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银行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9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银行业务
分类号: F830.4
页数: 127
页码: 145-329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的银行业务,包括了负债业务,企业存款等。
关键词: 福建 银行业务 银行金融

内容

1999年以来,福建省银行实施业务发展综合化战略,统筹规划资产、负债与中间业务并重发展,加快推进产品创新和资源整合创新,构成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与中间业务三大支柱业务,并进入规范、持续、快速发展阶段。各银行探索开拓存款工作新思路,完善存款工作机制,整合和丰富产品结构,加快品牌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推进网点业务功能升级,发展为提供存取款、汇兑、银行卡、个人贷款、理财等综合服务的多功能网点。资产业务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建立并完善信贷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从增量到存量、局部到整体,推进结构调整,支持工农业生产,并向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垄断性行业企业倾斜,大幅提高个人贷款比重,信贷业务的品种结构、行业结构、客户结构和区域结构得以优化。中间业务作为新兴主营业务发展迅猛,经营目标由稳定客户、增加存款向提高收入、取得综合效益转变,业务品种由代收代付向多元业务、品牌业务、高技术含量和高收益品种转变。国际业务适应福建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结合中国加入WTO后银行经营的国际化竞争格局改变,利用丰富的国际业务资源,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形成各具特色的外汇业务系列。银行卡业务逐步形成以借记卡为普及,以贷记卡为品牌,以准贷记卡为补充,品种齐全、客户层次分明、功能针对性强的业务市场。启用银行卡联网通用系统和统一“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实现全省县市(区)ATM机和POS机网络覆盖及跨行、跨地区使用,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促使银行卡交易量成倍增长。2003年后,各银行贯彻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加强业务管理,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中心,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及其细分类和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评级、授权、授信、风险控制等业务管理制度,更新管理手段,制定和完善业务运行风险管理体系及业务流程,控制经营风险。同时,加强现金清收、法律诉讼、债务重组、以物抵债、损失核销等常规性处置不良贷款工作,实现从以处置替代管理向以管理促进处置的转变。省内国有商业银行完成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从2003年12月1日起,福州、厦门的外资银行先后获批开始经营部分人民币业务,主要为企业业务和对境外、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提供存款、贷款等服务(2006年,中国银行业市场全面放开,允许外资银行经营对内地居民人民币业务)。
  第一节 负债业务
  一、企业存款
  (一)人民币
  1999年,国家在延续1998年实施的包括取消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管理、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调整后,又陆续出台包括增发长期国债、连续降低存贷款利率、降低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降低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及其利率、恢复开征储蓄利息税等新的政策措施。福建省银行全年贷款增加较多,增幅较高,在人民币信贷总量继续扩大的同时,通过银行净结汇投放的基础货币大量增加,企业存款尤其是企业活期存款大量增加,比重上升。至年末,全省银行人民币企业活期存款余额682.6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81亿元,占企业存款增加额的82.50%,上升21.28个百分点。工行省分行继续实施以城市行、系统行业大户、重大项目为重点,以新兴业务、中间业务为载体,投产总行开发的具备综合网点、综合柜员、综合处理功能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年末全省工行企业存款增加38.20亿元,新增额位列各家银行之首。中行省分行(①中行省分行数据均含厦门。)加强与重点行业大户的联系,建立重点目标客户定期走访跟踪制度,拓展代收、代付和代理业务,并通过公司理财、综合服务等手段吸引客户,寻找存款新增长点。全省中行企业存款的增幅达27.53%,较全省国有商业银行平均增幅高出11.63个百分点。建行省分行为扭转企业存款下滑势头,在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设立市场拓展科,负责企业存款的拓展工作,建立每月企业存款监测考核情况通报制度,并通过与大项目、大客户重新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对部分省重点企业进行统一的公开授信等方式,加大对百强企业、百强“三资”企业和50家拟规范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介入,争取其中效益好的企业、集团在该行开立基本账户或分流结算量。当年全省建行企业存款增加23.78亿元,增长11.86%。农行厦门市分行与厦门建发集团、路桥投资总公司等42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全年新增企业存款16.57亿元。新成立的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建立存款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存款工作的难题,区分不同客户采取相应的开发策略和维护措施,加强与工商、经委和审计等部门的联系,成为省工商局指定的个私企业验资开户银行。年末,该行开立企业存款账户882户,存款余额7.90亿元,其中活期存款6.39亿元。
  2000年,全省银行人民币企业存款总量增长,在各项存款增量中所占比重由上年的33.03%提高至58.91%,成为银行增量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时流动性增强,尤其是季末、年末贷款投放集中,派生存款比重较大。年末,企业活期存款增加96.51亿元,占企业存款增加额的86.49%。工行省分行针对大系统行业为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及追求较高资金回报而将资金投向新的产业,以及证券市场逐渐扩容使存款业务波动明显的情况,落实整体联动机制,特别是存款与信贷部门间的协作,同时推行客户经理制,加强为重点客户服务,提高市场营销的竞争力,缓解存款下滑势头。全省农行新增企业存款32.53亿元,比上年增长28.73%,增幅较全省平均水平高16.2个百分点。建行省分行从源头上抓企业存款,拓展垄断性、系统性、网络性行业的存款,利用自身的结算网络,推出“福建省重点国有企业资金结算绿色通道”,当年累计汇划资金23.35亿元。全省建行企业存款增加25.14亿元,同比多增1.36亿元。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推出双人客户服务制度,促进企业存款的快速增长。全省光大银行企业存款增加12.05亿元,增长98.93%。新成立的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当年新增企业存款8.39亿元,其中活期存款7.36亿元。
  2001年,全省银行人民币企业存款同比多增且稳定性有所增强,其中活期存款占比回落2.78个百分点。全省农行新增企业存款35.87亿元,比上年增长24.67%。建行省分行为实现企业存款的稳增稳存,将信贷结构调整与存款客户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培植一批相对稳定的优质基本客户群,促使企业存款的稳定性有所增强。至年末,全省建行企业存款新增23.79亿元。福建兴业银行(①兴业银行数据均含省外。)巩固发展与国寿、太平洋寿险、平安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代收保费等业务合作,吸收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全年新增保险公司协议存款47亿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以“本外币联动、资产负债中间业务联动、分支行联动、公私业务联动”为工作方针,强化整体营销,当年全省招商银行企业存款增加11.37亿元,资金实力得到增强。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建立月度存款分析制度,开展阶段性存款竞赛活动,采取联动措施,解决存款拓展中的问题。至年末,企业存款余额达30.68亿元,新增9.70亿元,增长46.24%。其中无贷户存款占比25%,日均存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大客户46户。新成立的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新增企业存款9.09亿元,其中活期存款6.34亿元。
  2002年,银行资金来源增加较多,但结构变化较大。股市“一级申购”暂停后,企业定期存款多增,但企业存款占全部存款增加额的比重较上年下降11.79个百分点。对此,农行省分行建立存款责任人制度,明确各行行长为存款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重点客户经理制;建立存款大户监测报表制度,将104户存款客户纳入省分行直接管理,进行按月监测,遏制存款降势。中行省分行在完善各类金融业务产品功能的基础上,完成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的代收费项目,当年企业存款增加23.48亿元,同比多增8.97亿元。建行省分行推行优质客户招投标招聘客户经理及分行领导挂钩十大企业存款户的工作,提高对优质客户特别是无贷户的竞争力,全年企业存款增加21.89亿元。福建兴业银行年末企业存款余额1181亿元,增长72%。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推行客户关系管理、客户经理完善工作计划,培育多领域业务合作,高速公路、报业集团这样的综合性客户不断增多,企业存款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省光大银行企业存款增加7.18亿元,同比增长28.44%。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完善市场营销机制和客户经理考核体系,全年企业存款增加6.62亿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通过开发创新有特色的票据业务,既吸引新客户的存款,又带来派生存款,当年企业存款增加14.58亿元,增长1.6倍。
  2003年,由于贷款的多投早投,企业资金宽松尤其是月末放贷形成派生存款的现象较为突出。同时,全省贸易和资本项下合计净结汇87.0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20亿元,外汇结汇增多,相当部分资金滞留银行。兴业银行持续组织开展以“世纪新起点、服务新跨越”为主题的市场营销活动,新增企业存款106.36亿元,比上年增长54.06%。全省工行发挥贷款联动优势,以贷引存、以贷增存,当年企业存款增加36.96亿元,同比多增48.55亿元。建行省分行执行人民银行新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扩大基本结算户开户面,推进结算网络建设,利用网上银行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实现分销渠道的多元化。当年全省建行企业存款增加45.62亿元,同比多增11.16亿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按照“强化管理,开拓创新,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工作部署,执行“开动脑筋办银行,规规矩矩办银行,扎扎实实办银行”三个基本原则,扩大存款业务规模取得进展。至年末,该行企业存款余额达32.03亿元,新增8.36亿元。同年,各银行还加大对机关团体存款等营销力度。工行省分行根据军队系统扩大资金财务改革试点范围的情况,加大营销力度,重点推介工行的网上银行、实时票据监控系统、银行商务卡等产品。在制定有效保密措施的前提下,建立完善军队重点客户档案及资金信息监测系统。该行和工行厦门市分行还分别与驻地部队通过军银互“联”组建“野战随军银行”,提供部队军事演练所需要的银行服务。至年末,全省银行机关团体存款年末余额238.33亿元,新增6.19亿元;其他存款余额317.66亿元,新增69.60亿元。
  2004年,全省金融机构自年初起持续回落的存款在10月份开始回升。在全省企业存款增加额中,兴业银行增加69.08亿元,占25.55%。农行省分行通过加大营销力度,优化客户结构,与烟草、电力、联通、移动、电信等系统性、集团性客户签订代理业务协议,进行资金归集工作,至年末,全省农行企业存款增加57.35亿元,同比多增38.74亿元。建行省分行应对中国移动、中国华电等大型企业、集团客户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对企业存款造成的冲击,加强对存量客户的管理与维护,提高客户在建行的资金结算流量和沉淀量,争取一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客户,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引资项目基本结算户的营销,培育新的存款业务增长点。兴业银行年末企业存款余额2298亿元,比年初增长38.68%。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按照总行提出的“集聚资源,咬定目标,强势推进,努力实现存款突破100亿元的目标”,当年企业存款增加12.43亿元,增长38.81%。福州市商业银行对39家商业银行进行内部授信,发展承兑和保函业务,带动企业存款稳步上升,至年末该行企业存款余额48.01亿元,增长29.51%。自2003年12月1日起,福州、厦门先后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至2004年末,全省外资银行人民币企业存款余额为7.91亿元。
  2005年,福建省执行出口退税增量继续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的政策,由此增加出口企业自有资金,促使年末银行企业存款余额增长17.49%。全省农行新增企业存款64.91亿元,增长25.39%,增幅较全省平均水平高9.03个百分点。全年兴业银行新增企业存款394.98亿元。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成立营销委员会,整合资源、倾斜政策,以大行业、大客户为营销目标,保持企业存款的较快增长。全年全省光大银行企业存款增加3.50亿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调整经营战略,以代发工资为存款拓展的重点,全年企业存款增长7.27亿元。农发行省分行扩大信贷支农业务范围,开户企业增加畜牧业龙头企业、水产养殖龙头企业、乳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油菜子收购和加工企业、生猪储备企业、化肥储备企业。随着开户企业的逐步增加,企业存款稳步上升,至年末企业存款余额达7.03亿元,增长160%。新开业的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新增企业存款7.05亿元,其中定期存款5.69亿元。年末,全省外资银行人民币企业存款余额50.85亿元,新增42.94亿元,增长542.86%。
  (二)外币
  1999年,国务院和福建省政府出台扶持外贸出口措施,两次提高出口商品退税率,实行封闭贷款、出口贴息,使对外经贸形势得到明显改善,当年净结汇26.96亿美元,扭转1997年以来连续两年净售汇的局面。外商投资继续保持净流入态势,但实际到资率下降,分别比1997年和1998年下降11个和2个百分点。同时,由于连续下调贷款利率,部分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及降低成本,进行债务结构调整,以国内人民币借款替代外汇借款或以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由此表现为外汇贷款比年初减少3.92亿美元,降幅达22.35%。相应的,外汇单位存款也呈降势。为吸引、稳定外汇存款,中行省分行向企业客户推出以提高外汇闲置资金收益率为目的的外汇资金管理业务。
  2000年,福建省外管部门为鼓励“出口收汇荣誉企业”,自当年5月1日起,“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外汇结算账户最高限额由年度进出口的15%扩大到30%,取消出口后180天收汇规定。通过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支持外贸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使企业在银行存款账户上保留的外汇增多。工行省分行成立发展外汇业务领导小组,加大对外汇业务的管理协调力度,加强与省外经贸委等政府部门的联系,抓住企业在海外上市扩股、海外企业增加资本投入的契机,吸收存款近2000万美元。建行省分行针对市场与客户需求,提供差别化的服务,利用人民币优势,推出出口单据抵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并通过融资方式满足客户远期结售汇的需求,利用备用信用证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吸引客户的国际结算业务,利用国外代理行的“以电代邮”、“亚洲当日汇款”等服务,为客户设计最短的汇款路线,来吸引客户存款。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的船舶融资、中港联动、离岸业务成为其业务亮点。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于当年3月份推出出口退税贷款业务,解决企业商品出口与退税入账时间差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吸引外向型企业开立出口退税专户,以此带动信用证业务的增长,当年信用证结算量折合10989万美元。年末,该行外汇单位存款余额1730.27万美元,新增826.88万美元,增长91.5%。
  2001年,由于美联储连续11次降息,人民银行9次下调境内外汇存款利率,使美元外汇利率低于同期人民币利率1个百分点,持汇保值功能有所削弱,当年全省银行净结汇68.59亿美元,增长154%。全省银行年末外汇单位存款比上年减少0.22亿美元,主要是定期存款减少0.88亿美元,其中,中资企业存款减少0.65亿美元,外资企业存款减少0.41亿美元。中行省分行为吸引客户,搞活存款,针对美元购回客户推出组合产品——组合购汇业务,为客户节约购汇成本。年末,全省中行外汇单位存款余额为2.50亿美元。为稳定外汇存款,工行省分行开辟大客户的“绿色通道”,以国际结算带动外汇存款业务,当年办理外汇结算业务比上年增长18.95%。同时,加强综合配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办理外汇结构性存款、外汇买卖等理财业务。年末,该行外汇单位存款余额9974万美元,比上年增加741万美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继续优化客户结构,营销中小型企业,以策略性叙做开证、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扩大国际结算市场份额来增加存款,外汇业务开办一年多,年末单位外汇存款余额2588万美元。
  2002年,由于外汇资金流量的增加,全省银行外汇单位存款由上年的负增长扭转为正增长。其中,外资银行的存款余额为3.23亿美元,占比25.54%,外商投资企业的存款余额为5.91亿美元,比上年增加0.52亿美元。工行省分行落实总行加快“业务国际化”发展战略,确定国际业务重点行部及重点联系支行,确定贸易融资授信企业名录、国际结算重点客户以及潜在目标客户,完善“绿色通道”措施,优化业务环节,实行差别化服务,国际业务结算量增长29.75%。同时,继续开拓结构性存款,推出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产品,为客户量身设计风险管理方案,锁定收益,规避风险,有55家分支机构获准直接办理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售汇业务,结售汇业务量比上年增长18.06%,当年外汇单位存款增加0.35亿美元,增长35.35%。中行省分行对结算业务发展进行系统规划,出台结算业务授信实施细则,下放人民币保函业务授权,加快新产品推广,对外加强客户营销力度,对内理顺业务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国际结算量比上年增长24.72%,外汇单位存款增加0.28亿美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始办理外汇业务,当年吸收外汇单位存款631万美元。
  2003年,全省银行外汇单位存款余额16.07亿美元,中资银行外汇单位存款减少0.71亿美元;外资银行的外汇单位存款余额7.35亿美元,新增4.12亿美元,其增加额为全省银行增加额的1.21倍,余额占全省银行余额比重的45.77%,比上年提高20.23个百分点。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以出口退税贷款业务为重点,扩大应收账款作为保证的开票开证业务,并通过开办福费廷、出口保险贷款等新业务带动增加外汇存款增长,当年外汇单位存款增加690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开展“激情热月、勇创佳绩、劳动竞赛”活动,促进负债业务发展策略的达成,同时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结售汇量增长116%。全省招商银行外汇业务大幅增长,使外汇单位存款增加0.15亿美元,在中资银行增量中占先。
  2004年,由于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退税周期由以往平均18个月左右缩短至3个月以内,全省结汇与净结汇均大幅增长,同时,对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企业减持外汇资产,年末全省企业结算账户余额8.78亿美元,仅占同期账户限额的24.2%,比上年下降12.4个百分点。因此,影响全省银行外汇单位存款下降13.38%,其中外资银行存款比上年减少3.04亿美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拓展外贸体制改革后的新公司来行办理业务。至年末,有3家客户的收付汇量超过1亿美元,结算量10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有25户,业务量占比达80%,结售汇量增长53%。
  2005年,全省银行外汇单位存款延续负增长走势,其中外资银行的存款余额2.23亿美元,比上年减少2.08亿美元,所占比重降低12.79个百分点。工行省分行在分析国际汇市变动的基础上,为南安恒利纸业叙做首笔企业客户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业务。农行省分行推出“结售汇+套汇”捆绑业务,帮助客户规避汇率风险。通过营销开具进口信用证业务来增加外汇存款,当年进口开证851笔,金额3.7亿美元;办理企业外汇理财209笔,金额4425万美元。至年末,全省农行外汇单位存款比上年增加456万美元。中行省分行以“构建国际结算重点核心客户群”为重点,对结算业务排名前20名大户进行业务跟踪,通过建立大户营销及服务机制,使重点客户的外汇存款贡献度明显回升。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利用放宽开立外汇账户,所有收结汇、购付汇业务均应通过外汇账户办理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吸引客户前来开立外汇账户,当年结售汇业务量比上年增长45.05%。全省招商银行外汇单位存款比上年增加1.02亿美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展“两个整合”(客户资源整合、客户经理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支行站位,注重调整转型提升,想方设法增收创利,推进负债业务的发展。当年该行外汇单位存款增加0.45亿美元,增长313.40%。
  二、储蓄存款
  (一)人民币
  1999年,由于储蓄存款通存通兑以及通过储蓄代发工资和社保等支出增加,使回笼现金的能力减弱,居民生活结余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储蓄存款比重下降。年中,随着人民银行第七次降息以及恢复开征利息税政策,存款主要流向股市、国债和手持现金。全年全省银行定期储蓄存款仅增加25.75亿元,同比少增119.85亿元;储蓄活期存款增加148.40亿元,同比多增50.12亿元,但临时性资金比重较大“包括居民到期的定期存款转入活期存款等待投资机会的资金,申购新股而月末暂时回流的个人证券保证金等。除同期新成立的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新增储蓄存款0.30亿元外,其余银行均比上年不同程度地少增或略降。工行省分行建立存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制和行长挂点储蓄所(柜)责任制,按季通报全辖338个储蓄网点行长挂点情况;组织开展评选“百强所”活动,对储蓄所实行分级考核和管理,对所主任实行竞争上岗3标管理。全省工行储蓄存款增加41.12亿元,同比少增8.06亿元。农行省分行以全省通存通兑为突破口,加快电子化建设,同时开展“上单产、创名牌、树形象”活动,出台“储蓄人员业务技能测试标准”,作为持证上岗的资格考试依据;撤、并、迁低产网点,培育高效网点。至年末,亿元所(柜)达11个,5000万元以上所(柜)73个。全省农行储蓄存款增加32.53亿元,同比少增5.23亿元。中行宵分行于3月初推出个人理财业务,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理财中心,通过全辖网点向储户推介理财方案。重阳节期间,还推出专门为老年人量身定制的“九九夕阳红”金融套餐。全省中行储蓄存款增加22.58亿元,同比少增6.18亿元。建行省分行加大营销力度,拓展个人电子汇款,发展个人结算业务,推出证转账系统,扩大代收代付业务范围。至年末,全省建行新增储蓄存款52.74亿元,同比少增6.64亿元。福州市商业银行推出代收房地产开发商售房款、物业管理基金、代售福利彩票、代收福利彩票款等各种代收代付业务,代收代付户数比1998年增加6702户,新增储蓄存款458.77万元。当年6月,福建省银行业同业协会(2005年更名为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组织《关于统一存款开户、挂失手续及收费标准的协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为实施存款实名制奠定基础。
  从2000年4月1日起,执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工行省分行继续推进自1999年9月1日起试办的“教育储蓄”业务,采取进校园营销宣传,上门为学生服务,简化教育储蓄存款手续,并通过理财网点办理续存业务,促使教育储蓄业务稳步增长。至年末,该行的教育储蓄开户数31808户,存款余额达6486万元。建行省分行对低产、低效的网点进行撤并迁改,在储源丰富的网点增设柜台,同时拓展网点业务功能,逐步开办存、贷、汇、兑、代理等基本业务。当年全省建行新增储蓄存款27.52亿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改进原有代客理财操作方式,对中信卡功能进行充实和扩展,通过委托划款代理客户办理储蓄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资金双向划转,以银证转账的特殊方式实现代客理财,吸引850多个客户,资金量达1.6亿元。新成立的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新增储蓄存款0.88亿元。
  2001年,全省银行储蓄存款增长明显回升,同比多增234.76亿元,但受证券市场影响波动幅度较大。建行省分行加强龙卡异地联网业务,同时推出储蓄存款“活转定”一本通、电话银行转账业务,扩大银证转账、银证通业务与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领域。全省建行新增储蓄存款53.42亿元,增量居省内银行之首。农行省分行推出“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量化评分标准”,创办“金融超市”,打造“管理办法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和应用系统统一、硬件配置及标识装潢统一、对外营销宣传统一”的集储蓄、代理业务、投资理财、个人信贷等金融业务于一体的个人业务综合营销平台。农行厦门市分行还以“代理券商集合申购资金”为支撑,整合“金融超市”个人理财功能。全省农行新增储蓄存款50.70亿元,增长17.00%。全省中行储蓄存款增长21.25%,较全省增幅高6.35个百分点。交行福州分行实行业务管理新机制,储蓄、信用卡、个贷业务统归私人金融业务处管理,加上电子化水平提升,信用卡业务量增长旺盛,推进储蓄存款增长44.46%。福建兴业银行兴业卡存款的增量明显超过存折(单)存款增量,卡存款增量占该行人民币储蓄存款增量的68.21%。银证个人业务产品对该行个人负债业务的拉动作用举足轻重,通过代理批量划转的储蓄资金共计23.62亿元,占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的28.25%。当年,该行由此新增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占增量的50%。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实施中信卡地面畅通工程,扩大卡的附加功能,并推出“刷卡消费计积分获保险”业务,当年中信卡发卡量25954张,期末卡存款余额1.95亿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完善市场营销体系,“—卡通”客户群继续扩大,年末储蓄存款余额达2.64亿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新增储蓄存款1.49亿元。信用卡成为商业银行个人负债业务的主要载体。
  2002年,由于改变新股发行方式,而其他低风险高收益投资渠道匮乏,储蓄存款的稳定性明显增强。建行省分行完善“通知存款一本通”的功能,在A股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人民币“通知存款一本通”的利息增值服务,促使股市中个人储蓄存款回流。当年全省建行新增储蓄存款122.41亿元,增长28.97%,新增额、增长幅度均居全省银行之首。工行省分行推出高端客户服务品牌“理财金账户”,进行业务流程改革,实施客户分层服务办法和个人客户经理制,利用证券市场资金大量回流,将银证转账、“银证通”和通知存款等创新产品组合营销,争揽证券回流资金。至年末,该行储蓄存款余额443.78亿元,新增47.60亿元。农行省分行开展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的“开门红”活动和以“比贡献、比增长、比服务”为主题的“迎新春”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活动,调动员工积极性;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办储蓄兼保险的“储而保”业务,即以储蓄税后利息抵交保费的代理业务。至年末,全省农行储蓄存款余额421.26亿元,增长20.73%。福建兴业银行推出储蓄联名账户,年末储蓄存款余额140亿元,增长35%。光大银行福州分行通过细分市场,以阳光卡为媒介,加快新业务、新产品的上线工作,带动储蓄存款的增长。全年全省光大银行储蓄存款增加2.94亿元,增长96.71%。省邮储根据人民银行再次下调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的变化,实施“重点市场、重点客户”战略,年末储蓄存款余额263.77亿元,增长28.03%。
  2003年,在居民收入增加、预防性储蓄比重居高不下、投资渠道有限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民币储蓄存款增加大量的储源。在储蓄存款增加额中,全省农行和建行分别增加98.78亿元和98.65亿元。农行省分行推出“金博士理财卡”,以金穗借记卡为载体,以借记卡对应的活期存款账户为主账户,关联若干个(可多达100个)本外币定活期存款和个人贷款子账户,为客户提供现金存取、购物消费、代理业务、个人贷款等多项服务,实现“—卡多账户,创业可融资,理财能增值”的综合服务功能。全省农信社坚持“存款立社”的经营方向,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机制,调动员工揽储积极性,全年储蓄存款增加73.11亿元,增长26.74%,福州、泉州两市农信社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增强揽储能力,两市存款增量对全省农信社存款贡献率分别达到48.6%与11.7%。交行福州分行突出发展“太平洋卡、消费者融资、高端客户理财”三项业务重点,带动储蓄存款,年末储蓄存款余额11.60亿元,增长75.10%。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将分行零售业务部改制为零售业务管理部,履行管理与经营双重职能,形成业务管理与推动的组织架构。同时借总行在福州开办“中信理财—存贷宝”业务试点,以“中信家家乐”和“中信理财宝”为主打理财产品,加大“中华慈善卡”、双货币存款、资金资本等业务的推广力度,推行“全行办零售,人人抓储蓄”,当年储蓄存款增加3.06亿元,增长51.34%。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开展“代发工资和储蓄存款创新高”竞赛活动,当年储蓄存款增长103.56%。
  2004年,全省银行储蓄存款分流的因素增多,人民币储蓄存款同比少增97.20亿元。在储蓄存款增加额中,全省农行增加90.88亿元,占全省银行增加额的22.85%。农行省分行通过建立个人理财中心,推行“—站式”分区服务、客户的分层次差别服务、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引进重点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开通投资理财网站,向经营行和客户经理提供理财资讯和顾问支持,发挥个人业务的窗口和示范作用。工行省分行按照总行的部署,在省分行和二级分行成立个人金融指导委员会,从组织上加强个人金融业务的协调发展,推进“理财中心核心竞争力项目”。虽因网点整合和减员力度加大,流失了部分储蓄存款,但依托先进的电子银行系统,个人金融产品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撤并网点102家的情况下,网均和人均余额分别比2003年增长16.77%和8.51%。全年全省工行储蓄存款增加25.65亿元。中行省分行针对年初以来储蓄存款增长乏力的情况,将增强基层网点吸存能力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行领导带队下基层调研,制定应对策略,并通过开展“淡季攻坚”等竞赛活动,缓解储蓄存款的流失。全年全省中行储蓄存款增加53.79亿元,同比少增6.91亿元。建行省分行在推进个人理财业务中,进行精品网点分区管理,组建个人理财专家顾问团队,发展总分行级VIP客户,拓展VIP特惠商户,当年通过理财中心吸收储蓄存款达49亿元。交行福州分行完善太平洋卡中间业务平台,扩大自助银行设备布局,丰富个人理财产品,拓展个贷业务,加强私人金融业务与其他各项业务的联动,年末储蓄存款余额15.48亿元,增长32.7%。兴业银行加大产品创新、业务联动,年末储蓄存款余额238.47亿元,增长39.46%。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开展“迎新春开门红”、“春耕计划”、“代发通业务营销竞赛”等活动,当年全省招行储蓄存款增加5.79亿元。省邮储调整年度发展计划,以“发展余额为第一要务,扩大存款规模、优化储蓄结构,深化四个联合,拓展中间业务,提高企业效益”为总体思路,制定配套的考核办法,促进储蓄存款快速增长和存款结构优化,当年储蓄存款增加60.37亿元。全省农信社克服宏观调控、利率调整、班子换届等因素影响,抓内部机制建立和业务管理,实现数据大集中、业务功能大集成,改变了服务手段落后状况。厦门市农信社当年储蓄存款增加70.01亿元,增长20.20%。
  2005年,居民收入增加,同时股市低迷、新股发行暂停,减少了资金分流,储蓄存款持续增长。农行省分行在营业网点建立大堂经理制度,设立理财工作室,为中高端客户提供差别化的金融服务。建行省分行腾出专项资金,重点安排营业网点的装修改造和自助设备、网点设备的添置,全年搬迁、改造、装修网点144个,新设理财中心6个,新增自助银行19个。该行开展“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大讨论”、“客户服务文化大讨论”等活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客户的经营策略,面向客户需求进行产品整合;以日均存款为存款指标考核重点,时点存款作为指导性指标,不与资源分配、工资绩效挂钩。当年全省建行储蓄存款增加123.85亿元,增长17.71%。交行福州分行推出“报账通”、双币理财账户、双币信用卡等业务品种,年末储蓄存款余额20.28亿元,增长31%。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推出本外币理财产品,吸引较多中高端个人客户,带动储蓄存款的快速增长。全省光大银行储蓄存款增加10.98亿元,为上年余额的1.07倍。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搭建中高端服务体系,实行贵宾服务会计经理第一负责人制,开展短信通、对账单寄送、机场贵宾室、贵宾客户定期关怀等标准化服务,当年储蓄存款增加7.91亿元,增长66.98%。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提高对个人负债业务考核权重,以代发通业务为拓展重点。当年全省招商银行储蓄存款增加10.97亿元,增加额占各项存款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3.64个百分点。福州市商业银行推出两期榕城卡宣传推广活动,至年末榕城卡存款余额10.13亿元,占储蓄存款余额的41.55%。省邮储推进邮政储蓄网点基础设施建设,以符合国际标准、可在境内外使用的邮政绿卡为核心,依托邮政储蓄全国异地交易网、邮政国内国际汇兑网,开办30多个品种的代收代付业务,至年末,拥有储蓄网点近800个,其中直接面向农村客户的超过500个,邮政储蓄存款余额443.53亿元,为1998年的3.02倍。
  (二)外币
  1999年,随着出境探亲、留学、经商、旅游等活动日益频繁,福建省居民对外币需求上升,掌握外币增多。中行省分行调整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模式,推出钞、汇同价,取消散户价,新增5个交易网点等措施,提高投资者的热情,吸引新客户的存款。工行省分行增设外币储蓄营业网点,增加对外窗口和办理外币业务人员,开拓业务品种。该行办理外币储蓄网点增加到422个,获批准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网点21个。至年末,外币储蓄存款余额4.87亿美元,新增1.23亿美元。建行省分行选择144个网点增开英镑、欧元现汇的储蓄存款业务,新增30个开办外汇储蓄存款业务的网点,同时加大管理力度,促进外汇储蓄存款规模和效益同步增长。至年末,该行外汇储蓄存款余额2.89亿美元,增长47.97%。
  2000年,全省银行外汇储蓄存款同比多增1.78亿美元。中行省分行将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并入RBS\9000系统,实现电话委托和挂单交易,增加交易品种,延长交易时间,推出午市、夜市交易和自动报价系统,同时实现“外汇宝”的电话交易,以此推动外汇储蓄存款增长。工行省分行树立“本外币一体化”经营思路,为大部分外币业务网点配备外币鉴别仪器,培训提高—线员工外币鉴别技术,减轻员工误收假币的心理压力,同时增加“欧元兑美元”个人外汇买卖交易品种,吸引客户。至年末,该行外汇储蓄存款余额达6.07亿美元。农行省分行调整考核机制,实行本外币合并考核,同时加大网点建设,新增办理外币业务网点150个,加大网点设备的配套和人员培训力度,充实网点服务功能,疏通汇路,扩大侨汇存款来源,提升外汇存款的市场竞争力,外汇存款当年增幅达46%,高于全国农行系统26个百分点。
  2001年,国家允许境内居民个人投资B股,人民币走势坚挺以及境内外汇存款利率下调,持汇保值增值功能逐步衰减,导致外汇储蓄存款少增。中行省分行推出“汇聚宝”和春夏秋冬外汇理财产品,针对个人客户推出个人外汇期权业务,年末,全省中行外汇储蓄存款余额25.40亿美元。为保证外汇存款的稳定与增长,工行省分行通过增加开办外币储蓄业务网点,改进服务、投放业务新品种等措施,组织外币储蓄存款。办理外币储蓄存款业务网点达438个,新增16个,外汇汇款、个人外汇买卖、个人存款证明、外币兑换等外币中间业务不断扩大。至年末,外汇储蓄存款余额6.33亿美元。农行省分行开通省辖外币储蓄通存通兑,推出“B股银证通”业务。年末,全省农行外汇储蓄存款余额为3.73亿美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出国金融服务中心”对外营业,为自费出国(境)人员提供代理代办签证代传递、代收签证费、代预约,开具自费出国留学保函、境外汇款、金融资产管理等五大类25项业务,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站式金融服务。通过出国金融产品服务的推出,建立外汇储蓄存款引存机制,带动外汇储蓄存款的增长,年末外汇储蓄存款余额达1520万美元,新增309万美元。
  2002年,各银行通过做大做好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为外汇存款业务发展提供新的空间。中行省分行采取柜台、电话、网银、自助终端等四位一体的交易渠道,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交易服务时间,提供外汇资讯分析软件、手机汇市评论、网络交流、汇市沙龙等多形式的售后服务,增加外汇买卖交易量,促使外汇储蓄存款大增2.71亿美元,占全省银行增加额的86.86%。建行省分行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在全省逐步铺开后,推出夜间交易,全天候满足客户交易需求。同时开发银证通B股功能,在B股资金暂时闲置时,客户可以通过外币“通知存款一本通”实现利息增值服务,从而吸引大量的外汇活期存款。全省建行外汇活期储蓄存款增加1510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业务,开发手机外汇交易短信通产品,使当年外汇储蓄存款增加2027万美元,增长163.60%。
  2003年,国内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强烈,个人大幅减持外汇资产,全省银行外汇储蓄存款年末余额除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增长外,其余行均下降,全省中行下降2.96亿美元。为减缓外汇储蓄存款下滑趋势,中行省分行启动贵宾客户服务,通过举办外汇宝实盘大赛提高“中银理财”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吸引中高端客户。工行省分行扩大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网点,开通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个人外汇买卖系统。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加强“本外币”业务的联动,提升“外汇通”知名度,为客户提供面对面的专业的、全面的外汇买卖资讯服务,当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达26亿美元,使外汇储蓄存款增加2623万美元,增长80.31%。民生银行福州分行通过办理外汇理财2100万美元、富林理财1195万美元,当年外汇储蓄存款增加460万美元。
  2004年,外汇储蓄存款持续下滑。工行省分行分层次开发市场,推出“汇财宝”个人外汇可终止理财业务,共发行21期,累计销售美元产品4115.38万元,港币产品2351.38万元。建行省分行推出7期“汇得利”和总行统一发布的“汇得盈”个人外汇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全年累计筹集外汇结构性存款超过1亿美元cT农行省分行在当年4月份获得开办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授权,创立“金钥匙——汇利丰个人外汇结构性存款”产品品牌,确定该产品的统一标识和形象设计,当年发行4期“汇利丰”个人外汇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3999万美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在“全行办零售,人人抓储蓄”经营思路下,发挥资产带动负债的效应,组织争上总行储蓄精英榜活动,新推出外汇理财宝——货币联系存款、利率联系存款等产品,开展走进社区活动,推动大零售格局的完善与健康发展。同时与福建长宏出国留学中心开展业务合作,利用双方品牌、客户和资源优势,提供出国金融服务。年末,该行外汇储蓄存款余额达4024万美元,新增1820万美元,增长82.58%。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推出“外汇业务平台”拉动存款方案,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综合措施,当年外汇储蓄存款增加0.14亿美元,增长186.19%。
  2005年7月,开始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呈现明显的升值态势,居民持有外币意愿持续减弱,结汇增加,全省银行外汇储蓄存款继续负增长。中行省分行以第二版“中银理财贵宾卡”为载体,完善理财客户的服务体系,包括“优先”、“优惠”、“优越”服务,启动“中银理财全球服务”,发挥海内外分行联动优势,发展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工行省分行进行全功能个人外汇网点建设,进行网点开办境内居民个人售汇业务的准入授权,发行11期“汇财宝”外汇理财产品,稳定外币储蓄存款1668万美元。农行省分行继续发行个人外汇理财“汇利丰”3897笔,募集资金251万美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重点抓贵宾客户营销,组建“50名贵宾理财经理、50名直销人员、50名编外人员”的零售队伍。年末,该行外汇储蓄存款余额7025万美元,增长74.58%。第二节资产业务
  一、业务种类
  (一)企业贷款
  1999年,福建省银行贷款主要投向电信、城市基建、路桥建设等政府扶持的基础项目,其中基建等中长期贷款增加较多。至年末,对61项省重点建设项目发放贷款45.82亿元,对28项福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发放贷款10.12亿元。工行省分行与省经贸委联合就支持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金融服务提出—揽子金融配套措施,并与21家省级优质客户和泉州市28家民营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分别给予承诺授信额度71.04亿元和4.75亿元。建行省分行与省经贸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对省石油化学工业公司、三明钢铁厂等29家省重点企业进行总额为23.5亿元的统一公开授信。该行还创建新型银企关系,在重点建设项目及信贷大户中试行客户经理制度,为棉花滩水电站、恒安集团、三明钢铁厂、省邮政电信局、中华映管等企业及115个重点项目配备125名专(兼)职客户经理,对于特大项目组成省、市、县三级客户专管组。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在启动年产18万吨高档彩色胶印新闻纸生产线技改工程过程中,项目部分资金筹措出现困难,该行承诺贷款2.3亿元并迅速落实,为企业生产提供支持。农行省分行向省电力公司农村电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发放技术改造贷款37.69亿元。交行福州分行向省船舶工业公司、省东南网络有限公司分别新增贷款4500万元、2400万元。福建兴业银行向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轻客一期工程项目发放1.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周转;支持建发集团、厦华电子、厦门港船务、厦门路桥、ABB集团(中国)、北溪引水工程等企业和项目30余个,全年累计发放贷款31亿元。同时,银行开始探索开拓贷款新市场,如医院、大中专院校、新闻出版、有线电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生产流通领域。为加强对教育行业的渗透,开展高校学生公寓贴息贷款业务,建行省分行跟踪拓展院校金融市场的进展情况,经多方努力,其所辖建行城南支行与福建师范大学签署银校合作协议。交行福州分行对福州市政洪山晨光堤段工程发放项目贷款2000万元。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作为国家科技部门批准的全国十大软件基地之一,是省重点项目,福州市商业银行贷款1000万元作为首笔启动资金支持软件科技园基地征地项目建设。为支持国有亏损企业培育新的赢利增长点,逐步走出困境,各银行贯彻人行总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颁布〈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对部分国有企业发放封闭贷款,并落实配套措施,保证贷款封闭运行。
  2000年,各银行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和行业风险性的分析及信息交流,分别制定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产业和行业信贷计划。当年信贷投向实施以“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客户、重点地区”为核心的经营策略,在区域选择上以市和经济发达的县(市)为重点,贷款对象由企业法人向事业法人延伸,重点支持有实力效益好的国有企业、世界500强在闽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教育科研、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非生产流通领域。全年对非生产领域累计发放贷款13.5亿元,年末余额17.72亿元。随着福建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银行贷款优先发放从省会城市到设区市或到经济发达县城的公路项目,国道或国道主干线连接项目,区域干线公路项目,大中城市过境公路及出入口公路项目。支持省重点项目飞鸾岭隧道左洞、梅坎铁路、外福铁路电气化改造。国开行省分行与省政府签订《金融合作协议》,对132个省建设项目发放贷款451亿元。该行还与农行省分行分别发放福鼎至宁德高速公路及福安连接线14年期贷款28亿元和15亿元。建行省分行继续加大对交通、电力、电信、石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至年末对上述行业、企业的贷款余额达139.5亿元,当年新增10.62亿元,占贷款新增总额的17.26%。随着国家对房地产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调整,房地产市场逐步升温,至年末,全省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01.38亿元,比上年增加4.52亿元。建行省分行将发展房地产开发类贷款与拓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结合,建立贷款封闭运作机制,规范开发贷款的全程管理,至年末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27.21亿元,当年企业贷款新增61.52亿元。工行省分行与32家省级优质客户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安排客户综合授信百亿元,全年发放固定资产贷款29.94亿元,支持129个技改项目。交行福州分行向省船舶公司新增贷款7740万元。农行省分行当年新发放农村电网改造贷款15.7亿元,三明竹洲水电站项目贷款6800万元,对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核定授信额度2.1亿元。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全年共向53家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贷款额度23.23亿元,发展优良客户20多户,优良贷款比率上升至46%,并重点支持北溪引水、环岛路二期、海沧4号码头等市政重点建设。当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采取“关小、限长和淘汰落后”等重大措施。全省银行停止对被列入国家经贸委清理整顿小钢铁厂范围关停企业的新增贷款,并对原有贷款采取措施予以清收、转化,规避贷款风险。10月,贯彻人行总行《关于坚持封闭贷款条件、从严控制封闭贷款发放的通知》,严格掌握封闭贷款的发放条件,针对—些企业出现贷款不能封闭运行、经营亏损加剧、难以按期还本付息的问题,在贷前审查中重点考察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及市场竞争力,对管理人员素质低、信用观念淡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科技含量低的企业,不发放封闭贷款;对封闭贷款资金未在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封闭运行的企业,停止拨付余款。
  2001年,银行新增贷款结构明显调整,投向上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年银行累计对省重点建设和技改项目发放贷款79.8亿元,基建贷款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22.11%,同比多增34.28亿元,主要支持高速公路、农村电网改造、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及一批国债投资建设项目。商业企业贷款有所减少,全年商业企业贷款同比多减14.97亿元。为帮助外贸出口企业解决因退税滞后而造成的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人行福州中支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意见》,各银行根据外经贸企业不同业务环节资金需求特点,形成多品种的组合贷款,支持企业进出口的资金需要,全年对142户外贸企业发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4.68亿元,年末余额1.76亿元。建行省分行加大对石化、城建、电力、电信、高等级公路、证券、教育、卫生、科技等行业的支持,全年新增贷款投入22.67亿元,至年末,贷款余额154.6亿元,比上年增长4.9%。同时,该行严格限制向建材、纺织、造纸、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贷款,并逐步从以上行业退出。推进信贷区域结构调整,在贷款增量上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信贷资金和规模按地区平均分配、资金投放行政区域画地为牢的配置格局,将信贷资金重点投向经济发展环境好、市场容量大、发展后劲强、风险低的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地。各银行为大型优质(项目)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工行省分行与省经贸委联合下发《促进银企业务合作的工作意见》,在贷款、票据贴现和担保等方面支持省优质企业发展。该行选择省电力有限公司、省新华书店、福建电视台、福州大学、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等94户为优质信贷客户。全年共对49个项目发放贷款24亿元。制定实施《优质信贷客户管理办法》,配备专职客户经理,组建客户经理网络,实行“一条龙”和限时服务,对客户申请办理各项信贷业务作出承诺。并推出流动资金分期还款业务,分散风险。工行厦门市分行启动翔鹭石化年产45万吨PTA项目贷款。建行省分行介入中华映管彩色C厂项目,成为中华映管公司5.2亿元人民币银团贷款的代理行和美元参贷行。福建兴业银行全年安排中长期贷款规模33.20亿元,重点支持福泉高速公路、罗长高速公路、中国联合通信福建分公司GSM4期和5期项目、厦门北溪供水开发公司龙海段和厦门段、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厦门(南方)工程局项目、厦门环岛路三期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重点支持有实力、效益好的在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分别向福耀玻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华映管工业(福州)有限公司提供3.5亿元、1亿元和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当年,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较快,全年增加214.49亿元,增长3.4%。6月,各银行贯彻人行总行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改进金融服务,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完善贷款审批程序,拓展信贷业务品种。至年末,全省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3.84亿元,比上年增加12.95亿元,主要投向大型开发商在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城市的建设项目贷款,严格限制对资质等级三级以下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建行省分行以加强信贷资产的安全防范为重心,强化系统管理,采取“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信贷战略,调整信贷结构,向中心城市倾斜。至年末,该行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31.58亿元,新增4.38亿元。
