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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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64
颗粒名称: 二、国债管理
分类号: F832.31
页数: 3
页码: 426-428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国债管理,其中包括国库券、国家建设债券和保值公债。
关键词: 福建省 央行金融服务 国债管理

内容

1981—1997年,财政部以无记名实物券及收款单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行国家债券,其中包括国库券、国家建设债券和保值公债。中国人民银行配合印制、发放17个年度、23套、86个版别的国家债券票样。1998年,停止发行实物国债。
  1999年,执行人行总行、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国库券反假工作的通知》,提高对国库券的鉴别能力,防止误收误兑,严密手续,并加强国库券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案件侦破工作,追查制假源头。为掌握国债发行情况,为人行总行提供信息和决策服务,确定工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营业部等10家发行网点作为国债发行定点联系点,建立国债发行定点联系制度。同年,执行人行总行、财政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品面额的90%。当年偿还到期的国债有3种,分别是1996年第一、二期无记名国债,1997年二年期凭证式国债;发行凭证式、记账式等国债6次,期限分三年、五年、八年、十年,年利率为2.78%~5.13%,其中一次面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不向社会销售。由于财政部自1982年起以收款单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行的若干亿元国债至1997年已全部到期,此类债券属派购性质,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较多、时间跨度较大,兑付期几经变化仍有部分尚未兑付,为维护国债信誉、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此类国债进行全面清理,由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收款单存根联,并负责日后的兑付工作。全年发行凭证式国债36.35亿元,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10497.88万元。
  2000年,发行国债13次,有二年、三年、五年期凭证式国债,十年期记账式国债和建设国债,年利率为2.44%~3.4%。其中记账式(四期)国债是首次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浮动利率国债,各年付息利率按各起息日当日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加竞争性招标中标利差的0.62%来确定,采用浮动利率的方式。加强国债兑付备付金使用管理,国债兑付备付金在“0216兑付国家债券基金”科目核算,不得存入其他账户。并在使用国债兑付备付金时,做到集中管理、上存下用、专款专用,保证按时归还。同年,根据财政部、人行总行有关文件精神,颁布全省人行办理国债收款单还本付息会计核算手续,明确各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家债券收款单兑付核算手续。全年发行凭证式国债75.98亿元,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12286.52万元。
  2001年,发行5期凭证式国债,期限为三年和五年,年利率为2.8a9%~3.14%。从当年起,不再有新到期的无记名国债,通过银行系统逐级上划兑付款项的均为以前年度到期的各类国债。为开展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的兑付工作,规定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为正常兑付期,由商业银行兑付网点办理兑付业务,此外时间则由人民银行指定的常年兑付点办理兑付业务。同时,因已发行的实物国债至2000年全部到期,办理实物国债兑付的网点随之减少,人行总行国库局下发通知逐步收回已发放的国家债券票样。全年发行凭证式国债29.76亿元,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1320.26万元。
  2002年,发行4期凭证式国债共30.90亿元,期限为三年和五年,年利率为2.07%~2.74%,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745.05万元。同年,执行人行总行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债手续费的管理。
  2003年,发行4期凭证式国债共45.48亿元,期限为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年利率为1.98%~2.63%,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344.00万元。将凭证式国债债权多由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发行网点进行分散登记和管理的模式,改为实行凭证式国债债权登记网络化管理、凭证式国债同城同行通买通兑、凭证式国债发行额度计算机调剂和管理。
  2004年,发行6期凭证式国债共40.04亿元,期限为三年和五年,年利率为2.52%~3.0%,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305.98万元。11月,执行人行总行《关于加强国债兑付管理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通知》,按规定办理国债兑付,加强对商业银行国债兑付工作的监管。
  2005年,发行5期凭证式国债共39.12亿元,期限为三年和五年,年利率为3.24%—3.81%,兑付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国债224.67万元。2月,人行福州中支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国债发行和兑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凭证式国债的发售宣传和管理工作,加强国债券的兑付管理和反假防伪工作。7月,全省启用“国债收款单管理系统”。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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