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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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46
颗粒名称: 五、管理
分类号: G42
页数: 3
页码: 744-7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同治十二年至光绪十四年后的管理、其中包括了学堂归船政大臣统制、教学管理、学堂创办等情况。
关键词: 管理 学堂 教学

内容

学堂归船政大臣统制。船政大臣之下常设提调2人,其中1人兼管学堂。各学堂分设监督、稽查或训导具休负责管理,由船政选学有根底,最好兼通西学,素负清望的官员、缙绅担任。另设若干委员、委绅分工协助,任务是“稽察师生勤惰”,执行纪律,“防闲诱掖”,并负责督促学生诵读《圣谕广训》等进行思想教育;他们本身也有留心西学以扩见闻的任务。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以前,历任船政大臣对学堂较重视,尤以沈葆桢为最。其后,由司、道任督办大臣,难免受督、抚掣肘。光绪二十三年(1907年)以后,由督、抚、将军兼管,多管理不善,其间曾用沈翊清、魏瀚、郑清濂为会办,但因无实权,难有作为。船政大臣月薪600两,提调480两,学堂监督360两,较其他衙门同级官员高出数倍。船政人员告假者按日扣除薪水。在各学堂监督、委员、委绅中,有一部分曾接触西学或对西学有一定修养的工作较为得力。前学堂稽查委员严良勋曾在同文馆肄业,为江南制造局翻译西方机器诸书。绘事院管理委员兼教习董毓琦曾习算术、机械、物理、天文、气象诸学。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有位驾驶学堂管理委员,精通数学,由他出题主持一次考试,由他与洋教习嘉乐尔分别评卷,在所评16名优等生中有14名两人所选相同。光绪五年(1879年),委绅工部员外郎林洄淑、分发试用通判董敬箴、选用知县王宣辰、尽先补用知县黄煊、候选县丞金仁杰、选用县丞林宪曾、监生汤金铸因稽查学堂,教督出力得奖。光绪十年(1884年),调原在北洋水师学堂任职的何履亨(咸丰进士,即用知县)任后学堂监督。光绪十一年(1885年),稽查委员候补知府严良勋“督课精勤”,前学堂兼绘事院管理委绅钟大昆,吴征驹“品粹学优,足资表率”,委绅举人范继馨“认真劝导,兼善防闲”,后学堂兼管轮学堂管理委员大挑教职沈辉宗“于西学外兼示汉文义理,足资矜式”,委绅举人林宗开“诱掖后进,悉心化导”,给予奖励。原后学堂监督刑部候补郎中梁冬年、委绅刑部候补主事黄轩龄因经常告假,训导梁凤翔因素无清望,有克扣在学艺童伙食嫌疑,被裁撤(①《洋务运动》五,327页: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日杨昌濬等奏折。)。光绪十一年(1885年),前后学堂设提调、稽查委员各1人,督课委绅前学堂3人,后学堂4人,绘事院1人。光绪十三年(1887年),后学堂督课委员原2人,增曾福廉,刘宗骏。光绪二十年(1894年)以前,夏允晃、朱庆生曾任前学堂管理委员,费廉曾任绘事院院首。管理员绅月薪一般24~30两,少数38~50两。
  教学管理在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以前,由洋监督日意格总负责,包教包会,由洋教习具体负责一班、一科或几科的教学与管理,对日意格负责,船政按合同条议进行监督,平时不定期举行抽查考试,主持毕业考试,进行验收。同治十三年(1874年)以后,由船政聘请少数洋员任监督、总教习或科教习,仍按所立合同进行承包教学与管理。华人教习、帮教的工作归总教习或科教习按教学需要安排。船政洋监督日意格在职期间对学堂教学管理较为尽责。光绪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1879~1903年),船政聘任法国人杜业尔任监督,在法国政府支持下,专擅跋扈,对学堂教学与洋教习的管理放任自流,经过斗争,予以辞退。
  学堂创办时所订《求是堂艺局章程》是学堂管理总纲,直至清末,基本不变。学生人学时本人和家长要立甘结,由有功名的人作保,在修业期满以前不得请长假,不得改习他业。每年除年节封印期间放假,可回家探亲(端午、中秋各放假3天)外,全年全日在学堂学习,不准在外嬉游,不准侮慢教师,欺凌同学,定期考试,奖优汰劣。同治六年(1867年),嘉乐尔起草一个规章,增加学生入学须经两个月试读期,然后正式录取;正式生不守校规者给予退学;因故请假功课跟不上者视同退学;学生生病在堂内治疗,家长可来探望,病重者可请假回家治疗,愈后回堂;学生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学堂治安与执行纪律由中国员绅负责,令家长放心。以上几条准予参照执行,暑期放假一个月则被否定。
  学堂经费列入船政预算,由清政府核准在闽海关关税、厘税等项下拨付,由船政统一拨给、报销。清同治五年至宣统三年(1866~1911年),船政共用银1921万余两,其中学堂经费67万余两,年平均1.48万余两,占船政经费总数的3.48%。加上在船政他项经费开支的洋、华教习与管理人员工薪、奖赏、留学经费与练船装配经费等,实际为200余万两,占10%以上。
  同治五年十一月至十三年六月(1866年11月至1874年6月),在造船项下的开支有:前学堂艺童赡养、饭食银25257两余,后学堂艺童赡养、饭食银20301两余,绘事院画童赡养、饭食银14297两余,艺徒工食银46894两余,奖赏银2862两余,图书、器具银7566两余。
  同治六年八月至十三年四月(1867年8月至1874年4月),在养船项下开支:“福星”练生九年六月五日至十一月十六日赡养、饭食银1284两余。“建成”练生十年四月至十三年三月赡养、饭食银15466两余。驾驶艺童七年一月至十三年四月贍养、饭食银8418两余。管轮艺童七年一月至十三年四月赡养、饭食银19846两余。奖赏银621两余。盘费4910两余。购买图书、器具银2912两余。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每月艺童赡养银约380余两,艺徒辛工银810两零。
  同治十三年(1874年)七月至光绪八年(1882年)开支:前学堂艺童赡养、饭食银35699两余。后学堂艺童赡养、饭食银37697两余。绘事院画童赡养、饭食银14329两余。电讯艺童赡养、饭食银8304两余。艺徒工食银20669两余。奖赏银2100两余。购买图书、器具、银11930两余。
  光绪四年至八年(1878~1882年)留学艺童赡养银3047两余。光绪四年至五年(1878~1879年),留学回华艺童薪水500两余。光绪六年至八年(1880~1882年),管轮艺童赡养、饭食银949两余。
  同治五年至十三年(1866~1874年),起盖学堂洋楼、洋房银37280两。起盖艺圃银3860两余。光绪十一年(1885年),在学堂隙地起盖学舍洋楼上下80间,修理洋教习格罗、李家孜寓所。光绪十三年(1887年),修理洋教习迈达住洋楼银600余两。添盖艺圃绘图房银900余两。
  同治六至十三年(1867~1874年),购买、改装建威练船银28730两余。同治十三年至清光绪三年(1874~1877年),采办“威远”练船配用钢炮银16651余两。光绪十五年(1889年),改造“靖远”轮船为练船用银47400余两。同治十年(1871年),“建威”练船开支,除洋员薪银外,月需银1100余两。
  光绪十四年(1888年)后,学堂添购化学、气学、电学各种器料件银1001两余。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添置化学仪器、药品银2090两余。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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