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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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87
颗粒名称: 三、管理
分类号: G46
页数: 4
页码: 608-6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管理、其中包括了学校体制改革、改部为校、复兴集美学校守则十二条、文化大革命等情况。
关键词: 管理 民国 学校

内容

集美学校在民国9年(1920年)以前,由校主陈嘉庚领导各校校长,校长领导各校师生,未设专门管理机构。
  民国9年(1920年)7月,校主聘请叶渊任“师、中、商、水产学校、附属两等小学校”校长,集美学校开始设校长办公室,为统一领导机构。
  民国16年(1927年)3月,学校体制改革,改部为校。10个原来以部为单位的学校,均改主任制为“校务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制。各校设主席委员和委员,行政独立。叶渊改任校董,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
  校董公布《私立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各校校务执行委员会办事规程》及《集美各校联席会议暂行规程》,联席会议以校董为主席。
  民国17年(1928年),废委员制,改主席委员为校长、校董下设办公室。
  民国22年(1933年)6月,校主聘请叶渊、蔡玑、郭鸿忠、苏师颖、陈庆为校董,组成校董会,叶渊任主席。民国23年2月,学校公布《福建私立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大纲共10条,其中第3条规定:校主聘请校董若干人,组织校董会,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第6条规定:各校校长总辖该校一切事宜。学校又公布《校董会规程》,规定全校校务会议以校董、校长及公共机关主管人员为会议成员。
  民国23年(1934年)2月,叶渊离校后,蔡玑任校董会主席。同年8月,校董苏师颖辞职就任莆田师范校长。11月,任命林德曜为校董。民国24年1月,蔡玑、郭鸿忠辞职,校董会实际上由林德曜校董一人负专责。
  民国26年(1937年)6月,陈嘉庚制定《复兴集美学校守则十二条》,提出集美学校宜重新整顿,教职工薪俸宜平,工作时间宜苦干,人员少工作多,各校役丁除非不得已外,不宜多用;师生应力求俭朴;全校管理务求严格,以整风纪。6月28日,陈村牧校董正式视事,拟定《改进计划大纲十条》,提出要减轻学生负担,恢复师范学校,发展农林水产学校,充实商业学校,筹办工业学校,改进中学校,扩充小学校,繁荣集美村,沟通中南文化,注重劳作教育10条29款。9月3日,口本飞机、军舰袭击厦门,危及集美校师生安全。9月19日,“校务临时会议”决定迁校。10月,集美各中等学校内迁安溪。
  民国27年(1938年)1月3日,举行全校校务联席会议,决定各校校长改称为主任。校长办公室迁往安溪,原有公共机关,改隶校长之下,分秘书处、教务科、训育科、事务课、体育课、会计课、图书馆、艺术馆、农物、医院各设主任一名;编辑委员会、民训工作指导委员会、课外活动指导委员会、校产保管委员会各设主席1人;改小学为部设主任1人。2月19日,举行合并办理后第一次校务会议,通过《集美学校组织大纲》,第一条为:“集美各校及各公共机关因时局关系暂时合校办公,统称为集美学校”。
  民国30年(1941年)1月,奉教育厅令改组校董会,聘请叶渊、萨本栋、李光前、陈延庭、黄毓熙为校董,陈村牧为董事长。8月10日,在安溪举行校董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作出修正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制定校董会会议规则等15项决定。
  民国32年(1943年),增聘叶道渊、郭季芳、陈济民、陈厥祥等为校董。
  日本投降后,学校迁回集美,校董会组织施工修复校舍。民国37年(1948年)下半年,校董会召开研究教学的各种会议12次,对各科在教学上应注意的事项,作统一规定,发给各校施行;制订教务处、教务会议、训导处、体育处、体育会议、各学科成绩考查、督导自修、学生生活周记考查办法、学生假期作业办法、学业比赛章程、学生规则、奖惩、学生服装、请假、集会及揭帖等规程;还制订寝室、膳厅、自修室、体育场、借用运动器材等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集美学校校董会与各公共机关负责人共24人,陈村牧为董事长。各校设校务委员会、生活指导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1950年4月,集美学校开始清理财务,颁布《福建省私立集美学校财务审查研究委员会组织章程》,对集美全校财产清理登记。
  1956年1月1日,陈嘉庚宣布成立“集美学校委员会”。聘陈朱明为主任委员,张其华为副主任委员,吴藻清为秘书长,陈村牧、叶振汉等14人为委员,陈朱明、张其华、吴藻清、叶祖彬、陈水萍为常务委员。
  集美学校委员会设秘书、总务、会计三处及学习、体育两个委员会和建筑部。校委会负责主持有关各校机构设置、办学规模、收费分配、基本建设及公共活动的联系事宜。校委会与中学、财经、水产等三校为平行关系;小学、幼儿园及公共机关属校委员会领导。
  校委会成立后,人民政府对集美各校实行全面负责,但仍尊重陈嘉庚的意见。陈嘉庚也一如既往地关心集美学校的建设。
  “文化大革命”中,集美学校校委会陷于瘫痪。“文化大革命”后,集美学村的领导管理机构有中共集美学区工委、集美学校委员会。恢复集美学校校友总会。
  1980年5月,集美学校委员会重新开展正常工作。1982年11月,校委会成员经调整后,陈村牧任顾问,张其华为主任。校委会负责管理陈嘉庚故居及陈列馆、纪念碑、归来堂、楼阁、池塘等建筑物和厦门华侨博物馆;履行在香港集友银行的股权,管好用好每年的股息和红利;管理陈嘉庚生前在国内的存款,并按“文化大革命”前规定,将50万元(人民币)基金的利息拨给集美社公业理事会,用于集美公益事业;接待到集美参观游览的客人,发展旅游事业;负责与陈嘉庚在海外的亲属及集美校友的联系工作。
  中共集美工委1984年7月1日成立,作为厦门市委的派出机构,由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校、集美航海专科学校、集美师专、集美中学、集美校委会各派一位中共党的领导干部参加工委为委员;工委书记、副书记由市委派出专职干部担任。集美工委主要受厦门市委的委托,协调集美学校的规划建设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参加地方性的有关管理工作,同时,协调地方各部门为集美院校服务;另一方面,发挥集美院校知识库的作用,为特区建设和岛外各区、县的经济建设服务。
  1980年9月9日,恢复集美学校校友总会。陈村牧担任理事长。10月5日,召开恢复后的第一次理事会,修订《集美学校校友章程》,以加强海内外校友与母校联系,发扬陈嘉庚爱国兴学的精神和赞助母校更多的人才为宗旨,并发表《致海外校友书)和《告台湾校友书》,恢复出版《集美校友》会刊。永春、泉州、香港、惠安的集美校友联络处相继成立。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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