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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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60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47

内容

大事年表
  晋
  西晋永嘉年间(307~312年)
  危京任建安郡(今福建)太守,教民“知尚文学”。
  南北朝
  南朝宋元嘉年间(424~453年)
  阮弥之任昌国郡(郡治今福州)太守,兴学校,社会出现“家有诗书,市无嚣斗”的良好风尚。
  南朝宋泰始末年(471年左右)
  虞愿任晋平郡(郡治今福州)太守,“在郡立学堂”。
  南朝陈永定元年至隋开皇元年(557~581年)
  郑露偕弟郑淑、郑庄从永泰迁居莆田南山,筑湖山书堂,“作篇章以训子弟。”
  唐
  唐景龙二年(708年)
  陈珦建松州书院于漳州,“与士民讲习”。
  唐大历七年(772年)
  李椅任福建都督,新建州学,整顿教学。在任三年,出现“比屋业儒”。
  唐建中元年(780年)
  常衮任福建观察使,兴学礼士。在任4年,福建“岁贡士与内州等”
  唐贞元八年(792年)
  欧阳詹中进士第二名,与崔群、韩愈等名士同榜,名震京师。
  唐咸通年间(860~873年)
  罗源县潮格设倪氏家塾。
  唐乾符年间(874~879年)
  建阳县莒口乡熊秘建鳌峰书院。
  唐光启三年至乾宁元年(887~894年)
  王潮先后任泉州刺史,建义学;任福建观察使,建四门义学。
  唐末至后梁年间(897~923年)
  王审知为闽王,广设学校,建四门学,搜集、整理古籍。
  五代
  后梁开平二年(908年)
  邵武县和平乡黄峭建和平书院。
  南唐时(955年前后)
  古田县余仁椿建蓝田书院。
  宋
  宋咸平元年(998年)
  莆田县学建射圃于学宫泮池东。
  宋庆历、皇祐年间(1041~1053年)
  闽学先驱侯官县古灵村进士陈襄、郑穆,布衣陈烈、周希孟在乡讲学,人称“海滨四先生”。
  宋皇祐中(1051年左右)、嘉祐二年(1057年)
  陈烈、周希孟先后为福州州学教授。
  宋元丰元年至元祐八年(1078~1093年)
  游酢、杨时北上游学,先后师事程颢、程颐,留下“程门立雪”佳话。
  宋崇宁四年(1105年)
  福建路设提举学事司,任命提举。
  宋崇宁五年(1106年)
  浦城县学在学生徒千人,县丞徐秉哲特迁一官。
  宋大观、政和年间(1107~1117年)
  泉州请建番学。
  宋大观三年(1109年)
  朝廷颁诏:泉州州学不成次第,福建提举学事官、泉州知州、转运判官各降官一级。
  宋建炎四年至绍兴十八年(1130~1148年)
  刘子翚在崇安县五夫里建屏山书院讲学。
  宋绍兴三年(1133年)
  西外宗学移于福州,南外宗学移于泉州。
  宋绍兴九年至乾道五年(1139~1169年)
  林光朝讲学于莆田县黄石东井红泉宫、城山松隐精舍、金山蒲弄草堂、福清龙山书院,形成红泉学派。
  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
  朱.熹任同安县主簿,兼管学事。他增聘教师,整顿教学,发布谕学者、谕职事文,整理搜集图书,建阁收藏,建苏颂祠于学宫,建射圃,率师生习射。
  宋淳熙四年(1177年)
  福州知州陈俊卿建州学射圃,当年春、秋,习射者各5000人。
  宋淳熙十年(1183年)
  朱熹建武夷精舍于武夷山五曲溪畔隐屏峰下,实行白鹿洞书院学约,学者云集,形成“当今道在武夷”盛况。
  宋绍熙元年(1190年)
  朱熹知漳州,整顿州学,改聘教师,刊行四书(《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和四经(《易》、《诗》、《书》、《春秋》)。
  宋绍熙三年(1192年)
  朱熹建竹林精舍于建阳县考亭村,由此树立起理学考亭学派。
  宋庆元五年(1199年)
  陈淳编成《启蒙初诵》,为后来问世之《三字经》蓝本。
  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
  真德秀在浦城县创办西山书院。
  宋理宗朝(1225~1264年)
  刘克庄编成《分门纂类唐宋时贤千家诗选》,为后来问世之《千家诗》蓝本。宋淳祐五年(1245年)
  福安县令郑辅建医学(惠安药局)。
  元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
  福建城乡遍设社学。
  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
  郑潜在怀安县十二都建义塾,教乡人子弟。
  明
  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
  明太祖派官来闽传授官音。
  明成化二十年至正德三年(1484~1508年)
  蔡清在泉州讲学,以《易》为中心,形成清源学派。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
  在怀安县学旧址建共学书院。
  明天启四年至崇祯十七年(1624~1644年)
  黄道周在漳浦、漳州讲学,听讲者千人。
  清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
  福建巡抚张伯行在福州鳌峰坊建鳌峰书院。
  雍正六年(1728年)
  福州将军于板平巷建四旗书官学。道光二年(1822年),建八旗官学8所于各都统衙门之左。道光十年(1830年),建八旗总官学于福州东街澳桥下。
  雍正七年1729年)
  福建开始于各府、州、县设正音书院,教习官音。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
  清廷颁上谕:福建学政陆锡熊考核全省学官数不到百分之二三,著交吏部议处。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
  闽浙总督汪志伊、盐法道孙尔准建圣功书院于福州凤池里三牧坊,后改称凤池书院。
  道光七年(1827年)
  惠安县归侨郭用锡父子捐银2000两,助建文峰书院,兴建考棚。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
  英国基督教伦敦公会在厦门创办英华男塾。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
  英国伦敦会教士养为霖夫妇在厦门家中开设女塾。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
  美国基督教美以美会教士柯林斯在福州办男塾。
  道光三十年(1850年)
