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师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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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3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师资培训
分类号: G658.4
页数: 13
页码: 537-5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创办的师资培训机构。
关键词: 福建省 师范教育 师资培训

内容

清光绪廿九年至宣统三年(1903~1911年),福建各府、州、县多办有师资培训机构。当时创办的师范学堂,除全闽师范学堂办有学制五年的初级师范本科外,多为速成性质的师范简易科或传习所,招收私塾教师、举监生员,进行数月至1年的短期培训,充任初级小学教员。陈宝琛等创立的福建教育总会,也设有教育讲习部,培训小学教师。
  民国时期,陈嘉庚创办的集美师范学校,分别于民国12年(1923年)7月和民国15年7月,举办两期暑期学校,吸收闽南地区小学教师410余人参加学习。
  民国19年(1930年)7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在龙岩县开办教员训练班。8月,上杭北二区举办小学教师训练班。9月,闽西总行委开办巡视员训练班和少先队干部训练班。从民国20年起,闽西各县、区,暑期、寒假都分别举办教员训练班,培训小学教员和扫除文盲、社会教育师资。民国19年7月,闽西苏区政府文化委员会在龙岩县原松涛小学开办闽西列宁师范暑期学校。民国20年7月,闽西苏区政府文化部在永定虎岗开办列宁师范短期学校。民国21年,闽北苏区政府在崇安大安镇创办列宁师范学校。在战争环境中,列宁师范学校均采取1至数月最多1年的短期学制,实际上是小学教员短期训练班。
  民国19年到民国21年(1930~1932年),厦门大学师范学部连续举办三期暑期学校。民国23年、24年,举办两期暑期讲习班,培训本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协和大学于民国23年设立师范专修科,招收高中毕业程度,有两年以上经验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进修,学制2年。
  民国25年(1936年),省教育厅在福州开办小学教员训练所。第一批学员282名,学习军事训练(男)、救护训练(女)、教育概论、乡村教育、教育心理、小学行政、农业及实习、各科教材教法等课程。民国26年9月,教育厅分区训练小学师资2250名,其中中心小学校长250名,义务教育师资2000名。训练时间,中心小学校长2个月,义务教育师资5个月。训练机构共11个,在福州设立小学教员训练所,在闽侯、霞浦、南平、建阳、仙游、永春、平和、龙岩、上杭、长汀分别设立义务教育师资训练班。
  民国25、26年(1936、1937年),省教育厅在福州连续举办中等学校校长教员暑期讲习会,全省公私立中学校长、教导主任、教员一律听讲,并接受军事训练。
  民国27年(1938年)开始,大办战时民众学校。为了解决师资问题,省教育厅采取两种措施:一是设立战时民教人员训练班,速成培养民众教育师资;二是命令全省师范学校和中学的高中二、三年级学生停学一年,施以6星期训练,充任民校师资。民国28年7月起,在全省普遍实施国民教育,以5保设1校为原则,全省设立3400所战时国民学校,需教师6800名。但师范、高中学生1年任教时限已满,师资缺额问题更加突出。省教育厅除扩大师范学校的招生外,又采取两项应急措施:一是调训原战时民众学校、短期小学、简易小学的校长、教员共3000人左右,由各县分别设立保训合一干部训练班,训练1个月后派充国民学校教员。二是在每一专区设立保训合一干部训练分所,招收适合于当教师的相当于初中毕业程度的学生和失业知识分子,由全省7个专区保训所负责分两期培训。训练时间3个月,分配回原县担任国民学校教员。
  民国29年(1940年),《福建省师范教育设施方案》颁布后,省、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小学教员训练所、义务教育师资训练班、特种教育师资训练班、战时民众学校师资训练班,保训合一干部训练所(班),以及假期讲习会和假期训练班等多种师资培训机构。截至民国31年共培训4001名初小教员或小学代用教员。
  抗日战争时期,福建中等学校师资严重短缺。民国28年到29年(1939~1940年),采取两种措施培训在职教师:(1)在省立音乐专科学校附设中小学音乐师资训练班和中学图画、劳作师资进修班。(2)举办理科师资训练班,分批轮训中学理科教师。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举办在职教师进修班,由各县政府抽选年龄在30岁以下的中心学校、国民学校教员1至3人到师专进修后回本县中学任教。
  民国29年(1940年)7月,省教育厅举办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训练班,集中全省现任或已登记合格的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79人在永安集训1个月后,派回原校工作。各地分别举办“保训合一干部训练班”,民众学校、国民学校师资和乡、保长一起接受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起,福建师资培训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任务
  1950年2月上旬,省教育厅举办的新民主主义教育研究班,以新民主义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改造思想,树立革命人生观和为人民服务思想为目的。1950年,省教育厅在《福建省在职小学教师轮训办法的指示》中规定,教师轮训的方针“以学习政治为主,结合适当的业务学习。”
