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美学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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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美学村
分类号: G649.28
页数: 13
页码: 599-6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厦门集美镇的集美学村、其中包括了沿革、集美学校委员会重新开展正常工作、校委会成立后、恢复集美学校校友总会等情况。
关键词: 集美学村 创办 作品

内容

集美学村,位于厦门集美镇,是被毛泽东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陈嘉庚创办的。陈嘉庚一生兴学,在国内外创办和资助过的学校达百所以上,特别是集美学校(学村),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直到高等教育,全盘考虑、整体规划,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学村内亭台楼阁、湖光水色、树影婆娑、花木飘香。学村原仅1.5平方公里,人口1.5万,而在校师生竟占一半以上。今日10万集美校友遍布海内外,他们正为社会的进步与文明作出贡献。
  一、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9月,陈嘉庚第四次从新加坡回到集美,看到家乡教育十分落后。同安县立小学10年没有1班毕业生,集美社分七房角划地而居,各房自办私塾,只收男生,且塾师学识平庸。陈嘉庚四处奔走,使各房同意全村设立一所统一的小学,经费由他独资负担。翌年1月27日,乡立集美两等小学校成立,借“集美大祖祠”、“驿轴”、“二房祖祠”做校舍。
  当时集美社三面环海,空地很少。陈嘉庚为了盖校舍,出资2000元买下村外1口面积数十亩的半废大鱼池,建筑1座造价1.4万多元的木质平屋,可容7班学生的校舍。民国2年秋季开学时,集美小学搬进新校舍。
  民国5年(1916年),集美小学改名为同安第六区公立第四高等小学校。
  集美小学招收的只是男生。陈嘉庚决定冲破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观念,创办集美女子小学校,筹办工作由陈敬贤夫人王碧莲女士负责。她每天带一张小板凳,到各家各户苦口婆心动员学龄女孩上学。集美社村民多以讨海为生,女孩剖海蛎有微薄收入,不少家长不让女孩上学。为此学校规定女生不但免费上学,而且每月发给每生津贴2~3元,结果招收60名女生。民国6年2月,集美女子小学正式开学。
  在创办小学过程中,首先遇到的困难是师资奇缺。全同安县教师中,师范毕业的(包括简师毕业)仅4人,其中1人从商,2人应聘在集美小学任教。陈嘉庚为解决师资问题,开始进行他创办集美学校(学村)规划的第二步——创设师范与中学。他考察省立师范学校,了解到该校毕业生不想当教师,更不愿到乡村任教的情况后,更感到创办师范学校刻不容缓。民国5年(1916年)10月,派胞弟陈敬贤回集美筹办师范和中学。陈敬贤在国外经商积劳成疾曾患咯血症,但为了筹办师范和中学,事必躬亲,1年多兴建起大礼堂和居仁、立功、尚勇诸楼,以及电灯厂、自来水塔、温水房、浴室、大操场、贮藏室等设施。他先后到江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北、湖北7省考察教育,延聘校长。陈嘉庚为了使师范毕业生人人都能实践教职,特地从南洋发函通知闽南30余县劝学所长,要求每一大县代为招选贫寒子弟5~6人,每一小县3~4人,所选学生必须有志教职,详填履历,到校后加以复试,凡违背定章或不及格者,决不收纳。民国7年(1918年)3月10日,师范、中学两部同时开学,分师范3年制讲习科甲乙两班、5年制师范预科甲乙两班和中学1个班,学生196人。学校优待中小学生只交膳费,学宿费均免;师范生各费均免;师范生和中学生所需被席蚊帐一概由学校供给,每年春冬两季学校发给学生统一制服各1套,每月津贴每个学生2元。
  陈嘉庚为增强华侨的祖国观念,从创办集美师范、中学开始就特别欢迎海外侨生到集美就学,明确表示:凡南洋华侨小学毕业生,有志回国升学的,“则由新加坡本店予以介绍函,概行收纳;到校时如考试未及格者,则另设补习班以教之”。集美师范中学创办第二年就有不少侨生到集美上学。
  民国7年(1918年)12月,报呈福建省长公署转呈教育部立案,正式成立“集美师范学校”。
  集美师范、中学开办不及2年却3易校长,使陈嘉庚感到从外省聘请校长不是办法,决定不再聘外省校长。
  民国8年(1919年)2月18日,集美幼稚园成立,陈嘉庚雇木工按幼儿高矮,制作桌椅;为保护幼儿上学放学安全,规定汽车不得进入集美村;还为幼儿园配备钢琴、风琴和玩具等。同年5月,陈嘉庚在第5次回国前,将自己在南洋的全部不动产(胶园7000多英亩、房产地皮150多万平方英尺)捐作集美学校的永远基金,并请律师按英政府条例立字为据。陈嘉庚当时在华侨中并非首富,但他竭尽心力,倾资兴学。他在《致集美学校诸生书》中说:“身家性命之利害得失,举不足吾念虑,独于兴学一事,不惜牺牲金钱,竭殚心力而为之”。民国9年4月,经黄炎培介绍,陈嘉庚在厦门认识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的福建安海人叶渊(采真)。5月10日,陈嘉庚亲笔立聘书,敦请叶渊“任集美师中商水产学校附属两等小学校校长职务”,而且一聘就是3年。叶渊难却盛情于7月就任集美学校校长。
