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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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25
颗粒名称: 二、职能
分类号: G526
页数: 3
页码: 693-6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各个处室的主要职能。
关键词: 福建省 教育行政 机构

内容

清末,提学使司总理全省学务,下设视学、议长及学务议绅等人员,协助提学使参划学务。县劝学所,统管全县学务。县以下学区的劝学员,其职责是“调查筹款兴学”。
  民国32年(1943年),省教育厅下设三科、五室、一会。其职能是:秘书室掌管综合文稿,撰拟机要文电,编审各项规章计划报告,第一科下设三股:第一股掌文书;第二股掌国民教育;第三股掌幼稚园及特殊教育。第二科下设三股:第一股掌中学教育;第二股掌师范教育;第三股掌职业教育。第三科下设三股:第一股掌社会教育;第二股掌电化教育;第三股掌高等教育。会计室设岁计、会计两股,综理教育经费之岁计、会计事务。人事管理室管理厅本部及所属机关之有关人事事务。统计室下设审核、编订两股,办理教育统计事务。编辑委员会下设编辑、出版两组,分掌各级教育研究、教材编辑出版等事项。督学室负责视导全省教育,对捐资兴学成绩显著者,由省政府发给奖状。各级学校及社教机关教职员养老金及抚恤金的发放等事项,亦归省政府行政办理。
  194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成立后,于11月通告各地在军管期间,省立各类学校和私立中等学校,均由军事管制委员会代管。1951年,军管会取消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担负起管理辖区内教育的全部职能。从1949年9月至1956年,高等学校均由中央教育部主管,省教育厅着重管理中等教育(含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和中等师范学校),制订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教育经费。专署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管理小学和成人教育。1957年,高等学校下放省管理之后,初中移给地市教育部门管,县教育部门主要管理小学和工农业余教育,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宏观指导。从60年代初期起,普通完中下放行署或市人民政府管理,初中和小学及工农业余教育由县教育局管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一般中小学校均下放县管理,省教育厅着重管理各类教育宏观规划,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使用教育经费、执行招生计划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负责师范毕业生分配工作。1983年,成立省高等教育厅后,高等教育(含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划归省高等教育厅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普通成人教育和中等师范教育等,由省教育厅负责。
  1986年9月,成立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原省教育厅和省高教厅同时撤销,两厅人员并入省教育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示、决定以及教育法规、规划;研究制定发展福建教育事业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市)、县(区)、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省各类学校贯彻实施;统筹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制订各类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掌管师范类毕业生的分配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有关教育方面的重要工作,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得以协调和谐发展;统一部署全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和指导全省各地、各类学校的教育研究及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提高教育质量;领导指导全省各地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培养、培训及师资职称的评定工作,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管理省属高等学校和实验性学校。
  省教育委员会各个处室的主要职能是协助省教委领导管理好某项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内部事务,安排委务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起草省教委重要文件,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关系等。计划财务处协助制订本省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教育经费的筹措、分配、使用和管理。人事处负责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的人员编制,处级干部的选拔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分配师范类毕业生及民办教师的考核与转正等。其它业务处室分别负责幼儿、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成人等项教育事业。
  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辖区内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规划,并对辖区内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管理教育经费,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主要是管理辖区内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筹措、管理教育经费,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对中小学校的教学及行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辖区内各项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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