  美以美会教士麦利和夫人在福州仓前山办女塾。
  咸丰三年(1853年)
  美国基督教公理会传教士卢公明在福州保福山办福音精舍。清同治三年(1864年),迁城内太平街,改名福州书院,后称榕城格致书院。
  咸丰四年(1854年)
  美国公理会教士卢公明夫人在福州保福山设保福山女书院,至民国4年(1915年)改称文山中学。
  咸丰七年至同治三年(1857~1864年)
  太平军四度入闽,在邵武、汀州、漳州等地,组织男女百姓学习上帝会教义和军事、生产、文化知识。
  咸丰九年(1859年)
  美以美会女教士蜗标礼、娲西利,在福州仓山创办毓英女子寄宿学校及保生堂。光绪初年在保生堂内创办学前教育班。
  同治五年(1866年)
  闽浙总督左宗棠奏准开办船政学堂。
  同治九年(1870年)
  闽绅沈葆桢、杨庆琛等创议在福州东街创办正谊书院。
  同治十二年(1873年)
  福建巡抚王凯泰在福州西湖创办致用书院。
  光绪三年至二十三年(1877~1897年)
  船政学堂分4批共派毕业生84人赴英、法留学。
  光绪四年(1878年)
  美以美会教士谢锡恩等在莆田创办培元书院。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称哲理中学。
  光绪七年(1狀1年)
  由美以美会教士麦坚利发起,张鹤龄捐助,创办福州鹤龄英华书院。
  光绪九年(1883年)
  澳州教育会奥女士与柯先生合作创办连江盲童学校。
  光绪二十年(1894年)
  陈嘉庚在同安县集美村办惕斋学垫。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
  绅办福州苍霞精舍。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办苍露中学堂。宣统元年(1909年),改办福建官立中等工业学堂。
  陈宝琛等在福州创办东文学堂。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
  绅办漳州中西学堂。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英国伦敦会在厦门鼓浪屿创办英华书院,长老会创办怀德幼儿园;美国驻厦门领事倡办同文书院;福州曲城妹妹会女学附设聋哑女校。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
  英国圣公会在福州柴井医院附设护士学校。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福州府开办半日制民众学校。英国长老会在怀德幼稚园内创设师范班;民国元年创办怀德幼稚师范学堂。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官办全闽大学堂、福建武备学堂。英国长老会牧师高能生发起在泉州办培元学校。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官办全闽师范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称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泉州府中学堂、延平府中学堂,美以美会教士孟存慈在福州办师范学校。
  光绪三十年(1904年)
  官办汀州府中学堂。福州基督教青年会办商业职业学校。
  光绪三十—年(1905年)
  官办漳州府中学堂、邵武府中学堂。福建省教育总会成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官办福建警察学堂、福建中等蚕业学堂、建宁府中学堂、兴化府中学堂、永春州中学堂(侨助)、厦门中学堂、福建陆军小学。陈宝琛在全闽师范学堂附设女子师范传习所,宣统元年(1909年),改名福州女子初级师范学堂。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官办福建法政学堂、闽江口要塞炮科学堂、福建女子职业学堂、福建师范学堂加设优级师范科,改称福建优级师范学堂。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官办福建八旗中学堂、福建商业学堂、闽侯县螺江乡塾,教日文;陈氏家塾教法、日文;刘氏家塾,教英文。
  美以美会创办华南女子大学。
  宣统元年(1909年)
  官办福建讲武堂。福州天主教会办两等小学堂,后改办扬光中学。
  宣统二年(1910年)
  官办中等农业学堂。
  宣统三年(1911年)
  绅办私立福建法政学堂。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年)
  1月,全省学堂一律改称学校。由美、英各教会合办的协和道书院成立。
  4月,林秀军在福州创办“国民体育学校”。
  民国2年(1913年)
  1月,陈嘉庚在家乡开办集美学校。
  民国4年(1915年)
  福建协和大学创办。
  民国5年(1916年)
  福建盐运使署设立水产学校。美英教会在福州联合设立协和女子幼稚师范学校。
  民国6年(1917年)
  本年开始,各校改用“官话”教学,教科书改用语体文。全省增设4所师范学校。
  省立乙种商业学校成立。
  民国7年(1918年)
  陈嘉庚在集美学校增办师范、中学两部。次年,开办集美幼稚园。同时,着手筹办厦门大学。以后又陆续开办集美水产航海学校、商业学校、农林学校、幼稚师范学校、乡村师范学校。
  民国8年(1919年)
  5月,福州学生响应“五•四”运动,组织学生联合会,领导爱国运动。6月举行罢课、罢教、罢市,福建督军兼省长李厚基指使少数商人破坏学生运动,并于12月间封闭福州学生联合会及报馆,禁止人民集会、结社。
  11月,福州学生进行抵制日货宣传,日本驻福州领事馆派暴徒打死打伤学生、市民多人,造成“福州惨案”。事后,福州全城学生罢课、商人罢市以示抗议,上海学联宣布罢课,予以声援。
  民国10年(1921年)
  厦门大学成立,开始招生。4月举行开学典礼,首任校长邓萃英及美国教育家杜威在会上发表演说。
  年底,美国教育家孟禄来福州、厦门等地进行教育调查,传播平民主义教育思想。
  民国11年(1922年)
  新学制(“壬戌学制”)颁布,福建全省划为5个高中区和13个初中区;设高中17校、初中11校,并将原有县立中学,一律改为初中。
  本年,福建大、中、小学教师先后发起多次索薪和要求增薪行动。
  民国13年(1924年)
  1月,福建制定施行新学制办法:凡高级、初级中学及师范学校均应由第一年办起,收旧制中学或高小毕业生,不得延设第二年级。
  5月,福州协和大学与全国各有关教会学校先后开展反对帝国主义奴化教育的斗争,提出“与其为奴,毋宁失学”、“绝不容许帝国主义者趾高气扬于中国教育界中”的口号,许多学生罢课或愤然退学离校。
  7月,厦门大学去职教授欧元怀等及学生代表于上海设立大夏大学筹备处。.