  2002年,银行新增贷款继续向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垄断性行业企业倾斜,并呈现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集中的趋势。重点支持被列入省定重点的大中型骨干电厂、重点公路项目,特别是1998年前批准建设的、资本金比例高的大型公路项目的并购和债务重组,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项目、与铁道部合资建设的铁路项目以及有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的码头设施改造项目。开拓和进入大中城市市政建设和社会事业市场,重点支持中心城市及经济发展迅速的中小城市,当年福州、厦门、泉州三个沿海较发达地区的贷款增加额占全省的75.78%,年末贷款余额占比71.66%。银行贷款支持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电信、电网、供水、供气、中心城区市政交通,以及有偿贷能力、实行产业化经营的污水处理项目,支持重点大学的改扩建及配套项目,开拓综合性医院、重点专科医院、效益高的报业和出版业以及旅游业等非生产流通领域市场。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市场,重点扶持和服务电信、网络工程、生物工程、新型材料、环保节能等技术成熟、市场需求稳定的客户。银行贷款还支持并服务于经济贡献度大、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系统性垄断性行业企业,支持项目开发、企业并购重组和本外币债务置换,拓展新兴业务领域。工行省分行重点开拓世界500强在闽投资企业、列入全国520家的省骨干企业、83家成长型省重点企业、年创汇30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创汇企业、上市公司,同时重点支持省内有实力的跨国经营企业,为其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提供金融服务。先后与省经贸委、福州和宁德市政府及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等签订合作协议,为被列入省属工业企业担保基金的会员提供担保的融资服务,为福州市政建设项目提供融资项目,支持宁德市基础设施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和东南电化公司年产45万吨聚氯乙烯合资项目、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厦漳高速公路股权回购等,签订融资协议额超过300亿元。建行省分行年末人民币企业贷款余额315.9亿元,当年新增贷款36.8亿元。该行对石化、电信、电力、交通、烟草等行业性、垄断性、系统性客户推行重点项目首席客户经理制,对35家总行及省分行重点客户和162家二级分行重点客户设立首席客户经理,提高营销服务的整体水平。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思路,运用灵活的定价机制,重点发展电信、移动通信、石油等系统性、垄断性客户,拓展中小企业客户,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重视项目备选工作,培植信贷业务新增点,在福建省银企资金供需洽谈会暨金融产品营销会上与66家客户签署260亿元的贷款意向协议或合作框架协议;对7个总、省分行审批通过的项目出具贷款承诺书,承诺贷款金额达51.4亿元,当年累计投放达26.4亿元。建行、中行省分行还联手向中华映管发放6000万美元俱乐部贷款,创新福建省金融业贷款形式。各银行适度调整对水电行业的信贷控制,有条件地支持—些产权明晰、电力有销路、发电成本较低的中小水电的开发与建设。当年,农行省分行共审批电力企业或项目34个,审批贷款金额9.81亿元;出具大中型水电开发与建设项目贷款意向书12个,意向提供贷款28.乃亿元。中行省分行通过总行、省行、市行三级联动,发放水口电站8894万美元的外债置换业务。年末,该行人民币企业贷款余额244.43亿元,比上年增加36.66亿元;外汇企业贷款余额5.26亿美元,新增2.28亿美元。建行省分行置换龙岩万安溪水电站、三明金湖电力、南平谟武电站、三明竹洲电站、宁德大港电站等已建成的中小水电站贷款,合计置换贷款金额2.5亿元以上。福建兴业银行当年新增贷款主要投向交通、通信、能源、城建、文教卫生等项目,年末(含省外,下同)企业贷款余额972亿元,增长32%。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将公司业务的目标客户定位于成熟型、成长型、综合效益好的企业,加大对市政建设以及电信、电力等行业的信贷营销,向厦门市政建设指挥部发放1.25亿元贷款,为福建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具5000万元保函,向龙海自来水公司发放2000万元委托贷款,给予省公路局3亿元贷款额度。当年,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企业贷款余额15.82亿元,其中向省公路管理局和厦门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各发放贷款2.5亿元、向省电信公司发放贷款8亿元。为落实国家对电解铝行业结构调整政策,工行省分行等银行实施“有进有退”的行业信贷结构调整战略,退出规模较小、技术装备落后、贷款额大而效益一般的电解铝企业。
  至年末,全省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68.47亿元,比上年增加55.77亿元。各银行贯彻人行总行、教育部7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学生公寓等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若干意见》,优先选择被列入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的学生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作为贷款对象。借款人可以是高等学校及其后勤服务实体或其他有关企业,并将学生公寓贷款纳入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工行省分行对大型房地产企业建立授信、评估、审查、发放、监控、收回“一条龙”服务体系,对其跨地区项目经营建立行际协调机制,实行网络化管理。建行省分行在项目开发前期介入营销,推进对集团客户和优良客户的额度授信工作,调整房地产项目贷款的申报条件,实行带条件审批;下发《房地产项目贷款封闭式管理规定》,完善封闭式管理;继续实行量化资产质量考核指标和二级行(部)领导挂钩重大不良户措施。至年末,该行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59.19亿元,新增27.61亿元。
  2003年,全省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基建项目和重点基础产业领域、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类项目、优秀三资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优秀中小企业等目标市场,限制经济欠发达区域和风险较高的加工业,特别是冶金、水泥、酒类、化肥等行业贷款。其中工业贷款增加97.27亿元,同比多增93.41亿元;基建贷款73.45亿元,同比多增34.87亿元;以水、电、气、路、桥、通信等公共设施建设为主的贷款增加84.04亿元。外贸类贷款保持较高总量,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明显增加,银贸协作推动全省外经贸企业发展和外贸出口的持续快速增长。全年累计对398户外贸出口企业发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69.65亿元,年末余额达26.24亿元,比上年增加9.26亿元。年末,全省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为72.24%,较上年上升4.67个百分点。国开行省分行与福州、漳州、龙岩、三明、宁德等市及所辖县(区)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全年合作项下签订借款合同185亿元,发放贷款28.17亿元,贷款主要投向省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及县域经济建设。该行还办理第一笔外汇贷款业务,为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置换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发放5307万美元贷款。中行省分行对电信、石化、能源、基础设施等四大重点行业的本外币贷款余额95.83亿元,新增24.1亿元。福州市商业银行支持金山工业区橘园洲标准厂房建设、二环路三期工程、金山污水处理厂、长乐围垦造地等市政重点项目,并加大对学校、大型超市、纺织行业以及—些生产型、效益型、成长型及信誉优良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当年累计发放贷款38.33亿元,新增17.43亿元。工行省分行重点营销和支持被列入省重点的省电力公司“五城网”、京福高速、浦南高速、漳龙高速公路、龙岩市路桥经营有限公司、横南铁路、梅坎铁路、福州大学城、福州金山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市市政建设公司、惠安交通投资经营公司等基础设施企业和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华阳电业、华映光电、福州大通、省电视台、三明钢铁厂、南平纺织厂等17家省级客户和项目,累计新增贷款29.85亿元。工行厦门市分行发展“海湾型城市建设”信贷业务,支持环岛路、厦门湾十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及东渡港区二期、三期亚行和世行外债置换等项目,全年累计发放重点项目建设贷款10.32亿元。建行省分行与泉州市政府签订120亿元合作协议,支持泉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开发储备和基础产业以及支柱产业建设;在“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和福建省第二届银企资金供需洽谈会上,与14家客户签约意向贷款金额65.53亿元。该行继续加大对电力、石化、电信、交通等系统性、垄断性客户的营销力度,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全年累计对电信、电力、高速公路等10个行业客户新增贷款41.3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新增额的57.8%。至年末,该行本外币企业贷款余额比上年增加71.5亿元,同比多增34.2亿元。农行省分行新增3.4亿元贷款重点支持武夷山景区建设、太姥山旅游公路建设、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疗大楼等项目。兴业银行加大对资产质量较好的化工、通信、交通运输、电力等项目的贷款投入,年末企业贷款余额1551亿元,增长59.6%。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给予省地方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7亿元贷款承诺函、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1000万元保函额度,分别向泉州市鲤城城市交通开发工程公司、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公司、泉州市洛江交通建设开发公司提供1.3亿元、1500万元和720万元贷款。在支持电力建设方面,分别向省电力公司、国电泉州南埔电厂、蒿滩埔水电开发公司、福建亿力电力提供10亿元、1亿元、1亿元和6000万元贷款。年末,该行企业贷款余额59.25亿元,新增22.59亿元,增长61.6%。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年末企业贷款余额30.34亿元,其中向福州光闽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中长期贷款3亿元,向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发放贷款1亿元。该行还加大对采矿业、电力业、金属冶炼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向省煤炭工业(集团)公司、闽东电力各发放贷款1亿元,向三钢闽光发放贷款0.5亿元,向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发放贷款1.95亿元。
  当年,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投资362.07亿元,增长45.4%。各银行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发放力度,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制,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至年末,全省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268.67亿元,比上年增加100.1亿元。贷款主要支持省内多个楼盘、社区开发建设。建行省分行加强市场调研和市场细分,针对区域特点,制定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在上收所有工业园区和纯商业用途项目的新增贷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允许泉州分行保留泉州地区工业园贷款审批权限。考虑到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市场容量较大,该行直接介入指导福州城区的业务营销,促进业务发展。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对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商业用房项目、写字楼等贷款的投放方向进行详细的界定。下半年起,对房地产企业贷款实行事前核准制,重点支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实力强、信誉好的各类所有制的房地产企业,从严控制对自有资金实力不强、行为不规范、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发放贷款。至年末,该行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80.51亿元,新增21.32亿元。农行省分行对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特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东福实业公司(大名城)、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法人客户注入贷款。农行厦门市分行还向厦门刘厝祥店和洪文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发放贷款共4亿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分别向福州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州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3000万元和2500万元开发贷款。
  2004年,在全国银行贷款明显少增的情况下,福建省银行贷款增量同比基本持平,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各银行继续加大对电力、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石化、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客户和项目,适度增加卫生医疗、教育、文化传媒等新兴市场的贷款投放,重点支持资产负债率低、现金流量大、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同时从严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三大行业的贷款,全省关停取缔246户小钢铁企业及责令停产、拆除19户23条水泥机立窑项目。同时,适度控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和开发区贷款,调整农林牧渔、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军工、纺织、建材、化工、家电、汽车等行业信贷结构,继续实行区域分类信贷管理,对经济环境良好、金融资源充沛、信贷管理规范、资产质量较高的区域实行信贷资源倾斜,限制资源一般的区域。国开行省分行继续推进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与罗源县、福州马尾区、仙游县、永安市、闽清县、厦门翔安区等区县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开发性金融合作覆盖全省20%的县市,全年发放中长期贷款74.47亿元。全省电力行业贷款仍保持较快增速,全年银行新增贷款128亿元,占企业贷款增量的35.2%。其中,中行省分行牵头组织总额44.29亿元的湄洲湾电厂再融资银团贷款。工行省分行新增企业贷款继续集中投放于信用度高、收益稳定的行业和客户,向电力、公路、铁路、市政等基础设施行业发放项目贷款57.17亿元,占全部项目贷款累放额的90.02%,其中对华阳电业新增贷款6800万元。同时,增加省电力“黎明输变电”、高岐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南埔电厂、宁德大唐电站、洪口水电站、照口电站、江阴电厂、可门电厂贷款。建行省分行向电力、高速公路和电信行业新增贷款34.3亿元,占同期企业贷款新增额的99%。至年末,该行中长期贷款余额166.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1.20%。支持建成、在建高速公路项目10个,建设里程1063公里,占全省高速公路总建设里程的82.7%;电力行业贷款余额136.7亿元。该行还制定《福炼一体化项目融资方案》,担任福建炼化一体化项目融资顾问;制订完成《融资承诺书》,通过福建LNG站线项目第一轮招投标进入贷款银行名单;审批通过印度尼西亚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1.5亿美元中长期贷款,成为该项目的银团贷款牵头行。建行厦门市分行与厦门大学签订《21世纪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总金额2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并于当年发放2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交行福州分行新增贷款18亿元,主要投向太平洋电力、鳌江水厂和福耀玻璃等企业。兴业银行重点支持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顺昌谟武水电有限公司等中长期项目,贷款余额2.64亿元。当年各银行发放制造业贷款新增83.26亿元,占企业贷款增量的22.9%。工行省分行对华映光电、冠捷电子(福建)等企业新增外币贷款4036万美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向省高速公路提供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向省公路局提供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国电福州江阴火电厂一期出具7亿元贷款承诺。
  同年,为落实国家发改委、人行总行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人行福州中支发布2004年《福建信贷投向指引》,提出信贷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的具体行业与领域,实行资源合理配置。各银行对辖内有关项目进行调查、清理,对目录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律不新增融资;已有融资的,采取措施尽快压缩退出;确实不能收回的,也落实资产保全措施,降低信贷风险。工行省分行调整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纺织、汽车整车业、平板玻璃、公路、电力生产、电信、民航运输、医疗、烟草、集成电路制造业、医药、船舶制造行业的信贷政策。兴业银行制定下发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贷款和开发区贷款、政府信用贷款等多个贷款指导意见,防范行业贷款风险。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客户数占全省银行客户总数的96.6%,企业贷款需求较为旺盛,各银行将小企业贷款业务列入单独考核范围。国开行省分行选择陶瓷业发展迅速但面临融资难问题的闽清县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试点工作,通过政府指定的统一借款人向参加信用协会的27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4500万元;选择全国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永安市开展林业中小企业及林农贷款试点工作,通过政府指定的统一借款人向14家林业中小企业和112户林农发放5500万元贷款。工行省分行执行总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贷经营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在福州、泉州、莆田、宁德市开展小企业信贷业务试点,当年发放小企业贷款12亿元。
  至年末,全省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284.55亿元,比上年增加12.76亿元。各银行选择经济实力较雄厚、经营管理规范、诚信守约、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战略性合作伙伴,增加贷款投入。采取措施,拓展区位环境良好、建筑品质优良、在当地具有良好社会品牌形象住宅小区的住房金融业务。建行省分行实施重点区域、产品和客户发展战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储备优质楼盘。强化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中心的“封闭式”管理模式,提高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综合赢利能力。至年末,该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余额80.95亿元,新增0.44亿元。
  2005年,工业、房地产和基建是银行贷款投向的三大重点领域,全省银行贷款新增额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含外资银行)增加额的80.08%,同比提高10.9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快速增长,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份额占比提高较快。外资银行贷款增加较多,市场份额有所上升。至年末,外资银行本外币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133.14亿元,比上年增加30.87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46.35亿元,新增39.94亿元;外币贷款余额10.76亿美元,占全省银行外币贷款余额的25%,比2003年(当年起,外资银行贷款数据纳入人民银行“全科目上报”统计范围)提高4个百分点。银行贷款继续向沿海中心城市集中,至年末福州、泉州和厦门三市共增加贷款568.29亿元,占全省新增贷款额的76%。国开行省分行与9个设区市、21个县(市、区)级政府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公路、铁路、港口、电力、石化、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业项目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覆盖全省45%的县市,全年发放中长期贷款110.55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110.42亿元。该行还参与厦门市东通道及两端接线工程项目银团贷款,提供8亿元贷款。工行省分行推进企业信贷业务多元化发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76.46亿元,新增27.34亿元。与总行营业部、工行厦门市分行合作,介入厦门嵩屿电厂二期扩建、港务集团海沧港及嵩屿码头工程、福厦铁路等10多个重点贷款项目。中行省分行支持厦门东通隧道工程、福炼一体化、宁德大唐电厂、国电南浦电厂、华电可门电厂、泉三高速、龙岩紫金矿业等重点项目。其所辖中行厦门市分行作为厦门翔安隧道(东通道)项目银团贷款的牵头银行,为该项目安排总额26亿元人民币、期限16年的银团贷款。建行省分行建立企业客户信贷准入退出刚性标准,企业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AA信用等级以上(含)企业及机构客户贷款余额283.9亿元,占同期企业及机构客户贷款余额的48.7%;AA信用等级以上(含)企业及机构客户601户,较年初新增222户。在福建LNG站线项目一期工程上,该行与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协议,承担项目32%的融资份额(即8亿元人民币、6400万美元),并争取担任项目基本账户行、资本金账户行、上游购气账户行及担保代理行。兴业银行与中钢集团、中国港湾建设集团、中国网络通信集团、中国外运及中外运空运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及授信额度协议,承诺根据业务发展综合授信额度为111.3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支持以及全面金融产品与服务。华夏银行福州分行共发放贷款16.8亿元,主要投向能源、交通、电力、医药、建材等行业,并与省电力公司、省公路局、冠城大通、三钢闽光、六建建工集团、华阳电厂、省煤炭工业集团、福建南纺、七匹狼集团等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当年新增贷款35.49亿元,同比增长96%。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分别给予国电泉州公司和华电可门公司11亿元、10亿元项目贷款额度,省电信公司和省炼油化工公司2亿元、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3亿元贷款额度及福泉高速公路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同年,各银行执行银监会制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对小企业市场进行细分,制定符合小企业客户特点的市场策略,推出符合小企业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周转资金贷款,促进小企业贷款快速增长。年末,全省小企业贷款增加421.31亿元,同比多增280.36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比重由上年的33.89%提高至90.17%。工行省分行全年累计发放小企业专项贷款31.49亿元,新增4.81亿元。建行省分行制定《中小企业业务推进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并对福州、泉州、漳州等区域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施政策倾斜,向总行申请增加莆田、宁德为中小企业业务重点地区,当年新增优质小型企业客户110户。该行还探索“以优换优”信贷资产置换业务,压缩单—客户授信,拓展新客户,避免优质资产流失。
  各银行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稳步发展商用房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业务,并将住房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联动,通过贷款的封闭运作,确保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良性循环。年末,全省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335.05亿元,比上年增加89.3亿元。建行省分行以“项目封闭式管理”为核心“加快房地产企业信贷投放,重点支持普通住房开发建设,谨慎投放商用房、写字楼项目,同时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贷款发放范围和发放条件,工业园区贷款只收不增。细分市场,确定福州、泉州为业务重点发展区域,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和贷款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至年末,该行房地产企业贷款余额115.69亿元,新增34.74亿元。
  附票据融资
  1999年,人行总行出台多项鼓励票据市场发展的措施,将再贴现利率由3.96%降至2.16%,票据贴现余额不再纳入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下发《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再贴现管理,把推广使用商业汇票作为在供求关系变化和买方市场的条件下,改善金融服务、衔接产销关系、加速资金周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和扩大市场需求的重要政策措施。工行省分行执行总行《承兑汇票管理规定》,禁止办理无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福建兴业银行承兑汇票余额44.04亿元;票据贴现余额9.01亿元。
  2000年,票据融资市场的交易主体增加,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参与面进一步扩大,票据交易的种类和方式增加,商业承兑汇票取得较大发展,票据流通地域扩大,成交量大幅增长。各银行相继在内部增设票据贴现窗口,集中原有的票据业务,加强票据专业化和集约化经营程度。9月,福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专门从事票据业务的“票据中心”,为企业提供新的资金融通渠道,运作三个月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55笔,累计金额为0.4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110笔,累计金额3.80亿元;商业承兑汇票11笔,累计金额为0.14亿元;办理再贴现96笔,累计再贴现金额1.90亿元。人行总行在制定票据融资业务操作规则的同时,下发《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银行汇票业务准入、退出管理规定》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相关司法部门也出台有关票据业务风险监管的规定,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农行省分行当年累计办理贴现(转贴现)10.21亿元。
  2001年,票据市场融资规模迅速扩大,各银行推广使用票据业务,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和贴现,进一步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福建兴业银行全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787.7亿元,年末票据贴现余额219.97亿元,比上年增加202.12亿元。建行省分行选择部分贴现业务量大的地区行,组建票据贴现市场,配备人员,专门负责办理本辖区内的票据贴现业务,为效益好、条件成熟的客户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同时,建立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信息反馈制度,加强监控。该行当年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60亿元;累计办理贴现业务11.1亿元,实现贴现利息收入2153万元。农行省分行当年累计办理贴现(转贴现)16.93亿元。福州市商业银行票据专菅窗口全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19.28亿元,其中,累计办理转贴现票据15.6亿元,占比80.9%;累计办理直贴现票据3.68亿元。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也成立票据中心,年末贴现余额2.78亿元。由于票据市场融资规模发展过快,为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人行总行于当年9月将再贴现利率由2.16%调高至2.97%,并相继下发《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通知》,对票据业务全面规范整顿作出监管安排。
  2002年,银行承兑汇票的推广,直接减少了企业的贷款需求。部分企业以自身的信用为基础直接签发商业承兑汇票,通过占压上下游企业货款的方式获得资金来源的现象明显增加。4月,工行省分行组建票据转贴现窗口,吸纳全分行贴现票据,与位于上海的总行票据营业部办理转贴现业务,形成票据融资业务的一、二级市场联动协调发展的机制,实现票据吸纳与信贷规模使用的反周期运动,利用规模使用的时间差。当年办理转贴现买入票据6.58亿元,向总行票据营业部办理转贴现卖出业务3.42亿元。工行厦门市分行在全国工行系统开办首笔买方付息贴现贷款,促成厦工集团和上海上柴集团办理买方付息的商业汇票贴现贷款,并成为商业汇票异地回购非实物交割交易签约行。6月,农行省分行设立票据专营窗口,对票据业务实行集约化经营,当年累计办理贴现(转贴现)30.57亿元。建行省分行通过健全业务组织架构、强化考核、构建内部汇票信息网、加大业务创新等一系列措施,促使票据业务快速发展,至12月末,该行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75.78亿元,同比多增15.78亿元;累计办理贴现13.36亿元,同比多增2.26亿元。当年全省银行累计签发承兑汇票达396.17亿元,年末余额186.70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9.09%、43.22%;企业累计签发承兑汇票达27.76亿元,年末余额8.61亿元,比2001年分别增长3倍和4.86倍。
  2003年,全省票据业务在规范中发展,满足企业尤其中小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福州市商业银行累计办理票据贴现128.63亿元,占福州辖区贴现量的26.23%,承兑余额11.99亿元,新增7.49亿元,增长166.4%。6月,工行省分行为方便业务开展,与总行票据营业部签订商业汇票转贴现(回购)异地非实物交割交易合同。当年,该行票据专营窗口累计转贴现买入票据47.37亿元,累计转贴现卖出16.36亿元。建行省分行推广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新业务,整合和优化贴现业务操作流程,防范票据经营风险。全年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127.6亿元,比上年增长51.8亿元;年末承兑余额59.0亿元,新增21.1亿元;累计办理贴现(含转贴现)73.0亿元,比上年增长59.6亿元;年末贴现余额22.6亿元,新增16.0亿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为福建联通供应商和福州华映光电办理买断型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为格力空调办理“厂商—票通”业务。当年全省银行累计签发承兑汇票达715.36亿元,年末余额321.22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0.57%、72.05%;银行累计贴现达841.06亿元,年末余额188.1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64倍和1.09倍。
  2004年,票据融资业务增长速度有所回落。3月25日,人民银行在2.97%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提高0.27个百分点。8月,第十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议》,修正《票据法》部分条款。工行省分行强化票据移存管理,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准入机构的建设与资格认证,并投产总行开发的CM2002票据综合管理系统,统一办理票据融资。建行省分行营业部成立集中式、专业化经营的票据中心,向总行争取11亿元转贴现业务规模,同时提高承兑客户准入标准。针对票据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行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票据承兑业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票据业务操作,全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97.3亿元,比上年增加24.3亿元,累计办理票据承兑138.2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中小金融机构的票据融资交易更为活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成立票据中心,通过集中操作等措施促进风险低、收益高、流动性强的直贴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与其他银行合作,完成24亿元转贴现业务规模。该行全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28.94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
  2005年3月,人民银行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货币市场资金面宽松,货币市场利率逐步走低。受货币市场利率下行和经济资本核算约束增强影响,各银行继续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对票据业务资金投入,市场规模扩大,短期融资票据化趋势明显。当年票据贴现及转贴现增加92.09亿元,同比多增62.47亿元,票据余额增长39.61%,高于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幅21.59个百分点。从9月起,执行人行总行下发的《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增强票据的融资功能,促进票据的流通;规范票据质权的行使方式,支持票据质押业务的发展;严密银行汇票提示付款的处理,防范银行汇票兑付风险;有条件地放开商业汇票的兑付限制,满足企业的结算需求;拓宽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渠道,提高查询查复效率。建行省分行为客户设计票据代保管、放弃部分追索权、买方付息贴现、即时贴等业务产品,拓展异地承兑业务,全年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153.2亿元,新增15.0亿元;年末承兑余额67.7亿元,新增9.5亿元;累计办理票据贴现86.9亿元;贴现余额29.8亿元。福州市商业银行运用票据融资为企业提供支持,全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72.01亿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在客户中推广票据代理贴现、票据包买等新业务。该行全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102.48亿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贴现14.5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101.03亿元,并累计办理票据转贴现44.72亿元,回购票据6.47亿元。工行省分行制定下发《票据转贴现及移存操作流程》、《关于规范转贴现业务跟单资料管理的通知》、《关于对优质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实行“边查边贴”的通知》,执行“限额管理、票据移存”的规定,优化票据融资存量结构,当年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4.67亿元,承兑余额11.04亿元,累计贴现17.36亿元。交行福州分行全年对机械、建筑、商贸企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计4700万元。
  (二)农业贷款
  1999年,省政府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出通知,要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文件和《粮食收购条例》等政策法规。农发行省分行以加强收购资金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为重点,下发《信贷基础管理工作操作规程》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门柜监管操作规程》,指导信贷业务封闭运行,把住放贷关;管住粮食库存;严格销售环节的管理,做好收贷收息工作。全年累计发放收购贷款9.02亿元,扣除用于收购的存款和现金1456万元,实际用于收购的资金8.88亿元,支持收购粮食77786万公斤,收购花生345万公斤。累计发放粮油调销贷款29187万元,加上前期结算资金下降1763万元,实际用于调入粮油的资金30950万元,支持省外调入和省内对口调拨粮食21917万公斤,油脂103万公斤,没有出现因收购资金供应不到位而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同年,各银行执行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信贷支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从100家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选择已形成主导产业及初具规模的专业生产基地如圣农实业、长富集团和大乘乳品等加大信贷投放。全省农行和农村信用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林业贷款和康复扶贫贷款的扶持力度。农行省分行全年累计发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948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蔬菜水果基地建设;累计发放林业贷款1.32亿元,重点支持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至年末,全省农行专项贷款余额31.16亿元,其中扶贫开发性贷款13.73亿元,专项贷款14.69亿元,粮棉油附营业务贷款2.73亿元。全省农信社抓好备春耕支农贷款工作,当年农业贷款余额67.80亿元,比上年增加7.95亿元,贷款余额占全省农业贷款余额的57.38%。
  2000年,针对粮食购销政策调整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农发行省分行明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基础性管理包括存款账户管理、台账登记、各种报表填制、进账资金分割划拨、利息计收、贷款手续合规合法性、粮油库存监管、各类补贴款和各级粮食风险基金监管等内容。对于被列入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收购所需资金,及时发放贷款,确保收购资金供应;对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收购非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按“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提供收购贷款。全年累计发放粮油收购贷款3.35亿元,支持粮食企业收购粮食30348万公斤、收购油脂44万公斤;累计发放调销贷款2.6亿元,支持调入粮食20701万公斤,调入油脂217万公斤。新收购(调入)粮油价值与新发放粮油贷款保持—致。同时,累计发放储备贷款2亿元,支持轮入或增加各级储备粮食(不含新建国家储备库专粮)16649万公斤,商品库存值2亿元,支持国家粮食储备安全;支持新建国家储备库装粮,全省共发放贷款1.96亿元,支持国储库装粮16091万公斤,促进全省库存粮食销售,减轻粮产区的库存压力。同时,根据中央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9号文件和国务院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农行、农村信用社坚持“以农为本,服务三农”的宗旨,简化农户贷款手续,支持农户种、养殖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科技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生态环保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扶持“菜篮子”工程;在贫困地区通过信贷支持帮助农民逐步脱贫致富。农行省分行全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53亿元,专项贷款4.29亿元。至年末,该行农业贷款余额74.17亿元,专项贷款余额30.01亿元。重点支持永林集团等营造速生丰产林、改造毛竹林基地项目,闽南花丼建设高优花卉生产基地,中绿(福建)农业综合开发公司8000亩外向型蔬菜基地等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全省农信社累计投放春耕备耕贷款45.69亿元,保证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2001年,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关于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和完善粮棉购销政策。农发行省分行参与省政府粮改方案的制订,并在执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信贷政策,坚持粮食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与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采取担保贷款、风险保证金、自有资金参与周转等方式防范信贷风险。同时,探索通过粮食加工企业,将贷款支持范围向粮食生产和加工两头延伸,全年累计发放非保护价收购贷款14207万元,支持企业收购上年非保护价粮食13749万公斤;发放企业自主经营调销粮油贷款9578万元,调入粮食7388万公斤,调入油脂211万公斤,及时足额供应各级储备粮的合理资金需要。针对年初新建中央储备库装粮压库时间紧、任务重而新旧库点移交手续尚未办妥的情况,采取措施供应资金,促进装粮压库进度。支持省级储备粮建立垂直管理体系,督促各地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储备增量计划和轮换计划,协调财政部门处理一批超期储存的地方储备粮,促进各级储备基本实现“数量真实、质量完好、调得动、用得上”。全年累计发放中央储备粮油贷款3.84亿元,扣除调入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占用6784万元,支持增储及轮换中央储备粮24629万公斤,储备油54万公斤;累计发放地方储备粮油贷款3.9亿元,支持各级地方储备增加和轮换储备粮31131万公斤、储备油235万公斤。受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全省银行农业贷款同比少增18.5亿元。农行省分行加大对农业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潜力的旅游资源开发、省级骨干林业企业、林业工程及农村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业信贷支持的重点,在信贷规模上以项目定规模,成熟—个,发放—个。该行全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44.95亿元,专项贷款5.25亿元,至年末,农业贷款余额81.61亿元,比上年增加7.44亿元,专项贷款余额28.76亿元,投放康复扶贫贷款742万元。全省农信社在总结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信用村(镇)以及农户担保基金等做法的基础上,改进服务方式,倡导走村串户、定期巡回服务,为农民提供资金、信息、技术、咨询等多方面服务。在三明扶持遭遇洪灾的农户恢复生产,为清流、宁化县受灾农户发放贷款近300万元,对沙县三峡移民实行送贷上门。当年全省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114.25亿元,比上年增加14.9亿元,增长14.99%。
  2002年,根据国务院重点推进粮食主销区购销市场化改革,中央财政增加对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意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在支持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规范储备粮油贷款管理方面,农发行省分行支持各级储备的增储和轮换工作,全省共发放各级储备增储和轮换贷款6.5亿元,入库粮食53505万公斤,油脂155万公斤,其中发放各级储备增储贷款3.94亿元,增储粮食33102万公斤。全年轮换出库各级储备粮46089万公斤、油脂155万公斤,其中轮出市县级超期储存储备粮11013万公斤,市县级超期储存储备粮占比较年初下降19个百分点。强化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督促企业实行定点定仓保管,制止储备粮油库存的“指标管理”。在支持企业开展非保护价购销活动方面,对用于储备粮增储、轮入以及政府委托购粮并由财政明确亏损补贴的业务,提供信用贷款;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经营的业务,采取担保贷款或风险保证金贷款方式;对符合贷款条件、有—定自有资金、资产负债率较低、经营效益好、购销合同有效、销售市场明确且顺价销售毛利率高的企业,优先予以贷款支持。当年该行共发放企业非保护价购销粮食贷款2.23亿元,支持购入粮食17470万公斤,企业非保护价购销粮食销售20884万公斤,基本实现“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
  同时,全省农业信贷工作以支持农业产业化和扶贫开发为主线,择优支持产品具有市场优势、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特别是重点培育和支持全省21家被列入全国资产超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定百家农业骨干企业。至年末,农行省分行支持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与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妇联等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信贷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农村贫困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年共投放一般扶贫贷款2亿元,康复扶贫贷款699.5万元,小额信贷3446万元,支持企业112家,受益贫困人口达6万余人。在满足种养业需求的前提下,全省农信社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年累计投放资金97.7亿元,支持临海蓝色产业、闽西北绿色产业和闽东南高优农业等特色农业和畜牧、水产、林竹园艺三大优势产业的发展。其中投入资金64.5亿元,重点支持畜禽、笋竹、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烤烟等九个特色主导产品的生产,累计发放贷款支持畜禽13.21亿元,水产品13.10亿元,蔬菜5.33亿元,水果7.32亿元,食用菌7.33亿元,茶叶4.21亿元,烤烟4亿元。在闽西北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在龙岩支持农民打特色农业品牌,投入资金1.7亿元,重点支持农民养殖河田鸡、白鹭鸭,发展地瓜干、豆腐干、花生等规模化生产;在三明投放贷款1.3亿元,重点支持106家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发展,三明的烟叶、麻鸡、蔬菜、食用菌、竹林、水果六大支柱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在闽东南集中资金支持高优农业,在漳州投入资金11.8亿元支持官溪蜜柚、白芽奇兰茶、坂仔香蕉、“早钟六号”枇杷等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当地21万户农民户均增收0.8万元;在宁德和泉州分别贷款9200万元、6893万元支持名优特及无公害茶叶生产和茶业龙头企业发展,促进茶叶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在临海地区重点支持“蓝色”产业发展,在莆田投入资金7691万元支持海涂养殖规模化生产;在福州贷款1000多万元支持深水抗风浪升降式养鱼20组80个网箱,促进网箱养鱼产业的发展,促使农户增收1.1亿元。
  2003年,按照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复福建省政策性周转粮处理方案,农发行省分行协调财政、粮食等有关部门,抓好政策性库存周转粮销售处理的监管和收贷收息工作。在风险防控方面,按照“政策是前提,风险是关键”的指导思想,采取措施化解存量贷款风险。随着73960万公斤原政策性周转粮全部处理完毕,储备贷款成为其信贷业务的主体。年末,中央及省级储备贷款全部贷足,市县级储备贷款贷足率97%。继续支持企业开展非保护价粮食购销活动。全年累计购进非保护价粮39861万公斤,比上年增加26031万公斤,其中用于各级储备粮增储和轮换占总购进量的40.19%。全年累计发放贷款17.36亿元,其中非保护价粮食收购贷款1.77亿元,调销贷款3.51亿元,储备贷款12.03亿元,简易建仓贷款464万元。农行省分行采取“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市场+农户、项目+农户”等多种方式,其中授信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47家,授信总额18.22亿元。至年末,农行省分行农业产业化贷款余额14.76亿元,新增3.05亿元。该行继续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全年共发放小额信贷3649万元;适当扩大支持能按比例吸收贫困残疾人就业、产品有市场、效益好的经济实体发展生产,促进康复扶贫贷款的良性循环,全年共发放康复扶贫贷款786万元。全省农信社扶持发展—系列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市场+企业+农户”模式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户增收。全年全省农信社累计发放农业产业化贷款115.6亿元,比上年增加17.9亿元,增长18.32%。
