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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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73
颗粒名称: 第一篇 机构
分类号: D630
页数: 135
页码: 8-143
摘要: 本篇记述了福建机构,包括了管理机构、银行叶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等。
关键词: 福建 机构 行政管理

内容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9个跨行政区划分行,并划定所辖监管区域(简称辖区),新的管理体制自1999年1月1日起运行。福建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辖区,在省会城市福州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内各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1999年6月,中国证监会福州和厦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成立(2004年3月更名为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和厦门监管局),负责对辖区内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上市公司进行监督管理;2000年,中国保监会福州保险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成立(2004年2月更名为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全面履行保险监管职能;2003年10月,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和厦门监管局正式挂牌,负责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监督管理。至此,福建省“一行三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形成。
  第一节 中央银行
  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1998年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和福州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简称人行福州中支)作为福建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副局级)挂牌成立。2004年1月,该行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
  1999年,人行福州中支成立后,除继续履行原人行福州市分行承担的职责外,还增加承担原人行福建省分行在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和金融统计等业务中的管理汇总工作。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承担对保险业监管职能,该行调整相应的处室职能。200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承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职能,根据总行关于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调整意见的通知精神及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需要,该行调整和设置职能处室。2005年,除党的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和内审的管理权限仍归入行上海分行管辖外,人行福州中支管理福建省内人民银行各项业务(厦门市中支部分业务除外),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外汇综合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外汇检查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宣传群工部、营业部(清算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等26个处室。主要职能是在本辖区执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提供包括经理国库、支付结算、人民币发行和流通管理、调查统计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1998年12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撤销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与福州分局,采取在人行福州中支加挂牌子方式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州分局,履行原省、市分局的管理职责,周业樑任局长,宋建荣任副局长。
  2001年10月,该局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简称外汇局省分局)。2004年5月至2005年10月,刘连舸接任局长。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该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国际收支和外汇统计的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负责辖区内经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资本项目管理工作;依法检查辖区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辖区内外汇账户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局提供决策的建议和依据;承办国家外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国人民银行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中心支行
  1998年末,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内各市分行均改称市中心支行。2005年,除党的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和内审的管理权限仍归入行上海分行管辖外,各市中心支行的各项业务(厦门市中支部分业务除外)由人行福州中支负责管理。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为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于2005年8月撤销下辖的同安县支行,不设分支机构。
  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福州金融监管办事处
  1998年11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在不设跨行政区划分行的省会城市设立金融监管办事处(副局级),作为分行的派出机构。人行上海分行在福州设立金融监管办事处(简称人行上海分行福州监管办),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分行的授权,对福建省的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查处分行交办的金融违法、违规案件;进行纪检监察专项调查;代表分行及时处罚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地址在福州市国货西路135号。该监管办成立之初,内设综合处、银行检查处、非银行金融机构检查处、合作金融机构检查处、纪检监察室。2001年9月1日,根据人行总行关于调整分行及其金融监管办事处的监管机构、监管职责、人员编制的通知,其相关监管处室调整为6个:中国工商银行监管处、中国农业银行监管处、中国银行监管处、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政策性银行监管处、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处,分别负责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省内机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工作;组织领导人行福建省各中心支行及福州市8县1区支行对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工作。该监管办履行监管职能至2003年10月。
  第二节 监管机构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2003年10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银监局,正局级)挂牌,为银监会在福建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监督管理福建省内(不含厦门)的政策性银行、中外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地址在福州市国货西路135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商银行监管处、农业银行监管处、中国银行监管处、建设银行监管处、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政策性银行与邮政储蓄机构监管处(包括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统计信息处、财务会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监察室(纪委)、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此外,工会、团委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组织、开展工作,其办事机构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另设后勤服务中心。该局下辖7个银监分局和60个监管办事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银行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银监会的授权,制定银行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和批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负责局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
  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2003年7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银监局)开始筹建,为银监会在厦门的副局级派出机构,10月16日挂牌成立,负责监督管理在厦门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南路222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国有银行监管处、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外资银行监管处、统计信息处、财务会计处、人事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等11个处室。其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银监会的授权,制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审查和批准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负责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金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审查和批准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负责统计、分析、上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信息,依据银监会的授权进行信息披露;承办银监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接管地方证券监管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同年11月3日起,福建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福建省证券监管会)改由证监会领导。1999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福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简称证监会福州特派办)经批准设立,7月1日正式成立。作为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其行政级别为副局级。2004年3月1日,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证监局),并正式挂牌。地址在福州市铜盘路福州软件园B区10号楼A幢。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上市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期货监管处、稽查处等6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证监会的授权,对福建省(不含厦门)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监管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1999年,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国证监会厦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简称证监会厦门特派办)。2004年3月1日,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证监局),是证监会在厦门的副局级派出机构。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上市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和稽查处等4个职能处室。根据证监会授权,该局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负有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的职责。
  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1998年10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成立,逐步从人行总行接管全国保险业的监管职能。由于保监会在各省尚未设立派出机构,福建省保险监管职责仍由人民银行各设区市中心支行代为履行。2000年9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州保险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简称福州保监办)成立,9月21日正式挂牌,为副局级单位,依据保监会的授权,从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全面接管保险监管职能,负责福建省保险监管工作。2001年1月1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州特派员办事处。2004年2月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保监局),并升格为正局级单位。2005年4月,保监会厦门监管局成立后,福建保监局监管辖区变更为除厦门以外的福建省行政辖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处、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统计研究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群工处、纪检监察处)等6个处室。其主要监管职责是: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辖区内保险业发展规划,引导和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施保监会的规章,并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向保监会报告;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管理辖区内有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等事项;管理有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保监会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监管事项。
  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2005年7月8日,保监会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保监局)成立,9月28日正式挂牌,是保监会在厦门的副局级派出机构。2005年末,局长张柏玲,有员工14人,其中正式员工10人。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98号建行大厦。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处、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统计研究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群工处、纪检监察处)等6个处室。依据保监会的授权,该局负责厦门辖区保险监管工作,主要监管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厦门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依法对厦门市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制定厦门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监测、分析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风险;负责辖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等其他监管职能。
