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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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2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事业管理
分类号: G526
页数: 6
页码: 695-7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实行计划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教育行政 教育事业

内容

清末,福建教育无统一发展计划,事业发展按清帝谕旨精神由各地量力兴办。
  民国时期,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事业的管理逐步加强,但仍无全面完整的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属于单项的年度发展计划较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经济建设计划对人才的需求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实行计划管理。
  一、计划
  福建教育发展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两种,也试行编制过10年、12年和15年的远景规划。它是福建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合理布局、专业设置、学制、教育投资和招生规模等。
  50年代初期,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福建处在海防前线,经济建设受客观环境限制,财政支出靠中央拨补,发展教育靠中央支持。这一时期的计划管理体制是实行中央集中统一安排,省负责组织实施。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人民政府的中心任务是:进行土地改革,消灭残余土匪,稳定社会秩序,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与此相适应,教育工作的方针是维持改造。这一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的重点是:接管改造旧学校、,对高等院校进行调整合并,适当扩大专科招生比例,着力办好福建师范学院和福建农学院,积极培养中学教师和农业技术骨干力量;加强对普通中学、技术教育、中等师范教育、初等教育及扫盲运动的领导;大力发展山区和老区的教育及工农教育;创办一批工农速成学校,培养工农出身的知识分子干部。
  从1953~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央提出的教育工作总方针是:“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省教育厅结合福建的实际情况,于1953年3月召开的第二次全省文教工作会议讨论制订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时提出,除师范教育作适当发展外,高等教育和普通教育都必须以整顿提高为主,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应着力抓好小学的整顿工作,合理安排各项教育事业,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会后,省教育厅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到15个县、市及部分学校进行调查,从实际出发,制订出普通中学、中等技术教育、初等教育、师范学校、工农速成中学、工农业余教育等项事业发展计划。同年7月,召开的第三次全省文教工作会议上,对小学的整顿问题作了认真研究,决定分期分批进行:省选择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市的小学作为整顿的重点,闽侯一个农村区作为副点。其他专区和县视实际情况选一个区或一个中心小学作为整顿试点,取得试验后,全面铺开。与此同时,其它各类教育也相应进行整顿。
  1955年下半年,全国出现农业合作化高潮。毛泽东主席发出关于配合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农民识字教育的指示。据此,省教育厅于同年11月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制订全省扫盲计划,开展大规模扫盲运动,并研究制订56、57两年的教育事业计划,强调省、地(市)应切实加强对中学的领导,提倡私人办学,县(区)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小学的领导和管理,并将其纳入国家计划。
  1956年初,中央提出“全国规划,加强领导,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经济建设总方针。据此精神,省教育厅着手制订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的12年(1956~1967年)远景规划以及第一个五年计划后二年和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分段发展规划。在“反对右倾保守思想”的影响下,制订的各项事业发展指标普遍偏高。规划要求在3年内(1956~1959年)分六批将本省教育行政领导和中等学校领导干部轮训完毕;在6年内(1956~1962年),将不及师专毕业程度的教师,通过函授和讲习会等方式,提高到师专毕业程度。1956年和1957年,各类学校在校生年增长率计划指标,除中等专业学校基数(19082人)已经偏大,不再增加外,其他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为适应“大跃进”的要求,教育计划管理体制下放。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管理上缺乏经验,各地自行设置学校,安排招生规模,以致出现1958~1960年各项教育事业盲目发展,超过了实际负担能力。因此,在计划管理上又将权限分别收归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从1961年开始,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福建教育事业进行调整压缩。在1961年3月召开的第十五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调整部分全日制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停办部分普通师范学校,压缩招生任务,发展民办小学、农业中学和业余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并制订各级各类学校调整方案。全省公办教育事业迅猛发展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民办教育事业仍有发展。
