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上市公司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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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33
颗粒名称: 五、上市公司监管
分类号: F832.1
页数: 5
页码: 380-384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证券期货业上市公司监管,对制度不健全的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纠正。对上市公司的贷款和担保业务进行专项检查,约见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质询、风险警示,督促采取措施化解历史遗留的违规担保问题。
关键词: 福建省 证券期货业 公司监管

内容

1999年7月,对省内12家上市公司进行巡查,对其中部分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国有控股股东运作不规范、为大股东融资或担保、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2000年,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后审查,发现异常事项要求有关公司作出解释,并在巡查中予以查实。促进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和业务,改变长期无主业的状况及对原有投资项目进行清理归并,提高投资效益。对公司大股东欠款、对外担保、公司管理层换届前急欲转让股权等异常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违法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阻止公司状况的恶化。证监会福州特派办建立巡查工作底稿制度和配股工作流程,并选择利润波动大、当年筹资郎亏损、关联交易金额大、股东占用资金多的8家上市公司开展巡查。巡查的重点是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财务核算合规与会计监督制度健全情况,对制度不健全的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纠正。同时,结合巡查对5家公司申请配股进行初审。证监会厦门特派办还制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信息披露监管工作规程》、《上市公司办理配股业务须知》等制度,针对个别公司中期报告业绩出现巨大滑坡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001年,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核制度,收集并审核媒体披露的上市公司信息,将上市公司股价波动与信息披露、市场传闻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国家股股权受让人等信息进行跟踪,纠正不规范行为。探索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将辖区上市公司按照高风险、中等风险、低风险三类,分别列入重点监控、适度监控、一般监控范围,对高风险公司予以重点监控。对提出配股与增发新股、新发行上市、财务指标有存疑的9家公司开展巡查,对有利润真实性、资产置换、关联交易、高管人员辞职等情况的7家公司开展专项核查,对群众举报涉嫌违规运作的4家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个别公司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2002年,落实监管责任制,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掏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虚假重组、虚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造假、违规对外担保与互保等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巡查8家公司,对其中不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公司予以批评,限期整改,并要求各上市公司建立专户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跟踪上市公司重组,对个别公司三次出售资产累计超过总资产50%而未按照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的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并督促其整改,对公司重组及规范运作进行监管、验收。继续抓好分类管理,每季度调整风险类别,对ST等高风险公司,采取约见董事长谈话、专项检查、发问询函等方式,加强监管。把住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拟上市公司改制和规范运作的指导,对12家拟上市公司进行上市辅导,11家通过验收。厦门钨业、法拉电子、龙溪股份、宏智科技发行上市,共募集资金13.97亿元。惠泉啤酒、漳州片仔癀、凤竹科技发行以及福耀玻璃增发、福建南纸配股申请报证监会审核。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与商业银行建立联系机制,发现个别公司故意隐瞒不披露两起重大诉讼案件的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做好ST九州和ST海洋退市工作,制定应对措施。其间,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和副主席史美伦到福建,与省、市政府领导沟通。9月13日,ST九州和ST海洋终止上市。省内资本市场没有因退市而引发风险事件。
  2003年,对9家上市公司存在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违规担保等问题展开巡查和专项检查,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配合,督促公司整改清理。发出监管意见函、监管关注函50余份,采取约见公司股东和高管人员谈话、强制信息披露等措施,促进公司清收大股东欠款。在巡查中,将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促进上市公司按照规定比例配齐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审核新增23名独立董事,并督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开展年报审核工作,重点审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对外担保、大股东占用资金、关联交易等内容。发出9份询问函,约见2家公司高管人员谈话,要求1家公司补充披露重大遗漏的信息,对1家公司财务真实性开展专项核查。加强对拟上市公司改制与辅导的监管,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查,重点关注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产权明晰、公司的独立性、辅导方案、辅导机构勤勉尽职情况、公司高管掌握证券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通过创识科技、新大陆、七匹狼、新世界石业、众和股份、亚通股份、三钢股份等7家公司辅导验收。为推动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证监会福州特派办下发《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现状、存在问题及改善对策等内容进行辅导,42家上市公司和部分拟上市公司的董事130人参加培训。