  第二章 银行业经营机构
  1999—2005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福建省内分支机构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设置逐步由战略撤并转入战略调整,至2005年末全省分支机构共有2417个。在省内注册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1家、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3家,下设206个营业机构。其中兴业银行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后,在省外主要城市设立27家分行。此外,有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其中6家设在福州。同时,在省内注册设立的合资法人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各1家,有6个国家和地区的11家外资银行在省内设立12家分行,其中3家设在福州,9家设在厦门;有3个国家和地区的5家外资银行分别在省内设立代表处,其中2家设在福州,3家设在厦门。同期,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机构和拓展网点。信托投资公司采取“撤销与重组”的处置方式,整合引进优质资产。成立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进入—个崭新的阶段。
  第一节 银行
  一、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1999年2月13日,国家开发银行福州分行成立。1999年3月18日,该分行将原承接的中国投资银行福州分行5个同城营业网点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整体转让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将原承接的中国投资银行厦门分行4个同城营业网点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整体转让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03年3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简称国开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005年末,该省分行内设:办公室(纪检办)、经营管理处、评审处、信用管理处、客户—处、客户二处、客户三处、财会处(营运处)、人事处、厦门代表处共10个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重点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项目发放贷款,授权经营国家开发银行在福建省境内信贷资产及其他金融资产。主要职能是:负责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在福建省的信贷业务及相关存款、结算业务,提供政策性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总行)福建省分行(简称农发行省分行)下辖机构37个,其中包括自2005年1月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厦门市分行不再实行计划单列,机构规格不变,各项工作归省分行管理。地址在福州市树汤路19号。2005年末,该省分行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资金计划处、客户处、信贷管理处、风险管理处、财务会计处、内部审计处、信息技术处、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监察室(纪委)、工会团委工作处、机关党委。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从事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经营业务,其业务经营范围,在1999—2003年间,主要是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和地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油收购和调拨贷款;办理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办理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结算;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2004年新增了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收购资金贷款;办理粮食、棉花、油料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办理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2005年,又获准开办国家化肥和地方化肥、糖、肉、蚕丝等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办理粮食仓储设施(之前只能办理粮食企业简易建仓贷款)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存款业务;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
  三、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
  1998年9月25日,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成立,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在福建设立的省级金融机构。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其在福建的主要业务为:办理出口信贷(包括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资源和技术装备进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类信贷,提供对外担保,转贷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等业务。至2005年末,中国进出口银行对福建企业累计批准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157.31亿元、10180万美元;累计发放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147.88亿元、10180万美元,年均增长14.26%;累计收回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120.26亿元、4460万美元;累计开立预付款、履约等各种保函42笔,保函金额14.33亿美元、2232万欧元。以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支持了福建省漳泉铁路建设项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煤气项目、厦门市自来水公司供水项目、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公司造纸项目等外国政府转贷款项目。2005年末,正在执行的外国政府转贷项目18个,涉及11个企业,余额1.3亿美元。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因总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行总行),相应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简称工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108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下设二级部:档案管理中心)、管理信息部、计划财务部(下设二级部:集中采购部)、资金营运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消费信贷管理部、资产风险管理部、信贷评估部、信贷管理部、银行卡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会计结算部、电子银行部、信息科技部、内控合规部、人力资源部(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下设二级部: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监察室、法律事务部、保卫部、党务工作部(与党委宣传部、职工教育部合署办公)和工会办公室等23个部室。另有附属机构5个:清算中心、软件运行开发中心和内控合规部直属、泉州、三明中心;直属机构1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融培训学校。下属分支机构,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划分3个层次设置:二级分行—一级支行一二级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全辖分支机构共有526个。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储蓄;外汇借款;本外币同业拆人和拆出;发行金融债券;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转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具有专门用途的贷款;消费性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本外币银行卡业务;本外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认购业务;项目贷款评估和信用等级评定;人民币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国际结算;代理收付;代理企业债券、股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行、清算、兑付、托管;交易清算、企业年金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保险;代理保管有价证券;代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业务;资信调查;资产评估;金融信息咨询;行业信息网服务;开立本外币存款证明;进口开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来证通知;议付;托收;汇入汇款;结汇;售汇;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担保;代理发行和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融资类和履约类担保业务;个人理财服务;投资基金管理、托管和销售;企业资信评级等。
  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2005年12月21日,经厦门银监局批准,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简称工行厦门市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分行。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17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室、内控合规部、保卫部、法律事务部、计划财务部、工会工作委员会、管理信息部、会计结算部、信贷管理部、信贷评审部、资产风险管理部、消费信贷管理部、资金营运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信息科技部、.银行卡业务部等21个部室。实行“分行一支行”两级扁平化管理模式,下辖1家营业部、61家支行、6家分理处。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总行)福建省分行(简称农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华林路177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资产负债管理处、财务会计处、公司业务处、个人业务处、机构业务处、农业信贷处、房地产信贷处、信贷管理处、科技处、人事处、监察室、保卫处、审计处、机关党办、工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际业务部、银行卡部、资产风险管理处、法律事务处、总务处等21个处室,另有省分行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等2个直属单位。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简称农行厦门市分行)是中国农业银行在厦门设立的直属分行,地址在厦门市嘉禾路98号农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行长室、办公室、人事处、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个人业务处、信贷管理处、风险资产管理处、资产负债管理处、财务会计处、银行卡部、营业部、审计处、监察室、保卫处、工委办、总务处、银建公司、电子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科技处共21个部门。并下辖分支机构70个。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及外汇担保、代客外汇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债券;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结汇、售汇;资信调查;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004年8月,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因总行整体改制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行总行),也相应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简称中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36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资金业务部、公司业务部、金融机构部、个人金融部、银行卡部、国际结算部、电子银行部、营业部、会计结算部、运营部、监察稽核部、保卫部、信息科技部、法律与合规部、授信执行部、党务工作部、总务部及工会等22个部门,下辖机构网点396个,并由省分行直接管辖福州地区14家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办理本外币存贷款,国内、国际结算;办理本外币票据承兑、贴现和同业拆借;提供本外币担保;发行金融债券;承销、买卖、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汇款、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外汇借款,自营、代客外汇买卖;黄金交易、代销基金、国债;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004年9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因总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行总行),也相应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简称建行省分行)。地址在福州市鼓屏路142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福州信贷审批中心、泉州信贷审批中心、会计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电子银行部、信用卡中心、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国际业务部、资产保全部、营业部、信息技术管理部、运行中心、信息中心、法律事务部、安全保卫部、总务部、纪检监察部、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离退休人员管理部、机关党办、工会办、培训中心等29个部门,并下辖泉州分行、漳州分行、三明分行、南平分行、龙岩分行、宁德分行、莆田分行、福州城东支行、福州城南支行、福州城北支行、福州广达支行等11个二级分(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和兑换;国际结算;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和代客外汇买卖;结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2004年9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简称建行厦门市分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分行。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98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团委)、计划财务部、会计部、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公司业务部(集团客户部)、机构业务部(市场发展部)、国际业务部、工程咨询部、个人金融部(高端客户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资产保全部(法律事务部)、信息技术部、电子银行部、纪检监察部(合规部)、安全保卫部、总务部、工会等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一、交通银行福州分行
