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台贸易外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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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58
颗粒名称: 一、对台贸易外汇管理
分类号: F832.6
页数: 1
页码: 421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对台贸易外汇管理,统一全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促使企业采取更加灵活的经营策略,增加出口贸易品种,扩大出口规模,同时提高单笔交易金额限制,减少成本,增加效益;直接与大陆对台小额贸易专营公司开展业务。
关键词: 福建省 对台经贸 外汇管理

内容

2001年,根据全省对台小额贸易的实际情况,外汇局省分局深入东山、宁德、霞浦等地进行调研并形成《福建省东山县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核销管理暂行办法》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10月25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执行,在东山关区对台小额贸易试行出口以人民币办理核销,规范对台小额贸易中出口收汇及结算行为,为在台湾地区流通的人民币回流大陆创造制度条件,促进东山水产养殖等对台产业的稳定发展。
  2005年,为促进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服务对台小额贸易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省分局制定的《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于3月起在全省范围实施。福建成为全国唯一开展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试点的省份。全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试点突出四个特点:统一全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进一步放宽政策,取消人民币核销贸易品种的限制,促使企业采取更加灵活的经营策略,增加出口贸易品种,扩大出口规模,同时提高单笔交易金额限制,减少成本,增加效益;扩大进出口核销币种的选择,允许对台小额贸易以可兑换货币、人民币等货币计价结算,贸易结算更加灵活多样;允许台商作为“台湾贸易机构”开立人民币专用账户用于对台小额贸易结算,促使台商根据贸易需要建立专门的贸易机构,直接与大陆对台小额贸易专营公司开展业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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