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洗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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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22
颗粒名称: 三、反洗钱
分类号: F832.757
页数: 4
页码: 357-360
摘要: 本文记述福建省金融稳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反洗钱工作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正常开展。全省人行及各商业银行分别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办事机构,指定反洗钱工作联络员。
关键词: 福建省 金融调控 反洗钱

内容

2002年12月,根据人行总行《关于加强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人行福州中支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法律事务办公室),并下发《关于加强我省金融部门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学习,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反洗钱工作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正常开展。全省人行及各商业银行分别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办事机构,指定反洗钱工作联络员。
  2003年,根据人行总行颁布实施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外汇局省分局建立银行反洗钱工作联系网络,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与银行签订《外汇反洗钱暨“打黑”工作责任状》,把打防重点放在加强对银行柜面存取款和资金划拨业务的监管上,封堵“洗钱”犯罪资金通过银行划拨的渠道。与省公安厅建立外汇反洗钱合作制度,外汇反洗钱工作得到公安机关在警力投入、提供查询手续、技侦手段和“线人”信息等多方面的支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处理反洗钱数据能力,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开展从银行原始会计数据库中提取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的试点工作。自行研发外汇反洗钱数据校验程序,解决依靠人工辨别银行报送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数据中存在的错误与遗漏问题。研究省内侨汇流入和居民结汇的地区分布、企业收结汇量以及外汇非法交易活动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将福州、莆田、泉州和厦门等地的外汇资金交易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利用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解读系统软件,加强对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及时将异常交易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当年,全省共向公安机关移送29起涉嫌洗钱、“地下钱庄”等案件线索,并配合开展“春雷行动”和“8·25行动”‘等一系列打击“地下钱庄”专项斗争6次,捣毁“地下钱庄”28个、“黑窝点”19个,查扣非法交易资金折合人民币1629.98万元,冻结涉嫌非法交易资金账户806个,金额折合人民币4879.73万元。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立案24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7人。外管省分局处结案件12起,查处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248.9万元,共处罚人民币1187.53万元。
  2004年,初步建立人民银行、公安机关、银监机构的信息协调机制,并加强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全省人行和金融机构共组织各类反洗钱培训班112期,累计培训5900多人次。加强对银行的监督指导,采取约见负责人谈话、上门指导等形式督促银行提高反洗钱意识,履行反洗钱职责。将银行错漏报反洗钱信息记录在案,向主报告行发出《确认书》,要求其认真整改。外汇局省分局数次召开福州地区15家金融机构主报告行反洗钱工作会议,传达国家有关反洗钱法规精神,推广反洗钱辅助程序。加强反洗钱数据库建设,建立企业监管信息库、全省反洗钱信用分类管理库以及案件查处信息数据库,依托科技手段,互通3个信息库信息,发挥反洗钱数据库在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等工作中的作用。当年,全省人行共抽调313人组成79个检查组,投入2432个工作日,对11家商业银行108个分支机构进行执行反洗钱规定的现场抽查,促进金融机构落实反洗钱规定,主动报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截至当年10月末,人行福州中支共向人行总行报送人民币可疑交易1816笔、金额28.2亿元,补报人民币大额支付交易150多万笔、金额12000多亿元;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36.87万笔、金额折合700.64亿美元。经筛选和核查,外汇局省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15条涉嫌外汇非法交易等线索,涉案金额折合2929.18万美元,公安机关利用其中线索破案4起,涉案金额139.97万美元。外汇局省分局还配合福州市检察院等调查洗钱案件4起,涉案金额人民币5650.5万元;配合宁波、漳州市公安机关各调查1起案件,涉案金额折合61.44万美元。
  2005年,人行省内各中支先后建立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机关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反洗钱协调机制。针对业务新、人员缺、经验少的情况,围绕“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内部管理建设,扩大宣传培训范围,严厉打击洗钱活动”的工作目标,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快队伍建设、宣传培训并举、夯实反洗钱工作基础出发,结合福建地处东南沿海面对港澳台的特点,实施反洗钱工作“五结合”,即现场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履责检查与问责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工作机制建设相结合、反洗钱监管与公安司法侦察办案相结合。4月,根据公安部、人行总行《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人行福州中支与省公安厅共同制定《可疑线索调查合作制度》,按照“控制在先,打防结合,分工协作,依法办案”的原则,切实加强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人民银行负责将金融机构报送的涉嫌洗钱等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按有关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洗钱等刑事案件调查中属于人民银行职责的有关事项;公安机关负责对人民银行移送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核查。双方建立联合督办制度、情报会商制度、研究开发可疑交易线索移送和核查系统,逐步实现可疑交易线索移送和反馈的电子化,并在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国际反洗钱合作等方面加强合作。5月,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支持下,人行福州中支牵头成立省政府办公厅、公安厅等13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福建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制度规定: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指导全省反洗钱工作,根据国家反洗钱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全省反洗钱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范围。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行福州中支支付结算处,各成员单位指定—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同月,人行福州中支与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建立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合作制度,具体协调全省金融行业的反洗钱监管工作。制度规定合作各方以“分工协作、依法办事、及时高效、保守机密”为原则,明确在实施监管中,对发现违反反洗钱规定和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线索以及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凭—方权限不能顺利处理,需要进行双方或多方协商、合作的工作事项,各方指定部门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联络员,负责协调合作事宜。6月,《福建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福建省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合作制度》下发实施。9—10月,全省人行组织开展第二次全省范围内的现场检查活动,共抽调188人组成31个检查组,投入1423个工作日,对农发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等9家银行及所辖30个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抽查面占全省22个主报告行总数的41%,机构覆盖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外资银行。同时,作为反洗钱信息系统主要试点的外汇局省分局,实现全省银行反洗钱报告数据上报、校验、入库、筛选、分析、核查,实现与金融机构、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系统各类数据交换。启用联网上报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实现与全省27家主报告行联网,并利用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数据库资源,完善系统名单库中各类名单信息,提高系统反洗钱数据信息筛选、分析功效。当年,通过该系统开展反洗钱现场核查工作,发挥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在案件查处、异常资金流动监测中的实际作用,全省共发现4起涉嫌外汇非法交易和洗钱犯罪的案件线索,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交。厦门市金融机构全年共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人民币可疑交易案例2027个,涉及金额人民币1233.3亿元,其中移送公安局的案例1个,上报可疑外汇交易6069笔,涉及金额5.4亿美元,还配合当地公检法审结1起跨境“地下钱庄”案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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