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华侨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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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69
颗粒名称: 第十章 华侨办学
分类号: G529
页数: 28
页码: 584-6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华侨素有在家乡捐资办学的优良传统、其中包括了办学类型、捐资形式、集美学村等情况。
关键词: 教育史 办学 福建省

内容

福建华侨素有在家乡捐资办学的优良传统。清末,国家积弱,华侨深感只有祖国富强才能扬眉吐气。陈嘉庚说:“教育为立国之本”、“兴学乃国民天职”、“改进社会舍教育莫为功”。福建华侨纷纷回乡捐资办学,培养家乡子弟为国育才。
  福建华侨办学历史悠久。清道光七年(1827年),惠安后海村归侨郭用锡父子捐银2000两,助建文峰书院与考棚,受到道光皇帝嘉封。光绪二十年(1894年),陈嘉庚开始在集美办学。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华侨先后在同安、南安、晋江、永春等地创建50多所小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开始创办中学堂。民国3年(1914年)国民政府公布“修正捐资办学褒奖条例”,明确规定“华侨捐资办学一律由部给奖,以示优异”。并规定相应的奖励办法。“五四”运动后,华侨民族意识增强了,办学热情进一步高涨。抗日战争爆发后,多数侨办学校向闽北、闽西迁移。这期间,.虽有一些侨办学校与海外失去联系,但多能坚持下来。同时,还有少数华侨在极艰苦条件下,新办一批学校。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迁的侨办学校迁回原址(或新址),华侨捐资建新校。民国时期,福建省华侨共捐办中学48所、小学967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原有的侨办学校给予保护和经费上的资助,确定无法维持的侨办学校则由国家接办。在接办中有的地方出现某些偏差,不久得到纠正,侨区又掀起华侨捐资办学高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许多侨办学校被更改校名,校董会被迫解散,捐资办学被诬为“破坏自力更生”、“为资产阶级树碑立传”,一些热心捐资兴学的华侨、归侨、侨眷受到打击迫害,侨办学校财产被侵占,办学经费被挪用,严重挫伤华侨办学积极性。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逐步落实侨务政策,侨办学校得到恢复。1983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泉州召开“华侨办学工作会议”,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华侨办学的若干规定》。省侨办、省教育厅于1984年联合颁发《关于华侨捐资办学奖励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华侨办学的支持与鼓励,极大调动了华侨办学积极性。1979~1989年,福建省华侨捐资约5亿元,全省侨办、侨建、侨助学校达1732所,分布在47个县(区)。
  福建华侨办学不但历史悠久,而且捐资额大,涌现了一批兴资办学的著名人物。陈嘉庚在民国时期,仅创办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就耗资近千万元;李光前、胡文虎、黄奕住、刘玉水、吴记霍、黄怡瓶等都捐巨资在家乡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乡亲捐资办学人数众多,捐资多以百千万元计。在捐资兴学中有富侨,也有贫侨。晚年生活靠同乡会和宗亲会接济的祖籍泉州的杨先生,于1982年托人捎回13000元外币给家乡小学“添砖加瓦”;安溪一贫侨借路费回乡却带回14万元集资办学款。
  福建华侨办学经一百多年历程,形成比较完善的侨办教育体系,有侨办幼儿园、侨办小学、中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大专院校。还建立全国唯一饮誉海内外的“集美学村”。福建华侨办学注重办学质量,培养了一大批家乡建设和海外华侨需要的各方面人才。侨办学校校友遍布海内外。在国内,有的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有的成为著名专家、学者。在国外,有的成为当地侨领,大企业家、事业家。
  一百多年来,福建华侨办学改善了侨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侨乡人民文化素质,加速人才培养,为发展福建的教育事业做出杰出贡献。
  第一节 办学类型
  一、幼儿教育
  民国8年(1919年)2月,陈嘉庚创办集美幼儿园,聘请晋江人陈淑华为园主任,教师4名,入园儿童140多人。集美幼儿园延续至今。海外乡亲多次赠送玩具。1989年,入园儿童300多人,教师24人。
  民国12年(1923年),南安县斗南小学附设幼儿班;民国13年,泉州女子师范学校设幼儿班;民国14年,晋江县安海镇进化女学附设幼儿园;民国21年,集美试验乡村师范设幼儿园;民国26年,晋江清华学校附设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华侨创办的幼儿园,园数不多,但有的条件好,质量高,一直延续至今。1952年,华侨李光前创办南安国专幼儿园,始称国专小学附设幼儿班,建造系列的楼、室、舍,添置各种类型教玩具等设备。1956年,扩展规模独立设园。1980年,由海外乡亲德先生捐建800平方米教学楼,内有转盘椅、荡椅、铁索桥等。1955年,华侨吴先生创办安溪墩坂幼儿园,幼儿免费入学,全部经费由吴先生承担。1978年,吴先生扩建新校舍和活动场地,添置大量设备,设立2万元教育基金。该园多次获上级有关部门表彰。
  1980年,海外乡亲任先生捐资27.1万元,兴建福清县实验幼儿园。园舍为一幢5层大楼,楼顶设游泳池,建筑面积1897平方米。任先生还另外捐赠价值3万元的生活、教学设备。
  1980年,海外乡亲曹女士,捐资15万元,兴办龙海县华侨幼儿园。全园占地面积2702平方米,是漳州最大、设备优良的幼儿园。在园幼儿245人,教师45人。
  1981年,晋江县安海镇旅外乡亲桂先生捐资30万元,创办安海幼儿园。1984年,香港同胞黄先生捐资100万港元,在厦门兴建秀德幼儿园,兼充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该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教学设备现代化。
  1985年,香港王先生创办晋江江云幼儿园,负责办园经费,提供设备。
  1987年,海外乡亲洪先生捐资70万元,创办晋江溯丁幼儿园。洪先生除负责园所经常费开支外,还捐60万元作为该园基金。
  从改革开放以来,晋江县旅外乡亲和港澳同胞捐资办学资金1.2亿元,其中用于兴办幼儿教育的2000万元。全县80所独立园中,侨办园占18所,侨助园占46所,金井、龙湖两镇农村幼儿园全是侨办(助)园。全县新建幼儿园总造价670万元,侨资占610万元。
  二、小学教育
  清光绪五年(1879年)由华侨捐助,晋江安海镇教会创办铸英学堂;光绪二十年(1894年),陈嘉庚独资创办惕斋学塾;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同安县华侨创办锦宅小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永春华侨捐建育贤小学;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南安华侨设立诗坂小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晋江永宁华侨林登概、林允桂等倡办行实小学;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泉州南门外印尼华侨杨家钟,杨振威捐资创办紫阳小学堂;同年,南安华侨、侨属资助创办县城内的南中学堂、罗溪的罗英学堂、诗山的燕山学堂、英都的翁山学堂,分布县邑东西南北,并称南安四大古校;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永春五里街侨胞创设新堂小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晋江安海旅日华侨陈清机(同盟会成员)与当地商人蔡德远等创办养正高初两等小学;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晋江石狮侨胞创办佩英小学堂;南安县华侨杨鼎新等创办道南小学;清宣统元年(1909年),南安华侨吴记霍创办诗坂、诗鳌两所小学;南安华美村华侨洪万宋创办华美小学堂;宣统二年(1910年),泉州鲤城归侨陈仲谨(同盟会成员)向菲律宾华侨陈迎来等募捐1万元创办西隅小学堂,法石村华侨伍先生创办宝觉小学堂,永春县菲律宾侨胞郑玉书创办夹源小学;宣统三年,晋江树兜华侨蒋报企(同盟会会员)、蒋报策等创办明新高初两等小学堂。
  清末,侨办小学堂还有:南安县的丰州、进化、沙园、树人、新民;晋江县的佩实、育秀、小山、譬立、奎峰、丰山、金溪、南浔、遵道、重华、沪江、明七、明新;永春县的新智、培英、鲁国(上场)、鲁国(社山)、桃溪、西湖、篆龙、鹏翔;德化县的明新(龙豁);同安县的阳翟;龙海县的流传、碧湖、采繁;福清县的梧瑞、遐龄初小等。
  民国时期,福建省侨办小学发展到967所,其中校董会经政府立案在册的见表10-1。