  陈嘉庚在第五次回国期间[民国8年(1919年)6月至民国11年3月]在兴办厦门大学的同时,实施兴办集美学校的第三步规划:创办实业学校。他目睹中国水产、航海业落后状况,发出“力挽海权,培育专才”的誓言。民国9年2月,集美学校水产科开办,招收旧制高等小学毕业生45名,修业年限4年,学生各费均免。10月,聘冯立民为主任。同年8月,陈嘉庚在集美增办商科,旨在培养有学识的商业人才,援助南洋广大华侨,长中国人志气;同时,也为改革国内墨守成规的商业经营方式。商科开办后人数逐年增加。民国13年1月,改为商业部,课程增多,修业年限仍为4年,先后聘李敬仲、邵挺、黄绶铭为部(科)主任。
  民国10年(1921年)2月,陈嘉庚在集美学校创设女子师范部,女子小学附属之。招收师范讲习科,预科各一班,学生100多人。
  陈嘉庚看到中国以农立国,而农林科学技术落后,收获不丰民生困苦,决计培养农林科技人才。民国12年(1923年),他从新加坡写信给集美学校校长要他择地开办农林学校。民国14年5月,与同安县仁德里洪塘乡民订立契约,购买天马山北面一带的久荒田地,建筑农林部校舍,并开辟农林试验场。民国15年春,农林部正式开学,招收学生130多人。秋季开辟畜牧场,聘北京农林大学教授森林系主任叶道渊为主任。农林部边上课,边进行农作试验,种植许多树苗。学校派人劝说各乡长,把所有的山头分区划界,计算乡人数目,把植树任务分配各区。学校派学生带树苗下乡,教农民种植方法,请地方官出告示,禁止砍伐。
  陈嘉庚兴办集美学校的第四步规划是办大专院校。民国15年(1926年)9月,开办国学专门部,招收旧制中学毕业生44人,按照专门学校办法,修业年限定为4年。民国14~16年,开办高级师范选科,分文、理、地、艺术、体育各系。学生主要录取集美学校师范部旧制五年毕业生。
  为了资助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集美学校毕业生升入大学或出国留学,自民国13年(1924年)起,设立“成美”储金。有不少集美学生就是依靠成美储金的资助得以继续升学的。
  陈嘉庚倾尽全力办理集美学校使其成为闽南教育中心。民国9年(1920年)集美学校设立同安教育补助处,开始资助同安各乡设立小学,计30余所。民国13年3月改名“教育推广部”,除维持拨款资助各校外,并从教学上加以指导。教育推广部从成立到民国21年8月间,全省受到补助的有28个县市73所学校。
  民国16年(1927年)3月,集美学校改部为校;师范部改为高级中学校,附设前期师范及后期师范;中学部改为初级中学校;女子师范部改为女子初级中学校,附设前期师范及女子小学;国学专门、水产航海、商业、农林、男子小学等各部均改为校。同年,为培养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师资,陈嘉庚创办集美幼稚师范学校,以幼儿园附属之。幼稚师范招收本科与预科各1班;民国19年,取消预科,提高本科的程度,改2年制为3年制;民国21年改为4年制,分为预科2年,本科2年。
  试验乡村师范学校由集美初等教育社张宗龄等人捐款,集美学校教育推广部按月拨款补助。秋季先办小学,后招师范生。半年后发展5所中心小学,2班师范生。民国21年(1932年)6月收归集美学校管理。
  民国22年(1933年)12月,集美学校再次变更组织:男女中学合并为中学,高级师范、乡村师范、幼稚师范合并为师范学校,男女小学及幼稚园附属之。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远居海外的陈嘉庚写信给集美师生,激励师生要“抱定牺牲苦干之精神,努力抗敌救国之工作”。10月,日军侵占金门,学校内迁。师范、中学迁往安溪文庙;商业学校迁往安溪后垵乡;农林学校迁往安溪同美乡;水产航海学校迁往安溪官桥乡。民国27年1月3日,集美学校举行临时全校校务联席会议决定:各中等学校一律迁入安溪县城文庙校舍,合并办理,定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联合中学”。
  民国28年(1939年)1月,水产航海、商业和农林各科脱离联合中学,定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职业学校”,迁往大田县,叶维奏为校长。中学取消“联合”二字。改为“私立集美中学”,以师范科附属之,由陈村牧兼任校长,6月,改聘王瑞碧为中学校长。
  民国30年(1941年)2月,小学迁回集美;8月,职业学校中水产航海、商业、农林各自独立设校,中学高中部迁往南安县诗山。民国31年2月,中学改为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两校。
  民国33年(1944年)2月,省教育厅将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设于集美学校附近,委托集美学校代管。民国35年,从集美学校中分出,迁往莆田县。
