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银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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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银行
分类号: D630
页数: 51
页码: 21-71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银行,包括了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等。
关键词: 福建 机构 经营机构

内容

一、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1999年2月13日,国家开发银行福州分行成立。1999年3月18日,该分行将原承接的中国投资银行福州分行5个同城营业网点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整体转让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将原承接的中国投资银行厦门分行4个同城营业网点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整体转让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03年3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简称国开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005年末,该省分行内设:办公室(纪检办)、经营管理处、评审处、信用管理处、客户—处、客户二处、客户三处、财会处(营运处)、人事处、厦门代表处共10个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重点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项目发放贷款,授权经营国家开发银行在福建省境内信贷资产及其他金融资产。主要职能是:负责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在福建省的信贷业务及相关存款、结算业务,提供政策性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总行)福建省分行(简称农发行省分行)下辖机构37个,其中包括自2005年1月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市分行不再实行计划单列,机构规格不变,各项工作归省分行管理。地址在福州市树汤路19号。2005年末,该省分行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资金计划处、客户处、信贷管理处、风险管理处、财务会计处、内部审计处、信息技术处、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监察室(纪委)、工会团委工作处、机关党委。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从事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经营业务,其业务经营范围,在1999—2003年间,主要是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和地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油收购和调拨贷款;办理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办理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结算;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2004年新增了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收购资金贷款;办理粮食、棉花、油料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办理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2005年,又获准开办国家化肥和地方化肥、糖、肉、蚕丝等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办理粮食仓储设施(之前只能办理粮食企业简易建仓贷款)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存款业务;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
  三、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
  1998年9月25日,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成立,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在福建设立的省级金融机构。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其在福建的主要业务为:办理出口信贷(包括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资源和技术装备进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类信贷,提供对外担保,转贷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等业务。至2005年末,中国进出口银行对福建企业累计批准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157.31亿元、10180万美元;累计发放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147.88亿元、10180万美元,年均增长14.26%;累计收回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120.26亿元、4460万美元;累计开立预付款、履约等各种保函42笔,保函金额14.33亿美元、2232万欧元。以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支持了福建省漳泉铁路建设项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煤气项目、厦门市自来水公司供水项目、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公司造纸项目等外国政府转贷款项目。2005年末,正在执行的外国政府转贷项目18个,涉及11个企业,余额1.3亿美元。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因总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行总行),相应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简称工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108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下设二级部:档案管理中心)、管理信息部、计划财务部(下设二级部:集中采购部)、资金营运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消费信贷管理部、资产风险管理部、信贷评估部、信贷管理部、银行卡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会计结算部、电子银行部、信息科技部、内控合规部、人力资源部(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下设二级部: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监察室、法律事务部、保卫部、党务工作部(与党委宣传部、职工教育部合署办公)和工会办公室等23个部室。另有附属机构5个:清算中心、软件运行开发中心和内控合规部直属、泉州、三明中心;直属机构1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融培训学校。下属分支机构,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划分3个层次设置:二级分行—一级支行一二级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全辖分支机构共有526个。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储蓄;外汇借款;本外币同业拆人和拆出;发行金融债券;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转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具有专门用途的贷款;消费性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本外币银行卡业务;本外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认购业务;项目贷款评估和信用等级评定;人民币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国际结算;代理收付;代理企业债券、股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行、清算、兑付、托管;交易清算、企业年金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保险;代理保管有价证券;代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业务;资信调查;资产评估;金融信息咨询;行业信息网服务;开立本外币存款证明;进口开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来证通知;议付;托收;汇入汇款;结汇;售汇;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担保;代理发行和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融资类和履约类担保业务;个人理财服务;投资基金管理、托管和销售;企业资信评级等。
  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2005年12月21日,经厦门银监局批准,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简称工行厦门市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分行。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17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室、内控合规部、保卫部、法律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工会工作委员会、管理信息部、会计结算部、信贷管理部、信贷评审部、资产风险管理部、消费信贷管理部、资金营运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信息科技部、.银行卡业务部等21个部室。实行“分行一支行”两级扁平化管理模式,下辖1家营业部、61家支行、6家分理处。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总行)福建省分行(简称农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华林路177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资产负债管理处、财务会计处、公司业务处、个人业务处、机构业务处、农业信贷处、房地产信贷处、信贷管理处、科技处、人事处、监察室、保卫处、审计处、机关党办、工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业务部、银行卡部、资产风险管理处、法律事务处、总务处等21个处室,另有省分行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等2个直属单位。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简称农行厦门市分行)是中国农业银行在厦门设立的直属分行,地址在厦门市嘉禾路98号农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行长室、办公室、人事处、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个人业务处、信贷管理处、风险资产管理处、资产负债管理处、财务会计处、银行卡部、营业部、审计处、监察室、保卫处、工委办、总务处、银建公司、电子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科技处共21个部门。