  上述学校系根据民国23年(1934年)省教育厅颁布的《私立学校注册条例》规定,私立学校未经教育厅办理立案手续,一律不准开设,已开设者应予取缔。由于立案条件过高,有的侨办小学无法达到要求而无法立案在册。许多侨办学校虽然没有立案在册,但它们为家乡教育事业发展曾有过贡献,足以载入史册,记载如下:同安县有:锦宅中心小学、曾营小学、浒林小学、宽裕小学、城林初小、龙山初小、锦园中心小学、后垵小学、普山初小、启文初小、萃英小学、浒井小学;南安县有:诗坂小学、道南小学、近思小学、和平小学、斗南小学、团结第一小学、樵礼小学、蓝园小学、团结第二小学、仁宅小学、霞美小学、仁山小学、凤村初小、国专小学、梅峰初小、瀛仙小学、紫阳小学、坑内初小、丰城小学、观山小学、古宅小学、星辉小学、梅岭小学、锦霞小学、尚美小学、洪山小学、奎霞小学、钱山小学;安溪县有:进来小学、崇文小学;永春县有:崇贤小学、社山鲁国小学、溪圃小学、文明小学、上场鲁国小学、南湖小学、仁庄小学、培植小学、崇正小学、颍水小学、五保小学、西北初小、蒙养初小、永西初小、潘溪初小、新民初小、昭善初小、登美初小、志远初小、光和初小、仓山初小、凤翔初小;莆田县有:韶源小学、后西初小、后郑初小;惠安县有:凤坡小学、锦西小学、民钟小学、霞侨小学、乐安小学、荣四小学、仓山初小、锦水小学、麟山小学、锦明小学、圭峰初小、后峰小学、民光初小、苍龙小学、山霞中心小学、新生小学、育群初小、植志小学、惠群小学、云林初小、群励初小、松杉小学、植德初小、陶德初小、培文小学、群山初小、鼓山初小;海澄县有:石塘小学、豆巷小学、埭新小学、后厝小学;福清县有:梧冈小学、培元小学、岭边初小、西园小学、南光小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封锁,严重影响华侨汇款回国,但有的华侨仍想方设法汇款给家乡办学。永春华侨尤扬祖于1952年创办延清小学。惠安华侨刘玉水于1952年先后兴建净峰、延寿、湖坝头、东岭、潘湖、西浦6所小学。惠安县华侨先后创办新生、树人、新侨、玉菲、凤美、星光、玉湖、狮山、试剑等高初级小学。莆田县华侨50年代初创办官庄初小,郑板初小。福清县华侨创办新厝小学、南山初小、前亭初小、悬笼初小、海口中心小学、育埔初小、凤迹小学、中宅小学等。1951~1965年,福建省侨办小学情况详见表10-2。
  。“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办小学全部改为公办,校名被更改,校董事会被解散,华侨留名纪念遭毁弃。有的地方把侨汇上缴挪作他用,个别学校拒绝接受侨汇。
  1978年,开始落实各项侨务政策,侨办小学恢复了校名,恢复健全了校董事会。海外乡亲争相捐资兴学,许多人服从国家教育部门布局需要,冲破原来只在本村办学的传统观念,在乡里、县里、甚至到外县、市办学。泉州市于1987年,所属各县、市、区侨助小学达907所,占全市小学总数2111所的43%,其中晋江县有319所,占全县小学总数427所的7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侨办小学的学制、课程,都和公办小学相同。改革开放后,少数侨办小学设置了华侨支持的特设科目,永定县太平小学设立英语科,该科师资、设备及经费由海外办学者全部承担。侨办小学设立董事会、办学经费得到海外乡亲支持,办学条件较好,质量较高。
  三、中学教育
  清末,教会办的厦门浔源中学、泉州培元中学、厦门中学堂、崇贤中学等都得到华侨资助。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永春华侨郑安邦捐大洋1000元,并向南洋募捐创办永春州立中学。
  民国时期,华侨创办中学,详情见表10-3。
  民国时期全省侨办中学48所,到民国38年(1949年)还有34所。其学制、课程、教材一般都和公立学校相同,只在教学方面有所侧重。根据华侨需求和各校实际情况,有的侧重英语科教学;有的侧重国文应用文教学;有的则增加一些商业知识。侨办学校普遍注重培养学生爱国爱乡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侨办中学一部分因侨汇中断,无法维持而由人民政府补助和学校收费补贴;少部分由华侨继续维持经办,同时有些华侨冲破重重阻力,汇款回国创办中学和扩建老侨办中学。
  1950年,南安华侨李光前回国,在国专小学和国光中学的基础上,大规模营建国专学村。村。
  惠安马来亚华侨刘玉水,1950年,独资兴建荷山中学,1956年,定为完全中学。50年代,福建省华侨创办的中学还有:永春的岵山新星中学;南安五星中学、诗山中学;晋江的侨声中学、青阳中学、南侨中学;惠安县的苍湖中学;安溪县的进来中学、崇文中学、代贤中学;福清的高山中学、海口中学。
  1954~1956年,全省各地华侨、归侨先后创办10多所文化补习学校,1956年后,多转为侨办公助的华侨中学。计有:南安华侨中学、龙海华侨中学、福清华侨中学、仙游华侨中学、惠安华侨中学、洛阳华侨中学、石狮华侨中学、永春华侨中学、长乐华侨中学、厦门华侨中学、福州华侨中学。1965年,全省侨办(助)中学57所,在校生31503人,比1949年增加6倍。其中晋江专区占40所,在校生20000多人。集美中学、养正中学、国光中学被列为省重点中学。新中国成立后到“文化大革命”前,福建省侨办中学发展情况见表10-4。
  “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办中学一律改为公办,财产被侵占,经费被挪用侵吞。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恢复侨办中学,重建校董会、校友会,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同时创建一批新侨办中学。1979~1989年,福建省新建侨办中学情况,详见表10-5。
  1985年,全省受海外乡亲和港澳同胞捐资建助的中学105所;1987年,泉州6县1区,侨建中学40所,侨助中学50所,占全市中学总数(169所)的5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侨办中学的学制、课程、教材都与公立学校相同。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侨办中学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较高。集美中学、厦门双十中学、南安国光中学、晋江养正中学、泉州培元中学、荷山中学、莆田华侨中学、福清华侨中学,永定侨育中学先后定为省重点中学。
  四、中等师范
  清末,华侨在厦门鼓浪屿倡办厦门女子师范学校[民国元年(1912年)停办]。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华侨助建的永春州立中学附设简师科,学制1年,仅办1年。.
  民国6年(1917年),由基督教牧师高兰庭向华侨募资创办晋江华英女子师范,校址在泉州南街礼拜堂边。民国7年,陈嘉庚创办集美师范学校;民国10年,创办集美女子师范学校。同年,泉州陈仲谨和华侨陈光纯等创办泉州西隅初级师范学校。民国11年,南安华侨黄奕住在南安金陶创办斗南初级师范学校;同年,华侨蒋报企、蒋报策创办晋江明新学校初级师范班;天主教神父任道远和华侨陈光纯创办泉州启明女中附设简师班;华侨吴记霍创办南安乡村师范学校。民国13年,由王碧尘向菲律宾华侨蔡连芳、杨家种等募捐创办泉州华侨女子初级师范学校。民国16年,陈嘉庚创办集美幼稚师范;同年,南安华侨黄奕住创办厦门慈勤女子师范学校。民国20年,由黄则吾、张宗麟、邓促平等集资创办集美乡村师范学校;同年,华侨资助许永暹(教会)倡办晋江金井毓英初级师范学校。
  民国25年(1936年),福建省政府以“统制”为名,迫令全省私立师范学校停办。民国29年,集美师范最后一届学生毕业,从而结束民国时期福建侨办师范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外乡亲捐资新建5所师范学校:
  莆田华侨师范学校,1984年,由莆田海外乡亲投资300多万元创建。校园面积105亩,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设普师、体师两个专业,教职工108人。
  永春和平师范学校,1984年,海外乡亲李先生捐建大楼1座,建筑面积2800多平方米。当年开始招生,到1989年毕业559人。石狮鹏山师范学校,1985年,由彭田村旅菲鹏山同乡会捐资328万元兴建。校园占地87亩,建筑总面积11710平方米。1986年秋,开始招生,已毕业332人。
  安溪培文师范学校,1985年,海外乡亲施先生捐资创办。校园面积68亩,建筑总面积12670平方米。至1989年,施先生捐资建校总金额600万元,已毕业416人。
  福清元洪师范学校,1986年,海外乡亲林先生捐资创办。校园占地215亩,建筑总面积22000平方米,建成具有师范特点的庞大的建筑群,捐资总额800万元,已毕业369人。
  五、职业教育
  福建省侨办职业教育,始于民国4年(1915年),菲律宾华侨集资创建南安职业学校,设编织、织布两部。
  民国9年(1920年),陈嘉庚独资创办集美水产科。
  民国11年(1922年),华侨创办泉州华侨女子职业学校,附设织布机,边学习、边生产;同年,菲律宾华侨吴记霍在泉州创办嘉福职业学校,附设织布机20多台,由沪杭聘来技师执教。泉州闽南女子职业学校由菲律宾华侨捐资设立,培养纺织刺绣人才。
  民国12年(1923年),华侨捐助泉州农业中学培养农业人才。
  民国14年(1925年),陈嘉庚独资创办集美农林部,根据福建农林业实际需要,设置课程。同年,华侨在南安县码头大望埔创办嵩安职业学校,设编织、织布专业。
  民国17年(1928年),菲律宾华侨吴记霍在厦门市郊五通乡创办厦门五通民用航空学校。吴记霍、珠光等遵照孙中山“航空救国”的遗训,在海外组织“航空委员会”,得到菲律宾中华总商会的支持和帮助,募集资金购买7架飞机,重金聘请丹麦等国飞行教官,在菲律宾招收11名华侨青年学员,国内招收89名,民国19年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78年,侨办职业学校,有由原集美水产学校发展分为集美水产学校、集美航海学校;由原集美商业学校发展为集美轻工业学校、集美财经学校、集美财政专科学校;还有1951年归侨林采之等创办的厦门鹭潮美术学校(即今福建工艺美术学校)。
  1978年以来,华侨办中专、职业学校、职业高中班等。
  福建省侨兴轻工业学校,1980年,由海外乡亲陈先生捐资460万元在福清县兴建。校园占地150多亩,具有教学、生活等较完整的设施与现代化设备。先后开设工业电气化、制糖工艺、制糖机械、食品工艺、工业发酵、工业企业财会、工业企业计划统计、装璜设计和公共关系9个专业,已培养8届毕业生1290人。
  惠安开成建筑工程学校,1983年,由旅外乡亲王先生独资226.6万元兴建。1985年,办职业高中,1986年,升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设有工业民用建筑、建筑装璜、建筑经济管理、建筑水电安装专业,已培养3届毕业生562人。