  10月,福建各校师生因教育经费无着,一律罢课;财政厅无人负责处理,被各校教职员捣毁。
  民国14年(1925年)
  2月,福州、厦门等地学联发动反基督教示威,开展收回教育权运动。4月,福州各校代表向省长公署请愿,被省长公署警卫开枪杀伤多人。11月,省长周荫人逮捕爱国学生。
  12月,福建学生联合会副理事长、福建“收回教育权委员会”委员长翁良毓遭军阀逮
  捕,翌年英勇就义。
  民国16年(1927年)
  1月,福建省教育改造委员会议决全省中、小学教职员一律停职,遭各校联席会议反对。
  2月,中共福州地委领导的“福州涤社”出版《收回教育权专号》。福州各界成立“收回教育权筹备委员会”。
  3月,召开以协和大学和福州各教会学校师生为主体的反对文化侵略群众大会,会后举行示威游行,向福建省政务委员会请愿,坚决要求收回教育权。
  民国17年(1928年)
  9月,(1)省政府两次会议决定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并设立福建教育经费管理处,实行教育经费独立。(2)筹办福建省立第一职业学校。
  10月,筹办福建实验中学。
  民国18年(1929年)
  7月,(1)全省职业教育成绩展览会在福州职业中学举办。(2)福建省教育厅举办教育学术演讲会。(3)私立福建学院成立。(4)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在苏区开办学校,并接受妇女人学。
  本年,(1)全省省立高、初中学校冠以所在地地名。(2)省教育厅在福州、莆田、建瓯、龙溪分设省立实验小学。
  民国19年(1930年)
  6月,国民政府决议每月补助厦门大学经费5000元。
  民国20年(1931年)
  3月,省教育厅组织的各县小学教师通信研究会成立。成立省义务教育推行委员会,拟定《福建省第一期实施义务教育大纲》。
  8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校体育会议。
  10月,省立民众教育馆正式开馆。
  11月,福州15个学校举行罢课,推举学生代表到省政府请愿,抗议日舰侵入闽江。
  民国21年(1932年)
  9月,福州英华中学等校学生举行“九•一八”一周年纪念大会,会后上街查抄和焚烧日货。
  11月,(1)福州市公安局长邱兆琛开枪打死独青小学教师、中共党员郑维新,福建学院、三民中学等学校发起组织“十号惨案”后援会,全国各地纷纷通电声援。(2)省政府会议通过福州市强迫识字教育案。
  12月,郑贞文接任省教育厅厅长。
  民国22年(1933年)
  2月,福建省识字教育委员会成立(次年改称普及识字委员会)。
  本年,全省各地分别设立中学、师范和职业学校,以旧道区为高中区,旧府州区为初中区。各中学毕业生从本年开始实行会考。
  11月,十九路军进入福建,成立省人民政府,教育厅由文化委员会接收,郑贞文离闽赴京。
  民国24年(1935年)
  12月,厦门、福州等地学校师生纷纷集会,举行罢课、游行,通电声援北平学生“一二•九”爱国运动。
  民国25年(1936年)
  5月,设立福建省特种教育委员会,省教育厅设特种教育股。
  6月,福建省政府主席陈仪决定改革本省教育,规定:全省县立初中一律停止招生,专办职业学校。全省师范与乡村师范合并成立福建省立师范学校(保留3所省立乡师);除2所教会办幼师外,其余私立师范学校一律停办。
  8月,福建省教育厅在福州五里亭设“福建省义务教育实验区”。
  10月,胡文虎捐资36万元,拟在全省建筑100所小学校舍。
  民国26年(1937年)
  11月,协和大学举行抗日救亡大会,女教授李冠芳发表演说,后被绑架失踪。
  本年,(1)私立厦门大学改为国立,萨本栋任校长。11月,内迁长汀。(2)省立医学专科学校创办,并附设护士职业学校,民国28年(1939年)改为医学院。
  民国27年(1938年)
  7月,福建省政府颁布《福建省战时民众学校办法大纲》。
  本年,(1)协和大学内迁邵武,省立医学院迁沙县,华南女子文理学院迁南平,福建学院迁闽清。(2)省立福州、龙溪工业职业学校合并,成立福建省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设在南平。
  民国28年(1939年)
  年初,省教育厅限令福州各中等学校,尽4月内一律内迁。
  9月,(1)福建省政府筹设福建大学。(2)中华留日同学会福建分会成立。(3)全省划分9个中学区,每区设高中1所。
  民国29年(1940年)
  (1)福建大学成立,12月停办,所辖法学院并入厦门大学。(2)福建省立农学院创办。(3)创办省立音乐专科学校,民国31年(1942年)改为国立。
  民国30年(1941年)
  福建师范专科学校创办。
  民国31年(1942年)
  闽侯等12县各增设初级中学1所。
  福建省民众教育馆正式成立。
  民国32年(1943年)
  全省教育会议在永安召开。
  民国33年(1944年)
  2月,福建省林森高级商船学校创办。
  5月,教育厅发行《中学与社教》月刊。
  民国34年(1945年)
  私立福建学院、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等学校先后迁回福州。
  民国35年(1946年)
  协和大学迁回福州,厦门大学迁回厦门。
  福建设置“电化教育辅导处”。
  民国36年(1947年)
  5月,协和大学等校学生举行反饥饿示威游行。31日,省政府保安处在福州、厦门等地逮捕参加爱国民主运动的学生。省政府主席刘建绪下令制止省内各地学生发动的“六•二”总罢课。
  各校学生普遍掀起“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爱国民主运动。
  民国37年(1948年)
  厦门、福州等地大、中学校师生举行反美扶日示威大游行。
  省立福州中学被教育部核定为“优良中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
  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福州。福建省人民政府接管原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决定由宣传部长陈辛仁兼任教育厅厅长,廖华为副厅长(主持工作)。
  9月,福州市军管会接管全市公立高、中等学校。全省各公立学校先后为当地军管会接管。
  10月,福建省人民革命大学和福建省军政大学先后开学。
  12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开展冬学工作的指示》。
  1950年
  1月,陈嘉庚视察厦门大学,决定捐资兴建教学楼、大礼堂及师生宿舍。
  全省第一个少年儿童队在福州一中成立。
  2月,(1)省教育厅举办新民主主义教育研究班。(2)省教育厅召开福州市中等以上学校代表会议,研究建立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5月,(1)政务院任命王亚南为厦门大学校长。(2)省儿童学园创办。
  7月,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建立机关业余文化学校(机关工农速成学校)的决定》。
  8月,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维持私立学校工作的指示》。
  9月,(1)省人民政府制定《优待华侨学生回国就学中小学暂行办法》。(2)福建师范专科学校奉令改称福建师范学院。
  12月,省教育厅改称文教厅,许或青任厅长。
  1951年
  1月,省人民政府发布《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
  3月,各级人民政府先后接办42所教会办的中等以上学校。
  4月,省文教厅发出关于容纳回国侨生入学的指示。
  6月,福建省根据全国第一次中等技术教育会议精神,对原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调整、整顿,并创办一批职业学校。
  6月,晋江专区文教科成立专区中学教学研究室,并率先在各县成立校际教学研究组。
  7月,福建省福州工农速成中学成立。
  本年,协和大学与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合并成立福州大学。
  1952年
  年初,省文教厅颁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小学设置计划》。
  6月,(1)省统一招生委员会成立。(2)从暑假开始,福建师范学院并入福州大学。(3)成立福建航海专科学校。
  7月,省文教厅改为教育厅,许或青任厅长。当月,全省中等学校教职员先后集中参加思想改造学习。
  8月,(1)省识字运动委员会成立。(2)厦门大学农学院与福州大学农学院合并成立福建省农学院。(3)省教育厅公布《关于小学改行五年一贯制的实施办法》(草案),并决定将幼稚园改称幼儿园。
  本年,全省专设少数民族小学73所;合并、创办、新办一批中、初级师范学校。
  1953年
  5月,刘明日任省教育厅党组书记。
  7月,全省教育行政会议确定10所中学为省重点中学;福州一中归省教育厅直接领导。
  7月,在东山战斗中,东山县实验小学8名少年儿童冒着炮火支援人民解放军,同敌人展开英勇机智的斗争,被誉为东山战斗“英雄八少年”。
  8月,教育部决定自1953学年度起,福州大学改名为福建师范学院。
  9月,省教育厅通知停止推行小学五年一贯制,恢复“四•二制”。
  1954年
