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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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6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师资
分类号: G632.4
页数: 4
页码: 574-5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闽西、闽北苏维埃政府成立后的师资、其中包括了闽北苏维埃政府先后在横峰、桐源、崇安大安街分别创办列宁师范学校,培养和训练小学教师、待遇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师资 培训

内容

一、培训
  闽西、闽北苏维埃政府成立后,苏区各类学校迅速发展,特别是初、高级劳动小学数量激增,原有的师资在数量和质量上都适应不了客观形势的需要。各级苏维埃政府因地制宜,采取短期速成的方法,抓紧培训师资。
  1929年10月,上杭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首先作出决议,要在最近期内创办列宁师范学校,培养新师资,经费由县苏维埃政府设法筹措。经过多方努力,1930年8月,在该县溪口乡茶地双溪埔村办起了列宁师范学校,招生200名。
  1930年7月,由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委会创办的“闽西列宁师范学校”在龙岩县松涛小学开学。首期招生150人,由各县考试录取。其中龙岩县录取28人。这一期与龙岩县苏维埃政府举办的教员训练班合并培训。学习时间半年,毕业后由闽西文委会分配各区、乡劳动小学任教,称为合格教员。
  闽西列宁师范学校初办时称为“闽西列宁师范暑假学校”,系初级师范学校,其主要任务是培养能运用新的教育、教学方法,从事普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干部和教员。开设的课程为:小学各科的教材教法、“小学组织与设备“社会教育问题”、“教授方法总论”、“教育行政概论”、“政治常识”、“自然科学常识”等。修业年限9个月。为适应战争和工作急需,有时缩短为3个月或3个月以下。1931年7月,闽西文委会在永定虎岗还开办了为期1个月的列宁师范短期学校,在龙岩、永定、杭武、汀连、饶和、瑞金等地各招20名,三个直属区各招5名,共135名。
  1931~1933年,闽北苏维埃政府先后在横峰、桐源、崇安大安街分别创办列宁师范学校,培养和训练小学教师,学制一年。
  在创办列宁师范学校的同时,苏维埃各级政府还大量举办各种形式的教员训练班。一是轮训在职小学职员,二是吸收有一定条件的知识分子,经培训后分配担任小学教员或教育行政干部。1930年7月,龙岩县开办第一期教员训练班,学员60人,培训时间4个星期,培训完毕发给证书。龙岩县苏维埃决定,从1930年9月开始,无证者不得充当教员。当年8月,上杭县北二区办了教员训练班,由各乡苏维埃选送有斗争经验的人员前往培训。
  1930年,闽西苏维埃文委会决定开办暑期教员训练班,规定学员的入学资格为:(1)曾充任教员2年以上,具有教育经验者;(2)对革命有认识,曾参加过实际工作者;(3)在中等学校学习过一年以上,或有相当程度者。汀连县规定学员年龄为16岁至35岁,必须是雇农、贫农、中农中的进步分子和有斗争性的知识分子,要经过审查考试。此后,闽西各县、区每年利用寒、暑假分别举办教员训练班,时间一般为20天到1个月。训练班以培训初级劳动小学教员为主,着重学习初级劳动小学的教材教法以及小学组织法、管理法。要求通过培训,使教员能够胜任初小各科的教学。训练班除要求学员学习和熟悉各科教材外,比较侧重学习新编《教学法》,对各种教学形式,培训班都作具体阐述,提出注意点,务使学员充分理解,灵活应用。对于教态的要求、教案的编写、教具的制造使用也进行讲述和练习。要求每个学员自备1节课,独立写出教案,在小组里进行讨论研究。由于乡村劳动小学还要承担办工农夜校、扫除文盲、办识字班、读报团等社会教育任务,所以训练班学员还要学习有关社会教育的材料。
  除开办列宁师范学校和教员训练班外,苏维埃政府的领导干部和区、乡各级文委委员还直接到学校兼课,具体指导教学。1929年10月,毛泽东在上杭县苏家坡指导闽西特委在“槐树堂”办起平民小学,亲自到学校给学生上课。他既上国语课,对贫苦农民子弟进行识字教育和阶级教育;又上算术课,教学生认识阿拉伯数字,进行实物计算、心算和笔算。在到苏家坡前的3个月,毛泽东、贺子珍来到上杭县的大洋坝,当他们知道乡里的列宁小学缺乏教师时,贺子珍提出要到学校教书。经毛泽东同意后,立即到学校了解情况。第二天,学校来了红军女教师的消息传遍全乡,吸引了更多的小孩入学。贺子珍到校任教后,认真备课、上课,既教识字、写字、心算、笔算、珠算,又教常识、音乐、美术、体育,她善于启发诱导学生对所学学科的兴趣,由浅入深,反复练习,学生多能牢固掌握所学知识。她平易近人,热爱小孩,用自己仅有的一点零用钱为贫苦学生购买笔墨纸张。短短半个月时间,就和学生、家长结下深厚的情谊。
  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委会规定,各区、乡文化委员必须到学校兼课,每周至少要上6节课;县文化科干部及闽西苏维埃政府文化教育科的干部也要兼任指导员(教员称为指导员)。
  闽西苏区还以乡为单位,组织小学教员参加共产主义教育研究会,目的是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员的政治、业务水平。研究会密切联系学校实际,讨论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讨论的形式有二:一是在平时定期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逐个问题研究解决;二是在假期召开时间较长的研究会,系统地研究解决问题。前者是经常性的教学研究活动,后者是一种“以会代训”的师资培训活动。
