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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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99
颗粒名称: 一、银行业
分类号: F832.1
页数: 11
页码: 490-500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银行业内控管理,其中包括内控组织结构与制度建设、授权转授权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价、专项检查。
关键词: 福建省 内控管理 银行业

内容

(一)内控组织结构与制度建设
  1999—2000年,福建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控管理按照“全面领导、垂直管理、分级授权、独立负责”的基本改革思路,着重于健全制度、理顺内控管理的责任分工,建立起行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负责的内控管理组织架构。同时,上收县级支行稽核或审计职能,实施垂直管理,大多数银行实行上级行派驻式。农行省分行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负责规划、制定和协调全行内部控制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国开行省分行等推行“业务推动、风险控制、稽核监督”三线运行的风险防范体系,“业务推动线”由—线项目开发、评审、信贷管理等信贷业务部门组成;“风险控制线”由经营、营运、资金、财务、信用管理等业务管理部门组成;“稽核监督线”由纪检、监察、稽核等部门组成。工行省分行制定实施《派驻稽核人员管理办法》、《会计、零售、银行卡内部控制机构人员管理归属规范化实施方案》、《会计出纳专业内控管理办法》等制度,坚持制度、机构改革“内控优先”的原则,“下查两级督落实,上联一级追责任”。中行省分行制定或修订《内部关键控制环节稽核检查及评价》、《总稽核工作制度》、《稽核例会制度》等制度,上收稽核人事权和单列稽核经费,在厦门、泉州、漳州、三明设立稽核中心,实行由省分行总稽核垂直领导、稽核处统一管理、向一级法人负责的稽核监督体系。建行省分行增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成立省分行总审计室和福州、泉州、漳州、三明等4个审计办事处,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贯彻国务院《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信达公司、东方公司福州办被纳入各自总公司广州审计分部的审计范围。省邮储建立稽查组织,负责审查和核实邮储业务和资金运作,检查业务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同期,省内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法人公司治理。福建兴业银行继续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保证公司治理架构的持续稳定运行。该行监事分别由股东大会和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同时,在各分行设立派驻审计机构。泉州市商业银行调整充实董事会成员结构,聘任独立董事和副监事长,修改公司章程,制定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
  2001—2002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内控监督职能的转变或重新定位。农发行省分行设立稽核监督委员会。工行省分行为提高稽核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取消除南平、龙岩外6个分行的稽核派驻制,整合省分行与省分行营业部稽核机构。中行省分行调整部分稽核中心的管辖范围,撤销福州市市中、马江支行的稽核机构。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先后在稽核监督岗的基础上成立稽核监督部,加强对重点部位、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省邮储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设置邮政储蓄稽查员岗位的通知》,下发《关于邮政金融专业编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配足稽查人员,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银行还加强审计组织建设,以保证审计系统运作的独立性、集中性、高效性。农行省分行将稽核部改组为审计部,担负内部控制管理监督、评价职能,定期向内部监督委员会汇报职责。国开行省分行制定并实施《分行风险监控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将部门、岗位的业务风险点划分为9类39项,逐项确定各风险点的表现形式、控制措施和责任人,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福建兴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修订本行章程,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行长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开展信息披露,初步建立定期拜访股东和监事制度。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下设信用责任追究委员会),整合派驻审计机构,设立省内派驻审计中心和省外派驻审计部。在建立健全机构的同时,实现审计职能从单—查错纠弊向监督、评价、鉴证、服务并重的方向转变,审计范围由单项业务审计向内部控制能力、资产负债管理等全面业务审计拓展,审计重点由合规性审计向合规性与风险性、效益性审计相结合转移。2002年,开展尽职调查和上市辅导,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专项调查。
