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融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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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9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金融社团
分类号: F830.3
页数: 7
页码: 135-136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的金融社团,包括了金融研究团体、金融同业协会等等。
关键词: 福建 金融组织 经济管理

内容

第一节金融研究团体
  一、福建省金融学会
  1980年10月,福建省金融学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金融领域从事金融学术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社团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会挂靠人行福州中支。至2005年,学会拥有团体会员29个,个人会员632人,涵盖省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有关高等院校。学会下设秘书处,有工作人员3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1999—2005年,学会每年围绕经济金融中心工作开展金融研究活动,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公金融创新论坛”、“香港银行业经验分享会”,主办“闽台金融合作与交流座谈会”和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金融论坛”等活动。为提高全省金融系统的理论研究水平,学会经常举办内容丰富的学术报告会,创办公开发行刊物《福建金融》和内部刊物《台湾金融动态与研究》(2004年7月前为《台湾金融资料剪辑》)。2002年,学会获福建省社科联授予的首批(2000—2002年度)“标准化学会”称号。
  二、福建省钱币学会
  1986年4月,福建省钱币学会成立。这是福建省从事钱币研究的专家、学者和钱币收藏爱好者、货币金银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人行福建省分行和省文化厅共同发起,具有法人资格。2005年10月,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80人组成第四届理事会。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学会秘书处挂靠人行福州中支货币金银处,下设《福建钱币》编辑部和钱币咨询服务部、历史货币陈列室。至2005年,拥有团体会员26家,其中市、县钱币学会7家,大专院校2所,商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局17家,个人会员由学会成立初期的65人增至600余人。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货币学术研究,理顺福建地方历史货币发展的脉络,策划群众性钱币科研活动,支持系统内研究人员著书立说;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组织开展社会性的、专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扩大钱币知识的宣传,弘扬中华民族货币文化;推动人民币防伪、反假研究,为当代金融服务。学会还编辑发行内部刊物《福建钱币》和《福建钱币通讯》。2002年,学会获福建省社科联授予的首批(2000—2002年度)“标准化学会”称号。
  三、福建省保险学会
  1986年5月14日,福建省保险学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内从事保险理论研究的单位和热心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保险业员工自愿组织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组织,是中国保险学会、省金融学会的团体会员。1995—1998年因保险机构改革,学会设在人保省分公司调研处,负责理论调研工作。1999年9月10日,学会进行第三届换届改选。2004年4月2日,学会第四届换届改选。至2005年,学会已拥有团体会员27家,个人会员322人。学会秘书处有工作人员3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保险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保险知识,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和学术活动,加强学术联系与交流合作,培养学术人才和理论队伍及组织编志、出版《福建保险》会刊。2002年,学会获得福建省社科联授予的首批(2000—2002年度)“标准化学会”称号。
  四、福建省城市金融学会
  1992年底,福建省城市金融学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内城市金融领域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注册资金5万元。主办单位和行政管理单位为工行省分行,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至2005年,学会拥有省内地级市团体会员单位8个,学会秘书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5人。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108号。学会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城市金融学术研究、金融成果鉴定及经济领域的科学探索,为城市金融决策的现代化、科学化服务。2002年,学会获福建省社科联授予的首批(2000—2002年度)“标准化学会”称号。
  五、福建省农村金融学会
  1982年6月,福建省农村金融学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农村金融系统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学会挂靠农行省分行,拥有团体会员9个,个人会员500余人。2004年4月,学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届理事会。地址在福州市华林路177号。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推动省内农村金融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致力于提高全省农行员工的农村金融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其业务范围是学术研究,开展活动,普及知识。
  第二节 金融同业协会
  一、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协会
  1997年12月,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这是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和金融法律研究专家、学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人民币3万元。至2005年,协会有单位会员24家,个人会员158人,会员涵盖在福州的省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保险、证券经营机构等。协会下设秘书处,1999年以前挂靠人行省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1999年以来挂靠人行福州中支法律事务办公室。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协会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方面法律事务研讨,维护金融债权;开展金融法制工作经验交流和学术研究,沟通金融法制工作信息,并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法律部门的联系与交往;维护金融法律工作者合法权益;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金融法制工作者素质,增强金融界及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金融法制观念,提高金融法制在福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协会编发内部刊物《金融法制园地》。
  二、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1998年底,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福建省银行业同业协会挂靠人行福州中支。2003年,福建银监局作为银监会在福建辖区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2005年1月,根据银监会《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关于地方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名称应统一”的规定,协会更名为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并设立独立的办事机构。该协会为单位会员制,至2005年已有20家会员单位,包括省内各银行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汇局、银联福州分公司。协会设理事会和监事会,并设立法律工作委员会、储蓄专业协调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协调委员会和信用环境等级评定办公室等4个专业委员会。会长由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产生。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内设办公室、自律维权部、教育培训部等3个部门,秘书处有工作人员5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36号。协会主要任务是:促进会员的自律管理,加强会员之间的协作和联系,维护会员共同利益,协调会员之间各项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三、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
  从1999年1月起,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为人行福州中支。2002年,主管单位为福建保监局。至2005年,该协会拥有会员单位27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1家、人寿保险公司9家、中介机构7家;协会下设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3个专业委员会。协会秘书处有工作人员9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协会主要任务是“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为协助会员公司妥善处理保险赔偿、给付纠纷,经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批准,在福州成立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省消费者委员会保险行业投诉站,主要受理属于保险赔偿、给付纠纷的投诉。在当地行业协会组织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内尚属首次。同时,还成立中介工作委员会,旨在维护保险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保险行业间的联系与合作。
  四、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1998年12月,福建省证券业协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不含厦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及从事证券期货研究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性社会团体。2003年,经批准成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特别会员。2005年11月7日,更名为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至2005年,协会共有单位会员93家,个人会员9人。秘书处为协会办事机构,下设综合部、会员部、研发部,有工作人员5人。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仓房街37号。协会主要任务是: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期货信息,制定会员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业务交流;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组织研究证券期货业的发展和运作;监督、检查会员行为,督促会员单位规范经营。
  五、福建省信用合作协会
  1999年11月23日,福建省信用合作协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内基层信用社、市县信用联社组成的全省性信用合作行业自律、行业管理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2000年8月起,经人行总行授权,协会全面代行全省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的职能。至2005年6月25日,随着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深入进行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成立,该协会终止履行职责并予以撤销。协会工作人员为借用基层信用社干部和聘用人行退休人员等。协会下设7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合作组织部、业务指导部、财务会计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信息科技部;2个直属部门:省信用合作电脑信息服务中心、省信用合作人才培训中心。协会任务是:对全省信用社实行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促进信用社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发挥政府与信用社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信用社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协调与联络,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合作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协会对市、县联社行使行业自律管理和指导、协调、服务职能。
  六、福建省金融信托业协会
  1997年1月,经人行福建省分行和省民政厅批准,福建省金融信托业协会成立。1999年11月,协会重新登记,协会秘书处挂靠人行福州中支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秘书长由处室负责人兼任。2002年后,协会未进行重新登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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