  1983年,南安新营中学增办职业高中班,设土建、电器、英语3个专业;福清洪宽中学增办职业高中班,开设服装设计与制造专业;1984年,泉州满堂红中学增设职业高中,开设幼教、财会、制鞋专业。
  泉州市农业工程学校,1984年,由晋江县龙五乡旅菲同乡会捐建。
  龙岩华侨职业学校,1987年成立,为职业中专,开设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泉州华侨职业学校,1987年成立,先后开设法律、金融、环保、美术、幼教、电子、食品、纺织专业。
  至1988年,全省侨办、侨建、侨助的中等专业学校有9所其中泉州市5所。
  六、高等教育
  民国8年(1919年)7月13日,陈嘉庚在陈氏宗祠召开的有各界人士300多人参加的大会上,宣布创办厦门大学的计划,当场认捐开办费100万元、经常费300万元,分作12年支出每年25万元。民国9年,福建省政府同意拨给南普陀、演武场一带作校址,定校名为厦门大学。民国10年3月,厦门大学设师范(内分文理科)、商学两部,聘定教职员,在厦门及南洋招收两部预科学生98名(8月间增收38名)。4月6日,厦门大学在集美学校“即温楼”正式开学。在抗战前的16个年头,陈嘉庚竭尽心力,筹集资金兴建校舍40多座,3000余间,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图书仪器及其他设备逐年增加,并附设动物博物院、植物院、气象台、生物材料处、物理机器厂、煤气厂、制革厂。
  20年代后期,厦大形成面向华侨、面向海洋、注重实用、注重研究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南方之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受陈嘉庚倾家兴学的精神影响,民国16年(1927年)以后,爱国华侨黄奕住、曾江水、叶玉堆、李光前、黄谦、李俊承以及新加坡群进公司,陆续捐款资助厦大。林文庆校长为筹集厦大经费也出了大力。
  民国26年(1937年)春,陈嘉庚在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集中力量维持集美学校,写信给国民政府教育部和福建省政府,提出无条件将厦门大学改为国立。不久,得到同意。厦门大学改国立后,国民政府教育部为纪念陈嘉庚创办的功绩,在厦大特设咨询委员会,以陈嘉庚为永久委员,并于校内设置“嘉庚讲座教授”和“嘉庚奖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1951年,陈嘉庚、李光前、陈六使先后捐资880万元,人民政府拨款797万元,扩建厦门大学和集美学校校舍。1952~1954年,陈嘉庚捐经费建成厦门大学新校舍24幢,49000平方米。
  1951年8月,教育部批准成立“福建私立集美水产专科学校”,由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负责办理,招收高中毕业生,开设驾驶专业,学制3年,独立办校。
  1952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集美水产专业学校”与厦门大学航务专修科合并在集美成立“国立福建航海专科学校”。1953年11月,“福建航海专科学校”迁往大连,与其他学院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
  1960年,国务院批准在福建省泉州市郊创办“华侨大学”。华侨大学虽为公办,但得到华侨和港澳同胞长期捐款资助。华侨大学主要招收华侨、华人和港澳青年,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培养适应海外和港澳需要的各项专门人才为宗旨,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结合的理工大学,学制4年,1983年,列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大学。
  集美航海学院前身是民国9年(1920年)陈嘉庚创办的集美水产航海学校。1958年,水产、航海分开设校,成立集美航海学校,1978年,升格为集美航海专科学校,1989年,又升为本科学院,定现名。学院占地200多亩,建设面积5万多平方米。1956年前,学校经费由陈嘉庚承担,之后由国家负责,得到海外华侨和校友不断资助。
  泉州黎明职业大学是由华侨、港澳同胞创办,地方资助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大学。其前身是民国18年(1929年)华侨创办的泉州黎明高级中学。1981年,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资创办黎明学园;1984年7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黎明职业大学。学校设董事会,梁披云任董事长和首任校长。学校实行自费走读、不包分配择优推荐就业的办法,已培养毕业(结业)生2000多人。
  仰恩学院系海外乡亲吴先生独资兴建,1988年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校园占地200亩,至1989年底,已建总面积约4万平方米的校舍。1988年秋,开始招生。
  集美财政专科学校,前身为陈嘉庚创办的私立集美高级商业职业学校。1952年,改为私立集美财经学校,1956年,人民政府接办,1959年,改名集美轻工业学校,1965年,分开设立集美轻工业学校和集美财政学校,1970年停办,1973年复办,1985年,开始兼设财政专科班,1988年,升格为专科学校,定现名,已培养400多名大专毕业生。
  1989年,全省侨办、侨建、侨助高等院校有8所。
  七、成人教育
  民国3年(1914年),集美小学在集美“大祖祠”开设通俗夜学校,对文盲的成年人进行教育;又在“二房祖祠”另设一“阅报室”,供村民阅报,室内陈列了社会教育画片等。
  侨办成人教育往往是以侨办学校为中心推广开展的。南安华岩小学办民众夜校,招收文盲、半文盲男女青年入学;启导妇女树立读书风气,免除女生学杂费;教授简易簿记、尺牍、珠算及各种应用文体写作;侨胞捐建球场,提倡村民参加球类活动。永春鹏翔学校提倡成人识字,创办两所民众补习学校,抗战期间,兼办妇女及成人补习班。
  集美学校于民国19年(1930年)成立民众教育委员会,开展民众识字运动。同年3月3日,在集美社祠堂举行“识字动员大会”,张贴《为识字运动告民众书》,提出26条识字运动标语,
  这期间,集美学校开办4所民众学校,其中男2所,女2所,学生近200人。为便利民众学习,学校在村中醒目处悬挂黑板,派师生轮流施行流动教育,不但不收学费,还免费提供笔、墨、纸、砚。师生利用课余进行义务教学,不辞劳苦,有的深入各家各户,送教上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侨乡开展成人教育工作,举办扫盲识字班和各种文化、技术班。
  惠安县洛阳镇屿头村,自1950年办冬学民校后,除“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8~1970年3年外,坚持常年办学不间断。这所民校曾于1959年被评为省“铁民校”;80年代初,定为省教育厅的重点联系校。80年代初,旅外华侨“屿头同乡会”组织回国观光时,把夜校的有关资料、奖状、奖旗以及图书室的报纸、杂志等拍成照片带往海外制成幻灯片,放映给在海外的乡亲观赏。观光团团长杨先生和其他成员,会见全校民师,勉励大家把民校办得更好,为祖国四化作出更大贡献。回国观光的乡亲还送给民校教师每人两套制服,向民校捐款1370元,表达他们热爱桑梓的深情厚意。旅外侨胞古稀老人王女士,1987年,回乡治病期间,委托其子杨先生到屿头民校了解办学情况,与校长、教师、学员座谈,并捐资助学。
  南安、晋江等县的侨乡民校,大多数办有尺牍班,组织已经脱盲的侨乡群众参加学习。通过学习,学员能独立地与海外亲友通信。南安县桃源村香港同胞傅先生为尺牍班购买课本并先后给原大队党支部及侨务组写50多封信研究教学工作,寄来港币2.5万元作为民校经费。侨胞傅先牛.回乡探亲时,到民校参观,座谈,筹集可供民校使用3年的经费。大队党支部根据他的提议,将民校改名为“桃源侨办夜较”。
  侨胞除捐资支持民校办学外,有些地方还筹资基建民校校舍。福清县新厝、东张等乡镇和新厝乡蒜岭村等地的旅外乡亲都捐资建造成人教育楼,供家乡亲人学习、活动。南安县海外乡亲余先生回乡观光时捐资80万元,兴建县成人教育中心,是福建省首家由华侨独资兴建的县成人教育中心,已为福建、四川、广西、黑龙江、宁夏等9个省、市、自治区培训1872名不同层次的技术人才。
  第二节 捐资形式
  一、独资办学
  清末、民国时期,侨办学校从建校工程到落成开学以及学校日常办学经费全部由办学者(个人或集资者)承担。光绪二十年(1894年),陈嘉庚独资2000银元,在同安县集美村成立“惕斋学塾”,开福建省华侨独资办学之先河;民国时期,又捐资创办“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宣统元年(1909年),南安华侨吴记霍在家乡创办私立诗坂、诗鳌两所学堂,并联合陈宏基在诗山创办进化小学;民国11年(1922年),捐资2万银元,在大坝创办南安县职业学校,后改名成功中学。南安县华侨黄奕住于民国9年创办斗南小学,民国10年创办斗南初级师范,民国12年创办斗南幼稚园,民国16年在厦门鼓浪屿创办慈勤女子中学、女子师范并附设小学。民国10年,余佩臬与丈夫庄希泉在厦门创办厦门女子学校(后改女中)。民国23年,胡文虎捐国币350万元,拟在全国建1000所小学,其中福建80所,到抗战爆发前已建成70余所。印尼华侨黄怡瓶于30年代回国时,在家乡南安顶堡村创办明光小学;南安华侨李光前于民国27年回南安创办国专小学,还在山美、榕溪、董山、金陶办4所分校;1943年又创办国光中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光前捐资近300万元,大规模营建国专学村。1954年,学村基本完成,建有国专幼儿园,国专小学(一、二、三、四校)、国光中学、国专医院、国专礼堂以及自来水厂、发电厂等配套设施,总面积5万多平方米。惠安县华侨刘玉水在民国11年(1922年)创办的荷山小学基础上,于1950年扩办荷山中学。1956年,荷山小学独立设校,刘玉水又捐资100万元扩建校舍。1956年,南安丰川华侨黄怡瓶集资兴建南安华侨中学。1957年,华侨刘金水创办崇文中学。