  1956年2月,省教育厅制定关于培养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教师的规划,规定干部培训班工作方针是“政治与业务并重,理论与实际联系。用马列主义理论与教育科学、教育政策的基本知识来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使他们能胜任本岗位工作”。1956~1966年的干训工作均按此方针实行。中小学教师除短训外,分别进修高师、中师课程。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进修院校被撤销,干训、师训工作一度中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先后恢复和重建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根据教育部1977年全国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目标和1980~1983年,下达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普通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小学在职教师进修工作的意见与《全国中小学教师进修教材教法工作经验交流会纪要》等文件精神,和本省沿海、山区、城市、乡村经济文化不平衡,师资质量存在差别的情况,以及普及初等教育规划对师资质量的要求,根据“教什么、学什么”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长远的文化、专业知识的系统进修和当前的教材教法学习结合起来,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安排”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对师资进行培训。第一阶段从1979~1984年,主要进行教材教法培训,以所教学科新编教材为基本内容,结合学习一些新知识和教学方法,要求通过培训能够“教正确,讲明白”。与此同时,进行部分学历教育和文化补课。对普通教育行政干部,遵循“培养一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教育规律,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团结群众,富于艰苦创业精神的干部队伍”的方针进行培训。第二阶段从1984~1989年,以学历进修和专业合格培训为主,要求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修,分别达到普师、大专、本科毕业或专业合格水平。
  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省教育厅办有新民主主义教育研究班,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小学行政干部和小学教师训练班。1956年后,在福州成立福建教师进修学院和福建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各地(市)设立教育行政干校或教师进修学校。大多数县办有小教轮训班。1958年,各县普遍设立教师进修学校,加速培训新教师。1959年,福建教师进修学院与福建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合并,成立福建教育学院。“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所有教师进修和教育干训机构全部“斗批散”。1972年后,一部分县举办小学师资培训班,吸收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进行短期培训,派充小学教师。“文化大革命”后,省、地(市)、县开始重建中小学师资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机构。全省培训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和教育行政干部的主要机构有:省教育学院1所、地(市)教育和教师进修学院9所,县(区)教师进修学校77所。此外,为使全省学历不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加速进修,达到规定标准和提高文化业务水平,还有福建师大附设的夜大学,电视大学招收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电大班,有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所设的高师和中师自学考试办公室及主考单位,附设在福州师范学校的省小学师资培训中心,附设在福州幼儿师范学校的省幼教师资培训中心,附设在福建师范大学的省高师师资培训中心。
  (―)省教育学院(福建教育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的任务是培训中学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以及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一切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1970年被撤销。“文化大革命”后复办。1983年4月,升格为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教育厅主管的成人高等学校。设有中文、英语、政史、教育管理、数理、生化、地理7个系。复办初期,针对全省中学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情况,着重进行短期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1984年开始,根据中学教师急须提高文化科学知识水平,解决学历达标问题,在继续办好各种短训班和开展教学研究的同时,举办中学教师本、专科离职进修班和函授进修班。
  (二)地、市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院
  地、市级的师资培训始于50年代,初期多为暑期学习班。1954~1956年,为小学行政干部轮训班或讲习班。多附设于地、市师范学校。由专署教育(文教)科直接领导。1957~1958年,先后独立建校,称为教育干部学校或教师进修学校。学校一般设有办公室、教研部和轮训部。有的学校还设立函授组、幼儿教育组、业余教育组等。教研部根据各校的条件分设若干中小学主要学科教研组。