  2004年,粮食市场全面放开,供求发生变化,农业政策性贷款支持以稳定中央储备、扩大地方储备为重点的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调整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和办法,满足国家储备粮油计划的资金需求。全年共发放各级储备粮油贷款14.46亿元,支持购进粮油95184万公斤,轮出储备粮油65723万公斤。支持企业开展商品粮油购销业务,抓好夏秋粮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全年共发放收购贷款4.43亿元,同比多发发放2.44亿元,增长123%,支持企业收购稻谷30317万公斤,同比增加10822万公斤,增长55.5%。全省收购订单履约率74%,是福建省自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以来贷款投放量和收购入库量最多的年份。支持企业做好“引粮入闽”工作,在沿海主销区重点支持粮食企业开展粮油调销业务。全年共发放商品粮油贷款9.98亿元,支持企业购进粮油82372万公斤,同比多发放贷款4.7亿元,多购进粮油42511万公斤,分别比2003年增长89%和106.65%。全省共销售商品粮油79360万公斤,销售收入12.48亿元。农业信贷市场定位确定三大目标市场:区域目标市场,以县域经济为着力点,重点拓展全国百强县、全省十强县、城市的卫星城镇;行业目标市场,围绕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信贷扶贫三大任务,突出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物流业、城镇基础设施、旅游开发、科教文卫事业和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事业;企业及项目目标市场,按照大中选优、小中选强的原则,重点支持综合收益高、比较优势大、竞争力强、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企业和项目。农行省分行授信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为55家,授信总额23.72亿元。在扶贫贷款方面,投放扶贫贴息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旅游资源开发、小水电等),支持贫困地区社会发展事业项目(教育、医院等),保障贫困群体就医及子女上学,发放小额信贷直接到户扶贫。全年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4.49亿元,其中康复扶贫贴息贷款915万元。全省农信社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全省“三个农业产业带、四大优势产业、九大特色农产品”的发展,在南平、莆田和漳州全年贷款累计发放60.6亿元,支持茶叶、药材、毛竹、优质水果等生产,推动山、海及平原各具特色的农村经济格局的加速形成。这三市农民人均增收355元,增幅达9.5%。
  2005年,人行福州中支联合省林业厅、福建保监局等推动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促成建立林权登记管理机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产业发展风险准备金,当年全省累计发放各类林业贷款23.3亿元,年末余额13.6亿元。根据中央1号文件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以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业的龙头企业,可以提供贷款”的精神,农发行省分行调整和完善信贷政策,改进信贷服务,创新信贷产品,贷款投放快速增加。支持粮油储备体系建设,全年累计发放粮油增储贷款3.08亿元,支持承储企业增储粮油17619万公斤,各级储备粮油储足率100%。支持粮油收购和调销,全年累计发放收购贷款6.07亿元,同比多发放8008万元,增长15.2%,支持企业收购粮食63221万公斤,同比多收23381万公斤,增长58.7%,全年累计发放调销贷款11.03亿元,支持企业调入粮油123547万公斤,累计销售商品粮油148609万公斤,流转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利息收回率100%。审慎开办新业务,贷款范围从单一支持原粮购销储扩大到粮油、副食品、词料、种子、畜牧、棉花、化肥等加工、转化、储备行业。全年新开户企业179家,提供商业性贷款支持81家企业,累计发放贷款3532万元。同年,农业贷款市场以县域经济为战略市场,把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内中小企业发展、信贷扶贫工作统一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上来。实现“三个”转变:从单纯的支持涉农行业、涉农企业向促进经济县域发展转变;从单—的提供信贷投入向提供综合服务转变,实现价值最大化;从重视农业向注重效益、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转变。当年,农行省分行与全省13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综合业务关系,有业务关系的省级百家企业86家,其中授信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58家,授信总额27.5亿元,新增信用2.68亿元。全年新增1.8亿元一般扶贫贷款支持企业及项目26个,扶持农业产业化及农村基础设施比重为93.6%。全年累计投放康复扶贫贷款820.5万元。全省农信社配合《福建省三条特色农业产业带、四大主导产业和九个重点特色农产品发展区域布局规划(2005—2010年)》的实施,支持有区域特色的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的发展。在漳州加大绿色产业贷款力度,支持建立起总面积85万亩的官溪蜜柚、坂仔香蕉、荔枝、柑橘、优质杂果、白芽奇兰茶、蔬菜、竹木等“八大绿色产业”基地,扶持东山县芦笋品种改良,支持黑鲍鱼、牙鲆鱼等高优养殖业的发展;在泉州配合安溪县“工业强县,茶叶富民”发展计划的实施,累计发放贷款5.5亿元支持生态茶园建设;在南平建瓯支持竹制品加工企业生产竹胶板、竹地板、竹炭等,提高竹产品的附加值;在龙岩长汀把80%以上的资金投向烤烟、毛竹、果茶等特色种植业和养猪、养河田鸡等特色养殖业,促进该县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福建省先后遭受“龙王”等台风灾害的情况下,全省农信社加大抗灾贷款发放力度,加强金融服务,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当年全省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比上年增加53.31亿元,增幅21.31%。
  (三)个人贷款
  1999—2005年,各银行推出的个人信贷业务主要是个人消费贷款以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品种有: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用贷款、购置住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包括汽车消费贷款、住房装修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助学贷款、旅游消费贷款等)。至2005年末,全省银行个人贷款余额825.79亿元。
  1.个人住房贷款
  1999年,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给予城镇购房居民更大的政策优惠,促进住房消费,带动经济增长,各银行执行人行总行、建设部《关于鼓励消费贷款的若干意见》,将住房贷款与房价款比例从70%提高至80%。当年9月,人民银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延长至30年,将按法定利率减档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调10%。同时,对公积金贷款期限也作相应调整。建行省分行围绕“抓规范、创品牌、促发展”的主线,开展“要住房,找建行”个人住房贷款营销策划活动,推出“个贷一条龙”、“按揭代理培训”,对外承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行“三承诺、四公开、五不准”(即:承诺服务时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申请材料公开、受理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监督电话公开;不准办事拖拉、刁难客户,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态度生硬、粗暴、冷淡,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准泄露客户资料与信息),建立个贷审批登记制度,实行限时服务等。推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俗称二手房贷款)。该行将个人住房贷款的品种从支持以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的借款者为主的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的消费,延伸至以归侨、台胞、华裔及其家属、个体工商业者、部分三资企业人员等消费主体的中高档商品房、车位和商铺店面的消费贷款。年末,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27亿元,新增15.95亿元,全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14亿元。同年10月,工行省分行推出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等业务。年末,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3L3亿元,较上年增加7亿元。福州市商业银行推出按揭授信业务,向晋安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授予3000万元的按揭贷款额度。福建兴业银行推出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等个人消费信贷品种,年末,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65亿元,比上年增长719%。
  2000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逐渐成为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各银行利用媒体,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房地产信贷业务展销会,采取形式多样的联动宣传方式营销个人房地产信贷业务。丰富个人住房贷款品种,陆续推出个人二手房住房贷款、“转按揭”和“加按揭”等业务,并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方便客户申请,缩短贷款评估和审批时间,提高效率。建行省分行推行服务承诺制,实行限时服务,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扩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承办面,以支持经济适用住房、普通住房建设作为房地产信贷投放的重点,优化客户结构,继续争取与信誉较好的开发商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协议,加强对合作项目的规范性审查,把住个人住房贷款的市场源头。对确有销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和符合贷款条件的商品房项目,给予信贷扶持,年末,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63.41亿元,当年新增38.14亿元,余额同业占比34.18%,当年累计发放贷款53.32亿元。年末,工行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1.21亿元,新增9.91亿元。农行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当年新增4.5亿元。
  2001年,人民银行下发相关文件严格规范住房金融业务,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禁发放“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应严格评估抵押物的实际价值,落实抵押登记手续,贷款额与抵押物实际价值的比例(抵借比)最高不得超过80%。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期房的,所购期房必须是多层住宅主体结构封顶、高层住宅完成总投资的2/3。并要求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客户的还款能力,按借款期限、客户月收入、职业状况和预期收入水平合理设置每月还款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建行省分行根据“突出工作重点,抓重点地区,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以中心城市、地区所在地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重点区域,当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4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82.70亿元,当年新增19.29亿元,余额同业占比32.37%,新增额同业占比27.57%。福建兴业银行的个人住房、个人住房装修、个人商用房的贷款余额占该行个人贷款总量的67%。交行福州分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260笔、2507万元。
  2002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一步发展。工行省分行制定《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个人二手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管理有关规定》,从政策上、机制上推动个人住房贷款增长,年末,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66.64亿元,比上年增加10.32亿元。农行省分行推出军队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与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等签订合作协议,开拓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年末,该行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发放21.11亿元,同比多增8.81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累计收回6.36亿元,同比多增1.47亿元。建行省分行变等客户上门为主动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多渠道搜集信息,与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及相关部门接触,搜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并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的运作情况,取得有关新项目的信息,在项目开发前期介入。在媒体上推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将“乐得家”品牌外延扩大到所有个人信贷业务。当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19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93.07亿元,当年新增10.37亿元。交行福州分行个人住房贷款180笔,金额2846万元。
  2003年6月,贯彻人行总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的需要,扩大个人住房贷款的覆盖面。建行省分行执行总行《关于开展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业务的通知》,在福州市区办理首笔个人住房贷款转让业务,填补当地市场的业务空白;恢复对按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的个人自建住房贷款的发放,推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为借款人提供多种还款选择;推广“百易安”业务,为客户提供新的二手房交易方式。当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14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14.42亿元,当年新增21.36亿元。工行省分行当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8.93亿元。兴业银行推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等新产品,个人住房贷款快速增长。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转发总行《关于修订〈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开始介入福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
  2004年,各银行加快构建以大中型优质住宅小区为核心、以具有良好资质和经营实力的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中坚的战略型客户群,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供按揭资源。推广个人商用房、个人住房家居贷款等高收益业务品种,开拓二手房按揭市场,加大对开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贷款额度在4亿元以上优质住宅小区的贷款营销力度。建行省分行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个人住房贷款的重点品种,发挥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个人贷款的“上下游”关系,抓合作楼盘营销,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适度发展高级住宅等品种,重点支持以自用为目的购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严格控制投资性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严禁对产权式酒店、公寓等售后包租型物业发放个人贷款。该行当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28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40.51亿元,当年新增26.09亿元。工行省分行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85.7亿元,当年新增10.12亿元。农行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新增23.47亿元,同比多增8.72亿元。交行福州分行个人住房贷款也比上年增加2.12亿元。
  从2005年3月17日起,人民银行将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线管理,下线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4月30日,建设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提出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自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等。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背景下,受部分居民提前还贷等影响,全省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少增28.11亿元。面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各银行建立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个人住房按揭业务联动营销机制,加强与有实力的房产中介机构的合作,通过落实阶段性担保、交易见证、资金监管等措施,控制房产抵押办妥前二手房贷款的阶段性风险,拓展二手房市场。农行省分行向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大名城”项目发放开发贷款带来约4亿元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1400张的银行卡发卡量。年末,工行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88.01亿元,比上年增加2.31亿元。建行省分行结合“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活动,建设以住房贷款业务为主,集贷款营销、受理、审批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为一体的个人贷款中心,并在服务软环境建设上,细分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贴心的服务。针对上班族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情况,推出“错时服务”、“延班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该行当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4.13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75.32亿元,当年新增34.81亿元。此外,还做好与地方建设部门和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部门的协调工作,完成国内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贷款库福建部分的建立与正式转让交割工作,共计7943多笔,金额11.5亿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通过“五个一”(一开贷、一按揭、一开卡、一储蓄,一身锁定中信行),以及人员配置、完善服务流程、加强风险控制等手段,发展房地产金融业务,并带动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年末,该行住房按揭贷款余额9.46亿元,新增4.13亿元,占资产业务比重由上年的6.82%提高至8.30%。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个人住房循环授信业务,当年个人贷款业务比上年增加4.42亿元,余额达12.06亿元,增幅58%。
  2.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999年,国家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扩大内需,引导资金进入消费领域。2月,各银行执行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陆续开办住房装修、高档耐用消费品、教育助学、旅游以及出国留学等消费信贷项目。从3月起,工行省分行先后推出个人大额耐用消费贷款业务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旅游贷款、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等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至年末,该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25.76亿元。农行省分行制定《关于做好当前我省农村生产和消费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办小额农户贷款、住房消费贷款、农业机械交通运输工具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农户子女教育助学贷款,运用信贷手段激活农村生产和消费市场。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试点开办居民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单个客户贷款最高限额人民币3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年末,全省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新增2.74亿元。
  2000年,个人消费信贷数量和品种持续增加。全省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福建兴业银行全年汽车贷款增加5094万元,教育助学贷款增加2153万元,个人住宅装修贷款、旅游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共增加5.23亿元。8月,工行省分行执行总行《关于大力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通知》,加快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发展,在贷款人承诺以所购车辆办理抵押和相关保险手续后,贷款额可以达到全部购车价款的80%。该行还率先在省内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助学贷款业务。为扩大个人信贷业务,该行所辖网点加强消费贷款宣传,开展业务咨询服务。年末,该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余额51.97亿元,比上年增加26.21亿元。福州市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需求,推出摊点贷款。客户以承租的摊点为抵押,获得贷款支付租金,解决流动资金紧缺问题,当年在水果批发市场发放此类贷款57户,金额526万元。
  2001年,人民银行加大对消费贷款的监管力度,停办无指定用途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各银行推出新的贷款营销品种和贷款担保方式。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与汽车生产厂和经销商、保险公司及公安交管部门等合作,争办公务车改革个人购车按揭贷款业务,试办“权利质押+新车抵押和旧车置换+新车抵押”等组合方式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工行省分行年末个人消费贷款比上年增加16.31亿元。农行省分行推出“金融超市”服务品牌,在省内开办6家金融超市,经过—段时间运作,其所辖福州鼓楼支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和宁德福鼎支行开办3个月个人消费贷款新增4265万元。交行福州分行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42笔310万元。年末,全省银行汽车贷款余额4.69亿元,个人助学贷款余额3913万元。
  2002年,各银行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客户”的营销策略,创新业务品种和贷款管理方式,加强贷款营销宣传,个人消费贷款规模迅速扩大。工行省分行适应国家鼓励汽车消费政策和加入WTO后外资银行重点竞争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新形势,制定《关于推进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发展指导意见》、《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上、机制上推动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增长。在与平安保险公司签约合作后,又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签订合作协议,借助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功能,在开拓业务的同时防范和规避汽车贷款风险。该行还推出“直客式”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模式。建行省分行推出个人房产抵押综合消费额度贷款,继续打造“乐得家”品牌,并以“乐得家”个人贷款服务中心作为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主要窗口。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推进同城支行个人贷款业务专业化经营,制定《个人汽车贷款实施细则》,在所辖榕城、三山支行成立汽车和房产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服务,并启动个人循环贷款。该行全年累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3.59亿元,年末余额3.6亿元。各银行还通过“定学校、定范围、定额度、定银行”,建立银行、学校和借款学生三者之间稳定的关系,发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工行省分行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与省内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联系协调工作,至年末共支持困难学生4612名,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20万元,其中当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426万元,增长率达363%。针对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活跃的特点和居民的消费习惯,工行省分行推出个人助业贷款,在辖内17个支行试点开办,当年发放贷款1500万元,未产生不良贷款。该行还试点开办贷款、保险、车辆登记、上牌等—站式金融服务,简化手续,方便客户,提高效率。年末,全省银行个人汽车贷款余额30.91亿元,比上年增加26.21亿元,同比多增23.64亿元;助学贷款余额3.13亿元,比上年增加2.73亿元,同比多增2.45亿元。
  2003年,各银行着力于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市场拓展、优化结构、加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工行省分行“严管理,重质量,调结构,增效益”,推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至年末该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比上年增加14.43亿元。农行省分行根据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调整个贷发展策略和业务定位,以“金博士理财卡”为载体,开发个人贷款的自助服务功能,增强产品的市场渗透力。年末,该行通过自助服务功能发放的个人贷款余额达3.13亿元。
  2004年,全省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较快。兴业银行制定下发《个人创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汽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支持相关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出包括借贷账户合二为一、个人住房贷款差额授信、个人住房贷款二次授信等特色服务,加(减)按揭、转按揭、换按揭等售后服务,保费优惠、利率套餐和还款方式套餐增值服务在内的创新方案,拟定差额授信、二次授信、万汇通质押贷款、信托产品质押贷款、个人进修贷款、个人出国留学贷款、个人车位贷款、个人旅游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10多个创新产品的管理办法。该行人民币个人贷款业务高速增长,至年末贷款余额172亿元,比上年增加92亿元,增长115%。工行省分行与有实力的汽车生产厂商开展联合营销,推动业务发展,消费贷款余额比上年增加9.56亿元。农行省分行把个人贷款对象调整为信誉高、实力强的高价值个人客户和具有成长性的客户,推广市场潜力大且风险容易控制的个人信贷产品,个人消费贷款比上年增加5亿元。年末,建行省分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余额1.4亿元、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余额3.4亿元,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余额9.7亿元。交行福州分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比上年增加3564万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下发《个人助学保证保险贷款实施细则》、《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个人经营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完善个人贷款业务平台,年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9.1亿元。中行省分行推进省内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与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建立银校全面合作关系。
  2005年,为防范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风险,各银行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类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清理工作,同时提高此类贷款的准入门槛。年末,全省银行汽车贷款和大件耐用消费品贷款分别减少12.9亿元和0.2亿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对个人贷款进行全面整合,推出涵盖留学、劳务、探亲等五大系列的“出国全程通”服务和信贷资信证明服务,取得美国使馆“两代”服务(代收美国非移民签证费和代传递再次赴美签证申请材料)正式授权,打造“要出国,找中信”的出国服务品牌,至年末贷款余额14.28亿元。兴业银行通过提供增值服务等多项措施,推动个人贷款业务发展,年末该行个人贷款余额303.44亿元,比上年增长76.83%。中行省分行先后向省内高校近14200多个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发放约8600多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年末,全省银行助学贷款余额6.06亿元,比上年增加0.78亿元。
  3.个人经营性贷款
  2002年,人行总行、财政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州市商业银行作为福州地区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主办行。2003年,按照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实施扶持弱势帮困信贷政策,部分银行对新增就业岗位吸收下岗失业人员达到—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至2004年末,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2598万元,比上年增加2370万元。2005年,工行省分行在泉州、南平和宁德市试点推出个人经营贷款业务。其用途仅限于借款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周转需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年末,该行共发放个人经营贷款1.12亿元。华夏银行福州分行针对省内众多钢铁经销商(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推出以钢材作为质押物的个体工商户动产(仓单)质押贷款,当年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钢材仓单质押贷款19笔,贷款金额5700万元。年末,全省银行个体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49.11亿元,比上年增加11.20亿元,增长29.54%。
  (四)国内贸易融资
  至2005年,国内贸易融资品种有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买断型国内保理、回购型国内保理、发票融资和商品融资等。省内部分银行开展少量国内保理业务。
  二、信贷管理
  (一)信用评级
  1999年,各银行主要执行内部评级制度,结合企业统一授信制度的实施,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发放贷款。信用等级A级及其以上企业为银行的基本贷款客户,其中AAA、AA级企业为优质客户,属于贷款投放的重点;BBB级企业为限制贷款客户,严格控制贷款投放;BB、B级企业为不良客户,作为清户对象,多收少贷或只收不贷,贷款存量逐年压缩。工行省分行依据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1996年信用评级评定标准进行完善,并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评级标准,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信贷业务风险。交行福州分行按照《交行客户信用等级评估选择办法》全面展开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估工作,为分级授信、扶优汰劣奠定基础,至年末,该行人民币部分共评级173户。
  2000年,各银行继续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企业信用等级办法。定量评级主要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济指标计算值、现金流量表和银行存贷款状态等数据评定结果;定性评级主要对尚不能按定量评级的未投产企业和非生产流通领域的客户,根据行业特点,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判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从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管理水平、现金流量、营业收入、收支差额、信誉记录、担保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农行省分行扩大企业法人信用评级范围,从对企业法人评级延伸至对合伙类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并按照农业、工业、商业、房地产及综合类建立分行业评级指标体系和标准,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从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等方面设置相应的指标取值和权重,对不符合包括资产负债率、利息和信用偿付率、现金流量以及产业政策等指标标准的客户,实行降低等级。福州市商业银行要求所辖支行报送审批的贷款必须提供企业资信评级结果,为贷款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当年为175家企业作资信评级,占应评企业户数的75.4%。该行还出台优秀客户评定标准,全年共认定7家企业为首批优秀客户,给予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提供优先受理、优惠利率等政策。全省农信社在简便农户贷款手续方面推行“评定信用村”,在解决农户担保贷款难方面推出“农户贷款担保基金”和“农户联保”等,在农户信贷管理方面推出“一户一卡制”、“协贷员”、“小分队流动服务”等做法,解决农户借款难、信用社难贷款的“两难”问题。
  2001年,各银行先后推行和完善法人客户评价工作,加强贷前风险控制,同时,加强关联客户的评级管理。工行省分行等运用客户评价计算机软件系统,实现全分行评级工作和评级系统的统一,对评级结果的修改进行限制,减少评级结果的随意性,同时也避免因基层行掌握标准不一而造成评级结果差异。同时,各银行开始重视加强关联客户的评级管理,防范客户因存在关联方关系带来的信用风险,有区别、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评级工作,完善信用评级各项制度,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福州市商业银行建立贷款企业资信评级的指标体系和资信评级信息的公告制度。全年共对147家贷款企业和担保企业进行资信评级。
  2002年,工行省分行针对个别企业会计报表造假、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制定实施法人客户财务会计报表审核办法和细则,开发相关审核软件,强化对财务数据真实性的甄别,防范因不真实或不完整的客户财务信息误导信用评级审查,并写出书面评级报告,以提高企业信用评级质量。农行省分行加强企业集团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细化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补充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企业及事业法人客户的评级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加强信用等级的动态监测和检查调整。福建兴业银行下发《公司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制定信用业务政策、调整优化信用业务客户结构、确定单个客户信用的决策重要依据。福州市商业银行完善企业评信体系,在原有企业评信指标基础上增设“投资类企业”评级指标,并修改完善定性指标的考核项目,为筛选优质客户提供依据。当年共受理企业评级117户,其中A级以上104户。
  2003年,各银行普遍成立评级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信用评级业务,保证评审的科学和有效。建行省分行制定《客户信用等级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客户信用等级审查认定工作操作规程》,规范对公客户信用等级认定各环节。农行省分行规范客户评级工作,补充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增加银行和证券公司类客户评价标准,调整和细化A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强化客户评级数据质量,要求AA级以上客户评级原则上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进行信用评级的,需在评级结果中注明。同年,随着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各银行开始重视个人信用评级工作,部分银行推出具体措施。农行省分行规定对以个人信用方式、第三方(自然人)保证方式申请个人贷款,其个人信用综合评分须在规定的分数以上,且对贷款对象、贷款额和担保额均有限制,对个人贷款品种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个人贷款信用评分由基本状况和资信状况组成,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称、月收入、与当地平均月收入之比、个人信用记录等内容。
  2004年,各银行完善分行业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工行省分行在继续实施专业外贸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进口信用证业务评级、优化小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办法的基础上,推行金融机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并开展地方政府类投资机构信用评价。农行省分行定期对客户、市场等有关情况进行筛选、提炼,动态分析和处理,并利用信贷系统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功能,建立起风险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的数据库。加强评级管理,采取年度评定、半年复测,对客户财务指标明显恶化,或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发生其他可能对银行债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其等级。建行省分行将客户信用等级认定与信贷审批工作相结合,以客户信用等级衡量客户整体资信风险和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全年认定客户信用等级2580户,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面达87%。
  2005年,各银行普遍重视和完善个人客户信用评级机制,加强对个人客户信用状况的分析与评价。根据信用状况和消费能力,区分目标客户群,各自制定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强化系统性风险防范与管理。同时,发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在消费信贷审查审批中的第一道关口作用,堵住不良客户的再融资行为,维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在审查审批各类消费贷款前首先查询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处于“黑名单”范围内的客户锁定贷款基数,不得发放新的贷款,确保其贷款余额只降不增。对按揭项目开发商、汽车经销商、中介机构等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假按揭和假车贷风险。同年,为发挥信用评级在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贷款科学决策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各银行分别修订完善企业评级办法。工行省分行在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办法中增加规模指标和波动指标,通过分析企业有形资产和销售收入的大小与配比,比较企业近三年基本指标的变动情况,来衡量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当年实施《地区经济评价办法》、《城建投资类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土地储备开发类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和《信用担保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等12个办法及实施细则。各银行出台的评级、评价办法,为信用等级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风险度量工具,为不同于一般企业客户的违约风险进行综合评价提供新的标准。同时,建立银行内部评级法工程和押品价值评估系统,增强信贷评估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贷前风险防控能力。
  (二)统一授信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银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对同—客户分头授信,对本外币分割授信,对贷款、贴现、承兑、担保、信用证等分散授信,无法了解和控制法人客户的信用风险。1999年,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各银行针对信贷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制定本行统一授信制度及实施细则。同时,对组织结构作出相应调整,修改和制定有关业务规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1999年2月起,农行省分行对资信等级AA级以上企业实行授信额度管理,包括贷款、担保、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等,并建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制度。8月起,工行省分行对信用等级A级以上企业试行统一授信制度,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分项最高授信额度,包括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担保等以本外币形式办理的各种信用业务。同年,交行福州分行根据《交行客户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开展客户综合授信额度审定工作,至年末共授信187户。
  2000年,各银行对所有信贷法人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工行省分行重点抓企业、行业和区域的贷款风险授信,对贷款余额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跨地区企业、多头贷款企业、产业政策需限产的行业及个别业务量小、风险大的县级支行,统一由省分行核定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农行省分行以客户信用等级、信用需求为标准,核定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对超过权限的授信额度逐级上报审批,对信用等级在B级(含)以下的法人客户,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其上年末信用存量,甚至大幅核减。并将集团性客户的类型分为联合协作性企业集团、一级法人跨地域经营的客户、跨县区的集团性客户,明确不同类型集团性客户的授信管理规定。交行福州分行按照客户资产、规模、信誉等指标进行评级授信,突出信用风险的增量控制。进行信用评级的客户包括申办授信业务的对公客户和所有授信业务保证人。
  2001年,各银行开始建立全面的综合授信管理模式,细化统一授信,在授信额度定量测算上,体现行业差别和风险分散的策略,对企业财务指标进行深层次分析、测算,分析客户所属行业前景、信用等级、管理水平和上年度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在定性分析上,增加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业和政策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核定的授信额度也考虑企业的非财务因素。农行省分行加强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做到授信主体、授信标准、授信内容和授信对象的“四个统一”。各银行加强集团性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规范特别授信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管理。建行省分行将多头授信纳入高风险监控范围,推出《多头授信管理办法》,建立多头授信贷款主办行、协办行制度,按照主协办行职责,统筹控制和化解风险,强化新发放信贷业务的统一授信管理,避免发生新的多头授信业务。各银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授信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控制其融资总量,最高授信额度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项目建设的资本金管理制度。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别授信,对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企业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及年住宅建设或销售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客户授信。在个人综合授信管理方面,工行省分行等制定《个人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对个人优质客户贷款实行一次申请、核定授信额度、分次贷款、随时偿还、循环使用,方便客户,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
  2002年,针对—些银行机构盲目追求扩张业务规模和增加市场份额所采取的不规范、不正当经营行为,人行总行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业市场竞争行为的通知》,要求按照《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开展业务,不得任意降低信用标准争揽客户、开展授信营销或提供授信承诺,对单—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的授信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限制比例。对此,各银行完善统一授信管理制度“控制贷款风险,加强行业授信的管理,对被列为控制类的行业严控授信总额;加强对关联客户的统一授信工作;加强集团公司和同—法人多个企业的授信管理;严格审核企业报表,报表数字完整准确的按量化指标授信,报表数据真实度可信性差的实行抵押物折扣授信。
  2003年,各银行授信业务管理注重把握行业和客户的系统风险控制。在测算企业综合授信额度时,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发展前景、偿债能力、风险因素、关联关系、行业状况、信用等级、融资质量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兴业银行推出《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对集团客户授信遵循“统一原则、适度原则、选择原则、预警原则”,实行统一授信管理。选择有实质资产的企业、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作为授信主体,根据客户风险大小和本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核定总体授信额度,并通过收集、分析集团客户相关信息,对集团客户贷款进行监控,及时预警风险,进而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建行省分行加大推广额度授信,并将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整体授信纳入额度授信管理重点。农行省分行上收客户统一授信的审批权限,提升经营层次,把握行业和客户整体风险;实施客户统一授信的动态管理,将授信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2004年,为防止关联企业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福建银监局要求各银行上报大额贷款和关联企业贷款情况,实现信息共享,防范和控制关联客户信贷风险。工行省分行加强民营企业、集团关联企业、投资型企业的统一授信、担保审查和信贷集中管理,通过尽职调查,对集团关联企业状况进行摸底,做好对通过投资关系进行关联、通过高管人员关系进行关联的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农行省分行加强集团客户授信管理,通过控制整体授信额度、采用核心资产设定抵押等担保方式,避免集团客户过度授信和内部关联方之间互保引起的风险;对跨区域集团客户,落实属地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统一授信、统一监控、分级监管”的管理模式。建行省分行实行集团客户统一授信,防止多头授信风险,当年10月组织或参与省安装公司、中铁十七局等多家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工作。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在授信业务方面加强风险管理的集中度,将支行低风险业务的审批权上收至分行,并对129笔、金额167亿元各类授信业务做好月度质量分析工作,采取退出、维持、压缩、增加担保等不同的措施,逐笔排查贷款风险。
