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险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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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96
颗粒名称: 三、保险业
分类号: F275
页数: 5
页码: 484-488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保险业财务管理,其中包括了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管理、成本费用和利润核算管理(含预算)、财产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保险业 证券期货业

内容

(一)财务管理体制
  1999—2005年,福建省各保险公司根据业务特点与发展需要,推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实行财务经理委派制,逐步提高财务集中管控力度。国寿省分公司、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制定财务中心实施办法,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人保产险省分公司实施“财务处理中心”和“财务收支两条线”双层管理并轨运行的管理模式。太平洋人寿福建分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授权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将会计核算权限上收至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及以下机构无核算权限,只负责对与其职能相关的收入或支出登记日记账,实行费用报账制。平安产险、寿险福建分公司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改革,三级机构财务人员均由分公司委派,并明确由上级财务部门对财务主管实行年终直线考核。华安产险福建分公司财务工作实行垂直化管理,对所辖机构委派财务负责人的管理权限、任职条件、调配交流、考核任免等作出具体规定,发挥各级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与风险防范职能。太平人寿福建分公司实施“统一领导、分级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资金管理
  1999—2000年,各保险公司将资金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点,在周转金、银行账户资金及现金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国寿省分公司利用银行网络,加强全省系统保费收入集中管理,强化支出控制,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该公司制定周转金考核办法,出台根据业务收支测算周转金限额及大额调剂资金的拨付规定,推广农村网点业务统一账户管理办法,减少资金沉淀。平安保险福州分公司结合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资金的科学化、专业化管理,落实总公司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2000年修订版)》以及《现金管理办法》,下发《POS收费管理规定》、《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减少现金流量,堵塞管理漏洞,为控制风险提供制度保障。人保产险省分公司推广收付费软件,太平洋产险福州分公司加强对辖内机构资金、银行账户的有效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2001—2002年,各保险公司通过细化管理措施,提高资金管理的水平与成效。国寿省分公司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禁收入账户与支出账户混合使用,严禁市、县级公司将收入账户资金直接转入支出账户,所有收入逐级集中至省公司,所有支出通过省公司逐级下拨。加强代理账户资金的管理,加强账户余额监控,建立银行账户查询系统或电话语音查询系统,实时监控辖区银行账户的资金情况,并在各市分公司财务中心设置资金(管理)岗,专人负责所辖机构的资金清算和账户查询系统的维护;加强对分红险种的资金管理,减少分红资金专户中资金沉淀,保证分红险及补充养老资金及时上交。人保产险省分公司实行备用金考核制度,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和资金调控。平安保险福州分公司与银行就委托实时代收付保险资金系统操作程序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太平洋人寿福州分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分为保费收入户、业务及费用支出户、代理业务专户三类,实行“收支分离、收入足额上划、日常支出分批下拨、临时支出个案审批”管理,资金划拨严格执行授权授信和三级审批制度,收入户资金每日全额上划分公司,实行收入户“零余额管理”。华安产险福州分公司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对银行账户的开设、使用和撤销作出具体规定,加强对现金的管理。
  2003—2004年,国寿省分公司在总公司对账户实行垂直管理后,加大周转金限额管理及分红险资金管理的力度,严禁发生资金串户和互相占用等违规现象。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通过与银行合作,为四级网点提供收付费平台,实现“零现金”管理,缩短公司现金流通环节,加速所辖机构资金上划,实现资金“零在途”。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遵循“限额控制、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运用”原则,实行资金限额管理,制定《营销服务部资金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太平洋人寿福州分公司借助工行网上银行,统一上划所辖机构的工行收入户资金,实时控制各机构银行账户余额情况,降低收入账户资金沉淀,并对所辖中支公司资金管理实行考核制度,提高资金收益率。太平人寿福州分公司推行“零现金”管理模式,使大部分业务收付费通过银行代理实现。
  2005年,各保险公司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实现保费及保险金收付零现金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提高盈利性。国寿省分公司出台全省系统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所辖机构的资金管理职责,并对账户管理、资金划拨管理、周转金管理及资金检查作详细规定。中英人寿福建分公司在个险业务中不再使用临时收据,并与多家银行签订“批量代收付协议”,实现保费及保险金收付零现金管理。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将所辖机构手工上划银行收入户资金,改由通过网银从机构账户扣划。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制定《营销服务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收、付岗位及业务财务数据衔接基础工作操作实务》等制度,防范资金业务风险。大地产险福建分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体制,在现金管理中执行“不超定额存放现金过夜、不单人提取大额现金、不坐支现金、不白条抵库、不对按规定进行转账结算的业务使用现金结算”的原则。
  (三)成本费用和利润核算管理(含预算)
