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56
颗粒名称: 三、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
分类号: F830.73
页数: 3
页码: 419-421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窝点、跨地区重大外汇非法交易案、家族式从事外汇非法交易案、团伙非法买卖台币案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外汇检查 外汇非法交易

内容

1999年,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外汇黑市活动的通知》精神,成立由省政府和外汇局福州分局、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组成的福建省打击外汇黑市交易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福建省打击外汇黑市交易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记者暗访、电视报道等多种渠道曝光黑市交易方式,加大外汇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截至11月,全省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工商管理部门共出动400多人次,抓获倒汇分子125人,查获并暂扣非法交易资金折合人民币638.17万元,暂扣作案工具凌志牌轿车1部、摩托车3部、手机16部。其中立案查处71个案件,处以296.73万元人民币罚款,并强制收兑各种外币折合31.36万美元。
  2000年,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在福州、厦门、泉州和漳州等地开展17次“打黑”活动,抓获倒汇分子23人次,处结案件18起、涉案金额18.46万美元,处以109.21万元人民币罚款,罚没款全额收缴。
  2001年,加强银行监管,堵住外汇非法交易资金通过银行交割的渠道,查处参与外汇非法交易的银行员工。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对经事先踩点调查的70个外汇非法交易聚集点、3个外汇非法交易“窝点”进行打击,抓获倒汇分子78人,查扣非法交易资金折合17.28万美元以及手机等作案工具。配合厦门公安机关查处2起贩卖出口收汇核销单案件。
  2002年,全省外汇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出动500多人次,捣毁49个外汇非法交易窝点和聚集点,抓获倒汇分子120多人次,查扣非法交易资金折合33.03万美元和大量退出流通的巴西货币2786万里亚尔,以及摩托车、手机和电脑等一批作案工具,处结32起案件,查处违法金额折合2104.49万美元。公安机关对外汇非法交易分子予以刑事立案,检察机关对2名外汇非法交易分子进行起诉。与公安机关联合破获非法买卖外汇定期存单案、跨地区重大外汇非法交易案、家族式从事外汇非法交易案、团伙非法买卖台币案、福清市非法买卖巨额巴西货币案和公安部督办的在全省沿海重点地区开展“捕鳄行动”。此外,还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刘某某团伙制造假单据骗购15亿港币、诈骗贷款12664万元人民币案件。通过对查处案件外汇非法交易资金运作情况的分析,掌握侨汇是外汇非法交易资金的主要来源,资金大致流向是福州及福清、泉州等地的外汇资金向莆田集中后,再流向外汇黑市价格较高的广东、深圳等地。外汇非法交易的资金交割多通过银行办理,外汇非法交易分子利用银行“本外币一本通”中的“无折续存”及“外币通存通兑”业务进行巨额的外币资金划拨,利用银行外汇实盘买卖业务转换币别等情况。
  2003年,全省外汇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出动400多人次,冲击地下钱庄23个和“黑窝点”55个,抓获涉案人员50多人,缴获美元等折合人民币675.98万元,冻结711个账户,冻结金额折合人民币4647.73万元,查扣汽车、计算机、点钞机等大量作案工具。全省处结4起案件,涉及违法金额折合15.95万美元,处以41.53万元人民币罚款。公安机关对有关当事人以非法经营罪立案13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5名,其中逮捕13名、取保候审12名。同年,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春雷行动”,在厦门、南平、宁德缉捕1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汽车2辆、计算机9台,人民币现金及银行存单、存折、现金支票、储蓄卡等150张(本),金额计329.5万元,以及通讯录、磁盘等大量物证,并冻结账户175户、金额57万元人民币。经过调查取证,基本掌握该案跨国犯罪团伙经营“地下钱庄”的汇路及资金集散情况。还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8·25”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突袭福州及福清等地涉嫌经营“地下钱庄”的窝点。全省出动公安、外汇管理和边防人员共213人,冲击18个涉嫌经营“地下钱庄”的窝点,抓获涉案人员30名,缴获本外币现钞折合人民币251.11万元,银行存折104本、银行卡49张及一批账簿和记账凭证,查扣作案工具点钞机1台、电脑4台、传真机2部、轿车1辆,冻结522个账户,冻结账户金额折合人民币4585.29万元。公安机关对有关当事人以非法经营罪立案13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5名,其中逮捕2名、刑事拘留19名、取保候审4名。
  2004年,开展“3·18”等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全省捣毁“地下钱庄”4个、“黑窝点”13个,抓获涉案人员36人,扣押非法交易资金折合人民币979万元,冻结账户73个、金额256万元。处结8起案件,查处违法金额折合美元232.95万,处罚款人民币114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18个案件线索,涉案金额折合美元2000多万。另外,法院还依法对外汇管理部门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5案16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十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没收作案工具和赃款并处罚金。其中,2003年“8·25”地下钱庄案是首次破获境内企业通过“地下钱庄”将内资“洗”为外资的案件;“3·18”地下钱庄案首次较全面地揭露银行涉案人员的作案手段、资金运作方法。通过对倒汇分子的重刑宣判,震慑倒汇分子,同时起到宣传外汇法规的作用。
  2005年,全省开展98次打击行动,出动外汇管理人员225人次,抓获涉案人员22人,批捕犯罪嫌疑人6人,冻结账户39个,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15起,通过联合打黑,经公安系统上缴财政罚没款金额合计达268.64万元。其中,收缴的1996年版百元面额假美钞为首次发现的版本。11月1日,平潭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持有假美元现钞案作出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的一审刑事判决。同年,石狮市人民法院对发生于2004年11月的晋江市金井镇“地下钱庄”案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至二年;厦门市审结一起跨境“地下钱庄”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