  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福建教育工作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高等学校科、类的招生比例进行调整压缩、稳定普通高中规模,控制初中发展,加强农村小学教育,适当提高学龄儿童入学率,进一步开展业余教育。同时根据刘少奇同志提出的实行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的构想,适当发展中等专业学校,积极试办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内部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文化大革命”的10年(1966~1976年),福建教育事业遭受严重破坏,计划管理处于混乱状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停止招生,普通教育计划管理被搞乱。在极“左”的思想指导下,中小学盲目发展,布局紊乱、学制缩短,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6~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百业待兴,急于求成的情绪重新抬头。根据本省十年发展规划提出的要求,省教育局制订出教育事业年(1976~1985年)规划,要求到1985年,农村基本普及9年或10年教育;各级各类业余学校在校生数要达到240万人;到“五五”计划最后一年(1980年),全省中学在校生要达到19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3.43万人;小学生要增加到450万人左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0年开始广泛深入地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中央批准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计划管理上进行重大改革。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中央为主。中等教育(包括中专、普通高中)、基础教育,以省为主,实行省、地(市)两级计划管理制度。省对各类教育的发展,加强宏观调控,使各类教育逐步朝着协调发展的方向迈进。
  1981年,转入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巩固、提高”的方针和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教育加快调整改革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教育事业管理体制上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弊端,注意加强宏观管理,将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计划统一运行。省里先后出台关于基础教育管理权限的划分、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法规、关于改革高等教育事业计划管理的决定等,促进各类教育的健康发展。
  1986年,开始执行第七个五年计划,在事业发展计划管理上,宏观总量控制较好,微观调整得以顺利进行。各类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各校围绕着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这一中心议题,进行多种改革尝试。高等学校努力挖潜,逐步扩大委培生、定向生和自费生的招生比例。提倡并鼓励社会团体和私人办学,使福建基础教育得到迅速切实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得到迅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潜力和活力得到发挥,成人教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的格局,各类教育基本上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实施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省文教厅一手抓学校的接管工作和农村扫盲工作;一手抓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1950~1951年,先后接管公立中小学和教会学校。认真贯彻向工农开门的方针,在农村广泛开展冬学活动,积极举办民校,学员逐年增多,1950年,全省扫盲班学员达452654人,1951年增加到606283人,1952年又上升到746126人,三年累计扫除文盲32567人。同时,在福州、厦门两市各创办1所工农速成中学,培养出一批工农出身的知识分子干部。并顺利完成了对国民党时期旧学校的接收工作和对教会学校的接管工作。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进展顺利,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也有长足发展。1952年,全省高等学校在校生达0.47万人,与民国时期最高年份的1945年相比,增长93.8%;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达1.9万人,增长120%;普通中学在校生达9.6万人(含侨办30758人),增长64.1%;小学在校生达102.6万人(含侨办103296人),增长38.7%;高等学校中的专科生比例从1949年的11.2%提高到19.26%。这三年事业发展是顺利的,其主要问题是:速度略为快一些。
  1953年转人整小学在校生缩减到95万人,比1952年下降6.9%;高等学校在校生压缩到3842人,下降19.12%;普通中学在校生的增长率从1952年的28.35%,减到1953年的13.54%;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增长率从79.16%降到0.38%。
