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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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107
颗粒名称: 一、培养
分类号: G451.1
页数: 4
页码: 636-6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教师的培养包括师范类学校和非师范类学校。
关键词: 福建省 教师 培养

内容

(一)师范类学校培养
  师范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是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主要来源。
  清末,全闽师范学堂初期设师范完全科,后增设师范简易科,均培养小学堂师资。简易科连续招生15班,共毕业894人。该学堂还设体育、音乐专修科,培养小学堂体育、音乐师资;设单科传习所,培养小学堂副教员。除全闽师范学堂外,各地先后创办汀漳龙师范传习所(后改名汀漳龙师范学堂)、福州女子师范传习所(后改名福州女子师范学堂)、厦门师范学堂,以及永定、永春、漳州、漳浦等地的初级师范简易科、传习所等。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福建初级师范学堂中,有3所设完全科,在校学生191人;8所设简易科,在校学生821人;8所传习所、讲习科,在校学生285人。以上均培养小学堂师资。同年,全闽师范学堂开办优级师范选科,招收选科学生191人、专修科学生43人。设置理化、博物、史地、数学等专业,毕业生主要到中学堂任教。
  清宣统元年(1909年),福建初等小学堂、蒙养院有教员、教养员673人,高等小学堂有教员1235人,中学堂有教员128人,师范学堂有教员51人,专门学堂有教员57人,实业学堂有教员130人,全闽师范学堂有教员102人(其中,留学日本的22人)。
  民国时期,培养初等学校师资的普通师范学校有较大发展。民国3年(1914年),福建省划为4个师范区,设省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师范学校。福州女子师范学校改为省立女子师范学校。均培养小学师资;教会办厦门怀德幼稚师范学校和福州协和女子幼稚师范学校,培养幼稚园师资。民国7年3月,陈嘉庚创办私立集美师范学校,之后又创办集美女子师范学校、集美幼稚师范学校。还有华侨创办或资助的初等师范学校(或中学附设简易师范班)10所(班),但办学时间长短不一,有的仅办一年就停办。从民国19~37年,福建省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师、乡村师范、简易师范)共有毕业生14807人,充实了小学和幼稚园的师资队伍。
  中等学校师资。民国3年(1914年),教育部统一规划全国设立6个高师教育区,福建不设高师,而每年全国高师分配给福建的招生名额有限,这影响了中等学校师资的补充来源。民国14年,陈嘉庚在集美师范学校增设集美高级师范选科,分文、理、史地、艺术、体育五个专业,培养初中师资,至民国16年共办3届,毕业生107人。福建省为了解决中学师资来源问题,于民国30年创办福建师范专科学校,第一届招生5个学科共121人,至民国38年共有毕业生630人。充实了中等学校师资。
  高等学校教师主要来源于高校培养的本科优秀毕业生和回国留学生。
  民众教育师资。主要采取短期培训的办法,解决师资来源。民国17年(1928年),省教育厅设立民众教育委员会,开设民众教育师范讲习所,培训民众学校师资,为期6个月,毕业108人。民国24年,省政府颁发《福建省各县市短期小学师资训练班暂行办法》,招收初级中学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或程度相当者),经两个月培训,考试成绩及格者,发给证书,派充短期小学校长或教员。民国25年,设民众师资训练所,举办两期,毕业校长87人、教员161人,派往各县(区)服务。抗日战争时期,办战时民众学校。从协和学院、福建学院、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抽调教师28人参加督导和编辑工作,抽调这3所学校学生231人经训练后,派往各县、市、特区担任民众教育训练员。抽调高中二、三年级学生和师范、简师学生2254人,停学一年,经培训后派往民众学校当教员。这批学生服务期满回学校继续学习后,省教育厅又招收初中毕业和失业知识分子以及抽调师范、高中已修满一年的学生约1400人,经短训派遣任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将各级各类学校留下的原有教师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予以任用,通过团结、教育、改造,使之为新中国教育服务。当时有:高等学校专任教师403人(其中教授167人,副教授72人,讲师68人,助教96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697人(其中师范学校专任教师197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2902人(其中教育部门办的学校教师1210);小学专任教师16582人。1950年,福建按照政务院《关于救济失业教师与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进行失业小学教师登记,由各专署(市)举办失业小学教师训练班,经过3个月培训,有10454人派往小学任教。
  军管会(人民政府)接管各级师范学校后,大力加强师范教育,有计划地培养新师资。1949年,全省有中等师范学校10所,在校学生3905人,培养小学、幼儿园师资。为适应农村初级小学发展的需要,各地还举办初师班,1952年共有初师学生1800多人。为解决农村山区的师资紧缺问题,1964、1965年,三明、福安、南平、龙岩等专区先后办了农村师范学校23所,学制两年,招收初中毕业程度(含同等学力)的贫下中农子女入学,毕业后回原社队半耕半读小学任教。随着师范教育的发展,至1965年全省已有中师40所,在校学生8616人。“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师被全部撤销。1972年,各地区(市)先复办1所,共招生1802人。
  1978年以后,中等师范教育有了新的发展。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师资,从1978年起,在宁德师范学校增设民族班,降低分数段录取畲族学生,每年招收40人。1983年起,中师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不低于85%。先后在13所中等师范学校开办师范预科班,招收老区基点村、贫困县的学生,累计招生2300多名,经一年学习,考试合格后升入中师就读。为了培养特殊教育(盲聋哑)师资,1988年,在泉州师范学校设特殊教育专业班,学制3年,首届招生44人。同时,南京特殊师范学校每年也在福建省招生,为福建培养特殊教育师资。至1989年,全省有中师25所(其中幼师2所),在校学生19073人(其中幼师1350人)。