并下辖分支机构70个。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及外汇担保、代客外汇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债券;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结汇、售汇;资信调查;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004年8月,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因总行整体改制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行总行),也相应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简称中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36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资金业务部、公司业务部、金融机构部、个人金融部、银行卡部、国际结算部、电子银行部、营业部、会计结算部、运营部、监察稽核部、保卫部、信息科技部、法律与合规部、授信执行部、党务工作部、总务部及工会等22个部门,下辖机构网点396个,并由省分行直接管辖福州地区14家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办理本外币存贷款,国内、国际结算;办理本外币票据承兑、贴现和同业拆借;提供本外币担保;发行金融债券;承销、买卖、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汇款、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外汇借款,自营、代客外汇买卖;黄金交易、代销基金、国债;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004年9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因总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行总行),也相应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简称建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鼓屏路142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福州信贷审批中心、泉州信贷审批中心、会计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电子银行部、信用卡中心、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国际业务部、资产保全部、营业部、信息技术管理部、运行中心、信息中心、法律事务部、安全保卫部、总务部、纪检监察部、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离退休人员管理部、机关党办、工会办、培训中心等29个部门,并下辖泉州分行、漳州分行、三明分行、南平分行、龙岩分行、宁德分行、莆田分行、福州城东支行、福州城南支行、福州城北支行、福州广达支行等11个二级分(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和兑换;国际结算;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和代客外汇买卖;结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2004年9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简称建行厦门市分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分行。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98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团委)、计划财务部、会计部、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公司业务部(集团客户部)、机构业务部(市场发展部)、国际业务部、工程咨询部、个人金融部(高端客户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资产保全部(法律事务部)、信息技术部、电子银行部、纪检监察部(合规部)、安全保卫部、总务部、工会等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一、交通银行福州分行
  1999年4月,交通银行福州分行(简称交行福州分行)由支行升格为直属分行(2006年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116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法律合规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室、行政部、审计部、工会办、信息技术部、预算财务部、会计结算部和公司一、二、三部及机构办、授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资产保全部、私人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保卫部、票据中心共21个部(室),下辖机构23个。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保管箱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十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厦门的直属分行(2006年初,经银监会批准,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地址在厦门市湖滨中路9号交通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预算财务部、会计结算部、个人金融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授信部、风险监控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监察室、保卫部、行政部、员工工作部(共青团、工会)、营业部,其中审计部为总行派驻;并下辖18家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查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原名福建兴业银行。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154号。2000年开始,该行先后完成两轮增资扩股,分别引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企业股东和香港恒生银行、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公司及国际金融公司等3家外资股东,并与外资股东签订一系列技术支持与业务合作协议。2001年起,通过收购地方金融机构的方式先后设立义乌支行、温州支行、台州支行、无锡支行和佛山分行,推动服务网络向经济中心城市快速拓展,其中收购佛山市商业银行为国内首例股份制银行整体收购城市商业银行。同时,探索发行次级债务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金,先后两次发行共计60亿元定期次级债务。2001年7月更名为福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该行开始上市辅导工作,资本金增至39.99亿元人民币。2003年3月更为现名,实现从区域性银行向全国性银行的全面转变。2004年末,该行股改上市工作通过福建证监局的辅导验收。2005年,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募股申请(2007年1月获取证监会批复)。
  2005年末,该行设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并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研究规划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会计结算部、人力资源部、监察部、保卫部、同业业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前台业务部、资金营运中心、信用卡中心、大型客户业务部、资产托管部、投资银行部、特殊资产经营部、信息科技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后勤部、北京代表处等24个部门;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天津、沈阳、郑州、济南、重庆、武汉、成都、西安、福州、厦门、太原、昆明、长沙、宁波、温州、东莞、佛山、无锡等全国主要城市设立29家分行、328家分支机构,建有网上银行“在线兴业”(网址:http://www.cib.com.cn)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1”,与全球700多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银行卡业务;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保管箱服务;结售汇业务;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托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其他经银监会批准的业务。
  十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999年3月18日,经人行总行批准,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支行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整体接受原中国投资银行福州分行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转让(其中网点5个、人员75人、存款59842万元、贷款35875万元)。2002年8月,由支行升格为分行,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简称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稽核分部、计划财务部、公司业务管理部、私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信息科技部、公司业务—部、公司业务二部、公司业务三部、公司业务四部、公司业务五部、营业部等17个部门,并在福州市内下设9个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十五、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998年3月27日,中国光大银行厦门支行成立,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厦门的直属分行。1999年3月18日,经人行总行批准,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接收了转让的原中国投资银行厦门分行的全部债权债务、营业网点和部分人员。2003年3月6日,经批准,由支行升格为分行,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资本金增至1亿元人民币。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公司业务管理部、私人业务部、国际结算业务部、会计结算业务部、信息科技部、风险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和营业部及直属总行的稽核分部,下辖5家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贷款、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六、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1999年1月,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成立,是中信银行在福建设立的一级分行,4月10日正式对外营业。