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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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3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新军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1
页码: 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宣统元年(1909)福建省清军中新军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关键词: 福建省 清军 新军

内容

光绪二十一年(1895)清廷仿照西法,改革军队,编练新军以代替旧军。八国联军进北京后,朝廷颁布新政上谕,废除武举人、秀才的考试。光绪三十年(1904)正式规定设常备军。翌年,清廷计划将新军扩展到36个镇(师),并就各省人力、物力以及战略需要,进行任务区分,(福建计划建一镇),限期编训完成。练兵饷源,除少数由国家负担外,其他由地方督抚筹措,清廷原拟借地方力量编练,再集中收回中央,所以各省迟迟拖延不办。到辛亥革命前夕,全国只练成14个镇又18个协。新军编制以镇为战略基本单位,每镇两步兵协,每协两标,每标三营;另有马标、炮标、工程兵营、辎重兵营。营下有队、排、棚。所有兵种每棚编制均为正、副目各1,正兵4、副兵8,共14人。每镇额定12512人。福建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淘汰绿营,并改编左宗棠的乡勇为新军,设步兵6营,骑兵、炮兵、工兵各一营。宣统元年(1909),在此基础上,改编为常备军陆军暂编第十镇,辖第十九、二十两协,每协隶两标(每标缺一营),镇直辖马队、炮队各一标,工程队、辎重队各一营,共8000余人,分驻福州、福宁、延平等地。
  清廷在试办新军的同时,也着手整顿地方军队。其着眼点是编练新军以御外,整顿地方军以镇压国内人民。办法是从绿营、练勇中挑选精壮,再招募民丁,编成巡防营,作为各省地方军。编制、装备、训练,也尽量采用新制新法,但军官多为旧军出身,士兵素质也次于新军,装备、训练和新军更无法相比。编制分为步队和马队。步队每营官、兵、夫301人,每营三哨,每哨八棚,每棚正兵9名;马队每营189人,马135匹,每营三哨,每哨四棚,每棚正兵9名。各省巡防营,视情分若干路,路设统领一员、帮统一员,营设统带官一员。辛亥革命前夕,福建的巡防营分中、前、后、左、右五路,共17营约5000余人。前路三营,司令陈金魁驻福州;中路五营,司令曹春发驻泉州;后路二营,司令范庆升驻漳州;左路五营,司令徐镜清驻建宁;右路二营,司令刘蔚驻汀州。巡防营活动仅限本省,得到巡抚的重视,也使用西式快枪,但多数是1888式毛瑟来复枪。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撰写。既体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又体现时代的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握重点,注重创新,既客观地记述福建的武装斗争和军事工作历史,又着重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福建军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建立的军事方面的光辉业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支流与曲折,以利总结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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