  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规定各地教员要经过政府审查批准。龙岩县文委会于当年8月召开第8次会议,决定履行教员登记。具体办法有:一是各区文委会组织教员审查委员会,凡审查合格的教员,由区文委会分配各校任教,一面报告县文委会;二是各校开学后,由县文委会派人调查属实后,发给登记证。龙池区第3乡执行上述办法时,先由乡文委会进行初审,对不合格的教员予以淘汰;然后由区文委会复审,再由县文委会发证。
  1930年12月,上杭县委扩大会也作出履行教员登记的决定。1931年9月,汀连县第一次文委联席会议作出决议:(1)限7天内将各区知识分子调查出来,报到县文委会,由县文委会加以详细审查,教员程度高的提选出来分配到各区;(2)本区范围内没有高级小学教员的,可由县文委会分配;(3)初级小学教员由各区自己提选。此后,履行教员审查登记,在闽西苏区各县全面铺开。通过审查登记,淘汰了一部分不合格的教员,保留了大部分质量较好的,教师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
  1931年7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召开各县区文委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区举行指导员登记,审查其工作历史、成份、家庭背景,排除有反革命政治派别嫌疑的分子;测验指导员的文化程度,考政治认识,以及教学经验;有特长的教员,轮流到各校教课,如甲校没有图画指导员,乙校有,甲校图画课就请乙校指导员负责。其他学科余缺教员依此办法调整,以保证各校有各科指导员上好课。
  二、待遇
  1929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在总结闽西斗争的经验教训时提出,对知识分子存在缺点的批评教育要作具体客观的分析,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出现反知识分子的倾向。1929年3月,红四军第一次入闽后,就贴出《告商人和知识分子》的布告,宣布知识分子如愿意参加革命,工农阶级均可收容他们。依据他们才干的大小,分配适当的工作,包括红军政治部的各项工作。因此,在闽西土地革命时期,大批知识分子投入了革命队伍。许多人参加了苏区的教育工作,担任各级学校的教师。
  1930年9、10月间,在共产党中央“左”倾错误路线指导下,闽西开展反富农斗争。在学校中,“反对富农”的斗争,不仅涉及富农子弟,甚至把家庭出身、社会关系有“一般问题”的教员也扫地出门。一时间,教师数量锐减,学校工作严重受挫。1931年春,闽西又发生“肃清社会民主党”的冤案,一些教师横遭排斥、清除或处置,造成许多基层文委会瘫痪,学校关门。1933年7月,以王明为首的“左”倾冒险主义者又在闽西苏区全面开展“查田查阶级”运动,大量排斥和打击知识分子,使学校工作再次受挫。经过连续三次“左”倾错误的干扰、破坏,闽西苏区教育由发展而变为停滞。面对这种严重情况,党和苏维埃中央的一些领导干部及时提出要纠正这种“左”的错误,正确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1933年8月,团中央局书记凯丰指出“我们教育部工作中存在极浓厚的反对知识分子的倾向,必须立即纠正这种错误”。10月,苏维埃中央召开文化教育建设大会,提出必须反对有些地方“左”的排斥知识分子的倾向,要“成功的吸收旧的知识分子和专门人才”。此后,闽西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反复宣传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批判“左”的错误,认真纠偏,使许多知识分子回到教师队伍中来。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强调必须重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瞿秋白1934年5月也在《斗争》期刊上发表文章,指出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不要改变。
  1933年10月,中央文化教育建设大会通过《目前教育工作的任务决议案》提出:“必须立即开始有系统的来组织小学教员,造成小学教员工作的环境,改善小学教员的物质生活,达到一般群众的水平。”据此,闽西各级苏维埃在改善教员生活待遇问题上作出决定:教职员除与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同样待遇外,另酌量情形津贴零用费。当时政府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是每月伙食费4元5角,零用钱大洋2元。永定县苏维埃政府规定小学教员月薪大洋6至8元。龙岩县决定划一教员薪金,全县教员薪金约定每年大洋100元。上杭县苏维埃政府规定:教员薪金最低限度照政府办事人员给发。虽然各区乡财政收入不同,但仍能确保教员的必须生活开支。龙岩龙池地区文委联席会议决定:教员薪水,最低月大洋7元以上,最高12元。
  1934年2月,临时中央苏维埃政府颁布实施《小学教员优待条例》后,各地对教员的优待逐渐趋于统一,包括教员的生活费、代耕、减纳土地税、帮教员家属耕作,免费医疗等,都有了统一的要求和标准。》条例》规定每半年给小学教员评发奖金一次,给奖的条件等第是:(1)能将该处所划定的学区内的学龄儿童吸收70~80%。经常到校的学生占全校学生的7/10以上(先进区域须达到8/10)者;(2)大部分学生能学完和理解中央教育部所规定的课程;(3)大部分学生能经常参加革命斗争工作。以上3项完全达到的评为第一等,其中有1项弱的为第二等。奖金为半年生活费的5~20%。—个教员连续取得第一等奖两次的,按年增加原有奖金2/10~3/10。
  闽西各级苏维埃政府在执行条例时,采取许多具体措施。对在劳动小学任教半年以上的教员,由乡苏维埃政府统一发给减纳土地税的通知书;由各村劳动委员统筹安排,发代耕通知书给有劳力的农户,定人定时帮助教员家属耕种田地。1934年9月,上杭县红色教员联合会的全体教员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全年既不减土地税,还在借谷运动中借谷给红军,在数天之内把谷子全部交到仓库,以支援革命战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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