  二、捐建校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50年代初期,少数华侨独资办学外(后都转为公办),华侨多是捐建校舍,成立董事会,设立学校教育基金会,添置设备,其余的办学经费则由国家负责。
  “文化大革命”以后,海外乡亲除建整所学校外,更多的是为家乡学校盖楼房、建教室、铺道路、修运动场等,使许多学校受益。南安县蓝园学村:1986年,海外乡亲捐资筹建蓝园中学。1988年,建成荣丹楼、景文楼、荣贮科学楼、灿烈楼、团英礼堂、荣艺楼、荣渔楼、蓝中食堂、学村路、学村牌楼及运动场等,总投资300多万元。
  泉州培元中学:1979年以来,由印尼、泰国、香港校友捐建“香港楼”(5层教室);菲律宾校友捐资重建“菲律宾楼”(3层),扩建图书楼(阅览厅、藏书库、校友馆3层);香港校友庄先生以其母名义独资捐建“安琚英楼”(3层);旅外校董庄先生等捐资新建校门;香港校友庄先生捐建“庄瑞杰楼”(5层)。
  莆田第六中学:1984年,海外乡亲林先生父子捐建教工宿舍楼一幢;1987年,侨胞团体九鲤洞捐建教学楼——九华楼;1988年,海外校友郑先生等捐建科学楼——涵华楼。
  永定侨育中学: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有星马海外乡亲捐建“星马科学馆”;印尼海外乡亲捐建教师宿舍“印尼楼”。
  龙岩第一中学:海外乡亲陈先生捐资100万元建图书馆1座,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石光中学:海外校友邱先生捐建会议楼1座;蔡先生捐建新楼门;王女士捐建宿舍楼1座;旅菲校友会捐建尊师楼1座;海外乡亲两位吴先生各捐建教学楼1座。
  福清第一中学:海外乡亲林先生捐建1座图书馆,造型奇特,宽敞典雅,藏书10万多册,阅览室有217个座位。
  长乐县猴屿华侨学校:1985年,旅居美国、新加坡的海外乡亲和香港同胞捐资100万元兴建教学楼、教师宿舍楼和多功能礼堂各1座,并建有厨房、膳厅、浴室、厕所、传达室等,建筑总面积2882平方米;还建有20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
  安溪进来小学:1978年,海外乡亲柯先生等32人集资兴建瑞鹊楼;1981年后,海外乡亲又捐款45万元建主楼、东楼和正面楼。
  安溪蓬莱中心小学:1989年,学校创始人华侨刘梧桐先生的后裔捐资70万元,兴建3层教学大楼,总面积2000平方米。
  福州英华学校:1989年,由海外校友捐资50万美元建“芝美楼”和“康霖楼”,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
  从1980~1989年,南安海外乡亲黄先生捐资500万元,在南安10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建“仙都楼”24座。南安水头港澳同胞吕先生捐资1100万港元,为10多所中小学建校舍。福清县从1979年以来,海外乡亲捐建教学楼、综合楼、师生宿舍218幢,受益中学25所、小学128所。莆田县江口镇于1984~1989年,海外乡亲共捐建中小学校舍69幢,礼堂3座。永定县1979~1989年,接受海外乡亲捐建学校64所。闽清县海外乡亲于1979~1989年共捐建中小学教学楼45幢。闽侯县海外乡亲于1979~1989年,捐资新建、扩建、助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教师宿舍楼55幢,建筑面积41600平方米。从1979~1989年,全省海外乡亲捐建校舍总面积2000万平方米。
  三、捐赠经费与设备
  清光绪五年(1879年),晋江安海镇创办铸英学堂,得到华侨资助。光绪六年(1880年),厦门鼓浪屿设立挦源中学,曾得到菲律宾华侨捐助。光绪三十年(1904年),创立的泉州培元中学,是教会向华侨集资创办的,华侨负责常年经费,直至1949年。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华侨王隆惠捐白银1万两助办厦门中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美以美教会在永春创办崇贤中学,得到华侨捐助与支持。
  民国时期,福建省私立学校占很大比重,许多私立学校派员往海外华侨募捐,有的请家乡的华侨出任校董事,办学经费常年得到侨胞的支持。民国23年(1934年),南安全县有小学135所,其中私立小学111所都得到华侨捐助。一些公立学校也得到海外校友和其他侨胞的资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华侨大量资助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侨乡的学校经常得到华侨、海外乡亲的捐赠。据1989年统计,受益的有普通中小学1714所、中专9所、大专院校8所;侨乡泉州市受益的中学92所、小学907所;晋江县中小学460所,受益的300多所;龙海县受益的中小学25所;同安县受益的中小学54所。1979~1989年,福清县接受海外乡亲捐款有9895万元;莆田县江口镇有8344万元;永定县有1200万元;闽清县有8465万元。全省华侨捐资用于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的,1979~1989年,共达3.71亿元。
  海外乡亲不但资助经费给各类学校,而且还捐赠大量的教学设备。其范围之广,数量之多,无法统计。福清华侨中学有电教设备、英语语音室、电脑室、录像厅、彩电14台、电影放映机2台、四喇叭收录机38台,班班有教仪、扩音器,理化生实验仪器也基本完备。这些教学设备,绝大多数是海外乡亲从1979~1986年捐赠的500余万元购置的。
  泉州培元中学海外和香港校友捐赠语音实验设备、电脑、电视机、影印机、录像机、电影放映机等教学设备和成批打字机以及汽车等。
  四、置产助学
  华侨捐资建校之后,不少人购置产业或创办企业以盈利养校。
  清宣统三年(1911年),泉州华侨蒋报企等创办明新两等小学堂,随之建立明新茶园、明新钱庄等,以其盈利作为学校经费。
  安溪县华侨官光厚于民国16年(1927年)创建安溪崇德中学。民国17年,又创办蓬莱崇阿小学。民国18年,在厦门鹭江道置建13楹三层楼房作为永久校产,每年以租金作为办学经常费。
  民国25年(1936年),漳浦县华侨杨纯美在家乡创办纯美初级中学,并建农场、围滩造田以养殖收成充作校产。
  民国35年(1946年),华侨林树参创办安溪县蓝溪中学,将自己在家乡投资的公司股票1亿元(民国时期的货币)送给学校充作发展基金。
  陈嘉庚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侵犯新加坡前夕,为使集美学校有永久的经费来源与陈六使、李光前等联合汇款国民政府财政部转集美学校,以此款在永安创办“集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友银行”,每年以盈利的20%补助集美学校。
  民国26年(1937年),创办安溪案山小学的刘梧桐先生,在抗日战争侨汇中断后,毅然回国,在重庆、昆明、贵阳等地创办企业,以盈利作为办学经费。
  惠安县旅菲华侨创办惠安崧山小学,助建乐安小学,同时,设立“崧山商店”,投资“建昆贸易公司”,以其盈利作为两所学校的办学经费,一直维持到1966年。
  80年代,泉州市东海中学创办后,旅外乡亲何先生等人办起拉链厂,将其收入用于提高学校教职工福利。
  晋江县金井镇,海外乡亲办起学校后又创办乡镇企业,每年以企业盈利50%补助学校。
  泉州市鲤城区旅外乡亲何先生在泉州市内建“贤銮福利大厦”,以其营业盈利资助泉州市教育事业和其他福利事业。
  晋江第一中学和厦门双十中学的海外校友,出资帮助母校开办工厂,以盈利帮助母校。
  1988年,旅外乡亲兴办泉州明新学校校办电子工厂,年产值200万元,出口创汇居全国校办企业前列。1989年,增办中外合资东泉企业有限公司,以盈利补助学校经费。
  安溪县海外乡亲李先生与湖头镇签订开发龙眼园200亩合同,由李先生投资,镇派人经营,果园盈利全部用于安溪慈山学校。
  五、设立基金
  民国7年(1918年),泉州明新学校创办者筹集荷币15万盾,存人印尼银行,作为明新学校的长久基金。民国8年,陈嘉庚将自己在南洋的全部不动产(胶园7000多亩,房产地皮150多万平方英尺)捐作集美学校永久基金;民国17年,安溪侨胞官光厚,捐资13万元作为安溪崇德、崇阿小学的办学基金;民国25年,漳浦县华侨杨纯美在厦门农民银行存入10万银元,作为漳浦县纯美初中教学基金。
  1952年,南安华侨李光前设立“李氏基金会”,保证长期扩建国专学村的需要。1978年以后,华侨设立各种教育基金会,对先进教职工、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全省已有省、市、县、乡、校的教育基金会900多个,拥有基金9000多万元。“庄采芳奖学金”奖励本省普通中学品学兼优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已颁发奖金56.4万元,奖励中学生721名。“庄重文优秀校长奖”奖励本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中热爱教育、勤奋工作、成绩突出的校长,每年颁奖名额150名,每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元,1989年,第一次颁奖30万元。“王贤霖基金会”向福州华侨中学、福州上渡中学、福清华侨中学、福清二中、福清海口、城头、里美、五岭、南岭、柏渡、岭兜等中学和海口、前村等小学的优秀师生颁发奖教奖学金,1988年,获奖教工978人,获奖学生14432人,共发奖金近14万元。“厦门市王淑景王文斗奖学基金会”奖励厦门市和安溪县的中等、高等学校品学兼优的当地学生,两次颁奖,获奖学生1000多人。“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励集美学村大中小学师生,已颁奖2次,获奖师生600余人,共发奖金20万元。“郑信顺夫人基金委员会”奖励永春籍的留学生、研究生和高考、中专、初考的优秀生,以及县内各中学的优秀学生,1985~1989年,颁奖5届,获奖者留学生17人,研究生113人,其他的3401人,颁奖计人民币43.7946万元,侨汇人民币34.1850万元。“黄仲咸教育基金会”于1989年成立,首期捐赠2000万港元作为基金,存入香港银行,逐年取息作为南安县奖学奖教及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每年颁奖一次,奖励在全国、省、市、县各学科竞赛前三名者,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中小学公民办教师,优秀教育论文获得者,教育质量名列全县前茅的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节 集美学村
