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际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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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2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国际业务
分类号: F830.4
页数: 23
页码: 230-2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国际业务,包括了外汇资金业务、外汇买卖、结售汇等。
关键词: 福建 银行业务 银行金融

内容

一、外汇资金业务
  (一)外汇理财
  2001年,福建省各银行陆续开办外汇理财业务。全省中行针对企业闲置资金推出的外币资金管理业务,主要包括:期限可变资金管理、保本可变收益型资金管理、双货币资金管理等。工行省分行为企业办理结构性存款、外汇买卖等理财业务。
  2002年,开办外汇理财业务的中资银行有所增加,业务品种开始转向应企业要求定制。全省中行在省内率先开办实物黄金代理交易业务,全年对公外币理财总量约5700万美元。工行省分行继续开拓结构性存款、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为客户提供规避风险,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工具。同时拓展代客理财与风险管理业务,根据金融衍生产品的特点,为客户量身设计风险管理方案。建行省分行下发《代客外汇资金及代客外汇债务管理办法》,营销外汇衍生产品共计金额600万美元。
  2003年,外汇理财业务品种不断创新。全省中行推出第一版“中银理财贵宾卡”启动贵宾客户服务,通过举办“外汇宝”实盘大赛,以“中银理财”品牌吸引中高端客户。8月,农行省分行取得开办代客外汇理财业务权限,获准开办交易类、资产类和负债类业务。交通银行福州分行4—12月外汇宝交易量(双边)2347.65万美元,赢利5.78万美元。兴业银行于12月起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办外汇资产管理顾问业务,为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外汇资产的投资方案,并根据客户的授权,代理外汇资产运作。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办理对公外汇理财2100万美元,其中品牌产品“富林理财”1195万美元。
  2004年,外汇理财业务成为本、外币业务竞争及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工具。全省中行在省内率先推出个人外汇理财产品。其中“汇聚宝”全年发行12期39款产品,共募集资金2.03亿美元,稳定外汇储蓄存款,增加中间业务收入175万美元。同时,在已开办的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债务保值业务基础上,当年又完成多笔债务保值业务及结构性远期交易的叙做,累计交易金额18533万美元。工行省分行推出“汇财宝”个人外汇可终止理财业务,全年发行个人外汇理财产品4329万美元、2351万港币,增加个人外币保证金存款,增加外汇中间业务收入58万元。农行省分行于4月获准开办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当年发行4期个人外汇理财“汇利丰”,募集资金3999万美元,企业外汇理财交易量550万美元。建行省分行推出个人外汇结构存款理财产品,其中连续推出7期省分行开办的“汇得利”和11期其总行的“汇得盈”,全年累计筹集结构性存款超过1亿美元,并为企业设计(带敲出期权)的结构性远期产品600万美元。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外汇宝”全年交易量(双边)63935.67万美元,赢利12.61万美元。兴业银行推出第一期外汇理财业务“万汇通”。
  2005年,全省中行继续推广各类结构性资金管理及债务保值、代客期权业务,对公客户叙做理财业务期限结构趋于短期化,全年对公外汇理财业务量7960万美元,债务风险管理及期权交易量16916万美元。当年7月,向个人客户推出首个高流动性、标准化理财合约——“春夏秋冬”,当年叙做交易1034万美元。同时继续推广“汇聚宝”个人理财业务,当年募集资金5042万美元。工行省分行开办对公客户外汇债务风险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为期三年1000万美元的逐日累计型利率掉期业务。制定《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实施细则》,全年发行11期个人可终止理财产品,销售1668万美元,实现个人理财产品收入140万元人民币。农行省分行所辖二级分行均取得开办代客外汇理财业务的资格,全年办理企业外汇理财209笔,金额4425万美元,其中代客外汇衍生产品交易9笔,金额262万美元;个人外汇理财“汇利丰”3897笔,募集资金2351万美元,平盘收益7.1万美元。建行省分行向美元贷款大户营销利率掉期业务,为企业办理单笔1000万美元债务的利率调期业务,将浮动利率转换为固定利率,为客户节约利息成本。建行厦门市分行开办代客外汇贷款利率调期和外汇结构性存款远期结汇对冲避险业务,并为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办理1000万美元环形期权组合业务。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外汇宝”交易量(双边)15382.64万美元,赢利4.28万美元。兴业银行实施《本外币个人理财业务操作规程》,规范外汇个人理财业务运作,全年推出三期“万汇通”外汇理财系列产品。厦门国际银行推出外币汇利账户、飞越理财等理财产品。
  (二)外汇买卖
  1999年,福建省企业及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需求进一步升温,特别是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在中资银行间竞争态势显现。全省中行当年增设5个交易网点,先后采取推行钞、汇同价,调低交易点差,增设欧元/美元交易货币对,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等措施,当年实现交易量37750万美元,同比增长163.88%。工行省分行修改《外汇资金管理办法》,辖内21个网点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2000年,为提高竞争力,各银行开拓业务新领域,改善外汇买卖业务办理条件。中行省分行将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并入零售RBS/9000主机系统,增加交易品种,由原来的9个直接盘增加到20个交叉盘,延长交易时间,推出午市、夜市交易,并采用实时自动报价系统,增加电话交易渠道,外汇业务差异化优势得到强化,当年交易量89962万美元,同比增长138%。工行省分行增加“欧元兑美元”个人外汇买卖交易品种,增加办理网点,交易量同比增长11.1倍。
  2001年,获准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银行进一步增加,各银行加强外汇买卖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全省中行推出个人实盘外汇买卖24小时电话交易系统,使个人客户投资外汇买卖有连贯的便捷渠道,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达174604万美元,同比增长94%。工行省分行修订《企业外汇买卖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外汇买卖业务章程》、《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比上年增加9320万美元,增幅为137%,其中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077万美元。建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先后获准开办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建行省分行还制定《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实施细则》、《个人外汇买卖交易室管理办法》,《个人外汇买卖国际业务部操作手册》,使业务发展有章可循。建行厦门市分行开办欧元现钞交易业务。全省农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4012万美元。福建兴业银行完成个人实盘外汇买卖新系统开发并试运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外汇买卖交易量47000万美元。