  1999年4月,交通银行福州分行(简称交行福州分行)由支行升格为直属分行(2006年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116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法律合规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室、行政部、审计部、工会办、信息技术部、预算财务部、会计结算部和公司一、二、三部及机构办、授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资产保全部、私人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保卫部、票据中心共21个部(室),下辖机构23个。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保管箱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十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厦门的直属分行(2006年初,经银监会批准,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地址在厦门市湖滨中路9号交通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预算财务部、会计结算部、个人金融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授信部、风险监控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监察室、保卫部、行政部、员工工作部(共青团、工会)、营业部,其中审计部为总行派驻;并下辖18家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查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原名福建兴业银行。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154号。2000年开始,该行先后完成两轮增资扩股,分别引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企业股东和香港恒生银行、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公司及国际金融公司等3家外资股东,并与外资股东签订一系列技术支持与业务合作协议。2001年起,通过收购地方金融机构的方式先后设立义乌支行、温州支行、台州支行、无锡支行和佛山分行,推动服务网络向经济中心城市快速拓展,其中收购佛山市商业银行为国内首例股份制银行整体收购城市商业银行。同时,探索发行次级债务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金,先后两次发行共计60亿元定期次级债务。2001年7月更名为福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该行开始上市辅导工作,资本金增至39.99亿元人民币。2003年3月更为现名,实现从区域性银行向全国性银行的全面转变。2004年末,该行股改上市工作通过福建证监局的辅导验收。2005年,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募股申请(2007年1月获取证监会批复)。
  2005年末,该行设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并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研究规划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会计结算部、人力资源部、监察部、保卫部、同业业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前台业务部、资金营运中心、信用卡中心、大型客户业务部、资产托管部、投资银行部、特殊资产经营部、信息科技部、党群工作部、行政后勤部、北京代表处等24个部门;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天津、沈阳、郑州、济南、重庆、武汉、成都、西安、福州、厦门、太原、昆明、长沙、宁波、温州、东莞、佛山、无锡等全国主要城市设立29家分行、328家分支机构,建有网上银行“在线兴业”(网址:http://www.cib.com.cn)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1”,与全球700多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银行卡业务;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保管箱服务;结售汇业务;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托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其他经银监会批准的业务。
  十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999年3月18日,经人行总行批准,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支行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整体接受原中国投资银行福州分行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转让(其中网点5个、人员75人、存款59842万元、贷款35875万元)。2002年8月,由支行升格为分行,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简称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168号宏利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稽核分部、计划财务部、公司业务管理部、私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信息科技部、公司业务—部、公司业务二部、公司业务三部、公司业务四部、公司业务五部、营业部等17个部门,并在福州市内下设9个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十五、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998年3月27日,中国光大银行厦门支行成立,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厦门的直属分行。1999年3月18日,经人行总行批准,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接收了转让的原中国投资银行厦门分行的全部债权债务、营业网点和部分人员。2003年3月6日,经批准,由支行升格为分行,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资本金增至1亿元人民币。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公司业务管理部、私人业务部、国际结算业务部、会计结算业务部、信息科技部、风险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和营业部及直属总行的稽核分部,下辖5家支行。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贷款、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六、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1999年1月,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成立,是中信银行在福建设立的一级分行,4月10日正式对外营业。2005年12月1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党群监察部、稽核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会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国际业务部、资金资本部、市场拓展—部、营业总部等15个部门;在厦门、泉州设二级分行。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0年3月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简称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成立,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设立的一级分行,3月28日正式对外营业。地址在福州市鼓屏路60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资金部、风险控制部、会计部、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稽核监督部、信贷管理部、监察保卫部、信息技术部、营业部等13个部室。下辖10家同城支行和1家异地二级分行(泉州分行)。其业务经营范围为: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同业拆借;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八、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2年11月2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成立,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厦门设立的直属分行。地址在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授信审批部、会计部、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监察保卫合规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下辖分行营业部及支行共5家营业网点。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同业拆借;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外汇结售汇;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担保、代客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九、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1年8月17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简称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成立,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福州设立的一级分行。地址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3号。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公司银行管理部、公司—部、公司二部、金融同业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监控部、会计结算部、科技部、保卫处、个人业务部、市场推广部等14个部室,下辖包括分行营业部在内的9个支行营业网点。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其总行在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05年4月22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成立,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泉州设立的一级分行。地址在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689号。2005年末内设:行政人事部、会计财务部、公司银行管理部、中小企业金融部、零售银行管理部等5个职能部门,下辖分行营业部1个营业网点。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其总行在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5年1月13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成立,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设立的一级分行,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地址在福州市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保卫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查部、会计部、信息技术部、稽核监察室等11个部门,下辖营业部、闽都支行2个营业网点。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贸易、非贸易结算(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含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外汇银行卡的发行;个人非融资类保函;代理国外信用卡收单;通过总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二十二、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末,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市商业银行)内设: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总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发展规划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信用审批部、会计结算部、资金营运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资产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安全保卫部、监察室、营业部等部门;下辖29个支行,实行“总行一支行”扁平式经营管理模式。地址在福州市六—北路158号。其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结售汇;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该行2001年12月10日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至2005年末,累计实现利润3.5亿元。
  二十三、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市商业银行)地址在厦门市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2005年末内设:董事会办公室、行长办公室、规划发展部、行政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党群监察室、计划财务部、会计结算部、资金营运部、资产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信息技术部、稽核监督部等16个部门。下辖32个支行,实行“总行一支行”两级扁平化管理。在国外的代理行有200多家,为全国银行间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等业务;以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至2005年末,该行资产规模达121.01亿元,净资产3.89亿元,不良贷款率由1998年末的29.51%降至8.68%,降幅达70.59%。
  二十四、泉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28日,经人行总行批准,泉州市城市合作银行在泉州市区5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1998年6月1日,更名为泉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泉州市泉秀路中段成洲路口恒祥大厦。2005年末,该行除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办公室外,还内设:办公室、监察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稽核部、信贷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资金营运部、资产保全部、营业部等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至2005年末,该行累计实现利润10947万元,缴纳税收8182万元,实现拨备前利润2.62亿元,现金派利13%。营业分支机构由成立时的11家支行扩展为19家,延伸至惠安、南安、晋江、石狮等县市。
  二十五、福建亚洲银行
  2003年12月23日,经银监会批准,将中国银行总行和香港中亚财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亚洲银行所有股权,分别转让给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并将福建亚洲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999—2003年末,总经理郑炳建(任职时间至2004年9月),副总经理宋建新(任职时间至2004年1月),在职员工23人(均为正式员工)。地址在福州市五—中路32号元洪大厦。