  集美学村,位于厦门集美镇,是被毛泽东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陈嘉庚创办的。陈嘉庚一生兴学,在国内外创办和资助过的学校达百所以上,特别是集美学校(学村),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直到高等教育,全盘考虑、整体规划,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学村内亭台楼阁、湖光水色、树影婆娑、花木飘香。学村原仅1.5平方公里,人口1.5万,而在校师生竟占一半以上。今日10万集美校友遍布海内外,他们正为社会的进步与文明作出贡献。
  一、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9月,陈嘉庚第四次从新加坡回到集美,看到家乡教育十分落后。同安县立小学10年没有1班毕业生,集美社分七房角划地而居,各房自办私塾,只收男生,且塾师学识平庸。陈嘉庚四处奔走,使各房同意全村设立一所统一的小学,经费由他独资负担。翌年1月27日,乡立集美两等小学校成立,借“集美大祖祠”、“驿轴”、“二房祖祠”做校舍。
  当时集美社三面环海,空地很少。陈嘉庚为了盖校舍,出资2000元买下村外1口面积数十亩的半废大鱼池,建筑1座造价1.4万多元的木质平屋,可容7班学生的校舍。民国2年秋季开学时,集美小学搬进新校舍。
  民国5年(1916年),集美小学改名为同安第六区公立第四高等小学校。
  集美小学招收的只是男生。陈嘉庚决定冲破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观念,创办集美女子小学校,筹办工作由陈敬贤夫人王碧莲女士负责。她每天带一张小板凳,到各家各户苦口婆心动员学龄女孩上学。集美社村民多以讨海为生,女孩剖海蛎有微薄收入,不少家长不让女孩上学。为此学校规定女生不但免费上学,而且每月发给每生津贴2~3元,结果招收60名女生。民国6年2月,集美女子小学正式开学。
  在创办小学过程中,首先遇到的困难是师资奇缺。全同安县教师中,师范毕业的(包括简师毕业)仅4人,其中1人从商,2人应聘在集美小学任教。陈嘉庚为解决师资问题,开始进行他创办集美学校(学村)规划的第二步——创设师范与中学。他考察省立师范学校,了解到该校毕业生不想当教师,更不愿到乡村任教的情况后,更感到创办师范学校刻不容缓。民国5年(1916年)10月,派胞弟陈敬贤回集美筹办师范和中学。陈敬贤在国外经商积劳成疾曾患咯血症,但为了筹办师范和中学,事必躬亲,1年多兴建起大礼堂和居仁、立功、尚勇诸楼,以及电灯厂、自来水塔、温水房、浴室、大操场、贮藏室等设施。他先后到江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北、湖北7省考察教育,延聘校长。陈嘉庚为了使师范毕业生人人都能实践教职,特地从南洋发函通知闽南30余县劝学所长,要求每一大县代为招选贫寒子弟5~6人,每一小县3~4人,所选学生必须有志教职,详填履历,到校后加以复试,凡违背定章或不及格者,决不收纳。民国7年(1918年)3月10日,师范、中学两部同时开学,分师范3年制讲习科甲乙两班、5年制师范预科甲乙两班和中学1个班,学生196人。学校优待中小学生只交膳费,学宿费均免;师范生各费均免;师范生和中学生所需被席蚊帐一概由学校供给,每年春冬两季学校发给学生统一制服各1套,每月津贴每个学生2元。
  陈嘉庚为增强华侨的祖国观念,从创办集美师范、中学开始就特别欢迎海外侨生到集美就学,明确表示:凡南洋华侨小学毕业生,有志回国升学的,“则由新加坡本店予以介绍函,概行收纳;到校时如考试未及格者,则另设补习班以教之”。集美师范中学创办第二年就有不少侨生到集美上学。
  民国7年(1918年)12月,报呈福建省长公署转呈教育部立案,正式成立“集美师范学校”。
  集美师范、中学开办不及2年却3易校长,使陈嘉庚感到从外省聘请校长不是办法,决定不再聘外省校长。
  民国8年(1919年)2月18日,集美幼稚园成立,陈嘉庚雇木工按幼儿高矮,制作桌椅;为保护幼儿上学放学安全,规定汽车不得进入集美村;还为幼儿园配备钢琴、风琴和玩具等。同年5月,陈嘉庚在第5次回国前,将自己在南洋的全部不动产(胶园7000多英亩、房产地皮150多万平方英尺)捐作集美学校的永远基金,并请律师按英政府条例立字为据。陈嘉庚当时在华侨中并非首富,但他竭尽心力,倾资兴学。他在《致集美学校诸生书》中说:“身家性命之利害得失,举不足吾念虑,独于兴学一事,不惜牺牲金钱,竭殚心力而为之”。民国9年4月,经黄炎培介绍,陈嘉庚在厦门认识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的福建安海人叶渊(采真)。5月10日,陈嘉庚亲笔立聘书,敦请叶渊“任集美师中商水产学校附属两等小学校校长职务”,而且一聘就是3年。叶渊难却盛情于7月就任集美学校校长。
  陈嘉庚在第五次回国期间[民国8年(1919年)6月至民国11年3月]在兴办厦门大学的同时,实施兴办集美学校的第三步规划:创办实业学校。他目睹中国水产、航海业落后状况,发出“力挽海权,培育专才”的誓言。民国9年2月,集美学校水产科开办,招收旧制高等小学毕业生45名,修业年限4年,学生各费均免。10月,聘冯立民为主任。同年8月,陈嘉庚在集美增办商科,旨在培养有学识的商业人才,援助南洋广大华侨,长中国人志气;同时,也为改革国内墨守成规的商业经营方式。商科开办后人数逐年增加。民国13年1月,改为商业部,课程增多,修业年限仍为4年,先后聘李敬仲、邵挺、黄绶铭为部(科)主任。
  民国10年(1921年)2月,陈嘉庚在集美学校创设女子师范部,女子小学附属之。招收师范讲习科,预科各一班,学生100多人。
  陈嘉庚看到中国以农立国,而农林科学技术落后,收获不丰民生困苦,决计培养农林科技人才。民国12年(1923年),他从新加坡写信给集美学校校长要他择地开办农林学校。民国14年5月,与同安县仁德里洪塘乡民订立契约,购买天马山北面一带的久荒田地,建筑农林部校舍,并开辟农林试验场。民国15年春,农林部正式开学,招收学生130多人。秋季开辟畜牧场,聘北京农林大学教授森林系主任叶道渊为主任。农林部边上课,边进行农作试验,种植许多树苗。学校派人劝说各乡长,把所有的山头分区划界,计算乡人数目,把植树任务分配各区。学校派学生带树苗下乡,教农民种植方法,请地方官出告示,禁止砍伐。
  陈嘉庚兴办集美学校的第四步规划是办大专院校。民国15年(1926年)9月,开办国学专门部,招收旧制中学毕业生44人,按照专门学校办法,修业年限定为4年。民国14~16年,开办高级师范选科,分文、理、地、艺术、体育各系。学生主要录取集美学校师范部旧制五年毕业生。
  为了资助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集美学校毕业生升入大学或出国留学,自民国13年(1924年)起,设立“成美”储金。有不少集美学生就是依靠成美储金的资助得以继续升学的。
  陈嘉庚倾尽全力办理集美学校使其成为闽南教育中心。民国9年(1920年)集美学校设立同安教育补助处,开始资助同安各乡设立小学,计30余所。民国13年3月改名“教育推广部”,除维持拨款资助各校外,并从教学上加以指导。教育推广部从成立到民国21年8月间,全省受到补助的有28个县市73所学校。
  民国16年(1927年)3月,集美学校改部为校;师范部改为高级中学校,附设前期师范及后期师范;中学部改为初级中学校;女子师范部改为女子初级中学校,附设前期师范及女子小学;国学专门、水产航海、商业、农林、男子小学等各部均改为校。同年,为培养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师资,陈嘉庚创办集美幼稚师范学校,以幼儿园附属之。幼稚师范招收本科与预科各1班;民国19年,取消预科,提高本科的程度,改2年制为3年制;民国21年改为4年制,分为预科2年,本科2年。
  试验乡村师范学校由集美初等教育社张宗龄等人捐款,集美学校教育推广部按月拨款补助。秋季先办小学,后招师范生。半年后发展5所中心小学,2班师范生。民国21年(1932年)6月收归集美学校管理。
  民国22年(1933年)12月,集美学校再次变更组织:男女中学合并为中学,高级师范、乡村师范、幼稚师范合并为师范学校,男女小学及幼稚园附属之。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远居海外的陈嘉庚写信给集美师生,激励师生要“抱定牺牲苦干之精神,努力抗敌救国之工作”。10月,日军侵占金门,学校内迁。师范、中学迁往安溪文庙;商业学校迁往安溪后垵乡;农林学校迁往安溪同美乡;水产航海学校迁往安溪官桥乡。民国27年1月3日,集美学校举行临时全校校务联席会议决定:各中等学校一律迁入安溪县城文庙校舍,合并办理,定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联合中学”。
  民国28年(1939年)1月,水产航海、商业和农林各科脱离联合中学,定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职业学校”,迁往大田县,叶维奏为校长。中学取消“联合”二字。改为“私立集美中学”,以师范科附属之,由陈村牧兼任校长,6月,改聘王瑞碧为中学校长。
  民国30年(1941年)2月,小学迁回集美;8月,职业学校中水产航海、商业、农林各自独立设校,中学高中部迁往南安县诗山。民国31年2月,中学改为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两校。
  民国33年(1944年)2月,省教育厅将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设于集美学校附近,委托集美学校代管。民国35年,从集美学校中分出,迁往莆田县。
