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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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63
颗粒名称: 一、国库管理
分类号: F832.31
页数: 4
页码: 423-426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国库管理,为推动国库与财政、税务、海关、商业银行等的计算机横向联阿进程,提高国库业务的服务质量,对横向联网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业务流程、业务要求和系统安全提出指导性要求。
关键词: 福建省 央行金融服务 国库管理

内容

1999年3月1日,根据人行总行有关文件精神,福建省各级国库正式对外挂牌。同年,国家金库福建省分库批准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等8家金融机构进驻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开展税款代收业务。为进一步规范省内国库与各征收机关和开户单位之间的对账行为,人行福州中支会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财政部驻福建省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制定《国库与各征收机关和开户单位对账暂行办法》,确保国库与各征收机关之间预算收支数据准确—致,为政府和财政、征收部门提供服务。
  2000年初,全省推广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将政府采购资金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统一管理、专款专用。7月1日,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编制、人事部门审批人员和工资标准、单位定期编报、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统一支付”的原则,将财政负担的机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由长期沿用的“列入部门预算、资金层层下拨、单位发到个人”分散发放办法,改为财政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由国库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直接划入个人在银行开设的工资账户。同年,为推动国库与财政、税务、海关、商业银行等的计算机横向联阿进程,提高国库业务的服务质量,人行总行下发《国库与财税行横向联网工作指导意见》,对横向联网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业务流程、业务要求和系统安全提出指导性要求。
  2001年,执行人行总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支库和商业银行、信用社办理国库经收处业务的监督和管理,规定国库经收处业务管理、代理支库机构及人员管理、代理支库的职责和权限及设立、撤销的审批等,确保国库资金安全。经审核批准,福州保税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赛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设立国家金库和地方金库,农业银行莆田市秀屿支行代理湄洲湾北岸的国家金库支库和地方金库。根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全省共撤销66个乡镇国库。同年,推广使用人行总行开发的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1.0版),促进全省国库会计核算电子化建设,规范国库会计核算操作。4月,落实人行总行《关于国库收支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省内各级分库及国库收支重点联系库向总库报送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的规定,并按要求关注辖区每月的国库收支形势,提高国库收支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的质量。8月,按照人行总行国库局《关于重新确定全国国库收支分析重点联系库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荐上报漳州、南平中心支库为总库的重点联系库。
  2002年,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财政收支两条线改革意见,依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人行福州中支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规定财政部门在央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政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和备用金账户,同时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方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7月1日,福建省国库单一一账户管理体制改革启动,省科技厅、水利厅、财政厅等3家单位成为首批实施国库单一账户改革的试点。随着金融、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依据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业务对财政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规定商业银行、信用社办理国库业务使用的会计科目。作为国库经收处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会计营业部门代收国家预算收入,通过“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设立专户核算,从信用社和储蓄存款账户中代扣纳税人的税款,则通过“暂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设立专户核算。
  2003年,为加强中央税收的B常监督管理和对账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行总行等制定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税收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人行福州中支会同省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制定各级预算收入对账办法,增加现场、上门、发送对账单等对账方式,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同时,加快国库电子化进程,推广使用人行总行的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和收支统计分析系统。并在省级财政、税务、国库和相关商业银行的共同努力下,自行开发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以国库为平台,以支付系统为依托,逐步将横向联网系统从手工销号向电脑自动配号方式升级。同年,现代化支付系统在国库系统正式开通和使用,将国库资金纳入支付系统清算,县支库与管辖中心支库启用“国库内部往来”会计科目汇划国库资金。
  2004年,为配合税款的多元化征收和管理,在福州市区试行推广银联POS机具办理现金税款实时缴税业务,取代现金缴税,同时将“个体双定户”(定时间、定金额)的批量扣税业务纳入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取消税款过渡户,规范税款缴库方式。执行人行总行《国库会计事后监督办法》,明确国库事后监督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加强国库业务内部控制。11月,国家金库省分库及各中心支库的事后监督业务移交同级事后监督中心,实现国库会计业务前台核算与后台监督的分离。为加强对国库库存余额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库库存资金变化情况和规律,执行人行总行国库局通知要求,自9月15日起,将原报送国库库存余额统计周报表调整为统计日报。
  2005年,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全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人行福州中支会同省财政厅结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情况,重新修订《福建省省级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全省人行执行人行总行《国库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办法》,规范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执行人行总行下发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规范国库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行为。同年,人行总行国库局批准福建省国库资金汇划报解办法,实现国库资金的滚动式报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大额支付系统在全省的开通,改变了各级国库收支汇划报解工作模式,各中心支库直接登录大额支付系统清算资金,各县支库与管辖国库之间的资金往来通过国库内部往来汇划。各中心支库以上国库可截留纸质凭证的贷记业务均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行库往来只用于借计业务,县支库停止使用“行库往来”科目。税库行横向联网覆盖面继续拓展,先后将邮政储汇局和农村信用社纳入系统。执行人行总行《关于〈国库收支统计月报〉中国库库存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国库库存科目统计口径,并加强审核,防止统计重复或遗漏,解决编报《国库收支统计月报》(含年报)中因统计口径不—致而影响汇总数据准确性的问题。至2005年末,全省国库系统设立省分库1个、副省级分库1个、中心支库8个,县(市、区)支库75个。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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