  2005年,各银行从防范融资风险的角度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全面尽职审查,细化明确授信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尽职衡量标准,提高业务操作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增强风险控制的主观能动性,结合风险提示把握授信工作的风险点,从政策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信誉风险、财务风险、融资风险、关联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方面有重点地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风险防控措施,确定授信使用条件和管理要求。控制授信额度,使之能够较为真实有效地反映客户的需求和银行的风险承受度。建行省分行继续加强集团客户额度授信工作,规范部门职责和集团客户信用等级认定、项目申报、审批以及额度分割等,提高对集团客户授信总量的风险控制能力,并将关联企业—并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范围,在受理和审批环节强化对客户产权关系与关联关系的识别与分析。当年完成对紫金矿业等3家企业的集团授信报批,同时协助相关建行省外分行做好佳通集团等5家企业的统一授信工作。兴业银行修订《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确定对集团客户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通过收集分析集团客户的相关信息,加强监控,及时预警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审贷分离
  从1999年起,省内多家银行推行新的审批决策体制,实行在信贷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信贷决策制度。建行省分行确立“审贷分离”制度,实行信贷经营与审批分离,信贷经营操作与风险监管分离。制订《信贷业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信贷业务审批操作规程》,明确新体制下信贷机构的设置,逐步形成由决策层、监管部门、信贷经营部门构成的“三权分立、三权制约”信贷业务管理新体制。交行福州分行对信贷经营管理机制进行重新设置,建立由市场营销、授信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运作的新框架,制定并实施《贷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风险资产管理办法》、《信贷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暂行实施细则》等。
  2000年,各银行强化贷时审查制度,普遍成立审贷委员会,建立健全贷款审核组织机构。国开行省分行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同年6月更名为贷款审议小组,2004年9月改为分行贷款委员会),负责审议贷款项目,作出决策建议或意见。农行省分行实施总行出台的《关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的若干规定》、《审贷部门分离实施办法》、《信贷业务报备办法》、《信贷部门负责人业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信贷决策行为和经营行为的信贷新规则。交行福州分行控制新业务信贷风险,将完善审查流程作为工作重点,调整贷款审批程序,坚持统一授信、审贷分离、贷款三查制度。改变原计划经济体制下“人盯人”、“一条龙”、“一支笔”传统审贷行为,促进信贷业务运作过程中从以人为核心到以制度为核心的转变,弥补商业银行审贷内部机制缺陷。同年,建行省分行还将项目评价、楼盘审查、开发商资质等要求列入审查内容,并对借款人信用调查、资料审查、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等基础性贷款操作工作进行规范,根据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性质和特征,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排名靠前且房地产开发类贷款不良率低于全行平均水平的二级分行,比照流动资金贷款授权管理给予贷款审批权限,逐步对优质客户实行一级审批(即省分行审批),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2001—2003年,全省建行、工行等实行贷款主审批人制度,落实信贷经营责任,防范信用业务操作风险,形成信贷集中审核机制。建行省分行首先于2001年实行以专职贷款审批人为主的专家审批机制,推出信贷业务一级审批制,并明确信贷经营主责任人确定标准,增设信贷经营责任人,保证经营责任落实到位。信贷项目直接由经营主责任人所在行上报有权审批行,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重申规范信贷业务审批工作,细化审批牵头人、审批人、咨询专家乃至汇报人、记录人的工作规范,以质量效益为标准审批项目,信贷业务咨询专家就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法律风险点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同时,延伸审批触角,将项目跟踪回访和市场调研纳入制度化轨道,提高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工行省分行继实施《信贷审查小组工作规程》后,建立省分行信贷审批中心,实行主审查人制度,推行集体审贷和专家审贷制度。强调信贷审查、审批规范化、制度化。对客户的资产负债结构、行业发展状况、工艺技术、建设条件及项目财务测算结果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审查,4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贷款通过省分行部门审贷小组评审,4000万元以上(含)的贷款提交省分行审贷委审议。并按照高风险贷款审批权上收、低风险贷款审批权下放的原则,在贷款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内繁外简措施,缩短个人贷款审批时间,做到存单(国债)质押贷款当日审批发放,对房产抵押贷款,要求基层行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合作,为客户提供评估、抵押、保险公证等“一条龙”服务。兴业银行推进信用业务调查、信用审查、业务审批、放款操作“四分离”,防范信用业务操作风险,完善风险管理内控机制。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严格遵守审贷分离和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随着科技发展,各银行在实现全省信贷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先后启动并初步建成信贷审核的统一平台。工行、农行、中行省分行通过完善“信贷管理综合系统”,初步实现信贷业务贷款审评自动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授信和客户信用等级的分类流程评审。
  2004年,各银行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客户在本行和他行的信用状况,力求风险得到全面揭示与控制,保证新增贷款资产质量。特别是加强集团关联客户信贷业务的审查和审批,防止关联企业的互保和交叉担保,防止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和过度融资,防范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工行省分行本部当年审查审批项目55个、贷款额115亿元。该行加强对企业股东背景的审查,对股东信用状况存在缺陷、有明显信贷诈骗和套取银行信用疑点、出资来源模糊的客户,—律不发放贷款。实行审批信贷业务前提条件落实情况的核准制度,防止在项目贷款条件不成熟时发放贷款。农行省分行按照总行下发的《信贷业务审查指引》,规范信贷业务审查内容,明确各业务品种的审查重点;建立审批信贷业务的统计分析制度,对审批的各类信用业务进行集中统计、定期分析和后评价,并加强行业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增强对系统性信贷风险的识别能力,提高信贷审查质量。
  2005年,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尤其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集约化,各银行普遍建立起“前后台分离、审贷分离、集中审批、集中风险控制”的专业化个人信贷管理体系,初步构建防控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长效机制。并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系统,以查询贷款人负债及资信等主要资料作为信贷审核的必备附件。工行、农行、建行省分行成立“个人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在二级分行及资源丰富的重点支行设立个人贷款审查审批中心,对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集中管理、集约经营和专业化运作。为提高个人贷款审批效率,适应个人贷款竞争环境并实现集约化经营、扁平化管理,中行省分行成立零售贷款中心,推出个人贷款在线审批系统,实现个人贷款业务前、中、后台分离,实现个人贷款尽职调查、审批、放款环节集中上收,控制个人贷款业务风险。为提高审批人员素质,各银行进行信贷业务审批人资格认定,按照岗位、职务和信贷业务审批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转授权。
  (四)贷后管理
  1999年,为防范信贷风险,保证贷款质量和效益,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各银行分别采取措施加强贷款客户档案管理,落实贷后管理工作。工行省分行加强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将信贷档案统一集中至二级分行管理或暂放支行档案库集中管理,以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同年12月,将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也纳入信贷管理。农行省分行加强中长期贷款项目贷后检查,制订贷后检查计划,掌握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落实派驻项目经理制。并将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客户全部纳入档案管理,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做到档案管理原始材料账册化、资料标准化、移交档案制度化和贷款资料信息化。
  2000—2001年,各银行落实信贷检查制度,加强对存量贷款的常规监控,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农行省分行建立大额度信用企业监测管理制度,对大额信用客户及当年新增信用额超过500万元客户建立监测管理季度报告制度,并建立贷款早期预警机制;严格控制行业信用总量,从严控制属国家限制发展或淘汰的行业、产业,对水泥、建陶、水电、养鳗、轧钢等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新客户和新增信用业务上收审批权。建行省分行先后对所辖39个经办行进行信贷经营管理检查,量化资产质量考核指标,重点抓盘活存量;探索改进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管理模式,对发放的房地产开发类贷款配套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封闭式管理。省信用合作协会制订出台《大额贷款事后报备制度》,按月对各地联社发放大额贷款情况进行监控“并组织对福州、莆田、漳州等地部分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大额贷款情况进行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基层社加强贷款管理、规范经营。当年,各银行还加强对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新建立客户的审查、流动资金借新还旧、银行承兑汇票、信贷业务档案和信贷综合系统方面的管理。在个人贷款方面,也采取措施加强贷后管理。工行省分行实施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预警监测,对存在不良资产的行部按月监控、通报,视不同情况采取预警通知、整改通知以及停止办理消费贷款等办法,控制不良贷款率。农信社定期检查借款人及担保人(物)的还款能力。对借款人的违约行为,通过电话提示、发催收通知、上门催收等方式督促还款。对连续违约3个月以上的,则通过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处理抵(质)押物等手段收回贷款本息。交行福州分行建立每月动态台账,加强对存量贷款的常规监控,每月至少一次例行检查。各银行对信贷业务档案进行集中管理,按照“一户一档、一笔一卷”的原则立卷归档,信贷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等制度逐步健全并规范。
  2002年,各银行开展对客户定期走访活动,建立重要信贷客户定期分析制度,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1999年以来新增不良贷款进行严格管理,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总量,对新增贷款不良率超过控制线的分支机构加强控制管理;利用信贷综合管理系统对不良贷款进行监测,制定不良贷款监测制度,通报监测结果;加强对借新还旧贷款的管理,压缩借新还旧余额;建立重大和异常情况报告、审查和处理制度及“问题贷款”会诊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定期对贷款审查条件的落实情况等事项进行检查。
  2003年,各银行提高信贷精细化管理的意识,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促进信贷业务合法合规经营。工行省分行建立客户分析制度,对分行信贷客户按照贷款额的大小,组织各级行调查分析,提出客户信贷掌握意见,作为信贷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分支机构信贷业务停牌制度,对信贷管理薄弱、风险控制能力差、新增贷款连续超过警戒线的机构实行停牌整顿。建行省分行查找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完善和细化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制定《关于公司业务信贷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贷后管理实施细则》、《汽车消费贷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执行总行《授信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授信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对各类授信业务的信贷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支行不再管理贷款档案。全省农信社加强信贷管理,推行“小额、流动、分散”的经营战略,严禁贷款“垒大户”,检查泉州、福州、厦门500万元,其他地区200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纠正部分地区出现超比例发放大额贷款的苗头。农行省分行执行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贷后管理工作部门及职责、贷后检查制度和贷后管理的责任移交等。
  2004年,各银行强化信贷全过程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对新增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担保的合法有效性、贷款条件落实的真实有效性等情况的集中监督检查,实行下查一级的信贷监督检查管理模式,以强化对基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制约。同时,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加强贷后监督检查和预警管理,完善大额客户定期检查分析制度,加大对信贷业务的监测力度,实现对每笔新增贷款的监测,对不合规贷款发出整改通知书,确保每笔贷款操作规范、风险可控。农行省分行完善《贷后管理实施细则》,构建贷后管理组织体系,信贷管理部门配备贷后管理风险经理;建立重点客户管理制度,逐户落实客户经理(组)的管户责任、风险经理的风险监控责任,实时监控贷后风险;成立信贷在线监控中心,启动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预警并定期发布风险分析报告。工行省分行重点做好对贷款余额5000万元(含)以上客户,各二级行重点做好对贷款余额500万元(含)以上客户的信贷检查分析,提出信贷掌握意见,及时退出出现不良预警信息的客户,防止信贷资产劣变。该行还组织全省小企业信贷业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关于规范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通知》、《关于加强小型企业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等。交行福州分行完善授信预警机制和授信风险责任制,严格授信准入和监控,下发4份问题授信业务处理通报,处理39人次档案管理违规问题,处理监控不力问题5人次。实施减持退出机制,逐步从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及可能存在风险的企业中退出,当年主动减持、适时退出企业23户。同年,为适应快速发展的个人贷款业务,各银行采取措施加强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农行省分行编制个人贷款监测表,加强对业务发展的监测与管理,实行个人贷款“按月监测,按季通报,风险警示,权限上收”的管理办法,实施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不良率超过1%权限上收的动态管理,建立经营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保证对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状况的把握。
  2005年,各银行提高信贷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逐步实现信贷管理关口前移、全程监控与制约机制。普遍建立贷款大户风险监控负责人制度,由行长或分管副行长担任负责人,负责对贷款大户的风险监控,防范和控制大户贷款风险。工行省分行组织对贷款余额1亿元(含)以上大户,从资本金结构、关联关系、信用记录、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基本情况,资产负债、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行业地位、发展趋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变化趋势、企业发展战略等发展前景,他行融资变化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入手,详细分析,逐户制定出客户信贷政策,防控大额贷款客户风险。农行省分行建立重点管理客户名录和贷后管理报告制度,加强信贷风险在线监控,定期发布风险分析报告,揭示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后续跟踪。建行省分行开展企业业务信贷岗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和企业业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12个二级分(支)行(部)本级及晋江、福清、长乐等24个县级支行进行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对制度、规定、操作规程进行完善和细化,实现防范风险关口前移;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业务发展、制度先行,就企业客户信贷准入退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制定管理制度,防范企业业务经营管理中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组织对纺织行业和厂商—票通业务等专项检查,以及对异地授信客户、重要授信客户及大额授信客户进行实地贷后检查,全年共参与58个授信客户的现场检查(其中省内外异地授信客户30个),对16个授信客户进行非现场检查,检查覆盖率达87%。
  三、资产保全
  (一)风险监控与分类管理
  从1999年6月起,为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银行贷款质量,全省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农发行、国开行执行人行总行制定下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开展贷款五级分类工作。贷款五级分类以风险状况为基础,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尽管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本息和其他债务,但存在—些可能对偿还债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其中,次级: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定损失;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2000年9月,各银行执行人行总行下发的《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完善银行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监控,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该办法包括本外币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表外授信业务,以及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其他信贷业务。该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指《贷款通则》中规定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简称“—逾两呆”)。按照人民银行通知要求,工行省分行首次对全分行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价分析,对不良贷款即五级分类的“后三类”和四级分类(即正常、逾期、呆滞、呆账)的“—逾两呆”实行“双口径”并行考核,包括“—逾两呆”贷款认定程序、贷款五级分类的后三类不良贷款认定程序、不良贷款的统计、不良贷款监测和报告、不良贷款预警和通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农行省分行制定实施《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建行省分行建立贷款风险分类专家参审制度。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还制定实施《关于加强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建立资产保全工作责任制。
  2001—2002年,各银行相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委员会,加强资产质量监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将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于信用业务的各环节、渗透于各级管理人员。农发行省分行将原以粮棉购销企业贷款对应物资实际占用形态为依据的八级分类改按五级分类口径执行。工行、建行省分行分别制定《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推行五级分类管理,以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各银行执行人行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独资银行不良贷款监测和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依据“锁定基数、严控新增、落实责任、分类考核、绩效挂钩”的原则,将工作重心移向不良贷款监测、控制、考核方面,建立旬监测、月通报、季考核分析制度,对不良贷款的监控改单项监控为全方位监控、改事后为事前事后相结合,缩短监控时间,延伸监控对象。建行省分行制定实施《不良客户管理办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建立资产质量重点联系行管理制度和重大不良贷款客户监控、分析制度等。农行省分行出台《不良资产分账经营指导原则》。福建兴业银行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制定《不良信贷资产管理办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办法》。
  2003年9月,银监会部署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自2004年起取消并行统计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工行省分行实施“下管一级,监控二级”不良贷款考核机制,实行不良贷款分类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行省分行将不良贷款监控考核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经营机构及主要负责人,通过改进风险监管台账、报表、报告“三位一体”的非现场监测体系,按月对全行信贷资产质量开展监测分析通报,监测不良贷款总量和降低结果,监测不良贷款的降低过程和结构。农行省分行建立加强风险资产管理工作重点联系行制度,强化对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的分支行清收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强对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动态监测和清收管理。兴业银行制定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利率风险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特殊信贷资产实行专业经营的指导意见》,完善防范贷款风险的组织保障和不良贷款管理机制。当年,全省工行、建行均实现四级分类和五级分类两个口径余额和占比的“双下降”。
  2004年,为适应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政策、市场变化,银监会出台《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其中将不良贷款列为重要指标。各银行加强和改进对资产质量的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实现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单轨运行,通过现场、非现场检查及调阅原始资料等形式,加强对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检查监督,保证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真实性。建行省分行实施“风险管理基础平台工程”,重新修订后的388份文件体系构成该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的基础平台,初步建立覆盖全分行业务产品和管理活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国开行省分行还将五级分类进一步细化为十四级分类。为区别各类政策性挂账占用贷款和附营业务停息挂账占用贷款,农发行省分行根据总行要求,执行贷款风险分类对外披露口径。至年末,各银行资产质量持续改善,经营效益大幅提高。
  2005年,按照人行总行2002年颁布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五级分类中的损失类、可疑类、次级类和关注类贷款计提拨备比例分别为100%、50%、25%和2%,在损失和可疑、次级和可疑、关注和次级之间,预期损失分别相差25—50个百分点,幅度过大,分类较粗。为使银行能及时发现贷款质量逐级变化趋势,以采取应对措施,工行、中行、建行等部分银行在五级分类基础上再作细分,实施信贷资产十二级分类。这是基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种风险内部评级方法,其对于银行账目最明显的变化是,拨备提取更细致、更能反映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兴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测、提示和预警,细化风险分类级别,在原有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对正常类、关注类项目进行细项划分,实行九级分类管理,并相应改进专项准备金计提办法,指导分支机构防范经营风险。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按照总行《授信后管理办法》要求,明确组织和责任分工以及考核和奖惩,涵盖从客户实际使用银行授信后到本息收回或授信完全终止前各环节的风险管理,包括授信检查、风险分类及预警、授信到期处理、贷款利息管理、问题授信管理和授信基础管理等方面。同年,为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非信贷资产的质量,各银行逐步规范和加强对非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工作。工行省分行被总行列为非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工作试点行。农行省分行执行总行下发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统一标准、实事求是、规范操作、准确认定”的原则,推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建行省分行将非信贷资产纳入全分行统一规范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中,制定《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明确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标准和方法,严格分类审批权限,规定凡从不良非信贷资产调整至正常、关注类的,审批权限上收一级,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评价的准确性。
  (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
  1999—2000年,各银行大力清收拖欠银行贷款利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入行总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依法清收拖欠银行利息报告的通知》,要求做好清收欠息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并针对银行在清收欠息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有关政策措施。当年8月,福建省银行业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签订《金融债权管理公约》,明确提出“反对同业间不正当竞争、联手制止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工行省分行建立贷款收息工作机制,强化贷款收息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召开收息工作分析会,研究收息对策。1999年,共清收欠息大户旧欠利息1800多万元。根据国家政策及人行总行条法司20号文件要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省分行继续介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项目的预审、审查及实施全过程,对被列入全国政策性项目逐—进行审查,防止超越政策范围的项目列入计划,确保国有企业改制改组顺利进行。工行省分行1999年实施计划内项目核销35家,金额3.52亿元。其中结转28家,金额0.73亿元,新增7家,金额2.79亿元。全省农信社对新贷款加强管理,对旧欠不良贷款加大清收力度,将清收责任落实到人,控制不良贷款上升势头,2000年共收回不良贷款34亿元,同比多收4亿元,其中收回呆滞、呆账贷款2.67亿元,同比多收5178万元。同时,全省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及国开行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本息283.92亿元,涉及总户数20227户,其中贷款本金203.62亿元,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减轻历史包袱,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至2000年末,全省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526.56亿元,不良贷款率20.35%,比1999年下降1.98个百分点。
  2001年4月,针对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恶性蔓延、扰乱经济秩序、破坏信用市场、成为危及金融业稳健运行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行总行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根据人行总行下发的《关于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精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召开辖区专题会议,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联合实施制裁和通报制度,开展维护金融债权工作。各银行采取措施,参与介入企业改制,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工行省分行与其他相关金融机构联手采取制裁措施,抵制南平6家商业二级批发企业逃废悬空债务,维护银行债权。农行省分行出台《关于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实施意见》,加大清收盘活力度、规范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并实行逃废债企业通报制度。福州市商业银行于当年三季度开展“清收不良贷款百日大会战”,清理收回不良贷款5120万元。至年末,全省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541.59亿元,不良贷款率17.79%。
  2002年,在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中,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经营问题直接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当年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中央加强信贷管理,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国家经贸委下发《2002年总量调控、结构调整工作指导意见》,对银行压缩处置不良贷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人行总行自当年起对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并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降低不良贷款作为工作重点。同时,制定《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申报、认定、制裁和解除程序的规定》,从程序上规范金融机构联手抵制和纠正企业逃废、悬空、甩赖金融债务行为。工行省分行制定《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报告制度》。农行省分行执行总行下发的《不良贷款集中清收管理指导原则》。建行省分行开展资产保全“百行、千项、万户”盘活工作,并执行总行的《抵贷资产管理办法》。继核销、债转股、剥离不良资产之后,各国有商业银行加快降低不良资产工作进度,执行国务院规定在清收转化不良资产工作中适当减免部分企业未收贷款利息,以物抵债工作中“重抵入,轻处置”状况有所改变,开始实施以加快处置为目标、以资源经营为理念的抵债资产各项政策。同时,“还款免息”政策出台,增加了不良贷款现金清收手段和途径。省信用合作协会组织核销呆账0.75亿元,比上年多核销0.57亿元。至年末,全省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额490.16亿元,不良贷款率15.06%。
  2003年,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促进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资产保全业务取得成效。建行省分行出台《资产保全业务审批规程》,通过信贷资产项目推介会和在福州、泉州、三明、宁德等地举办的15场拍卖会,参拍资产38项,标的1.41亿元,成交资产23项,累计拍出4126万元;加快100万元以下不良贷款小项目的清理退出,全年清收退出百万元以下贷款261户,涉及贷款本息1.16亿元。通过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全年共回收存量呆滞贷款本息112.74亿元。中行省分行开展“春雷行动”、“夏季攻势”和“超限战”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全年清收不良资产近15亿元,完成总行下达任务数的203.9%。工行省分行成立风险资产处置中心,对全辖大额、疑难不良资产实行集中处置,对抵债资产的抵人和处置提出“严进快出”指导原则,所辖南平市分行和石狮市支行将抵债资产作为资源来经营,处置工作多策并举,完成—揽子拍卖处置项目。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建立省、市、县三级行不良资产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将风险资产市场营销与处置有机组合,促进风险资产处置由松散型管理向统一管理、专业处置转变,探索集中专业人才实施清收专业化、机制市场化、手段多样化、方式社会化的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新路子。工行省分行介入长乐国际机场债务处理的全过程,经与政府、机场方面多次谈判交涉,收回由福州市政府代为偿还的9050万元本金,原欠息516万元运用减免息政策予以免除,还款免息比例达17.5:1。农行省分行制定《关于实施不良贷款“双下降”战略意见》,开展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全年共清收不良贷款11.11亿元,超额完成总行下达的任务。福州市商业银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收回不良贷款4026万元,其中现金收回额为该行建立七年来最多。省信用合作协会组织首次统一申报核销部分呆账,共核销呆账3.15亿元,比上年多核销2.3亿元。至年末,全省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536.76亿元,不良贷款率13.10%。
  2004年5月,中行与建行进行第二次不良资产剥离,部分资产不按账面结构价值转移。全省建行剥离不良资产本息41.67亿元,涉及2718户;全省中行剥离不良资产本息76.15亿元,涉及1246户。6月,交行福州分行剥离不良资产本息10.27亿元,涉及131户。随着商业银行改革发展步伐加快,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成为银行资产保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行省分行利用总行组织“国际招标处置不良资产项目”的有利契机,全年处置抵债资产12项,金额1.34亿元,占年初抵债资产余额的52%,实现收入5300万元。并综合运用减免息政策、法律诉讼等各项手段“共处置各类不良资产6.98亿元。中行锴分行实现清收不良贷款11.87亿元,完成总行下达任务数的220%,清收进度居全国中行系统第五位。同年,执行财政部、银监会出台的《关于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执行自主减免表外欠息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还款免息政策,免息对象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扩大到政策性银行;取消对表外欠息发生时间方面的规定;将实施范围扩大到信用等级BBB级以下(含)企业所有不良贷款对应的全部表外欠息。工行、农行省分行依据各自总行关于减免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管理办法,制定贯彻意见,要求基层行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抓住企业现金流及质优价实资产扩大清收效果。至年末,全省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394.95亿元,不良贷款率8.51%。
  2005年,各银行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中行省分行扩大和加强保全职能,将其贯穿于整个授信管理过程,并将全辖12.54亿元抵债资产组成资产包进行处置。建行省分行在控制不良贷款总量的同时,制定新发放贷款质量、关注类贷款向上迁徙额、不良贷款向正常贷款迁徙额等指标,纳入年度经营计划,实行“重点贷款、重点行、重点客户”的差别化风险监管策略。工行省分行建立《不良贷款大户分析会制度》,对不良贷款排名前20名的大户进行逐户分析,制订详细的清收处置计划和工作进度表。对分行资产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相应调整,主要负责对区域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风险评价,对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在资产风险委员会下设风险业务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预案、呆账核销、以物抵债抵人与处置预案、还款免息等风险业务。同年,全省工行对不良贷款主债权确权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以市场化方式进行不良贷款剥离,共剥离185.29亿元,涉及3698户。至年末,全省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317.28亿元,不良贷款率6.01%。
  第三节 人民币中间业务
  一、支付结算业务
  (一)对公结算
  1999年,福建省各银行在分别实现省内计算机联网的基础上,推出的对公结算产品,使原在柜台办理的逐笔缴存款业务被委托银行批量代扣业务所取代,跨地区、跨行的非实时资金汇划被实时的资金汇划清算所取代,集团客户、系统客户资金逐级划转被快捷的资金网络结算所取代,大量现金结算被方便、安全的非现金结算所取代。各类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和信用卡等支付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得到快速发展,对票据的真伪辨别和查询查复功能在技术手段、时间效率上得到改善和提升。全省工行开通集资金汇划、结算和清算于一体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使客户办理异地资金汇划由3个营业日到账,缩短为2小时到账。该行还推出资金网络结算服务。建行厦门市分行与厦门自来水公司、厦门航空公司、航空港集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结算合作关系。交行福州分行为确保对公结算业务资金安全,投产“电子验印系统”,提高核对客户预留印鉴的准确度。
  2000年,由人行福州中支牵头,在福州的各银行共同签订《福州市银行支付结算同业公约》,约定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原则;办理支付结算必须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必须执行结算纪律“三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随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受理无理拒付、自行拒付退票,不扣或少扣滞纳金;不准在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手续费和邮电费,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不得随意、变相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为吸引客户和占领市场免收或少收费用;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从自身利益考虑,放松账户管理;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同城票据交换管理等七项公约,共同维护支付结算秩序。5月,工行省分行执行人行总行对部分省市实行存款人签发支付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和同时使用支付密码器等试点的规定,在福州市区进行支付密码推广试点,加强存款人签发支票和银行付款的安全管理。根据市场竞争需要,各银行改进结算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支付结算产品。建行省分行自1999年首次办理全国性网络结算协办行业务,至2000年已为40多家全国性集团企业办理网络结算协办行业务。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由手工签发银行汇票改由计算机签发,提高签发汇票的规范化程度。交行福州分行开通人民币资金实时汇兑系统,实现交行系统内异地资金汇划实时到账。
  2001年,执行人行上海分行下发的《票据挂失止付办法》和《签发空头或签章不符支票的处罚规定(试行)》等有关强化支付结算纪律规定,要求银行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力度,维护银行和企事业单位的利益。9月,执行人行总行关于取消50万元以上大额汇划款项必须通过人行转汇的规定,各银行内的汇划业务可通过本行的电子汇兑系统办理,但必须向人行报送规定金额以上的异地大额支付信息和资金流向及流量统计信息,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人行福州中支还为此重申商业银行之间的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人行转汇并清算资金;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因未建立联行系统,其相互之间的异地汇划款项和其他商业银行汇往异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款项,不论金额大小,仍通过人行转汇并清算资金。为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省工行在承担总行统一签订《资金网络结算协议》的100多家全国性集团企业和系统企事业单位网络结算协办行业务的同时,分别与人保产险省分公司、国寿省分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石化福建分公司等30多家企业集团、系统企事业单位签订资金网络结算协议,为其分支机构办理资金划拨及结算账户管理,实现企业资金实时归集或下拨,结算资金达204亿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通过“电子汇兑系统”(2.0版),使企业资金异地汇划即时到账,实现零在途。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当年开业后的对公结算业务已实行本系统内实时到账处理。全省建行发挥电子网络结算优势,开发支付密码系统,推广使用支付密码器。
  2002年4月,工行、建行省分行根据人行总行对2000年使用的支付密码产品进行限期更换的要求,推广统一业务和技术标准的支付密码产品,在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的支票、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本票申请书、汇兑凭证以及经人行批准的其他支付凭证上使用。工行省分行投产支付密码系统,客户使用支付密码办理国内异地现金代收、异地转账业务即可瞬间到账。7月,根据人行福州中支的规定,福州市区金融机构自身或在本行开户的单位在签发金额10万元(含)以上票据及支付结算凭证时,推广使用经国家保密委员会、中国防伪技术协会验收通过的票据防伪专用笔、票据专用防伪印泥;省内其他设区市、县金融机构自身或在本行开户的单位使用票据防伪专用笔、票据专用防伪印泥时,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同时,对福州市区金融机构受理开户单位签发20万元(含)以上现金支票和100万元(含)以上转账支票,福州地区八县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机构受理开户单位签发10万元(含)以上现金支票和50万元(含)以上转账支票,要求使用“验钞鉴别仪”、“票据防伪鉴别仪”等具有紫外线功能的仪器进行查验,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人防和技防水平,防范金融票据诈骗,确保资金安全。同年,为服务对公客户异地办理本地业务,全省工行推出以“即时通”命名的对公异地通存通兑业务,异地通存包括异地现金代收业务、异地转账收款业务,异地通兑限于办理异地转账付款业务。“即时通”业务的推出方便存款客户省内或全国异地销售款项结算,实现结算账款瞬间到账,创新支付结算速度。交行福州分行在本行同城对公业务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实现同城本行转账划款实时到账,提高对公结算业务处理效率。全省农信社开发并办理县辖电子汇兑业务,疏通结算渠道。
  2003—2004年,各银行推出对公结算创新产品,并继续为行业系统性企业开办区域性结算网络服务。全省工行推出对公支付结算新产品“支票直通车”和面向大型优质客户(包括集团客户、系统客户)的现金管理服务产品。“支票直通车”是销售或提供消费的单位(特约单位)在受理购物或消费单位(个人)提交转账支票付款时,通过转账支票受理终端(支票POS机),实时核验支票支付密码后,自动扣收购物或消费单位(个人)银行账户存款的—种支付结算方式。其便于购销双方钱货两清,避免空头支票和结算诈骗案件发生。2003年,共发展7家“支票直通车”特约单位。现金管理服务产品是协助客户进行现金管理而提供的集收付款、账户管理、支付结算、投融资、信息咨询等系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帮助客户实现资金由分散到集中管理、由非实时到账为实时到账处理,加快客户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2003年,签订现金管理服务协议的客户有196家。建行省分行自1999年为福建省电力公司开通资金网络结算起,至2004年已为10家企业开通全省性资金网络结算服务,累计资金结算量达221亿元,日均存款13.3亿元。农行省分行与福建烟草、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等系统性、集团性客户签订代理协议,开办资金归集业务。各银行继2001年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为铁通福州分公司收取电话费、为联通福建分公司和吉通网络通信福建分公司征收通信费、为福州市地热管理处征收地下热水费之后,又为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征收垃圾处理费等提供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服务,解决企业收费困难问题。同时,依据1997年人行总行下发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经人行总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该项业务的分支机构,可办理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的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即依据申请人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方便企业之间的国内商品交易结算。继中行省分行2002年推出国内信用证业务,2003年7月,工行省分行也开始受理国内信用证的通知和委托收款业务,但暂不办理国内信用证的开证和议付业务。各银行普遍加强对公支付结算客户预留印鉴的管理,提高印鉴真伪鉴别能力。全省建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等分别投产“电脑验印系统”,实现对所辖支行印鉴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备份,防范印鉴核对与记账付款环节的风险。兴业银行开发投产支付密码器系统,提高支付结算风险防范能力。2004年,福州市商业银行开办银行汇票业务,工行分支机构收到该行签发的银行汇票由工行兑付,其他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收到的,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该行所属机构的任意支行审核兑付。
  2005年,为满足客户对结算产品延伸服务的要求,方便对公客户自助打印对账单、满页账、未满页账、补制回单、补制对账单等,交行福州分行等进一步推广电子回单箱出租业务,工行省分行所辖91个县级支行30%安装电子回单箱,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所辖12个支行均安装电子回单箱。同时,开办上门收款服务的银行,加强对公客户上门收款业务管理,逐步实行上门收款、计价的集中管理和操作,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二)个人结算
  1999年,全省部分银行开办的异地个人结算业务已基本实现个人活期储蓄存款跨省通存通兑,包括异地存取款、异地口头挂失、异地“无折”业务等。全省工行开办的该项业务,经过发展完善,新增活期储蓄存折异地查询和牡丹灵通卡(借记卡)异地消费、异地正式挂失等功能。该行还推出“1999年版储蓄旅行支票”业务,方便个人客户异地提取现金。