  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集美学校陆续迁回集美。民国35年1月,高级中学、初级中学、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全部迁回集美。春季,科学馆修复后,分散在各地的设备运回集中管理。民国36年2月,高级农林职业学校因生源问题,停办农校,专办农场。
  民国38年(1949年)4月陈嘉庚同意筹设航海专科学校,并报请教育厅转教育部立案。5月下旬,福建省政府下令学校提前放假,集美学校除小学照常上课外,中等各校均于5月28日离校。高中、高水、高商大部分学生及初中一部分学生,纷纷奔往晋江、同安、安溪、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参加革命工作。中等各校被迫放假后,国民党空军降落伞部队,陆军第五军,第五十五军先后进驻集美学村。8月中旬,经再三交涉后退出。
  1949年9月23日,集美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战斗中未用重武器,用鲜血和生命保护集美学村。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陈嘉庚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
  厦门解放后,集美各校立即投入紧张的恢复工作。小学于月25日复课,高、初中、高水、高商四校于11月7日复课。1949年11月11日,国民党军队飞机狂轰滥炸集美学村,高中校长黄宗翔等遇难,造成“双十一”大惨案,学校重遭破坏。集美师生员工发表(告海内外同胞书》,控诉这种轰炸“和平学村”的罪行,并坚决表示要以“始终一贯的牺牲精神向前推进,来完成我们应该做的神圣的革命任务”。师生们为死难者开了隆重追悼会。陈嘉庚在汉口发表书面谈话,谴责国民党军队飞机轰炸集美学校的暴行。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鼎丞,副主席叶飞、方毅,教育厅厅长陈辛仁,厦门市军管会、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及厦门学生会联合会等函电慰问。“双十一”惨案后,由于校舍被毁,无法上课,学校不得已宣布暂时停课,学生暂时疏散回籍。学校派员分赴各地选择临时校舍,准备搬迁。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支持下,集美各校第二次搬迁:高级水产航海学校迁至后溪下店村,11月28日复课;高中与高级商业学校合并办理,迁天马山原农林学校旧址,于12月1日复课;初中迁往五行山乡,于12月1日复课;小学迁到集美以北的内头社借民房为校舍,12月5日复课。
  1949年12月17日,陈嘉庚回到阔别九年的集美,随后订出“重建集美学村计划”:清理灾区、开筑道路、救济受灾村民;建筑新学村,除恢复原有各校外,拟增办华侨师范和工矿学校。1Q50年9月5日,陈嘉庚在结束南洋事务后回国,定居集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美学校虽然仍保持私立,但人民政府从各方面给予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补助经费,指导教学,中专毕业生由国家负责分配。
  1950年秋,高中与初中合并为完全中学,定名为集美中学。1951年1月16日,教育部电准试办集美水产、商船专科学校(简称“水专”)。2月水专招收第一批新生,由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简称“高水”)负责办理。8月水专与高水分开,独立设校。该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分驾驶、渔捞、养殖、制造、轮机等科,当年先办驾驶科,招收学生95人。1951年9月,省立高级航海水产职业学校(原址在惠安县)并入集美高水。10月,省立高级航海机械商船学校(原址在福州马尾)的航海科并入集美高水,增办养殖专业。1952年9月,厦大航务专修科与集美水专合并,在集美成立“国立福建航海专科学校”(简称“航专”)。1952年12月15日,集美高级水产航海职业学校改名为“福建私立集美水产学校。”12月,集美高级商业职业学校改名为“福建私立集美财经学校”,修业年限2年半。1953年8月,福建航专迁往大连,与东北航海学院、上海航务学院三校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
  由于南洋各地侨生要求回国就学的日益增多,1953年,陈嘉庚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议在集美创办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专收归国侨生,进行补习教育。人民政府很快采纳他的建议,并拨款委托他负责筹建新校舍。同年11月,“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筹备委员会”成立,接收以前“福建航专”移交的校舍、家具等。12月,开始接待第一批侨生,12月下旬开始上课。1954年1月4日,补行开学典礼。学校定名“福建省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由福建侨委副主任陈曲水兼任校长,由中侨委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中侨委为主。集美侨校吸引了海外广大侨生,1954~1955学年度,侨生达1008人。1957年8月,陈嘉庚征得中侨委同意,倡办侨属子女补习学校,委托集美侨校负责兼办,陈村牧兼校长。
  1958年3月18日,水产航海学校分开建校,分别定名为: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水产学校”、“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航海学校”。1960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水产学校改称为“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同年春,省交通厅筹建“福建交通专科学校”,在集美航海学校附办,招收交通专科学生48名。8月,交通专科学校独立办理迁往闽侯枕峰。1961年,“福建厦门私立集美航海学校”改称“福建集美航海学校”。
  集美财经学校与泉州食品工业学校、厦门纺织工业学校合并改称“集美轻工业学校”后,1960年9月1日,增办大学部,学校改称为“福建集美轻工业学院”。1961年,大专部停止招生。1962年3月,福建省政府决定大专部停办,恢复“福建集美轻工业学校”名称。1964年,内部分为轻工、财经两校。
  1961年8月12日,陈嘉庚因病逝世,集美万千师生哭校主。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董必武送了花圈。8月20日下午3时,在集美鳌园举行隆重的安葬仪式。
  陈嘉庚逝世后,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1961年9月,由中侨委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如何继续完成陈嘉庚未竟事业,会议决定分5年继续完成陈嘉庚生前未完成的基建项目,全部费用除陈嘉庚自筹基金尚有200万元外,所缺部分从1965年起由国家分两年拨付。
  不久,“文化大革命”爆发,学校被迫停课,停止招生。集美学村除中、小学外,其他学校均被迫停办或解散。集美校委会处于瘫痪状态。科学馆、图书馆、福南大礼堂、医院、印刷厂也都陆续划归外单位使用。
  1972年,上海水产学院迁到集美,改名厦门水产学院,11月1日正式开学。1973年,福建省革委会批准复办集美航海学校、财经学校。1974年6月,复办福建水产学校;同年,在福建航海倶乐部的地址上创办福建体育学校。“文化大革命”后期,集美学村实际包括小学、中学、航海学校、水产学校、财经学校、体育学校、厦门水产学院等7所院校。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集美学校师生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破坏教育事业的罪行,平反一批冤假错案,各校进行调整整顿。
  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办上海水产学院,保留厦门水产学院。1980年上半年,上海水产学院全部迁回上海,厦门水产学院仍设在集美。厦门水产学院本科4年制分8个专业,专科2年或3年分8个专业;另有成人教育、非全日制培训和继续教育。
  1978年底,经国务院批准福建体育学院在福建体育学校基础上成立,设体育系和运动系,学制4年;另设教练员训练班和2年制专科班。
  1978年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集美航海学校改为“集美航海专科学校”。1989年5月11日,经国家教委批准,集美航海专科学校又改为“集美航海学院”,设4个专业。
  1979年4月,重新成立“厦门师范专科学校”。1980年3月,改名为集美师范专科学校,设中文、政教、数学、地理、英语、音乐、美术7个专业。1973年,复办福建财经学校。1985年1月28日,改办福建省集美财经专科学校,续办集美财经学校。福建省集美财政专科学校设4个系6个专业。
  1980年,“福建省水产学校”,恢复为“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设渔业航海、水产经济贸易等7个专业。
  1974年1月,福建省轻工业学校复办,1985年6月18日,恢复原集美轻工业学校校名,设轻工机械装备、涉外企业管理等9个专业。
  1978年,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复办,至1984年,除华侨学生补习班外,增办大学先修班,招收朝鲜、蒙古华侨学生,印尼、緬甸、越南归国侨生,港澳学生、台籍青年、归侨及侨属子女1914人。1980年,办二年制外事英语大专班、外籍学生汉语班、全省华侨农场中学数学教师培训班。1983年9月,办华侨大学预科班。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增设“集美中国语言文化学校”,至1985年底共招收127名日本、泰国、菲律宾、缅甸、印尼、美国、法国、罗马尼亚、澳大利亚的外籍华人和华侨学生入学,先后举办十期夏令营短期学习班,共接待和培训300多名美国、泰国、菲律宾和香港地区的学生和华文教师。