  2002年,为满足业务竞争的需要,开办外汇买卖业务的银行纷纷增加网点窗口,并进一步理顺管理流程,提高外汇买卖业务处理自动化、便利化、交易全天候水平。全省中行加快系统开发,优化交易方式,实现柜台、电话、网银、自助终端四位一体的交易渠道,24小时不间断交易,同时提供媒体和手机汇市评论、外汇资讯分析软件、网络交流、汇市沙龙等多形式的服务,当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同比增长67%。工行省分行在福州、泉州、莆田三地先后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在传统的柜台交易功能基础之上增设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交易,实现个人外汇买卖业务24小时交易,全年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6039万美元,同比增幅71.56%。并针对客户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为客户办理首笔金额为35.82万欧元的择期外汇买卖业务。农行省分行开通与农行新加坡分行的夜盘交易,规避个人实盘外汇买卖的夜间交易敞口风险,全省农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45700万美元,增长10.39倍。建行省分行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在全省逐步铺开,推出夜间交易,满足客户交易需求,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1931万美元。福建兴业银行实施《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交易规则》、《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操作规程》、《代客外汇买卖管理办法》、《代客外汇买卖操作规程》以及相关协议文本,规范外汇买卖业务及交易流程。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业务,并推出手机炒汇短信通产品(2003年停办)。
  2003年5月,为维护市场秩序,省银行业协会召集各会员单位达成“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单边最低点数”协定,引导银行个人实盘外汇买卖有序竞争,以服务竞争客户。全省中行于7月推出个人外汇期权产品,丰富个人外汇投资品种,扩充客户群体。8月,推出上海黄金交易所铂金代理交易。该行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达896984万美元。工行省分行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扩大到龙岩、漳州、三明等6个地区,同时,加大“汇市通”业务的推进力度,举办个人外汇业务讲座,在福建经济广播电台开办“工商银行环球汇市资讯”节目,全年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23928万美元,同比增幅达296.22%。该行还制定《外汇衍生业务实施细则》,进行开办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准备。农行省分行开始办理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全年累计金额1500万欧元。至年末,建行省分行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16690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成立24小时个人外汇买卖中心,扩大“外汇通”品牌宣传,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资讯服务,当年交易量达260000万美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外汇买卖交易量10400万美元。
  2004年,加大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管理力度及提高业务系统自动化水平成为各银行的重点工作之一。全省中行推出“止损、二选—委托”挂单功能,完善外汇宝交易功能,4月,推出个人期权交易系统,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达1481273万美元。中行省分行还修订完善《外汇买卖头寸管理办法》及《外汇资金业务内控实施细则》,加强规范管理,建立交易员考核制度,详细制定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5月末,工行省分行投产全功能银行系统(NOVA系统)1.2版本中的外汇买卖和结售汇集中平盘系统,实现全辖外汇买卖和结售汇敞口的统一监控和平盘,远期结售汇的柜面系统操作和敞口统一监控及平盘,以及上述业务的系统自动清算。10月,开通个人外汇买卖自助终端交易系统,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27184万美元。当年,该行开办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建行省分行优化“网上银行个人外汇买卖客户端系统”,为客户提供更人性化的操作平台,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43411万美元。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63936万美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外汇买卖交易量159000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145000万美元。厦门国际银行获得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
  2005年,为吸取国内外银行因管理不力发生大案要案的教训,各银行加强外汇买卖业务的制度管理和约束,在拓展市场的同时,重视内部控制,并在福建银监局和省银行业协会的协调下,抑制外汇买卖价格无序竞争的现象。全省中行推出个人纸黄金交易产品——“黄金宝”,筹备推出外汇宝互补产品“中银美元指数”。向企业客户推出代客黄金远期买卖、黄金租赁业务,并完成首笔代客黄金远期交易,为企业提供锁定成本、规避价格风险的保值工具。10月,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当年叙做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193万美元。至年末,全省中行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840121万美元。工行省分行制定《代客外汇买卖实施细则》、《省分行交易员管理办法》,并加强外汇资金电子化建设,优化业务处理流程,开发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统计系统,投产外汇买卖及结售汇省分行与总行自动平盘系统,实现省分行敞口自动汇总到总行。该行全年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10914万美元。农行省分行执行《外汇牌价实施细则(暂行)》,全年个人实盘开户数2408户,交易笔数12351笔,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37600万美元。建行省分行推出灵活多样的点差优惠,吸引客户,促使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稳步增长,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108107万美元。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15383万美元。兴业银行在泉州、龙岩、漳州、莆田等地开办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同时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柜面等交易渠道的外汇买卖功能。12月,该行外汇交易平台(2.0版)正式上线。该系统引入国际外汇市场主流的滚动报价(Streaming)交易方式,交易货币达到36种,除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外,还提供结售汇业务的报价和平盘服务。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外汇买卖交易量171742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6亿美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对外汇交易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交易平台中的手机报价提醒受到客户的欢迎,当年单边交易量达137702万美元,交易笔数16214笔。
  (三)结售汇
  从1996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外商投资企业在核定的限额内保留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超过部分必须结汇。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对外支付,凭规定的有效凭证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调剂中心继续保留,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服务。1998年12月1日外汇调剂中心关闭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全部在银行结售汇体系进行,银行结售汇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1999年,全省出口转降为升,结汇业务量明显增加。同时,外汇管理部门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或入账手续,鼓励境内机构出口及时收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当年,除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外,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等也开办结售汇业务。其中远期结售汇业务全省仅中行自1997年起开办,至1999年交易量达9985万美元。