  1970年初,学校被撤销。1972年,有的地市改为师资训练班或进修班。1979年1月22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通知各地将师资培训机构扩办成教师进修学校。1984年11月至1985年2月,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四所教师进修学院改名为教育学院,属师范性质的成人高等(专科)院校。任务是:(1)培训初中在职教师(以短训为主,确有条件者,经省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开设系统进修师专课程班)。(2)培训初中、小学学区校长和一般中学处以上行政干部。(3)开展教学、教育科学研究。(4)建立函授辅导站,协助高等师范院校开展函授工作。(5)收集、整理、研究、交流国内外教育情报资料。在体制上受省教育厅和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地(市)为主,由地(市)教育局主管。具体分工是:省教育厅负责审批事业发展规划,系统进修的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讲师以上人员的职称评定,制订(或转发)教学指导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全省统一安排的事项。地(市)负责审定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安排基建和教育经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任免学院领导干部。地(市)教育局负责调配教职工,审订培训、教学、教育科研等计划,具体管理基建工作和财务工作,处理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上的有关事宜。
  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其办事机构,一般设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处、总务处、函授站、图书馆等。至1989年,共有教职工745人,专任教师484人,其中副教授和高级讲师169人,讲师和中学一级教师315人,见表8-19。
  (三)县(区)教师进修学校
  1950年,称为教师轮训班(训练班),以县为单位设立,轮训班主任由县长(市长)兼。下设教育、生活指导两科,科设少数专任人员。1958年,各县普遍建立教师进修学校。初期设培训组、教研组和函授组。后来增设幼儿教育教研组和工农教研组。由县教育(文教)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校长。“文化大革命”初期全都停办。1972年后,各县陆续新办教师培训班。1978年后,在师训班的基础上复办教师进学校。任务是培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养员。同时进行初教、幼教的教学研究。至1989年,全省有77所教师进修学校。其中39所经省教委批准备案。经备案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属于县管中等师范性质的成人学校。39所教师进修学校,共有教工1612人,其中专任教师1093人。县教师进修学校一般设办公室(总务处)、培训处、教研室和函授站。有的加设教科室,专门负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1989年,福建省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概况详见表8-20。1989年,福建省教师进修学校名详见表8-21。
  三、进修
  学历进修分中师、大专、本科3种程度,学员经过招生考试录取,在一定时间内学完教育部或省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毕业证书,承认其相应学历。其方式有:离职进修、函授、夜大学、电大班和自学考试等。
  (一)离职进修
  1.中师
  “文化大革命”期中和“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省有大批学历不合格的民办小学教师。1980年起,每年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下达招收民办教师的名额,经中师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后,编为师范民师班;其教学课程、教学方法,与普通师范基本相同,学习年限为两年,毕业后转为公办教师。
  2.大专
  1956年,福建教师进修学院举办二年制中文、数学、物理3个专业,共招收小学教师347名;一年制体育专修班,招收小学教师37名;当时大部分中学不开英语课,开设俄语课,因而开办一年制俄语进修班,招收英语转科学员30名。毕业后分配各中学任初中教师。1965年春举办一年制中学政教班,招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复退军人210人,毕业后分配各地重点中学工作。
  1984年起,福建教育学院先后开设中文、物理、生物、教育管理等专业,招收高中文化程度的中学教师,按照1982年部颁的《关于试行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十二个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开设课程,学制2年。毕业后,一般回原地区中学任教。同时,福建教育学院还与省电视大学、各地(市)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协作,举办普教党政干部专修班,开设教育学、心理学、学校管理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逻辑学、法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文学史、现代文学、写作、中国通史、世界现代史、经济地理、自然地理、计算机语言等课程。学制2年,根据学校党政干部的特点,通过集中辅导、自学、讨论、电视教学、问题解答等方法进行教学,经考试合格,发给高师大专毕业证书。
  3.本科
  1984年开始,福建教育学院举办中文、英语、数学、化学四个本科专业,招收大专文化程度的在职中学教师。按照1982年部颁的《关于试行中学教师进高等师范本科七个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开设课程,学制2年。对在大专阶段已学过课时相差不多的课程,除进行必要的复习外,补充该学科新发展的内容;加开高中教材教法研究或中学实验教学研究等课程。并根据中学课程改革的需要,增设选修课。根据学员已有较多教学实践经验的特点,课堂教学一般采用辅导、自学、讨论、答疑等方法。至于教育实习及其它教学措施和教学管理,与师范学院基本相同。经过考试合格,发给高师本科毕业证书。
  1952~1954年,省教育厅选送一些中学教师到上海华东师大进修,80年代,福州市选送1名中学教师到美国进修,1名中学教师到澳大利亚进修。
  (二)函授进修