  2003—2004年,为适应业务发展及监管的需要,按照人行总行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改革路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内部控制三道防线:各专业、各部门和广大员工按章办业务的“第一道防线”,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各专业管理部门自查自纠的“第二道防线”,内控合规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检查的“第三道防线”,营造“全行重视,全行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内控工作氛围。中行、工行、农行省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分别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财务审查(或集中采购)委员会、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负责各自经营管理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战略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中行省分行的内控组织结构按三个层面设置:分行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资产处置委员会、采购评审委员会、反洗钱工作委员会等,对分行管理层负责;分行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的业务,由综合管理部门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进行监控;设立由总行垂直管理、独立向总行报告的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二级分行成立有关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各个专业委员会,并设置对口管理部门。同时,为适应股份制改造要求,对稽核机构及人员进行整合精简,撤销漳州、三明稽核中心和省分行稽核处驻该分行的稽核科以及泉州稽核中心驻莆田办公室,保留省分行稽核处以及派驻厦门、泉州稽核中心。工行省分行内控管理委员会分设操作风险专业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推动各专业、各部门防范操作风险,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农发行省分行实施稽核体制改革,由省分行组织立项,对各市、县分支行(含委托代理业务)实行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作出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省邮储重新制定稽查人员配备标准,增加专职稽查员数量。兴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市银行标准,全面完善公司治理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建覆盖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较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根据人行总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专业能力和素养较高、专业经历丰富的国际资深银行家,基本形成公司治理各个层级权责明晰、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良性治理格局。福州市商业银行以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健全治理机制和决策架构,成立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总行层面的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支行执行工作制度。泉州市商业银行开始分步实施信息披露工作,按要求制作《年度报告》,向广大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该行整体情况,提高经营的透明度。联华信托于2003年召开首次股东会及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同时,制定内控、财务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2004年,该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发展、风险控制等专业委员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成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稽核部,负责内部风险控制工作,重点对业务开展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2005年,在理顺内控管理组织架构的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稽核(或审计)部门的内控管理职能层次。工行省分行将稽核监督部及二级行(部)内部审计部改组为内控合规部,其部门职能转变为推动内控建设、督促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防范操作风险等管理层次,包括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常规审计四大方面。民生银行总行在福州分行设立稽核专员办公室,明确稽核职能定位,规范稽核检查方式,提高稽核广度和深度。省邮储组建由省储汇局总稽查担任队长、骨干力量组成的稽查大队,带动稽查工作向纵深开展,并要求各市邮储局成立稽查机构,配齐稽查人员,以及试行稽查员年审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兴业银行继续优化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边界和工作机制,将规范关联交易作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制定《兴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撤销原派驻各分行审计机构,推行审计机构区域派驻制,成立北京、上海、深圳、福州、厦门五个审计分部,作为总行派出机构行使对若干家分行的审计监督和评价职能,确保全行审计系统向统一法人负责。福州市商业银行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职能,设立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并制定相关的议事规则。联华信托按照有关监管法规要求,建立独立的董事制度。泉州市商业银行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订《完善公司治理规划》、《授权管理暂行办法》、《资本充足率和风险资产专项拨备达标规划》、《泉州市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授权转授权管理