  二十六、厦门国际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总行设在厦门经济特区。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2005年末,该行设有董事会、常务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实际履行股东会职责,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由常务董事会行使董事会授权的有关职权,实际履行董事会职责。在董事会下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稽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在行政管理层设有信贷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反洗钱委员会、科技发展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新产品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委员会,以及总裁(总经理)办公室、发展研究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下设法律事务室)、风险评估部、计划财务部、科技部、押汇部、资金营运部等职能部门。在香港、澳门分别拥有附属机构——厦门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澳门国际银行(下辖10家分行);在内地上海、珠海、厦门、福州、泉州设有6家分支行(代表处);与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170多家中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该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该行各项业务快速增长,成为跨越境内外的综合性金融机构。2005年末,全行境内机构存款余额为92.48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72.43亿元,不良贷款率1.44%,税后股东权益收益率(ROE)和税后资产回报率(ROA)分别为12.86%和1.01%,非利差收入占比31.48%,人均税后利润36万元。
  二十七、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简称集友银行)设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05年末内设:贸易融资处、信贷管理处、贸易结算处、零售处、财会处、行政处。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提供以下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汇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及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八、集友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1年10月,集友银行成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附属机构,集友银行厦门分行随之更名为集友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2005年末,正式员工30人。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859号。2005年末内设:业务拓展处、贸易结算处、财务管理处、信贷监理处、零售业务处、合规部及总务部。其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九、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1年2月,经人行总行批准,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成立,是香港地区外资银行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139号御泉花园。2005年末,行长邓汉英,副行长梁纬华,员工41人(均为正式员工)。该分行内设:业务发展部、个人理财部、业务运作部、会计部及人事部等部门。开展的主要业务为商业银行及个人理财。商业银行业务服务对象为外商投资企业及内地企业,业务范围包括:本外币存款(包括定活期存款、往来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及更特息投资存款)、工商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融资、楼宇按揭贷款、人民币透支、票据贴现和议付、开立信用证、信托收据、进口项下托收、担保提货、信用证通知、信用证转让、保兑信用证、出口信用证项下的议付和承兑、出口托收、买卖及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代理买卖外汇、外币兑换及网上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对象为内地居民、外籍人士及中国港澳台人士。业务范围包括:本外币存款、更特息投资存款,楼宇按揭贷款、汇款业务、兑换业务及网上银行,其中的人民币存款、汇款和兑换业务只提供予外籍人士及中国港澳台人士。2004年9月获银监会批准办理人民币业务,同年11月起正式经营。
  三十、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1年2月,东亚银行厦门分行更名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是香港地区外资银行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837号汇成商业中心。2005年末内设:现金部、汇款部、保管箱部、信用卡部、业务拓展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资金部、结算部、会计部、行政部、人事部、电脑部、单证部、个人财务及财富管理部、内审部、合规性检查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代理与贷款项目相关的财产保险、家财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建安工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08年1月9日止);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一、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行
  2003年12月23日,经银监会批准,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分别受让了中国银行和香港中亚财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亚洲银行所有股权,并将福建亚洲银行更名为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经银监会批准,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7月5日从福州迁址上海。同时,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行正式对外营业,注册营运资金为等值人民币1亿元外汇资金。2005年末,行长陈美芬,副行长徐岗,在职员工22人(均为正式员工)。地址在福州市五—中路88号平安大厦。该分行内设:行长室、营业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综合管理部、财务会计部,无支行等下辖机构。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二、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行
  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行是英国渣打银行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该分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的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三、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4年10月11日,经银监会批准,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厦门分行更名为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英文:CalyonXiamenBranch)。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2005年末内设:业务部、营业部与管理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的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及咨询服务;经营对非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外汇业务,即外汇贷款项下转存款,出口结算,贷款项下的进口结算及汇入汇款;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至2005年末,该分行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为5.88亿元,各项贷款折合人民币为4.39亿元。主要开展银行批发业务,为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跨国企业和金融同业提供各种外汇贷款、清算、外汇理财及项目融资。
  末内设:个人金融理财业务部、工商业务部、贸易服务部、企业银行业务部、运营部等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及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五、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4年3月,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更名为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运资金2亿元人民币。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8号国际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公司业务部和营运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六、美国建东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4年,经银监会批准,建东银行厦门分行更名为美国建东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地址在厦门市白鹭洲路499号。2005年末内设:内控部、营业部、国业部、市场部、信贷部、资金部、电脑部、会计行政部等8个职能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的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的外汇业务和非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及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及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七、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4年3月,经批准,大华银行厦门分行更名为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是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19号大华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业务发展部和营运部两个职能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的人民币业务。人民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十八、泰国盘谷银行(大众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泰国盘谷银行(大众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是泰国盘古银行(大众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2005年末,有正式员工13人。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28号建业大厦。2005年末内设:合规部、营运部、资财及管理部、市场部、人事部等部门。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2005年8月起,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
  三十九、新联商业银行
  2001年7月,经人行总行批准,厦门商业银行(XiamenCommercialBank)更名为新联商业银行(AlliedCommercialBank)“是菲律宾外商独资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2005年末内设:董事会、市场拓展部、新产品开发部、分支机构管理办公室、存款部、资金部、放款部、国业部、信贷部、会计部、人事行政部。2003年10月,所辖重庆分行成立。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对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港澳台在内地的代表机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的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并在下列范围内从事对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业务:外汇贷款项下转存款,出口结算,贷款项下的进口结算及汇入汇款;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十、荷兰商业银行厦门分行
  荷兰商业银行厦门分行是荷兰商业银行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内设市场部、单证部、财务部、行务部。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19号大华银行大厦。其业务经营范围为: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票据贴现、外汇投资、外汇担保、进出口结算、自营和代客户买卖外汇、代理外币及外汇票据兑换、代理外币信用卡付款、保管及保管箱业务、资信调查及咨询等。2002年在任行长龙家生,员工6人。2002年3月19日经批准撤销,原有业务移交荷兰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第二节 邮政储蓄机构
  福建省邮政储汇局(简称省邮储)是福建省邮政局直属专业局,行政上隶属邮政部门,业务上接受属地人民银行、银监局监管。2005年末,该局员工108人,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部、经营发展部、资金管理中心、稽查室、省中心、建设维护部等部门。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101号。
  附福建省邮政储蓄机构
  198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原福建省邮电管理局依托遍布城乡的邮电网点,恢复开办邮政储蓄业务。1998年前,省邮政储蓄机构仅办理人民币储蓄、代理收付业务;至2005年末,经监管部门批准,其业务范围已扩大至除发放贷款外与商业银行机构相同的本外币储蓄业务(包括为存款人开立外币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及个人外汇携带出境许可证业务)、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国内国际汇兑业务、代理国债、代理保险业务和代收代付业务以及其他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至2005年末,全省邮政储蓄客户突破1600万户,直接面向农村客户的网点超过500个。
  第三节信用合作机构
  2005年7月29日,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农信联社)成立,是由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各市联合社、县(市区)联社及县级农村信用社以发起方式设立,自愿出资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至年末,有员工64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北路317号。该社设有7个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业务处、科技处、稽核审计处、监察保卫处;4个服务机构:资金营运中心、资金清算中心、培训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并在8个设区市成立办事处(除厦门市已成立市级联社外)。作为省政府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专门机构,该社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含农村合作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第四节 资产管理公司
  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1999年8月18日,经财政部、人行总行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简称信达公司福州办)成立,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派出的非独立法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授权开展业务。地址在福州市鼓屏路105号。同年9月,该办事处设立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投资银行部等3个部门。2001年8月增设资金财务部,并于2002年7月,将2000年12月成立的原资产处置审核委员会由决策组织改为内部一级机构。因业务拓展需要,2002年12月与2005年3月,先后在投资银行部基础上设立了业务拓展部、证券业务部和批发业务部。1999年9月,经公司批复,下设南昌业务部,作为办事处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公司在江西省的业务(2000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南昌业务部升格为独立办事处)。2005年7月,根据粤东业务需要,设立粤东管理部。