  1.中师
  1952年11月,省教育厅在福州设立福建函授师范学校(函授总校),在泉州、龙溪、龙岩、永安、南平、建阳、闽侯、福安8所师范学校附设函授班,招收学历不合格的小学教师,学制2年。开设语言、算术、历史、地理、自然和教育讲话6门课。通过在职自学,定期集中辅导,经考试合格,发给初师毕业证书。1956年,撤销函授总校,在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设函授教育股,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各地师范学校附设的函授班改为函授站。开设语文、算术、自然三门课,招收学历不合格的小学教师,通过函授学习2年,考试合格,发给初师毕业证书。1958年,省教育厅将函授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下放给县教育科(局)及县教师进修学校,在县教师进修学校设函授站,组织函授生自学、辅导和考核。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主持编写函授教材及自学指导书和教学参考书,帮助各地函授站组织辅导和自学。1961年,在福州师范学校设省中心函授部,负责计划、组织和辅导全省中师函授教育工作;在仙游、泉州、厦门、龙溪、云霄、龙岩、永安、南平、建阳、闽侯、福安11所师范学校设函授部,仍在各县(市)教师进修学校设函授站,配备专职干部管理函授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师函授工作全部停顿。1980年,筹备复办,仍在福州师范学校设省中心函授部,全省9个地(市)师范学校相继恢复函授部,77个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先后恢复函授站。全省配备函授教师376名。1983年秋季,分为在职进修和离职进修两种,开始招生办学。在职函授,学制4年。文史类开设文选和习作、语文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史地、小学语文教材教法6门课,共1760课时,其中面授750课时。数理类开设代数与初等函数、几何、算术基础知识、自然、小学数学教材教法5门课,共1630课时,其中面授670课时。离职函授学制2年,开设政治、文选与习作、语文基础知识、小学语文教材教法、代数与初等函数、几何、算术基础知识、小学数学教材教法、教育学、史地、自然、体育、音乐或美术,计13门课,共1964课时。两种函授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发给中师毕业证书。
  2.高师
  高师函授教育由福建师范学院(“文化大革命”后为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教育学院主办。
  1956年2月,福建师范学院开始举办大专函授教育。院设函授部,负责计划、招生和管理工作;系设函授专修班,负责组织教学工作。在函授生集中地区设函授辅导站,在函授站主任的主持下,按同一专业函授生编成学习组,定期集中辅导和考核。同时,举办的有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7个专修班。根据部颁《高等师范专修科暂行教学计划的意见》,结合函授特点,开设各专业课程,学制3年,招收高中文化程度的中学教师,集中辅导和自学,经考试合格,发给高师专科毕业证书。1958年,中文、历史、地理3个系增办本科函授班,按部颁《高师本科暂行教学计划的意见》和函授特点开设课程,学制3年,招收大专程度的中学教师,经集中辅导和自学,考试合格,发给高师本科毕业证书。
  “文化大革命”期间,函授教育中断。1978年5月,福建师大复办数学化学、中文3个本科专业及政教专修科专业。1984年增开地理专业。1985年,增开历史、物理、体育专业。至1989年,计开设中文、政教、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英语、音乐、美术、电化教育、学前教育14个专业。本科学制,高中起点为5年,大专起点为3年。专科学制,高中起点为3年。1956~1989年,大专和本科共计已毕业学员5483人。
  福建教育学院于1986年开始设立函授部,负责函授计划和招生等事宜。各系由系主任负责组织教学工作。采取联办方式:有的系与地(市)教育局、教育学院和教师进学校联办,在地(市)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设高师函授站,在县教师进修学校设高师函授班;有的系直接与县(区)教育局和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联办,在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设高师函授班。福建教育学院为主办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形成2级或3级函授教育管理网络。先后开办中文、化学、政史、数学、生物、地理、英语、教育管理等专业;其中中文、化学为本科专业,政史、英语、数学、生物、地理为专科专业,学制都是3年。至1989年,共招收学员499名,其中中文本科专业已毕业学员90名。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函授部历史专业等,也在福建招收中学函授生。
  (三)夜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于1985年春开办夜大学,开设中文、数学两个专业,共招收大专毕业的在职中学教师146名。1985年秋季,又招收中文、外语、物理的本科和专科班,增招在职中小学教师和干部、工人等365名。至1989年已开设中文、数学、英语、应用物理、计算机等5个专业,中文、数学、外语、物理4个专业的本科班学制5年,专科3年。参加本科学习的中学教师,必须是师专或其他高校大专毕业,经过考试正式录取入学。修业年满,成绩合格的,承认其高师本科毕业学历。至1989年已毕业学生389人。
  福州等地市办的夜大学、业余大学,也设有师范大专班,招收初中教师,在职进修。
  (四)电大班
