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高等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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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10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高等师范
分类号: G658.3
页数: 28
页码: 510-5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高等师范学校的设置、教学、科研工作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师范教育 高等师范

内容

一、设置
  清末在福州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是福建最早的官立高等师范教育机构,其目的是为全省各地初级师范学堂、中学堂培养教员、管理员。民国元年(1912年),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改称福建师范学校,分高等师范科和初等师范科。民国2年,又改称福建高等师范学校。民国3年,中央政府决定,全国只在6大城市设高等师范学校,福建高师停办。民国10年,私立厦门大学设师范学部(后改为教育系)。民国14年,私立集美师范学校增设集美高等师范选科。民国15年,私立福建协和大学增设教育、心理系。民国24年,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增设教育系。其目的都是培养中等学校师资、教育研究和教育行政人员。
  民国28年(1939年)10月,省政府在临时省会永安设立中小学音乐师资班。翌年,改为福建省立音乐专科学校后,附设中小学音乐师资训练班和中学图画劳作师资进修班,培养中学音乐教师和培训中小学音乐、美术在职教师。民国28年春,在永安设立中学理科师资训练班,培训中学理科教师。下半年开始筹办福建大学,设农、医、法学院和师范专修科。师范专修科由理科师资训练班改组而成。民国29年,福建大学未获教育部批准撤办,师范专修科改为中等学校师资养成所,设国文、史地、数理、化学四组。民国30年夏,在师资养成所的基础上,成立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培养中学师资及教育研究人员。民国33年,教育部在仙游(后迁南安)创办国立海疆学校,设有师范科和商业科,为抗日战争胜利接管台湾和支援东南亚华侨教育准备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9月,将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改为福建师范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师范学校规程(草案)》的规定,以培养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础、高级文化与科学水平和教育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中等学校师资为目的。1952年8月,福建师范学院并入福州大学。1953年9月,福州大学法律、经济等系并入厦门大学,改名为福建师范学院,厦门大学教育系并入福建师范学院。
  1958年“大跃进”时,福州、泉州、厦门、漳州、龙岩、南平、福安7地、市各创办1所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福州、泉州、厦门3所师专升格为师范学院。同时又新办闽侯师范专科学校和福建工业师范专科学校。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福建师范学院、南平师范专科学校、漳州师范专科学校3所继续招生,闽侯师范专科学校、福安师范专科学校、龙岩师范专科学校、泉州师范学院、厦门师范学院5所暂停招生,撤销福建工业师范专科学校,将福州师范学院与南平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改名南平师范学院。1962年,继续调整,保留福建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厦门师范学院、南平师范学院、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其余各校归并撤销。1963年夏,再将泉州师范学院、厦门师范学院、南平师范学院与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在漳州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至此时,全省有两所师范学院。
  “文化大革命”初期,两所师范学院停课“闹革命”。1970年停办,在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分别设立教育系。1972年,在福州长安山福建师范学院原址重建福建师范大学,将厦门大学、福州大学两个教育系并入福建师范大学。
  1977~1978年,全省各地大力发展高师教育,先后办起以培养初中教师为目的的师范大专班。到1983年,各地市在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分别成立了师范专科学校,福清师范专科学校则并入福建师范大学,成为该校福清分校。1985年,又在新建的莆田市办1个师范大专班。1986年,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漳州师范学院。到1989年,全省有师范大学1所,师范学院1所,师范专科学校8所和师范大专班1个。1989年,福建高等师范院校情况详见表8-10。
  二、教学
  (一)专业、学制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的优级师范分本科、选科,共设4个专业。其中史地、理化、博物、数学为选科。另一博物为本科。本科学制4年,选科学制3年,选科第一年为预科,另设图画手工专修科,学制1年。
