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期货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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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0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期货业务
分类号: F830.91
页数: 1
页码: 3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的期货业务,包括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完善并形成法人治理、交易风险控制、结算和财务管理等较为完备的基本制度。至2000年末,全省共有期货经纪公司3家。
关键词: 福建 银行业务 证券业务

内容

1999—2000年,厦门国贸期货等期货公司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证监会下发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完善并形成法人治理、交易风险控制、结算和财务管理等较为完备的基本制度。至2000年末,全省共有期货经纪公司3家。
  2001年5月,执行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为加强国有企业从事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提供服务。至年末,全省共有期货营业部3个,累计代理期货交易额106.84亿元,实现利润829.18万元。
  2002年,执行证监会修订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促使期货业务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通过清理整顿,期货市场出现恢复性增长,—些经营规范、有—定实力的省外期货经纪公司相继到闽设立分支机构。当年厦门国贸期货代理交易额为81.01亿元。至年末,全省共有期货营业部6个,主要分布在福州、泉州、厦门。全年累计代理期货交易额276.8亿元,手续费收入1221.03万元,实现利润164.51万元;年末投资者开户数557户,客户保证金余额4724.98万元。
  2003年,全面推行期货交易保证金封闭运行。在保证金管理方面,执行证监会《保证金封闭管理办法》、《监管报表编制和报送责任制度》,保证客户保证金安全。厦门国贸期货对期货经纪合同进行修订,其中对“强行平仓、指令下达”等作较大的修改,在期货经纪合同中约定风险管理的标准、条件及处置措施。当年,设立首个营业部——泉州营业部。该公司全年代理交易额达478亿元,比2002年增长近5倍。至年末,全省共有期货营业部12个,累计代理期货交易额1282.69亿元。
  2004年,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执行证监会《期货经纪公司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期货业务健康发展。厦门国贸期货在福州设立营业部,公司全年代理交易额321.54亿元。至年末,全省共有期货营业部15个,客户保证金余额15616.18万元,累计代理期货交易额1313.53亿元,实现利润729.41万元。
  2005年,执行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暂行办法》等制度,维护期货客户权益,防止保证金被挪用。至年末,全省共有期货公司1家,期货营业部19个。年末,投资开户数4148户,客户保证金余额13335.63万元;全年累计代理期货交易额1343.20亿元,实现利润705.44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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