  1999—2001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建立、健全分级授权管理体制,依据各自总行(总公司)授权范围开展业务转授权工作。国开行省分行建立“分级管理,授权经营,总行决策,分行操作”的两级管理体制,出台《分行转授权和再转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在总行直接授权范围内,进行转授权和再转授权管理。中行省分行遵循“授权有限、分级负责、权责对称、权利行使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逐级授权制度,规范辖内各项授权管理。福建兴业银行制定《分行业务转授权管理暂行办法》,遵循“有限授权、区别授权、及时调整、权责—致”的原则,规范分行业务的转授权工作,分行可在总行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对辖内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关键业务岗位实行转授权;根据分支机构、业务职能部门的业务发展情况、资产质量、内控状况、经营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素质、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等因素实行区别转授权。各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执行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防范处置风险为核心,注重关口前移,将防范风险移向基层。信达公司福州办按照总公司《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办法》,明确各项业务、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等权限。东方公司福州办以“先搭架子,再砌砖;先立规矩,后办事”为原则,长城公司福州办采取“评处分离”、“审处分离”,按照体系和机制要求建立制度。华融公司福州办按照总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试行)》规定,执行资产收购处置和资金财务审批、法律事务管理、审计评估、人事管理等10项权限及相关程序。
  2002—2005年,根据人行总行制定的《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各银行的授权、转授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授权管理范围逐步扩大。至2005年,除传统业务授权外,包括采购业务等的财务转授权和基金托管、投资银行、电子银行和个人金融等银行新兴业务的经营审批权也逐步被纳入授权管理范围。工行省分行制定下发《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基本转授权和特别转授权。将质量效益放在首位,根据经营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和当地市场条件,实行逐级有限转授权和区别分类转授权,使资源配置与授权管理相协调,加强对各级决策权力的监督与控制。同时,对利润中心地区分行和经济环境好、金融资源丰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行,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扩大经营权限。农行省分行实行在总行授权下的行长负责制,对分支机构实行权限内逐级转授权机制。兴业银行细化业务授权管理,针对具体机构、具体客户、风险敞口和低风险业务实行区别授权;并修订《财务授权管理办法》,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核算,区别授权”的原则,各分支机构按授权进行财务活动。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将客户评审结果在300万~50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授信金额审批权限转授予分行副行长及所辖的厦门支行行长,转授权品种包括可评级客户单项交易、小额授信客户、附录2A授信业务、贸易融资业务及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招商银行福州分行遵循总行规定的风险控制业务流程,市场营销、权限内贷款由分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权限外贷款报总行审批;对零风险以及授信项下的业务转授权给信贷经办行部;贴现业务统一由分行风险控制部及分管行长负责审批。信达公司福州办依据总公司实施的不同经营管理范围、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差别授权的原则,对一般不良贷款和呆账贷款审批权由单户处置预计最终损失上限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等资产处置权限作出调整。
  (三)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以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管理层及重要岗位经济责任的监督与控制,开展任期(中)审计、离任审计、离岗审计、轮岗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审计主体和审计范围。2000年,由主要对领导干部离任和任中审计,增加对基层行长经营绩效审计。2002—2003年,重点加强任期审计和重要业务岗位审计。工行省分行陆续制定《离任稽核实施细则》、《行长经营目标责任稽核实施细则》和《关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开展责任稽核工作的通知》,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区别审计,开展对基层营业机构和部分重要部门负责人专项稽核,对其中18位负责人、1个县级支行和12位经办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4个县级支行通报批评。至2005年,中行省分行共开展493次各类经济责任稽核,开展150个次分支机构行长任期经济责任稽核,离任稽核265人次,根据《基层机构负责人强制休假离岗稽核实施细则》对相关基层负责人78人次进行强制休假离岗任中稽核。农行省分行拓宽行长任期责任审计范围,由对“一把手”审计扩大至对分管财务、信贷业务副行长的审计;由任期责任和离任前审计扩大到重要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责任审计。建行省分行对35位处级干部和169位科级干部进行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农发行省分行制定实施《分支行行长任期经济责任稽核暂行办法》。兴业银行出台《离任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实施细则》,在制度中增加风险责任确认环节,明确离任者与继任者的责任界定。福州市商业银行共对21位支行长进行离任审计。
  (四)内部控制评价
  1999年,省内部分银行按照人行总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精神,开始在辖内机构试行内控评价。工行省分行拟定《内部控制管理评价暂行办法(讨论稿)》,在南平、三明、漳州、泉州、省分行营业部辖属的5个县级支行开展试评价。农发行省分行制定《关于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稽核评价实施方案》,开展稽核评价试点工作。从2000年起,银行内控评价工作面迅速扩大。工行省分行将内控等级评价试点扩大到13个县级支行,继而在组织各二级分行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对3个二级分行及34个县级支行进行抽评。农行省分行对97个县级支行实施每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活动。