  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集美学校陆续迁回集美。民国35年1月,高级中学、初级中学、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全部迁回集美。春季,科学馆修复后,分散在各地的设备运回集中管理。民国36年2月,高级农林职业学校因生源问题,停办农校,专办农场。
  民国38年(1949年)4月陈嘉庚同意筹设航海专科学校,并报请教育厅转教育部立案。5月下旬,福建省政府下令学校提前放假,集美学校除小学照常上课外,中等各校均于5月28日离校。高中、高水、高商大部分学生及初中一部分学生,纷纷奔往晋江、同安、安溪、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参加革命工作。中等各校被迫放假后,国民党空军降落伞部队,陆军第五军,第五十五军先后进驻集美学村。8月中旬,经再三交涉后退出。
  1949年9月23日,集美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战斗中未用重武器,用鲜血和生命保护集美学村。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陈嘉庚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
  厦门解放后,集美各校立即投入紧张的恢复工作。小学于月25日复课,高、初中、高水、高商四校于11月7日复课。1949年11月11日,国民党军队飞机狂轰滥炸集美学村,高中校长黄宗翔等遇难,造成“双十一”大惨案,学校重遭破坏。集美师生员工发表(告海内外同胞书》,控诉这种轰炸“和平学村”的罪行,并坚决表示要以“始终一贯的牺牲精神向前推进,来完成我们应该做的神圣的革命任务”。师生们为死难者开了隆重追悼会。陈嘉庚在汉口发表书面谈话,谴责国民党军队飞机轰炸集美学校的暴行。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鼎丞,副主席叶飞、方毅,教育厅厅长陈辛仁,厦门市军管会、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及厦门学生会联合会等函电慰问。“双十一”惨案后,由于校舍被毁,无法上课,学校不得已宣布暂时停课,学生暂时疏散回籍。学校派员分赴各地选择临时校舍,准备搬迁。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支持下,集美各校第二次搬迁:高级水产航海学校迁至后溪下店村,11月28日复课;高中与高级商业学校合并办理,迁天马山原农林学校旧址,于12月1日复课;初中迁往五行山乡,于12月1日复课;小学迁到集美以北的内头社借民房为校舍,12月5日复课。
  1949年12月17日,陈嘉庚回到阔别九年的集美,随后订出“重建集美学村计划”:清理灾区、开筑道路、救济受灾村民;建筑新学村,除恢复原有各校外,拟增办华侨师范和工矿学校。1Q50年9月5日,陈嘉庚在结束南洋事务后回国,定居集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美学校虽然仍保持私立,但人民政府从各方面给予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补助经费,指导教学,中专毕业生由国家负责分配。
  1950年秋,高中与初中合并为完全中学,定名为集美中学。1951年1月16日,教育部电准试办集美水产、商船专科学校(简称“水专”)。2月水专招收第一批新生,由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简称“高水”)负责办理。8月水专与高水分开,独立设校。该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分驾驶、渔捞、养殖、制造、轮机等科,当年先办驾驶科,招收学生95人。1951年9月,省立高级航海水产职业学校(原址在惠安县)并入集美高水。10月,省立高级航海机械商船学校(原址在福州马尾)的航海科并入集美高水,增办养殖专业。1952年9月,厦大航务专修科与集美水专合并,在集美成立“国立福建航海专科学校”(简称“航专”)。1952年12月15日,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改名为“福建私立集美水产学校。”12月,集美高级商业职业学校改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财经学校”,修业年限2年半。1953年8月,福建航专迁往大连,与东北航海学院、上海航务学院三校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
