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管与核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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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42
颗粒名称: 一、监管与核查
分类号: F830.73
页数: 4
页码: 393-396
摘要: 本文记述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外汇管理监管与检查,还开展以“重视安全,规范操作,提升监管水平”为目标的国际收支申报核查内控制度督导,通过现场检查、档案调阅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对所辖分局、支局国际收支申报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及档案管理情况等进行梳理和规范。
关键词: 福建省 国际收支监管 外汇管理

内容

1999年,为保证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准确、完整,外汇局福州分局(2001年10月更名为外汇局省分局)制定、修改下发《福建省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考核和奖惩暂行办法》、《福建省国际收支申报持证上岗制度》,规定各银行、各外贸公司以及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人员必须通过考试持证上岗。6月,试行结售汇与国际收支申报同口径指标考核办法,实施辖内各分局、支局和省及福州市银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情况月通报制度,定期公布申报数和申报率,纠正错、漏报信息。对福州市区14家银行和龙岩、南平、泉州、漳州、莆田的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及福建兴业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现场核查,查出错报、漏报5578.83万美元,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际收支申报办法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有关银行限期整改。
  2000年,通过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加强对福州市36家银行分支机构和16个外汇局分局、支局上报的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开展常规性非现场核查,及时纠正数据不匹配、交易附言不清及错漏报等问题,保证申报数据质量。对省内5个市、2个区县的部分银行机构及福州市区的8个省市级银行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并利用外汇管理季度联席会,对申报合规与不合规银行分别予以通报。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处罚规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管理规定》,规范国际收支申报核查及处罚程序,设立国际收支申报现场和非现场核查记录,健全核查档案。同时,落实岗位职责,建立银行纸质申报单报送登记和分类保管制度,按照国际收支申报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申报信息保密工作。
  2001年,对省内各设区市及福清的工行、农行、交行、福建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集友银行、恒生银行等72个银行分支机构2000年、2001年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和纠正错漏报394.5万美元。对福州、厦门部分银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情况开展非现场核查,纠正交易编码错报1878万美元。组织厦门、漳州、泉州、福州、龙岩等地开展—季度资本项目间接申报数据与外债统计数据的核对,汇总辖内各分局、支局反馈情况,分析差额原因,确保全省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质量。4月,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对B股等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统计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外汇局福州分局召开由24家银行和11家证券经营机构参加的B股等跨境资金申报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厦门、泉州、福州等地银行B股投资业务申报情况调查,反馈申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当年,还开展提高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时效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银行在营业柜台摆放宣传材料,提高全社会对国际收支的申报意识。外汇局省分局召开推广自动申报经验现场会,动员和部署全省银行利用电子化手段提高申报效率与管理水平。
  2002年,规范银行国际收支申报操作,提高申报数据质量,加大非现场核查力度,建立定时核对日结单、统计表等非现场核查制度,当年全省的涉外收入及对外付款申报率均为100%。组织外汇局各市分、支局和银行开展2001年涉外收支申报数据核对工作,对填制有误的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单、统计表和对外付款日结单进行修改、重录和上报,修改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9498笔,修改错误申报单49009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利用IT技术提高国际收支统计质量指导意见》,鼓励银行利用IT技术,采用多种申报方式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当年,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等7家银行实现数据接口转换;中行省分行开发的因私电子化申报系统在所辖19个支行推广,减轻员工的劳动强度,并提高因私涉外收入的申报效率和质量。外汇局省分局组织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核查,对福州市区的8家省、市级银行及1家申报业务量大的企业的国际收支申报情况开展现场核查,查出各类错报、漏报273笔,金额95.63万美元,纠正有关银行统计申报操作方面的错误。同时,结合现场和非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银行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规范录入、数据制作、传送等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银行进行整改,对其中问题较为严重的银行,采取约见分管行长、上门指导、监督等措施,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12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外汇局省分局制订全省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提速方案,自12月1日起,全省实行5个工作日申报制度。
  2003年,通过定期核对日结单、统计表等非现场核查形式,并运用核查软件,开展国际收支非现场核查工作,全年核查数据230万笔、金额380亿美元,核实、纠正各类错误、疑问数据2.6万笔、金额7.8亿美元。全省银行当年涉外收入、对外付汇申报率均达到100%。4月,对个别行因国际收支系统故障、数据未备份导致申报数据无法恢复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通报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计算机安全使用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组织对全省银行国际收支单机版乱码补丁程序的安装、调试工作,解决银行国际收支申报数据乱码问题。针对国际收支因私大额异常收支监控中发现福清市大额因私汇入汇款集中于部分境内居民个人的情况,组织对中行福清市支行、兴业银行2002年及2003年—季度因私大额收入申报的跟踪调查,反映境内居民个人代理境外金融公司从事跨境汇兑业务情况,剖析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与监管薄弱环节,形成报告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开展与全国代码中心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表核对工作,核对、修改错误名称6785家,修改停用非法代码2560家,核实、停用废置代码1823家。外汇局省分局制定并实施《福建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分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内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国际收支信息共享制度,采用数据授权使用,加强数据备份和保密工作。同年,实现数据由单向提供为全面共享,将国际收支数据与进出口核销、现汇账户、外资外债相结合,建立数据相互核对体系,构筑跨境资金“反洗钱”的数据防线。并改变福州市区各银行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报送渠道,由分行汇总所辖支行数据后,统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减轻外汇管理工作强度,提高监管效率。
  2004年,采取全面核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等方法,通过外汇局信息网(包括外汇局内部及外汇局与银行间的信息网)、NOTES邮箱或传真、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分局、支局及银行整改。核查总笔数123万笔、金额457.91亿美元,通知银行、外汇局核实、修改单位基本情况表12928笔,国际收支各类错误、疑问数据5792笔、金额2.87亿美元,对3883笔乱码数据进行修改。运用非现场核查成果提高现场核查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开展对福州4家银行2003年、2004年国际收支申报现场核查,发现国际收支申报各类错报、漏报数据110笔、金额73.92万美元。7月,外汇局省分局与省技术监督局合作,将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库中的3万多笔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的信息与代码中心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国际收支系统中单位名称、代码和企业、行业属性准确,初步建立起全省国际收支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标准数据库,解决全省国际收支单位代码录入不统一问题。8月,尝试开展对企业(申报主体)的现场核查,发现企业申报错误45笔、金额1172.7万美元。通过核查,提高申报主体的申报意识,逐步实现申报数据由“表面真实性”向“内在真实性”转变。
  2005年,拓宽核查软件运用,讲求核查实效,实现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核查有机结合,提高核查工作水平。当年全省银行申报率100%。在非现场核查方面,全年核查笔数126.92万笔、金额538.05亿美元。在现场核查方面,抽调322人对141家申报银行进行现场核查,核查91623笔、金额31.73亿美元,纠正错报、漏报2427笔、金额3627万美元。开展国际收支和银行结售汇系统升级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国际收支单证合并报备、全省340家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表的清理、核对,并组织全省分局、支局及银行新系统培训会。至11月,完成兴业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等国际收支数据接口验收工作,确保新系统正常运行。同年,还开展以“重视安全,规范操作,提升监管水平”为目标的国际收支申报核查内控制度督导,通过现场检查、档案调阅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对所辖分局、支局国际收支申报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及档案管理情况等进行梳理和规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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