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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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38
颗粒名称: 七、管理
分类号: G658.3
页数: 5
页码: 533-5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高等师范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
关键词: 福建省 师范教育 高等师范

内容

(―)行政管理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由省领导管理。民届成立后改名福建高等师范学校,由省领导管理。民国3年(1914年),高等师范学校停办。这一时期,私立厦门大学设师范学部,私立集美师范学校设高等师范选科,私立福建协和大学设教育系,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设教育系,前两者为华侨办学校,后两者为教会办学校。依照民国元年和民国2年教育部公布的《大学令》和《私立大学规程》,先后报教育部立案,由教育部管理。民国30年,成立的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由省政府领导和管理。民国33年,成立的国立海疆学校,由教育部设立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由省人民政府接管,国立海疆学校停办。1950年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福建师范学院,1963年成立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86年成立的漳州师范学院,均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
  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新办的9所师范专科学校的设立及后来的调整、变更、合并,1978年起,各地市新办的9所师范专科学校,均是在省人民政府的具体领导下进行的。1986年,省人民政府确定高师管理体制:福建师范大学由教育部和省共同领导,以省为主;漳州师范学院由省领导;各地市的师范专科学校由省、地(市)双重领导,以地市管理为主,省负责正职领导的任免,教育事业经费的下达,基建投资,招生计划核定,以及讲师以上职称的审批;地(市)负责管理师专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校副职领导以下人员的任免,师资调配,生活和基建物资供应等;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地市教育局负责办理。1985年成立的莆田师范大专班列入省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由莆田市管理。
  学校机构: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设监督1人,全面主持学堂工作,下分教务、庶务、斋务3处。教务长主持一切教学事宜,有管书1人,管理图书,教具、仪器和教学用品。庶务长主持一切行政事宜,有文案员1人,会计员1人,杂务员1人,分管文书、财务、杂务工作。斋务长主持学生管理事宜,有监学若干人,管理学生生活,检察1人,管理师生食宿医疗事项。
  民国30年(1941年),成立的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设教务、训导、总务3处和校长室、会计室,处室各设主任1名。教务处下设注册、课务两个组和图书馆。训导处下设生活指导、军事管理和体育卫生3个组。总务处下设文书、庶务两个组,各组设组长1人。
  1949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接管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后,保留教务处,撤销训导处,改设生活指导委员会,成立校务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1953年9月,福建师范学院设有教务处、政治辅导处、总务处及各种专门委员会。教务处下设教务科、学务科、出版科、体育室、理科实验室。政治辅导处下设政治教育科、组织科、青年工作科;总务处下设财务科、物资科、管理科、卫生室。院长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人事科。
  1984年,福建师范大学党委部门设:党委办公室、纪检会、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调研室。行政部门设:校长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教务处、人事处、总务处、科研处、设备生产处、业余教育处、武装保卫部和校医院。
  漳州师范学院党委部门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纪检会。行政部门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和校医院。
  1984年,师范专科学校一般设二室三处一馆(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图书馆)。1985年至今的福州师范专科学校机构设置见附图。
  (二)教学管理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由教务处安排教学计划,制定作息时间表、每周功课时刻表,订有“考录入学规则”、“教学规则”、“考试规则”、“教室规则”、“学业成绩及教授成绩调查规则”、“学生勤惰出席调查规则”、“教授会规则”。
  民国时,福建省立师专订有《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学则》,共八章,分为:入学及转学、注册、在学待遇、课程学分及转科、试验及成绩、考试及评分、请假及缺席、操行等。《学则》规定,其他公私立大学、学院或专科学校的学生,学满1年,欲转学本校,须经考试录取入学,自二年级下期起不收转学生。逾期注册以旷课论。缓期注册以上课后两周为限,逾期者应休学1年。未经准假逾期者以退学论。一年级学生不准转科,二年级准予转科。但各科规定修习科目或加试科目,应有70分或平均70分为标准。考试含入学考试、平时考试、学期考试、毕业考试。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有1/3不及50分或1/2不及60分者,应自动退学。成绩不及50分及60分以下50分以上,经补考仍不及格,次年应重修该科目课程。修习任何学科3次仍不及格,不得再修习该学科,应自动退学。
  194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接管后,高师院校的教学管理分校、处、系(科)三级,校长主管学校全面工作,有一名副校长分管教学,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行政管理机构,协助校长、副校长管理。
  教务处管理教学的职责是:(1)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规章制度,研究教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2)组织各系(科)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评估教学质量,组织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3)管理学生学籍。(4)制定校历,编排课程表,调度教室。(5)制定教育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6)拟定师资培养规划,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制定招生计划。(7)考核教师教学工作。(8)搞好教材的订购和供应,拟定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负责定购、采购、供应和调度。(9)了解并反映基层教学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10)组织各系(科)开展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总结并交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经验。
  系(科)主任主持全系(科)教学、科研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科)有关教学具体工作的计划。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科研任务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
  各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采取各种检查办法。泉州师范专科学校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要求:(1)任课教师在学科或教研组上汇报教学工作。(2)各教研组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观摩教学。(3)各科均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开展评教评学活动。(4)在教学检查中要有重点地探讨若干问题。(5)各学科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小结,以推动下半期教学工作。龙岩师范专科学校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各发一本《教师手册》,内容包括聘任的任务和要求,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工作量,教书育人情况,科研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和成绩册,学期小结和建议意见等。每个月由学科检查一次,学年结束时考评一次。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建立教学评估制度,选数学、中文两科作为试点,先拟定评估指标,设计评估方案,采用“定性——定量——定性”的方式进行评估。即印发调查表给一定范围的学生、教师进行定性填表,然后通过计算使之量化,再将最后的计算结果,结合召开评议会又作出定性的结论。福建师范大学于1987年进行两次较大规模的评估活动,先后参加的学生6000多人次,教师近600多人次,比较广泛地收集学生和教师的反馈信息,据此进行定量综合分析,从而掌握了较为客观、全面的全校教学质量情况,改变原有在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标准不一现象。各校先后采用学生、教师和教研室领导综合评估方法,较大程度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使评价教学有一定的可比性,改变以往教师互评时只能找出教师教学的特点、优点和缺点,而在总体上难以做出相对准确的评价的弊病,为学校各级领导在宏观上管理教学提供了较为科学的方法。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校都订有学籍管理细则,对招生入学考查考试、考勤、奖罚、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升级、留级、鉴定、毕业都作具体规定。还订有教室规则,实验室规则,操场规则,宿舍规则,食堂规则,教育实习条例等。
  宁德师范专科学校还制定综合积分管理办法。(1)德育积分法,包括思想教育课积分和品德积分累计,每学年总评一次;(2)智育积分法,包括考试课程积分、考查课程积分、选修课程积分、教育实习积分,按每学期每门课的考试、考查成绩套算;(3)体育积分法,包括公共体育积分,早操积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分;(4)奖励积分法,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钻研精神,促进培养具有各方面专长的人才,按学生参加有关比赛得奖的级别计分,并以学生积分的高低作为奖惩、评定奖学金和毕业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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