  由于南洋各地侨生要求回国就学的日益增多,1953年,陈嘉庚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议在集美创办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专收归国侨生,进行补习教育。人民政府很快采纳他的建议,并拨款委托他负责筹建新校舍。同年11月,“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筹备委员会”成立,接收以前“福建航专”移交的校舍、家具等。12月,开始接待第一批侨生,12月下旬开始上课。1954年1月4日,补行开学典礼。学校定名“福建省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由福建侨委副主任陈曲水兼任校长,由中侨委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中侨委为主。集美侨校吸引了海外广大侨生,1954~1955学年度,侨生达1008人。1957年8月,陈嘉庚征得中侨委同意,倡办侨属子女补习学校,委托集美侨校负责兼办,陈村牧兼校长。
  1958年3月18日,水产航海学校分开建校,分别定名为: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水产学校”、“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航海学校”。1960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水产学校改称为“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同年春,省交通厅筹建“福建交通专科学校”,在集美航海学校附办,招收交通专科学生48名。8月,交通专科学校独立办理迁往闽侯枕峰。1961年,“福建厦门私立集美航海学校”改称“福建集美航海学校”。
  集美财经学校与泉州食品工业学校、厦门纺织工业学校合并改称“集美轻工业学校”后,1960年9月1日,增办大学部,学校改称为“福建集美轻工业学院”。1961年,大专部停止招生。1962年3月,福建省政府决定大专部停办,恢复“福建集美轻工业学校”名称。1964年,内部分为轻工、财经两校。
  1961年8月12日,陈嘉庚因病逝世,集美万千师生哭校主。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董必武送了花圈。8月20日下午3时,在集美鳌园举行隆重的安葬仪式。
  陈嘉庚逝世后,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1961年9月,由中侨委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如何继续完成陈嘉庚未竟事业,会议决定分5年继续完成陈嘉庚生前未完成的基建项目,全部费用除陈嘉庚自筹基金尚有200万元外,所缺部分从1965年起由国家分两年拨付。
  不久,“文化大革命”爆发,学校被迫停课,停止招生。集美学村除中、小学外,其他学校均被迫停办或解散。集美校委会处于瘫痪状态。科学馆、图书馆、福南大礼堂、医院、印刷厂也都陆续划归外单位使用。
  1972年,上海水产学院迁到集美,改名厦门水产学院,11月1日正式开学。1973年,福建省革委会批准复办集美航海学校、财经学校。1974年6月,复办福建水产学校;同年,在福建航海倶乐部的地址上创办福建体育学校。“文化大革命”后期,集美学村实际包括小学、中学、航海学校、水产学校、财经学校、体育学校、厦门水产学院等7所院校。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集美学校师生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教育事业的罪行,平反一批冤假错案,各校进行调整整顿。
  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办上海水产学院,保留厦门水产学院。1980年上半年,上海水产学院全部迁回上海,厦门水产学院仍设在集美。厦门水产学院本科4年制分8个专业,专科2年或3年分8个专业;另有成人教育、非全日制培训和继续教育。
  1978年底,经国务院批准福建体育学院在福建体育学校基础上成立,设体育系和运动系,学制4年;另设教练员训练班和2年制专科班。
  1978年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集美航海学校改为“集美航海专科学校”。1989年5月11日,经国家教委批准,集美航海专科学校又改为“集美航海学院”,设4个专业。
  1979年4月,重新成立“厦门师范专科学校”。1980年3月,改名为集美师范专科学校,设中文、政教、数学、地理、英语、音乐、美术7个专业。1973年,复办福建财经学校。1985年1月28日,改办福建省集美财经专科学校,续办集美财经学校。福建省集美财政专科学校设4个系6个专业。
  1980年,“福建省水产学校”,恢复为“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设渔业航海、水产经济贸易等7个专业。
  1974年1月,福建省轻工业学校复办,1985年6月18日,恢复原集美轻工业学校校名,设轻工机械装备、涉外企业管理等9个专业。
  1978年,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复办,至1984年,除华侨学生补习班外,增办大学先修班,招收朝鲜、蒙古华侨学生,印尼、緬甸、越南归国侨生,港澳学生、台籍青年、归侨及侨属子女1914人。1980年,办二年制外事英语大专班、外籍学生汉语班、全省华侨农场中学数学教师培训班。1983年9月,办华侨大学预科班。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增设“集美中国语言文化学校”,至1985年底共招收127名日本、泰国、菲律宾、缅甸、印尼、美国、法国、罗马尼亚、澳大利亚的外籍华人和华侨学生入学,先后举办十期夏令营短期学习班,共接待和培训300多名美国、泰国、菲律宾和香港地区的学生和华文教师。