  该办事处成立之初的业务范围为:收购并经营建行和国开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2004年12月,经银监会批复新增和确认,经营范围主要变更为: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祗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经银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2000年3月1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简称长城公司福州办)经批准挂牌成立,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福建省的非独立法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地址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3号。成立之初内设综合管理部、债权追偿部、资产经营部、资金财务部等4个部门。随着业务的发展,2005年末内设: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资产处置委员会办公室、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业务发展部、评估管理部、资金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资产经营—部、资产经营二部、资产经营四部等10个部门。根据银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的授权,其业务范围为:收购境内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追偿不良资产项下的债权;不良资产转让;资产(含资本金项下固定资产)租赁;债务重组、资产重组、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含自主债转股),股权管理;对收购资产形成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投资;代理境内金融机构关闭清算和资产管理、处置;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经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2000年4月20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简称华融公司福州办)经批准正式挂牌,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设在福建省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108号B座。2005年末内设:综合部、债权管理部、股权管理部、资金财务部、审计评估部等5个部门。办事处成立以来,按照公司的授权,进行金融资产的收购、管理和处置工作。其业务范围是:收购并经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含商业化收购);追偿债务;对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接受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对管理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追加必要的投资;银监会、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四、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2000年1月4日,经财政部、人行总行批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简称东方公司福州办)成立,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该办事处成立时内设4个部门:办公室、资金财会部、资产经营部、资产评估部。2002年取消资产评估部,增设资产经营二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后为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办事处在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其主要业务范围是: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本外币债务追偿,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本外币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业务;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经银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第五节 信托投资公司
  一、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3年1月30日,经人行总行批准,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立,6月2日正式营业。该公司是根据2001年福建省整顿信托投资公司工作方案,整合原福建华侨信托公司的部分优质资产,引进国有资本及民营企业而新组建的股份制企业。2003年10月29日,经福建银监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亿元增加至5.1亿元,股东由原来的5家增加至7家,分别是:福建华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永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2005年8月18日,更名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联华信托)。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该公司设置信托业务部、房地产信托部、市场营销部、投资发展部、资产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业务管理部、稽核部、人力资源部、总裁办公室等10个部门。其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业务;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公益信托业务;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2年2月,经人行总行批准,由原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合并设立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国际信托),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68号税保大厦附楼。厦门信托股东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和厦门市财政局(占股49%),公司实收资本4.7968亿元人民币。2004年12月,经厦门市政府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厦门市财政局将其所有股权划转厦门港务控股公司持有。2005年12月,公司实收资本增至8.7968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汇资本金1500万美元)。2005年末,公司内设审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自有资产管理部、信托—部、信托二部、信托三部、投资银行部、理财中心等12个部门。其经营范围为: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投资基金业务和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债券的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
  2001年,福建省信托整顿方案最终确定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华侨信托)变更为一般工商企业(转制为投资控股公司),公司以1.5亿元投资新成立的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有的信托业务移交联华信托,两个证券营业部并人广发华福证券有限公司,员工分流安置到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发华福证券有限公司。2002年,该公司所有信托业务移交完成,转为控股公司,归省国资委直接管理。时任总经理陈山平,员工143人。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
  四、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999年2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人行总行关于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总体方案,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证券资产参股新设立的联华信托投资公司,不再经营信托、证券业务,实业资产转为实业公司。当年末,时任董事长陈桂宗,有员工221人,其中正式员工172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国际大厦。
  五、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
  2001年12月,根据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整顿的有关规定和福建省信托整合重组的统一部署,经人行总行批准,人行上海分行对外公告撤销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成立公司清算组。时任总经理梁永新,员工164人。地址在福州市华林路16号。
  第三章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福建省地方性证券经营机构多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至2005年末,总部设在福州、厦门的有4家证券公司;有29家省外证券公司在福建开设43个证券营业部,全省共有证券营业部96个。证券机构营业网点建设形成较大规模。
  1999年,福建省期货市场进入稳定发展时期。至2005年末,全省期货经营机构有19家(含省外期货机构开设的营业部)。
  第一节 证券托管清算机构
  1998年,根据证监会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的精神,福建证券交易中心进行清理整顿;同年12月,接受由福建省证券监管部门指派的专门机构对中心自成立起至1998年9月30日止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与资产评估。至1999年4月30日,清退各券商的清算保证金和清算备付金,并办理销户手续。1999年6月,各项业务分流完毕,并通过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验收合格。2002年1月,该中心停业,5月30日正式关闭,进入机构撤销清算阶段。关闭前,该中心内设:综合部、交易部、清算部、登记托管部、电脑部、信息部、人事教育部、工会、监察部等9个部门。时任总经理纪斌,有员工53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317号。
  2002年7月,该中心参照同业货币安置的标准对部分员工实行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03年7月25日在《福建日报》刊登“清算公告”,办理债权申报登记手续。2004年5月完成清算工作。经财政部驻福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人行福州中支与省政府办公厅于2005年4月28日签订协议书,省政府办公厅无偿接收由人行福州中支代管的福建证券交易中心遗留的人、财、物(包括位于福州市五四路317号天骥大厦办公大楼;2004年12月30日的资产净值2150.68万元;2005年4月28日的专户存储资金余额305.53万元;2005年3月21日的职工住房改革维修基金余额15.58万元;5名未安置人员以及相关档案材料)。自接收之日起,该中心所有事务由省政府办公厅处置。
  第二节 证券公司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根据国家关于银行与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要求,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与福建兴业银行脱钩并进行改制增资,资本金增至9.08亿元,并更名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2003年,成立兴业基金管理公司,兴业证券是该基金公司的发起人和主要股东。至2005年末,兴业证券在全国拥有24家证券营业部及11个证券服务部,其中证券营业部省内11家,省外营业部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具有较大影响的大中城市。该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证券自营和代理买卖、证券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委托资产管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研究等业务。
  二、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华福证券司为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原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03年4月,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等省内7家信托公司的证券类资产合并,同时引进广发证券的现金资产,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增资改制并更名为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发华福证券)。该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5亿元人民币。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2005年末,该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稽核部、信息技术中心、经纪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自营投资部等7个职能和业务部门。并在上海市和福建省内的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市设立21家证券营业部、14家证券服务部。公司主要经营股票承销、债券承销并代理股票、国债、企业债、封闭式基金等证券产品的买卖经纪业务,拥有各类开放式基金和部分理财产品的销售资格。
  三、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简称厦门证券)有股东包括北京罗顿投资有限公司、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埃力生(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煤深圳公司。地址在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2000年,证券公司分类管理正式实施后,由于资本金的原因,该公司开始专注于经纪业务。2005年5月,公司通过厦门证监局组织的客户资金独立存管评审专家组的评审。至当年末,公司拥有廈门莲前西路、湖滨西路、东明路3家营业部,并在成都、上海、北京各有1家营业部,主要经营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见证、代理登记开户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闽发证券)2004年9月前内设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保全部、理财重组部、风险控制部、资金管理中心、经纪业务中心、电脑中心、代办转让部等10个内部机构及29个证券交易营业部、19个证券服务部。另外,公司还以他人的名义实际控制18家外围公司及4家参股公司。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该公司因违规违法经营造成巨额亏损,2004年10月17日,被证监会委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经营。2005年7月19日,证监会决定取消该公司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并责令其关闭进行行政清算。
  第三节 期货公司
  一、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996年6月,经证监会核准,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国贸期货)成立,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国内商品期货代理、期货咨询与培训等业务。2002年1月2日,该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其主要股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2005年末,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定组成公司运行机构,在以董事会和总经理为核心决策层的领导下,设立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两大中心业务板块和研发部、市场部、综合技术部、财务部、交易服务部、结算部、合规审查部等7个部门,并在福州、泉州、晋江开设营业部,在郑州、大连、上海派驻出市代表。
  二、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995年,金友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04年进行资产重组,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拥有公司93%的股权;另外两家股东福建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和福建省邵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为福煤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2005年末,有员工30余人。地址在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61号振华大厦B座。公司内设综合部、交易结算部、财务部、技术部、合规审查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在厦门设立营业部,并在郑州、大连、上海派驻出市代表。主要经营范围为:金融期货经纪、商品期货经纪。