  1962年成立的福建函授广播学校,于1970年停办。1979年,复办时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它们均承担一部分在职中小学教师进修任务。函授广播学校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开设中文(兼学农技)、外语(英语、俄语)两个专业。在地(市)县(区)、公社3级设立教学网点,还在全省50个县,市设立分校,在236个公社设立教学辅导站,辅导员均由县、市教育局和公社的工农教育干事兼任。函授广播学校的教学,每学期将事先编印的各种函授材料、讲义寄发给学员,每科每周自学6小时,收听省广播电台广播教学2~4课时。学员一般在辅导站收听,也可在家里收听。各地辅导站聘请兼职辅导员进行函授辅导,每周1次或隔周1次,并负责批改和讲评作业。学校每学期派出专职教师到各地巡回面授1~2次。由于专业设置和课程开设不完善,未能完成同级同类专业学校的教学要求,只能发给结业证书。1979年,省广播电视大学成立后,也向中小学在职教师招生,办电大班。先后在全省9个地市建立电大分校,62个县(市)成立电大工作站。设大专、中专两个层次。大专学制,脱产学习2年,业余学习3年。电大教学实行“六统一”,即统一教学计划、大纲、教材,统一招生,统一播课,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管理办法。
  (五)自学考试
  福建省师范教育自学考试分为高师和中师两个层次。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1985年下半年,开设教育(师范)专业,确定福建师范大学为主考学校,首批举办中文、英语两个专科的自学考试,1987年,增加教育专业。至1989年,有自考在籍生75783人,已毕业1934人(本科10人,专科1924人),自学考试及格,国家承认其学历,与高等师范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福建省中等师范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于1984年8月成立,凡小学在职公、民办教师均可参加自学考试;经考试合格者,由省中等师范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与中等师范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1985年,开始对全省1966届以前高中毕业的在职公、民办教师首次开考《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12533人报考,9800人通过考试合格。
  到1989的,全省高中专任教师13877人,学历达标7950人,占57.3%;初中专任教师54042人,学历达标33597人,占71.4%;小学专任教师147437人,学历达标104178人,占70.7%。
  四、短训
  (一)政治思想培训
  1950年,省教育厅在福州举办3期新民主主义教育研究班,1952年在福建人民革命大学举办1期政治研究班,1953年,在福建省委党校举办1期政教干部研究班,1954年,在福建师范学院办教干班,均选调中等学校行政干部和政治教员参加,学习时间有的三个月,有的一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史、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和时事政策,批判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克服亲美奴化思想,树立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思想。为了更广泛地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1952年,还利用寒暑假,对全省222所中等学校5249名教职员集中举办思想改造学习班。
  1978年,省教育局在福建教育学院举办有各地、市教育局长、中等学校校长参加的研讨会。学习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文章,反思和总结“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福建教育工作,批判197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提出的“两个估计”的错误和纠正“两个凡是”的观点,端正对“文化大革命”前17年教育工作的认识,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文化业务培训
  1953年,多数学校都成立各科教学研究组,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和经验,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法。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中小学还成立校际教研组,请福建师范学院、厦门大学教育专家讲解教育、教学原理。1956年后,省教育厅提出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必须政治与业务并重,理论与实际联系,并通过福建教师进修学院的各科教学研究室,召集各地重点中小学骨干教师,举办各科教学研讨会,研究教学大纲提出的原则要求和教材的理论体系及其重点关键等,讨论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然后由参加研讨会的骨干教师回各地传达,促进教学改革。1958年,各县、市普遍成立教师进修学校,举办培训班,讲授各科教材教法,大量培训新教师。“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教育学院、教师进修院校全部停办。1972年后,部分县、市的中小学缺少师资,又举办师资培训班,吸收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学习“文化大革命”时期改编的教材,派去中小学任教。1978年后,教育部新编中小学各科教材,取代“文化大革命”时改编的教材。对部编新教材的培训工作,由福建教育学院主办,各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派各科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参加新教材培训学习班,再由他们回各地举办二、三级培训班,达到所有使用新教材的中小学教师都能掌握和讲授。这种培训班到1984年结束。