2005年12月1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党群监察部、稽核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会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国际业务部、资金资本部、市场拓展—部、营业总部等15个部门;在厦门、泉州设二级分行。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0年3月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简称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成立,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设立的一级分行,3月28日正式对外营业。地址在福州市鼓屏路60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资金部、风险控制部、会计部、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稽核监督部、信贷管理部、监察保卫部、信息技术部、营业部等13个部室。下辖10家同城支行和1家异地二级分行(泉州分行)。其业务经营范围为: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同业拆借;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八、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2年11月2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成立,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厦门设立的直属分行。地址在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授信审批部、会计部、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监察保卫合规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下辖分行营业部及支行共5家营业网点。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同业拆借;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外汇结售汇;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担保、代客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九、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1年8月17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简称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成立,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福州设立的一级分行。地址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3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公司银行管理部、公司—部、公司二部、金融同业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监控部、会计结算部、科技部、保卫处、个人业务部、市场推广部等14个部室,下辖包括分行营业部在内的9个支行营业网点。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其总行在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05年4月22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成立,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泉州设立的一级分行。地址在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689号。2005年末内设:行政人事部、会计财务部、公司银行管理部、中小企业金融部、零售银行管理部等5个职能部门,下辖分行营业部1个营业网点。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其总行在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5年1月13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成立,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设立的一级分行,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地址在福州市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保卫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查部、会计部、信息技术部、稽核监察室等11个部门,下辖营业部、闽都支行2个营业网点。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贸易、非贸易结算(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含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外汇银行卡的发行;个人非融资类保函;代理国外信用卡收单;通过总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二十二、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末,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市商业银行)内设: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总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发展规划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信用审批部、会计结算部、资金营运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资产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安全保卫部、监察室、营业部等部门;下辖29个支行,实行“总行一支行”扁平式经营管理模式。地址在福州市六—北路158号。其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结售汇;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该行2001年12月10日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至2005年末,累计实现利润3.5亿元。
  二十三、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市商业银行)地址在厦门市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2005年末内设:董事会办公室、行长办公室、规划发展部、行政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党群监察室、计划财务部、会计结算部、资金营运部、资产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信息技术部、稽核监督部等16个部门。下辖32个支行,实行“总行一支行”两级扁平化管理。在国外的代理行有200多家,为全国银行间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等业务;以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至2005年末,该行资产规模达121.01亿元,净资产3.89亿元,不良贷款率由1998年末的29.51%降至8.68%,降幅达70.59%。
  二十四、泉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28日,经人行总行批准,泉州市城市合作银行在泉州市区5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1998年6月1日,更名为泉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泉州市泉秀路中段成洲路口恒祥大厦。2005年末,该行除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办公室外,还内设:办公室、监察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稽核部、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资金营运部、资产保全部、营业部等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至2005年末,该行累计实现利润10947万元,缴纳税收8182万元,实现拨备前利润2.62亿元,现金派利13%。营业分支机构由成立时的11家支行扩展为19家,延伸至惠安、南安、晋江、石狮等县市。
  二十五、福建亚洲银行
  2003年12月23日,经银监会批准,将中国银行总行和香港中亚财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亚洲银行所有股权,分别转让给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并将福建亚洲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999—2003年末,总经理郑炳建(任职时间至2004年9月),副总经理宋建新(任职时间至2004年1月),在职员工23人(均为正式员工)。地址在福州市五—中路32号元洪大厦。
  二十六、厦门国际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总行设在厦门经济特区。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2005年末,该行设有董事会、常务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实际履行股东会职责,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由常务董事会行使董事会授权的有关职权,实际履行董事会职责。在董事会下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稽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在行政管理层设有信贷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反洗钱委员会、科技发展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新产品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委员会,以及总裁(总经理)办公室、发展研究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下设法律事务室)、风险评估部、计划财务部、科技部、押汇部、资金营运部等职能部门。在香港、澳门分别拥有附属机构——厦门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澳门国际银行(下辖10家分行);在内地上海、珠海、厦门、福州、泉州设有6家分支行(代表处);与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170多家中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该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该行各项业务快速增长,成为跨越境内外的综合性金融机构。2005年末,全行境内机构存款余额为92.48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72.43亿元,不良贷款率1.44%,税后股东权益收益率(ROE)和税后资产回报率(ROA)分别为12.86%和1.01%,非利差收入占比31.48%,人均税后利润36万元。