  民国时期,厦门大学师范学部下分教育系和心理系,学制4年,集高等师范选科设甲、乙、丙3个专业,学制3年。福建省立音乐专科学校,设有3年制和4年制师范音乐专修科,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初创时设文史地、数理化、教育、艺术、体育童子军5科,学制3年。民国34年(1945年),文史地科分为国文科、史地科,数理化科分为数学科、理化科。翌年增设英语科。民国33年,创办的国立海疆学校,师范科学制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9月,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改为福建师范学院,学制4年。1952年,师院增设的专修科学制为1年半。1953年后,设有专科,学制2年或3年。1965年,福建师范学院的中文系、政教系、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的中文系、数学系,进行“半工(耕)半读”和“社来社去”学制改革试验,“文化大革命”时停顿。1972年,重建的福建师范大学,学制3年。1975~1978年在福清、建阳、邵武办了5个“社来社去”班,有中文、政教、数学、物理、化学、体育等系参加办学,学制1~2年,1979年停办。1985年以后,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实行中期选拔制,学制相应改为“三、四”制;即学生经过中期选拔,达不到要求者,念完3年,作为专科生毕业,达到要求者,可继续念完4年,作为本科生毕业。各所师专毕业生成绩优良者,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参加中期选拔,经考核合格者,可转入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学习。攻读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漳州师范学院本科学制4年,专科2年。
  1958年,成立的各所师范专科学校,学制为1年,1959年改为2年。1978年以后,成立的师范专科学校学制均为2年,1981年以后,有的学科学制改为3年。到1989年,师范专科学校学制仍是2年、3年并存。
  1949年,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设国文、史地、外语、数学、理化、艺术科,将童子军科和体育科合并为体育科。改为师范学院后,设教育、中国语文、外国语文、史地、理化、数学、体育、卫生等8个系。1953年,福州大学改名福建师范学院后,设教育、中文、数学、外文、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艺术11个系。1972年,开始重建的福建师范大学,有教育、政教、中文、历史、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美术、音乐13个系24个专业。1963年8月成立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设中文系、数学系、外文系(设英语、俄语两个专业和英语专修科)。1986年,成立的漳州师范学院设有中文系、政教系、历史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
  1978年以后成立的师范专科学校,普遍设置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5个专业。有的加设政教、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美术、音乐等专业。
  1984年,调整全省师范专科学校的专业设置,保留英语、政教、历史、地理、生物、体育6个短线专业和中文专业的所有专业点。数学专业保留6个专业点,控制招生数量;物理保留3个专业点,化学保留2个专业点,保留的专业点暂停招生,承担全省初中理化教师的培训和系统进修任务,并通过保留的专业点储备一定的理化师资,以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经过上述调整,全省师专设有11个专业,40个专业点。1985年以后,为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需要,各师专暂时停止招生的专业又先后恢复招生。
  (二)课程、教材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设史地、理化、博物、数学选科和另一博物本科。一年两个学期,共45周,春季始业,每周36课时,其课程见表8-11和8-12。
  民国时期,厦门大学师范学部下分教育系和心理系。集美高等师范选科设甲、乙、丙专业,其课程设置见表8-13和表8-14。
  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各科课程均分普通基本课程、教育基本课程、专业训练课程和分科专门课程四类。详见表8-15。
  国立海疆学校师范科课程开设和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基本相同,增设台湾教育、华侨教育、南洋历史、南洋地理等课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废除民国时期开设的“党义”、军训和童子军课程。1952年9月,福建师范学脘本科和专修科执行部颁教学计划,以中文系为例,详见表8-16(1)、表8-16(2)和表8-16(3)。
  1958年“大跃进”时,福建师范学院修订教学计划,增设劳动课,压缩专业课,减少教育实习,停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史课程。全学年时间安排为:学习8个月,劳动3个月,假期1个月。各师范专科学校按照教育厅修订的教学计划。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在两学年中,停课劳动16周半,政治活动3周,共占用两年总学时的25%。
  1960年春,教育部召开师范教育改革座谈会,提出高等师范院校应“相当于综合大学水平”,以培养“师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为目标。福建师范学院从而增加科学技术课程和课时,合并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减少课时,缩短教育实习时间。1962年,贯彻《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重新确立以培养中学师资为主要目标,恢复师范教育专业课和教育实习的时间安排。1963年8月,教育部根据“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的精神,重新颁发高师教学计划,在课程设置方面,保证基础课的教学时数,增加基本训练的时间,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福建师范学院、福建第二师范学院都执行部颁教学计划。
  “文化大革命”期间,福建师大大量压缩专业课教学时数,增加各种活动时间,用于文化课教学的时间不到50%。