  2002—2003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内控评价工作标准化程度,内控评价工作向标准化、信息化、全方位化迈进。工行省分行采用总行“基层行内控综合评价应用系统”,整理编写《基层行内控综合评价评定标准》,实现现场评价操作与评价数据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使评价结果反映被评价行依法合规经营情况和内控管理水平,并自2002年起将评价结果纳入行长经营绩效考核范围。农行省分行开展“两级行”内控评价工作,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增强员工风险控制意识和操作风险防控能力,各类案件发案率呈下降趋势。中行省分行运用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赞助组织委员会出版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COSO)五个要素,即内控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评价等,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开展内控评价。全省农信社执行人行上海分行下发的《上海分行辖区农信社内控评价暂行办法》,从2003年起,用2年时间对法人社进行全面内控评价。
  2004年,中行省分行通过检查发现相关业务系统缺陷、制度滞后、机制制衡不到位、管理缺失、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从内部控制适当性和有效性方面,对业务条线的内控状况进行评价。组织对省分行授信评审委员会从制度建设、决策程序、信息交流、监督与反馈等方面,结合评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对个别事后监督中心运行管理模式及OCR系统预警功能进行评价。工行省分行推广使用新修改完善的“内控评价信息系统”,开展自评和抽评。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成立内控状况评审委员会,遵循由符合性检查向内部控制系统评价转变的思路,制定《营业机构稽核评价办法(试行)》,使稽核检查的结果量化为具体的指标和分数。
  2005年2月,各银行业开始执行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建立系统、透明、文件化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内控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保证经营运行安全、稳健。工行省分行按照总行修订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及《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对所辖分支行进行内控评价,重点解决内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兴业银行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以全面性、统一性、公正性、重要性、及时性、独立性为原则,在内部控制环境评价、风险识别与评估评价、内部控制措施评价、监督与纠正评价、信息交流与反馈评价等方面,对各级机构展开内部控制评价,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等级。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将工作重心由检查业务操作规范转至检查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将稽核检查与内控管理有机结合;修订《营业机构内控管理评价办法》,将内控管理考核结果与等级行评比、先进评选等挂钩,实行内控管理考核—票否决制,促使各营业机构重视内控工作。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制定《分支行内控风险评价办法》,包括内部控制、授信业务、会计及零售柜面业务、资金财务、国际业务、计算机系统与安全保卫等六大模块,全面考核评价支行内控的健全性、有效性,前移内控风险防范的关口。
  (五)专项检查
  1999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稽核检查工作主要围绕着基层机构改革后业务的合规性展开,同时,研究内控检查技巧,组织案例分析,探讨规律与特点,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判断能力。农发行省分行开展内控管理检查,保证收购资金持续稳定封闭运行。工行省分行根据风险管理的需要,重点开展资金营运、授权授信等专项检查。中行省分行完成61个支行、141个分理处及266个储蓄所的稽核,对省行、市行原信托公司及有关投资项目进行核查,对原福州市分行本部和涉及机构撤并的6家支行进行稽核,查出4起案件和4起重大责任事故。针对发生的差错和案件,通过捕捉疑点,查明作案人员采取“白纸过机”套取存单的手法挪用银行资金,以及由于系统缺陷,个别员工违规操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分类汇总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潜在风险及化解风险的建议反馈给管理部门。交行福州分行对全分行对公业务季度计息、信用证和押汇、自办公司财务和各营业机构执行会计制度、内部制约、印章管理、会计交接、计算机操作管理、个人金融业务操作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福州市商业银行对各支行(部)1998年下半年业务的合规性、利润核算的真实性、资产的风险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现场稽核,对重要空白凭证、内部控制关键点进行专项稽核,对统计和现金管理进行检查。省邮储开展邮储资金安全检查,对福州、厦门、泉州等三个金融计算机中心清算账务、凭证式国库券、代收付业务进行专项清理稽查,发现5起重大储汇资金案件。
  2000年,中行省分行开展“内部管理年”工作,对联行业务、部分机构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操作流程和电脑系统安全,对信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不良资产统计、收息情况及合规性等进行稽核,全年开展专项稽核40次。交行福州分行开展太平洋卡和外汇业务及部分网点的专项稽核和现场稽核。福州市商业银行对信贷、盈亏真实性、ATM机管理以及总行保卫出纳部等进行专项稽核。省邮储开展邮储资金安全检查和厦门邮政汇兑库存现金专项稽查,查获3起利用假存折或伪造储蓄卡盗取储蓄存款案件。