  1954年,编制的教育事业发展计划,通过“四审四查”(即:厅审、文委审、财委审、省委审;查实绩、查发展速度、查平衡关系、查计算方法),前后历时4个月时间,作了多次修改更正。除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数少于毕业生数,在校生数从1953年的19815人减至1954年的17054人外,其它各类教育均有不同程度增长。高等学校1954年在校生达4488人,比1953年增长16.81%,普通中学在校生为114617人,增长0.59%;小学在校生992965人,增长0.44%。到1957年,高等学校在校生达7544人(本科7030人,专科514人),比1952年增长59.2%;普通中学在校生达167781人(高中38844人,初中128937人),增长70.07%,其中高中招生超过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指标11.4%,初中招生超过计划17.4%;小学在校生达1376113人,增长34.13%;扫盲学员达124万人,五年累计扫除文盲636150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达19123人,与1952年持平。
  为了加快师资培养步伐,适应事业发展需要,“一五”计划期间(1953~1957年)扩大师范学校的招生比例,高师在校生从1952年的1156人占当年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4.37%,增加到1957年的3227人占当年高校在校生总数的42.76%,普师在校生数从5832人占当年中专在校生总数的30.56%,增加到8281人占当年中专在校生总数的43.70%。五年共培养高师毕业生2138人(本科1013人、专科1126人),中师毕业生8804人。
  由于师资力量相对加强,加上采取了其它改进教学的措施,本省高考成绩从1954年位居华东地区各省市的末位,到1957年,跃居华东地区的前茅。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完成教育基建投资785.18万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211156平方米,每增加一个学生平均增加校舍面积4.26平方米,为办学提供了较好环境。
  这一时期事业发展计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受反对右倾保守思想的影响,各类学校发展过快,加上整个计划拖到1956年才定案公布。公布后,又随着反右倾的继续深入指标不断加码,师资培养步伐虽然有所加快,教育投入也有所增加,仍满足不了客观需要。
  在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过程中,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继续推行高指标。高等学校招生,1957年,为1229人,1958年突升到8666人;中专招生从3435人猛增到12649人;高中招生从12643人速增到19181人;初中招生从43878人急增到75609人;小学招生从283190人翻到565418人;成人教育也成倍增长。到1960年,普通高校从1957年的4所猛增到48所,在校生从0.75万人上升到2.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由41所跃到238所,在校生从19123人增至58536人;普通中学从213所增到600所,在校生从16.78万人上升到30.68万人;小学在校生从137万人升到227万人;成人初等教育从134万人跃到228万人;农业中学从无到有,一下子办起505所,在校生达40454人。由于发展过快,出现不少“一有三无”(有学生、无校舍、无设备、无教师)的学校,导致质量严重下降。
  1962年,根据事业发展过快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中央的指示精神,省教育厅对各项教育事业进行调整压缩。高等学校调整至18所,在校生减少到19130人(本科17196人,专科1934人);中等专业学校减到52所(其中普通师范19所),在校生减至15563人(其中师范生6467人);普通中学减至408所(其中完中150所);在校生减至217442人(高中生47937人,初中生169505人);小学缩减至15550所,在校生降至157.8万人。成人中小学及扫盲班也作了较大压缩。
  经过调整之后,中小学师资队伍得到了充实和加强,素质也有较大提高。据1962年统计,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的已占61.7%;初中教师专科毕业以上的占59%;小学教师普师(高中)毕业的占47.5%,公立小学占56.6%。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完成基建投资2469.30万元,建校舍530215平方米,为今后事业发展打下一定物质基础。
  1963~1965年,福建省教育事业继续进行调整,教育内部比例关系渐趋合理。高等教育减至10所,在校生降至15194人(高师3721人),其它各类学校均有不同程度回升。到1965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增至67所(普通师范40所),在校生增加到19985人(中师8616人);普通中学增加到429所,在校生上升到275421人(高中生51847人,初中生223574人);小学增至34583所,在校生回升到2901115人;幼儿园增至1916所,在园幼儿达125156人;成人小学在校生增至755396人。同时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全省各地先后办起半工(农)半读中等技术学校和各种农(职)业中学1191所,在校生达7万人,占全省中等学校在校生数的19.1%。中等教育结构开始向多种形式、多种规格的方向发展。
  “文化大革命”10年,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教育出现大倒退。全省中等师范学校、农职业中学和半工(农)半读学校以及省、地、县三级教师进修院校全部停办。全省10所高等学校只留下厦门大学、福州大学两所,其余均被砍掉,有的被合并或拆散后迁往山区,近百万平方米校舍被侵占,许多珍贵的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各种动植物标本毁于一旦。一大批懂行的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和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遭受迫害,新教师的培养工作几乎全部停顿,“读书无用论”思潮泛滥,学制缩短,学校流生急剧上升,教学质量严重下降,文盲、半文盲不断增加。到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1970年),全省高等学校在校生只剩下735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降至89人。10年中没有培养一名研究生,成人高等学校和成人中初等学校及扫盲班全部关门。到第四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1975年),虽然在数量上有所恢复,但质量仍然很差,高等学校在校生10330人,大部分是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工农兵学员,学生数与1965年比,减少32%;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11044人,减少45%;普通中学在校生793419人,小学在校生3933230人,分别增长1.8倍和37.3%,但是,由于学制缩短,参加劳动和“斗、批、改”时间过多,教学质量下降到历史最低点。
