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支付结算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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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69
颗粒名称: 四、支付结算监督管理
分类号: F832.31
页数: 1
页码: 430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支付结算监督管理,对签发和兑付的全国银行汇票,采用密押器进行编押、核押;并加强客户对外支付资金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和监督。
关键词: 福建省 支付结算 金融业务

内容

1999年,执行人行总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通知》,自当年7月起,对签发和兑付的全国银行汇票,采用密押器进行编押、核押;并加强客户对外支付资金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和监督。
  2000年,针对—些犯罪分子采取伪造票据、印章和内外勾结等恶劣手段诈骗银行资金的情况,人行福州中支下发《防范票据诈骗的措施意见》,各银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约机制,加强票据审查工作,规范查询查复手续,共同构筑防范票据诈骗的防线。
  2001年,执行国家计委、人行总行《关于制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各银行电子汇划业务开始对客户按汇款金额分段收费。同年,福州市银行机构签订《福州市银行业支付结算同业公约》,进一步完善银行支付结算自律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支付结算环境。
  2002年,执行人行总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并结合省内实际,统一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适应取消银行汇款“K”类电报的变化。
  2003年,人行福州中支牵头组织政策性银行和主要商业银行参加支付密码器系统选型工作,推荐通过人行总行通用性测试的8个厂家作为福建省推广使用支付密码器系统的供应厂家。
  2004年,人行福州中支、省公安厅、福建银监局联合开展整治金融票证犯罪活动,各商业银行对业务范围内涉及金融票证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摸排和梳理,并配合做好侦破工作。
  2005年,全面推行个人同城跨行转账业务,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人行福州中支制定并实施《福建省人民币个人同城跨行转账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人民币个人同城跨行转账业务范围、业务处理时间,规范专用凭证、业务印章,完善业务处理流程、差错处理程序,统一收费标准。至当年12月末,全省共办理个人同城跨行转账业务289.36万笔、金额354.26亿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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