  1980年后,中小学课程、教材逐步改革,先后增加若干新知识和新学科。为帮助教师掌握新增知识和新设学科,省、地(市)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先后办有《概率论》、《微积分》、《伦理学》、《法学常识》、《人口学》、《无机配位化学》、《原子簇化学》、《金属有机化学》、《现代汉语新体系》、《模糊数学》、《统计学初步》、《中国经济特区》、《分子生物学》、《植物群落学》、《现代物质结构基础知识》等培训班或讲座。此外,还举办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实验技术培训班,电化教学、计算机教学、图书馆管理等培训班。1985年后,省小学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多期小教培训班。省幼教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多期幼教师资进修班和园长、保育员培训班,参训人员达2469人次。1987年,设立的省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到1989年,先后举办《英语》、《政治经济学》、《区域地理》等16个专业的助教进修班,7期硕士学位课程讲习班,以及其他单位进修研究生课程的进修生,共培训进修教师725人。
  (三)“两证”考试培训
  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对学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实行“两证”(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和专业考试合格证)考试。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才能参与教师职称评定。省、地(市)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院主要举办参加中学“两证”考试教师辅导班,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主要举办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两证”考试辅导班。经过辅导和考试,使参加考试教师达到能胜任教学工作的目的。
  (四)骨干教师培训
  80年代起,省、地(市)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和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不定期举办骨干教师读书班、讲习班、学习新知识,或请专家做学术报告,开学术讲座,学习外国的教育、教学新理论,介绍各门科学的科研新成就,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使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五)教育行政干部培训
  1954年起,福建师范学院设有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班,培训县(区)教育科(局)长和中学校长.每期半年,实习苏联教育家凯洛夫《教育学》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1955~1957年,先后选派三批中学校长到中央教育行政学院学习,听苏联教育专家讲述教育学、心理学和中央领导人的报告,学习时间1年。1957年,成立福建教育行政干部学校,设有教干班和政教班,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学政治教师,学习时间1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和形势政策。各地(市)成立教育行政干校,培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1959年,福建教师进修学院与福建教育干校合并为福建教育学院后,教干班和政教班的培训工作由福建教育学院举办。“文化大革命”期间停顿。1978年起,继续由福建教育学院承办,每期3~4月,除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教育法规和形势政策等内容外,还组织教育参观活动。最后结合所学理论和实践,写出学习总结报告。
  1978~1989年,福建师范大学和省、市5所教育学院举办的高师专科和本科学历进修,共毕业学员5715人;参加短期培训的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共26505人次;举办讲座5000多场,参加听讲教师150000多人次。中等师范学校和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中师学历进修,共毕业学员20900多人;师范民师班毕业学员3000多人;“两证”考试辅导班学员92800多人;参加各种短训班教师176800多人次。
  五、教研
  (―)教研组织
  1956年,福建教师进修学院教学研究室,下分各科教研组。1959年,院校合并后的福建教育学院,分设政治教育教研室,教育科学教研室,文科教研室,理科教研室,工农教育教研室和小学教育教研组。各(市)、县的教育干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均设有教学研究室。“文化大革命”后,全省重建的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均设有教学研究部(处)。
  福、厦、泉、漳等城市中学建立校际教研组,以校教研组为基层教研组,由地(市)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院学科教研组牵头,分别邀请本学科市区中学骨干教师若干名组成学科中心教研组,由中心教研组组织校际教研活动。福州市每个学科由15~20名教师组成,组织约200名校际教研的核心力量,带动全市各中学的教研活动。近年,他们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学科,按照中学的年段,组织校际年段教研组,由市区各重点中学及部分一般中学的备课组长组成,每个学科每个年段有8~13人,具体承担相关年段的教研任务。
  县(区)农村中小学和城市小学成立以县(区)为单位的3级教研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或县第一中学、实验小学)学科教研组为中心教研组,中学、小学学区(或按地理位置把全县划成几个教研片)学科教研组为2级教研组,完全小学备课组为3级教研组。学科中心教研组由进修学校教研员和各学区各校教学骨干组成,负责制订全县(区)性教研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推广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学区设学科备课组长,在进修学校教研员帮助下主持开展学区学科教研活动。学校设学科教研组长,中心校、重点校除设学科教研组长外,还设各年段备课组长。学科教研组长和年段备课组长,在学校校长和教导主任领导下,主持全校学科或年段学科教研活动。
