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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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67
颗粒名称: 二、制度
分类号: G529
页数: 4
页码: 580-5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闽西苏区的制度、其中包括了议、巡视制度、检查制度、工作制度、学校管理制度等内容。
关键词: 制度 教育 福建省

内容

(一)巡视制度
  1930年9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委会第5次会议,决定派员到各地巡视教育工作。任务是:(1)传达上级工作方针;(2)检查过去的文教工作;(3)帮助计划下期的文化工作;(4)录取暑期学校学生;(5)健全各级文委会的组织;(6)调查该县教育状况。巡视工作的要求是:(1)召集各区文委会主任开联席会议;(2)参加县文委会议;(3)巡视两个以上的中心区域:连城县的新泉、庙前,长汀县的涂坊、南阳,上杭县的白砂、大洋坝,永定县的太平、湖雷,龙岩县的城区、湖邦、白土、陈陂;(4)巡视学校;(5)建立上下级密切关系。文委会指出巡视员在巡视时应注意:(1)少先队的教育;(2)劳动学校的建设;(3)俱乐部的设备和工作。
  此后,巡视制度逐步建立起来。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委会规定:上级文委会要每月派人巡
  闽西文委在政权建立初期,决定小学成立学生会,后改称学生公社,较早成立学生会的是龙岩县龙池区的区、乡小学。成立于1930年4月的龙池第一乡列宁初级小学学生会,有会员109人,其组织系统如视所属各级文委会及文化工作团体。汀连县文委会规定:县最少每个月要巡视各区一次,区每半月要巡视各乡一次。巡视工作的具体任务,龙岩县文委会确定了包括审查教员程度和调查学校设备状况等25项内容。
  1931年9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化部决定开办为期2周的巡视员训练班,名额30人,由各县选派3~5人,各直属区选派1~3人,条件为:对革命忠实,有教学经验,社会关系清楚的知识分子或识字的工农分子。
  闽西苏区建立教育巡视制度的成功经验为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所肯定,1934年4月被编入修正的《教育行政纲要》。
  (二)检查制度
  闽西苏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常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教学效果的检查。县、区经常通过文化检查的形式,组织各级各类学生参加总检查,开展校与校之间的竞赛活动。检查的科目通常是政治、算术、地理、共产主义浅说、社会进化史以及法令、美术、识字等。通过检查,促进各校互相学习,改进教学,提高质量。
  (三)工作制度
  1930年8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委会规定,各区文委会要在每月18日前,将1个月的工作情况报告县文委会;各县文委会要在每月31日前将1个月工作报告闽西文委会。1931年7月补充规定:(1)上级建立巡视工作,对下级经常进行个别指导;(2)下级每10天向上级报告1次工作,每月作月终报告;(3)开会要出席。因工作关系不能出席时要请假,如无故不出席的由政府处分;(4)上级通告、通知、指示要有计划地贯彻执行;(5)各级根据各时期全面工作计划,再具体制定出10天的工作计划,报告上级。
  (四)学校管理制度
  1.学生规则
  1931年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化部编印《劳动小学训导材料》,规定在校学生应遵守23条规则:
  (1)不饮酒。
  (2)不赌博。
  (3)不抽烟。
  (4)不买零食。
  (5)痰吐盂内,尿拉缸内(浴室内不拉屎)。
  (6)字纸废物不乱丢。
  (7)不偷拆别人信件。
  (8)不乱进别人房间。
  (9)不乱拿别人物件。
  (10)爱护公物。
  (11)严守时间,不差分秒。
  (12)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
  (13)参加会议踊跃发表意见,但已决议,则绝对遵守。
  (14)严守学校各种公约。
  (15)对于工作不怕难,不躲避,不敷衍,不怠工。
  (16)严守会场秩序(不高声谈笑,不耳语)。
  (17)保持整洁。
  (18)对同学要友爱互助。
  (19)对同学有意见须公开批评,不可暗中谈闲话。
  (20)工作的时间工作,游戏的时间游戏。
  (21)不出恶言骂同学,同学有不对行为只有劝告。
  (22)不拖鞋。
  (23)不打赤膊。
  2.学校公约
  闽西苏区各劳动小学还发动学生讨论制订各种公约。其中有:
  宿舍公约
  (1)摇铃起床时必须起床。
  (2)未摇铃以前起床者不得吵闹他人睡眠。
  (3)起床后须将被盖摺好,不得凌乱。
  (4)壁上不得乱挂衣物。
  (5)鞋子不乱丢。
  (6)—切用具要安放在一定地点。
  (7)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寝室内。
  (8)如有来宾住舍时,须报告值周主席。
  (9)不得随地吐痰及抛掷字纸废物等。
  (10)不得放置炉子煎煮食物。
  (11)不得高声谈笑及打架子,摇铃就寝后更须绝对禁止。
  (12)每日洒扫一次,按照轮值表轮值。
  (13)值日员未尽职应罚值日3天。
  膳堂公约
  (1)按照规定时间闻铃到膳堂用膳。
  (2)按照编定坐位就坐,不得随意越席或追来追去。
  (3)膳食委员会值日发哨后,才能开始吃饭。
  (4)吃饭时不得喧哗。
  (5)不准随地吐痰。
  (6)菜渣肉骨不得丢在地上,须放在桌上。
  (7)盛饭时不得把饭粒散落在地上及桌上。
  (8)饭箪及菜碗要放得整齐,不妨碍同桌人。
  (9)膳堂内不得打赤膊。
  (10)吃饭时不得把脚缩起及其他不好姿势。
  (11)每日饭后由伙夫抹桌一次,每三日大擦一次。
  (12)洗碗筷时不得将碗筷放进桶内。
  (13)违反上项公约1、2、3、4条者罚扫膳堂一次。
  (14)违反5、6、7、8、9、10、11、12条者罚扫(抹)膳堂、桌一次。
  3.恳亲会
  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恳亲会),和家长商讨对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工作情况,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恳亲会一般每学期举行1~2次,并请区、乡文委派人参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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