  2001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大对高风险业务的稽核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并根据业务数据大集中的有利条件,在现场稽核中开始采用电脑辅助稽核程序,检查方式与手段由单纯手工审计逐步向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农发行省分行对占全分行20%的13个营业机构(含代理行)开展清资核贷真实性与效果后续专项稽核,并延伸检查48家粮油企业。中行省分行应用管理会计盈亏平衡点等分析方法,开展基层网点效益稽核、授信资产质量真实性稽核、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稽核,以及零售业务新品种内控制度充分性、有效性的检查评估,全年完成全面稽核16次,其他类型稽核70次。交行福州分行开展内控制度专项检查、计算机系统用户密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并对现金库、网点经营和内部管理、会计基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福建兴业银行共开展近百个审计项目,并组织或协助开展金融违法违规自查自纠工作。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展信贷资产质量、会计内控、新授信流程批复落实情况、营业收入等8项稽核检查。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开展内控专项稽核检查和常规稽核检查。福州市商业银行对内控关键点和新开办的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等中间业务进行稽核调查。省邮储对邮储资金安全、2000年储蓄利差收入、省邮政金融计算机中心清算账务、省市邮政金融计算机中心应交储蓄业务收入情况进行专项稽查。
  2002年,工行省分行组织开展年终会计决算和中间业务收入专项稽核、依法合规大检查“回头看”、电子银行业务综合检查。中行省分行对60%的二级分行、30%的县支行的零售贷款业务和部分机构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快速发展的风险状况进行专项稽核,在全辖开展计算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关注系统大集中后的运行风险,继续对基层行管理关键控制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全年完成全面稽核23次,其他各类检查420次。交行福州分行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为主要项目,对14个支行、分理处进行专项稽核,并开展计算机安全管理、会计制度执行、授信业务管理、信用卡业务等专项稽核。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将保证合规经营、防范授信风险作为稽核检查工作的重点,开展信贷资产质量非现场稽核及整改情况后续稽核、备用信用证担保、质押授信业务等专项稽核。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开展国际业务、个人资产业务、计算机运行管理专项稽核,以及会计、网上银行业务安全检查。福州市商业银行对转换经营机制试点的8家基层行的盈亏真实性、贷款五级分类及授信制度执行情况、以物抵债管理、表外业务等开展专项稽核。省邮储开展邮储资金效益专项检查、分片包干风险抵押驻点检查,并配合人民银行进行邮政储蓄规范经营检查。
  2003年,工行省分行加强对重要业务岗位的管理,制定《重要业务岗位操作人员定期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开展2002年年终会计决算专项稽核和后续稽核,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个人住房贷款、票据融资、银行卡、中间业务收入等专项稽核;对省分行本部12个业务管理部门和重要部门的重要岗位进行现场检查,促进部门提高制度观念和防范风险的内控意识。农行省分行组织开展每年—度的全行性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再监督审计,促使业务部门履行自律、监管职责。中行省分行对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国际结算、保全业务、联行监督管理系统、电子设备管理、银行卡业务、汽车消费贷款、存单质押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出国留学保证金贷款、保险兼业代理、电脑应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稽核,幵展常规稽核11次,其他稽核128次。交行福州分行全年完成稽核项目21个。兴业银行突破“下查—级”观念,开展“同级审计”项目——网银业务审计调查。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对所辖支行进行全面稽核,对新建的泉州支行试行新机构辅导性稽核,开展新授信流程实施后新增不良资产的专项调查分析,全年进行12个全面和专项稽核项目。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多次开展房地产贷款及票据业务等专项检查活动。福州市商业银行加大对新产品、新业务和风险突出业务的专项检查和稽核力度,先后对14家支行的贷后管理及存货质押贷款、承兑、保函及信贷证明等,对6家支行的库房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对10家支行的贷款五级分类、财务收支、执行授权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邮储开展邮储资金安全专项整治,对定期储蓄应付利息计提情况和挂失清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04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工作。工行省分行对前两年稽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建立“问题库”,开展本系统“扫雷”工程大检查和年终会计决算、贷后管理、个人消费贷款、2003年度行长绩效考核前三名真实性、会计过渡性科目的使用等多项稽核,对新增不良贷款进行评议问责及责任稽核。农行省分行开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表外业务专项审计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后续跟踪审计。中行省分行对所辖154个机构的公司授信、零售贷款和存汇业务进行常规稽核;开展清产核资和投资项目清理;对被撤并机构进行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交行福州分行开展各项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授信管理、贷款五级分类准确性、贷款呆账核销合规性及票据业务等专项稽核,下发4份授信业务处理通报,处理授信档案管理违规39人次,限期改正并做后续跟踪复查。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展授信、有价证券投资、国际业务、总行内控稽核的后续稽核等专项稽核。福州市商业银行开展结算账户开销户档案管理情况的专项稽核,存货质押贷款、保函、信贷证明和票据业务的专项检查,抽查个别支行大额贷款和承兑业务。省邮储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县(市)局储汇资金安全专项整治。联华信托开展内控专项检查和票据管理及自有资金合规性等专项审计,组织评价内控制度建设完整性、有效性,针对部分内控制度存在的不严密、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
