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券期货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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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95
颗粒名称: 二、证券期货业
分类号: F275
页数: 4
页码: 481-484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其中包括了财务体制改革与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自有资金)、财产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银行业 证券期货业

内容

(一)财务体制改革与财务制度
  1999年,福建省各证券公司尝试开展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兴业证券完成增资改制工作,由福建兴业银行全资子公司改制成全国性股份制证券公司,其所属各经营机构的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委派和考核,接受总公司和本机构双重管理,并实行任期制、轮岗制和同避制度。华福证券规范营业部财务核算,制定营业部财务管理规定,完善费用开支管理。厦门国贸期货执行财政部1997年颁布的《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和1999年颁布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并在《暂行规定》基础上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00—2001年,各证券公司贯彻财政部颁布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兴业证券加大内部财务制度改革力度,制定或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实施办法》、《财务分析评价制度》、《综合经营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总部及营业部《营业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营业部装修工程招投标、预决算和审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办法》及《财产登记保管和清查制度》等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实行独立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编制《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工作手册》,继续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实行考核。华福证券结合业务实际,加强新财务制度的落实和配套制度建设,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及费用报销管理规定》、《财务部经理考核办法》等。为提高财务系统运行效率,该公司更换高效的财务系统,将固定资产卡片账及计提折旧纳入系统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和日常管理。闽发证券举办新财务制度专题培训,加深对新制度的理解,结合新制度实行“资本统一核拨,资金统一调度、盈亏分别考核,利润统一分配”的财务管理体制,制定《财务制度》、《费用开支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规定》、《财产管理规定》,以及所属经营机构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同时加强对自营业务、代保管证券、固定资产等重要资产业务的定期或不定期盘查,解决盘查中发现的问题。
  2002—2003年,为缓解证券市场低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各证券公司采取措施节约开支,控制成本,建立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财务管理体系。兴业证券实行分部门财务核算,对财务制度、绩效奖励考核进行调整和完善,推出总公司和相关部门《费用管理办法》、《固定费用削减办法》、《外派人员费用管理办法》,以及《固定资产内部调拨指导意见》和《公司用车改革方案》等控制成本的具体措施。制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并建立健全公司经营信息报告制度,提高经营信息决策价值。广发华福证券改变经营机构相对独立的财务核算,建立统一的财务体系,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同时对财务制度进行清理整合,制定《营业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统一费用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规范新公司财务行为。实行财务经理委派制和全方位考核制,明确经营机构的经营责任。闽发证券削减开支,强化财务集中管理,对原执行财务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部、债券基金部、证券投资部等职能部门实行财务管理改革,撤销独立设账,建立由公司统一核算、部门财务收支分账核算的管理模式,并建立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该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2002年开始实行经营机构所得税由公司统一缴纳,改变原分散属地计税、就地缴纳使经营机构盈亏产生差异而虚增公司应税额的做法,减轻公司财务负担。
  2004—2005年,各证券公司贯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证券市场面临转折为契机,继续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兴业证券实行“集中管理、授权经营、分级负责、独立核算”的管理模式,在推行经营机构财务区域集中的基础上,实行经纪系统财务集中,并对与财务集中管理相关的核算制度及流程进行梳理及改造。制定《财会工作交接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和完善预算管理、财务费用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等制度,确立资本性支出、费用报销、预算编制以及经营信息分析等工作流程,同时实行可控费用月度预算考核制度。广发华福证券继续梳理和完善财务制度,修订《财务核算制度》、《费用开支管理办法》,加强财务印鉴及重要空白票据管理。同时以预算管理为轴心,细化和简化财务核算项目,优化财务核算体系,降低核算成本。闽发证券对营业费用采取预算审批、限额管理、超限额逐级审批等一系列财务控制和压缩费用措施,精简机构和人员,节约工资性成本支出。启用用友NC集中财务系统,实现全公司财务信息集中管理。并将原独立核算的经营机构和业务部门财务主管的人事关系上收公司财务部垂直管理,加强对经营机构的财务监督和控制。厦门国贸期货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自有资金)
  1999—2000年,随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各证券公司的资金管理侧重完善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的资金法人结算制度。兴业证券、华福证券先后与之签订法人资金结算协议,确定福建兴业银行、建设银行为法人资金结算银行,并通过制定《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清算资金调拨流程、资金划拨授权等制度,保证登记公司与本公司法人资金一级清算、公司法人与所属营业部资金二级清算、所属营业部与证券投资者资金三级清算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2001—2005年,落实证监会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管理及操作,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自有资金分户分账管理和核算,防止挪用客户保证金,维护投资者利益。兴业证券制定《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操作规程》、《自有资金管理办法》和《自有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办法》,清理所辖营业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与自有资金银行账户,控制营业部的银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数,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集中监控系统,直接从营业部和银行采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变动信息数据,建立勾稽关系,发现数据勾稽偏差立即查找纠正,实现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适时监控。对自营业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在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实行分开管理,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受托投资管理资金、自有资金实行分户管理、分开使用、分列账表。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客户交易业务清算备付金账户和自营业务清算备付金账户的分户工作,并于2005年7月通过福建证监局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的评估验收。该公司按照自营业务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原则,实行资金拆借、回购、质押贷款等业务分级授权审批制和业务申请及审批、开票及记账等岗位分离制,建立总公司与营业部自有资金划拨监控管理体系。广发华福证券建立自营业务管理与控制机制,制定《自有资金管理办法》、《自营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划分自营业务范围,确立组织机构,以及实施自营资金与账户管理、交易操作与风险控制等措施。同时,加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修订完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证券交易资金清算流程》、《公司二级代理业务资金清算流程》、《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及制定《交易清算管理办法》、《广发华福证券沪深交易所会员业务管理规则》、《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办法》等相关清算制度,并完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工作。闽发证券自2004年5月10日起,根据福建证监局关于停止公司账外资产管理业务所有资金划拨的规定,将所辖经营机构涉及账外经营的资产及业务全部移交新成立的“账外资金交易清算中心”进行清理,降低资金损失。厦门国贸期货依据证监会颁布的《期货经纪公司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暂行办法》,将保证金管理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三)财产管理
  1999年后,各证券公司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实行采购预算审批,加强财产出入库管理和账实分开管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报废资产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按照税务部门规定报税。兴业证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由办公室与信息技术部分工把关,并会同财务部每年末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加强对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广发华福证券制定《实物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把住“进、用、出”三个环节,所有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到人;通过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采取月对账和年度盘点方式,掌握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调剂内部所有闲置资产,减少重复购置。固定资产处置经过合规部门、财务部门、公司领导的审核,所有处置收入纳入财务核算。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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