  40年来,福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共有113149人(其中普师毕业生90476人,幼师毕业生6873人),为小学、幼儿园输送了合格师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经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当时福建师范学院是福建唯一的高师,担负着培养中等学校师资的重任,除按国家计划培养本科、专科生外,还举办培训班。1952年,挑选高中毕业生300名,经培训3个月,派往初中任教。1953年,开办数理短训班,招生118名,中文短训班,招生100名,均学习1年,毕业后分配各地初中任教。1954~1956年,举办短期师资训练班,培训中师、高中毕业生1214人,经1年(有的1年半)学习,分配担任初中教师;选调初中教师154人,经1年培训,充任高中教师。为适应初中教育发展的需要,1958年,各地区(市)各创办1所师范专科学校,当年共招生1700多人,培养初中教师。为了加强普通中学政治课教师队伍,1965年,从复员军人中吸收330人,经福建教育学院培训1年后,派往中学任教。“文化大革命”初期,福建高师均被撤销。1972年,重办福建师范大学,仅招生300名。
  1978年以后,陆续复办师范专科学校(师范大专班)和漳州师范学院。1989年,福建高师共有9所,在校学生19411人(其中本科5839人)。
  为了解决农村中学师资问题,1985年,在部分师范专科学校进行按专业将招生名额分配到县的改革招生试验,1986年,全面推广。同年,福建师范大学有17个专业招生指标的40%向36个老区、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海岛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1986年起,每年师专毕业生70~80%分配到农村中学任教。1989年,师专招生数的80%招收农村的高中毕业生,并实行定向分配。
  40年来,福建高等师范院校共有毕业生77693人(其中本科毕业生23459),是中等学校师资的主要来源。
  (二)非师范类学校培养
  民国10年(1921年),陈嘉庚创办厦门大学,设师范学部(先后改为教育学科、教育学系、教育学院)培养中学师资,从民国15~38年共毕业299人。民国33年,福建创办的国立海疆学校,至1949年,师范专修科共有毕业生220人。私立协和大学和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先后增设教育系,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行政人员。据协和大学民国29年统计,共有毕业生401人,其中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有131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培养的本科优秀毕业生和研究生,除留校任教外,每年都有部分本科毕业生分配到中等专业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职业技术教育的蓬勃发展,它们又担负了培养、培训农、职业中学(含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的任务。1983~1986年,共调配毕业生487人到职业中学任专业课教师。1984、1985年,选派职业中学相关学科教师到大学进修专业课程的共有480人。为了解决农、职业中学专业课师资的急需,省教育厅委托高等院校举办职教师资班,代培职教专业课师资。1985年,由福州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师大、华侨大学、集美财专、省商专及福建机电学校大专班、福建艺术学校大专班等8所学校,分别培训淡水养殖、建筑、电子技术应用、畜牧兽医等15个专业的师资,共招收职教师资班学生695人,学制2~3年。此外,还举办舞蹈、艺术体操、体育保健、美术写生等培训班,共培训师资450人。1986年7月,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省属大专院校培养职教专业师资,列入“七五”期间高校招生计划。从1986年起,每年从省属非师范类高校定向招生指标内划出10%的名额,实行定向招生,毕业后回原地职业中学任教。同年,农学院、林学院、福大、建专、集美财专、商专、机电学校大专班共招收定向生335名。1987年,省教委决定招收少数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到高等院校学习,毕业后回职业中学任教。当年,农学院、林学院、厦门水产学院采取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考试录取的办法,对口招收职业高中毕业生120名。1988年,福州大学电气技术专业和机电学校大专班农村机电专业,对口招收职业高中毕业生60名。福建农学院组建培养职业中学师资的种植和养殖两个专业,学制4年,当年招生120名。这些措施,壮大了职业学校专业课的师资队伍。
  鉴于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严重短缺,除福建师范大学艺术系增招本科、专科生人数外,1984年起,福建艺术学校增设师范大专班,培养农村中学音乐教师。为解决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和幼教师资的急需,中师招生将体育、音乐、美术成绩列入录取条件。1984年,省教育厅决定在18所职业中学试办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班,招生890名;职业中学幼教专业班招生3000多名。从1987年起,省里每年安排500名专项指标,由省教委会同省人事局、省劳动局从当年职业中学体育、音乐、美术、幼教4个专业毕业生中择优录用或聘用。聘用期一定6年,享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1987年,聘用职业高中毕业生700名为职业中学、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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