  集美中学在“文化大革命”后重新列为省重点中学。集美小学1980年11月,被定为省重点小学。
  集美幼儿园1980年9月复办,正式开学。
  至1989年,集美学村包括集美幼儿园、集美小学、集美中学、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集美水产学校、集美财政专科学校、集美师范专科学校、集美航海学院、福建体育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等U所学校。
  二、育才
  民国7年(1918年)3月初,陈嘉庚和陈敬贤兄弟二人为集美学校手定“诚毅”二字为校训。陈嘉庚语重心长地勉励集美师生“要抱着大公无私的精神,凭着诚毅二字的校训,努力苦干”。几十年来,集美学校坚持“诚毅”的校训,对师生进行爱国爱乡革命传统教育。
  民国12年(1923年)4月16日,为响应全国人民争回旅大运动,校长叶渊带领全体师生1500多人往厦门参加示威旅行。并组织宣讲团到各地演讲,宣传抵制日货。同年8月底,闽军过境,数千人驻扎学校,与粤军隔海对峙,开枪互击,学生李文华中弹身亡,季风阁中弹重伤。李文华被害事件激怒集美师生,他们在《集美周刊》上发表文章、诗歌、祭文,抗议军阀罪行。在新加坡的陈嘉庚分别致电闽、粤军首领,要求他们撤出集美校界外。叶渊根据陈嘉庚函示,呈送请愿书,倡议集美学校为“永久和平学村”,提出承认集美学村公约,“公认集美学校设立地为学村”、“学村范围内不许军队屯驻、毁击及作战”等4条要求。请愿得到社会各界支持,孙中山大元帅大本营于民国12年10月20日批准,并电令闽粤两省省长及统兵官对集美学校特别保护。
  民国14年(1925年),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发生后,集美师生6月上旬致电上海罢工工人,发表《为上海惨杀事敬告国民书》,愤怒抗议帝国主义暴行,痛斥段琪瑞政府祸国殃民罪行。全校上下捐3600元大洋支援上海工人。集美学校成立“救国团委员会”,组织学生进行反帝宣传,斗争持续五个多月。民国26年(1937年),集美学校内迁。由于校舍困难,1000多名学生安身在安溪城内文庙里,条件十分艰苦,但学习、生活仍然井然有序,在因陋就简的艰苦环境中正常上课,组织“抗敌救援会”、“战时青年后方服务团”、“演讲队”、“歌咏队”、“演剧队”,出版各种抗日报刊,开办战时民众夜校,参加民训和严防汉奸等抗日活动。
  民国31年(1942年),陈嘉庚避难印尼,侨汇中断,集美学校经费空前困难。校友会提出“校友养校”的倡议,迅速得到数万校友的支持,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物的出物。至民国35年10月,各地校友共捐献34396103.67元。
  抗日战争胜利后,各校迁回集美,但校舍在抗战期间遭日军飞机轰炸,数十幢屋宇无一完好,修复校舍,工程艰巨。这时陈嘉庚虽从印尼回到新加坡,但实业未复,无法筹措校舍修复所需巨款。当时,“善后救济总署厦门分处”拟拨美国救济补助集美学校修缮部分校舍,陈嘉庚坚决拒绝。陈嘉庚和集美学校董事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从民国34年4月起开始修复校舍,到民国35年,修复大小楼房30多座,修理和添置校具3000多件。
  民国35年(1946年),北平“沈崇事件”发生后,集美师生愤怒抗议美军兽行。民国37年6月3日,集美各校学生联合发出抗议《美国扶植日本宣言》。
  1949年,“双十一”惨案发生后,集美全校师生员工发表《告海内外同胞书》表示飞机可以炸毁校舍,却炸毁不了集美师生的“诚毅”精神。他们搬迁的校舍虽然差,但师生齐动手,把环境安排得井井有条,有教室、寝室、膳厅、仪器室、阅览室、办公厅等。还开辟了篮球场、排球扬。学校搬回集美后,校舍的布置、环境的整理,全由师生动手,节省许多时间和开支。
  1950年,集美学校发动全体师生下乡宣传抗美援朝。水产航海学院和财经学校一些毕业生,毅然放弃就业机会,报名参加志愿军。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煽动“打、砸、抢”狂潮中,集美师生绝大多数能明辨是非,和集美村民一道尽力保护校产和文物,陈嘉庚故居、归来堂、鳌园和校舍都得到较好保护,珍贵的标本与文件资料也较完整地保存下来。
  1976年4月,集美师生冒风险到厦门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争相转抄“天安门革命诗词”,以表示对敬爱周恩来总理的深切悼念。
  改革开放以来,集美学村各个学校普遍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中心的教书育人活动,学习陈嘉庚爱国爱乡,倾资兴学,不为名利,一生俭朴的品质;宣扬李林烈士,为国为民英勇捐躯的精神;结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文明的新风尚。