  二十七、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简称集友银行)设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05年末内设:贸易融资处、信贷管理处、贸易结算处、零售处、财会处、行政处。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提供以下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汇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及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八、集友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1年10月,集友银行成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附属机构,集友银行厦门分行随之更名为集友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05年末,正式员工30人。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859号。2005年末内设:业务拓展处、贸易结算处、财务管理处、信贷监理处、零售业务处、合规部及总务部。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九、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1年2月,经人行总行批准,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成立,是香港地区外资银行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139号御泉花园。2005年末,行长邓汉英,副行长梁纬华,员工41人(均为正式员工)。该分行内设:业务发展部、个人理财部、业务运作部、会计部及人事部等部门。开展的主要业务为商业银行及个人理财。商业银行业务服务对象为外商投资企业及内地企业,业务范围包括:本外币存款(包括定活期存款、往来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及更特息投资存款)、工商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融资、楼宇按揭贷款、人民币透支、票据贴现和议付、开立信用证、信托收据、进口项下托收、担保提货、信用证通知、信用证转让、保兑信用证、出口信用证项下的议付和承兑、出口托收、买卖及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代理买卖外汇、外币兑换及网上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对象为内地居民、外籍人士及中国港澳台人士。业务范围包括:本外币存款、更特息投资存款,楼宇按揭贷款、汇款业务、兑换业务及网上银行,其中的人民币存款、汇款和兑换业务只提供予外籍人士及中国港澳台人士。2004年9月获银监会批准办理人民币业务,同年11月起正式经营。
  三十、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1年2月,东亚银行厦门分行更名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是香港地区外资银行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837号汇成商业中心。2005年末内设:现金部、汇款部、保管箱部、信用卡部、业务拓展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资金部、结算部、会计部、行政部、人事部、电脑部、单证部、个人财务及财富管理部、内审部、合规性检查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代理与贷款项目相关的财产保险、家财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建安工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08年1月9日止);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一、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行
  2003年12月23日,经银监会批准,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分别受让了中国银行和香港中亚财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亚洲银行所有股权,并将福建亚洲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经银监会批准,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7月5日从福州迁址上海。同时,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行正式对外营业,注册营运资金为等值人民币1亿元外汇资金。2005年末,行长陈美芬,副行长徐岗,在职员工22人(均为正式员工)。地址在福州市五—中路88号平安大厦。该分行内设:行长室、营业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综合管理部、财务会计部,无支行等下辖机构。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二、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行
  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行是英国渣打银行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该分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的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三、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4年10月11日,经银监会批准,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厦门分行更名为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英文:CalyonXiamenBranch)。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2005年末内设:业务部、营业部与管理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的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及咨询服务;经营对非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外汇业务,即外汇贷款项下转存款,出口结算,贷款项下的进口结算及汇入汇款;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至2005年末,该分行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为5.88亿元,各项贷款折合人民币为4.39亿元。主要开展银行批发业务,为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跨国企业和金融同业提供各种外汇贷款、清算、外汇理财及项目融资。
  末内设:个人金融理财业务部、工商业务部、贸易服务部、企业银行业务部、运营部等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及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五、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4年3月,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更名为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运资金2亿元人民币。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8号国际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公司业务部和营运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六、美国建东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4年,经银监会批准,建东银行厦门分行更名为美国建东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地址在厦门市白鹭洲路499号。2005年末内设:内控部、营业部、国业部、市场部、信贷部、资金部、电脑部、会计行政部等8个职能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的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的外汇业务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及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及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七、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4年3月,经批准,大华银行厦门分行更名为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是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19号大华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业务发展部和营运部两个职能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的人民币业务。人民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八、泰国盘谷银行(大众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泰国盘谷银行(大众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是泰国盘古银行(大众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2005年末,有正式员工13人。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28号建业大厦。2005年末内设:合规部、营运部、资财及管理部、市场部、人事部等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2005年8月起,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
  三十九、新联商业银行
  2001年7月,经人行总行批准,厦门商业银行(XiamenCommercialBank)更名为新联商业银行(AlliedCommercialBank)“是菲律宾外商独资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2005年末内设:董事会、市场拓展部、新产品开发部、分支机构管理办公室、存款部、资金部、放款部、国业部、信贷部、会计部、人事行政部。2003年10月,所辖重庆分行成立。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的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并在下列范围内从事对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业务:外汇贷款项下转存款,出口结算,贷款项下的进口结算及汇入汇款;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十、荷兰商业银行厦门分行
  荷兰商业银行厦门分行是荷兰商业银行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内设市场部、单证部、财务部、行务部。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19号大华银行大厦。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票据贴现、外汇投资、外汇担保、进出口结算、自营和代客户买卖外汇、代理外币及外汇票据兑换、代理外币信用卡付款、保管及保管箱业务、资信调查及咨询等。2002年在任行长龙家生,员工6人。2002年3月19日经批准撤销,原有业务移交荷兰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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