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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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44
颗粒名称: 三、教师
分类号: G719.29
页数: 4
页码: 738-7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船政学堂在创办初期至中法战争后的教师、其中包括了船政学堂聘任洋教习情况、所聘洋教习多数能胜任教学等情况。
关键词: 教师 福建省 学堂

内容

船政学堂在创办初期,聘请福建人黄绍本、林宪曾,广东人曾锦文,新加坡人曾恒忠为教师,称教习,讲授英文与数学;聘请法国人博赖、迈达讲授造船,英国人嘉乐尔,讲授驾驶,称洋教习。以后聘请洋教习的人数逐渐增多。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洋员承包期满后,由学堂毕业生与留学生讲授其中若干科目,同时,继续聘请少数洋教习执教。教师分为总教习(全面负责一个学堂或一个专业、一个班教学)、科教习(任某一科或几科课程教学)、帮教习(助教)三类。造船、设计专业聘法国人。驾驶、轮机专业聘英国人。又分专任、兼任两种。后者由船政各厂有关技术洋员、洋匠兼教。艺圃教习多数是兼职。同治十三年(1874年)以前,累计共聘用洋教习25人(包括兼职,下同);同治十三年(1874年)以后至清末,聘用18人,其中2人系延聘,共计41人,占船政聘用洋员的半数。洋教习的聘请方式为签订合同。同治十二年(1873年)前,由船政洋监督日意格寻访延聘,按合同条款由日意格对船政负责,总的要求是“教习英、法两国语言文字、造船、算法及一切船主之学,俾各精熟,能自监造、驾驶”(①《洋务运动》五,13页:日意格与船政所订合同规约。)。同治十二年(1873年)以后,由法、英驻华使馆官员、税务司等推荐,由船政聘任。光绪十年(1874年)以后,改由中国驻法、英使馆延聘。与洋员所订合同的原则是“权操诸我”,平等互惠。合同由受聘者个人与船政双方签约,是雇主与雇员关系,与受雇人员所属国家政府无关,只照会该国外交部知晓。左宗棠在定约之初即言明“条约(合同)外勿多说一字,条约内勿私取一文”(②《左文襄公文集》书牍,卷八,叶六十二上;左宗堂上总署书。)这一原则基本得到执行,直至清末。合同一般以3年为期,续聘则根据需要再订。合同写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应遵守的规矩,具体规定:如遇意外原因必须中止合同时,船政大臣可作主撤回,贴给旅费与2个月薪银。雇员如不受节制,或不守规矩,或教导不力,取巧草率,或滋事不法,或打骂中国官生,船政大臣即撤令回国,只给旅费,不给薪贴。雇员应受船政大臣节制,听稽查学堂委员示谕,除授课外不得干预他事。教学成绩优秀的另予奖励。前期承包的7年备银6万两用于奖励,并兑现。后期按教学阶段考察给奖。洋教习月薪多数为200两,少数250两,兼差另加。来华时付给旅费,另给一月薪银,作为安家费。如来华后履行合同,即不扣还。如中途回国或犯事撤回则应扣还。携眷同来的,另加安家费。合同期满,给予回费及两月薪银。同治十三年(1874年)以前,雇用洋教习较多。清光绪元年至十年(1875~1884年),雇用5、6人。中法战争后,剩英人邓罗1人。光绪十一年(1885年),增聘赖格罗、李家孜。光绪十二年(1886年)重聘迈达。此后两堂洋教习都在4人左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停止造船后,剩迈达、竺蒲匏2人,不立合同,不定年限,暂留教授。
  清同治六年至十三年(1867~1874年),船政学堂聘任洋教习情况,详见表14-1。
  清光绪元年至三十三年(1875~1907年),船政学堂聘任洋教习情况,详见表14-2。
  所聘洋教习多数能胜任教学。管轮教习师丢瓦原是英国海军总管轮官。练船总教习德勒塞原是英国皇家海军舰长,回国后被授予中将军衔,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任英国海军大学校长。由于待遇优厚,合同条议明确并付诸实行,学生学习勤奋等因素的促进,他们多数工作有成效,师生关系较融洽。后学堂第一届堂课结业生上练船前,曾集体给教习嘉乐尔写信表示感谢之情,信中说:“我们和你的心仿佛已经缀在一起,我们觉得,如果不表示这些心意的话,不能离开你”(①《洋务运动》八,385~387页:寿尔《田凫号航行记》。)。该教习以后病逝任上。有的因表现良好被一再续聘。驾驶教习英国人邓罗于光绪六年(1880年)应聘到任,光绪九年(1883年)期满,4次续聘至光绪十七年(1891年)回国,先后被授予五品和三品卿衔,奖给二等宝星。造船教习法国人迈达自清同治六年(1867年)到职,除中法战争期间撤离两年外,多次延聘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以后回国,先后被授予四品和三品卿衔,二等宝星。练船教习德勒塞授予三品卿衔,一等宝星。其他14人授予四品到六品卿衔,奖给金质或银质奖章。个别违反合同条议与不能胜任的被遣返。同治十年(1871年)十一月,后学堂学生因洋教习逊顺“非礼虐待”为之“哄堂”(罢课)。船政提调夏献纶袒护逊顺,罚为首学生刘步蟾、邱彪臣为小工挑土以示辱,学生哗然。当时沈葆桢在家丁忧守制,不顾禁例,出面处理,将逊顺解雇遣返。光绪七年(1881年),管轮教习理格因“教学未甚得力”,光绪三十年(1904年),管轮教习李家孜,因同样原因被解雇遣返。随着学生次第毕业,洋教习逐渐减少。理格被辞回后即由老班学生接替其教学。光绪九年(1883年),德尚撤回,由郑清濂代;师丢瓦撤回,以魏瀚代。当年外国教习4人,中国教习12人。光绪十三年(1887年),由洋员4人分任学堂4班的总教习,其他都是华人教习。光绪三十三年(1807年),教习11人中洋员2人。严宗光、詹天佑、魏才、方伯谦、蒋超英、郑清濂、黄庭、王迴澜、王寿昌等23人曾任教习,他们的薪水都较洋教习低。留学归来的月薪22~86两不等。光绪八年(1882年)前学堂驻堂帮教2人,月薪各支22、17两,后学堂帮教5人,月薪各支36、36、18、17、16两;绘事院帮教2人,月薪各支16两。艺圃管理艺徒兼课读的委绅王煜月薪20两。陈文濂、林滋汉、郑毓英、董毓琦、林钟玑、古之诚曾任汉文教习。光绪十六年(1890年),因经费困难,前、后堂各裁减汉文教习一员。光绪元年(1875年),曾恒忠以“精熟英文、算学,教习著有成效”,赏加四品顶戴;罗丰禄以“通晓英文、算学,训迪有方”,赏加五品顶戴;陈寿藏、王宣辰、施鲁滨因“督课认真,范围严密”,赏加五品卿衔。魏瀚赏加五品卿衔。陈兆翱、刘步蟾、林泰曾、陈季同赏都司衔。郑诚、游学诗、罗臻禄、郑文诚、林钟玑、叶琛、吴礼堂、黄治本均因教学出力,各予奖励。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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