  2000年,各银行配合外汇管理部门加强针对出口逃汇和骗税活动的甄别、打击工作,加强对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按照结售汇的有关规定,执行大额结售汇头寸预报,禁止用结售汇科目进行套汇。当年全省中行远期结售汇交易量5027万美元。
  2001年,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放宽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开立条件,扩大开户范围,大幅提高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供汇范围、期限、限额。各银行加强营销,结售汇业务量增长明显。全省中行加快发展对公外汇资金业务,交易量和客户群大幅度增加,即期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长6.72%,远期结售汇交易量突破亿元达1.91亿美元,同比增长280%。工行省分行加强市场营销,为客户提供融资及结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提高重点客户的结售汇业务量;健全奖励机制,调动基层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积极性,当年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长28.35%。建行省分行修订《结售汇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统一启用新的外汇交易合同文本。福建兴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上门宣传业务,争取客户开户,以带动结售汇业务的发展,当年结售汇量同比分别增长90%、38%。
  2002年,外汇管理部门放宽因私购汇政策,并试行外汇账户改革。省政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帮助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扩大对外投资、开拓国外市场,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各银行抓住时机,参与账户改革,拓宽发展结售汇业务的市场空间及竞争平台。全省中行推出因私购汇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外汇账户管理改革,远期结售汇交易量继续大幅增长,全年交易量3.27亿美元,同比增长71%。工行省分行辖内有55个分支机构获准直接办理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业务,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幅为18.06%。建行省分行出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操作细则》、《自营外汇贷款还本操作细则》、《结汇、售汇及付汇操作规程》,同时,开发外汇账户信息传输系统与会计账务集中接口,全辖有外汇业务权限的县支行均获准参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福建兴业银行下发《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外汇账户的种类、开立、使用、关闭和撤销、信息报送、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
  2003年,外汇管理部门放开资本金结汇业务的审核,降低开立外汇账户门槛等,促进结售汇业务的增长,特别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迅猛。中行省分行自4月1日起,非美元远期结售汇实行随市场波动的浮动报价,美元远期结售汇仍执行—口—价。全年远期结售汇交易量5.13亿美元。同年,工行、农行、建行省分行先后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分别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方法,从职责分工、市场准入与退出、客户业务管理、周转头寸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相关操作。工行省分行全年远期结售汇业务量达1.24亿美元,成为全国工行系统远期结售汇业务量第五大行,单笔最高业务量为1.18亿美元。建行省分行开发远期结售汇会计处理模块,为新业务的开展、追踪和平盘提供支持,签约额超1亿美元。兴业银行于当年4月起开办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并修订《结售汇周转准确头寸管理办法》、《结汇、售汇及付汇操作规程》、《结售付汇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细化结售汇业务操作办法,规范流程,结售汇量同比增长116%。
  2004年,人民币可兑换进程稳步推进,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结售汇制度和流程,继续放宽对企业和居民用汇限制。各银行加强结售汇业务管理。工行省分行作为全国工行系统的试点单位,实施《福建省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将结售汇业务纳入外汇账户管理系统;通过改变即期结售汇平盘定价方式,增加二级分行结售汇业务收益,提高其办理业务的积极性,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长12.32%。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3.66亿美元,同比增长179.41%,其中最大单笔远期结汇业务1.82亿美元,带来外汇中间业务收入280万元。农行省分行加强外汇资金管理,印发《外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省中行规范业务操作、防范法律风险,启用总行新版《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当年远期结售汇交易量5.15亿美元。建行省分行配合风险控制平台的建设,全面梳理外汇资金业务的规章制度,强化工作衔接和责任认定,防范操作风险。当年远期结售汇交易量2.39亿美元。兴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的结售汇量同比分别增长30.64%、53%、54%。
  2005年,人民币汇率开始走高,客户结汇意向渐强,但结售汇条件渐趋严格,全省结售汇业务量增幅放缓。各银行开拓结售汇业务新领域,为客户提供更灵活的业务组合以规避汇率风险。中行省分行梳理规范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以及协议书、申请书等各类文本。10月,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当年叙做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193万美元。远期结售汇交易量8.5亿美元,同比增长65%。同时,捕捉人民币汇制改革后出现的市场机遇,整合推出组合购汇业务,帮助客户节约购汇成本。工行省分行根据企业的需求,结合人民币汇率改革及国际外汇市场变动趋势,营销非美元币种的远期售汇业务,全年办理500多万欧元售汇,突破传统单—美元对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范畴。全年办理即期结售汇量比上年增长2.83%,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比上年增长0.39%。农行省分行取得“银行间远期结售汇交易”和“外汇对人民币交易”资格,推出“结售汇+套汇”捆绑业务,规避汇率风险。全年办理远期结售汇71笔,金额1.18亿美元。建行省分行将收益分配政策向经办行倾斜,以激发其办理外汇业务的积极性,全年远期结售汇交割2.48亿美元。当年,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先后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兴业银行加强对境内机构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对保证金以及保证金损失的监管,严格执行交易实时、逐笔平盘的规定。
  二、国际结算业务
  1999年,福建省对外贸易总量小幅增长,为国际结算业务带来转机。但部分银行由于受1998年以来内设机构或业务流程改革的影响,国际结算业务量波动较大。全省中行受国际结算融资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的影响,当年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下降22.85%,垫款余额达3.17亿美元。为此,成立专门的催收小组进行垫款追讨。该行总结教训,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先后制定并实施《国际结算垫款管理规定》、《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国际贸易结算、保函及国内信用证业务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等制度,加强政策传导,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将风险较高的进口开证业务集中于省分行处理。工行省分行制定、修改《进口信用证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对基层行外汇业务特别是进口信用证等业务的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调整省分行行长基本转授权,简化为企业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的备用贷款审批手续,加快处理速度,提高服务档次。省邮储正式开通中国邮政与罗马尼亚、越南的邮政汇票互换业务。同时,汇往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和比利时的邮政票款额由美元改为欧元表示,并接收汇往比利时的汇票业务。