  三、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993年3月24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登记,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原系成都瑞达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当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国内商品期货代理、期货咨询与培训等业务。1999年,该公司清理整顿后注册资本增至4700万元。2001年6月28日至2003年8月20日,公司股权几经转让。2005年末,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如下:福建省晋江市华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1.23%股权、晋江市大自然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22%股权、厦门中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持有9%股权、泉州运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5%股权、泉州中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5%股权、南安市鑫盛石材有限公司持有9.5%股权,以及四川省东宏投资理财有限公司持有9.27%股权。该公司在福建泉州、晋江、厦门以及广东汕头设立营业部,并在郑州、大连、上海派驻出市代表。有员工34人。该公司于2007年1月迁入福建省,地址在厦门市湖滨西路大西洋海景城31层。
  四、福建润福期货经纪公司
  1993年,福建润福期货经纪公司(简称福建润福期货)成立。1995年初,经证监会审核取得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地址在福州市。2003年9月,因经营管理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注销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
  五、厦门开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993年10月19日,厦门开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开元期货)成立,注册资金1280万元。地址在厦门市。1999年12月,因公司出资人未能按《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缴足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加之经营管理不善,证监会予以关门停业处理。2001年2月,被注销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
  第四章 保险经营机构
  1999年后,福建省保险市场主体呈多元化趋势。至2005年,有21家保险公司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机构数(不含营销服务部)达322家。首家外资保险公司人驻,4家境外保险机构设立代表处。保险中介市场快速成长,中介机构从无到有,有49家专业保险代理、经纪和公估公司在省内市场上提供保险中介服务。
  第一节 保险公司
  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2年5月15日,经保监会批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州营业管理部开业。2004年4月22日,更名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出口信用险福建分公司),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设立在福建的省级机构。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财务处、业务—处、业务二处、业务管理处和泉州办事处等6个部门。主要经营福建省(除厦门外)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担保、贸易融资服务等。
  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
  2002年5月,经保监会批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营业管理部成立。2004年7月1日,更名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简称出口信用险厦门分公司)。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8号国际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室、业务发展处、业务管理处、财务会计处、办公室等5个部门。主要经营厦门地区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担保等政策性业务,以及资信调查和代追账款等少量中间业务。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999年3月22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不含厦门)。2000年6月,福建省分公司营业部与福州市分公司合并,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作为省分公司的业务经营部门。2003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全部划归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改制更名。7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简称人保产险省分公司)挂牌成立。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3号保险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工会工作委员会和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纪委)、审计部、财会部、计划统计部、信息技术部、车险部、再保险部、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承保管理部、市场开发/客户服务部、理赔管理部/法律部、个险营销管理部等14个部门及车辆贷款保证保险清收办公室,并下辖市级公司8个,县区支公司(营业部)79个,营销服务部125个。主要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其他保险机构委托的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1999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03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变更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发起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挂牌成立。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68号税保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工会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纪委)、审计部、财务中心、承保中心、理赔中心、信息技术部、车险部、再保险部、大型商业风险保险部、理赔管理部、法律部、客户服务部、个险营销管理部等15个部门及车辆贷款保证保险清收办公室,并下辖9个区级支公司、2个营业部。主要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五、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撤销。3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随之更名。2003年6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简称国寿省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不含厦门)。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工会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团委)、监察部(纪委)、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技术部、团险销售部、中介代理部、企划部、健康保险部、精算部、审计办公室等14个部室。并下辖中心支公司8个,支公司77个,营业部1个,营销服务部514个。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险的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以及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至2005年,共开办险种148个。
  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2003年9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简称国寿厦门市分公司),是隶属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工作部、监察部、审计办公室、财务处理中心、团险销售部、个险销售部、业务处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信息技术部、中介业务部、收展部等13个部门,并设营业部、营销部及在厦门市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区设支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2年5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行产寿险分业,成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接收平安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财产保险业务,业务经营区域为省内(不含厦门)。2004年11月,更名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地址在福州市五—中路88号平安大厦。2005年末,该分公司下属机构数56个,包括7个中心支公司、6个支公司及43个营销服务部,并设立团体客户服务中心、个人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及资源支持中心。主要经营机动车保险、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险、飞机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等险种127个及附加险200个。在产品开发方面,推出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律师、会计师、医师、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外派劳务人员履约保证保险,旅行平安意外伤害保险等70多个新险种。
  八、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1995年8月15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成立。2003年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后,成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接收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财产保险业务。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大楼。2005年末内设: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团体客户部和个人客户部等5个部门,并设厦门市思明、同安、杏林区支公司。主要经营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运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
  九、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2年5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行产寿险分业,成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接收平安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人身保险业务,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不含厦门)。2004年11月,更名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地址在福州市五—中路88号平安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事部、稽核部、财务部、电脑部、营销部、培训部、两核管理部、保费部、客户服务部、团险管理部、企划部、区域拓展部、银行保险部等14个部门。并下辖中心支公司7个,支公司7个,营销服务部92个。主要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闭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十、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03年,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成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接收平安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人身保险业务。地址在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大楼。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电脑部、营销部、区拓部、银行保险部、团险部、客户服务部、培训部、体检室、理赔室、电话中心等13个部门,并下辖厦门市同安、集美2个支公司和6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与保险代理业务。
  十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0年12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实施产寿险分业经营与股份制改造,成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接收太平洋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财产保险业务。2005年,更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太平洋产险福建分公司)。地址在福州市六—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2005年末内设:综合行政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监察稽核部、产险管理部、车险管理部、重大项目部、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部等8个部门。并下辖省内(不含厦门)12个分支机构,共设51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个人住房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等,至2005年共开办100多个财产险险种。
  十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00年12月5日,经保监会批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成立,接收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财产保险业务。地址在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大西洋中心。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稽核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技术部、独立调查办、群工部、工会、监察室、中介部、车行业务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等16个部门。并在厦十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0年12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实施产寿险分业经营与股份制改造,成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接收太平洋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人身保险业务。2005年1月6日,更名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太平洋人寿福建分公司)。地址在福州市六—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个险管理部、培训管理部、团险管理部、银保管理部、保费管理部、核保核赔部、客户服务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稽核监察部、健康险部等14个部门。并下辖省内(不含厦门)中心支公司7个、支公司2个、营销服务部98个。开办覆盖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领域的险种近150个。