  集美学校具有优良革命传统。早在民国12年(1923年),罗明等就组织了“星火社”,出版《星火周刊》,研究马克思主义。民国14年,李觉民、罗扬才等7人被吸收加入共青团,并成立闽西南地区第一个团支部。民国15年,中共厦门党组织发展刘瑞生等12人加人中国共产党。罗明、郭滴人、朱积垒等成为著名革命家。许多集美学校师生在民主革命时期成为革命队伍中的骨干。
  集美学校历来注重学生智育发展,严格要求学生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校按部颁教材授课,要求每位教师制定严密的教学计划,按照计划教学。教师请假,要定期补课,学校注重日常考查,严格执行考试制度,除月考、期考外,还进行临时测验;抽阅学生各学科作业,从中了解教与学的情况;举行各主科测验比赛,优胜者由学校予以奖励;建立自修督导制度,教师轮值,以利学生质疑问难。学生凡各科总平均不及格,国文不及格,1科目零分,英语、算学、物理、化学4科中任何2科不及格者留级。
  集美学校除教授给学生普通教育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重视职业知识的教育(包括水产、航海、商业、工艺、农业、林业及各类师范教育)。各班置书库,提倡学生课外阅读,做好阅读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美各校注重教学质量。集美中学定为省重点中学,集美小学定为省重点小学,福建财经学校定为全国重点中专,其他各校也都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下功夫。
  陈嘉庚把德智体育三育并重作为集美学校的办学宗旨,对体育十分重视。他强调说:“有一部分锐意攻书,而对于课外运动不甚看重,是未悉三育并重之宗旨也”。集美学校把体育列为主课。各校共同成立一个“体育联合会”,采用委员制,每月开常委会1次,到民国22年(1933年)集美学校建校20周年已开了12届大型联合运动会。
  学校要求学生一律参加体育活动,并严加考核;体育1科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或毕业。在普及的基础上组织各种运动员训练队。民国18年(1929年)3月21日,集美学校篮球队战胜美国“毕斯堡队”(该队同年曾获菲律宾冠军);4月,集美学校学生选手参加全省运动会,获甲乙组、女生组团体总优胜、个人总优胜。
  民国19年(1920年)4月集美高师学生参加在杭州举行的全国运动会,获得高栏赛跑第一名,被选为参加远东运动会选手;民国20年9月,在福建省参加全国运动会第二次预选会上,集美学校女子跳远选手薛匹侠、女子跳高选手陈桂花都打破了全国纪录;福建省的女篮则以集美学校女篮为代表队;民国21年1月,集美女篮赴香港、广州、汕头比赛连战皆捷;民国22年,在全国运动会上,集美学校选手林绍洲获高栏第一名,打破全国纪录;民国23~24年,集美学校选手在全省运动会上都取得优异成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美学校强调增强学生体质,重视体育锻炼。集美中学参加厦门市中学田径运动会获总分第一名,棒球队获厦门市冠军,足球队获省中学生邀请赛冠军。陈瑞丽在第六届全运会上获帆船金牌,李有志在全国花样滑冰比赛中两次获取金牌。
  集美学校早期就提倡学生参加一定时间的生产劳动,“养成劳动的身手”,学生不当少爷小姐,自己动手整理校内环境。学校制订“劳动服务竞赛办法”评判标准,成绩优良者,学校给奖。组织学生养猪、养家禽、磨制豆浆、缝制内衫、短裤等。农林学校师生与农场工人一起开辟农田、林场、果园,把教学、试验与劳动结合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集美学校对师生加强劳动教育。1950年7~8月,集美各校抽出学生组织“集美学校劳建队”,放弃暑假的休息时间,参加同安马巷建造飞机场的艰苦劳动。他们冒着烈日,许多人手掌起泡、肩膀红肿,身上晒脱一层皮,苦战38天取得比同安民工还高一倍的成绩,同安县政府给集美学校劳建队发了奖状。
  集美学村创立迄今已70余年,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0万多人。
  陈嘉庚认为人才是治国的根本,集美师范毕业出来的学生,大都品学兼优、热心教职,成为闽南初等教育的骨干。集美师范培养出罗明、罗扬才、郭滴人等一批革命先躯者。
  陈嘉庚培养水产航海人才,创办水产航海学校,为满足学生出海实习的需要,民国11年(1922年)向英国购买渔船机器,由学校自己设计,雇船匠建造“集美一号”实习船。民国14年,集美学校高级水产航海部第二组学生和教员21人,驾驶新下水的载重仅31吨的“集美一号”小型汽油发动机船,由集美开赴江、浙沿海实习,航线2000里多,时间5个多月,轰动我国航海界。“集美二号”出海捕捞,也供学生实习。集美水产,航海学校(现为集美航海学院)几十年来,培养5400多名毕业生,其中远洋船员2000多人,香港校友中担任船长的71人,总船长12人,企业经理20多人;国内的校友有近300人担任船长和轮机长。中国长江科学考察漂流探险队队长王岩校友,成为世界上首次全程漂过虎跳峡的勇士。