  1999—2001年,各保险公司开始推行预算管理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国寿省分公司在财务预算制管理中试行工资总额改革,实行分公司总经理年度工资及分公司年度工资总额与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挂钩,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人保产险省分公司实施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突出经济效益,以考核“贡献度”为重点,对部分险种实行效益倾斜政策,对货运险、责任险等效益险种实行鼓励扩展业务规模政策,对业务增长给予较高的费用率;对机动车辆险等赔付率较高的险种,凡降低赔付率的,也相应提高费用率。平安保险福州分公司建立和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出台《预算管理办法》、《营业费用预算管理办法》、《手续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费用进行分类管控,使各项费用支出合理、有效。太平洋人寿福州分公司加强财务对业务的监控,保证保费收入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002年,各保险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国寿省分公司首次推行分类分级绩效考核办法并逐步加以完善,实行全面预算考核,加强对费用预算过程的监控,严格控制机关经费预算,增加对业务发展的费用投入。人保产险省分公司改革费用管理模式,实现全省系统财会电算化。平安保险福州分公司制定《银保预算管理办法》,下发《关于明确二级机构医院管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清理违规行销辅助品及旧版产品说明书的通知》,细化预算管理办法,避免财力资源不合理消耗,通过规范行销辅助品管理,将违规和过期的行销辅助品清理出市场,防范销售误导。太平洋人寿福州分公司实现财务与业务系统自动对接,保证保费收入实时人账,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华安产险福州分公司制定下发《理赔查勘费用管理办法》,实行车险理赔查勘费用逐案定额计提与实际使用相分离,非车险理赔查勘费用逐案据实列支。
  2003—2005年,分险种核算制度被各保险公司接受并逐步推广。国寿省分公司遵循“个险增效益,团险、中介增规模”的预算管理指导思想,促进险种结构优化和新单保费的适度增长,以财务政策为导向,引入标准保费考核指标,对业务发展结构进行效益引导,包括通过费用杠杆,引导期交业务的发展。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推行预算电子签报系统,避免费用使用的随意性;同时,制定《二、三级机构财务签批权限管理办法》、《机构费用报销及预算动支操作细则》,明确各级机构费用签批权限,规范费用报销流程,促进预算朝着标准化方面发展。太平洋人寿福建分公司上线P07财务系统,提高结算的时效性,费用报销通过网上进行操作,以加强监控。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制定《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费用报销暂行规定》等,统一规范公司费用、差旅费支出标准,使费用报销有章可循。
  (四)财产管理
  1999—2002年,各保险公司采取措施,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国寿省分公司组织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摸清固定资产存量状况。为满足个人代理人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大对固定资产和基础建设的投资,并加大固定资产集中管理力度,明确各级机构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及职责。人保产险省分公司执行总公司在营业用房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方面的管理制度,出台实施细则,规范营业用房、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的配置数量和标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平安保险福州分公司制定《寿险系统内固定资产调拨会计核算和管理办法》、《实物资产管理办法》、《车辆报废管理办法》及《收回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系统内的固定资产的调拨、理赔收回和冲抵保费物资的会计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太平洋人寿福州分公司实施固定资产由总公司集中管理制度,房屋及设施、车辆和单价5000元以上的计算机设备为大额固定资产,由总公司审批后购置,计算机设备由总公司统一购置,其他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固定资产被列为小额固定资产,采用总公司集中采购与委托分公司采购相结合的方法,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设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实物盘点。这期间,国寿省分公司与人保产险省分公司通过过户移交,实现平衡置换,解决历史遗留的产权交叉问题,同时分别拟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细则,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投资程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2003—2005年,各保险公司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继续推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降低资产购置成本并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制度贯彻落实。国寿省分公司根据总公司股改上市的要求,完成辖内资产产权确认、再评估及不良资产剥离等工作,将资产分别划转至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名下。根据所辖机构的业务规模和费用情况,合理分配资产规模并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至2004年末,共清收不良资产1380万元,清理并调减不良资产1415万元。将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本性支出预算纳入全面预算,结合实际细化分类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合理配置资源。启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人保产险省分公司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在对系统闲置房产处置方式摸底的基础上,通过核批程序实现有关分支机构闲置房产的置换,探索盘活闲置资产途径。与此同时,配合总公司股改完成存续资产交接工作,对移交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录入工作,确保存续资产交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资产效能,实现公司资产统一规划、统一调拨、分级管理。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规范资产购置与报废流程,确保财产完整性和安全性。大地产险福建分公司和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等通过各种手段,完善制度,健全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职场租赁等资产项目的管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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