  十五、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1年5月18日,经保监会批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2004年11月更名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华安产险福建分公司),是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在深圳市)的省级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五—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市场部、车险部、产险部、人身险部、金融理财险部、专项业务—部、专项业务二部及直属业务—部、二部、三部等部门,并下十六、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2年4月19日,经保监会批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2005年7月7日,更名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是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省级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不含厦门)。地址在福州市五—南路1号联信中心。2005年末内设:营销部、培训部、团体保险部、交叉销售部、团险运营中心、银行保险部、行政人事部、计划财务部、客户服务部、保费部、业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12个部门,并在泉州等地设立7家中心支公司及49家营销服务部。2004年10月28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英国标准协会BSI的现场审核。2005年,推出泰康人寿首个万能险。
  十七、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03年4月1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始筹建,8月1日正式开业。地址在厦门市湖滨东路邮电广通大厦。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室、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员工福利计划事业部、银行保险部、培训部、营销部、客户服务部、业务管理部等9个部门,并在厦门市同安和杏林区设立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个人寿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分红保险)和团体保险等业务,个人产品以“一张保单保全家”为主。
  十八、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2年5月20日,经保监会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2005年6月20日,更名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新华人寿福建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不含厦门)。地址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银行业务部、团体业务部、营销业务部、业务管理部、培训部等8个部门。并下辖泉州、漳州、三明、龙岩等4个中心支公司,共设17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等险种。
  十九、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02年4月25日,经保监会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成立。地址在厦门市湖滨北路68号保险大厦。2005年末内设: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代理部、营销业务部、业务管理部、营销培训部等7个部门。主要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二十、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03年7月,经保监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变更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7月19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福建省办事处作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设在福建省的派出机构正式挂牌。2004年7月6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撤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办事处(工作处),改设分公司。改设后,人保控股福建省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人保控股福建省办事处在全省的存续资产。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完成全省系统内276宗、原值2.28亿元存续资产的移交工作,并开展实质性的经营管理。
  二十一、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03年11月19日,经保监会批准,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2004年8月,更名为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简称天安保险省分公司),是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省级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不含厦门)。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部、业务管理部、营销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内控部和营业部等部门,并下辖泉州、漳州、南平、三明、龙岩等5个中心支公司及3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企业财产险、工程险、货运险、车险、家庭财产险、短期健康险等80余个险种。
  二十二、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02年7月30日,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批准开业,是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在厦门计划单列市的分支机构。地址在厦门市鹭江道8号国际银行大厦。2005年末内设:行政人事部、计划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内控部等5个部门,并在厦门市思明、海沧、湖里、同安区开设4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
  二十三、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03年11月27日,经保监会批准,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简称大众保险福州分公司)开业,为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省级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计财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等5个部门,并下辖泉州中心支公司及4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以人民币和外币投保的各类产险业务,包括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并与国内外保险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其委托的损失鉴定、理赔、追偿及其他有关事宜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十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4年7月7日,经保监会批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2005年11月,更名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大地产险福建分公司),是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省级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室、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业务处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人身险部、市场开发部、非车险部、市场拓展部、营业部等10个部门。全省下属分支机构43个,其中7个中心支公司、8个支公司、28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企财险、建安工险、机动车辆险、家财险、普通责任险等常规险种,并推出具有特色的各类责任险、保证险产品。同时,还经营各种短期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五、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4年8月26日,经福建保监局批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中华联合福建分公司)成立,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华林路212号鑫满大厦。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业务管理部、特殊风险部、营业部等。并设立泉州、漳州、南平、三明、宁德、龙岩等6个中心支公司及38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各项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以及再保险、涉外保险业务,同时也提供咨询、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服务。
  二十六、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4年9月6日,经福建保监局批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2005年12月8日,更名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民生人寿福建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室、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个人业务部、职团业务部、多元销售部、营运部等7个部门,并下辖17个营销服务部。经营业务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保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分公司与3家保险代理公司签约,与2家银行达成协议,建立40余个服务网点。
  二十七、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5年3月18日,经福建保监局批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司(简称太平保险福建分公司)成立,是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的省级分支机构,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冶山路105号。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室、综合部、承保部、客户服务部、计划财务部、市场部等6个部门,并下辖1个中心支公司、1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财产保险和涉外保险业务,包括汽车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信用保证保险。开发了住房抵押保险、分期付款购车保险、旅游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国内外航空行李保险等业务,并兼营人身保险的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二十八、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4年10月20日,经福建保监局批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2005年2月,更名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太平人寿福建分公司),是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省级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室、综合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划部、个人业务部、教育培训部、银行保险销售资源部、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部、运营服务部等10个部门,并下辖1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等险种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2005年,获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兼业代理资格,代理企财险、机动车辆险、货运险、建安工险、家财险、责任保险、船舶险。
  二十九、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5年7月18日,经福建保监局批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生命人寿福建分公司)成立,是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的分支机构,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不含厦门)。地址在福州市五—南路1号联信中心。2005年末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营运部、个人营销部、团体保险部、银行代理部、培训部等8个部门。管辖福州鼓楼、台江等4个营销服务部。
  主要经营人身险产品62种,其中个人营销渠道销售的产品21个险种,团险及行业代理渠道销售的产品33个险种,银行代理渠道销售的产品5个险种,综合渠道销售的产品3个险种。
  三十、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5年8月19日,经福建保监局批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安邦产险福建分公司)成立,是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2005年末内设:总经理室、财务部、业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市场部、客户服务部等,并下辖营销服务部6个。主要经营车辆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以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分公司与38家兼业代理机构建立业务关系。
  三十一、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05年11月29日,经保监会批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12月23日,更名为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中英人寿福建分公司),是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业务经营区域为福建省。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36号福建中银大厦。2005年末,该分公司下辖1个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与信恒保险代理公司签约。
  第二节保险中介机构
  2001年5月30日,厦门金富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获保监会批准开业,是省内第一家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也是第一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福建省专业保险中介市场正式起步。至2002年末,全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体为4家。
  2003年,省内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快速增加。5月21日,福建东南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获保监会批准开业,成为省内第一家专业保险公估机构。6月18日,福建华源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获保监会批准开业,成为省内第一家专业保险经纪机构。至年末,全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体为26家。