  1月,集美华侨补习学校开学。
  5月,省文教委员会召开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华东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福建分会”。
  6月,省教育厅、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厅等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在福建省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预备级暂行条例的联合通知》。
  7月,省教育厅作出《关于举办小学教师轮训班的决定》。
  9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农民业余文化教育会议。
  11月,(1)泉州、晋江、南安、永春等县、市新办或扩办7所华侨子弟补习学校。(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学教育会议,明确校长应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以领导教学为中心任务。(3)省教育厅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关于城市劳动人民业余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补充意见》。(4)省人民政府任命林汝楠为教育厅厅长,免去许或青的厅长职务。
  1955年
  4月,(1)省人民委员会颁布《福建省私立中小学暂行管理办法》。(2)全省职工业余文化教育会议在福州召开。
  8月,省教育厅委托福建师范学院开办省教育行政干部训练班,培训中学行政领导干部及县、市文教科长。
  12月,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配合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农民扫盲工作的指示》。
  1956年
  1月,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在福州联合召开全省第二次职工业余文化教育工作会议。
  3月,(1)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宣传文教会议,着重研究知识分子工作。(2)省委设立文化教育部。
  4月,省扫盲协会成立。
  5月,省推广普通话委员会成立。
  7月,福建教师进修学院成立。
  8月,福州幼儿师范学校成立。
  9月,中共福建省委文教部召开文教工作会议,研究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
  11月,(1)省教育厅在福州召开首次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议。(2)省“汉语方言”调查指导组编出《福建汉语方言概况》一书。
  本年,福建师范学院、厦门大学、福建农学院函授部成立。
  1957年
  2月,(1)省教育厅召开部分中学校长会议,研究加强学校政治思想工作。(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第一次普通教育视导工作会议。
  3月,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召开全省先进教育工作者代表大会。
  6月,(1)福建高、中等学校陆续开展“反右派斗争”。(2)厦门大学教育学教研室编写出版国内第一部《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内部发行)。
  7月,(1)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成立。(2)福建林学院成立,副省长许亚兼任校长。
  11月,省教育厅、共青团福建省委联合发出关于在高中学生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方案。
  1958年
  1月,省人民政府任命王于畊为教育厅代厅长,免去林汝楠的厅长职务。
  2月,(1)省教育厅在福州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第五次中教会议,动员部署“大跃进”。(2)福建省第1个基本扫除文盲的先进单位古田县秀峰乡,派党支部书记卓孔柱出席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扫盲先进单位代表座谈会。
  3月,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举办农业中学。
  5月,福州、南平、泉州、龙岩、厦门、漳州、福安各办起一所师范专学校。
  8月,(1)福州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成立。(2)省教育厅在大田县召开推广普通话现场会议。(3)厦门市郊区何厝乡第四中心小学少先队员何大年等冒敌炮火,帮解放军修公路、挖工事、擦炮弹、站岗放哨、查线路,并用自己的身体接通被炮弹炸断的电话线,保障炮战的胜利,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岛部队授予“英雄小八路”称号。
  9月,(1)福建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展览会在福州开幕。(2)各高校抽调大批师生参加“大炼钢铁”运动。
  12月,(1)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双反双比”和“拔白旗、插红旗”运动。(2)福建省教育出版社成立。
  本年,全省共增设19所高等学校。创办福安民族中学校、福建省直机关业余大学、福州业余大学。
  1959年
  3月,福建教师进修学院与福建教育行政学校合并,成立福建教育学院。
  4月,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叶飞在省委扩大会议的报告中,针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10个问题,提出纠偏意见。
  5月,中央侨务委员会在集美召开全国侨生补习教育专业会议。
  6月,省教育厅部署各地评选“铁民校”。
  7月,福建体育学院成立。
  11月,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全省第一次农业中学校长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动员大力发展农业中学。
  12月,浙江、山东、江西、北京、上海、内蒙古等15个省市、自治区的教育代表团先后来本省参观。当月,《人民日报》发表《全面提高中等学校的教育质量》的社论,号召学习福建经验,并专题报导福州市各中等学校建立校际教研组的具体情况。
  本年创办福州工人业余大学。
  1960年
  1月,(1)教育部在福州召开全国农村扫盲和业余教育经验交流会;(2)省教育厅厅长王于畊向继续来闽的各外省教育参观团介绍福建提高中学教育质量的具体经验。
  2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第8次中学教育会议,着重研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质量问题。
  5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委召开全省文教系统群英大会,教育系统参加大会的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单位代表524人。
  11月,华侨大学成立。
  1961年
  2月,(1)寿宁县大韩小学学生张高谦为保卫集体财产英勇牺牲,时年13岁。1962年3月,共青团福建省委追认张高谦为“优秀少先队员”。(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行政会议和第9次中教会议,研究制定各级学校调整方案。
  3月,(1)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周扬来福州、厦门视察,召开文理科教师座谈会,就教学改革、学术批判等问题发表了讲话。(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着重讨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问题。(3)教育部派张健带领工作组到福州一中调查总结经验。
  5月,中央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方方、庄希泉、黄长水视察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
  本年,全省各级学校分别组织学习《高教60条》。
  1962年
  2月,省教育厅、省华侨事务委员会、共青团福建省委联合召开全省归国华侨学生代表座谈会。
  3月,省教育厅召开教育行政会议,部署对教育事业进行压缩。