要求上市公司设立专门机构,制定相应制度,使投资者管理工作成为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的—项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包括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独立董事、控股股东、重要子公司、拟上市公司等机构和人员,均建立诚信档案。关注企业并购风险,证监会厦门特派办针对新宇软件并购以及厦门路桥和创兴科技申报重大资产重组,引起市场和媒体广泛关注和议论的情况,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督促公司充分披露信息。结合投诉件和媒体关注的重点问题,先后到浙江、上海等地对3家公司并购重组后拟置入的资产进行实地调查,多次约见并购重组方进行谈话,揭示风险,督促其规范运作。当年,对神龙发展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宏智科技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和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证监会稽查局立案调查,对相关公司及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2004年,强化辖区监管责任制,选择风险隐患较大的公司作为现场检查对象。对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疑点和投诉多的9家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上市后业绩下滑、信息披露不规范、对外担保居高不下、股东占用资金趋增及国有股长期托管的6家公司进行巡检。根据专项检查和巡查的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对2家公司进行内部批评,并对其全体董事、监事进行训诫谈话,责令7家公司限期整改。为加强风险类公司的监管,按照“盯住法人、盯住高管人员”思路,福建证监局制定《风险类上市公司特别监管规程》,突出重点、突出风险、突出防范,在常规监管手段外,对高风险上市公司实施信息披露监管特别规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特别报告制度、特别现场监管、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报告制度、特别部门会商、监管责任人列席公司“三会”、高管人员特别报告等监管措施,化解风险。厦门证监局支持创兴科技和厦门路桥两家上市公司先后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对个别集团收购公司部分法入股,有意成为控股股东,可能引发双方对公司控股权争夺的问题,约见当事人,要求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重点监管大股东股权拍卖、转让。针对存在大额资金占用多为国有控股公司的情况,福建证监局协调省国资委,共同制订推进清欠工作方案并联合发文,督促国有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厦门机场被控股股东占用的2.2亿元资金全部收回,福日股份以股抵债的清欠方案得到省政府的批准,创兴科技也通过资产重组减少关联方占用资金1.2亿元。联合福建银监局清理违规担保,抓住清理违规担保的商业银行与上市公司两个主体,实施“双头规范”,至6月末担保总额较年初下降,对外担保额超过公司净资产50%的公司由9家降为7家。针对宏智科技因形成“双头”董事会(该公司在同日召开的会议上,分别成立两个董事会)导致经营业绩滑坡,加大监管压力,现场跟踪调查,理清事件真相,采取谈话提醒、发监管意见函、现场协调等办法,控制矛盾,督促维持公司稳定和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宏智科技与闽发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潜逃境外的同—犯罪分子的情况,协调地方政府和公安、法院等部门,追讨原任高管挪用的募集资金。ST海洋和ST九州退市后,落实退市平移机制协调会议精神,约见高管人员,督促按照指导意见做好公司股票在代办系统的挂牌工作。当年5月,ST海洋和ST九州在三板挂牌交易。
  2005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福建证监局与省国资委、发改委等就股权分置改革事项进行沟通,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上市公司开展股权分置改革的报告》向省政府作专题汇报。在省政府支持下,成立由3位副省长、2位副秘书长、8个省直部门参与的福建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形成综合监管协作体系。就解决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问题作部署;召开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统一认识;赴上市公司调研,了解公司股改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开展一对一的现场动员和指导,解决股改中遇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召开证券新闻媒体座谈会,要求新闻媒体增强大局意识,理解并支持上市公司搞好股改;发文督促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优质服务。至年末,七匹狼、新大陆公司完成股改工作,创兴科技、夏新电子等8家公司公告方案,厦门钨业、厦门信达、金龙汽车、厦门国贸等4家上市公司股改方案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向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发改委等通报上市公司股东占用资金情况,督促中国武夷、福建南纸、青山纸业、福日电子、厦华电子、建发股份等国有控股公司清欠,审核清欠方案,跟踪检查清欠方案的落实情况。其中,厦门建发清欠1.3亿元;中国武夷借省属国有房地产行业战略重组之机以现金清偿、以资抵债、股份回购、红利抵偿等办法收回6089万元现金;创兴科技提出清欠计划;建发股份、厦华电子通过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为减少关联交易创造条件。对资金占用巨大的个别民营控股公司实施特别监管,约见公司高管及实际控制人谈话,发监管意见书,列席董事会议和股东协调会,要求中介机构严格把关,要求实际控制人限期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其中实达集团收回1.73亿元,福建三农提出资产重组方案。对于违规担保问题,福建证监局会同福建银监局、人行福州中支互通情报,对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实施“双头规范”,对上市公司的贷款和担保业务进行专项检查,约见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质询、风险警示,督促采取措施化解历史遗留的违规担保问题。至年末,省内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担保圈总额均有明显下降。对10家上市公司实施专项检查和巡回检查,查证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违规担保、涉嫌调节或虚增利润、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等问题,据此,对福建三农、闽越花雕、闽东电力立案调查。证监会对上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福建证监局将涉嫌挪用资金、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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