  200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并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汇出、银行开展福费廷业务等方面的外汇管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各银行相应加强管理,通过适当放权、提升服务等措施促进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率先推广出口退税贷款业务,解决企业商品出口与退税入账时间差造成的资金困难。工行省分行促进本外币一体化协调运作,制定并实施《出口跟单托收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提货担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出口信用证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运用融资手段,对能带来国际业务的优质企业实行综合授信管理,将出口信用证通知权限下放二级分行,对于国际结算业务量大的县级支行则直接通过省分行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中行省分行试授予分行国际结算部门适当的授信审批权限,执行《海外代付业务管理办法》,发挥海外分支机构优势拓展贸易融资业务,并推出“—个工作日”服务承诺,完成新一代国际结算业务操作系统(出口部分)顺利上线,国际结算业务量开始回升。建行省分行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推出出口单据抵押人民币贷款等业务,并通过融资方式满足客户远期结售汇的需求;利用备用信用证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吸引客户的国际结算业务。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将国际结算业务统一在总行单证中心操作,船舶融资、中港联动、离岸业务成为业务亮点。
  2001年,人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就远期信用证进行外债登记的通知》,将所有贸易项下对外融资纳入外债统计体系,就银行对外开具远期信用证数据登记作出规定;并规定企业不得提前购买信用证、保函项下保证金。且当年外币利率多次调低,使国际结算业务面临较为严峻的外部环境。工行省分行实施“重点区域、重点客户”的国际业务发展战略,将国际结算业务作为国际业务的龙头,开辟大客户的“绿色通道”,加大考核力度,各部门、各分支行联动营销,当年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18.95%。中行省分行制定或修订《国际结算业务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国际结算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国际结算业务列入年度业务发展重点,明确结算业务部门的营销职能定位,国际贸易结算量同比增长16.70%。建行省分行将各市分行的对外开证和汇款业务及福州辖区广达、城北和城南支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集中于省分行处理,为业务集中打下基础。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继续营销中小型企业,使用总行的国际业务操作系统(EXIMBILLS系统),严格控制结算风险,策略性地叙做开证、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作为总行国际结算系统的试点行,于当年10月运行新系统,初步实现国际结算操作的电子化、风险管理集约化、业务操作流程化、汇总统计自动化和资源配置科学化。厦门国际银行通过CQC和DNV国际结算业务ISO9001认证,建立国际结算业务质量管理体系。
  2002年,人民币相对美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呈现稳中有升态势。银行业普遍加大发展国际业务的力度,通过实行差别化服务、调整业务流程等措施,开拓国际结算业务市场。工行省分行确定国际业务重点发展地区,下发《国际结算重点客户》、《潜在目标客户》,调整信贷政策,优化业务环节,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29.75%。中行省分行对国际结算业务发展进行系统规划,通过调整出口业务流程、出台结算授信实施细则、下放人民币保函业务授权、加快新产品推广等措施,对外加强客户营销力度,对内理顺业务流程、精简环节、提高效率,当年国际结算量同比增长24.72%。福建兴业银行提出建设总行单证中心的构想,并按照“分步实施、效益优先”原则,实施对分行单证业务的集中操作。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着力营销大客户,国际结算量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由13户增加到19户。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为大型工贸、外贸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2003年,工行省分行开展“外汇业务发展年”活动,对通过省分行进口开证的业务处理流程和单据传输方式进行改革,并调整进口信用证项下付汇扣费方式,调动基层行承揽业务的积极性,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32.51%。全省中行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开办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制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指引》。建行省分行进行会计集中处理、SWIFT系统硬件的升级换代、大额数据监测系统建设等,并配合海关完成口岸电子业务系统顺利切换,保障国际结算业务顺利进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以出口退税贷款业务为重点,扩大应收账款作为保证的开票开证业务,抓住外贸体制改革的契机,通过开办福费廷(票据包买)、出口保险贷款等新业务,国际结算业务量突破10亿美元。厦门国际银行的单证中心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国际结算业务集中化处理。
  2004年,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关于非居民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规范个人对外贸易及非居民外汇管理,简化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扩大国际结算业务空间。工行省分行完成“国际业务网银系统”投产,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外汇汇款功能、网上信用证及B股清算功能,完成总行“代理行信息和授信管控系统”的测试,实现对各行部代理行授信额度使用的实时、有效监控,推广使用“ISEE国际结算系统”,实现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全程电子化操作与审批管理。农行省分行以“外币带动本币,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理念实施渠道创新和服务创新,为营销大客户实行三级行联动,开辟绿色通道。中行省分行明确“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国际结算业务发展定位,将发展重点放在沿海地区,建立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激励机制、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审批机制。建行省分行实现DCC系统上线工作,制定《国际结算业务过渡期与DCC衔接操作流程(试行)》,完成新旧系统的平稳过渡。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开拓大客户业务,3家国际结算特大户客户的收付汇量超过1亿美元,结算量10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有25户。福州市商业银行拓展国际业务品种,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国际结算各项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181万元。兴业银行下发《汇入汇款项下出口押汇业务管理办法》、《信用证进口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推进国际结算和单证业务操作流程化、规范化管理。