  5月,根据教育部的方案,福建原有16所高校(本科11所、专科5所),调整为11所(综合大学2所、工科大学1所、农业高校2所、林业高校1所、医药高校3所、师范高校2所)。
  9月,福建函授广播学校成立。
  12月,省教育厅、农业厅、农垦厅、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出《关于举办业余农业技术学校的通知》。
  本年,创办福建工人业余工学院。
  1963年
  2月,全省各校师生广泛开展“学雷锋”、“学习张高谦”活动。5月,省教育厅、文化局、总工会、妇联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学习张高谦宣传教育活动的联合通知》。6月,省举办张高谦事迹展览。
  6月,《人民日报》发表《坚持不懈地好好组织学生参加劳动》的通讯,报导福州一中组织学生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情况。
  7月,(1)泉州、厦门、南平师范学院与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2)福建省人委确定重点中学47所,其中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14所;首批办好的重点小学6所。
  10月,教育部副部长韦悫、叶圣陶视察福州一中与福州实验小学。
  12月,(1)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粮食厅、商业厅发出《关于现有盲聋哑学校恢复招收附近县、市和农村盲聋哑儿童人学的联合通知》。(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教会议,并有部分重点小学党员校长或党支部书记参加,主要是学习《中学50条》和《小学40条》。
  1964年
  2月,(1)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确定以福州一中为“五反运动”试点。(2)全国21个城市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在武汉举行,福州五中获基层团体第一名。
  3月,(1)省教育厅先后分别向各专署、市、县教育局长、大学党委书记以及中学党员校长,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教育工作的《春节指示》。(2)省体委在莆田县确定在10所中学和4所小学建立田径重点训练基地;3所中学建立篮球训练基地,5所中学为排球基地。
  5月,中共福建省委成立贯彻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领导小组。
  7月,福建师范学院组织500名学生,前往莆田前线部队“五好”连队当兵一个月。
  12月,半耕半读的福州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成立。
  1965年
  1月,(1)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确定福州师范学校作为开展社教工作和半耕半读师范的试点。(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重点中学校长会议,强调要破资产阶级思想和苏联教育框框,遵照毛泽东的教育思想走中国自己的路。
  6月,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全省半农半读教育会议。会后,各地先后办起各类半工(农)
  半读中学1191所,在校学生7万多人。
  9月,(1)莆田九中学生郭春波获第二届全国运动会男子撑竿跳高第一名,破全国纪录。(2)省教育厅召开“毛主席教育思想学习会”,学习贯彻毛主席的“七•三指示”。会上宣布废止中、小学《学生守则》,以“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作为教育学生的要求和行为标准。
  11月,中共福建省委决定,由省教育厅长王于畊带领工作组到厦门第八中学蹲点,开展社教运动。
  12月,(1)福建师范学院函授部增办农中教师函授班。(2)省教育厅确定福州第十八中学作为教改试点,自1966年1月开始归省教育厅直接领导。
  本年,创办晋江专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
  1966年
  2月,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组织中等学校教职员参加“四清”运动的通知。全省中学的“四清”运动在福州一中和厦门八中试点。
  4月,全国总工会在福州召开全国职工业余教育经验交流会。
  5月,中共福建省委派出工作团到厦门大学领导“文化大革命”运动。
  6月,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停课闹革命”。
  7月,省教育厅发出:(1)废止中学学籍管理等办法的通知。(2)关于取消对重点中学经费、人员编制等方面的特殊照顾的通知。
  8月,全省学校先后成立各种“红卫兵”组织。各地“红卫兵”上街“破四旧”,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当月29日,厦门八中部分师生声称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到福州揪斗省教育厅厅长王于畊,并和其它学校“造反派”到省委“造反”,造成震动全省的“849”行动。
  9月,全省大中学校掀起“大串连”高潮。
  10月,福建农学院部分师生参加省科委组织的晚稻品种考察队到三明、永安等23个县进行实地考察。
  1967年
  1月,(1)省教育厅被“造反派”夺权。(2)省军管会生产指挥部设立文教办公室,负责处理教育行政工作。
  2月,全省各高等学校“造反派”先后夺了学校领导权。
  3月,(1)福州市各界代表1000多人集会,热烈欢迎从印尼回国的41名华侨小英雄。(2)全省中、小学开始“复课闹革命”。
  5月,福州军区警卫营到福州一中“支左”。
  1968年
  7月,省军管会发出《关于1967年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半工半读学校毕业生分配问题的通知》。
  8月,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宣教组,具体领导全省宣传、文化、教育工作。
  9月,省革委会陆续派出“军宣队”、“工宣队”进驻各高校,领导“斗、批、改”。
  本年,各小学少先队被取消,建立“红小兵”组织。有些地区大办“红儿班”。
  1969年
  1月,福州市首批知识青年到闽北山区插队落户。
  3月,厦门市首批知识青年徒步到永定县插队落户。
  10月,原属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福州一中、十八中、乌山小学、新店小学、儿童学园分别下放福州市和有关区管理。
  11月,(1)省革委会政治部决定:全省中、小学学制从明年开始小学试行五年制,中学试行四年制(初、高中各二年)。(2)各高校下放大批干部、教师到山区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3)省革委会决定撤销华侨大学、福建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与中医学院合并成立福建医科大学,迁往泉州华侨大学原址。
  12月,省革委会宣教组分别草拟了全省城市和农村中小学教育大纲。
  1970年
  1月,(1)省革委会决定:撤销福建教育学院、各地、市、县教师进修学院、进修学校。(2)晋江全地区侨办中小学全部更名,改为公办。
  2月,省教材编写组全面改编原有的小学、初中试用课本,新编高中课本。
  9月,省革委会决定停办福建师范学院,在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开设教育系。
  12月,福州市各中学先后在北峰山区办分校。
  1971年
  7月,省革委会宣教组分为宣传组、教育组和文化组。教育组成立党的核心小组。
  9月,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上传达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江青反革命集团炮制的“两个估计”对福建省“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教育工作进行全盘否定。
  11月,省革委会决定,全省9个地市各复办一所中师。
  1972年
  3月,福建农学院、林学院复办,合并成立福建农林大学。
  4月,省革委会批准复办福建机电学校。
  5月,(1)厦门大学开始向全国招生。(2)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水产学院迁来厦门集美,更名为厦门水产学院。(3)省革委会批准复办中等卫生学校。
  6月,复办的福建师范大学由原福建师范学院、福建第二师院和华侨大学部分人员重新组建。
  11月,(1)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扫除文盲工作的通知》。(2)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到莆田县讲授“优选法”。
