、邵武贮木场、邵武汽车保修厂、南平森工医院等均改直属兵团建制。兵团撤销时,上述各单位均移交省林业局。
  四、第4师
  以基本建设为主,同时从事少量自我服务性农副业生产。师部驻永安县城。师长郭生,政治委员刘洪泽。全师1970年底19463人,其中现役军人477人,地方干部、职工16458人,兵团战士2528人。
  1969年12月建师时,辖第18团(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19团(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20团(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第21团(交通部第三公路工程局一处)、第22团(交通部第三公路工程局三处)、第23团(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和师直属单位。
  1971年2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将龙岩马坑铁矿划归福建生产建设兵团建制。10月,兵团将第21团改为马坑铁矿团(番号不变),并自1972年1月1日起改归福建八一特钢厂领导。
  1973年7月1日,师部撤销,第18、第19、第20、第23团改归福建省基本建设局建制领导;第21、第22团和第19团3营(交通部第三公路工程局二处)改归省交通局建制领导。
  五、永安矿区
  福建生产建设兵团永安矿区,对外称福建省永安矿区建设指挥部,系1971年4月开始筹建,1972年5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为相当于师的单位,直属兵团建制领导。矿区指挥部主任郑重略,政治委员淳于晓辉。机关设行政、政工、生产指挥、基本建设4个处。下辖永安加福煤矿(即第5团)、东坑仔煤矿(团级单位)等单位。兵团撤销时,永安矿区改归福建省燃料工业局建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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