  2005年,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经过2002年以来连续三年的高速增长后,增速有所放缓。中行省分行为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进出n银行等代理进口开证、保函等业务,代理业务成为国际结算业务收入新的增长点。该行还根据扁平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的总体要求,出台福州地区国际结算业务集中化处理实施方案,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修订《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基本规定》、《保函业务基本规定》、《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制定《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现场检查制度》等,强化内控管理。工行省分行扩大二级分行的进口开证业务审批权限,并制定《国际结算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进出口托收、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信用证、贴现、福费廷、提货担保与提单背书等业务的管理。建行省分行实现新一代贸易融资系统的切换上线,改变二级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分散操作、手工处理的现状,通过系统中的影像扫描功能,将单据集中处理,提高国际结算处理效率和风险防范水平。并针对外汇资金头寸不足的现状,将重心放于不占用资金的海外代付产品上,制定《海外代付操作规程》,与建行新加坡分行、法兰克福分行和建新银行签订海外代付协议,为经办行使用产品创造条件。兴业银行改革国际结算计划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发展联动机制,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51%。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继续优化客户结构,国际结算量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带来的结算量占比达到88.40%,并保持不良贷款率、证下不良垫款率为零。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再次推出国际业务营销月活动,了解大客户的需求及意见,当年国际结算业务量增氏13.37%。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成立后,理顺贸易融资业务流程,以贸易融资业务带动国际业务发展。厦门国际银行把握业务牌照日益增多的机会,陆续开办福费廷、仓单质押等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附国际汇款
  1999年以来,国际汇款业务市场活跃,个人国际汇款业务量持续增长,开办外汇业务的银行均办理国际汇款业务。1999年10月,中行省分行根据重点侨区业务量大的特点,实现福州地区福清、马江、长乐、连江等地分支机构收付系统与省分行联机,提高该地区侨汇解付速度。
  2000年,福建省进出口总值创历史最高纪录,为国际汇款业务提供更大的市场。各银行拉直汇路、缩短时间,使国际汇款到账速度成为争揽客户的有效手段。全省中行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为重点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方便、快捷的“快捷汇划”新产品,确保客户汇划资金2小时到账,全年共处理“快捷汇划”业务249笔,总金额人民币84.36亿元,国际汇款业务总量同比上升19.31%。工行省分行加强与海外分行的业务合作,与工银亚洲(香港)签订“汇款特快直通车”业务合作协议,与东京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努力缩短汇款在途时间。建行省分行使用国外代理行的“以电代邮”、“亚洲当日汇款”等服务,为客户缩短收款时间。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建立如港币、欧元、日元各主要币种的账户行,国际汇款业务增长为1999年的8倍。
  2001年2月,国家允许境内居民个人投资B股,个人外汇汇入款大幅增长,各银行纷纷开辟新的汇款渠道。中行省分行根据日本邮政的日元保值包裹邮寄业务被取消的动向,与总行及东京分行联系,利用“环球汇兑—日通”系统,发挥海内外行联动优势抢占日元汇款市场。继续开发和建设清算系统,先后在国际汇款业务量大的厦门、泉州、漳州和福州地区的福清、长乐、马尾等地开通“环球汇兑—日通”系统,实现国际汇款带头寸实时到账并集中处理。增加SWIFT报文查询端口,做到实时处理查询报文。全省中行全年国际汇款业务量同比增长27.9%。9月,工行总行与美国国宝银行签订外汇汇款协议后,工行省分行的非贸易汇入汇款量由原平均每月不足2000笔增至8000多笔。同年,省邮储和农行省分行分别开办西联汇款业务。建行省分行实现汇款业务集中处理。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国际汇款业务量同比增长70%。
  2002年,各银行的国际汇款渠道进一步拓宽。工行省分行通过加强与美国的冠东银行、恒通银行、中美银行、国宝银行等境外代理行的沟通,举办个人汇款业务座谈会和速汇金业务讲座,增加速汇金业务网点等措施,个人外汇汇入款业务量同比增长19.64%。省邮储针对福州地区的长乐、连江等地出国劳务人员多的特点,开展国际汇款业务营销工作,解决县、市局无法开立外汇账户的问题,并增加外汇备用金,确保业务顺利发展。
  2003年,各银行进一步方便境外个人通过银行办理外汇汇入汇款,全省国际汇款业务量大幅增长。工行省分行所辖长乐支行成为美国速汇金公司(该公司速汇金国际汇款是—项全球性的个人到个人的汇款业务)在中国大陆解付侨汇金额和笔数居首位的代理网点。该行还与工行澳门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书,推出“汇款直通车”业务,提供美元和港币两个币种的服务,可即时划转,提高汇款速度,方便客户。农行省分行拓展西联汇款业务,办理西联汇款业务量占全国农行系统此项业务量的71%。全省中行国际汇款业务量同比增长34.57%。省邮储通过加快西联汇款网点建设和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有奖促销活动等措施,全省1279个邮政汇兑网点均可办理西联汇款业务,国际汇兑业务量同比增长73%,金额19559万美元,同比增长36%。
  2004年,省邮储提出窗口服务与促销活动并重的发展思路,整合资源,在厦门、莆田、福州及福清等地增设3个西联旗舰店和8个专柜;落实国际电子汇兑系统建设,全省共有166个网点实现西联汇款业务交易、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等电子化和网络化;开展评选西联汇款“优秀网点”、“服务之星”活动,提高整体服务水平。4月起,开办“—汇通”国际银邮汇款,个人汇款24小时内到账,可汇达包括中国台湾在内200多个国家或地区近2万家银行。工行省分行新增39个速汇金业务网点,办理速汇金业务1022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72.11%。所辖长乐支行成为工行与速汇金公司合作在国内设立的第一家旗舰店。8月中旬,工行国际业务网上银行系统投产,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外汇汇款及B股清算功能。建行省分行成为全国首家与通济隆公司(为全球最大的货币兑换商)合作办理个人国际速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2005年,为适应开始实行的浮动汇率制度,各银行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开拓国际汇款业务市场。省邮储与德意志银行合作对网点进行业务指导,将“—汇通”国际银邮汇款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实行西联汇款区域差异营销策略,开展精细化营销,抓好旗舰店建设,邮政西联汇款业务总量保持在全国邮储系统前列。工行省分行制定《外汇汇入汇款业务实施细则》、《外汇汇出汇款业务实施细则》,并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以多种方式开展对速汇金等业务的培训。中行省分行对收付系统等与集中清算系统(RTS系统)进行整合,所辖二级分行以下机构取消收付系统,所有国际汇入汇款通过RTS系统转至汇入行,缩短业务处理的时间。建行省分行凭借总行端DCC系统上线,改变外汇清算模式和分工,优化汇款业务处理流程,并为重点客户开通“环球汇款直通车”业务,提升业务处理效率。
  三、国际贸易融资
  1999年以来,根据客户需要及监管政策许可,各银行相继推出创新产品,如国际保理、福费廷、远期信用证项下票据贴现、应收款买人、预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等。1999年,国家实行提高出口退税率、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或入账手续等一系列鼓励出口政策,福建省出口转降为升。各银行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完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工行省分行修改《出口押汇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提货担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业务管理,并拓展备用信用证抵押担保融资业务及出口退税贷款业务。全省中行当年办理7笔出口保理额度,出单金额达49.16万美元。建行省分行推出单项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等新措施,满足“三资”企业对资金的灵活需求,推出备用信用证担保发放人民币贷款业务,争取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融资项目,成为当年进出口银行福州地区业务主要的代理银行。