  12月,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广普通话的通知》。
  1973年
  2月,福州大学、厦门大学、医科大学首批工农兵学员毕业。
  5月,(1)省革委会同意从1974年起中小学恢复秋季招生,现有在校学生学习期限延长半年。(2)福建财经学校开始筹办。
  9月,集美航海学校复办,归交通部远洋运输总公司领导。
  11月,省革委会教育组改为教育局。
  本年,幼儿教育开始复办。
  1974年
  2月,(1)中共福建省委、省革委会先后批准复办和创办一批中等专业学校。(2)黄明任省教育局局长。
  7月,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关于大力开展工农业余教育的通知》。
  8月,福州第二化工厂“七•二一”工人大学创办。
  9月,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在莆田县召开。
  11月,省教育局在邵武县召开经验交流会,着重介绍沿山中学根据农村实际需要,培养应用人才的经验。
  1975年
  1月,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学习“朝阳农学院经验”会议。
  5月,经国务院批准,福建农林大学重新分为农学院、林学院两校。
  6月,福建省邮电学校复办。
  7月,省教育局召开“七•二一”工人大学教育革命经验交流会。
  10月,(1)省教育局在漳州召开全省学习大寨、昔阳教育革命经验会议。(2)举行福建省第一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11月,省教育局召开“五•七”大学座谈会。
  本年,古田县富达村办起畲族幼儿园,省革委会批准复办一批农业学校,新设2所卫生类中技校。
  1976年
  1月,(1)福建省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成立。(2)省教育局统计,全省已组织23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3)全省教育界开展“教育大辩论”和“反击右倾翻案风”。
  8月,全省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在莆田县举行。
  10月,(1)中共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福建省师生集会游行欢庆胜利。(2)省革委会任命黄明为省教育局局长。
  1977年
  2月,省教育局召开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继续搞好教育革命的汇报座谈会。
  3月,省教育局发出《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7月,省教育局召开全省中小学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和今后工作。
  9月,福建省恢复和充实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10月,福建教育学院复办。
  12月,举行“文化大革命”后第一次大、中专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1978年
  1月,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关于福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通知》,规定除厦门大学由教育部主管、厦门水产学院由农林部主管外,其他省内大学,在省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管理。
  2月,中共福建省委、省革委会召开全省教育战线先进单位、先进教育工作者代表大会。
  3月,省高校有30项科研成果在全国科学大会上获奖。
  4月,(1)省革委会批准省教育局《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意见的报告》。(2)华侨大学经国务院批准复办。
  6月,经省革委会批准,全省技工学校划归省劳动局主管。
  7月,省教育局通知全日制高中试行文理分科。
  8月,省教育局召开各地、市师范大专班教育会议。
  9月,(1)经省革委会批准,福州一中和福州实验小学收归省教育局直接领导管理。(2)福建人民教育出版社复办,《福建教育》编辑室并入该社。(3)恢复少先队建制及学生会组织,红卫兵组织结束。(4)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建阳、莆田、宁德3所师范专科学校。10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11月,经国务院批准,集美航海学校由中专升格为大专。
  12月,(1)省革委会批准省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和中等师范学校领导体制、教师管理等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2)国务院正式批准复办福建中医学院。
  1979年
  1月,(1)省教育局先后在福州召开重点中学工作汇报会和全省扫盲、业余教育和普及小学检查会,以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汇报会。(2)全省9地、市教师进修学院复办。(3)中共福建省委同意创办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月,(1)省教育局提出加强对工农教育干部管理和使用的意见。(2)省教育局、省广播事业局联合召开全省广播电视大学会议。
  3月,省教育局、省妇联组成联合调查组到龙海、福清等县调查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情况。
  5月,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福州召开。
  6月,省教育局召开全省师专工作会议。
  10月,(1)省教育局召开全省中学教育战线“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会,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回顾、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福建省中学教育的经验教训。(2)全省第一次托幼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
  本年,(1)福州大学先后与一机部、交通部、水电部、石油部、建材总局及福建省环保办公室签订委托培养专业人才的协议。(2)省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1980年
  1月,省教育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第一次全省勤工俭学会议。
  2月,(1)省教育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大中专招生问题。(2)厦门市创办第一批职业高中。(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局等8个单位联合召开城市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4月,(1)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着重研究农村教育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问题。(2)省教育局颁发《福建省小学评选三好学生暂行办法》。
  5月,(1)省教育局颁发《福建省普通中学评选三好学生和先进班级试行办法》。(2)省教育局发出《关于巩固扫盲成果,大力发展业余高小班的通知》。(3)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为泉州培元中学题赠“为国树人”匾额。
  7月,(1)省人民政府批准复办福建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2)省人民政府通知将省教育局改为省教育厅,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孟津为省教育厅厅长。(3)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师范教育会议。(4)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州、泉州师范专科学校。
  10月,(1)福建省教育学会成立。(2)全国中学物理学科电化教学经验交流会在福州召开。