  1978年,福建师大基本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1982年4月,省教育厅拟订《福建省师范专科学校三年制教学计划几点意见》,当年秋季开始实施。1988年2月,教育部下达的教学计划,进一步明确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中师资的目标和规格,在课程设置上突出主干课,保证基础课,重视能力培养,减少必修课学时,增加选修课;建立社会调查、专业学习、教育实习和见习制度。各校从88级开始执行。详见表8-17。
  随着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师专的服务方向逐渐转向农村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引进职业教育基础知识。宁德师专调整了教学计划,政教科增开地方史课程,化学科增开“化学小工艺”,生物科增开“对虾养殖”和“食用菌栽培”。南平师专增开“音乐”、“美术”、“电教”、“应用文”、“乡土地理”等选修课。福州师范专科学校以三年制的专业为试点,在修完部颁二年制教学计划后,第三年开设专业发展史、中学理科实验课程等,以提高教学能力,并开设适合农村需要的应用性课程。1988年,福州师范专科学校物理专业“二加一”教学计划表,详见表8-18。
  各种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福建优级师范学堂根据《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学科程度章第二”规定的内容要旨、要目,由教师自选或自编。
  民国时期,厦门大学师范学部、集美高等师范选科、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一般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标准,由教师自编讲义,或选用经教育部推荐的商务印书馆或中华书局出版的大学丛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初期,福建师范学院各系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大部分是自行编写的。截至1954年底,该院自编的教学大纲有165种,其中58种是参考苏联的教学大纲或教材改编的。另有21种是采用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在教材方面,自编讲义、讲稿、讲授提纲124种,有38门课程采用苏联教材。1958年,“教育大革命”时,批判旧教材,采用教师、学生和有关业务部门科技人员三结合编写教材,但在教学中应用的很少。1958年,成立的各所师专,理科多采用综合性大学或工业大学的讲义,文科多自编或改编,有的采用其他师范院校教材。
  1961~1965年,教育部组编的高师本科和专科的基础学科和公共学科的大纲、教材陆续出版,福建师范学院和各师范专科学校都采用部编大纲和教材,少数用自编讲义。“文化大革命”中重建的福建师范大学,政治课学毛泽东著作,学《人民日报》社论,文化课多与学工、学农、学军相结合,由教师、学生和有关业务部门三结合编写实用教材。
  1982年以后,教育部陆续颁发高师本科113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以及师专50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无统编教学大纲的课程,福建师范大学和师范专科学校校际教学协作组自行组织力量,对过去编写的教学大纲加以修订。福建师范大学1983~1984学年,全校开设271门必修课,157门选修课,已有教材413门,其中统编教材193门,占46.7%;自编教材178门,占43.09%;借用、合编教材42门,占10.16%。宁德师范专科学校编写教材18种,讲义9种。1982年以来,该校编写的5门教学大纲先后被教育部审定为全国师专教学大纲。1987年,省教委组织全省各师专参加华东地区9个专业50多门课程教材的编写工作。同时,还参加国家教委师范教育司主持的全国师专8个专业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1989年起,省教委向各所师专推荐8个专业86门100种教材,供教师选用。
  (三)课堂教学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规定任课教师必须按学年、学期拟定授课进度表交教务处,以备检查。教师必须准时上课,精心指授,不厌繁琐,务使学生明白晓畅为止。课堂有不明晓之处,课外必须继续辅导,以求详尽。
  民国时期,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初创办时,《教学实施计划》规定,课堂教学在传授中学师资必须的一般知能和教育基本知识外,必须重视传授专门知识和专业知能训练。此外,还定期举行学业成绩竞赛和学术讲座,聘请专家演讲。并根据学生兴趣,组织各种研究会座谈会,使课内教学与课外研究互相渗透,熔为一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组织教师学习苏联教学理论与经验,举办“教学原则”、“课堂教学制度”等讲座,研究改革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教学。根据本门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要求,分清主要次要、重点难点,安排各个教学环节,并从学生实际出发,考虑教学内容的深广度和分量。
  1958年秋,开展“教育大革命”,以克服“教育脱离政治,脱离生产,脱离实际”为目标,改革教材,改革课堂教学,增加劳动,试行开门办学,以工厂、社会为课堂,打破系统的科学知识传授,影响了教学质量。
  1960年,有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上曾一度偏离培养中学师资的目标,教学内容追求高深,忽视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培养。1962年以后,教师基本上统一了对学术性与师范性辩证统一的认识,重新调整教学内容。福建师范学院有100多位教师深入中学研究教学问题。物理系理论物理教研组分析了综合大学和师范学院“理论物理”教学的异同后,删节教材中不适合培养目标的内容。数学系教师在下中学调查中发现部分毕业生学习不少高等数学理论知识,却难以居高临下指导中学的初等数学教学,对中学教材不够熟悉,教学方法不甚得当。因此,一方面改进基础课教学,一方面充实“教材教法”课内容;讲课过程遵循认识规律,采取适当进度、分解难点、反复练习、系统整理、做好总结等五个步骤改革教学。各所师专也邀请农村中学校长来校座谈,或派教师到中学直接参与教学工作,调查中学教学改革动向,以改进教学工作。南平师范专科学校物理教师围绕“培养合格的初中物理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将“电磁学”、“电工学”、“电子技术”三门课作为一个整体改编教材内容体系,删减重复部分,突出重点内容,重视学生独立演示、使用电教设备、维修教学仪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提高了动手能力。