  2000年,人民银行实行新的外币利率管理体制,正式放开各商业银行外币贷款利率和大额外币(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存款利率。各银行相应调整国际贸易融资政策和管理,推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全省中行执行《海外代付业务管理办法》,发挥海外分支机构优势,利用海外资金办理贸易融资业务。农行省分行按照总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暂行办法》调整外汇贷款结构。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根据总行的《出口押汇操作规程》和《出U押汇代理行名录》,办理出口押汇(包括信用证押汇和托收押汇)业务。
  2001年,省政府转发人行福州中支和省外经贸厅《关于金融进一步支持省外经贸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运用多种融资方式支持外贸出口。中行省分行办理首笔税款保付保函,并完善贸易融资授信管理制度,开办人民币押汇业务。工行省分行通过办理非买断的福费廷业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控制银行风险。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分别推出福费廷业务,将其作为国际业务新的增长点,其中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共叙做福费廷业务222.56万美元。
  2002年,福建省出口贸易增势强劲,各银行加强对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与营销服务,推动低风险业务的发展。中行省分行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战略实施,独家承办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项下的保函业务,将政府财政力量与银行专业服务结合,为企业的全球工程承包业务提供支持,当年涉及工程承包合同金额200万美元。同年,该行还正式推出福费廷业务。工行省分行下发《贸易融资授信企业名录》,完善对国际结算重点客户开辟贸易融资“绿色通道”的措施,实行差别化服务。建行省分行重点拓展贸易融资项下出口议付、远期信用证项下票据贴现和应收款买入等低风险业务。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叙做福费廷业务63笔,金额2175.46万美元,叙做福费廷业务的客户发展到近10家。在国内保理业务的基础上,该行在系统内首个叙做出口保理业务,累计出口保理业务量300万美元,并根据客户实际需要设计个性化的业务产品,完善隐蔽性保理业务操作流程,丰富保理业务产品线。全年还办理信用证票据包买1547.99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等也推出国际保理业务。
  2003年,人行福州中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外经贸发展若干措施意见》,强调落实出U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相关政策,引导金融部门支持外经贸发展。工行省分行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若干意见》,建立国际业务、公司业务和信贷管理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体系,重新核定二级分行审批权限,省、市、县三级联动,确定59户企业为当年省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重点客户,提供优惠政策,使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制定《进口押汇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办进口押汇51笔、2805万美元,提货担保7笔、158万美元;制定《福费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办理福费廷业务18笔452万美元。全省中行推出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业务这—国际贸易融资新形式,并根据客户实际需求进行推广。建行省分行规范贸易融资内部审批程序,以外汇利率下调、企业调整外债结构为契机,营销外债置换外汇贷款和项目融资等业务2000万美元。为适应企业出口贸易增势强劲的形势,营销外汇票据贴现、福费廷等低风险业务,并根据市场融资业务需求新趋向,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开发推出出口信用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解决多年来对付款交单托收项下融资的局限性,促进出口结算业务的发展,当年未新发生不良贸易融资业务。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办保险后出口押汇业务,包括保险后信用证、托收和赊销项下的出口押汇,扩大贸易融资渠道,营销方式更为灵活。同年3月,该行的“出口退税前置贷款”模式推向市场。该项贷款产品手续简单,随借随还,缓解企业因退税缓慢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压力。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全年累计办理外汇票据买断业务677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假远期信用证业务。
  2004年,工行省分行对不同业务转授权实行区别对待,如将部分托收项下出口押汇(贴现)业务审批权转授给二级分行,加快贸易融资业务处理速度,根据企业特点,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为客户办理贸易融资和外汇理财等提供合适的产品。开拓进口代收项下押汇业务及循环信用证等新产品,办理进口押汇626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4%,当年累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同比增长23.27%,国际贸易融资余额同比增长314%。该行还重新修订《国际结算系统和贸易融资子系统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加强对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农行省分行落实总行制定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办法》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相继推出福费廷、海外代付、出口商票融资等业务,当年9月办理首笔代理福费廷业务,金额9万美元,期限120天。中行省分行与信用保险机构、物流公司等联手,推出供应链融资业务,为客户提供针对供应链各个环节包括融资、保险、运输、仓储等在内的一系列解决方案,全年贸易融资发生额同比增长34.98%,其中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增长迅速,同比增长264.67%。建行省分行推行新信贷审批体制,调整业务流程,落实贸易融资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当年未新发生不良贸易融资业务。兴业银行根据市场需求,出台《汇入汇款项下出口押汇业务管理办法》,满足以汇款方式结算的出口客户短期融资、提前收结汇以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出台《信用证进口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满足以信用证结算岣进口客户短期融资、延期付汇以获得人民币升值收益啊的需求。并在其公司业务品牌“兴业财智星”项下,推出“贸易直达星”产品,提供传统贸易融资和特色贸易融资组合产品。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为解决客户收到出口货款前的资金需求,以出口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提供贸易融资授信,减少企业应收账款的资金占压,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