  2000—2001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银行的个人支付结算业务由单—的营业网点办理,逐步向客户自助发展。以银行卡为支付载体,各类自助终端、ATM机运行趋于稳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始兴起,个人账户查询、提取现金、缴纳公共事业费、转账结算等业务均可通过自助办理或委托银行批量代缴、代扣。各银行相继推出安全、方便、快捷的个人汇兑产品,满足个人客户资金汇兑需要。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的个人汇款业务,分为普通汇款和快速汇款,实现账户汇异地“一卡通”账户24小时资金到账,现金汇异地“一卡通”账户资金实时到账。全省工行在指定的个人金融业务网点开办汇往异地工行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的“汇款直通车”,提供账户汇账户、现金汇账户、现金汇个人等多种汇款功能,其中“个人实时汇款”资金实时到账并可支取;“手工个人汇款”的加急汇款2小时内资金到账和支取,普通汇款24小时内资金到账和支取。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办个人存款全国通存通兑业务。
  2002—2003年,根据人行总行召开的“对台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允许商业银行与台湾地区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2002年7月,全省工行在总行与台湾地区25家银行交换密押、建立代理行关系后,开办个人客户与台湾地区的汇款业务,工行厦门市分行办理首笔与台湾地区银行直接汇款业务。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财富增加对个人支付结算的需求,各银行纷纷推出具有特色的个人结算新品种。工行、中行省分行分别推出以自然人名义签发,委托银行见票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个人支票业务”,只在同—票据交换区域内使用,可办理转账和提取现金,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工行省分行推出“储蓄异地通”业务,个人客户可凭银行卡、活期储蓄存折和理财金账户在跨省本行营业网点、ATM机办理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通存通兑、口头挂失和查询业务。
  2004年10月,人行总行对内地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作出规定。各银行为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银行办理人民币汇款解付、转账支付等业务时,严格执行规定,做好结算服务。同年,全省工行对个人结算产品进行整合,开展“个人结算业务——跨越时空安全快捷”等主题系列营销活动,陆续推出汇款直通车、储蓄异地通、同城个人汇款、个人储蓄存款异地托收、缴费直通车等个人结算产品。
  2005年,为推广非现金结算,减少现金结算量,配合做好反洗钱、反假币、反抢劫工作,各银行推广人民币个人同城跨行转账业务,并执行人行福州中支制定的《人民币个人同城跨行转账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业务处理时间、业务处理流程、差错处理以及业务凭证等的相关规定。
  (三)账户管理
  1999年,全省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及个人(简称“存款人”,下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撤销,继续执行1994年人行总行颁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实行人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存款人可以自由选择—家银行的对公营业网点开立—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外汇存款账户开立、使用和监督管理,继续执行1994年3月人行总行颁布的《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3月,财政部、人行总行联合颁布《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统称中央预算单位)开立或撤销银行账户的条件、审批程序及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根据新办法,各银行配合财政部门对本办法执行之前中央预算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顿,对新开立的银行账户严格执行人行相关开户许可证制度。同时,为加强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的管理,农发行省分行继续实行1998年推出的“一基三专”,即粮棉油企业必须在该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按资金性质不同开立粮棉油企业应付利息存款、粮棉油企业收购资金存款、粮棉油企业财务资金存款等账户。
  从2000年4月1日起,各银行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将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列入实名管理。同时,执行人行总行加强单位账户、现金及结算业务管理规定,从源头防范,严格审查单位客户申请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手续和资料,防止利用假营业执照、假人行开户许可证、假身份证等开立账户;对存款人申请撤销账户,以及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的账户加强制度管理。
  2002年,执行财政部、人行总行、监察部、审计署联合颁布新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的用途、账户设置等加强审查把关。同时,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人行福州中支联合开展“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要求,配合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保留、撤销、归并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工作。部分银行还开展对本行所有银行结算账户检查清理,重点清理开户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科目归属有误和长期不动及闲置的银行结算账户,提高账户管理质量,节约计算机使用资源。工行省分行加强银行单位存贷款账户与单位客户自身账务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在二级分行成立“银企对账中心”,重新制定银企对账管理实施细则,采取工作岗位独立、对账人员分离、多种对账方式并存、突出重点账户对账等做法,将银企对账工作与结算账户管理、防范结算风险有效结合。同时,各银行将外汇账户纳入外汇局省分局“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账户基本信息、收支交易明细、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和资本金账户限额预警等统一监控,规范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账户信息管理。
  从2003年9月1日起,对全省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执行人行总行新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该办法放宽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条件,取消对异地开户限制;增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区分与个人储蓄账户在使用上的区别;明确开户银行对开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的审核责任。各银行修订和启用新的账户开户申请书和协议书,做好与新制度衔接。全省农信社实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个人储蓄账户分离及分开管理。建行省分行还就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转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制定操作流程,规范管理。
  2004年,各银行执行财政部、人行总行建立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制度的有关规定,配合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账户的年检工作。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还实行银企对账外包改革,福州地区约50%企业客户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委托专业票递公司发送。
  2005年,为实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化、非现场化管理,人行总行开发的具备账户审核、存储、控制、查询、统计、监测等功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一期)在福建进行投产试点。各银行及所辖分支行在当地人行的组织部署下,做好技术和设备准备、系统测试及业务培训,并开展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清理核实和年检工作。对通过年检核实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逐户录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通过数据文本转换,批量导人系统,完成存量账户的检录工作,保证系统顺利投产运行。并在系统投产后,按照人行总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界定通过该系统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范围及明确需遵循的业务规范。农行省分行就年检中发现单位账户印鉴片管理、银企对账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全省中行实行新的银企对账管理制度,将重点对公客户账户的对账工作集中至省分行及二级分行,保证银企对账工作的独立性。全省建行通过“企业对账管理系统”实现银企对账单集中打印、分发,加强对账单的回收,控制对账风险。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实行银企和内部账户集中对账。10月,为帮助个人客户保管好银行账户,归集长期闲置的小额资金,提高银行计算机系统运行效率,减少成本开支,部分银行开展人民币个人小额活期存款账户归并工作,除对用于代收代付、购买基金和人民币理财产品等账户暂不进行归并或注销外,对长期不动和无需使用的人民币个人小额活期存款账户,特别是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的账户建议客户及时归并或注销,若保留则按季收取账户管理费。
  (四)支付结算业务代理
  1999年,由于受机构网点布局、内部设施和安全条件限制,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和陆续进驻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办的部分支付结算业务主要委托国有商业银行代理。2000年6月,人行总行下发《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办理银行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支付结算业务,均可实行代理,并将代理品种限于银行汇票代理(代理签发银行汇票、代理兑付银行汇票)和其他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省分行在各自总行陆续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签订《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协议》基础上,开办代理签发银行汇票、代理兑付银行汇票和汇兑业务。福州市商业银行自1997年参加全国“城市合作银行通汇清算中心”后,至1999年已与全国69家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共1619个营业网点建立异地通汇关系,2000年又分别与工行、建行总行签订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协议,通过工行、建行全国营业网点代理的异地资金汇划到账时间,由原来2—3天缩短为24小时。当年该行委托全省建行代理汇兑业务15243笔,金额7.96亿元。
  2001年,支付结算业务代理量不断扩大。福建兴业银行与工行总行签订《代理兑付银行汇票业务协议》,其所辖分支机构签发的银行汇票委托工行代理兑付。在总协议指导下,工行省分行所辖二级分行分别与所在地福建兴业银行分支机构签订《代理异地资金汇兑业务协议》,在福建兴业银行未设机构的地区,代理异地资金汇划、清算及查询查复业务。至年末,工行省分行在做好总行统一签约的代理兑付6家股份制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的同时,与省内97家银行机构营业网点签订代理协议,同业存款和汇出汇款账户余额达4.41亿元。
  2002年,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品种不断增加。福建兴业银行又分别与农行、中行总行和省邮储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包括票据融资、代理现金收缴、代理现金寄库保管、代理资金清算、银团贷款等合作项目,并与国家开发银行在项目贷款结算、资金管理等方面展开合作。全省工行承办总行新增签约的代理兑付进出口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银行汇票业务。福州市商业银行与福州连江县农信联社合作,建立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关系。
  2003年,各银行执行人行总行2002年12月下发的进一步规范和推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制、增强中小商业银行结算功能的相关规定。该规定取消支付结算业务“规定代理”,全部实行代理双方以签订协议的“约定代理”,手续费收取实行市场化。工行省分行推出网上支付结算业务代理,为被代理银行提供代签银行汇票资金网上移存和网上代理汇兑服务,当年即为福州市商业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开办网上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全年该行共代理兑付银行汇票9230笔、31.07亿元,代理签发银行汇票189笔、0.451亿元,其他支付结算业务代理12816笔、11.58亿元。
  2004年,在原由人行代理兑付跨系统银行汇票的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与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代理关系,签订代理兑付银行汇票协议的基础上,自4月1日起,人行不再受理这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的代理兑付银行汇票业务申请。各国有商业银行以此为契机,宣传自身支付结算优势,提高代理服务水平,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方式,促进支付结算合作向深层次发展。工行省分行逐级开展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培训和业务检查,提高查询查复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证代理款项解付及时和安全。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与国开行省分行签订《贷款项目资金委托代理结算四方协议》,新增6项代理业务。
  2005年,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品种及服务手段不断创新。兴业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就资金结算、投融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客户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全年累计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78.2亿元,中间业务收入突破1000万元。该行在省外开发推出支付结算业务代理新模式——“银银系统”,先后与天津市农信联社、荆州市农信联社、广东省邮储等31家金融机构签订“银银系统”连接协议,其中4家实现银行系统连接运行,直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工行省分行在承办总行统一签约的3家政策性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兑付银行汇票业务的同时,陆续代理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汇兑等支付结算业务,代理恒生银行福州分行人民币及外币现钞调拨业务,以及提供同业现金存取服务,并在全省范围内(不含厦门)统一代理省邮储的现金存取及邮储与人民银行的人民币资金调拨业务。
  二、代理业务
  (一)代收代付
  1999年,工行省分行陆续开办代收煤气费、电费、固定电话费、机动车违章罚款等数十个品种。中行省分行除代收一般性的行政公共事业费外,还与中国联通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代收手机通信费。福州市商业银行继1998年开办代收牛奶费、农贸市场管理费、下岗安置费后,又推出代收售房款、物业管理基金等,当年新增代收代付6702户。从11月1日起,各银行执行国务院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决定,对在本行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的个人客户,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福州等地部分银行机构还进驻税务服务场所办理税款代收业务。代付业务主要以代发工资业务为主。工行省分行自1985年开办代发工资业务,至1999年累计代发工资金额68.7亿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代发工资金额分别为3540万元和3608万元。
  2000年5月,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省分行和福建兴业银行开始代理国库统一支付工资,并根据省财政厅的安排,为省直机关单位代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代办个人应扣款项转入省财政指定的银行账户。7月,银行代理国库统一支付工资业务范围扩展到本省各级财政,代发对象扩大到全省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行省分行自1996年与省劳动厅签订社会保险业务合作协议起,为各级社保机构提供全方位的金融配套服务,陆续承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系统”和“五险合一”(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的开发和建设,提供代理征收社会保险费、代理发放养老保险金、电话查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等一系列服务,2000年月平均代发养老保险金31.4万笔,代收付养老保险金4.3亿元。建行、工行省分行作为全省(不含厦门)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主要代理行,以所辖二级分行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共同开发“代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全面代理公积金归集和支取业务。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推出代收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业务。漳州城区农信社开办代收电费业务。
  2001年,为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对省直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预算外资金工作,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资金收缴和票据开具相分离管理的体制改革,继2000年工行、建行省分行,交行福州分行、福建兴业银行按照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支、省监察厅联合颁发的《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实施办法》开始代理“票款分离”业务后,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建行省分行又联合下文对涉及异地“票款分离”业务作出规定,实行缴费人就地缴费,资金通过银行电子汇兑实时到账系统直接缴人省财政专户,并由建行省分行负责银行系统代收业务数据收集工作,每日向省财政厅传送省直单位包含异地代收业务数据信息。同年,银行代收代付业务品种进一步增加,规模扩大。省邮储为3372家单位50多万人代发工资,开办代发养老金、代收联通“193”长途话费等业务。福州市商业银行开办代收上网开户费和月租费、代发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等业务。部分银行开办代理大中专院校收取学杂费业务,解决生源扩大后省外学生携带现金不便的问题。工行省分行与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代理大专:院校收取学杂费协议》。通过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将个人学杂费汇集到院校指存款账户,并通过计算机联网传输或传递磁介质的方式,按照不同的费用项目直接记入学校账户,提高汇款和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2002年,人行福州中支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对省级试点单位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支付管理改革,福建兴业银行被指定为省级预算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支付清算试点的代理行,承办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开立、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8月,省财政厅、监察厅联合发出通知,推广学校收费“票款分离”,并下发《福建省直属各类学校收费票款分离试行办法》,在省交通技术学院、省卫生学校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8所学校,各银行介入代理“票款分离”业务。当年,银行代收代付业务品种更趋多样化。工行省分行开始为个人客户办理柜台代收移动通信费,并根据客户需要打印手机话费发票;中行省分行推出代理“个体双定户”缴交税费、代付社保失业金等业务;建行省分行开办代理全省烟草系统无线POS收款、代理省地税局个体户税金等28项代收代付业务;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在代收美国、德国签证费后,开办代收南非大使馆签证费及签证保证金业务;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州市电业局合作,推出网上银行缴纳电费,开办代收福州市社会保险费业务;农信社在福州、泉州、莆田实现计算机联网后,开办代收农村水电费、电信资费及乡镇其他收费。
  2003年,为缓解代收代付业务增加给银行网点柜面造成的压力,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各银行探索通过计算机系统批量处理和客户自助办理代收代付业务。中行省分行投产中间业务平台,对代收代付业务进行统一联机处理,并逐步将所辖分支机构的代收代付业务上收至省分行,包括与省电力公司签订《代扣代缴电费代理业务合作项目协议书》,开发“实时电费代收系统”,由客户指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按时批量代扣代缴电费。农行省.分;行继续使用2000年推出的代收手机、寻呼机和固定话费的自助缴费机,缓解原代晚福州市近2/3手机和寻呼机话费导致的网点柜面压力。交行福州分行至当年末累计为67061户居民代收水电煤气、固话话费、学费等,并在福州独家承办代收房产契税。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对业务综合处理系统原有代发工资程序进行优化,新增批量开立代发工资借记卡和活期存折、快速打印代发工资清单及代发工资格式转换等功能,并重新制定《代发工资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开办福建国通通信有限公司无线固话自助缴费业务。省邮储加强与税务、电力等行业合作,代缴用户达20多万户,月均代缴税费及水电费2174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始代理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业务。
  2004年1月24日,海关总署在全国推广与中行、工行、农行、交行总行及招商银行等5家银行合作的“网上海关税费支付”项目,以加快电子海关建设,提高通关效率。福建省5家银行分行与当地海关合作,开办“网上海关税费支付”业务,配合企业做好网上缴纳进出口关税费,方便企业联网办理进出口手续。全省工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分别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系统,将连接海关与本行业务系统的“银关通”系统投入运营,为开户企业办理网上支付进出口关税费业务,实现无纸化通关服务。同年,由人行福州中支、福州市国税局、福州地税局统一组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省分行与兴业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先后参与“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划缴税款系统”在福州市区的试点工作,并在省内(不含厦门)全面推广代理电子缴税业务。
  2005年4月,福建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进行代理银行公开竞标,在参与竞标的11家银行中,工行省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获首批代理银行资格,随后参与代理的还有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工行省分行投产“代理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和总行代理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银财通”系统,全年代理省级22家预算单位和4家中央财政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6190笔,结算资金3.7亿元。兴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还在省外取得突破,长沙、武汉、北京等4家分行取得代理2个省级、3个市级、1个市区级财政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格。同年,银行代收代付业务不断发展。工行省分行开办代收代缴车辆购置税、代收高速公路交通违章罚款等,年末代收代付业务品种近50种,其中代发工资、代收水电费金额达143.2亿元,有多项代缴费实现网上银行在线缴纳。全年为3.94万纳税户实现财税库行横向联网代扣税20.73万笔、金额30.08亿元;“银关通”业务签约企业发展至24家,代理网上支付进出口关税费1290万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代理收缴联通话费及电费,代发工资金额达5亿多元。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代发工资金额1.95亿元。省邮储通过“现金—账户汇款模式”代收自学考试报名费、烟草款,通过“现金—现金汇款模式”代收移动营业款、高速公路交通违章罚款等。省农信联社与省公安厅合作,代收居民更换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兴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以“兴业e通关”命名的“网上海关税费支付”业务,与北京、杭州、厦门等地海关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当年累计代理网上支付进出口关税费1710笔、金额1.71亿元。交行福州分行也开办电子缴税业务。
  (二)代理彩票
  1999年,福建省福利彩票业迅速发展。6月,工行、农行、中行省分行和福建兴业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分别与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签订代理分销1999年度“八闽风采”福利彩票协议书,面向全省发售。工行省分行作为代理分销“八闽风采”福利彩票的主办行,还提供彩票出入库保管、调拨与调剂、销售资金归集和清算、奖金兑付等服务。2000年9月,工行省分行代理发行“中华风采”福利彩票,代理业务涉及彩票的领缴、调拨、销售、保管、销毁、统计、资金划拨等。同年,建行省分行开始代理福利彩票资金清算业务。2004年10月,建行省分行与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2005年12月,工行省分行所辖泉州分行与福建长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提供代理中国福利彩票“银彩”转账及“银彩”资金清算服务。
  (三)代理证券市场业务
  1996年,省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陆续开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与证券资金账户之间资金实时转入或转出的“银证转账”业务。1997年,建行省分行推出集券商柜台POS机、储蓄网点和电话委托“三位一体”的银证转账,方便股民资金划转。工行省分行分别实现与闽发、华融、广发、国泰君安、海通等多家券商从单向“银证转账”到双向“银证转账”,客户办理“银证转账”既可通过银行柜台,也可通过券商柜台,或通过电话银行办理资金实时划转。1998年5月,沪、深两地交易所开始实行法人集中清算,各银行在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方面积累了经验,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随着市场发展而巩固和扩大,并确保证券资金安全、准确清算。同年,建行省分行与华福、华兴、华侨和榕信等4家券商签订证券资金法人清算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兴业证券、闽发证券等签订法人结算四方协议,代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兴业证券法人资金清算。由于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客户迫切需要投资股市的资金在股票买卖过程中减少转账环节,直接记入银行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工行省分行与南方证券福州营业部合作,本着“银行托管资金,证券公司托管股票”的原则,开发推出“银证一户通”产品(“银证通”的前期产品),实现客户证券交易结弇资金直接记入客户指定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减少资金划转环节,提高投资时效和资金周转速度。1999年,省内大部分银行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为证券公司开办集合客户资金申购新股业务,提供客户资金的划转和收益分配的入账服务。
  2000年7月,各银行执行人行上海分行通知,清理并停办代客申购新股业务,包括代理申购新股资金划转和股票收益分配业务。12月,省内“银证通”业务开始起步。工行省分行与闽发证券合作开发,由工行电话银行“95588”和闽发证券电话委托交易系统双向发起的全省集中式“银证通”业务系统投入运营。该项业务是个人投资者利用在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通过券商的网上委托和电话委托,办理证券交易资金结算的—项代理业务。建行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等也相继推出非全省集中式或全省集中式“银证通”业务。
  2001—2002年,各银行为拟于2001年6月1日对境内居民个人开放的证券市场B股业务做好金融配套服务。全省中行根据总行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B股资金清算银行的资格,代理兴业证券、闽发证券和天同证券等法人券商与交易所、券商营业部与总部B股资金清算业务,并与6家券商营业部实现B股“银证转账”,与11家券商的39个营业部实现A股“银证转账”。全省工行利用A股股东账户实时开户系统,代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时开立B股股东代码卡,为投资者开办B股资金单向“银证转账”业务,为证券经营机构开立B股资金账户,并利用外汇清算系统和资金汇划系统,代理券商营业部B股资金清算。建行省分行在深交所授权全国建行204个网点代理实时开立B股股东代码卡的情况下,争取到30个网点开办此项业务。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与5家券商合作,开办代理B股市场业务。农行省分行与银河证券等券商营业部合作推出A股“银证通”业务。福建兴业银行先后与多家券商的营业部合作开办“银券通”、“银证通”、“代理批量划转”、“银证转账”等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含省外,下同)74468亿元。从2001年10月起,执行证监会下发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各券商将自有资金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分别开立存款账户,单独立户管理,自有资金存放—家主办存管银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选择多家银行存管。同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选择结算银行开立清算备付金专用存管账户、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验资专户,对所有资金实行分项管理。当年,全国14家商业银行获得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结算银行业务资格,加上海银行共15家获得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主办存管银行业务资格。至2002年,工行省分行共争取7家法人券商存管银行资格,51家非法人券商主办存管银行资格,分别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建行省分行争取8家法人券商存管银行资格和4家券商主办存管银行资格,有66家券商营业部开立存管银行专户;福建兴业银行争取20家券商主办存管银行资格,65家法人券商存管银行资格。同时,为提供代理证券市场全方位服务,工行省分行自2001年3月开始,根据总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的证券账户开户原始资料现代化电子影像管理合作协议,为福建证券交易中心提供的深交所证券账户开户原始资料办理电子影像缩微,至2002年共完成20万户证券账户原始资料的扫描工作,归档13.5万户。
  2003—2004年,各银行的“银证通”业务保持发展态势。至2004年末,工行省分行已陆续与国信证券、国泰君安、南方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天同证券、兴业证券和湘财证券等10家券商营业部开通全省集中式“银证通”业务,拥有“银证通”客户1.1万户,累计交易额36亿元,“银证通”系统已能全面支持A、B股市场的买卖差资金清算。农行省分行“银证通”客户达2万多户,累计交易额23.5亿元。建行省分行与73家券商开通“银证转账”业务,与30家券商开通“银证通”业务(非全省集中式的),客户达3.75万户,累计交易额65.2亿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新版“银证通”,实现全国性证券投资服务功能。同年,执行证监会颁发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各证券公司开办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部分银行为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代理和资金托管。
  2005年2月,为防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与人行总行联合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划转过程监控的通知》,各银行为开户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变更账户名称,并争取成为更多券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银行。工行省分行按照总行制定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项下派出柜台管理办法》,向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六—南路营业部派出柜台,为客户提供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相关协议、开立指定银行账户牡丹灵通卡、查询相关账户信息等服务。兴业银行全年新增8家结算券商,累计代理证券资金结算2504.72亿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推出“银证通”(三期)业务,完善银证合作产品。
  (四)代理证券投资基金
  1999年,证监会开始推出封闭式基金网下发行业务,受基金发起人的委托,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国有商业银行代理发行封闭式基金,分别选择部分城市行作为代理发行的试点。工行省分行营业部被总行列为第一批试点城市分行,于当年10月代理封闭式基金网下发行业务。
  2001年,省内部分银行经各自总行授权,开始代理开放式投资基金发行(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工行省分行成立“基金业务登记中心”,负责辖内基金清算账户和投资者基金单位账户的开立与管理、数据核对、原始交易凭证保管、销售业务运作等,并在福州指定的县级支行代理工行托管的南方稳健成长基金的申购业务。建行省分行在福州指定的27个营业网点首次代理认购华夏成长基金,代理认购金额2.5亿元,位居全国建行系统之前列。交行福州分行代理认购华安创新开放式基金。福建兴业银行开发完成“开放式基金代理销售系统”,为代理开放式基金作准备。
  2002年,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进入发展阶段。全省工行代理鹏华行业成长、南方宝元债券型、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等3只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全省农行开展“基金经理走近您”等创意活动,代理认购富国动态平衡型、宝盈鸿利、大成价值增长等3只基金,金额6.64亿元;全省中行首次开办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代理3只基金、认购金额4.2亿元;建行省分行营业网点全部开办代理基金业务,代理华夏成长(B类)、融通新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夏债券等6只基金,认购金额8.3亿元,占全国建行代理认购金额的18%;福建兴业银行代理嘉实成长收益和大成价值增长2只基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代理国泰金鹰、南方稳健、南方宝元、博时价值增长等4只基金。部分银行还投产新系统,保证资金清算及时、准确。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投产的“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资金清算系统”,确保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分红、手续费上划及下拨等资金清算的安全、准确、及时入账,全年代理认购和申购基金2565万元。
  2003年,开放式基金发展快速。全省工行共代理华安创新、南方避险增值、国联安德盛稳健、融通通利系列、广发聚富投资、富国天利增长债券、华安现金富利投资等8只基金,金额5.76亿元;全省农行代理4只基金,金额1.96亿元;全省中行代理嘉实、华夏、易方达3只基金,计划发行完成率居全国中行系统第一;全省建行代理宝康系列、博时欲富指数、久恒3只基金,金额8.07亿元,也位居全国建行系统首位;交行福州分行代理国内第一只伞形基金——湘财荷银伞形基金;兴业银行代理5只基金,金额7.32亿元,实现代理收入201万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代理招商安泰系列伞形基金,包括债券基金、股票基金和平衡型基金等3只子基金的认购及转换业务。
  2004年,各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继续保持发展势头。全省建行代理14只基金,金额14.37亿元,较上年代理基金规模增长78%;全省工行代理14只基金,金额11.77亿元;全省农行代理5只基金,金额6.85亿元;兴业银行代理11只基金,金额9亿元;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代理6只基金,金额5.59亿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代理基金3.22亿元,比上年增长6.4倍;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个人网上银行“银基通”功能,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自助办理基金业务,全年代理申购和赎回基金3.9亿元。为满足基金投资人变更持有的基金产品,规避市场投资风险,全省工行还开办代理基金转换业务,为基金投资人提供同—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之间转换服务。
  2005年,随着代理基金数量增加,规模扩大,投资基金产品不断创新推出。各银行开始推行国际通行的“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包括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和基金定投赎回业务。全省工行推出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南方、广发、申万巴黎、国联安、融通和华安等6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产品被列入定投申购。同时,推广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基金交易功能,方便客户自助办理基金业务。全省工行代理17只基金,金额16.33亿元;农行省分行启动“基金销售明星奖”活动,全年累计代理8只基金,金额2.48亿元;全省建行代理9只基金,金额5.59亿元;兴业银行获准开办资产托管业务,并代理兴业趋势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等11只基金,并实现货币基金赎回资金系统内“T+1”到账服务;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通嘉实稳健、大成系列、融通蓝筹成长等15只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并代理天治品质优选基金认购,金额353.58万元。
  (五)代理倩券
  1999年,银行代理债券业务主要是托理销售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代理凭证式国债发行和提前或到期兑付,代理记账式国债客户债券账户开立、买卖、过户等。福州市商业银行利用1997年取得全国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会员资格,继续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政策性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参与债券发行招标,成为全省当年唯一承销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商业银行,全年共承销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11.27亿元。
  2000—2001年,根据人行总行2000年1月颁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办理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该项业务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法人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结算等业务。包括以委托人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债券托管账户开户、销户等手续;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办理有关债券结算手续;与委托人开展现券买卖和债券回购业务;在债券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中,为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为委托人提供市场分析、咨询服务等。福建兴业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经批准成为首批39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结算代理行。福建兴业银行2001年累计承销各类债券93.23亿元。同时,各银行继续开展代理销售债券业务。国开行省分行代理销售“99年1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360万元和广东核电公司企业债券1200万元。福州市商业银行继1998年承销长乐国际机场建设债券和厦门航空工业债券后,2000年代理销售福建仙游九仙溪和大田六角宫仙游水电工程建设债券,至当年末分别代理销售1500万元和938.4万元。
  2002年,各银行采取措施规范代理债券业务管理,提高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工行省分行代理兑付1997年11月发行的五年期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7070万元。全省农行改变凭证式国债代理发行总额集中控制、发行款项清算和划拨、发行数量确认及未发行数上划等手工操作为系统自动处理,提高业务处理水平,代理发行4期凭证式国债4.9亿元,代理兑付8期凭证式国债4.36亿元。国开行省分行代理销售神华集团02神华公司债、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2广核债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02中移动债券、三峡总公司02三峡企业债券、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02首都公路建设债券等5家企业债券5200万元。
  2003年,人行总行于2002年颁发的《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通过银行柜台或电子银行为投资人开办债券买卖、债券托管与结算业务,并批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为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的承办行,在北京、上海等地进行试点。8月,试点范围扩大到福建等地,并将2003年记账式(—期和七期)国债纳入商业银行柜台交易试点业务。省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4家银行开展系统测试、人员培训、指定试办营业网点及开展宣传等准备工作,并先后开办该项业务。部分银行获得各自总行授权,取得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所有社会机构法人委托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其中,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接受兴业证券委托进行债券交易,国债回购6000万元;工行省分行接受华阳电业公司委托,办理债券结算代理;农行省分行推出“债市通”业务,并选择所辖营业部试点,代理客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和资金结算;兴业银行全年共接受111家客户委托,代理债券结算203亿元,实现收入410万元。国开行省分行全年代理销售铁道部03中铁债券、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03高新债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3浦发债券等企业债券4100万元。
  2004年6月,财政部推出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利用财政部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规定凭证式(三期和五期)国债以电子记账方式发行。全省工、农、中、建行开通债券柜台交易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
  2005年,部分银行扩大代理销售企业债券业务。国开行省分行代销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05世博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05武城投、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05沪建设债、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5川城投等5家企业债券2300万元。农行省分行接受万利达视听、漳州发展、福建百联等9家非金融机构委托,代理客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和资金结算,至年末“债市通”客户累计12户。
  (六)代理商业性保险
  1999—2000年,根据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委托银行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由代理保险金收取和支付,向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发展。省邮储建立省、地、县三级代理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体系,在全省范围开办代理保险业务。工行省分行制定《代理商业性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对代理商业性保险的基本条件、代理业务范围、执业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管理、考核奖罚作出明确规定,加快代理商业性保险业务规范发展。至2000年末,该行代理收付保险金43882.65万元,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费收入2554万元。全省农行与9家财险和10家寿险分支机构开展合作,至2000年末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费收入4318万元,其中代理销售财险产品保费收入1468万元,代理销售寿险产品保费收入2850万元。
  2001年,代理商业性保险业务不再局限于单纯的业务代理,逐步发展为银行与保险的全面合作。工行省分行与人保产险省分公司和平安保险福州分公司、工行厦门市分行与国寿厦门分公司分别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并开展自有固定资产保险、资金网络结算、银行卡、电子商务等合作。工行省分行还为国寿省分公司开发“保险公司账户实时查询系统”,提供从保险省分公司到各县级支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实时查询,.以及自动生成相应报表、清单等服务,投产“收支两条线”管理系统,实现从县级支公司到省分公司资金实时上划和下拨。中行省分行开发完成国寿省分公司资金归集汇划系统,并代销平安保险“千禧红”保险产品。福建兴业银行巩固发展与国寿、太平洋寿险、平安保险代收保费等兼业代理业务。
  2002—2004年,各银行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同时,扩大代理商业性保险业务范围。工行省分行依据“依法管理,合规经营;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经营策略和原则,与省内8家保险分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规范推广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和支付保险金、资金网络结算等业务。2003年,与3家保险公司开通“银保通”(代理个人保险业务系统)业务,为投保人直接提供保险单出单、保单打印、保单查询、取消投保、投保业务凭证补打、业务数据发送等服务,当年代理销售寿险产品保单业务量3.2亿元。福建兴业银行与8家保险公司合作,业务涵盖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等领域。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启动并规范代理保险业务,制定代理保险业务实施细则,组织保险代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并推出总行与太平洋保险合作开发的“金葵花—太平洋”保险计划产品,该产品涵盖人身意外伤害、健康医疗、养老年金、家庭财产以及机动车辆等保险种类不同组合计划。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制定《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业务操作规程》,开始代理国寿鸿泰两全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交行福州分行代理销售国寿省分公司、太平洋产险福州分公司的保险产品。农发行省分行与太平洋产险福州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代理销售财产险、货运险、建安工险和责任险等保险产品。省邮储坚持“多家合作,—家为主”的原则,定位主打产品,代理销售太平洋保险“红利来”险种,代理平安卡、平安交通意外卡、商旅平安卡(A、B、C款)等保险业务。同时,加快代理保险业务技术平台“邮保通”系统建设。2003年,全省邮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费收入1.62亿元,比2002年增长154.61%。