  集美中学在“文化大革命”后重新列为省重点中学。集美小学1980年11月,被定为省重点小学。
  集美幼儿园1980年9月复办,正式开学。
  至1989年,集美学村包括集美幼儿园、集美小学、集美中学、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集美水产学校、集美财政专科学校、集美师范专科学校、集美航海学院、福建体育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等U所学校。
  二、育才
  民国7年(1918年)3月初,陈嘉庚和陈敬贤兄弟二人为集美学校手定“诚毅”二字为校训。陈嘉庚语重心长地勉励集美师生“要抱着大公无私的精神,凭着诚毅二字的校训,努力苦干”。几十年来,集美学校坚持“诚毅”的校训,对师生进行爱国爱乡革命传统教育。
  民国12年(1923年)4月16日,为响应全国人民争回旅大运动,校长叶渊带领全体师生1500多人往厦门参加示威旅行。并组织宣讲团到各地演讲,宣传抵制日货。同年8月底,闽军过境,数千人驻扎学校,与粤军隔海对峙,开枪互击,学生李文华中弹身亡,季风阁中弹重伤。李文华被害事件激怒集美师生,他们在《集美周刊》上发表文章、诗歌、祭文,抗议军阀罪行。在新加坡的陈嘉庚分别致电闽、粤军首领,要求他们撤出集美校界外。叶渊根据陈嘉庚函示,呈送请愿书,倡议集美学校为“永久和平学村”,提出承认集美学村公约,“公认集美学校设立地为学村”、“学村范围内不许军队屯驻、毁击及作战”等4条要求。请愿得到社会各界支持,孙中山大元帅大本营于民国12年10月20日批准,并电令闽粤两省省长及统兵官对集美学校特别保护。
  民国14年(1925年),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发生后,集美师生6月上旬致电上海罢工工人,发表《为上海惨杀事敬告国民书》,愤怒抗议帝国主义暴行,痛斥段琪瑞政府祸国殃民罪行。全校上下捐3600元大洋支援上海工人。集美学校成立“救国团委员会”,组织学生进行反帝宣传,斗争持续五个多月。民国26年(1937年),集美学校内迁。由于校舍困难,1000多名学生安身在安溪城内文庙里,条件十分艰苦,但学习、生活仍然井然有序,在因陋就简的艰苦环境中正常上课,组织“抗敌救援会”、“战时青年后方服务团”、“演讲队”、“歌咏队”、“演剧队”,出版各种抗日报刊,开办战时民众夜校,参加民训和严防汉奸等抗日活动。
  民国31年(1942年),陈嘉庚避难印尼,侨汇中断,集美学校经费空前困难。校友会提出“校友养校”的倡议,迅速得到数万校友的支持,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物的出物。至民国35年10月,各地校友共捐献34396103.67元。
  抗日战争胜利后,各校迁回集美,但校舍在抗战期间遭日军飞机轰炸,数十幢屋宇无一完好,修复校舍,工程艰巨。这时陈嘉庚虽从印尼回到新加坡,但实业未复,无法筹措校舍修复所需巨款。当时,“善后救济总署厦门分处”拟拨美国救济补助集美学校修缮部分校舍,陈嘉庚坚决拒绝。陈嘉庚和集美学校董事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从民国34年4月起开始修复校舍,到民国35年,修复大小楼房30多座,修理和添置校具3000多件。
  民国35年(1946年),北平“沈崇事件”发生后,集美师生愤怒抗议美军兽行。民国37年6月3日,集美各校学生联合发出抗议《美国扶植日本宣言》。
  1949年,“双十一”惨案发生后,集美全校师生员工发表《告海内外同胞书》表示飞机可以炸毁校舍,却炸毁不了集美师生的“诚毅”精神。他们搬迁的校舍虽然差,但师生齐动手,把环境安排得井井有条,有教室、寝室、膳厅、仪器室、阅览室、办公厅等。还开辟了篮球场、排球扬。学校搬回集美后,校舍的布置、环境的整理,全由师生动手,节省许多时间和开支。
  1950年,集美学校发动全体师生下乡宣传抗美援朝。水产航海学院和财经学校一些毕业生,毅然放弃就业机会,报名参加志愿军。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煽动“打、砸、抢”狂潮中,集美师生绝大多数能明辨是非,和集美村民一道尽力保护校产和文物,陈嘉庚故居、归来堂、鳌园和校舍都得到较好保护,珍贵的标本与文件资料也较完整地保存下来。
  1976年4月,集美师生冒风险到厦门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争相转抄“天安门革命诗词”,以表示对敬爱周恩来总理的深切悼念。
  改革开放以来,集美学村各个学校普遍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中心的教书育人活动,学习陈嘉庚爱国爱乡,倾资兴学,不为名利,一生俭朴的品质;宣扬李林烈士,为国为民英勇捐躯的精神;结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文明的新风尚。
  集美学校具有优良革命传统。早在民国12年(1923年),罗明等就组织了“星火社”,出版《星火周刊》,研究马克思主义。民国14年,李觉民、罗扬才等7人被吸收加入共青团,并成立闽西南地区第一个团支部。民国15年,中共厦门党组织发展刘瑞生等12人加人中国共产党。罗明、郭滴人、朱积垒等成为著名革命家。许多集美学校师生在民主革命时期成为革命队伍中的骨干。
  集美学校历来注重学生智育发展,严格要求学生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校按部颁教材授课,要求每位教师制定严密的教学计划,按照计划教学。教师请假,要定期补课,学校注重日常考查,严格执行考试制度,除月考、期考外,还进行临时测验;抽阅学生各学科作业,从中了解教与学的情况;举行各主科测验比赛,优胜者由学校予以奖励;建立自修督导制度,教师轮值,以利学生质疑问难。学生凡各科总平均不及格,国文不及格,1科目零分,英语、算学、物理、化学4科中任何2科不及格者留级。
  集美学校除教授给学生普通教育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重视职业知识的教育(包括水产、航海、商业、工艺、农业、林业及各类师范教育)。各班置书库,提倡学生课外阅读,做好阅读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美各校注重教学质量。集美中学定为省重点中学,集美小学定为省重点小学,福建财经学校定为全国重点中专,其他各校也都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下功夫。
  陈嘉庚把德智体育三育并重作为集美学校的办学宗旨,对体育十分重视。他强调说:“有一部分锐意攻书,而对于课外运动不甚看重,是未悉三育并重之宗旨也”。集美学校把体育列为主课。各校共同成立一个“体育联合会”,采用委员制,每月开常委会1次,到民国22年(1933年)集美学校建校20周年已开了12届大型联合运动会。
  学校要求学生一律参加体育活动,并严加考核;体育1科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或毕业。在普及的基础上组织各种运动员训练队。民国18年(1929年)3月21日,集美学校篮球队战胜美国“毕斯堡队”(该队同年曾获菲律宾冠军);4月,集美学校学生选手参加全省运动会,获甲乙组、女生组团体总优胜、个人总优胜。
  民国19年(1920年)4月集美高师学生参加在杭州举行的全国运动会,获得高栏赛跑第一名,被选为参加远东运动会选手;民国20年9月,在福建省参加全国运动会第二次预选会上,集美学校女子跳远选手薛匹侠、女子跳高选手陈桂花都打破了全国纪录;福建省的女篮则以集美学校女篮为代表队;民国21年1月,集美女篮赴香港、广州、汕头比赛连战皆捷;民国22年,在全国运动会上,集美学校选手林绍洲获高栏第一名,打破全国纪录;民国23~24年,集美学校选手在全省运动会上都取得优异成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美学校强调增强学生体质,重视体育锻炼。集美中学参加厦门市中学田径运动会获总分第一名,棒球队获厦门市冠军,足球队获省中学生邀请赛冠军。陈瑞丽在第六届全运会上获帆船金牌,李有志在全国花样滑冰比赛中两次获取金牌。
  集美学校早期就提倡学生参加一定时间的生产劳动,“养成劳动的身手”,学生不当少爷小姐,自己动手整理校内环境。学校制订“劳动服务竞赛办法”评判标准,成绩优良者,学校给奖。组织学生养猪、养家禽、磨制豆浆、缝制内衫、短裤等。农林学校师生与农场工人一起开辟农田、林场、果园,把教学、试验与劳动结合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集美学校对师生加强劳动教育。1950年7~8月,集美各校抽出学生组织“集美学校劳建队”,放弃暑假的休息时间,参加同安马巷建造飞机场的艰苦劳动。他们冒着烈日,许多人手掌起泡、肩膀红肿,身上晒脱一层皮,苦战38天取得比同安民工还高一倍的成绩,同安县政府给集美学校劳建队发了奖状。
  集美学村创立迄今已70余年,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0万多人。
  陈嘉庚认为人才是治国的根本,集美师范毕业出来的学生,大都品学兼优、热心教职,成为闽南初等教育的骨干。集美师范培养出罗明、罗扬才、郭滴人等一批革命先躯者。
  陈嘉庚培养水产航海人才,创办水产航海学校,为满足学生出海实习的需要,民国11年(1922年)向英国购买渔船机器,由学校自己设计,雇船匠建造“集美一号”实习船。民国14年,集美学校高级水产航海部第二组学生和教员21人,驾驶新下水的载重仅31吨的“集美一号”小型汽油发动机船,由集美开赴江、浙沿海实习,航线2000里多,时间5个多月,轰动我国航海界。“集美二号”出海捕捞,也供学生实习。集美水产,航海学校(现为集美航海学院)几十年来,培养5400多名毕业生,其中远洋船员2000多人,香港校友中担任船长的71人,总船长12人,企业经理20多人;国内的校友有近300人担任船长和轮机长。中国长江科学考察漂流探险队队长王岩校友,成为世界上首次全程漂过虎跳峡的勇士。
