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征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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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8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征信建设
分类号: F832.31
页数: 4
页码: 449-452
摘要: 本节记述福建省金融服务业务征信建设,其中包括了企业征信管理、个人征信管理、个人征信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征信建设 金融服务业务

内容

一、企业征信管理
  1999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初步建成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现信贷数据联网上报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按照总行、省行、城市中心支行建立的三级数据库,其中,省域分系统提供省内跨城市和跨省的信贷查询,城市分系统负责采集信贷数据,并为本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查询。
  2000—2002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信贷数据在城市联网的基础上,向省会城市(福州)数据库集中,并实现在全国各省域分系统内的联网查询。2000年6月,依据人行总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人行福州中支制定实施《福建省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暂行实施细则》,规范全省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2001年,全省信贷数据集中到人行总行中心数据库,实现系统与总行联网。2002年实现全国联网后,可进行跨省异地查询,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用系统防范信贷风险提供有效支撑。以贷款卡为媒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可提供信贷企业的基本概况、注册资本构成、年(季)度财务报表、银行负债记录、对外担保以及企业大事记录等较为详尽的信息资料,并在系统公告牌上及时披露工商营业执照拟注销和已注销的企业名单,实现全省金融系统信息共享,对逃废债企业起到威慑作用。结合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重点对贷款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暂停其贷款卡,责令落实债务;对利用兼并、重组、改制等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暂缓办理年审或拒绝办理新贷款卡,促使企业逐—落实原有的金融债务关系。当年,共防范信贷风险事例789件,涉及信贷金额38.04亿元,为降低银行不良资产率发挥作用。
  2003年,全省征信管理工作趋向规范,征信系统逐步发挥作用。对此,人行总行办公厅和中央电视台于当年6月作专题宣传报道。9月,人行福州中支编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问题解答》一书,集中解答贷款卡管理等子系统日常操作应用中的疑难问题。截至12月末,全省该咨询系统共收录11万多户借款人及担保人的银行信用信息,基本涵盖与全省银行有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录入各项人民币贷款3530.51亿元,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92%(不含自然人贷款),能够满足银行机构审贷查询需要。全省累计发放贷款卡14.3万张,录入的信贷业务数据准确率达98%以上。全省9个中心城市所辖69个县(市)全部推广使用系统,参加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2200个,省内银行机构平均每月登录系统查询6.5万次。该系统所具备的信贷业务登记、查询、监测和分析等功能全面启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时查询借款人资信状况提供渠道和监测网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查询各银行机构的信贷结构、投向、投量、质量等指标提供依据。
  2004年7月,根据人行总行部署,人行福州中支成立征信管理处,专门行使全省银行信贷征信管理职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较早制定实施《福建省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贷款卡发放核准实施条件、操作程序、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以及违章操作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等,实现贷款卡发放核准规范化管理。通过强化贷款卡发放和年审管理制度,防范信贷风险。对工商营业执照无效、未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注册资金来源证明的法人企业不予办卡,对工商营业执照过期或不及时参加贷款卡年审的企业予以停卡。为确保系统的信息及时、准确和完整,根据人行总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实施细则,严肃查处商业银行对无卡或持无效卡的借款人办理贷款和担保业务的行为,以及在系统中漏登、迟登和错登信贷数据的行为。通过严格管理,全省基本上制止无卡、无效卡贷款现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信贷业务前,均须通过系统查询其贷款卡状态,并提取、打印企业所有的银行负债、担保资料,存入审贷档案,作为信贷审核提交的必备附件之一,并在贷款发放后及时录入信贷信息。为使信息查询操作和信贷数据使用安全规范,制定实施《福建省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管理规定》和《贷款卡管理制度》,为征信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维权防险工作提供保证和手段。同时,着力于系统的应用分析工作,对钢铁、水泥、汽车等当年宏观调控特别关注的行业采取特别标注办法从系统提取数据,监测贷款投向,得到人行总行的肯定和推广。
  2005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入升级换代阶段。福建省被列入人行全国系统升级试点。升级后的新系统称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企业征信系统”),改变三级数据库结构为集中式数据库结构,数据库设在人行总行,增加数据信息采集项,扩展系统功能,可加工生产出更多的企业信用产品,为商业银行和社会提供服务(2006年7月末,企业征信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及新旧系统切换运行。截至12月31日,全省进入企业征信系统联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2438家,收集14.5万各类企业贷款户,涉及人民币贷款4915亿元,入库率达91%,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月均查询33万次)。
  二、个人征信管理
  在建设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同时,也加快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步伐。2004年12月,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部分城市启动,北京、重庆等七城市开通个人征信系统联网查询。2005年7月1日,福建省1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全省农信社以及福州、厦门、泉州3家城市商业银行,加入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运行。人行福州中支采取宣讲团、座谈会、现场宣传、征文等形式,结合地方人文特点,多渠道、分阶段开展普及征信知识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宣传活动。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在榕22所高校个人征信知识与助学贷款大型宣传活动。截至12月末,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已收录福建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用户4253个,借款自然人297万个,个人信贷余额1176.88亿元,占个人信贷业务总额的97.5%。省内加入个人征信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日均查询近万次。
  三、征信市场管理
  1999—2003年,全省逐步扩大对贷款大户企业的资信评级,主要对其债务偿还风险进行评价,以解决市场主体在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事信贷企业资信评级的机构主要有福建中诚信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和厦门金融咨询评信公司。贷款企业资信评级采取国际通用的三等九级制,级别从最高到最低分别为AAA、AA、A、BBB、BB、B、CCC、CC、C。评级指标体系参照国际公认的资信评级标准并结合中国实际制定,在评级过程中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评级相结合、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微观分析和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资信状况和风险程度。省内资信评级机构在贷款企业尤其建安和医药企业的资信评级市场中发挥作用。
  2004年,人行福州中支开展全省征信市场调查,提出加强征信市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信用评级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和征信业监管,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培育征信市场,引导商业银行使用外部评级结果,拓展征信增值服务,健全客户服务体系,并按人行总行要求规范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服务。
  2005年,强调贷款企业内外部评级结合,增强信贷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征信市场发展。人行福州中支召集评级机构、商业银行研究磋商信用评级与信贷风险防范工作,拟订全省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和加强信用评级市场管理方案,组织省内商业银行、评级机构和人行各中支贯彻实施。引导商业银行推荐中小企业、贷款大户企业、集团关联企业,由具有资质的资信评估机构进行评级,促进商业银行内外部评级结合。同时,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管理,落实业务报备制度、信用评级报告管理制度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规定。组织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登录企业征信系统,增强商业银行对外部评级的了解。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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