  2005年,兴业银行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分别就代理保险、银行自有资产和信贷客户投保、协议存款、资金结算、产品开发、客户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总行与生命人寿等4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办的代理业务,以及与中银保险公司合作代理进出口货运保险业务。省邮储与合作的保险公司开展“百日奋进,畅游香港迪斯尼”,“树立重点县局、精品网点、精英人员示范田、排头兵”等营销活动,宣传“邮保通”系统。当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费收入3.28亿元,代理保险和手续费收入两项指标增长率在全国邮储系统排名前列,“邮保通”系统出单率超过90%。农发行省分行先后与人保产险省分公司、新华人寿福建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代理销售范围扩大到寿险产品,全年代收取保险费137万元。工行省分行共代理国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生命人寿、泰康人寿、中英人寿、华安产险等10家保险分公司的48种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和支付保险金24.05亿元,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费收入3.26亿元。农行省分行代理销售产险产品保费收入3.13亿元,代理销售寿险产品保费收入2.03亿元,两项代理销售5.16亿元。农信社自2003年介入代理商业性保险业务,先后与大地保险福建分公司、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太平洋寿险福建分公司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开办各项代理业务。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全省(不含厦门)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费收入11.87亿元。
  (七)代理黄金市场业务
  2001年11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黄金生产管理由计划体制向自由交易的市场体制发展。工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一届理事行、指定黄金交易清算银行,开办黄金现货买卖、黄金交易资金清算、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办理实物黄金交割、黄金实物仓储、向企业租赁黄金、黄金收购、黄金项目融资、同业黄金拆借、向居民个人零售黄金投资产品等业务,并在厦门等地分支行设立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12月,全省工行经总行授权允许开办代客实物黄金交易、黄金交易资金清算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仓库保管业务。
  2002年11月,工行在龙岩上杭支行设立“上海黄金交易所厦门指定交割仓库分库”,代理工行厦门黄金交割库业务,专门为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实物黄金入库、黄金代保管和黄金调拨调运服务,使企业生产的黄金实物及时存入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减少路途占压时间。
  2003年,工行省分行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福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代理资金清算服务。该行所辖10个县级支行试点开办代客实物黄金交易业务。7月,上海黄金交易所试办铂金交易,全省中行开办代理铂金交易业务,做好钼金清算、交割和代理非会员钼金买卖。
  2005年4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福建省产金、用金的实际情况,批准工行省分行所辖龙岩分行设立“上海黄金交易所龙岩指定交割仓库”,暂停“上海黄金交易所厦门指定交割仓库分库”业务。工行省分行于12月开办黄金仓储、黄金交割业务,缩短实物黄金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时间,有利于产金、用金企业选择黄金交易时点,创造经济效益。同时,该行在全国工行系统中首批开办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业务,通过营业网点柜台或电子银行等手段叙做的不可兑现为实物黄金或转账,也不计付利息的账户黄金(盎司)与美元之间的即期买卖交易。中行省分行开办纸黄金交易业务(即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业务)和代客黄金远期买卖业务、黄金租赁业务。兴业银行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取得黄金交易和代理业务资格,并办理第一笔黄金自营交易。同年11月,建行省分行所辖泉州分行、福州城东支行开办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当年销售实物黄金1850克。
  (八)代保管业务
  1998年之前,全省部分银行已推出保管箱租赁业务。1999年以来,银行保管箱业务进一步发展,个人客户可采取缴纳租金或存入押金的方式申请租用,保管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及文件等财物。至2005年末,全省中行共出租12776个,出租率为43.56%;农行省分行的保管箱业务发展规模在全省银行中处于领先,拥有保管箱34632个,出租率达55.07%,收取保证金余额2219.14万元,当年租金收入230.39万元;工行省分行拥有保管箱12664个,已租用5545个,出租率为43.79%;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4种箱型共2172个保管箱,出租率为76.43%;交行福州分行推出采用指纹识别技术、不同规格及保管古玩、字画、艺术珍品等特种箱型的保管箱2182个,出租率为35.3%,租金收入及收取保证金分别为2165万元和136万元;福州市商业银行推出的保管箱业务采用先进的数码技术,实现电脑自动验证保管箱客户身份;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推出自助式保管箱出租业务。工行省分行继2001年代理BSP(中国)资金清算业务后,又推出为国际、国内航空公司代理保管(存储)票证(主要是国内和国际自动客票、订座更改标签等),及为全省50多家代理机构提供发放票证服务,并制定《代理BSP票证存储和发放业务操作实施细则》,规范代保管业务。
  (九)其他代理业务
  1999年以来,全省银行开展的代理业务除资金收付、证券、保险、债券外,还为客户提供配套、延伸和后续服务。2001年,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成立“出国金融服务中心”,为出国人员提供代理代办、出国担保、境外汇款、金融资产管理、出国留学助学贷款等五大类25项业务,并开办代理赴美签证“代传递”、代收签证费、代预约等业务。当年累计办理代收签证费15575笔,代传递签证材料254份,代预约面谈532人,代填签证申请表1570份,发放出国助学贷款260万元。2002年,该行接受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和签证申请人的双重委托,为在省内生活和工作、持有因私护照、符合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免面谈资格要求的赴德国的中国居民传递签证申请材料。至2004年,“代传递”业务已包括赴德国、美国、意大利、新加坡四国人员签证。
  三、担保及承诺业务
  (一)担保及贷款承诺
  1998年之前,由于担保及承诺业务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使部分业务形成纠纷,给银行造成—定损失。1999年,各银行在对已出具贷款承诺的项目展开调查,分清风险状况,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同时,加强业务管理,继续积极而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农行省分行按照总行制定的《对外出具贷款意向书与承诺函暂行规定》,把握出具贷款意向书与承诺函适用的对象、条件和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工行省分行对龙岩卷烟厂等4个项目出具人民币9.12亿元有条件贷款承诺函;福建兴业银行向福建罗长高速公路出具人民币12亿元贷款承诺函,并提供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筹资安排与策划等配套金融服务。
  2000—2002年,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增加,对贸易和工程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维修保函、质量保函等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业务需求不断扩大,各银行加强管理,防范业务风险,促进入民币保函业务的健康发展。工行省分行按照总行制定的《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对出具的人民币保函要求以真实的商品交易或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据,在总行授予的权限内开办人民币保函业务。2000年共办理非融资类保函业务388笔,金额5.97亿元。其中对德化涌溪水库电站(二期)等3个项目出具19.29亿元人民币、0.18亿美元的有条件贷款承诺函。福建兴业银行开办贷款承诺和履约保函业务,年末保函余额1.95亿元。2001年以来,工行省分行先后对漳龙高速漳州段、福建省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分别出具3.7亿元、1.43亿元的有条件贷款承诺函。福州市商业银行办理保函业务45笔,累计金额1.92亿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办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保函业务,共出具留学保函15笔。该行还与企业、海关三方合作,为庆龙贸易有限公司向海关开出首笔“征税保函”(即进口企业为保证通关速度,在缴税通关出现异常时,委托银行向海关出具保函,保证支付—定金额的税款后,海关对进口货物先行验放的业务)。2002年,中行省分行开办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项下的保函业务。
  2003—2004年,为防范操作风险,各银行对开办贷款担保及承诺业务极为慎重。工行省分行按照总行制定的《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在“依法合规、交易真实、防范风险、确保收益”原则下,开办人民币非融资类担保业务,并出具总行核定的单笔审批权限以内的银团贷款意向书、银团贷款有条件承诺函、银团贷款正式包销函、银团贷款正式留贷(或认购)函等。当年共为南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项目出具145.38亿元有条件贷款承诺函。并与总行联手,对江阴火电厂等44个项目出具507.97亿元有条件贷款承诺函。农行省分行根据总行下发的《承诺类、意向类金融产品管理办法》,规范合作协议的签订以及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等办理手续。
  2005年,各银行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建行省分行注重贷款项目储备工作,全年共对福建惠安核电站一期工程、福建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等30家重点优质客户出具意向性贷款承诺书,意向性承诺贷款金额484亿元。工行省分行继续与总行联手,对华阳电业有限公司等15个项目出具195.37亿元有条件贷款承诺函。国开行省分行办理第一笔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为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发行8亿元企业债券提供担保,为省高速公路发行20亿元企业债券提供担保意向函,涉及贷款和担保金额115.6亿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依靠传统信贷业务,陆续开办履约保函、投标保函,当年实现担保及承诺费收入243万元。交行福州分行全年担保及承诺费收入584万元,比2004年增长34%。民生银行福州分行重点面向制造和建筑企业推出以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为主的保函业务,作为传统信货业务的补充。
  (二)信贷证明
  2002年以来,为适应项目招投标管理国际化、规范化的需要,省内部分银行应项目投标人和招标人或项目业主的要求,开办信贷证明业务,为项目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提供用以证明投标人在中标后可在银行获得—定额度信贷支持的授信文件。2003年,工行省分行推出信贷证明业务;福州市商业银行当年开具信贷证明余额20.07亿元,比2002年增加12.75亿元,增长174.2%。
  (三)国内保理业务
  2000年,全省中行推出国内保理业务,尝试以客户订立的货物销售与服务合同或应收账款转让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2002年,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始试办国内保理业务。2003年10月,工行省分行开办国内保理业务。同年,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办理6笔国内保理业务,累计业务发生额1600万元。
  2004—2005年,全省中行该项业务取得较快发展,2004年办理国内保理业务5.66亿元。建行省分行2004年首次开办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累计预付金额1500多万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按照总行制定的《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和《无追索权公开型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两年共为企业办理保理业务51笔,累计业务发生额1.02亿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与福建福包纸业有限公司、省医药公司等贸易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办以应收账款转让及管理为主的保理业务,解决企业购销环节资金不足的困难。
  四、投资银行业务
  (一)信息咨询
  1999年,省内银行信息咨询业务以代审代编工程预决算及标底价值、代理招标、工程监理、项目评估、工程咨询等业务为主。由于历史原因,该项业务主要集中于建行办理。建行省分行共有10个咨询机构分别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资质证书,4个咨询中心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证书。同时,根据国家对银行办咨询业务实体必须脱钩的规定,建行省分行咨询中心、福州建银咨询中心通过建行总行向国家建设部办理甲级审价咨询资质变更手续,咨询资质持有主体分别变更为建行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和建行福州市城南支行(造价咨询中心)。当年共为29个建设单位代理编审高层公寓、办公楼、综合楼、厂房等工程预决算及标底价值83亿元,净核减6.4亿元,办理工程经济纠纷案件的造价鉴定价值2.2亿元。
  2000年,作为高附加值的信息咨询业务,全省建行仍占市场主要份额。该行重点抓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先后承揽并完成福州青洲大桥、漳龙高速公路、梅坎铁路等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核业务,并拓展邮电、税务、保险公司等系统性客户的审价咨询业务。全年代理编审工程预决算及标底价值130.6亿元,实现咨询收入1686.7万元。同时,推广代理招标业务和工程监理业务,全年完成代理招标6.1亿元,承揽工程监理9501万元。
  2001—2002年,随着全省建设项目增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求不断扩大。建行省分行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拓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采取统一执业注册、重整业务流程、规范业务合同、统一预决算软件开发等措施,强化项目风险管理和财务收支管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注重拓展联通、证券、保险等集团性客户业务。两年共完成编审工程预决算及标底价值132亿元,实现咨询收入3513万元,完成代理招标工程标底价值和承揽工程监理业务8.36亿元。
  2003—2005年,建行省分行成立工程咨询部,拓展工程经济咨询、项目投资全过程控制以及投资项目管理等业务,为客户提供项目贷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招标代理等“一条龙”服务,以信贷资源带动信息咨询业务的发展。2003—2004年两年累计完成承揽工程监理业务10.5亿元,代理招标工程标底价值3.46亿元。2003—2005年三年累计完成编审工程预决算及标底价值238.22亿元。咨询业务成为该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03年咨询业务收入占其中间业务收入的13%,2004—2005年实现咨询业务收入4563万元。
  (二)财务顾问
  1999—2002年,建行省分行与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合作,中标福建省最大的外商投资项目——“福建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财务顾问,成为省内首家办理财务顾问业务的商业银行,为该项目提供国内经济政策、外汇管理政策、人民币融资政策等多方面的咨询服务。
  2003—2005年,银行传统业务市场缩小,利差收益递减,发展高附加值的投资银行业务成为银行实现效益结构由利差收入为主向收费性收入转变的有效途径。部分银行利用自身资源,开始为政府、企业等开展投融资、理财、重组并购等经济活动提供金融咨询、经济分析和财务方案设计等有偿性顾问服务。国开行省分行在总行与厦门市政府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下,为厦门市政府提供金融咨询、经济分析和经济方案设计服务,递交题为《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厦门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建议》的财务顾问咨询报告。为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承担的东通道及接线工程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成为该公司发行8亿元企业债券的主承销商。工行省分行开展常年财务顾问业务,为客户提供持续性和收费性的企业理财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宏观经济、行业发展、金融市场研究等基本服务和企业投融资咨询、企业战略咨询、企业财务咨询和业务知识培训等专项服务。建行省分行在做好“福建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财务顾问的同时,就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业务与香港汇丰银行签署分包合同,扩大服务内容,满足客户需求。兴业银行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外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集团综合授信、公司理财、贸易融资、财务顾问等业务开展合作,实现业务信息、客户资源共享。
  (三)资信调查
  1999—2001年,各银行新推出的资信调查业务,分为资信证明业务和委托调查业务两类。资信证明业务,包括个人本外币存款证明、企事业单位本外币存款证明、本外币贷款证明、表外业务证明、信用卡守信证明及银行询证函。委托调查业务,包括本币存款调查、本币贷款调查、表外业务调查、信用卡守信状况调查等品种。在此期间,省内部分银行办理资信调查业务,主要为出国留学、工作、定居和验资需要的个人客户开立存款证明,提供有效的财力证明书。2000年,工行省分行共办理存款证明1932笔。2001年1月,全省工行推出国内资信调查业务,实行授权管理,未经授权不得开办国内资信证明业务,委托调查业务仅限于二级分行办理,并制定《国内资信调查业务操作规程》,确保国内资信证明、委托调查业务规范、有效开办。
  2002—2003年,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和出国留学人员增加,客户对资信调查业务品种需求不断增加。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根据贷款人的申请,对在营业网点办理个人抵(质)押贷款的客户,因出国留学、经商或其他原因需要载明申请人以个人担保方式在银行获得和归还贷款真实记录书面证明文件的,开具个人贷款资信证明。其中推出专门针对个人留学需要的“个人留学贷款资信证明业务”,以个人客户提供存单质押或房产抵押方式为提供担保申请的留学贷款出具贷款资信证明。制定《开具个人信贷资信证明业务规定》,明确办理的条件,申明个人信贷资信证明不具有任何经济担保作用。同时对个人存款证明业务进行规范操作,使用总行统一印制的“个人存款证明书”。
  2004—2005年,为适应国家信用制度建设和资信市场变化的需要,各银行开办的金融资信业务已不局限于单—的存款证明。工行省分行对已开办的国内资信调查业务进行完善和扩充,重新制定《资信业务实施细则》,增加开办委托调查、资信评级及信息咨询等品种。并将资信证明业务重新划分为个人资信证明、单位资信证明、询证函回函三大类,增加资信证明业务的证明范围,如个人资信证明增加国债证明、在本行购买的保险证明等;单位资信证明增加结算记录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委托贷款证明等。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完善个人留学贷款资信证明业务,允许客户凭澳大利亚大使馆出具的签证批准信或拒签信办理提前还贷业务;开办“开放式基金持有证明”业务。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对在本行开户,并有结算业务或信贷业务往来的企业,允许营业网点根据申请企业支付结算及信贷信用情况直接出具资信证明,其他形式资信证明则必须按照授信范围和授权规定,执行申报和审批制度。
  (四)资产托管
  2004年,国家劳动部、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并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颁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福建省相关部门也对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条件、缴费比率和列支渠道作出明确规定。工行省分行被总行列为企业年金托管业务重点营销区域行,利用已取得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两项资格的优势,全面开展营销活动,至2005年已与13家单位签订企业年金业务受托管理协议,与20家尚未正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订立合作意向书,受托管的年金个人账户和年金基金分别为5000余户近3000万元。建行省分行营销企业年金托管产品,争取为在本行开户的企业办理年金托管业务。2005年7月,兴业银行成立企业年金中心。各银行执行银监会2004年12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办理集合资金信托相关业务(包括集合资金信托资金托管、集合资金信托资金代理收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代理推介、集合资金信托银行账户服务业务)时,明确责任,履行义务,防范业务风险。同时,发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业务。工行省分行根据“统一管理,授权经营;集中托管,规范操作;防范风险,注重效益”的原则,在总行托管国信证券发行的“金理财”稳得受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期间,为国信证券福州营业部开立资金归集专用账户,代理申购款项资金归集。兴业银行代理销售国泰君安证券“君得利—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实施托管。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代理推介试点。
  五、人民币个人理财
  1999年,部分银行推出的人民币个人理财业务,仅限于办理简单的咨询业务和存取款业务的延伸服务。中行省分行在人员培训、业务考核、理财中心建设与管理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开始办理个人理财业务。工行省分行制定《个人金融理财业务处理规定》,将个人金融理财业务定位于委托存款转期和转账、存单核押、设计组合存款方案、开具存款证明以及委托银行代收代缴公共事业费等。福建兴业银行的“兴业理财户口”,是面向个人优质客户推出的产品及服务组合,包括对白领客户以“特约存款+大额定期存款”为主的“兴业存款组合”;对退休和居家人士以“国债回购+通知存款+新股申购”为主的“兴业集合投资理财”;对外币存款客户以“兴业外汇资产管理顾问”为主的理财品种。
  2000年,各银行通过个人理财渠道重推“代客集合资金申购新股”理财产品,并迅速扩展。农行省分行推出的该项理财产品当年集合资金26.98亿元,为上年的18.73倍;中行省分行建立“个人理财中心”,以代客集合资金申购新股为“拳头”产品;福州市商业银行代客集合资金申购新股,吸收存款1.38亿元。当年7月,人行上海分行下发通知停止代理客户申购新股业务,各银行立即组织清理,停办该项理财业务。
  2001—2002年,各银行对个人理财产品在理念和品种设计上均出现突破,将重点置于为优质客户提供良好的理财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开展个人理财环境设计,统一标识、统一形象,打造开放式、分区域,具备综合性、分层次服务的新型营业网点。中行省分行继续以“个人理财中心”为载体,推出“一对一、面对面”—站式个人金融服务;全省工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双优”定位,以优质产品服务于优质客户,业务功能上升为理财顾问、综合性个人业务服务和优先、优惠服务等;其他行也按照各自的个人金融网点理财区域设计标准,初步建设个人理财中心。同时,各银行打造各具特色的品牌产品。中行省分行将银行卡、个人贷款、银证业务、’银保业务、基金业务等引入“个人理财中心”服务范围。全省工行以打造“理财金账户”品牌为主,为客户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建立“金葵花”理财中心和服务体系,打造“金葵花”理财品牌,对银行账户资产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个人客户,提供系列专属优惠的贵宾服务,并推出“招商受托理财计划”。
  2003—2004年,各银行普遍建立理财中心、贵宾室、贵宾窗口,搭建联系渠道,配备客户经理,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整合基金、保险、外汇等品种,不断丰富创新。全省工行推出“个人理财系列之组合储蓄”,包括“存本+零整组合”、“零整+整整组合”、“协定金额转账”、“理财金账户T+0透支理财”等多组合的个人理财品种,并对“理财金账户”优质客户推出基金整合、安康理财计划、理财协议、理财沙龙等。全省中行推出“中银理财贵宾卡”,启动贵宾客户理财服务通道,建立理财客户服务体系。兴业银行推出“万利宝”人民币系列理财产品,包括“陆陆发”、“年年升”等品种。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与联华信托合作,试点推出集存款、贷款、代理信托相结合的“中信理财—存贷宝—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树立“阳光理财”品牌,陆续推出“阳光理财”系列产品,其中与联华信托合作的“票据信托理财产品——阳光理财T计划”销售1.03亿元;以国债、票据等投资收益为基础的“人民币理财——阳光理财B计划”,共发行6期金额4.06亿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人民币债券理财产品等。由于个人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需要更专业的理财队伍,各银行普遍成立理财专家组,培训专业队伍,提升理财工作水平。全省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均选拔业务骨干参加国内金融理财师(AFP)的培训及资格考试。工行省分行还在已获得AFP资格人员中选拔参加国内首次注册理财规划师(CFP)培训及资格考试,其中8名员工获得资格。招商银行福州分行15名员工获得CFP资格。
  2005年,个人理财产品由刚推出时以咨询服务为主,扩展到保值增值、资产托管等,品种更加丰富。全省中行推出人民币“博弈”理财产品;农行省分行销售人民币“本利丰”理财产品近2亿元;全省工行推出以高信用等级人民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其他债券等)的投资收益为保障,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风险“稳得利”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并将理财业务扩展到法人客户,首期推出“工行债市通”投资计划一期(A款和B款),期限1年的到期终止A款及行使提前终止权B款的低风险人民币法人理财产品;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全年代理销售3期信托理财产品,金额1.1亿元;兴业银行累计销售27期信托理财产品;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的“二手交易资金托管”理财产品,并代理“基金宝”、“现金牛”等券商理财产品;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的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1.01亿元,占该行本外币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总额的75%;交行福州分行推出“报账通”、双币理财账户等产品;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更趋成熟。同时,各银行执行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将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
  第四节国际业务
  一、外汇资金业务
  (一)外汇理财
  2001年,福建省各银行陆续开办外汇理财业务。全省中行针对企业闲置资金推出的外币资金管理业务,主要包括:期限可变资金管理、保本可变收益型资金管理、双货币资金管理等。工行省分行为企业办理结构性存款、外汇买卖等理财业务。
  2002年,开办外汇理财业务的中资银行有所增加,业务品种开始转向应企业要求定制。全省中行在省内率先开办实物黄金代理交易业务,全年对公外币理财总量约5700万美元。工行省分行继续开拓结构性存款、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为客户提供规避风险,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工具。同时拓展代客理财与风险管理业务,根据金融衍生产品的特点,为客户量身设计风险管理方案。建行省分行下发《代客外汇资金及代客外汇债务管理办法》,营销外汇衍生产品共计金额600万美元。
  2003年,外汇理财业务品种不断创新。全省中行推出第一版“中银理财贵宾卡”启动贵宾客户服务,通过举办“外汇宝”实盘大赛,以“中银理财”品牌吸引中高端客户。8月,农行省分行取得开办代客外汇理财业务权限,获准开办交易类、资产类和负债类业务。交通银行福州分行4—12月外汇宝交易量(双边)2347.65万美元,赢利5.78万美元。兴业银行于12月起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办外汇资产管理顾问业务,为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外汇资产的投资方案,并根据客户的授权,代理外汇资产运作。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办理对公外汇理财2100万美元,其中品牌产品“富林理财”1195万美元。
  2004年,外汇理财业务成为本、外币业务竞争及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工具。全省中行在省内率先推出个人外汇理财产品。其中“汇聚宝”全年发行12期39款产品,共募集资金2.03亿美元,稳定外汇储蓄存款,增加中间业务收入175万美元。同时,在已开办的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债务保值业务基础上,当年又完成多笔债务保值业务及结构性远期交易的叙做,累计交易金额18533万美元。工行省分行推出“汇财宝”个人外汇可终止理财业务,全年发行个人外汇理财产品4329万美元、2351万港币,增加个人外币保证金存款,增加外汇中间业务收入58万元。农行省分行于4月获准开办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当年发行4期个人外汇理财“汇利丰”,募集资金3999万美元,企业外汇理财交易量550万美元。建行省分行推出个人外汇结构存款理财产品,其中连续推出7期省分行开办的“汇得利”和11期其总行的“汇得盈”,全年累计筹集结构性存款超过1亿美元,并为企业设计(带敲出期权)的结构性远期产品600万美元。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外汇宝”全年交易量(双边)63935.67万美元,赢利12.61万美元。兴业银行推出第一期外汇理财业务“万汇通”。
  2005年,全省中行继续推广各类结构性资金管理及债务保值、代客期权业务,对公客户叙做理财业务期限结构趋于短期化,全年对公外汇理财业务量7960万美元,债务风险管理及期权交易量16916万美元。当年7月,向个人客户推出首个高流动性、标准化理财合约——“春夏秋冬”,当年叙做交易1034万美元。同时继续推广“汇聚宝”个人理财业务,当年募集资金5042万美元。工行省分行开办对公客户外汇债务风险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为期三年1000万美元的逐日累计型利率掉期业务。制定《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实施细则》,全年发行11期个人可终止理财产品,销售1668万美元,实现个人理财产品收入140万元人民币。农行省分行所辖二级分行均取得开办代客外汇理财业务的资格,全年办理企业外汇理财209笔,金额4425万美元,其中代客外汇衍生产品交易9笔,金额262万美元;个人外汇理财“汇利丰”3897笔,募集资金2351万美元,平盘收益7.1万美元。建行省分行向美元贷款大户营销利率掉期业务,为企业办理单笔1000万美元债务的利率调期业务,将浮动利率转换为固定利率,为客户节约利息成本。建行厦门市分行开办代客外汇贷款利率调期和外汇结构性存款远期结汇对冲避险业务,并为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办理1000万美元环形期权组合业务。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外汇宝”交易量(双边)15382.64万美元,赢利4.28万美元。兴业银行实施《本外币个人理财业务操作规程》,规范外汇个人理财业务运作,全年推出三期“万汇通”外汇理财系列产品。厦门国际银行推出外币汇利账户、飞越理财等理财产品。
  (二)外汇买卖
  1999年,福建省企业及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需求进一步升温,特别是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在中资银行间竞争态势显现。全省中行当年增设5个交易网点,先后采取推行钞、汇同价,调低交易点差,增设欧元/美元交易货币对,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等措施,当年实现交易量37750万美元,同比增长163.88%。工行省分行修改《外汇资金管理办法》,辖内21个网点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2000年,为提高竞争力,各银行开拓业务新领域,改善外汇买卖业务办理条件。中行省分行将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并入零售RBS/9000主机系统,增加交易品种,由原来的9个直接盘增加到20个交叉盘,延长交易时间,推出午市、夜市交易,并采用实时自动报价系统,增加电话交易渠道,外汇业务差异化优势得到强化,当年交易量89962万美元,同比增长138%。工行省分行增加“欧元兑美元”个人外汇买卖交易品种,增加办理网点,交易量同比增长11.1倍。
  2001年,获准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银行进一步增加,各银行加强外汇买卖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全省中行推出个人实盘外汇买卖24小时电话交易系统,使个人客户投资外汇买卖有连贯的便捷渠道,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达174604万美元,同比增长94%。工行省分行修订《企业外汇买卖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外汇买卖业务章程》、《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比上年增加9320万美元,增幅为137%,其中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077万美元。建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先后获准开办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建行省分行还制定《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实施细则》、《个人外汇买卖交易室管理办法》,《个人外汇买卖国际业务部操作手册》,使业务发展有章可循。建行厦门市分行开办欧元现钞交易业务。全省农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4012万美元。福建兴业银行完成个人实盘外汇买卖新系统开发并试运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外汇买卖交易量47000万美元。
  2002年,为满足业务竞争的需要,开办外汇买卖业务的银行纷纷增加网点窗口,并进一步理顺管理流程,提高外汇买卖业务处理自动化、便利化、交易全天候水平。全省中行加快系统开发,优化交易方式,实现柜台、电话、网银、自助终端四位一体的交易渠道,24小时不间断交易,同时提供媒体和手机汇市评论、外汇资讯分析软件、网络交流、汇市沙龙等多形式的服务,当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同比增长67%。工行省分行在福州、泉州、莆田三地先后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在传统的柜台交易功能基础之上增设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交易,实现个人外汇买卖业务24小时交易,全年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6039万美元,同比增幅71.56%。并针对客户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为客户办理首笔金额为35.82万欧元的择期外汇买卖业务。农行省分行开通与农行新加坡分行的夜盘交易,规避个人实盘外汇买卖的夜间交易敞口风险,全省农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45700万美元,增长10.39倍。建行省分行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在全省逐步铺开,推出夜间交易,满足客户交易需求,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1931万美元。福建兴业银行实施《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交易规则》、《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操作规程》、《代客外汇买卖管理办法》、《代客外汇买卖操作规程》以及相关协议文本,规范外汇买卖业务及交易流程。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业务,并推出手机炒汇短信通产品(2003年停办)。
  2003年5月,为维护市场秩序,省银行业协会召集各会员单位达成“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单边最低点数”协定,引导银行个人实盘外汇买卖有序竞争,以服务竞争客户。全省中行于7月推出个人外汇期权产品,丰富个人外汇投资品种,扩充客户群体。8月,推出上海黄金交易所铂金代理交易。该行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达896984万美元。工行省分行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扩大到龙岩、漳州、三明等6个地区,同时,加大“汇市通”业务的推进力度,举办个人外汇业务讲座,在福建经济广播电台开办“工商银行环球汇市资讯”节目,全年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23928万美元,同比增幅达296.22%。该行还制定《外汇衍生业务实施细则》,进行开办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准备。农行省分行开始办理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全年累计金额1500万欧元。至年末,建行省分行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16690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成立24小时个人外汇买卖中心,扩大“外汇通”品牌宣传,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资讯服务,当年交易量达260000万美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外汇买卖交易量10400万美元。
  2004年,加大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管理力度及提高业务系统自动化水平成为各银行的重点工作之一。全省中行推出“止损、二选—委托”挂单功能,完善外汇宝交易功能,4月,推出个人期权交易系统,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达1481273万美元。中行省分行还修订完善《外汇买卖头寸管理办法》及《外汇资金业务内控实施细则》,加强规范管理,建立交易员考核制度,详细制定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5月末,工行省分行投产全功能银行系统(NOVA系统)1.2版本中的外汇买卖和结售汇集中平盘系统,实现全辖外汇买卖和结售汇敞口的统一监控和平盘,远期结售汇的柜面系统操作和敞口统一监控及平盘,以及上述业务的系统自动清算。10月,开通个人外汇买卖自助终端交易系统,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27184万美元。当年,该行开办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建行省分行优化“网上银行个人外汇买卖客户端系统”,为客户提供更人性化的操作平台,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43411万美元。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63936万美元。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外汇买卖交易量159000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145000万美元。厦门国际银行获得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
  2005年,为吸取国内外银行因管理不力发生大案要案的教训,各银行加强外汇买卖业务的制度管理和约束,在拓展市场的同时,重视内部控制,并在福建银监局和省银行业协会的协调下,抑制外汇买卖价格无序竞争的现象。全省中行推出个人纸黄金交易产品——“黄金宝”,筹备推出外汇宝互补产品“中银美元指数”。向企业客户推出代客黄金远期买卖、黄金租赁业务,并完成首笔代客黄金远期交易,为企业提供锁定成本、规避价格风险的保值工具。10月,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当年叙做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193万美元。至年末,全省中行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840121万美元。工行省分行制定《代客外汇买卖实施细则》、《省分行交易员管理办法》,并加强外汇资金电子化建设,优化业务处理流程,开发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统计系统,投产外汇买卖及结售汇省分行与总行自动平盘系统,实现省分行敞口自动汇总到总行。该行全年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量10914万美元。农行省分行执行《外汇牌价实施细则(暂行)》,全年个人实盘开户数2408户,交易笔数12351笔,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37600万美元。建行省分行推出灵活多样的点差优惠,吸引客户,促使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稳步增长,全年个人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量108107万美元。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15383万美元。兴业银行在泉州、龙岩、漳州、莆田等地开办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同时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柜面等交易渠道的外汇买卖功能。12月,该行外汇交易平台(2.0版)正式上线。该系统引入国际外汇市场主流的滚动报价(Streaming)交易方式,交易货币达到36种,除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外,还提供结售汇业务的报价和平盘服务。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外汇买卖交易量171742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全年个人外汇买卖交易量6亿美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对外汇交易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交易平台中的手机报价提醒受到客户的欢迎,当年单边交易量达137702万美元,交易笔数16214笔。
  
  (三)结售汇
  从1996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外商投资企业在核定的限额内保留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超过部分必须结汇。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对外支付,凭规定的有效凭证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调剂中心继续保留,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服务。1998年12月1日外汇调剂中心关闭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全部在银行结售汇体系进行,银行结售汇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1999年,全省出口转降为升,结汇业务量明显增加。同时,外汇管理部门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或入账手续,鼓励境内机构出口及时收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当年,除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外,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等也开办结售汇业务。其中远期结售汇业务全省仅中行自1997年起开办,至1999年交易量达9985万美元。
  2000年,各银行配合外汇管理部门加强针对出口逃汇和骗税活动的甄别、打击工作,加强对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按照结售汇的有关规定,执行大额结售汇头寸预报,禁止用结售汇科目进行套汇。当年全省中行远期结售汇交易量5027万美元。
  2001年,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放宽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开立条件,扩大开户范围,大幅提高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供汇范围、期限、限额。各银行加强营销,结售汇业务量增长明显。全省中行加快发展对公外汇资金业务,交易量和客户群大幅度增加,即期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长6.72%,远期结售汇交易量突破亿元达1.91亿美元,同比增长280%。工行省分行加强市场营销,为客户提供融资及结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提高重点客户的结售汇业务量;健全奖励机制,调动基层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积极性,当年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长28.35%。建行省分行修订《结售汇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统一启用新的外汇交易合同文本。福建兴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上门宣传业务,争取客户开户,以带动结售汇业务的发展,当年结售汇量同比分别增长90%、38%。
  2002年,外汇管理部门放宽因私购汇政策,并试行外汇账户改革。省政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帮助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扩大对外投资、开拓国外市场,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各银行抓住时机,参与账户改革,拓宽发展结售汇业务的市场空间及竞争平台。全省中行推出因私购汇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外汇账户管理改革,远期结售汇交易量继续大幅增长,全年交易量3.27亿美元,同比增长71%。工行省分行辖内有55个分支机构获准直接办理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业务,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幅为18.06%。建行省分行出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操作细则》、《自营外汇贷款还本操作细则》、《结汇、售汇及付汇操作规程》,同时,开发外汇账户信息传输系统与会计账务集中接口,全辖有外汇业务权限的县支行均获准参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福建兴业银行下发《外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对外汇账户的种类、开立、使用、关闭和撤销、信息报送、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
  2003年,外汇管理部门放开资本金结汇业务的审核,降低开立外汇账户门槛等,促进结售汇业务的增长,特别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迅猛。中行省分行自4月1日起,非美元远期结售汇实行随市场波动的浮动报价,美元远期结售汇仍执行—口—价。全年远期结售汇交易量5.13亿美元。同年,工行、农行、建行省分行先后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分别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方法,从职责分工、市场准入与退出、客户业务管理、周转头寸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相关操作。工行省分行全年远期结售汇业务量达1.24亿美元,成为全国工行系统远期结售汇业务量第五大行,单笔最高业务量为1.18亿美元。建行省分行开发远期结售汇会计处理模块,为新业务的开展、追踪和平盘提供支持,签约额超1亿美元。兴业银行于当年4月起开办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并修订《结售汇周转准确头寸管理办法》、《结汇、售汇及付汇操作规程》、《结售付汇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细化结售汇业务操作办法,规范流程,结售汇量同比增长116%。
  2004年,人民币可兑换进程稳步推进,外汇管理部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结售汇制度和流程,继续放宽对企业和居民用汇限制。各银行加强结售汇业务管理。工行省分行作为全国工行系统的试点单位,实施《福建省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将结售汇业务纳入外汇账户管理系统;通过改变即期结售汇平盘定价方式,增加二级分行结售汇业务收益,提高其办理业务的积极性,结售汇业务量同比增长12.32%。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3.66亿美元,同比增长179.41%,其中最大单笔远期结汇业务1.82亿美元,带来外汇中间业务收入280万元。农行省分行加强外汇资金管理,印发《外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省中行规范业务操作、防范法律风险,启用总行新版《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当年远期结售汇交易量5.15亿美元。建行省分行配合风险控制平台的建设,全面梳理外汇资金业务的规章制度,强化工作衔接和责任认定,防范操作风险。当年远期结售汇交易量2.39亿美元。兴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的结售汇量同比分别增长30.64%、53%、54%。
  2005年,人民币汇率开始走高,客户结汇意向渐强,但结售汇条件渐趋严格,全省结售汇业务量增幅放缓。各银行开拓结售汇业务新领域,为客户提供更灵活的业务组合以规避汇率风险。中行省分行梳理规范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以及协议书、申请书等各类文本。10月,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当年叙做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193万美元。远期结售汇交易量8.5亿美元,同比增长65%。同时,捕捉人民币汇制改革后出现的市场机遇,整合推出组合购汇业务,帮助客户节约购汇成本。工行省分行根据企业的需求,结合人民币汇率改革及国际外汇市场变动趋势,营销非美元币种的远期售汇业务,全年办理500多万欧元售汇,突破传统单—美元对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范畴。全年办理即期结售汇量比上年增长2.83%,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比上年增长0.39%。农行省分行取得“银行间远期结售汇交易”和“外汇对人民币交易”资格,推出“结售汇+套汇”捆绑业务,规避汇率风险。全年办理远期结售汇71笔,金额1.18亿美元。建行省分行将收益分配政策向经办行倾斜,以激发其办理外汇业务的积极性,全年远期结售汇交割2.48亿美元。当年,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先后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兴业银行加强对境内机构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对保证金以及保证金损失的监管,严格执行交易实时、逐笔平盘的规定。