  (二)教研活动
  1.调查研究
  1956年起,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教师进修院校人员带着任务,深入学校、课堂,抽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与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座谈,参加教学质量的检查分析,解决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把学校教学情况集中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教育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2.集体备课
  各地各校教研组组织集体备课,大多做到5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对象、定内容、定主持人或主讲人。备课内容一般是学习教学大纲、教材、研究教学方法。福州市的市区中学每个学科每周都分别定有统一的校际教研活动时间。小学的校际教研活动,则以区或学区为单位进行。有的隔周1次;有的1学期3次,第一次在学期初分析上半册教材,第二次是在半期考后分析下半册教材,第三次是在期末交流总复习计划。农村学区教研组一般是每月活动1次。无论城市、农村,校内集体备课是1周1次,除研讨大纲、教材、教法外,还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教学。
  3.公开教学
  一般是选择有代表性的教材和各种不同类型结构的课,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听课教师进行评议,探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方法。有评比性的公开教学分层次进行,各校按县(区)下达的小学教研专题,联系本单位(校、班)实际,开展人人上讲台的群众性的公开教学,中心校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两个教师围绕某一专题举行实验性公开教学;学区各中心校在开展实验性公开教学中,评定数名学区级优秀教师,进行示范性公开教学;县(区)在各区开展实验性教学的基础上,举行一系列教学研究活动,其中包括由水平最高的教师作指导性观摩教学,借此检查质量,发现新秀,培训骨干,推动教改。
  4.专题研究和实验
  开展教育功能、培养目标、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估等专题研究和实验。多数是教材教法的研究和实验。先选一两校一两班作试点,作观察记录,定期分析,进行效果测试,全面总结,效果好的再逐步推广。多在主要学科中进行。小学语文有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整体性阅读教学、尝试教学、听说读写综合训练、作文训练序列实验。中学语文有分编型教材教学、作文3级训练体系实验,质疑教学。小学有数学教材教法整体同步改革,现代小学数学教学。中学数学有自学辅导教材教学、项武义实验教材教学,交叉教学法。中学政治课有中学德育序列化、三环(自学一质疑一练习)教学法探讨。中学英语有张思中教学法、看听学(3L)教材教学。中学物理有跟踪探索式教学。化学科有九年义务教育实验教材教学、探索式实验教学法。此外,还有各科共同的目标掌握教学,愉快教学,初一入门教学、中小学衔接教学,防止初二学生向差极分化、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等问题研究与实验。
  5.编定教学用书
  在教材经常变动的年代,编写教材是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院校教研人员的重要任务。从1958~1989年,福建教育学院、福州教育学院、厦门教育学院、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等编写的乡土教材、补充教材、中小学课外阅读文选、教学参考书、中学生各科复习纲要和由福州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发起协作编写的《小学作文训练》实验教材等数百种,其中不少公开出版,向省内外发行。
  6.教学研讨会
  1958~1965年,每年秋季由福建教育学院、各地市教师进修院校分别召开各学科会议,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急需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1961年秋,由福建教育学院主持,在福州召开的数、理、化三科教学研讨会,有全省各重点中学的数、理、化骨干教师和福建教育学院有关教研组人员80多人参加,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讨论了数、理、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基本技能训练,联系实际,因材施教等问题,写出具有重要教学指导意义的会议纪要。同年秋,由福建教育学院主持,在厦门召开的中学语文教学讨论会,有40多位重点中学的语文骨干教师参加,针对全省中学语文教学多年存在的问题,讨论了语文教学中处理红与专(专业知识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读与写、基础知识与基本训练、课堂教学与课外阅读4对关系问题,与会者取得了共识,明确语文教学的方向。
  7.办教育刊物
  省、地(市)、县教师进修院校办教育刊物,印发教育资料,传播教改信息,推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福建教育学院编辑的《福建教育学院学报》、《福建中学教学》(前身为《教学通讯》),福建物理学会编的(中学物理园地》等刊物,均公开出版向省内外发行。厦门市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学法研究室、省小学教育研究会合办的教育半月刊《小学教学改革与实验》,是全国唯一报道小学教改实验信息的公开发行的刊物。福州鼓楼区教师进修学校编辑出版的《教育文摘》,被收入《中国当代报纸大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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