  集美财政专科学校,几十年来培养成千上万商业和财务人才;福建集美轻工业学校共培养毕业生9400名;集美水产学校从建校至今70多年来,培养5000多名毕业生,培训各种水产技术人才3000多名;集美中学从成立至今培养毕业生近3万人,校友遍布世界各地,有革命先躯、民国17年(1928年),领导福建平和暴动的朱积垒、朱恩;抗日民族女英雄李林;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蔡启瑞,以及电子计算机专家、著名画家、作家、作曲家、导演等。
  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从1954年创办至1971年停办,十几年间先后办了354个班,培养侨生19432人;1978年复办后,先后招收122个班,3862人。侨生毕业回到侨居国许多人成为企业家、事业家;在国内的校友也都在各条战线上作出贡献。陈万里校友在南京大学学习时,为抢救国家财产光荣牺牲,被追认为烈士;校友陈学宠扎根山区,为教育事业奉献出宝贵生命,被授予烈士称号。
  集美学校重视妇女人才的培养,陈嘉庚创办的集美幼稚师范、女子师范学校培养出一批女子师范人才。
  三、管理
  集美学校在民国9年(1920年)以前,由校主陈嘉庚领导各校校长,校长领导各校师生,未设专门管理机构。
  民国9年(1920年)7月,校主聘请叶渊任“师、中、商、水产学校、附属两等小学校”校长,集美学校开始设校长办公室,为统一领导机构。
  民国16年(1927年)3月,学校体制改革,改部为校。10个原来以部为单位的学校,均改主任制为“校务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制。各校设主席委员和委员,行政独立。叶渊改任校董,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
  校董公布《私立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各校校务执行委员会办事规程》及《集美各校联席会议暂行规程》,联席会议以校董为主席。
  民国17年(1928年),废委员制,改主席委员为校长、校董下设办公室。
  民国22年(1933年)6月,校主聘请叶渊、蔡玑、郭鸿忠、苏师颖、陈庆为校董,组成校董会,叶渊任主席。民国23年2月,学校公布《福建私立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大纲共10条,其中第3条规定:校主聘请校董若干人,组织校董会,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第6条规定:各校校长总辖该校一切事宜。学校又公布《校董会规程》,规定全校校务会议以校董、校长及公共机关主管人员为会议成员。
  民国23年(1934年)2月,叶渊离校后,蔡玑任校董会主席。同年8月,校董苏师颖辞职就任莆田师范校长。11月,任命林德曜为校董。民国24年1月,蔡玑、郭鸿忠辞职,校董会实际上由林德曜校董一人负专责。
  民国26年(1937年)6月,陈嘉庚制定《复兴集美学校守则十二条》,提出集美学校宜重新整顿,教职工薪俸宜平,工作时间宜苦干,人员少工作多,各校役丁除非不得已外,不宜多用;师生应力求俭朴;全校管理务求严格,以整风纪。6月28日,陈村牧校董正式视事,拟定《改进计划大纲十条》,提出要减轻学生负担,恢复师范学校,发展农林水产学校,充实商业学校,筹办工业学校,改进中学校,扩充小学校,繁荣集美村,沟通中南文化,注重劳作教育10条29款。9月3日,口本飞机、军舰袭击厦门,危及集美校师生安全。9月19日,“校务临时会议”决定迁校。10月,集美各中等学校内迁安溪。
  民国27年(1938年)1月3日,举行全校校务联席会议,决定各校校长改称为主任。校长办公室迁往安溪,原有公共机关,改隶校长之下,分秘书处、教务科、训育科、事务课、体育课、会计课、图书馆、艺术馆、农物、医院各设主任一名;编辑委员会、民训工作指导委员会、课外活动指导委员会、校产保管委员会各设主席1人;改小学为部设主任1人。2月19日,举行合并办理后第一次校务会议,通过《集美学校组织大纲》,第一条为:“集美各校及各公共机关因时局关系暂时合校办公,统称为集美学校”。
  民国30年(1941年)1月,奉教育厅令改组校董会,聘请叶渊、萨本栋、李光前、陈延庭、黄毓熙为校董,陈村牧为董事长。8月10日,在安溪举行校董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作出修正集美学校组织大纲、制定校董会会议规则等15项决定。
  民国32年(1943年),增聘叶道渊、郭季芳、陈济民、陈厥祥等为校董。
  日本投降后,学校迁回集美,校董会组织施工修复校舍。民国37年(1948年)下半年,校董会召开研究教学的各种会议12次,对各科在教学上应注意的事项,作统一规定,发给各校施行;制订教务处、教务会议、训导处、体育处、体育会议、各学科成绩考查、督导自修、学生生活周记考查办法、学生假期作业办法、学业比赛章程、学生规则、奖惩、学生服装、请假、集会及揭帖等规程;还制订寝室、膳厅、自修室、体育场、借用运动器材等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集美学校校董会与各公共机关负责人共24人,陈村牧为董事长。各校设校务委员会、生活指导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1950年4月,集美学校开始清理财务,颁布《福建省私立集美学校财务审查研究委员会组织章程》,对集美全校财产清理登记。
  1956年1月1日,陈嘉庚宣布成立“集美学校委员会”。聘陈朱明为主任委员,张其华为副主任委员,吴藻清为秘书长,陈村牧、叶振汉等14人为委员,陈朱明、张其华、吴藻清、叶祖彬、陈水萍为常务委员。
  集美学校委员会设秘书、总务、会计三处及学习、体育两个委员会和建筑部。校委会负责主持有关各校机构设置、办学规模、收费分配、基本建设及公共活动的联系事宜。校委会与中学、财经、水产等三校为平行关系;小学、幼儿园及公共机关属校委员会领导。
  校委会成立后,人民政府对集美各校实行全面负责,但仍尊重陈嘉庚的意见。陈嘉庚也一如既往地关心集美学校的建设。
  “文化大革命”中,集美学校校委会陷于瘫痪。“文化大革命”后,集美学村的领导管理机构有中共集美学区工委、集美学校委员会。恢复集美学校校友总会。
  1980年5月,集美学校委员会重新开展正常工作。1982年11月,校委会成员经调整后,陈村牧任顾问,张其华为主任。校委会负责管理陈嘉庚故居及陈列馆、纪念碑、归来堂、楼阁、池塘等建筑物和厦门华侨博物馆;履行在香港集友银行的股权,管好用好每年的股息和红利;管理陈嘉庚生前在国内的存款,并按“文化大革命”前规定,将50万元(人民币)基金的利息拨给集美社公业理事会,用于集美公益事业;接待到集美参观游览的客人,发展旅游事业;负责与陈嘉庚在海外的亲属及集美校友的联系工作。
  中共集美工委1984年7月1日成立,作为厦门市委的派出机构,由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校、集美航海专科学校、集美师专、集美中学、集美校委会各派一位中共党的领导干部参加工委为委员;工委书记、副书记由市委派出专职干部担任。集美工委主要受厦门市委的委托,协调集美学校的规划建设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参加地方性的有关管理工作,同时,协调地方各部门为集美院校服务;另一方面,发挥集美院校知识库的作用,为特区建设和岛外各区、县的经济建设服务。
  1980年9月9日,恢复集美学校校友总会。陈村牧担任理事长。10月5日,召开恢复后的第一次理事会,修订《集美学校校友章程》,以加强海内外校友与母校联系,发扬陈嘉庚爱国兴学的精神和赞助母校更多的人才为宗旨,并发表《致海外校友书)和《告台湾校友书》,恢复出版《集美校友》会刊。永春、泉州、香港、惠安的集美校友联络处相继成立。
  附: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
  闽政[1983]98号
  关于鼓励和支持华侨办学的若干规定
  一、华侨团体或个人捐资兴学,不论是侨办、侨建、侨助的学校,都是爱国爱乡的表现,政府一律予以鼓励和支持。
  二、侨校可恢复原校名,已由政府接办的侨办学校,可恢复侨办;如条件具备,也可把华侨兴建或资助的学校,改为侨办学校。
  三、侨办学校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
  四、侨办学校与公立学校享受同等待遇,本着“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侨办学校予以支持。侨办中小学对华侨、归侨子女入学,可适当照顾。
  五、侨办、侨建、侨助学校均可建立董事会和设立教育基金。董事会人选,由捐资人自行商定。教育基金由董事会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建筑物可尊重捐资人意愿命名。
  六、侨办学校董事会有权自聘或解聘校长、教师,决定和负责其薪金待遇。有条件的侨建学校董事会,也可自聘部分教师。
  七、鼓励侨乡学校的校友会为密切海内外校友的联系,发展母校的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八、华侨建校工程作为当地重要项目列入计划,在土地征用、建筑材料供应上予以照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确需进口国外材料的,给予免税优惠。
  九、侨校的校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的土地、财产,不得挥霍、挪用、侵吞办学资金,对违反侨办政策者要认真查处,对违法者应依法严惩。
  十、对热心捐资办学的华侨发给奖状,以资表扬鼓励;成绩卓著者,颁发金质或银质奖章。为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的侨校校长、教师,应绐予表扬鼓励。
  十一、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在家乡捐资办学者,也适用本规定。
  十二、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五日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七日印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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