  二、国际结算业务
  1999年,福建省对外贸易总量小幅增长,为国际结算业务带来转机。但部分银行由于受1998年以来内设机构或业务流程改革的影响,国际结算业务量波动较大。全省中行受国际结算融资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的影响,当年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下降22.85%,垫款余额达3.17亿美元。为此,成立专门的催收小组进行垫款追讨。该行总结教训,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先后制定并实施《国际结算垫款管理规定》、《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国际贸易结算、保函及国内信用证业务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等制度,加强政策传导,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将风险较高的进口开证业务集中于省分行处理。工行省分行制定、修改《进口信用证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对基层行外汇业务特别是进口信用证等业务的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调整省分行行长基本转授权,简化为企业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的备用贷款审批手续,加快处理速度,提高服务档次。省邮储正式开通中国邮政与罗马尼亚、越南的邮政汇票互换业务。同时,汇往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和比利时的邮政票款额由美元改为欧元表示,并接收汇往比利时的汇票业务。
  200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并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进行售付汇、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汇出、银行开展福费廷业务等方面的外汇管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各银行相应加强管理,通过适当放权、提升服务等措施促进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率先推广出口退税贷款业务,解决企业商品出口与退税入账时间差造成的资金困难。工行省分行促进本外币一体化协调运作,制定并实施《出口跟单托收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提货担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出口信用证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运用融资手段,对能带来国际业务的优质企业实行综合授信管理,将出口信用证通知权限下放二级分行,对于国际结算业务量大的县级支行则直接通过省分行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中行省分行试授予分行国际结算部门适当的授信审批权限,执行《海外代付业务管理办法》,发挥海外分支机构优势拓展贸易融资业务,并推出“—个工作日”服务承诺,完成新一代国际结算业务操作系统(出口部分)顺利上线,国际结算业务量开始回升。建行省分行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推出出口单据抵押人民币贷款等业务,并通过融资方式满足客户远期结售汇的需求;利用备用信用证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吸引客户的国际结算业务。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将国际结算业务统一在总行单证中心操作,船舶融资、中港联动、离岸业务成为业务亮点。
  2001年,人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就远期信用证进行外债登记的通知》,将所有贸易项下对外融资纳入外债统计体系,就银行对外开具远期信用证数据登记作出规定;并规定企业不得提前购买信用证、保函项下保证金。且当年外币利率多次调低,使国际结算业务面临较为严峻的外部环境。工行省分行实施“重点区域、重点客户”的国际业务发展战略,将国际结算业务作为国际业务的龙头,开辟大客户的“绿色通道”,加大考核力度,各部门、各分支行联动营销,当年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18.95%。中行省分行制定或修订《国际结算业务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国际结算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国际结算业务列入年度业务发展重点,明确结算业务部门的营销职能定位,国际贸易结算量同比增长16.70%。建行省分行将各市分行的对外开证和汇款业务及福州辖区广达、城北和城南支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集中于省分行处理,为业务集中打下基础。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继续营销中小型企业,使用总行的国际业务操作系统(EXIMBILLS系统),严格控制结算风险,策略性地叙做开证、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作为总行国际结算系统的试点行,于当年10月运行新系统,初步实现国际结算操作的电子化、风险管理集约化、业务操作流程化、汇总统计自动化和资源配置科学化。厦门国际银行通过CQC和DNV国际结算业务ISO9001认证,建立国际结算业务质量管理体系。
  2002年,人民币相对美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呈现稳中有升态势。银行业普遍加大发展国际业务的力度,通过实行差别化服务、调整业务流程等措施,开拓国际结算业务市场。工行省分行确定国际业务重点发展地区,下发《国际结算重点客户》、《潜在目标客户》,调整信贷政策,优化业务环节,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29.75%。中行省分行对国际结算业务发展进行系统规划,通过调整出口业务流程、出台结算授信实施细则、下放人民币保函业务授权、加快新产品推广等措施,对外加强客户营销力度,对内理顺业务流程、精简环节、提高效率,当年国际结算量同比增长24.72%。福建兴业银行提出建设总行单证中心的构想,并按照“分步实施、效益优先”原则,实施对分行单证业务的集中操作。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着力营销大客户,国际结算量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由13户增加到19户。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为大型工贸、外贸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2003年,工行省分行开展“外汇业务发展年”活动,对通过省分行进口开证的业务处理流程和单据传输方式进行改革,并调整进口信用证项下付汇扣费方式,调动基层行承揽业务的积极性,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32.51%。全省中行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开办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制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指引》。建行省分行进行会计集中处理、SWIFT系统硬件的升级换代、大额数据监测系统建设等,并配合海关完成口岸电子业务系统顺利切换,保障国际结算业务顺利进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以出口退税贷款业务为重点,扩大应收账款作为保证的开票开证业务,抓住外贸体制改革的契机,通过开办福费廷(票据包买)、出口保险贷款等新业务,国际结算业务量突破10亿美元。厦门国际银行的单证中心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国际结算业务集中化处理。
  2004年,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关于非居民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规范个人对外贸易及非居民外汇管理,简化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扩大国际结算业务空间。工行省分行完成“国际业务网银系统”投产,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外汇汇款功能、网上信用证及B股清算功能,完成总行“代理行信息和授信管控系统”的测试,实现对各行部代理行授信额度使用的实时、有效监控,推广使用“ISEE国际结算系统”,实现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全程电子化操作与审批管理。农行省分行以“外币带动本币,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理念实施渠道创新和服务创新,为营销大客户实行三级行联动,开辟绿色通道。中行省分行明确“突出重点,兼顾其他”的国际结算业务发展定位,将发展重点放在沿海地区,建立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激励机制、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审批机制。建行省分行实现DCC系统上线工作,制定《国际结算业务过渡期与DCC衔接操作流程(试行)》,完成新旧系统的平稳过渡。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开拓大客户业务,3家国际结算特大户客户的收付汇量超过1亿美元,结算量10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有25户。福州市商业银行拓展国际业务品种,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国际结算各项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181万元。兴业银行下发《汇入汇款项下出口押汇业务管理办法》、《信用证进口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推进国际结算和单证业务操作流程化、规范化管理。
  2005年,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经过2002年以来连续三年的高速增长后,增速有所放缓。中行省分行为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进出n银行等代理进口开证、保函等业务,代理业务成为国际结算业务收入新的增长点。该行还根据扁平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的总体要求,出台福州地区国际结算业务集中化处理实施方案,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修订《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基本规定》、《保函业务基本规定》、《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制定《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现场检查制度》等,强化内控管理。工行省分行扩大二级分行的进口开证业务审批权限,并制定《国际结算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进出口托收、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信用证、贴现、福费廷、提货担保与提单背书等业务的管理。建行省分行实现新一代贸易融资系统的切换上线,改变二级分行国际结算业务分散操作、手工处理的现状,通过系统中的影像扫描功能,将单据集中处理,提高国际结算处理效率和风险防范水平。并针对外汇资金头寸不足的现状,将重心放于不占用资金的海外代付产品上,制定《海外代付操作规程》,与建行新加坡分行、法兰克福分行和建新银行签订海外代付协议,为经办行使用产品创造条件。兴业银行改革国际结算计划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发展联动机制,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51%。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继续优化客户结构,国际结算量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客户带来的结算量占比达到88.40%,并保持不良贷款率、证下不良垫款率为零。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再次推出国际业务营销月活动,了解大客户的需求及意见,当年国际结算业务量增氏13.37%。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成立后,理顺贸易融资业务流程,以贸易融资业务带动国际业务发展。厦门国际银行把握业务牌照日益增多的机会,陆续开办福费廷、仓单质押等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附国际汇款
  1999年以来,国际汇款业务市场活跃,个人国际汇款业务量持续增长,开办外汇业务的银行均办理国际汇款业务。1999年10月,中行省分行根据重点侨区业务量大的特点,实现福州地区福清、马江、长乐、连江等地分支机构收付系统与省分行联机,提高该地区侨汇解付速度。
  2000年,福建省进出口总值创历史最高纪录,为国际汇款业务提供更大的市场。各银行拉直汇路、缩短时间,使国际汇款到账速度成为争揽客户的有效手段。全省中行扩大服务对象和范围,为重点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方便、快捷的“快捷汇划”新产品,确保客户汇划资金2小时到账,全年共处理“快捷汇划”业务249笔,总金额人民币84.36亿元,国际汇款业务总量同比上升19.31%。工行省分行加强与海外分行的业务合作,与工银亚洲(香港)签订“汇款特快直通车”业务合作协议,与东京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努力缩短汇款在途时间。建行省分行使用国外代理行的“以电代邮”、“亚洲当日汇款”等服务,为客户缩短收款时间。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建立如港币、欧元、日元各主要币种的账户行,国际汇款业务增长为1999年的8倍。
  2001年2月,国家允许境内居民个人投资B股,个人外汇汇入款大幅增长,各银行纷纷开辟新的汇款渠道。中行省分行根据日本邮政的日元保值包裹邮寄业务被取消的动向,与总行及东京分行联系,利用“环球汇兑—日通”系统,发挥海内外行联动优势抢占日元汇款市场。继续开发和建设清算系统,先后在国际汇款业务量大的厦门、泉州、漳州和福州地区的福清、长乐、马尾等地开通“环球汇兑—日通”系统,实现国际汇款带头寸实时到账并集中处理。增加SWIFT报文查询端口,做到实时处理查询报文。全省中行全年国际汇款业务量同比增长27.9%。9月,工行总行与美国国宝银行签订外汇汇款协议后,工行省分行的非贸易汇入汇款量由原平均每月不足2000笔增至8000多笔。同年,省邮储和农行省分行分别开办西联汇款业务。建行省分行实现汇款业务集中处理。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国际汇款业务量同比增长70%。
  2002年,各银行的国际汇款渠道进一步拓宽。工行省分行通过加强与美国的冠东银行、恒通银行、中美银行、国宝银行等境外代理行的沟通,举办个人汇款业务座谈会和速汇金业务讲座,增加速汇金业务网点等措施,个人外汇汇入款业务量同比增长19.64%。省邮储针对福州地区的长乐、连江等地出国劳务人员多的特点,开展国际汇款业务营销工作,解决县、市局无法开立外汇账户的问题,并增加外汇备用金,确保业务顺利发展。
  2003年,各银行进一步方便境外个人通过银行办理外汇汇入汇款,全省国际汇款业务量大幅增长。工行省分行所辖长乐支行成为美国速汇金公司(该公司速汇金国际汇款是—项全球性的个人到个人的汇款业务)在中国大陆解付侨汇金额和笔数居首位的代理网点。该行还与工行澳门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书,推出“汇款直通车”业务,提供美元和港币两个币种的服务,可即时划转,提高汇款速度,方便客户。农行省分行拓展西联汇款业务,办理西联汇款业务量占全国农行系统此项业务量的71%。全省中行国际汇款业务量同比增长34.57%。省邮储通过加快西联汇款网点建设和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有奖促销活动等措施,全省1279个邮政汇兑网点均可办理西联汇款业务,国际汇兑业务量同比增长73%,金额19559万美元,同比增长36%。
  2004年,省邮储提出窗口服务与促销活动并重的发展思路,整合资源,在厦门、莆田、福州及福清等地增设3个西联旗舰店和8个专柜;落实国际电子汇兑系统建设,全省共有166个网点实现西联汇款业务交易、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等电子化和网络化;开展评选西联汇款“优秀网点”、“服务之星”活动,提高整体服务水平。4月起,开办“—汇通”国际银邮汇款,个人汇款24小时内到账,可汇达包括中国台湾在内200多个国家或地区近2万家银行。工行省分行新增39个速汇金业务网点,办理速汇金业务1022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72.11%。所辖长乐支行成为工行与速汇金公司合作在国内设立的第一家旗舰店。8月中旬,工行国际业务网上银行系统投产,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外汇汇款及B股清算功能。建行省分行成为全国首家与通济隆公司(为全球最大的货币兑换商)合作办理个人国际速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2005年,为适应开始实行的浮动汇率制度,各银行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开拓国际汇款业务市场。省邮储与德意志银行合作对网点进行业务指导,将“—汇通”国际银邮汇款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实行西联汇款区域差异营销策略,开展精细化营销,抓好旗舰店建设,邮政西联汇款业务总量保持在全国邮储系统前列。工行省分行制定《外汇汇入汇款业务实施细则》、《外汇汇出汇款业务实施细则》,并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以多种方式开展对速汇金等业务的培训。中行省分行对收付系统等与集中清算系统(RTS系统)进行整合,所辖二级分行以下机构取消收付系统,所有国际汇入汇款通过RTS系统转至汇入行,缩短业务处理的时间。建行省分行凭借总行端DCC系统上线,改变外汇清算模式和分工,优化汇款业务处理流程,并为重点客户开通“环球汇款直通车”业务,提升业务处理效率。
  
  三、国际贸易融资
  1999年以来,根据客户需要及监管政策许可,各银行相继推出创新产品,如国际保理、福费廷、远期信用证项下票据贴现、应收款买人、预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等。1999年,国家实行提高出口退税率、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或入账手续等一系列鼓励出口政策,福建省出口转降为升。各银行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完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工行省分行修改《出口押汇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提货担保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业务管理,并拓展备用信用证抵押担保融资业务及出口退税贷款业务。全省中行当年办理7笔出口保理额度,出单金额达49.16万美元。建行省分行推出单项融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等新措施,满足“三资”企业对资金的灵活需求,推出备用信用证担保发放人民币贷款业务,争取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融资项目,成为当年进出口银行福州地区业务主要的代理银行。
  2000年,人民银行实行新的外币利率管理体制,正式放开各商业银行外币贷款利率和大额外币(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存款利率。各银行相应调整国际贸易融资政策和管理,推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全省中行执行《海外代付业务管理办法》,发挥海外分支机构优势,利用海外资金办理贸易融资业务。农行省分行按照总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暂行办法》调整外汇贷款结构。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根据总行的《出口押汇操作规程》和《出U押汇代理行名录》,办理出口押汇(包括信用证押汇和托收押汇)业务。
  2001年,省政府转发人行福州中支和省外经贸厅《关于金融进一步支持省外经贸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运用多种融资方式支持外贸出口。中行省分行办理首笔税款保付保函,并完善贸易融资授信管理制度,开办人民币押汇业务。工行省分行通过办理非买断的福费廷业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控制银行风险。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分别推出福费廷业务,将其作为国际业务新的增长点,其中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全年共叙做福费廷业务222.56万美元。
  2002年,福建省出口贸易增势强劲,各银行加强对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与营销服务,推动低风险业务的发展。中行省分行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战略实施,独家承办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项下的保函业务,将政府财政力量与银行专业服务结合,为企业的全球工程承包业务提供支持,当年涉及工程承包合同金额200万美元。同年,该行还正式推出福费廷业务。工行省分行下发《贸易融资授信企业名录》,完善对国际结算重点客户开辟贸易融资“绿色通道”的措施,实行差别化服务。建行省分行重点拓展贸易融资项下出口议付、远期信用证项下票据贴现和应收款买入等低风险业务。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叙做福费廷业务63笔,金额2175.46万美元,叙做福费廷业务的客户发展到近10家。在国内保理业务的基础上,该行在系统内首个叙做出口保理业务,累计出口保理业务量300万美元,并根据客户实际需要设计个性化的业务产品,完善隐蔽性保理业务操作流程,丰富保理业务产品线。全年还办理信用证票据包买1547.99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等也推出国际保理业务。
  2003年,人行福州中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外经贸发展若干措施意见》,强调落实出U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相关政策,引导金融部门支持外经贸发展。工行省分行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若干意见》,建立国际业务、公司业务和信贷管理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体系,重新核定二级分行审批权限,省、市、县三级联动,确定59户企业为当年省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重点客户,提供优惠政策,使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制定《进口押汇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办进口押汇51笔、2805万美元,提货担保7笔、158万美元;制定《福费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办理福费廷业务18笔452万美元。全省中行推出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业务这—国际贸易融资新形式,并根据客户实际需求进行推广。建行省分行规范贸易融资内部审批程序,以外汇利率下调、企业调整外债结构为契机,营销外债置换外汇贷款和项目融资等业务2000万美元。为适应企业出口贸易增势强劲的形势,营销外汇票据贴现、福费廷等低风险业务,并根据市场融资业务需求新趋向,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开发推出出口信用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解决多年来对付款交单托收项下融资的局限性,促进出口结算业务的发展,当年未新发生不良贸易融资业务。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开办保险后出口押汇业务,包括保险后信用证、托收和赊销项下的出口押汇,扩大贸易融资渠道,营销方式更为灵活。同年3月,该行的“出口退税前置贷款”模式推向市场。该项贷款产品手续简单,随借随还,缓解企业因退税缓慢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压力。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全年累计办理外汇票据买断业务677万美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假远期信用证业务。
  2004年,工行省分行对不同业务转授权实行区别对待,如将部分托收项下出口押汇(贴现)业务审批权转授给二级分行,加快贸易融资业务处理速度,根据企业特点,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为客户办理贸易融资和外汇理财等提供合适的产品。开拓进口代收项下押汇业务及循环信用证等新产品,办理进口押汇626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4%,当年累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同比增长23.27%,国际贸易融资余额同比增长314%。该行还重新修订《国际结算系统和贸易融资子系统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加强对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农行省分行落实总行制定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办法》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相继推出福费廷、海外代付、出口商票融资等业务,当年9月办理首笔代理福费廷业务,金额9万美元,期限120天。中行省分行与信用保险机构、物流公司等联手,推出供应链融资业务,为客户提供针对供应链各个环节包括融资、保险、运输、仓储等在内的一系列解决方案,全年贸易融资发生额同比增长34.98%,其中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增长迅速,同比增长264.67%。建行省分行推行新信贷审批体制,调整业务流程,落实贸易融资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当年未新发生不良贸易融资业务。兴业银行根据市场需求,出台《汇入汇款项下出口押汇业务管理办法》,满足以汇款方式结算的出口客户短期融资、提前收结汇以规避汇率风险的需求;出台《信用证进口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满足以信用证结算岣进口客户短期融资、延期付汇以获得人民币升值收益啊的需求。并在其公司业务品牌“兴业财智星”项下,推出“贸易直达星”产品,提供传统贸易融资和特色贸易融资组合产品。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为解决客户收到出口货款前的资金需求,以出口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提供贸易融资授信,减少企业应收账款的资金占压,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
  2005年初,省外经贸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全省外贸出口预期目标增长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此,各银行调整国际业务政策,特别是国际贸易融资政策,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工行省分行理顺贸易融资子系统投产后部门协作和业务流程中的问题,并将各类贸易融资业务权限转授至二级分行,且低风险类、中介性的贸易融资不受单笔审批权限控制,上收支行的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权限。农行省分行将外汇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出口创汇企业和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理金额为15万美元的首笔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全省中行推出特定客户贸易融资审批模式,授予国际结算部、二级分行、直属支行特定客户贸易融资审批权,提高贸易融资授信的时效性。全年贸易融资发生额比1999年增长66.40%,其中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快速增兴业银行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合作协议》,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出口信贷、出口赊销贷款、境外投资、海外工程承包、国内信用险、出口票据保险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在海外来华投资项目、福费廷、担保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代理业务等方面合作开展产品开发与创新。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建立贸易融资产品经理制度,配合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或产品组合营销方案,全年办理信用证票据包买627.08万美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办理外汇票据买断业务320万美元,为船舶出口企业对外开出船舶预付款保函1700万美元。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全年贸易融资发生额比1999年增长137.54%。2000—2005年,厦门国际银行开发自动转换账户、国内保理、福费廷、仓单质押等全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的金融方案与服务,金融投资品种由传统的国债投资扩大到与债券、基金、汇率、股票等挂钩的多种结构性产品,推出外币汇利账户、飞越理财等理财产品,并尝试发展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
  四、转贷款项目融资
  转贷款主要包括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款、进口买方信贷转贷款、外国政府混合贷款转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款、国际商业贷款转贷款等类型。由于转贷款的受理条件较高,1999—2005年间,全省仅中行、工行、招商银行等几家中资银行办理转贷款项目融资业务,且规模较小。1999年,中行办理转贷款项目融资业务4929万美元,2005年为827万美元。
  五、外汇清算
  1998年以前,福建省银行业的外汇清算(也称国际业务清算)系统大多与人民币清算系统相分离,管理水平及清算业务处理效率较低。之后,各银幻着力加强外汇清算系统与人民币清算系统的协调、兼容、互补,增加境外账户行,理顺与总行、境外账户行的账户关系,改善外汇清算速度及管理。
  1999年,各银行继续完善外汇清算系统,外汇清算业务的自动化水平及清算速度逐步提高。中行省分行贯彻总行“大清算、大收付”的方针,外汇资金清算业务由分散清算逐步向集中清算模式过渡,即由原先分行、支行、分理处各自向总行、省行清算,改变成由总行向分行清算、分行向二级分行或支行清算。该行省辖电子联行于8月30日正式开通,11月末“省辖手工联行”停止使用,年末关闭原中行福州市分行在纽约分行的美元分账户,美元清算集中在省分行、总行。在省分行本部和厦门分行成立清算部,承担本外币、国内外资金支付清算和资金结算业务后台操作和管理的职能,重新修订电子联行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收付清算系统收付往来暂行办法》、《本、外币联行资金清算办法》,使资金清算的管理行为和业务操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该行在全国中行系统率先实现收付系统与电子联行系统单项接口,减少中间环节,在二级分行初步实现本、外币一体的清算系统。工行省分行于10月起实现符合总行付汇报文处理要求的清算指令自动处理,分行通过总行进行清算的平均时间由6小时缩短至3小时。农行省分行推广运用国际业务系统(BIBS系统),国际业务由手工处理转为计算机处理。福建兴业银行系统内资金实行总分支行逐级清算,各分行均在总行开立外汇清算备付金账户,各支行在分行开立清算备付金账户,境外支付通过境外账户行进行资金清算。
  2000年,各银行规范清算业务行为,提高清算速度。中行、工行、农行省分行等完善外汇清算业务的管理体制,改变清算模式,清理多头开立外汇清算账户,杜绝账户透支、滞留资金,降低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中行省分行重新制定并执行《收付汇头寸预报管理办法》,从4月24日起,除港币外,头寸使用总行账户的国外汇入汇款(SWIFT报文)截人总行收付清算系统集中处理,改变国际收款业务分散处理的状况,减少借记划拨的往来业务。同年,制定《个人实盘外汇买卖资金清算办法》,将原各交易行由下向上向省行清算的模式改变为省行、管辖行、支行、交易网点四级清算,省行、交易网点同时划账的办法,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工行省分行与总行及省内所辖行的清算采用“账户行模式”,实现“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营业网点”的四级清算模式,提高外汇清算业务的时效和质量。
  2001年,部分银行理顺境外账户行,拉直外汇清算路线,提高外汇清算电子化水平。工行省分行完成境外账户清理工作,关闭部分境外代理行账户,将部分境外代理行账户转为工行总行的子账户。同时,提高基层行外汇业务电子化水平,至年末辖内有87个分支机构103个站点加入与总行SWIFT—PCC系统接口的外汇业务清算系统。农行省分行加强与总行设在农行香港分行的港币清算中心的合作,加快港币资金清算速度。鉴于B股证券清算业务对资金汇划的时效性要求,全省中行自当年2月26日起,将“快捷汇划”业务范围扩大到B股证券资金清算,承担兴业证券公司的B股资金清算工作。并于12月1日启动欧元欧币清理转换工作。
  2002年,福建省工行、农行、建行等银行相继投产或完善、推广外汇汇款和外汇清算系统,提高外汇清算效率和安全性。工行省分行完善外汇清算报文处理系统和分行外汇清算网络系统的体系结构,升级改造对账销账系统,业务系统的自动化处理能力由2000年时不足20%提高至85%以上,且能及时掌握报文数据的处理状态,提高业务处理的准确性。全省中行的外汇清算工作从单—的汇划通道转变为向客户提供以清算作为产品的多方面的服务。随着欧元货币的正式启用,根据总行关于欧币转换的要求,中行省分行关闭省行、地市行间的原欧币账户,完成8种欧币的余额结转工作。完成电脑系统集中并上收华东中心工作,将24种货币的联行资'金核算纳入收付的销账系统统一核销,电脑自动销账率达99%,确保联行汇差资金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清算业务管理制度》、《清算业务检赉制度》,制定《国内联行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形成较完整的清算业务规章制度系列下发全辖执行。
  2003年,各银行进一步改造外汇清算系统,加强境外账户行的建立,提高清算效率。工行省分行于7月投产总行开发的“外汇汇款暨清算系统”,增加境内外外汇汇款和查询查复等功能,汇入汇款业务从境外办理到境内解付,资金在途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不到6个小时,最快的不到1小时。中行省分行加强对全辖联行业务非现场监控,利用自行研发的系统,对全辖电子联行系统销账报告表余额和会计系统余额进行互相核对,检查基层行是否及时上报汇差;清算系统新增即期结售汇平仓数据自动结转损益功能,避免因手工操作差错而造成的汇率风险;制定《即期结售汇自动转账管理办法》,以规范即期结售汇业务账务处理。兴业银行投产运行新一代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总分行间资金实时清算,提升清算业务自动化程度。外汇汇入汇款实现由系统实时自动清算至分行,汇出汇款经总行系统自动发出不落地处理。同时,为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管控,取消境外子账户的使用。福州市商业银行加入环球金融电讯协会,开通SWIFT专线,与美国花旗银行纽约分行等4家境外银行建立结算账户关系和代理行关系。当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省分行与兴业银行等共同签订备忘录,明确同业的资金头寸划拨线路。
  2004年,各银行确立“本外币清算一体化”的改革目标,提升外币清算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同时致力于外汇清算业务的风险管控,完善清算系统及管理办法。中行省分行集中处理国内外支付清算等业务,并将此与资金汇划、批量贷记、网上银行等相关业务系统连接,还在泉州、莆田等地相继开办同城外币清算业务。工行省分行提升对本外币业务后台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投产外汇清算账务系统(GLOBUS系统),解决旧系统功能不足及系统运行存在较大风险等诸多问题。并依据总行《清算业务管理办法》、《外汇业务密押管理办法》、《清算对账管理办法》、《通汇机构管理办法》、《前后台业务资金清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建行省分行推广SWIFT清算前置系统并上挂总行DCC系统,完成MPS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改变外汇清算长期依靠手工落地操作的状况,提高外汇清算效率和安全性,并制定《DCC及清算前置上线后各行对外汇款(汇出境外)业务操作及交接流程》、《关于外汇清算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强调上线后的操作变化及处理流程。福州市商业银行陆续与美联银行、花旗银行、东京三井住友银行、中国银行(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德累斯登银行等境外银行建立账户行关系。
  2005年,各银行加快本外币清算业务的一体化管理步伐,大范围调整和关闭境外清算账户,整合交易平台,梳理业务处理流程,并实行本外币清算并轨管理,促使外汇清算业务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工行省分行将外汇清算账务系统纳入NOVA大机系统,实现外汇清算系统平台的充分整合,实现本外币清算并轨管理。并以“业务交易优化、报文格式标准、机构代码唯一、账务处理自动、对账监督集中”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对人民币与外汇各项业务的汇划清算业务流程分别进行系统的梳理,以业务种类为主线,重新设计各品种本外币交易处理流程,使前台界面简单统一,减少柜员手工操作环节,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中行总行关闭中行厦门分行在中行香港分行的港币分账户和中行纽约分行的美元分账户,与中行省分行合并各应用系统,理顺各项业务的资金清算流程,所有国外汇入汇款通过RTS系统转至汇入行,解决辖内行多清算系统的问题。同时,将大额系统迁入RTS系统,实现本外币资金一体的清算系统,较好地控制清算资金的操作风险。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为加快境外汇款速度,在已与美国摩根大通银行建立美元清算关系的基础上,又陆续与汇丰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等多家海外代理行建立外汇清算关系,拉直汇款路线,节省时间和费用。
  六、对台业务
  1999年以来,两岸金融活动日趋活跃,逐步形成独特的对台业务市场。由于地域、人文关系,台湾地区成为福建省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二大贸易伙伴。各银行除在汇款、托收、信用证三大传统国际结算业务上与台湾地区银行展开合作外,在国际保理、资信调查等领域的业务合作也陆续展开。至2000年,银行的对台业务仍以中行为主,且业务品种基本限于汇款业务。1999—2000年间,全省中行对台汇入、汇出款分别为321.58万美元和757.11万美元。
  2001年,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活跃,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同意福建省分局在东山县进行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试点的批复》、《福建省东山县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东山关区对台小额贸易试行出口以人民币办理核销,规范对台小额贸易的出口收汇及结算行为。年末,台湾当局出台《台湾地区与大陆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修正案,允许台湾部分银行的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与大陆银行进行金融业务往来。全省中行办理对台扎款566.40万美元。福建兴业银行先后与美国花旗银行等海外银行签订专门业务合作协议,共同办理对台私人汇款业务,全年共办理台湾私人汇款3336笔共758万美元;与台湾银行、台湾华信商业银行、彰化银行、台湾土地银行以及台湾华信银行控股的美国远东国民银行等建立代理行关系,互相交换手工和电子密押,保持较密切的业务合作。
  2002年,闽台贸易额达33.5亿美元。6月,台湾全面开放两岸OBU业务,两岸汇款大幅增加。同时,人行总行召开对台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对台业务的最新政策和原则。各银行主动与台湾地区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工行省分行利用总行与32家台湾当地银行和13家台湾地区外资银行建立正式代理行关系的契机,加强与台湾地区银行的联系合作,为两岸进出口企业在汇款业务方面提供金融服务,开立多笔直通台湾的进口信用证,工行厦门市分行为厦门元保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办理首笔至台湾汇款,收款银行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台北分行,实现海峡两岸银行间首次直接通汇。中行省分行办理首笔国内信用证和隐蔽性保理业务,突破了对台开证障碍,推动对台直接开证业务。对台汇款业务有长足发展,笔数由以往年均100多笔增至当年570笔,增长346.05%,金额2526.40万美元。福建兴业银行向人行总行申请设立台北代表处,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台资企业已有400多家,包括中华映管、东南汽车、统一企业、顶新集团、冠捷集团、台湾水泥、明基电子、宏碁电子、宏利半导体、台塑集团等台湾知名的大型企业,当年办理台湾私人汇款超过1000万美元。
  2003年,台湾地区“财政部”陆续批准16家台湾地区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在台分行)的区内外汇指定银行(DBU)与大陆银行直接进行业务往来,在办理汇款、信用证及托收等结算业务时,无须再确认客户的OBU、DBU身份,无须通过第三地银行办理,初步扫清两岸通汇的障碍。工行总行对10家台湾地区代理行核定总金额为10亿美元的授信额度,重点分配给工行福建省分行等9家对台业务重点行,接受台湾地区代理行开来的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担保的人民币或外币贸易融资业务(含票据贴现、出口押汇、福费廷和出口保理4项)。工行省分行下发《目前放开DBU限制的台湾地区代理行名录》,直接通过这些代理行办理汇款、信用证及托收等结算业务,以减少由于确认客户DBU、OBU身份的麻烦,以及通过第三地银行而引起的时间延误和费用增加等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与台湾地区银行的联系与合作,寻找保理业务合作行。全年对台开出信用证6172万美元,占全部信用证业务的23.15%。全省中行全年办理直接对台国际结算业务53笔,金额1876万美元,对台汇款3242.40万美元,同比增长28.34%。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12月起,中行省分行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等地试办暂不实行公开挂牌的人民币与新台币现钞有条件兑出业务。建行省分行在总行与台湾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后,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对台业务,推广“两岸汇款即时通”业务。建行厦门市分行推出两岸汇款“即时通”,为台企提供服务。兴业银行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台湾海峡两岸金融业务往来的指导意见》、《台湾地区DBU业务合作中有关资金清算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台湾地区OBU、DBU的甄别以及两岸之间国际结算业务的具体操作提出建议,并与台湾华信银行控股的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合作办理个人侨汇业务。至年末,该行与台湾地区商业银行发生直接通汇业务共计7606.99万美元。
  2004年,闽台金融合作继续推进,台湾多个金融机构到闽考察,商谈开设分支机构或与福建的同行合资设立金融机构等事宜,合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11月4日,省政府正式颁发《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人行福州中支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中央支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有关建议〉中两岸金融合作政策的意见》,提出建立海峡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扩大新台币收兑业务在福建辖区的地域和机构范围,扩大福建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收取人民币办理核销的试点范围等建议。各银行对台业务发展迅速。全省中行借助总行与台湾三家银行的代理关系,对台业务大幅上升。全年办理直接对台国际结算业务156笔,金额2956万美元,同比增长57.56%,对台汇款7801.40万美元,同比增长140.60%。
  2005年,台湾地区跃升为福建省第二位主要贸易伙伴(香港第一位)。3月,外汇局省分局下发《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放宽对台小额贸易条件。各银行抓住机遇,拓展对台业务。4月,省邮储通过邮政“—汇通”,受理汇往台湾地区的首笔个人国际汇款。全省中行对台业务快速增长,全年办理直接对台业务323笔,金额5792万美元,同比增长95.94%。对台汇款6518.90万美元,同比增长10.67%。
  第五节银行卡
  1999—2005年,福建省各银行开展具有特色的品种和功能创新,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促使社会用卡意识和用卡频率日渐增强,银行卡交易量成倍增长。至2005年末,全省银行联网的ATM机3955台,成功交易笔数7502.02万笔,资金清算金额176.92亿元。银行卡POS特约商户9462户,POS终端16025台,成功交易笔数57.09万笔,资金清算金额351.85亿元。
  一、产品种类
  根据人行总行1999年3月1日重新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种类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其中信用卡以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付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银行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分为单位卡(商务卡)和个人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IC)。
  (一)工商银行牡丹卡
  1999年,全省工行继续推出“牡丹灵通卡”(借记卡)和“牡丹准贷记卡”。“牡丹灵通卡”自1994年推出后,—直是“卡折合一”使用,即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和灵通卡合为—个银行账户,至1999年已具有人民币转账结算、存取现金、代收代付、消费、银证资金双向转账等功能。当年8月,“牡丹灵通卡”实现在全国110个城市工行营业网点的异地通存通兑,及ATM和POS机异地取现和消费功能,使“牡丹灵通卡”得到推广使用。同时,为拓展银企合作,工行省分行与福建东百集团合作发行“牡丹东百联名灵通卡”(借记卡)。“牡丹准贷记卡”自1989年推出后仅限于境内使用,是持卡人交存—定金额的备付金,备付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在规定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该卡以人民币结算,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信用消费等功能。按发卡对象分为商务卡(单位卡)和个人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个人金卡和个人普通卡、商务金卡和商务普通卡,并根据卡片的从属关系,提供主卡及附属卡服务。当年9月,为迎接2000年、纪念新中国成立50周年及“牡丹准贷记卡”发行10周年,还推出具有预付消费功能兼具收藏价值的“牡丹千禧纪念卡”和“祖国万岁”牡丹纪念卡。
  2000年,全省工行率先在省内银行卡市场推出人民币贷记卡,即“牡丹贷记卡”,具有人民币转账结算、存取现金、信用消费及消费享有免息还款期最长56天等功能。该卡按发卡对象分为商务卡和个人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银卡。11月,推出与VISA(威士国际信用卡组织标识,下同)合作,带有VISA国际品牌标识的美元或港币单币种“牡丹国际借记卡”,该卡按币种分为美元卡和港币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商务金卡和商务普通卡、个人金卡和个人普通卡。当年推出的“牡丹国际借记卡”,在国内只用于存取现金,不能用于购物,国外可在指定的取现点和ATM机上支取当地货币和带有VISA标识的商户消费购物。11月,在龙岩“世界第十六届客属恳亲会”期间,发行“牡丹纪念卡”6000套,提高牡丹卡知名度。12月,在“牡丹灵通卡”已具有银证资金双向转账功能的基础上,新增“银证通”功能。
  2001年,推出的“牡丹灵通卡”已在全国319个城市的工行营业网点、ATM和POS机上联机使用,基本实现全国通存通兑。9月,将该卡所具有的个人普通汇款24小时到账、个人加急汇款2小时到账和个人实时汇款即时到账功能,统一整合为“汇款直通车”功能。“牡丹国际借记卡”在全国(含福建省)296个城市的工行营业网点开办异地自动授权业务。至年末,全省(不含厦门)“牡丹信用卡”发卡量达23万张,发展牡丹卡特约商户2058家。
  2002年5月,为丰富借记卡产品,根据工行总行的统一部署,工行省分行配合温州市工行做好“牡丹商会认同灵通卡”(借记卡)的受理和营销工作。该卡分为彩照卡和无照卡两种,彩照卡集灵通卡、会员卡、贵宾卡于一体,不仅具有灵通卡的所有功能,还可视做各地温州商会会员证,享有温州市政府和各地商会优待、优惠服务。无照卡面向在外经商的温州人,具有灵通卡的各项服务功能。12月,推出VISA品牌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牡丹国际信用卡”(贷记卡),具有贷记卡的所有功能,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银卡。同时面向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客户推介公务用卡,满足单位客户物品采购、会务费支付、财务POS使用等公务行政消费需要。
  2003年,全省工行推出有“银联”标识的“牡丹灵通卡”,并于当年4月开始对持有非“银联”标识的“牡丹灵通卡”客户办理换卡手续,为人行规定2004年1月1日统一启用“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做准备。继上年12月面向中高端客户推出“理财金账户”品牌产品后,同年,配套推出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发卡行识别码(BIN)为“95”字头,带有“银联”标识的“理财金账户卡”(借记卡)。该卡不仅具有多账户(本币、外币账户,下同)、多储种(定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等,下同)等借记卡基本功能,还享有“理财金账户”绿色通道和理财顾问、理财专家、客户经理等专业团队提供的高附加值服务。6月,对已推出的双币种“牡丹国际信用卡”(贷记卡),在境外消费或支取外币现金,可使用人民币购汇还款,并由营业网点柜面受理人民币购汇还款,新增电话自助购汇还款功能,方便客户办理购汇还款业务。11月,推出VISA品牌的人民币、美元(港币)双币种“牡丹国际借记卡”,该卡在以外币结算、境外通用等既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账户,升级为双币种、全球通用的新一代“牡丹国际借记卡”。
  从2004年1月18日起,工行省分行推出带有“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牡丹准贷记卡”、“牡丹贷记卡”、“牡丹灵通卡”。经过近10年的发展,“牡丹灵通卡”成为具有买卖基金、债券(债市通)、股票(银证通)、外汇买卖(汇市通)和保险(银保通)等多功能的投资卡,又是办理存取款、转账、汇款(汇款直通车)和异地存取款(储蓄异地通)的“结算卡”,还是签订各种理财协议的“理财卡”,以及购物、消费的“消费卡”和办理代收代付、使用自助设备、登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的“自助卡”,成为向客户提供“—揽子”个人金融服务的纽带和介质。8月,针对青年职业人士和大学生等中端客户群体,推出“银联”标识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借记卡)。该卡在原“牡丹灵通卡”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整合,为身处网络时代的客户群体提供电子银行等多功能的现代金融服务。9月,推出与MasterCard(万事达国际信用卡组织标识,下同)合作,带有MasterCard国际品牌标识及“银联”标识的“牡丹白金卡”(贷记卡)。该卡在“牡丹国际信用卡”(贷记卡)既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提供全球机场贵宾室服务、全程无忧高额匕机意外伤害保险、全球SOS服务、全球用卡紧急支援服务、全球特惠商户以及享受理财金账户贵宾通道等一系列高附加值服务,是面向高端客户发行的贷记卡。11月,推出与Express(美国运通公司标识,下同)合作,带有Express标识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牡丹运通卡”(贷记卡),为国内首张带有Express标识的“牡丹国际信用卡”,具有信用消费、免息还款期、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以及SOS服务和交通意外保险等增值服务功能。