  2005年,全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体为54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29家、保险经纪机构10家、保险公估机构15家。当年,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分别实现代理保费、经纪保费、估损金额1.8亿元、1.2亿元、3.2亿元。部分保险代理机构以经营人身保险代理业务为主,不再单纯做代理产险业务,部分保险经纪、公估机构开拓专项领域的经纪、公估业务,技术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专业化,对保险市场发展和服务被保险人发挥了作用。
  第五章 其他金融服务机构
  第一节银行卡组织
  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02年8月20日,经人行总行批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简称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在福建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改制成立,9月24日正式挂牌(2006年2月28日更名为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地址在福州市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2005年末内设:业务部、市场部、技术部、财务部、办公室。分公司联网机构包括省内工、农、中、建等银行在内的14家发卡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建设、运行、管理省内(不含厦门)银行卡网络,为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跨行业务,提供银行卡跨行信息转接和资金清算服务。
  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02年8月20日,经人行总行批准,在厦门金卡工程有限公司改制基础上成立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是中国银联的直属分公司。地址在厦门市湖滨东路11号邮电广通大厦。2005年末内设:业务部、市场部、技术部和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建设和运营厦门市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在厦门推广统一的银行卡标准规范,为厦门商业银行、特约商户及持卡人提供跨行信息交换、清算数据处理、风险防范等银行卡基础服务,同时联合商业银行,共同创建银行卡自主品牌。
  第二节融资机构
  1998年,根据人行总行关于清收融资中心逾期拆借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福建资金融通中心及其所辖办事处停止自营拆借业务,主要从事清收逾期拆借资金工作。2002年9月,经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撤销福建资金融通中心,并相应成立福建资金融通中心清算组,12月,经人行福州中支批准,撤销福建资金融通中心所辖各办事处,同时成立漳州、三明办事处清算组。各清算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清理融资中心债权债务工作。至2005年末,福建资金融通中心及其办事处对原有75家会员单位的债务全部结清。
  第六章金融社团
  第一节金融研究团体
  一、福建省金融学会
  1980年10月,福建省金融学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金融领域从事金融学术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社团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会挂靠人行福州中支。至2005年,学会拥有团体会员29个,个人会员632人,涵盖省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有关高等院校。学会下设秘书处,有工作人员3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1999—2005年,学会每年围绕经济金融中心工作开展金融研究活动,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公金融创新论坛”、“香港银行业经验分享会”,主办“闽台金融合作与交流座谈会”和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金融论坛”等活动。为提高全省金融系统的理论研究水平,学会经常举办内容丰富的学术报告会,创办公开发行刊物《福建金融》和内部刊物《台湾金融动态与研究》(2004年7月前为《台湾金融资料剪辑》)。2002年,学会获福建省社科联授予的首批(2000—2002年度)“标准化学会”称号。
  二、福建省钱币学会
  1986年4月,福建省钱币学会成立。这是福建省从事钱币研究的专家、学者和钱币收藏爱好者、货币金银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人行福建省分行和省文化厅共同发起,具有法人资格。2005年10月,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80人组成第四届理事会。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学会秘书处挂靠人行福州中支货币金银处,下设《福建钱币》编辑部和钱币咨询服务部、历史货币陈列室。至2005年,拥有团体会员26家,其中市、县钱币学会7家,大专院校2所,商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局17家,个人会员由学会成立初期的65人增至600余人。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货币学术研究,理顺福建地方历史货币发展的脉络,策划群众性钱币科研活动,支持系统内研究人员著书立说;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组织开展社会性的、专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扩大钱币知识的宣传,弘扬中华民族货币文化;推动人民币防伪、反假研究,为当代金融服务。学会还编辑发行内部刊物《福建钱币》和《福建钱币通讯》。2002年,学会获福建省社科联授予的首批(2000—2002年度)“标准化学会”称号。
  三、福建省保险学会
  1986年5月14日,福建省保险学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内从事保险理论研究的单位和热心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保险业员工自愿组织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组织,是中国保险学会、省金融学会的团体会员。1995—1998年因保险机构改革,学会设在人保省分公司调研处,负责理论调研工作。1999年9月10日,学会进行第三届换届改选。2004年4月2日,学会第四届换届改选。至2005年,学会已拥有团体会员27家,个人会员322人。学会秘书处有工作人员3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保险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保险知识,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和学术活动,加强学术联系与交流合作,培养学术人才和理论队伍及组织编志、出版《福建保险》会刊。2002年,学会获得福建省社科联授予的首批(2000—2002年度)“标准化学会”称号。
  四、福建省城市金融学会
  1992年底,福建省城市金融学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内城市金融领域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注册资金5万元。主办单位和行政管理单位为工行省分行,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至2005年,学会拥有省内地级市团体会员单位8个,学会秘书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5人。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108号。学会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城市金融学术研究、金融成果鉴定及经济领域的科学探索,为城市金融决策的现代化、科学化服务。2002年,学会获福建省社科联授予的首批(2000—2002年度)“标准化学会”称号。
  五、福建省农村金融学会
  1982年6月,福建省农村金融学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农村金融系统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学会挂靠农行省分行,拥有团体会员9个,个人会员500余人。2004年4月,学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届理事会。地址在福州市华林路177号。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推动省内农村金融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致力于提高全省农行员工的农村金融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其业务范围是学术研究,开展活动,普及知识。
  第二节 金融同业协会
  一、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协会
  1997年12月,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这是福建省金融法律工作者和金融法律研究专家、学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人民币3万元。至2005年,协会有单位会员24家,个人会员158人,会员涵盖在福州的省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保险、证券经营机构等。协会下设秘书处,1999年以前挂靠人行省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1999年以来挂靠人行福州中支法律事务办公室。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协会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方面法律事务研讨,维护金融债权;开展金融法制工作经验交流和学术研究,沟通金融法制工作信息,并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法律部门的联系与交往;维护金融法律工作者合法权益;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金融法制工作者素质,增强金融界及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金融法制观念,提高金融法制在福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协会编发内部刊物《金融法制园地》。
  二、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1998年底,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福建省银行业同业协会挂靠人行福州中支。2003年,福建银监局作为银监会在福建辖区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2005年1月,根据银监会《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关于地方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名称应统一”的规定,协会更名为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并设立独立的办事机构。该协会为单位会员制,至2005年已有20家会员单位,包括省内各银行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汇局、银联福州分公司。协会设理事会和监事会,并设立法律工作委员会、储蓄专业协调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协调委员会和信用环境等级评定办公室等4个专业委员会。会长由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产生。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内设办公室、自律维权部、教育培训部等3个部门,秘书处有工作人员5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136号。协会主要任务是:促进会员的自律管理,加强会员之间的协作和联系,维护会员共同利益,协调会员之间各项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三、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
  从1999年1月起,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为人行福州中支。2002年,主管单位为福建保监局。至2005年,该协会拥有会员单位27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1家、人寿保险公司9家、中介机构7家;协会下设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3个专业委员会。协会秘书处有工作人员9人。地址在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协会主要任务是“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为协助会员公司妥善处理保险赔偿、给付纠纷,经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批准,在福州成立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省消费者委员会保险行业投诉站,主要受理属于保险赔偿、给付纠纷的投诉。在当地行业协会组织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内尚属首次。同时,还成立中介工作委员会,旨在维护保险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保险行业间的联系与合作。
  四、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1998年12月,福建省证券业协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不含厦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及从事证券期货研究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性社会团体。2003年,经批准成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特别会员。2005年11月7日,更名为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至2005年,协会共有单位会员93家,个人会员9人。秘书处为协会办事机构,下设综合部、会员部、研发部,有工作人员5人。地址在福州市古田路仓房街37号。协会主要任务是: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期货信息,制定会员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业务交流;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组织研究证券期货业的发展和运作;监督、检查会员行为,督促会员单位规范经营。
  五、福建省信用合作协会
  1999年11月23日,福建省信用合作协会成立。这是由福建省内基层信用社、市县信用联社组成的全省性信用合作行业自律、行业管理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2000年8月起,经人行总行授权,协会全面代行全省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的职能。至2005年6月25日,随着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深入进行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成立,该协会终止履行职责并予以撤销。协会工作人员为借用基层信用社干部和聘用人行退休人员等。协会下设7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合作组织部、业务指导部、财务会计部、稽核监察部、安全保卫部、信息科技部;2个直属部门:省信用合作电脑信息服务中心、省信用合作人才培训中心。协会任务是:对全省信用社实行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促进信用社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发挥政府与信用社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信用社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协调与联络,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合作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协会对市、县联社行使行业自律管理和指导、协调、服务职能。
  六、福建省金融信托业协会
  1997年1月,经人行福建省分行和省民政厅批准,福建省金融信托业协会成立。1999年11月,协会重新登记,协会秘书处挂靠人行福州中支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秘书长由处室负责人兼任。2002年后,协会未进行重新登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福建省志·金融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管理机构、银行业经营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其他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资产管理与信托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调控、外汇管理、央行金融服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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