  集美财政专科学校,几十年来培养成千上万商业和财务人才;福建集美轻工业学校共培养毕业生9400名;集美水产学校从建校至今70多年来,培养5000多名毕业生,培训各种水产技术人才3000多名;集美中学从成立至今培养毕业生近3万人,校友遍布世界各地,有革命先躯、民国17年(1928年),领导福建平和暴动的朱积垒、朱恩;抗日民族女英雄李林;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蔡启瑞,以及电子计算机专家、著名画家、作家、作曲家、导演等。
  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从1954年创办至1971年停办,十几年间先后办了354个班,培养侨生19432人;1978年复办后,先后招收122个班,3862人。侨生毕业回到侨居国许多人成为企业家、事业家;在国内的校友也都在各条战线上作出贡献。陈万里校友在南京大学学习时,为抢救国家财产光荣牺牲,被追认为烈士;校友陈学宠扎根山区,为教育事业奉献出宝贵生命,被授予烈士称号。
  集美学校重视妇女人才的培养,陈嘉庚创办的集美幼稚师范、女子师范学校培养出一批女子师范人才。
  三、管理
  集美学校在民国9年(1920年)以前,由校主陈嘉庚领导各校校长,校长领导各校师生,未设专门管理机构。
  民国9年(1920年)7月,校主聘请叶渊任“师、中、商、水产学校、附属两等小学校”校长,集美学校开始设校长办公室,为统一领导机构。
  民国16年(1927年)3月,学校体制改革,改部为校。10个原来以部为单位的学校,均改主任制为“校务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制。各校设主席委员和委员,行政独立。叶渊改任校董,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
  校董公布《私立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各校校务执行委员会办事规程》及《集美各校联席会议暂行规程》,联席会议以校董为主席。
  民国17年(1928年),废委员制,改主席委员为校长、校董下设办公室。
  民国22年(1933年)6月,校主聘请叶渊、蔡玑、郭鸿忠、苏师颖、陈庆为校董,组成校董会,叶渊任主席。民国23年2月,学校公布《福建私立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大纲共10条,其中第3条规定:校主聘请校董若干人,组织校董会,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第6条规定:各校校长总辖该校一切事宜。学校又公布《校董会规程》,规定全校校务会议以校董、校长及公共机关主管人员为会议成员。
  民国23年(1934年)2月,叶渊离校后,蔡玑任校董会主席。同年8月,校董苏师颖辞职就任莆田师范校长。11月,任命林德曜为校董。民国24年1月,蔡玑、郭鸿忠辞职,校董会实际上由林德曜校董一人负专责。
  民国26年(1937年)6月,陈嘉庚制定《复兴集美学校守则十二条》,提出集美学校宜重新整顿,教职工薪俸宜平,工作时间宜苦干,人员少工作多,各校役丁除非不得已外,不宜多用;师生应力求俭朴;全校管理务求严格,以整风纪。6月28日,陈村牧校董正式视事,拟定《改进计划大纲十条》,提出要减轻学生负担,恢复师范学校,发展农林水产学校,充实商业学校,筹办工业学校,改进中学校,扩充小学校,繁荣集美村,沟通中南文化,注重劳作教育10条29款。9月3日,口本飞机、军舰袭击厦门,危及集美校师生安全。9月19日,“校务临时会议”决定迁校。10月,集美各中等学校内迁安溪。
  民国27年(1938年)1月3日,举行全校校务联席会议,决定各校校长改称为主任。校长办公室迁往安溪,原有公共机关,改隶校长之下,分秘书处、教务科、训育科、事务课、体育课、会计课、图书馆、艺术馆、农物、医院各设主任一名;编辑委员会、民训工作指导委员会、课外活动指导委员会、校产保管委员会各设主席1人;改小学为部设主任1人。2月19日,举行合并办理后第一次校务会议,通过《集美学校组织大纲》,第一条为:“集美各校及各公共机关因时局关系暂时合校办公,统称为集美学校”。
  民国30年(1941年)1月,奉教育厅令改组校董会,聘请叶渊、萨本栋、李光前、陈延庭、黄毓熙为校董,陈村牧为董事长。8月10日,在安溪举行校董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作出修正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制定校董会会议规则等15项决定。
  民国32年(1943年),增聘叶道渊、郭季芳、陈济民、陈厥祥等为校董。
  日本投降后,学校迁回集美,校董会组织施工修复校舍。民国37年(1948年)下半年,校董会召开研究教学的各种会议12次,对各科在教学上应注意的事项,作统一规定,发给各校施行;制订教务处、教务会议、训导处、体育处、体育会议、各学科成绩考查、督导自修、学生生活周记考查办法、学生假期作业办法、学业比赛章程、学生规则、奖惩、学生服装、请假、集会及揭帖等规程;还制订寝室、膳厅、自修室、体育场、借用运动器材等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集美学校校董会与各公共机关负责人共24人,陈村牧为董事长。各校设校务委员会、生活指导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1950年4月,集美学校开始清理财务,颁布《福建省私立集美学校财务审查研究委员会组织章程》,对集美全校财产清理登记。