  2005年,“牡丹贷记卡”、“牡丹准贷记卡”增加电话自助启用功能,持卡人拨打客户服务电话或通过当地漫游功能即可进行信用卡自助启用。当年10月,“牡丹国际信用卡”新增自动还款功能,该卡到期还款,可在客户指定的人民币账户自动归还国际卡人民币账户欠款,或人民币账户自动购汇归还国际卡外币账户欠款,或指定的外币账户自动归还国际卡外币账户欠款。12月,工行省分行与省电子商务协会合作发行“牡丹海峡电子商务联名卡”。该卡不仅具有所依附牡丹卡的功能,而且享有该协会及加盟企业提供的商品打折、酒店预订、消费积分、医院和车管服务通道等各项优惠,还可在协会建立的电子商务支付平台上对企业和个人提供网上缴费、购物、支付结算等服务。
  (二)农业银行金穗卡
  全省农行于1991年推出人民币“金穗借记卡”。1999—2000年,该卡已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刷卡消费、代收代付、账户查询等多项功能。2000年4月8日,“金穗借记卡”实现农行系统全国联网,推动“金穗借记卡”业务发展。
  2001年4—7月,为解决客户缴纳各项公共事业费、医疗保险费难的问题,农行省分行分别与福州、龙岩、宁德等地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合作,发行以芯片(IC)为信息载体的人民币“金穗医保联名借记卡”。该卡不仅具有借记卡所有功能,还提供医保结算等服务;与漳州师范学院合作,发行以磁条和芯片(IC)为复合信息载体的人民币“金穗校园联名借记卡”,该卡除具有“金穗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外,还具有电子钱包、个人信息存储和身份验证等功能,为持卡人提供缴纳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贴、奖学金等结算服务,并逐步替代学生证、图书证、饭卡等校园身份,实现校园“一卡通”功能。
  2002年6月,在福州、泉州两地推出多币种“金穗借记卡”。该卡可开立人民币、美元、日元等账户,具有一卡多账户、多储种等功能。10月,推出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发卡行识别码(BIN)为“95”字头的“金穗借记卡”,停止发行发卡行识别码(BIN)为“103”字头的“金穗借记卡”。
  2003年7月,在泉州试点推出“金博士理财卡”(借记卡)。该卡除具有借记卡基本功能外,还具有一卡多账户、代理业务、个人贷款、金融理财等多项功能。11月,面向全省推出“金博士理财卡”,创建“金博士”品牌。
  2004年,试点推出VISA和MasterCard品牌及带有“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金穗贷记卡”。该卡具有信用消费、免息还款期等贷记卡基本功能,采取境内使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境外使用以美元为结算币种的结算方式。该卡按发卡对象分为商务卡和个人卡,个人卡提供主卡及附属卡服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随后又陆续推出“银联”标识的“金穗贷记卡”。面向赴香港旅游客户推出“金穂—银联香港旅游卡”,该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不仅具有信用消费、消费享受免息期最长56天等贷记卡基本功能,还具有境外使用、人民币还款结算,以及专享香港特惠旅游产品、香港知名商户购物优惠等服务;面向高校学子量身打造的,以校园、个性、积极向上、有用之才四个“U”打头英文字母命名的,大学生专属“优卡”(贷记卡),该卡提供办卡礼遇、优惠收费标准、账户变动短信提醒等增值功能,并提供炫银、靓粉、酷黑三款卡面供客户选择;面向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人员推出“银联”标识的人民币“金穗公务卡”(贷记卡),并只推出金卡,不仅具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还提供免年费、约定自动还款、公务报销、金卡尊贵服务。
  2005年8月,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行业标准,在泉州推出首张符合新行业标准、复合信息载体及带有“银联”标识的“金穗通宝(智能)卡”(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查询、金融理财等功能。
  (三)中国银行长城卡
  全省中行自1997年推出“长城电子借记卡”之后,1999年,以借记卡为载体,开发代收代付、银证转账、电话银行等多项功能。同时,为纪念新中国成立50周年,推出具有预付消费功能兼具收藏价值的新中国成立50周年“长城纪念卡”。该卡每套12张,设计新颖,包装精美,限量发行50万套。当年9月,该行率先在全省推出VISA和MasterCard品牌的美元、港币单币种“长城国际信用卡”(贷记卡),具有境内外信用消费、免息还款期、预借现金等功能。该卡共16个品种,按币种分为美元卡和港币卡,按发卡对象分为商务卡和个人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2000年,推出以中国传统十二生肖为题材,以一年—度生肖更替为系列品种的“长城生肖卡”(借记卡)。该卡无记名,有效期一年,具有本外币定活期储蓄存取款、购物消费、缴费等借记卡功能。
  2001年5月,在厦门市试点推出人民币“长城贷记卡”,该卡具有购物消费、预借现金、循环信用、免息还款期等贷记卡基本功能。同年,为迎接2002年2月在美国盐湖城举办的第19届冬季奥运会,还推出—款VISA品牌的“长城国际冬奥会卡”(贷记卡),该卡仅限冬奥会举办期间使用。
  2002年,为迎接韩日世界杯足球赛举办,推出MasterCard品牌的外币“长城世界杯足球锦标赛国际卡”(贷记卡)。
  2003年1月,推出“银联”标识的人民币“长城信用卡”(准贷记卡)和“长城电子借记卡”,实现“长城电子借记卡”跨行取款功能。12月,在厦门市推出其总行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发行的“长城移动全球通联名卡”(贷记卡)。
  2004年7月,借助雅典奥运会和欧洲旅游市场开放的时机,推出VISA品牌、欧元单币种“长城奥运信用卡”(贷记卡)。该卡限量发行,具有全球通行、消费积分、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等多项功能。10月,推出VISA和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中银信用卡”(贷记卡),具有循环信用、预借现金、挂失零风险、大额交易确认等功能,还为持卡人提供多项增值服务。11月,面向高端客户推出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长城国际白金卡”(贷记卡),该卡除具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外,还提供全球机场贵宾候机室服务、飞行里程奖励、高额航空保险、私人助理服务、时尚名店优惠等高附加值服务。
  2005年5月,推出全球首张以2008北京奥运为主题,VISA品牌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中银VISA奥运信用卡”(贷记卡)。该卡除具有循环信用、预借现金、消费支付等贷记卡的功能外,还在卡面设计上以奥运五环颜色为基调,以北京2008奥运会徽“京印”为元素,提供红、黄、蓝、绿、黑五色卡面供客户选择。7月,推出专为出国留学人员特定需求提供支付工具的VISA和MasterCard品牌、美元或欧元单币种“长城国际卓隽卡”(贷记卡)。该卡除具有贷记卡一般功能外,还具有多种取现途径、多种还款方式、多重保障以及留学生专线、海外理财、1.5倍消费积分等特色功能。8月,与晋江莱雅百货公司合作发行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长城莱雅联名卡”(贷记卡),该卡不仅具有贷记卡基本功能,还提供莱雅VIP会员、超级积分、专享购物等优惠。与泉州通海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发行“长城通海联名卡”(贷记卡)。11月,面向在华日资企业员工、赴日留学人员及旅游、商务人士推出与日本国际信用卡公司(JCB为公司标识,下同)合作,带有JCB品牌标识,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日元双币种“中银JCB信用卡”(贷记卡),该卡不仅具有贷记卡基本功能,还为客户提供境外使用以日元记账、人民币直接兑换日元还款功能,避免币种兑换产生的汇兑风险,以及JCB公司提供的境外服务和援助。面向联想集团员工及联想产品消费者,推出总行与中国联想集团公司合作发行的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中银联想奥运信用卡”(贷记卡)。当年,“长城电子借记卡”实现中行系统全国通存通兑和个人实时汇款功能。
  (四)建设银行龙卡
  1999年,全省建行自1995年推出人民币“龙卡储蓄卡”(借记卡)后,推出新版“龙卡储蓄卡”,实现建行系统全国联网功能,并新增“龙卡储蓄卡”银证资金双向转账功能,为股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证券资金账户与银行储蓄账户资金划转服务。建行省分行还与福建东百集团合作,发行人民币“东百联名龙卡”(借记卡),该卡除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等基本功能外,还可在东百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购物、消费享受打折优惠。面向少年儿童推出人民币“龙卡生肖卡”(借记卡),该卡以十二生肖为系列品种,每年推出—种,具有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在已推出人民币“龙卡信用卡”(准贷记卡)的基础上,面向教师、记者以及持有国家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的律师、医生等推出“职业彩照龙卡信用卡”(准贷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代发工资、消费支付等功能。与《福州日报》社合作,发行“日报•龙卡优惠卡”(借记卡)。
  2000年1月,为纪念建行“龙卡信用卡”(准贷记卡)发行10周年,面向个人客户发行面值为人民币200元、500元和800元三种的“龙卡储值卡”。该卡有效期一年,提供消费但不具有取现及续存功能。
  2001年5月,为扩大龙卡品种,面向高端客户推出“龙卡金卡”(准贷记卡)。同时,不断拓展“龙卡储蓄卡”功能,在“龙卡储蓄卡”既有功能的基础上,新增“银证通”功能,方便客户进行证券市场投资。12月,推出“银联”标识的“龙卡储蓄卡”,新增各种缴费功能。并与福建省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增加“建行短信小管家”功能,为客户提供“龙卡储蓄卡”账户变动短信实时提醒服务。
  2002年,推出“银联”标识的人民币“龙卡信用卡”(贷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信用消费、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最长50天等贷记卡基本功能。该卡按发卡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2003年8月,推出VISA和MasterCard品牌,“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龙卡信用卡”(贷记卡),除具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外,还具有境内消费密码可选、外币交易人民币购汇还款、约定账户还款等功能。11月,双币种“龙卡信用卡”在人民币购汇还款功能的基础上,增加电话购汇还款和约定账户自动购汇还款功能。
  2004年11月,面向中高端个人客户推出VISA和MasterCard国际品牌,“银联”标识的“乐当家理财卡”(借记卡)。该卡不仅具有一卡多账户、存取现金、自动转账、外汇买卖、个人质押贷款、代理国债交易、消费、缴费、代收代付等功能,还具有综合管理、签约理财、境外交易、短信通知等多项增值功能,并率先在全国建行系统推出对账单寄送、签约关系平移以及呼叫中心(CallCenter)服务等项目。该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白金卡、金卡和银卡三种,提供差别化服务。
  2005年1月,为增强“龙卡信用卡”(贷记卡)服务功能,新增贷记卡手机短信通知服务功能,为持卡客户提供大额交易、卡片寄出和还款逾期等短信提醒服务。9月,面向私家车主推出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龙卡汽车卡”(贷记卡)。该卡除具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外,办卡当年还享有保险打折、积分换油、免费洗车、景区门票及酒店打折、优惠办理沃尔玛山姆店会员卡、赠送百万交通意外险等优惠及提供与汽车有关的增值服务。
  (五)交通银行太平洋卡
  全省交通银行1997年推出的人民币“太平洋借记卡”,—直作为主推产品,具有消费、存取现金、转账结算等功能。1999年,随着交通银行计算机系统升级,“太平洋借记卡”实现交通银行系统全国通存通兑,并新增银证资金双向转账功能。交通银行福州分行还与东百集团合作,发行“太平洋东百联名借记卡”。同时,继续推广1993年推出的人民币“太平洋准贷记卡”。该卡具有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并根据卡片从属关系,提供主卡及附属卡服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发卡对象分为商务卡和个人卡。
  2000年,人民币“太平洋借记卡”在已有的全国通(通存通兑)、银证资金双向转账功能的基础上,新增“缴费通”(代缴煤气、固定电话费)、代发工资等功能,加快“太平洋借记卡”的推广速度。
  2001年,“太平洋借记卡”功能已扩展在全国特约商户刷卡消费、异地跨行通用,具有“消费通、跨行通、全国通和圆梦宝”等多项功能。
  2002年,推出“银联”标识的人民币“太平洋借记卡”,并增加“基金通”功能,持卡人可通过该行营业网点或电话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
  2003年,在“太平洋借记卡”已有功能的基础上,又新增“外汇宝”功能。持卡人可使用该卡办理外汇买卖,购买外汇投资理财产品。
  2004年10月,推出“银联”标识的人民币“太平洋信用卡”(贷记卡),该卡具有存取现金、签账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56天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与此同时,“太平洋借记卡”又新增“银保通(与保险公司联网代理)、银关通(与海关税务业务联网)”等功能。
  2005年7月,推出VISA品牌、“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太平洋信用卡”(贷记卡)。该卡具有境外消费、取现,人民币还款,密码签名任选择,短信提醒和安心用卡等功能。
  (六)兴业银行兴业卡
  福建兴业银行于1997年发行“兴业顺通借记卡”,1998年9月成为VISA在福建省的首家会员银行。1999年,该行在上海、长沙等地继续发行“兴业顺通借记卡”,年末,全国发行量达66.52万张。基于借记卡发行基础,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合作,发行“兴业平安联名卡”(借记卡)。同年10月,经人行总行批准,发行以磁条和芯片(IC)为复合信息载体的“兴业智能卡”(IC卡),集电子钱包和电子存折功能于一体,为客户提供缴费等多项功能,该卡按发行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12月,发行VISA品牌的“兴业顺通借记卡”。
  2000年,发行新版“兴业顺通借记卡”,同时开发联名借记卡产品。其所辖福州分行与福州沃尔玛有限公司合作,发行“兴业沃尔玛联名卡”(借记卡),除具有借记卡的功能外,还可在沃尔玛商户享受购物、消费优惠。与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合作,面向省部驻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发行以芯片为信息载体的人民币“兴业医保联名卡”(借记卡),具有借记卡及个人信息存储、身份验证、医疗保险等功能。
  2001年,将“兴业顺通借记卡”更名为“兴业储蓄卡”(借记卡),并继续发行联名借记卡。该行所辖长沙分行与湖南图书馆合作,发行“兴业湘图联名卡”;所辖广州分行与好又多连锁超市合作,发行“兴业好又多联名卡”;所辖重庆分行与学校合作,发行“兴业校园联名卡”,与重庆市海外旅业集团、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合作,发行“兴业康乃馨联名卡”。各联名卡均具有兴业借记卡的基本功能,还享受联名单位所提供的优惠、优先服务。
  2002年1月,作为第一批加入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所辖深圳、上海、北京、杭州、广州分行正式发行“银联”标识的“兴业储蓄卡”,该卡具有一卡多户、一卡多能等新型电子货币综合理财功能。至年末,该行借记卡发卡量突破226万张。
  2003年,陆续发行与百货商贸、大型超市、商务保险、校园等企事业单位合作的11种联名卡,所发行的联名卡均具有借记卡的基本功能,并为个人客户提供系列化、多元化的优先优惠服务。为支持慈善事业,还与福建慈善总会合作,在福州发行“兴业慈善卡”(借记卡),提供用卡直接募捐功能。
  2004年,陆续发行“兴业旅游联名卡”、“兴业电器联名卡”、“兴业联通联名卡”、“兴业志愿者联名卡”、“兴业健康联名卡”等10多种联名借记卡产品,拓宽联名卡发展空间。7月,该行信用卡中心成立,在全国发行VISA、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兴业信用卡”(贷记卡)。12月,发行带有恒生银行图形和文字,VISA、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兴业信用卡”(贷记卡)。两种贷记卡均具有信用消费、消费享受最长50天免息还款期、预借现金等基本功能,还可在境外带有VISA、MasterCard、“银联”标识的ATM机上提取当地货币。
  2005年,对“兴业储蓄卡”功能进行完善与升级。1月,开通在韩国、泰国和新加坡的POS机刷卡消费和ATM机查询取现功能。8月,新增“兴业储蓄卡”网上基金买卖功能。9月,发行“银联”标识的多币种“自然人生理财卡”(借记卡)。该卡是家庭系列理财借记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黑金卡、白金卡、金卡和银卡四种,具有多账户、多储种、多品种投资理财、多方式转账、多途径融资等功能,并为贵宾客户提供机场贵宾通道、时尚高尔夫、SOS紧急救援、附赠商旅保险等多项增值服务。同月,发行融合卡通、情侣、异型、温变为主题的,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加菲猫信用卡”(贷记卡),该卡采用独特的“套卡”(标准尺寸卡片和异型尺寸卡片各一张为—套)形式发行,共为同一卡号,共享同—信用额度,使用同—账户结算,具有贷记卡的所有功能。11月,发行“银联”标识的人民币单币种“兴业信用卡”(贷记卡)。为方便单位公务用卡需要,发行VISA、MasterCard品牌以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兴业公务信用卡”(贷记卡)。该卡按还款责任人不同,分为VISA品牌的标准公务卡和MasterCard品牌的个人公务卡。标准公务卡具有卡面打印单位名称、限定消费商户范围、由单位灵活分配信用额度、单位和个人月对账、单位统一还款以及多项用卡优惠等特享功能,但不提供预借现金和存取本外币现金功能。两种公务卡均提供金卡和普通卡,并在中国银联总公司举办的单位专用公务卡竞标中,入选为该公司专用公务卡。
  (七)中信银行中信卡
  2000年,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推出的人民币“中信借记卡”,集多账户、多储种于一卡,还具有银证资金双向转账等功能,并实现在中信银行系统全国通存通兑。
  2001—2002年,在扩大“中信借记卡”发卡数量的同时,增加借记卡品种,与福建慈善总会合作发行“中信慈善借记卡”,与福建省登山协会合作发行“中信登山康乐借记卡”,均具有借记卡的功能。以中信家家乐、中信理财个人金融产品为主打品牌,推出“中信理财宝借记卡”,具有存取款、转账消费、投资理财等功能。该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两种。
  2003年11月,推出VISA和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或港币)双币种“中信STAR(星级)卡”(贷记卡),具有信用消费,消费享有免息还款期最长50天及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并根据卡片的从属关系,提供主卡及附属卡服务。该卡按发卡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商务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其中人民币“中信STAR(星级)卡”按是否带照片分为彩照卡和非彩照卡。
  2004年,推出中信实业银行总行与新概念公司合作发行的,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中信新概念联名卡”(贷记卡),除具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外,还享有新概念公司会员待遇,按信用等级分金卡和普通卡。同时推出“中信尊师信用卡”。6月,为方便持卡人还款,促进信用卡和借记卡业务联动发展,推出信用卡自动转账还款功能。8月1日,推出符合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发卡行识别码(BIN)为“62”字头“银联”标识的借记卡、联名卡和“中信贵宾理财卡”,并于11月30日前停止推出发卡行识别码(BIN)为“95”字头“银联”标识卡。
  2005年4月,面向公司客户推出“中信STAR公务信用卡”,该卡具有公务日常消费、采购及差旅支付等无现金化管理等功能。6月,推出专为温州商人量身定制,“银联”标识的人民币“中信温州人卡”(借记卡),该卡不仅具有借记卡的基本功能,还具有中信理财宝等各项功能,并享受发卡首两年办理全国通存通兑业务手续费减免等多项优惠服务。9月,推出一卡四款专为时尚女性设计的,VISA和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港币)双币种“中信魔力信用卡”(贷记卡),除具有贷记卡基本功能外,该卡还提供专属服务。11月,推出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新版本、外币“理财宝@双币种借记卡”,替代原“中信贵宾理财卡”(白金卡、金卡和银卡)。该卡具有借记卡理财、理财套餐、个人外汇买卖、银证通等功能,提供短信通知、账单寄送及各系列优先、优惠增值服务,并可在中信实业银行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境内外带有“银联”标识的POS和ATM机等自助终端使用,但暂不开通VISA网络上的使用功能。该卡按信用等级分为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三种。
  (八)光大银行阳光卡
  2000—2001年,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推出“阳光借记卡”。该卡除具有本外币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全国通存通兑、购物消费功能外,还具有“存贷通、缴费通、理财通、汇市通、国债通”等系列功能。
  2002—2003年,与福建海峡都市报社合作,发行传媒联名借记卡,即“阳光海都卡”。该卡除具有“阳光借记卡”所有功能外,持卡人可优惠订阅《海峡都市报》,在海峡都市报社联盟的100多家商户享受VIP折扣优惠。
  2004年,推出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阳光信用卡”(贷记卡),该卡具有信用消费、消费享有免息还款期最长50天、消费积分、境外消费人民币还款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还具有挂失零风险、特色商旅、缴费通(实时缴纳电费和电话费)等特色功能。同时,面向高端客户推出“银联”标识的“阳光VIP借记卡”,除具有借记卡基本功能外,持卡人还可享受专人专项、新品优先、提前预约、收费优惠、机场贵宾通道、绿色健康等一系列优惠服务及个性化增值服务。该卡按高端客户在本行的资产情况分为紫金卡、黄金卡和白金卡三种等级。
  2005年,推出“银联”标识的“阳光借记卡”,可在境内外带有“银联”标识的POS和ATM机上刷卡消费或提取当地货币。11月,推出符合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发卡行识别码(BIN)为“62”字头的“阳光借记卡”,并增加小额质押贷款、自动为信用卡还款、自动理财、银证通等多项理财功能。该卡还使用高抗磁条,提高抗消磁能力,解决客户换卡的不便。12月,推出面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带有“银联”标识的“炎黄信用卡”(贷记卡)。该卡除具有贷记卡信用消费、预借现金、循环信贷、贵宾理财等功能外,还根据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中国大陆的需求,提供预订机票酒店、赠送高额保险、积分换里程等商旅服务功能,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普卡、金卡和白金卡三种。
  (九)招商银行“一卡通”和信用卡
  2000年,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推出个人综合理财类的银行储蓄卡,即“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该卡集多账户(本外币账户)、多储种于一卡,具有借记卡基本功能及个人综合理财和全国通存通兑等功能。“招商银行一卡通”推出当年发卡突破3万张。
  2001年,在“招商银行一卡通”中新增“银证通”业务,丰富一卡通的理财功能。
  2002年,推出“银联”标识的新版“招商银行一卡通”,并新增在网上银行缴费和支付功能。12月,推出VISA和MasterCard品牌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招商银行国际信用卡”(贷记卡),具有一卡双币、全球通用、信用消费等功能,客户可免保证人、免保证金申请办卡。该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2003年7月,推出招商银行总行与国际航空公司合作发行的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国航知音联名信用卡”(贷记卡)。该卡除具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外,还享有国航知音会员卡及里程累计等优惠。
  2004年,面向高端客户推出VISA和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卡通金卡”(借记卡)和“金葵花卡”(白金借记卡),该卡可在境外标有“银联”、VISA或MasterCard标识的POS机刷卡消费和ATM机提取当地国货币,享有为借记卡贵宾客户提供的分层服务、“一对一”理财顾问等专属服务。当年3月,推出VISA品牌,“银联”标识人民币、美元双币种“MINI(迷你)信用卡”(贷记卡),不仅融合贷记卡所有功能,还具有双卡组合、卡面大小之分(大卡和小卡)、额度共享(卡号不同,同—账户、额度共用)、永恒色彩、金典搭配等特色。在联名信用卡品种上,针对客户不同需求,推出商旅系列,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厦航白鹭联名信用卡”、“携程旅行信用卡”;购物系列的“百盛购物信用卡”;书友系列的“贝塔斯曼信用卡”等,均具有贷记卡功能和享有联名企业提供的各项优先优惠服务。
  2005年,面向公司客户推出“招商银行公司卡”(单位借记卡)。该卡作为企事业单位支付结算工具,提供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公务消费等款项支付功能。同时,针对年轻时尚—族,推出招商银行与腾讯公司合作发行的“QQ一卡通”(借记卡),除具有“一卡通”综合理财功能外,还具有腾讯公司提供时尚新颖的增值服务项目;推出与著名女性时尚媒体合作发行的,首张带有香味的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瑞丽联名信用卡”(贷记卡);与三星集团合作发行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三星联名信用卡”(贷记卡)及美元单币种“三星奥运国际信用卡”(分金卡和普通卡),均享有三星会员俱乐部的优惠服务;以及专门面向高校学生推出VISA和MasterCard品牌及“银联”标识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YOUNG信用卡”(贷记卡)。当年3月,还推出为高端客户量身定制的“招商银行白金信用卡”(贷记卡),为白金卡客户提供多项专属服务。
  (十)民生银行民生卡
  2001年,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推出“民生借记卡”,该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定活期、多储种、多币种等功能。按客户资产总额等级分为钻石卡、金卡、银卡和普通卡四种,对钻石卡和金卡贵宾客户提供手续费减免、机场贵宾服务、医疗健康通道、高尔夫俱乐部等服务。
  2002—2003年,完善“民生借记卡”功能,新增“账户信息即时通”功能,当借记卡资金发生变动时,即刻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客户,提高卡内资金安全性。
  2004年,推出“银联”标识的“民生借记卡”,新增联通手机话费充值、固定电话费缴交等功能。
  2005年,推出“银联”标识的人民币“民生信用卡”(贷记卡)。该卡具有信用消费、预借现金等贷记卡的基本功能,还可在境外带有“银联”标识的POS和ATM机上使用,人民币自动转换结算,不收取外币交易手续费。同时,推出VISA品牌及“银联”标识的“民生国际借记卡”,具有本外币存取、自动购汇、综合理财、境内外通用等功能,可在全球标有VISA和“银联”标识的P0S机刷卡消费和ATM机提取当地国货币。该卡按客户信用等级分为钻石卡、金卡、银卡和普卡四种,对钻石卡、金卡和银卡贵宾客户还提供贵宾俱乐部尊享服务。7月,“民生借记卡”和“民生国际借记卡”均新增固定话费充值功能。
  (十一)华夏银行华夏卡
  2005年,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推出“银联”标识的“华夏卡”(借记卡),是集多币种(多账户)、多功能于一体的基础卡种,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购物消费、综合理财、自助缴费等功能,还具有挂失后紧急援助取现等特殊功能。同时“面向中高端客户推出“华夏至尊金卡”(借记卡),提供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理财优先等差别化、专业化服务;面向社会白领女性推出“银联”标识的“华夏丽人卡”(借记卡),该卡除具有借记卡基本功能外,还可享受贵宾客户优先服务及为女性提供的增值服务。为拓宽借记卡服务功能,推出Cirrus和Maestro(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下的万事顺借记卡标识,下同)品牌的“华夏外汇卡”(借记卡),该卡具有一户多卡(主卡、附属卡),境内存取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四种外币和外汇汇款、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以及在境外带有Cirrus或Maestro标识的POS机刷卡消费和ATM机提取当地国货币、查询账户余额等多项功能,还对贵宾客户提供自选卡号、客户自主启用和关闭境外交易以及增值服务等特色功能。当年各品种借记卡发卡量近2000张,卡内存款余额2824万元,占全部储蓄存款的28%,发展特约商户30家。
  (十二)福州市商业银行榕城卡
  福州市商业银行自1998年发行人民币“榕城借记卡”之后,1999年继续发行。该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购物消费、账户查询等功能。
  2000年,“榕城借记卡”新增“银税一卡通”功能,为纳税人缴纳税款提供方便。
  2002年,开始发行“银联”标识的人民币“榕城借记卡”,新增代扣代缴固定电话费等功能。
  2003年,面向中小学生发行人民币“榕城亲子借记卡”,又称“小鬼当家借记卡”。该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购物消费以及一卡多户、理财等功能,并根据卡片的从属关系,提供主卡及子卡(附属卡)服务,主卡和子卡共用—个活期存款账户,方便账户资金统一管理和灵活控制。
  2005年,发行符合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发卡行识别码(BIN)为“62”字头的“榕城借记卡”,该卡除具有“一户多卡”(主、附属卡),“一卡多户”,在卡内可开立人民币、美元、港币、日元等多币种、多储种账户功能外,还具有代收代付、自动理财等功能。
  (十三)厦门市商业银行银鹭卡
  1999—2005年,厦门市商业银行自1997年发行“银鹭借记卡”,提供一卡多户、多币种(人民币、美元、港币、日元、欧元)存取款、代收代付、“钱生钱”理财等功能后,还发行“银鹭e通联名卡”(借记卡),该卡除具有借记卡功能外,还可用于厦门公交车、出租车及食堂、餐饮等IC卡支付;与厦门倍顺超市合作,发行“银鹭倍顺联名卡”(借记卡),具有借记卡功能,还享有倍顺超市提供的优惠服务;针对学龄儿童特殊需求,发行“银鹭宝贝理财卡”(借记卡);为方便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公务开支结算需要,发行“银鹭公务卡”(借记卡)。
  (十四)泉州市商业银行海峡卡
  1999年12月,泉州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发卡行识别码(BIN)为“68”字头的“海峡储蓄卡”(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账户查询等功能。
  2003年,发行发卡行识别码(BIN)为“94”字头、“银联”标识的“海峡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代收代付等功能,并提供免开卡费、免年费、免境内跨行取款手续费、免查询费等优惠服务。
  2004年,发行符合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发卡行识别码(BIN)为“62”字头、“银联”标识的“海峡借记卡”,除具有“海峡借记卡”功能和提供优惠服务外,还可在境外带有“银联”标识的POS和ATM机上使用。9月,与东南早报社合作发行的“东南早报联名卡”(借记卡),具有“海峡借记卡”功能,持卡人还享荷东南早报联盟商家提供的优惠折扣或积分鼓励,以及免费享有相关资源特权。
  2005年9月,与泉州多家百货商店、饮食店等商户合作,发行“搜街在线联名卡”(借记卡),同样具有“海峡借记卡”功能,并享有联盟商户的优惠折扣。
  (十五)福建省农村信用社万通卡
  2004年7月30日,农信社在厦门市发行符合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发卡行识别码(BIN)为“62”字头、“银联”标识的福建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万通卡”(借记卡)。至2005年,该卡“卡折合一”使用,即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和“万通卡”合为—个银行账户,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查询等功能。
  (十六)中国邮政储蓄绿卡
  2001年,省邮储在全省限量发行集使用、纪念、宣传、收藏于—身的“邮政储蓄千禧纪念卡”。为便于客户收藏,卡内金额固定,可用于取现和消费,但不可续存,余额为零后自动失效。当年8月,面向大学生推出“绿卡——大学生版借记卡”。
  2002年,推出“银联”标识的“绿卡(储蓄卡)”(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刷卡消费、全国通存通取、余额查询,以及在境内外带有“银联”标识的ATM机提取现金等功能。
  2003年,推出与移动、电信、保险、报社等单位合作发行的“绿卡联名卡”(借记卡),除具有借记卡的功能外,还享有联名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所辖南平邮储与中国少年报南平发行站合作发行“绿卡亲子联名卡”(借记卡)。
  2005年,推出符合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发卡行识别码(BIN)为“62”字头的“绿卡(储蓄卡)”,同时停止发行识别码(BIN)为“95”字头的“绿卡(储蓄卡)”。
  二、市场营销
  1999年,福建省银行推出的银行卡为借记卡和准贷记卡,其中借记卡是发展主流。各银行在完善和提升借记卡服务功能的同时,开拓信用消费市场,以及加快本系统内异地通存通兑。工行省分行提出“大力发展牡丹灵通卡,扩大市场占有率;发展牡丹信用卡(准贷记卡),开拓消费信用市场”,当年“牡丹灵通卡”发卡量是“牡丹准贷记卡”发卡量的近10倍。此外,以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承办的全省“银行卡联网通用”项目自1993年以“金卡工程”启动后,至1999年12月,第一批参加“金卡工程”省内“ATM跨行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省分行以及交通银行福州分行、福建兴业银行、省邮储、福州市商业银行等8家银行机构所提供的40台ATM机开通试运行,全省银行推出和发行的银行卡可在当地非本行安装的ATM机上办理查询和取现业务,取现后的资金实行跨行清算,改变自银行卡推广以来只能在本行安装的ATM机上使用的格局,拓宽银行卡自助设备资源利用的空间。
  2000年,创新各类营销活动。建行省分行以纪念“龙卡信用卡”(准贷记卡)发行10周年为主题,幵展龙卡营销活动,调整持卡人结构,扩大推广规模,其中“龙卡储蓄卡”在全省(不含厦门)发卡量达563万张。工行省分行以推出人民币贷记卡为契机,开展一系列以客户、特约商户为对象的宣传营销活动,促进持卡消费,“牡丹准贷记卡”和“牡丹贷记卡”发卡量和消费交易量增长迅速。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发挥“一卡通”网上银行支付结算优势,召开“网上支付数字证书(个人银行专业版)”新闻发布会,针对青年—族开展“网上校园行”等大型营销活动,推广“一卡通”产品。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继省内开通“ATM跨行转接和资金清算”后,当年6月,又正式开通“POS跨行转接和资金清算”,全省银行推出和发行的银行卡可在当地非本行安装的POS机上进行刷卡消费,消费后的资金实行跨行清算。
  2001年,工行省分行以总行投产综合业务系统为契机,加快银行卡发展进程,幵办牡丹卡无线POS业务,扩大牡丹卡代收代付业务领域,推出牡丹卡分期付款等业务,提升牡丹卡服务品质。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在省内率先推出“太平洋借记卡”消费积分奖励,鼓励客户用卡消费。当年,各银行加快银行卡统一业务和技术、统一标识的标准化改造。3月,启用红、蓝、绿三色,象征合作、诚信、安全意义的“银联”标识,银联标准卡项目正式实施。12月,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正式接通北京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开通银行卡“异地ATM和POS机跨行转接和资金清算”,银行卡可在异地非本行系统的ATM和POS机上办理取现和刷卡消费,取现和消费后的资金实行异地跨行清算。
  2002年9月24日,为推动全省银行卡市场快速发展,加快实现“一卡在手,走遍神州”的目标,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2006年更名为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继续打造原由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承办的“金卡工程”,并于11月与各银行完成全省“银行卡联网通用”项目业务处理系统和终端机具的标准化改造,实现省内所有县市(区)ATM机网络覆盖和32个县市(区)POS机网络覆盖,扩大ATM和POS机的联网通用。借此机会,各银行加大银行卡创新和推广力度,提升银行卡附加价值。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将“一卡通”消费功能扩展到网上支付,推出“一卡通”网上缴纳电费、手机费、固定话费等多项缴费产品,还作为当年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支付网上报名费的银行卡。工行省分行在推介牡丹卡公务用卡的同时,开展公务用卡奖励促销活动,开展公务用卡合作单位机具安装和维护工作。全省中行对推出的“长城国际卡”系列产品实施“消费积分计划”和网上信用卡服务。为拓展境外银行卡市场,加大对境外机构发展银行卡业务的资金投入,中行省分行还制定《境外机构支持银行卡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激励境外银行卡机构和特约商户代理发卡、支付代理和收单业务的发展。福建兴业银行开展“兴业人用兴业卡”刷卡消费积分奖励活动。省邮储的“邮储绿卡”增加酒店预订、旅游咨询等附加服务,吸引客户,扩展绿卡用户群。
  2003年,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与省内银行完成“POS终端直联改造”,规范POS终端程序版本,统一界面,提高POS终端银行卡交易成功率,明显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为各银行扩大银行卡业务提供便利。工行省分行从3月开始,对来往大陆的外籍人士、港澳居民、台湾闻胞开办牡丹卡业务。6月,发挥牡丹卡产品优势,在本系统内推广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用品采购等公务费用的预借、支出、报销结算使用牡丹卡。同时,拓展牡丹卡在公务活动、旅游、商贸等领域的应用。中行省分行在好又多量贩超市投产“收银一体化POS系统”,将银行POS与商户收银MIS融合,提高收银交易速度,优化用卡环境。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凭借“一卡通”多功能定位,在完善“一卡通”支持银行基础业务、理财业务的同时,拓展支持证券市场业务,与相关证券公司联手开发推出“银证通”业务,并对双币种“招商银行国际信用卡”(贷记卡)提供免息分期付款服务。省邮储开展“绿卡消费,惊喜奖上奖”营销活动,活动期间“邮储绿卡”POS消费总金额和总笔数分别占其全年的61.2%和54.6%。
  2004年1月1日,根据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全省银行启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并实现跨行、跨地区使用。建行省分行双币种“龙卡信用卡”等首批开通在香港地区标有“银联”标识的ATM和POS机使用,并以港币作为交易币种,通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交易资金清算,再以人民币向持卡人进行资金结算。为满足个人优质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工行省分行还指定专人对牡丹卡金卡客户提供贴身、及时服务,并在营业网点增加“牡丹卡金卡客户优先服务”标识;建行省分行为促进“龙卡贷记卡”的市场营销,开展全年性的“缤纷四季”刷卡消费有奖系列促销活动;省邮储开展“爱我邮政、刷我绿卡、绿卡短信奖中奖”促销活动;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为拓宽信用卡还款渠道,推动信用卡和借记卡的联动发展,推出信用卡自动转账还款业务。8月17日,以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组织实施的“银行卡联网通用”项目中的“跨行转账”业务,在第一批试点的交通银行福州分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福州市商业银行、泉州市商业银行和省邮储等正式开通,标志着这8家银行机构推出的银行卡可通过非本行ATM等自助终端办理不同银行、不同户名银行卡之间的资金划转,以及账户查询等业务。
  2005年,全省银行卡市场趋于成熟,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系统先进。为普及银行卡,扩大电子货币应用,自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牵头省内13家银行,举办五期以“刷银行卡获大奖”为主题的“电子货币应用推广工程”宣传营销活动。同时,各银行争相发挥自身银行卡品牌、客户、网点、服务等综合优势,推出形式多样的联合营销、刷卡促销、消费积分等活动,吸引众多客户群体。全省建行开展消费交易额与奖励挂钩的“刷龙卡,游中华”营销活动;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开办“办卡送礼、年费返还、刷卡抽奖”三重优惠营销活动;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与国美电器集团公司联合开展“中信信用卡”商场免息分期付款服务,并加大福州、厦门、泉州的在行式、离行式ATM机等自助设备服务渠道规划和建设,满足客户用卡需要;省邮储开展“邮政储蓄ATM进校园,现场发卡有奖活动”、“春意满堂,绿卡贺岁”促销活动等。同时,为加快全省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建设,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再次牵头13家银行与当地政府联手,自2003年开展创建“刷卡无障碍一条街”活动,以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在福州津泰路创建全省第一条“刷卡无障碍一条街”开始,至2005年11月工行省分行在漳州南昌路创建第100条街为止,历时两年,实现创建百条“刷卡无障碍一条街”目标。11月,新“银联”标识开始启用,全省各银行新订购的卡片均使用“银联”新标识。12月,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完成与省内13家银行(不含农村信用社)的网络连接,银行卡联网通用业务全面展开。
  三、风险防范与控制
  1999年,省内各银行对银行卡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主要集中于信用卡(准贷记卡)的准入条件控制和办卡审核,防止恶意透支。工行省分行对个人客户申请信用卡,按照信用卡章程规定,要求提供担保,客户可在保证、抵押或质押三种方式中选择—种担保方式办理。当年推出的信用卡主要用于代发工资单位为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由代发工资单位提供保证。全省中行只对目标客户简化信用卡申请手续。为防范银行卡恶意透支,各银行主要采取停止支付措施进行控制。工行省分行对停止支付的“牡丹信用卡”(准贷记卡)名单由早期人工分发给特约商户的做法,发展为直接由计算机搜索,通过“牡丹卡止付名单传输系统”下传营业网点和特约商户,控制止付的“牡丹信用卡”使用。当年3月,建行省分行对准贷记卡实行集中授权,防范透支风险。为确保银行卡卡片安全,各银行还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制约卡片的制作、传递和作废过程。福建兴业银行修订《制卡、碎卡管理办法》,做好银行卡在银行内部运作过程的安全工作。建行省分行加强对打卡密钥、空白卡、成品卡和废卡的制度管理,确保卡片安全。
  2000年,各银行执行人行福州中支制定的《银行卡跨行业务管理办法》,统一ATM跨行业务和POS联合业务规范管理,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制定规范的银行卡业务运行风险管理体系和卡片防伪措施。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将银行卡业务纳入ISO9000个人银行服务质量体系,按照个人银行业务服务规范,对银行卡业务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9月,农行省分行对“金穗借记卡”二、三磁道信息进行加密校验,并完成借记卡磁道信息的标准化改造。10月,省邮储改进计算机应用系统,增加“邮政储蓄绿卡”防伪功能,并增写第二磁道信息。同时,各银行加强银行卡透支管理,采取措施清收银行卡不良透支。工行省分行对银行卡呆滞和呆账透支进行专门科目核算,专项稽核确认,集中力量清收,并加强银行卡资信审查、评估和授信,以及加强对持卡人信用变化的监控,建立银行卡风险台账,落实风险管理责任,防止新的不良透支发生。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合作,打击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和诈骗银行资金的犯罪行为。全省中行执行总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办法》,加强信用卡发卡审查、信用控制、账务处理等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建行省分行推广“信用卡个人资产评估系统”,执行《龙卡信用卡(准贷记卡)个人信用评估办法实施细则》,将信用卡风险控制前移至发卡环节。
  2001年,随着银行卡业务发展,为确保用卡环境安全,各银行对ATM机和P0S机加强管理和维护。工行省分行执行总行修订的《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制定《自动柜员机(ATM)管理实施细则》,提出“合理布局、发挥效能、方便客户、易于管理、确保安全、互为备机”的管理要求,明确ATM机统一管理部门,加强对ATM机巡查和维护,实施全天候监控。全省中行重新明确国际卡办卡条件、审批和发卡流程,强化风险控制。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对安装在营业网点外的自动柜员机(ATM)制定《“离行式自动柜员机”暂行管理办法》,加强银行卡机具设备的安全管理。省邮储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承办全省“邮储绿卡”网络系统运行中重大或需协调解决的事件。
  2002年,为创建良好的用卡环境,人行福州中支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全省银行卡特约商户收银员开展操作技能鉴定,在特约商户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收银员识别银行卡、掌握P0S机操作风险控制技能。福州市商业银行为提高与特约商户银行卡消费操作、资金清算的准确性,对特约商户收银员进行银行卡消费结算和P0S机操作培训,强化银行卡消费风险控制。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按照总行制定的“民生借记卡”卡片管理、发行管理、特约商户管理、自助设备投放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对银行卡运营、特约商户实行规范化管理。建行省分行加强ATM机和P0S机的管理和维护,制定《银行卡及自助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安装ATM机数据监控,并将ATM机的维护和清机管理列入综合经营计划考评。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也对ATM机监控设备加强监督和维护。
  2003年,全省银行卡“联网通用”项目开通并实施,促进银行卡业务迅速发展,社会用卡意识和用卡频率增强,银行卡交易量成倍增长。在处理好业务发展与加强风险管理关系上,各银行相继采取措施,将银行卡风险尽可能控制在银行端口。工行省分行对资产质量较好、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所属分行,允许对指定的客户发行信用卡实行免担保制度,对免担保发卡实行分散受理、集中调查、集中审查、集中审批、集中风险控制、集中透支催收、集中指导等措施,保证业务发展,控制银行卡风险。同时严格办理牡丹卡柜面取现业务,提高柜员识别能力,防范伪卡取现风险发生。全省中行对高校大学生办理人民币“长城信用卡”,采取由委托外部机构推广并为持卡人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做法,分散信用卡风险。同时对银行卡风险管理实施考核,明确银行卡不良资产控制比率和考核标准。建行省分行制定《贷记卡征信审核业务实施细则》,规范贷记卡征信审核业务,并对信用卡透支监控对象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和欠款催收。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执行总行制定的信用卡授信准则,把好发卡授信审批关,加强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维护,规范信用卡吞卡业务受理,提高自助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执行总行制定的《中信信用卡业务差错处理规程》,及时处理客户在ATM机取现和POS机消费,以及“银行卡联网通用”所发生单边账等各类差错,保证交易和资金清算的准确性。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出台《银行卡重新写磁管理办法》,保护客户信息。工行省分行还对大量回收非“银联”标识的旧卡,采取立即切角或打洞,破坏其磁条完整性,防止泄露客户信息。省邮储制定《银行卡卡表信息维护和ATM机具加入银行卡网络管理办法》,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
  2004年3月,各银行执行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卡交易密码的安全管理、ATM机可选择打印交易凭条的改造、POS机刷卡消费应核对持卡人签名等一系列安全防范要求。工行省分行加强特约商户安装POS机的监控和管理,所安装的POS机必须与其经营或办理业务的范围相符,还设立“制卡中心”,集中制作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理财金账户卡,强化客户信息集中统一管理。农行省分行对批量开立借记卡不再统一设置初始密码,由持卡人自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网点办理。全省中行开展信用卡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持卡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持卡人“负面”信息共享系统,提高信用卡发卡审批水平。建行省分行全面梳理信用卡业务处理流程,制定《自助服务(ATM机业务)操作规程》、《贷记卡透支催收实施细则》和加强贷记卡发卡管理、防范欺诈风险等制度。兴业银行加强对银行卡审批和授信管理,制定《信用卡审批作业手册》和《信用卡(个人)授信政策》,规范信用卡审批流程,执行信用额度安全控制。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加强“一卡通金卡”和“金葵花卡”境外交易管理,制定两卡境外交易清算操作规程。
  2005年,随着银行卡发行量增加和用卡范围扩大,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盗取、诈骗银行卡客户案件不断发生。根据人行福州中支的统一部署和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各银行开拓思路,防范和控制风险。工行省分行在ATM机、自助终端显示画面及寄发客户的银行卡对账单上增加安全防范提示用语,采取银行卡在ATM机上进行同城或异地转账,不得超过单笔或单日累计最高限额和次数等措施,控制风险。农行省分行在原已对ATM机显示画面增加安全用卡提示、公布故障咨询电话等外,又采取对同一张银行卡,—日内在各种交易渠道连续三次输人交易密码错误,系统将自动锁定账户,防范破解密码窃取资金等措施。全省中行对“中银信用卡”系列产品刷卡消费,增加使用密码,客户可自行选择签名、密码+签名交易确认方式,保证用卡安全。同时对持卡人授信额度实施动态监控,—旦发现持卡人还款能力不足及时调整授信额度,控制风险。建行省分行将自助银行报警监控系统纳入远程监控中心,实施远程统一监控,提高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能力。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制定“一卡通金卡”、“金葵花卡”防伪管理规范。兴业银行制定《信用卡中心经济案件管理办法》,建立信用卡案件立案及案件处置机制,同时加强信用卡授权、授信审批、透支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以及透支催收管理。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对银行卡业务风险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银行卡设备日常监控和维护,减少客户投诉。省邮储加强安全用卡管理,制定《吞没卡、废卡处理办法》,规范银行卡交易和跨行交易所产生吞没卡和作废卡的处理流程,防止银行卡信息泄露。为提高特约商户收银员技能水平,建立良好的用卡环境,防范用卡风险,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继2003年11月举办全省“第一届银行卡特约商户收银员POS机操作职业技能竞赛”后,又分别于2004年12月、2005年9月两次举办全省技能大赛。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