  1976~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福建省教育事业又一次出现大发展浪潮。1978年秋季,高校招生数达19207人,比1977年增长一倍。其他各类教育也有很大发展。在这一时期,全省累计招收研究生267人;高等学校共招收50122人,比“四五”计划时期增长2.69倍;中等专业学校共招收61619人,增长2.67倍;普通中学共招收2596421人,增长52.6%;农职业中学共招生2227人(“四五”计划期间系空白);小学共招收3864609人,增长1.17倍,加上从1979年开始进行学制改革,在三年内,全省中学从4年制恢复到6年制,城镇小学从5年制恢复到6年制,造成师资和经费十分紧张,有的新生(如1978年秋季高校扩招生)不得不推迟入学,也有不少学校因师资不足,设备差,教学质量下降。
  从1981年执行第六个五年计划始,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福建省教育事业即着手调整改革,正确处理教育内部的比例关系,从1981~1984年,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的规模均有压缩,到1985年重新有所发展。事业发展过快带来的困难逐步得到克服,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
  1986年,转入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福建省教育以深化教育改革为重点,把竞争机制引进学校,省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各高等学校努力挖掘潜力,拓宽专业面,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急需的技术学科、应用学科和管理学科;在部分省属高校试行“中期选拔”和“走读生”制;逐年提高委培生、自费生和定向生的招收比例;继续扩大专科生比重;复办漳州师范学院,扩大师资培养力量;大力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推行基础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增加初中校基建投资,强化师资培训网络,倡导社会团体和个人按照国家需要办学,积极推行九年义务教育;确定晋江、永安、闽清等地为农村教育改革综合试验区,实行农、科、教结合,提高教育的社会效益,促进高等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协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年来,福建教育出现过多次曲折,由于纠偏比较及时,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到198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发展到36所,在校生达5.7万人,专科生所占比例提高到48.89%。经国务院批准,全省高等院校设立23个可授予博士学位的专业点和110个可授予硕士学位的专业点,从1982年至1989年,全省已授予毕业研究生博士学位45人,硕士学位1627人。职业大学从1981年的1所,到1989年增加到5所。这些高等职业大学重视体现地方性和职业性,已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智力开发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取得可喜成绩,到1989年,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农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在校生占所有在校高中生总数的48.3%,比1978年提高41个百分点。为国民经济建设培养出一大批具有一定专长的中初级技术人才。
  普通中小学得到巩固提高,至1989年,全省普通中学在校生达1006366人,接近1980年水平。小学因计划生育的贯彻落实,规模比1980年略有缩小。1989年,全省小学在校生达336.77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63%,巩固率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也有很大发展。到1989年,全省已办幼儿园6422所,在园幼儿达69.77万人。弱智儿童辅读学校发展到6所,盲聋哑学校8所,在校学生1220人。
  成人教育遍地开花。到1989年,全省共办各类成人高校20所,成人中专242所,成人中学212所,在校生共达6.82万人。从1981年到1989年,全省农村各类初等文化教育班共扫盲100万人,文盲率不断下降。
  师资队伍逐步发展壮大。到1989年,全省有2所高等师范院校和8所师范专科学校。每年可培养中学教师5000人以上,还有23所普通师范学校和2所幼儿师范学校,每年可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6000多人。全省还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省有教育学院,地(市)有教师进修学院,县(区)有教师进修学校,乡(镇)有中心辅导站,各级师范院校设有各种函授班,为全省的中小学幼儿教师及各级教育行政干部提供了进修、学习的机会。高初中和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提高到57.3%、71.4%和70.7%。
  40年来,全省普通高校培养研究生2450人,本科毕业生18.5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7.86万人,成人高等学校和成人中专毕业生共计20.19万人,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农职业中学毕业生13.12万人,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169.12万人,初中毕业生462.94万人,全省人民的文化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福建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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