  2005年初,省外经贸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全省外贸出口预期目标增长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此,各银行调整国际业务政策,特别是国际贸易融资政策,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工行省分行理顺贸易融资子系统投产后部门协作和业务流程中的问题,并将各类贸易融资业务权限转授至二级分行,且低风险类、中介性的贸易融资不受单笔审批权限控制,上收支行的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权限。农行省分行将外汇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出口创汇企业和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理金额为15万美元的首笔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全省中行推出特定客户贸易融资审批模式,授予国际结算部、二级分行、直属支行特定客户贸易融资审批权,提高贸易融资授信的时效性。全年贸易融资发生额比1999年增长66.40%,其中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快速增兴业银行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合作协议》,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出口信贷、出口赊销贷款、境外投资、海外工程承包、国内信用险、出口票据保险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在海外来华投资项目、福费廷、担保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代理业务等方面合作开展产品开发与创新。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建立贸易融资产品经理制度,配合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或产品组合营销方案,全年办理信用证票据包买627.08万美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办理外汇票据买断业务320万美元,为船舶出口企业对外开出船舶预付款保函1700万美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全年贸易融资发生额比1999年增长137.54%。2000—2005年,厦门国际银行开发自动转换账户、国内保理、福费廷、仓单质押等全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的金融方案与服务,金融投资品种由传统的国债投资扩大到与债券、基金、汇率、股票等挂钩的多种结构性产品,推出外币汇利账户、飞越理财等理财产品,并尝试发展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
  四、转贷款项目融资
  转贷款主要包括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款、进口买方信贷转贷款、外国政府混合贷款转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款、国际商业贷款转贷款等类型。由于转贷款的受理条件较高,1999—2005年间,全省仅中行、工行、招商银行等几家中资银行办理转贷款项目融资业务,且规模较小。1999年,中行办理转贷款项目融资业务4929万美元,2005年为827万美元。
  五、外汇清算
  1998年以前,福建省银行业的外汇清算(也称国际业务清算)系统大多与人民币清算系统相分离,管理水平及清算业务处理效率较低。之后,各银幻着力加强外汇清算系统与人民币清算系统的协调、兼容、互补,增加境外账户行,理顺与总行、境外账户行的账户关系,改善外汇清算速度及管理。
  1999年,各银行继续完善外汇清算系统,外汇清算业务的自动化水平及清算速度逐步提高。中行省分行贯彻总行“大清算、大收付”的方针,外汇资金清算业务由分散清算逐步向集中清算模式过渡,即由原先分行、支行、分理处各自向总行、省行清算,改变成由总行向分行清算、分行向二级分行或支行清算。该行省辖电子联行于8月30日正式开通,11月末“省辖手工联行”停止使用,年末关闭原中行福州市分行在纽约分行的美元分账户,美元清算集中在省分行、总行。在省分行本部和厦门分行成立清算部,承担本外币、国内外资金支付清算和资金结算业务后台操作和管理的职能,重新修订电子联行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收付清算系统收付往来暂行办法》、《本、外币联行资金清算办法》,使资金清算的管理行为和业务操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该行在全国中行系统率先实现收付系统与电子联行系统单项接口,减少中间环节,在二级分行初步实现本、外币一体的清算系统。工行省分行于10月起实现符合总行付汇报文处理要求的清算指令自动处理,分行通过总行进行清算的平均时间由6小时缩短至3小时。农行省分行推广运用国际业务系统(BIBS系统),国际业务由手工处理转为计算机处理。福建兴业银行系统内资金实行总分支行逐级清算,各分行均在总行开立外汇清算备付金账户,各支行在分行开立清算备付金账户,境外支付通过境外账户行进行资金清算。
  2000年,各银行规范清算业务行为,提高清算速度。中行、工行、农行省分行等完善外汇清算业务的管理体制,改变清算模式,清理多头开立外汇清算账户,杜绝账户透支、滞留资金,降低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中行省分行重新制定并执行《收付汇头寸预报管理办法》,从4月24日起,除港币外,头寸使用总行账户的国外汇入汇款(SWIFT报文)截人总行收付清算系统集中处理,改变国际收款业务分散处理的状况,减少借记划拨的往来业务。同年,制定《个人实盘外汇买卖资金清算办法》,将原各交易行由下向上向省行清算的模式改变为省行、管辖行、支行、交易网点四级清算,省行、交易网点同时划账的办法,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工行省分行与总行及省内所辖行的清算采用“账户行模式”,实现“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营业网点”的四级清算模式,提高外汇清算业务的时效和质量。
  2001年,部分银行理顺境外账户行,拉直外汇清算路线,提高外汇清算电子化水平。工行省分行完成境外账户清理工作,关闭部分境外代理行账户,将部分境外代理行账户转为工行总行的子账户。同时,提高基层行外汇业务电子化水平,至年末辖内有87个分支机构103个站点加入与总行SWIFT—PCC系统接口的外汇业务清算系统。农行省分行加强与总行设在农行香港分行的港币清算中心的合作,加快港币资金清算速度。鉴于B股证券清算业务对资金汇划的时效性要求,全省中行自当年2月26日起,将“快捷汇划”业务范围扩大到B股证券资金清算,承担兴业证券公司的B股资金清算工作。并于12月1日启动欧元欧币清理转换工作。
  2002年,福建省工行、农行、建行等银行相继投产或完善、推广外汇汇款和外汇清算系统,提高外汇清算效率和安全性。工行省分行完善外汇清算报文处理系统和分行外汇清算网络系统的体系结构,升级改造对账销账系统,业务系统的自动化处理能力由2000年时不足20%提高至85%以上,且能及时掌握报文数据的处理状态,提高业务处理的准确性。全省中行的外汇清算工作从单—的汇划通道转变为向客户提供以清算作为产品的多方面的服务。随着欧元货币的正式启用,根据总行关于欧币转换的要求,中行省分行关闭省行、地市行间的原欧币账户,完成8种欧币的余额结转工作。完成电脑系统集中并上收华东中心工作,将24种货币的联行资'金核算纳入收付的销账系统统一核销,电脑自动销账率达99%,确保联行汇差资金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清算业务管理制度》、《清算业务检赉制度》,制定《国内联行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形成较完整的清算业务规章制度系列下发全辖执行。
  2003年,各银行进一步改造外汇清算系统,加强境外账户行的建立,提高清算效率。工行省分行于7月投产总行开发的“外汇汇款暨清算系统”,增加境内外外汇汇款和查询查复等功能,汇入汇款业务从境外办理到境内解付,资金在途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不到6个小时,最快的不到1小时。中行省分行加强对全辖联行业务非现场监控,利用自行研发的系统,对全辖电子联行系统销账报告表余额和会计系统余额进行互相核对,检查基层行是否及时上报汇差;清算系统新增即期结售汇平仓数据自动结转损益功能,避免因手工操作差错而造成的汇率风险;制定《即期结售汇自动转账管理办法》,以规范即期结售汇业务账务处理。兴业银行投产运行新一代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总分行间资金实时清算,提升清算业务自动化程度。外汇汇入汇款实现由系统实时自动清算至分行,汇出汇款经总行系统自动发出不落地处理。同时,为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管控,取消境外子账户的使用。福州市商业银行加入环球金融电讯协会,开通SWIFT专线,与美国花旗银行纽约分行等4家境外银行建立结算账户关系和代理行关系。当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省分行与兴业银行等共同签订备忘录,明确同业的资金头寸划拨线路。
  2004年,各银行确立“本外币清算一体化”的改革目标,提升外币清算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同时致力于外汇清算业务的风险管控,完善清算系统及管理办法。中行省分行集中处理国内外支付清算等业务,并将此与资金汇划、批量贷记、网上银行等相关业务系统连接,还在泉州、莆田等地相继开办同城外币清算业务。工行省分行提升对本外币业务后台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投产外汇清算账务系统(GLOBUS系统),解决旧系统功能不足及系统运行存在较大风险等诸多问题。并依据总行《清算业务管理办法》、《外汇业务密押管理办法》、《清算对账管理办法》、《通汇机构管理办法》、《前后台业务资金清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建行省分行推广SWIFT清算前置系统并上挂总行DCC系统,完成MPS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改变外汇清算长期依靠手工落地操作的状况,提高外汇清算效率和安全性,并制定《DCC及清算前置上线后各行对外汇款(汇出境外)业务操作及交接流程》、《关于外汇清算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强调上线后的操作变化及处理流程。福州市商业银行陆续与美联银行、花旗银行、东京三井住友银行、中国银行(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德累斯登银行等境外银行建立账户行关系。