  2005年,根据银监局要求,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大规模的合规风险检查。农发行省分行开展操作风险防范情况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加大防范监督力度。工行省分行就整改和防范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教育活动,开展授权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对授权管理的监督。中行省分行完成对省行营业部、信息科技中心等相关机构和外汇资金、授信执行、贸易融资等业务的专项稽核及对150个机构的常规稽核,开展对外部监管、稽核检查、业务检查发现问题的“回头看”,对整改落实及责任人处理情况进行后评价。建行省分行对关键操作岗位和基层机构网点负责人,以落实组织检查、整改、惩处、追究责任等为重点,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兴业银行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计算机系统(IT)专项审计。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将异地分行、授信业务作为年度稽核工作的重点,开展泉州分行授信业务专项稽核、厦门分行权限内授信业务专项检查、全辖年度财务检查、福州同城支行放款操作实时稽核、核销不良资产责任认定稽核等工作,组织开展案件查防及操作风险防范专项治理工作。交行福州分行完成2004年度内部评级指标真实性、贷款五级分类准确性专项审计,开展授信业务、基层网点对公对私会计结算业务等共28项检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稽核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现场稽核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同时,提高稽核业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的电子化水平,稽核分析方法趋于多样化,提升非现场稽核监督水平。中行省分行按照“稽核检查标准化、稽核工作电脑化、稽核质量管理制度化”的管理理念,编写项目管理电脑网页,制定《稽核项目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标准》及《现场和报告阶段质量控制标准》,规范稽核项目全程管理,规范稽核发现问题的描述、控制环节、性质分类、制度依据、整改落实、后续跟进等内容框架。工行省分行推广使用总行开发的《稽核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财务非现场稽核支持软件》,完善非现场稽核的功能模式。农行省分行在审计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CAS系统(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构建“以非现场审计为先导、现场审计为支撑,两者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审计监督新模式。兴业银行开发上线现场审计管理系统和非现场审计信息系统(一期),综合采用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制订《内控三年规划》,下发涵盖主要业务品种的《稽核手册》、《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省邮储稽查方式从合规性稽查向突出风险性稽查转变,根据不同时期的风险特征组织相应的稽查活动,根据稽查对象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稽查方法,对直接威胁资金安全的风险性问题,在稽查报告书中予以重点提示,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和处理意见,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联华信托对全年存续及结束的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及两项业务分离情况进行审计,督办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还相继制定内控管理、遵章守纪情况考核办法及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办法,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促进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工行省分行依据《省分行稽核处罚实施细则》,对有违规违章行为的单位和员工实施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该行还建立稽核处罚台账,统计各项稽核检查处罚情况,引进并修改员工违规违章责任考核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或考核奖惩的稽核参考依据。农行省分行按照总行《审计处罚处理暂行规定》,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处罚,将重大违规问题移送监察部门建议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中行省分行依据有关处罚规定,对查出有违纪违规行为、造成资金损失的人分别处以撤职(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建行省分行制定《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为解决轻微违规屡禁不止问题提供制度依据。省农信联社将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实施细则和稽核处罚暂行规定印制成册,员工人手—册,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省邮储修订《福建省邮政储汇稽核检查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和《福建省邮政储汇稽核检查处罚规定》,加强对稽查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以处罚单、黄牌警告,督促发案市、县邮政局对案件责任人的处理,实施整改督办制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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