  11月,(1)教育部确定福建省机电学校、建筑工程学校、水利电力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省卫生学校、省商业学校、省工艺美术学校等10所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全省重点中学工作会议在三明市召开。
  12月,(1)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教育工作会议。(2)省教育厅发出《关于集中力量尽快办好一批重点小学的意见》。
  本年,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部签订《关于福州大学实行联合办学协议书》。
  1981年
  3月,(1)全省师专师资、教学座谈会在福州召开。(2)福州市中、小学生林晓羲、陈展武、林茂、陈敏获全国少年儿童大字比赛一等奖。(3)漳浦县鳌乡龙美小学女学生黄淑华为抢救落水儿童光荣牺牲,省人民政府追认她为烈士。省教育厅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习黄淑华的活动。
  5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6月,厦门市创办本省第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鹭江职业大学。
  7月,省人民政府授予厦门第一中学教师、中共党员林志强“模范人民教师”称号。
  9月,全省有25名体育教师获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奖”。
  10月,(1)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项南赞扬松溪县下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的办学方向。(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
  12月,(1)国务院批准厦门大学为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林学院、福建医科大学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省人民政府召开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会议。
  本年,厦门大学海外函授部改为海外函授学院。
  1982年
  1月,国务院批准福建医科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林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中医学院为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月,(1)省属6所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立,卢嘉锡任主席。(2)省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成立。
  3月,省编制委员会同意原福建教育学院所属教育科学研究室改称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归省教育厅直接领导。
  5月,(1)省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联合发出《关于青壮年职工文化补课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中等师范学校学制从2年改为4年。(3)复办马尾商船学校。1988年改名福建船政学校。
  7月,中共福建省委召开三届五次全会,专题讨论加强教育工作问题,作出《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议》。
  8月,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障教师人身安全的布告》。
  10月,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劳动模范授奖大会,教育系统获奖的共74人。
  12月,省人民政府与煤炭工业部签订《关于由福州大学长期协作培养人才的协议书》。
  1983年
  3月,省人民政府任命傅崇弼为教育厅厅长,免去孟津的厅长职务。
  4月,(1)省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委员会成立。(2)《人民日报》等23家报刊报道古田县瑞岩小学苏玉桂等6位教师的先进事迹与办学经验。
  5月,(1)省人民政府成立高等教育厅,负责管理全省的高等教育与中等专业教育,由副厅长叶品樵主持工作。(2)省首届“学校音乐周”在福州举行。(3)安溪县侨办墩坂幼儿园被评为全国儿童少年先进工作单位。
  6月,(1)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华侨大学列为国家重点扶植的大学。(2)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成立。(3)漳州、龙岩、三明师范专科学校成立。
  8月,(1)厦门大学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省人民政府与厦门大学联合创办政法学院与艺术教育学院。
  9月,(1)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成立。(2)省人民政府召开华侨办学工作会议;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华侨办学的若干规定。
  10月,(1)国家主席李先念视察华侨大学。(2)省电视台“福建教育之窗”开播。
  12月,(1)省高等教育科学讨论会及高等教育学会成立大会在福州举行。(2)省高教厅召开全省高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3)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普教工作会议。
  本年,省高校开始实行指令性计划与自费、委托代培相结合的招生体制,扩大本科院校录取自主权,工、农、医、师范等专业对山区实行定向招生。
  1984年
  1月,(1)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研究高校办学指导思想及本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方向。(2)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
  2月,邓小平、王震视察厦门大学。
  3月,福建省《高教研究》创刊。
  4月,(1)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村社(乡)队(村)群众集资建校办法的若干规定》。(2)省高教厅主办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评奖活动。
  5月,(1)全省第一次农村集资办学经验交流会在建瓯召开。(2)漳浦县长桥公社下炉小学代课教师曾美珍为抢救学生、幼儿脱险而以身殉职,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革命烈士称号。(3)省高教厅召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4)省电化教育馆成立。
  6月,福建省职业中学教育成果展览会在福州开幕。
  7月,(1)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泉州黎明职业大学。(2)省高教厅组织省属6所本科院校与厦门市政府签订科技经济协作议定书,建立双边协作关系。(3)省中等专业教育研究会成立。
  8月,福建省少年儿童出版社成立。
  10月,经中央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叶飞兼任华侨大学校长。
  11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本年,(1)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2)福建师大和福州大学获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更新设备和培训人员;省高教厅在福州大学投资建设理科实验中心,在福建师大建设图书资料中心。(3)厦门双十中学学生廖小青在国际少年书信比赛中荣获特别奖。(4)从1984~1985年,全省共成立9所电大分校和漳州、泉州、三明、宁德4所业余大学,并复办福建师大函授学院。(5)省高教厅先后确认“文化大革命”前半工(农)半读学校、劳动大学毕业生及1961、1962年调整停办的大、中专学校部分学生的学历。
  1985年
  1月,(1)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扫盲、业余教育规划与管理会议。(2)漳州师专升格为师范学院。
  2月,北京邮电学院福建分院创办。
