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人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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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77
颗粒名称: 七、成人教育
分类号: G720
页数: 2
页码: 595-5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人教育、其中包括了招收文盲、半文盲男女青年入学、侨乡开展成人教育工作、举办扫盲识字班和各种文化、技术班等情况。
关键词: 成人教育 教育理论

内容

民国3年(1914年),集美小学在集美“大祖祠”开设通俗夜学校,对文盲的成年人进行教育;又在“二房祖祠”另设一“阅报室”,供村民阅报,室内陈列了社会教育画片等。
  侨办成人教育往往是以侨办学校为中心推广开展的。南安华岩小学办民众夜校,招收文盲、半文盲男女青年入学;启导妇女树立读书风气,免除女生学杂费;教授简易簿记、尺牍、珠算及各种应用文体写作;侨胞捐建球场,提倡村民参加球类活动。永春鹏翔学校提倡成人识字,创办两所民众补习学校,抗战期间,兼办妇女及成人补习班。
  集美学校于民国19年(1930年)成立民众教育委员会,开展民众识字运动。同年3月3日,在集美社祠堂举行“识字动员大会”,张贴《为识字运动告民众书》,提出26条识字运动标语,
  这期间,集美学校开办4所民众学校,其中男2所,女2所,学生近200人。为便利民众学习,学校在村中醒目处悬挂黑板,派师生轮流施行流动教育,不但不收学费,还免费提供笔、墨、纸、砚。师生利用课余进行义务教学,不辞劳苦,有的深入各家各户,送教上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侨乡开展成人教育工作,举办扫盲识字班和各种文化、技术班。
  惠安县洛阳镇屿头村,自1950年办冬学民校后,除“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8~1970年3年外,坚持常年办学不间断。这所民校曾于1959年被评为省“铁民校”;80年代初,定为省教育厅的重点联系校。80年代初,旅外华侨“屿头同乡会”组织回国观光时,把夜校的有关资料、奖状、奖旗以及图书室的报纸、杂志等拍成照片带往海外制成幻灯片,放映给在海外的乡亲观赏。观光团团长杨先生和其他成员,会见全校民师,勉励大家把民校办得更好,为祖国四化作出更大贡献。回国观光的乡亲还送给民校教师每人两套制服,向民校捐款1370元,表达他们热爱桑梓的深情厚意。旅外侨胞古稀老人王女士,1987年,回乡治病期间,委托其子杨先生到屿头民校了解办学情况,与校长、教师、学员座谈,并捐资助学。
  南安、晋江等县的侨乡民校,大多数办有尺牍班,组织已经脱盲的侨乡群众参加学习。通过学习,学员能独立地与海外亲友通信。南安县桃源村香港同胞傅先生为尺牍班购买课本并先后给原大队党支部及侨务组写50多封信研究教学工作,寄来港币2.5万元作为民校经费。侨胞傅先牛.回乡探亲时,到民校参观,座谈,筹集可供民校使用3年的经费。大队党支部根据他的提议,将民校改名为“桃源侨办夜较”。
  侨胞除捐资支持民校办学外,有些地方还筹资基建民校校舍。福清县新厝、东张等乡镇和新厝乡蒜岭村等地的旅外乡亲都捐资建造成人教育楼,供家乡亲人学习、活动。南安县海外乡亲余先生回乡观光时捐资80万元,兴建县成人教育中心,是福建省首家由华侨独资兴建的县成人教育中心,已为福建、四川、广西、黑龙江、宁夏等9个省、市、自治区培训1872名不同层次的技术人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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