  1956年1月1日,陈嘉庚宣布成立“集美学校委员会”。聘陈朱明为主任委员,张其华为副主任委员,吴藻清为秘书长,陈村牧、叶振汉等14人为委员,陈朱明、张其华、吴藻清、叶祖彬、陈水萍为常务委员。
  集美学校委员会设秘书、总务、会计三处及学习、体育两个委员会和建筑部。校委会负责主持有关各校机构设置、办学规模、收费分配、基本建设及公共活动的联系事宜。校委会与中学、财经、水产等三校为平行关系;小学、幼儿园及公共机关属校委员会领导。
  校委会成立后,人民政府对集美各校实行全面负责,但仍尊重陈嘉庚的意见。陈嘉庚也一如既往地关心集美学校的建设。
  “文化大革命”中,集美学校校委会陷于瘫痪。“文化大革命”后,集美学村的领导管理机构有中共集美学区工委、集美学校委员会。恢复集美学校校友总会。
  1980年5月,集美学校委员会重新开展正常工作。1982年11月,校委会成员经调整后,陈村牧任顾问,张其华为主任。校委会负责管理陈嘉庚故居及陈列馆、纪念碑、归来堂、楼阁、池塘等建筑物和厦门华侨博物馆;履行在香港集友银行的股权,管好用好每年的股息和红利;管理陈嘉庚生前在国内的存款,并按“文化大革命”前规定,将50万元(人民币)基金的利息拨给集美社公业理事会,用于集美公益事业;接待到集美参观游览的客人,发展旅游事业;负责与陈嘉庚在海外的亲属及集美校友的联系工作。
  中共集美工委1984年7月1日成立,作为厦门市委的派出机构,由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校、集美航海专科学校、集美师专、集美中学、集美校委会各派一位中共党的领导干部参加工委为委员;工委书记、副书记由市委派出专职干部担任。集美工委主要受厦门市委的委托,协调集美学校的规划建设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参加地方性的有关管理工作,同时,协调地方各部门为集美院校服务;另一方面,发挥集美院校知识库的作用,为特区建设和岛外各区、县的经济建设服务。
  1980年9月9日,恢复集美学校校友总会。陈村牧担任理事长。10月5日,召开恢复后的第一次理事会,修订《集美学校校友章程》,以加强海内外校友与母校联系,发扬陈嘉庚爱国兴学的精神和赞助母校更多的人才为宗旨,并发表《致海外校友书)和《告台湾校友书》,恢复出版《集美校友》会刊。永春、泉州、香港、惠安的集美校友联络处相继成立。
  附: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
  闽政[1983]98号
  关于鼓励和支持华侨办学的若干规定
  一、华侨团体或个人捐资兴学,不论是侨办、侨建、侨助的学校,都是爱国爱乡的表现,政府一律予以鼓励和支持。
  二、侨校可恢复原校名,已由政府接办的侨办学校,可恢复侨办;如条件具备,也可把华侨兴建或资助的学校,改为侨办学校。
  三、侨办学校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
  四、侨办学校与公立学校享受同等待遇,本着“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侨办学校予以支持。侨办中小学对华侨、归侨子女入学,可适当照顾。
  五、侨办、侨建、侨助学校均可建立董事会和设立教育基金。董事会人选,由捐资人自行商定。教育基金由董事会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建筑物可尊重捐资人意愿命名。
  六、侨办学校董事会有权自聘或解聘校长、教师,决定和负责其薪金待遇。有条件的侨建学校董事会,也可自聘部分教师。
  七、鼓励侨乡学校的校友会为密切海内外校友的联系,发展母校的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八、华侨建校工程作为当地重要项目列入计划,在土地征用、建筑材料供应上予以照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确需进口国外材料的,给予免税优惠。
  九、侨校的校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的土地、财产,不得挥霍、挪用、侵吞办学资金,对违反侨办政策者要认真查处,对违法者应依法严惩。
  十、对热心捐资办学的华侨发给奖状,以资表扬鼓励;成绩卓著者,颁发金质或银质奖章。为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的侨校校长、教师,应绐予表扬鼓励。
  十一、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在家乡捐资办学者,也适用本规定。
  十二、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五日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七日印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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