  3月,福建省第一所家长学校在福州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开办。
  4月,“福建省留学生奖学基金会”成立。
  6月,(1)首届福建省技工学校教育成果展览会在福州举办。(2)省教育厅委托福建师范大学等8所院校代培职业中学师资。
  8月,福建省高等学校学衔委员会成立。
  9月,(1)省人民政府于第一个教师节表彰1667名省先进教育工作者和368个教育先进单位。(2)省高教厅召开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讨会。
  10月,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二女生池志红获1985年国际少年书信比赛第二名,获得万国邮联银质奖章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雨果”奖章。
  11月,福建民族教育座谈会在福安召开。
  12月,(1)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试行中学会考办法及有关高中招生考试问题的通知》。(2)省人民政府向捐资助学的华侨团体和个人颁发奖章。
  本年,(1)中华职业教育社福建分社成立,并创办福建中华职业大学。(2)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先后成立。
  1986年
  1月,(1)福建省编写的《速成识字课本》、《大众应用文》、《大众珠算》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颁发的荣誉证书。(2)大田县、福州师范学校被评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先进单位。(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扫除文盲暂行条例》。
  4月,(1)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2)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座谈会。
  5月,(1)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往届高、初中学生学历问题的处理意见》。(2)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制订的《扫除文盲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6月,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普通教育事业分级管理的暂行规定》。
  7月,全省有8所中师开办老区师范预备班。
  9月,(1)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教育厅和高教厅,成立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副省长陈明义兼任教委主任,傅宗弼任党组书记、副主任。(2)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成立。
  10月,福建省留学生同学会成立。
  11月,福建中医学院举办国际中医进修班。
  12月,召开全省第一次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
  本年,福州鼓楼区花巷幼儿园家长学校获“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称号。
  1987年
  1月,全省开展评选中学优秀青年教师活动。
  2月,省教委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初中建设,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
  3月,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4月,福建省首次职业教育理论讨论会及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讨会在福州召开。
  5月,全省第二次农村集资办学经验交流会在三明市召开。
  7月,龙海第一中学学生苏朝晖获国际奥林匹克化学竞赛金牌。
  9月,(1)《福建日报》刊登首次评出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2)全省第1所弱智儿童学校——福州市鼓楼区开智学校创办。(3)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资助的“扫盲后教材编写人员国家培训班”在福州举办。
  11月,全国中师办学条件标准化座谈会在福建召开。
  12月,省教委、省经委等有关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在普通中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1988年
  2月,(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制止中小学流生问题的紧急通知。(2)华侨大学仰恩学院创办。
  4月,(1)省教委颁发《关于实施“庄采芳奖学金”的通知》。(2)在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省长王兆国代表省人民政府宣布加强基础教育、努力为中小学多办实事的13条措施。(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5月,(1)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改为省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
  6月,(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陈岩松获第19届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物理竞赛金奖;莆田第一中学学生卢国强获第20届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化学竞赛铜奖。(2)省教委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3)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
  9月,泉州师范学校成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部”。
  10月,省中、小、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成立。
  11月,(1)首届海峡两岸中医学术研讨会在福建中医学院举行。(2)闽清、南靖、建阳、德化4县被国家教委评为扫盲先进县。
  12月,国家体委授予莆田第二中学1987年度“霍英东发展体育基金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奖”。
  本年,(1)全省各地(市)以乡(镇)为单位,分期分批依法宣布实施义务教育。(2)从1985~198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共有13人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1989年
  3月,(1)省教委部署实施“庄重文优秀校长奖”。(2)福建省开展首批17所重点中学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集美航海专科学校升格为集美航海学院。
  6月,(1)省教委发出《福建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办法》。(2)国家教委确定福安师范学校为接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项目单位。(1985~1989年,先后被确定为该援助项目单位的还有南平师范、福州师范、福州幼师、龙岩师范学校及泉州师范特教科和福建师大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
  7月,(1)福州一中学生沈周新获第21届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化学竞赛金奖。(2)省委召开全省高校工作会议。
  8月,仰恩学院脱离华侨大学独立办学。
  10月,漳州实验小学学生吴燕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泰宁县东坑小学学生吴秀梅被评为“中国小英雄”。
  11月,全国第六次复式教学协作研讨会在福安召开。
  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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