  2005年,各银行加快本外币清算业务的一体化管理步伐,大范围调整和关闭境外清算账户,整合交易平台,梳理业务处理流程,并实行本外币清算并轨管理,促使外汇清算业务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工行省分行将外汇清算账务系统纳入NOVA大机系统,实现外汇清算系统平台的充分整合,实现本外币清算并轨管理。并以“业务交易优化、报文格式标准、机构代码唯一、账务处理自动、对账监督集中”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对人民币与外汇各项业务的汇划清算业务流程分别进行系统的梳理,以业务种类为主线,重新设计各品种本外币交易处理流程,使前台界面简单统一,减少柜员手工操作环节,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中行总行关闭中行厦门分行在中行香港分行的港币分账户和中行纽约分行的美元分账户,与中行省分行合并各应用系统,理顺各项业务的资金清算流程,所有国外汇入汇款通过RTS系统转至汇入行,解决辖内行多清算系统的问题。同时,将大额系统迁入RTS系统,实现本外币资金一体的清算系统,较好地控制清算资金的操作风险。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为加快境外汇款速度,在已与美国摩根大通银行建立美元清算关系的基础上,又陆续与汇丰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等多家海外代理行建立外汇清算关系,拉直汇款路线,节省时间和费用。
  六、对台业务
  1999年以来,两岸金融活动日趋活跃,逐步形成独特的对台业务市场。由于地域、人文关系,台湾地区成为福建省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二大贸易伙伴。各银行除在汇款、托收、信用证三大传统国际结算业务上与台湾地区银行展开合作外,在国际保理、资信调查等领域的业务合作也陆续展开。至2000年,银行的对台业务仍以中行为主,且业务品种基本限于汇款业务。1999—2000年间,全省中行对台汇入、汇出款分别为321.58万美元和757.11万美元。
  2001年,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活跃,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同意福建省分局在东山县进行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试点的批复》、《福建省东山县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东山关区对台小额贸易试行出口以人民币办理核销,规范对台小额贸易的出口收汇及结算行为。年末,台湾当局出台《台湾地区与大陆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修正案,允许台湾部分银行的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与大陆银行进行金融业务往来。全省中行办理对台扎款566.40万美元。福建兴业银行先后与美国花旗银行等海外银行签订专门业务合作协议,共同办理对台私人汇款业务,全年共办理台湾私人汇款3336笔共758万美元;与台湾银行、台湾华信商业银行、彰化银行、台湾土地银行以及台湾华信银行控股的美国远东国民银行等建立代理行关系,互相交换手工和电子密押,保持较密切的业务合作。
  2002年,闽台贸易额达33.5亿美元。6月,台湾全面开放两岸OBU业务,两岸汇款大幅增加。同时,人行总行召开对台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对台业务的最新政策和原则。各银行主动与台湾地区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工行省分行利用总行与32家台湾当地银行和13家台湾地区外资银行建立正式代理行关系的契机,加强与台湾地区银行的联系合作,为两岸进出口企业在汇款业务方面提供金融服务,开立多笔直通台湾的进口信用证,工行厦门市分行为厦门元保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办理首笔至台湾汇款,收款银行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台北分行,实现海峡两岸银行间首次直接通汇。中行省分行办理首笔国内信用证和隐蔽性保理业务,突破了对台开证障碍,推动对台直接开证业务。对台汇款业务有长足发展,笔数由以往年均100多笔增至当年570笔,增长346.05%,金额2526.40万美元。福建兴业银行向人行总行申请设立台北代表处,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台资企业已有400多家,包括中华映管、东南汽车、统一企业、顶新集团、冠捷集团、台湾水泥、明基电子、宏碁电子、宏利半导体、台塑集团等台湾知名的大型企业,当年办理台湾私人汇款超过1000万美元。
  2003年,台湾地区“财政部”陆续批准16家台湾地区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在台分行)的区内外汇指定银行(DBU)与大陆银行直接进行业务往来,在办理汇款、信用证及托收等结算业务时,无须再确认客户的OBU、DBU身份,无须通过第三地银行办理,初步扫清两岸通汇的障碍。工行总行对10家台湾地区代理行核定总金额为10亿美元的授信额度,重点分配给工行福建省分行等9家对台业务重点行,接受台湾地区代理行开来的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担保的人民币或外币贸易融资业务(含票据贴现、出口押汇、福费廷和出口保理4项)。工行省分行下发《目前放开DBU限制的台湾地区代理行名录》,直接通过这些代理行办理汇款、信用证及托收等结算业务,以减少由于确认客户DBU、OBU身份的麻烦,以及通过第三地银行而引起的时间延误和费用增加等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与台湾地区银行的联系与合作,寻找保理业务合作行。全年对台开出信用证6172万美元,占全部信用证业务的23.15%。全省中行全年办理直接对台国际结算业务53笔,金额1876万美元,对台汇款3242.40万美元,同比增长28.34%。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12月起,中行省分行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等地试办暂不实行公开挂牌的人民币与新台币现钞有条件兑出业务。建行省分行在总行与台湾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后,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对台业务,推广“两岸汇款即时通”业务。建行厦门市分行推出两岸汇款“即时通”,为台企提供服务。兴业银行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台湾海峡两岸金融业务往来的指导意见》、《台湾地区DBU业务合作中有关资金清算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台湾地区OBU、DBU的甄别以及两岸之间国际结算业务的具体操作提出建议,并与台湾华信银行控股的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合作办理个人侨汇业务。至年末,该行与台湾地区商业银行发生直接通汇业务共计7606.99万美元。
  2004年,闽台金融合作继续推进,台湾多个金融机构到闽考察,商谈开设分支机构或与福建的同行合资设立金融机构等事宜,合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11月4日,省政府正式颁发《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人行福州中支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中央支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有关建议〉中两岸金融合作政策的意见》,提出建立海峡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扩大新台币收兑业务在福建辖区的地域和机构范围,扩大福建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收取人民币办理核销的试点范围等建议。各银行对台业务发展迅速。全省中行借助总行与台湾三家银行的代理关系,对台业务大幅上升。全年办理直接对台国际结算业务156笔,金额2956万美元,同比增长57.56%,对台汇款7801.40万美元,同比增长140.60%。
  2005年,台湾地区跃升为福建省第二位主要贸易伙伴(香港第一位)。3月,外汇局省分局下发《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放宽对台小额贸易条件。各银行抓住机遇,拓展对台业务。4月,省邮储通过邮政“—汇通”,受理汇往台湾地区的首笔个人国际汇款。全省中行对台业务快速增长,全年办理直接对台业务323笔,金额5792万美元,同比增长95.94%。对台汇款6518.90万美元,同比增长10.6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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