  1978年后,各校教师都注意正确处理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地位的关系,讲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关系。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研究课堂少讲精讲,在“导”上下功夫,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翻阅有关参考资料。泉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采用“学、议、讲、练”结合的方法,让学生自学教材,教师讲解重点难点。三明师范专科学校选择三个班作为培养学生自学能力,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的试点,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在培养学生能力时,把培养自学能力放在首位;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相结合;课堂教学面向全班学生,使他们在不同起点上前进。龙岩师范专科学校教师采用比较教学方法,充分发挥教材内在的智力因素,引导学生从比较、分析、归纳、演绎中培养思维能力。为了让学生打好学习基础,各校组织有经验的老教师上教学第一线。1988年,福建师范大学担任基础课教师705人,其中正、副教授177人,占正、副教授总数的66%。
  理科教师在实验教学中,改进做法。福建师范大学物理系开设中学物理实验室,配备仪器269套,学生可以从中了解中学物理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全部实验内容,并可以利用课余时间,自己操作重要的和难度较高的实验。泉州师专各专业开放实验室,学生在实验课前对照仪器预习,教师予以指导,通过启发、引导,让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福州师专物理实验教师试行“随班教学”,以了解每个学生动手实验的全过程,做到因材施教。各校还运用幻灯、投影仪、电影、闭路电视等电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各校还逐步改革单一形式的闭卷考试,在部分学科采用开卷考试,撰写小论文或调查报告,抽签口试等方式;教师个人命题、个人阅卷改为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四)专业训练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设有习字课和练习“官话”。为了提高训练效果,注意循序渐进,各有侧重。民国时期,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要用国语进行教学。特别要求师范学校国文科教学必须通解语言文字、语法要略、熟练语言,能自由表达思想;书写习字姿势正确,执笔有法,记录板书端正敏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师范学院各科教师把推广普通话作为自己的教学任务之一。中国语言文学系开设的“汉语”课,把汉语拼音方案,语音、词汇、语法规范化,作为教学和研究的主要课题。1956年起,多次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福建方言调查工作和为各地师范学校和中小学语文教师举办普通话语音培训班。
  1980年,全省师范教育工作会议重申对师范生的基本功必须严格训练,普通话的词汇、语法和书法、标点符号的应用,都要求规范化,要把“讲一口流利而准确的普通话,写一手工整而规范的汉字”落实到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活动之中。各校都对《普通话》、《汉字书写》两门训练,定期举行“过关”考查,不合格者必须跨系(科)选修或参加暑期培训班,否则要推迟参加教育实习。对学生学习普通话的要求是:能应用《汉语拼音方案》拼注汉字、查字典;能认读普通话声母、韵母和调号;能较熟练地拼读普通话基本音节、发音准确;能辨认方音、提高口语水平。对学生学习书写的要求是:按楷书字帖,执笔、运笔、姿势必须正确,书写笔划前后有序,写板书工整清晰规范。宁德师范专科学校第一学年着重语音、书法基本功训练,第二学年着重编排设计板书的能力。“教材教法”课教师在黑板上让学生边板书边讲解初中教材中的某些内容,以锻炼学生的“实战”能力。集美师范专科学校在学生基本上掌握基本功后,组织部分学生到初中试讲“怎样纠正错别字”、“怎样识记多音多义字”,或到小学上说话课和写字课。福州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科对学生的口语和书法要求每周交大楷20字、小楷钢笔字300字;要求熟悉《汉语拼音方案》,读准400个音节,熟练使用拼音拼写规则,回答问题语音准确,基本没有口头禅。该科一学生曾获得全国大学生书法比赛一等奖。漳州师范学院外语系为加强英语板书训练,规定每天的值日生在第一节课前必须在教室黑板写好200~300个印刷符号的一段短文,由上课教师给予评分。各校均要求教师在语音、板书等方面为学生做表率。还从班级、系(科)直到全校举行演讲、书法比赛、书画展览。通过校内广播电台播放普通话教学节目,给每间学生宿舍发一块小黑板,以便学生课余随时练习发音,练习板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师范专科学校等校举办普通话和汉字书写教学及辅导人员培训班,或从中文系(科)抽选教师及高年级学生参加授课、辅导。教师根据福州话、闽南话、客家话地区学生讲准普通话的若干难点,进行个别辅导。有的学校还成立“普通话、汉字书写指导小组”。
  省教委于1988年召开省师专《普通话》、《汉字书法》教学研讨会,讨论和交流各校基本功训练及测试的做法,议定各校开设《口语》、《书写》两门训练课的时数,以及教材编写、师资培训等具体措施和组织检查、验收的办法。
  (五)教育实习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设有附属中学,作为毕业生教育实习场所。
  民国时期,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采用实习、调查、参观等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该校在南平附设有初级中学。抗日战争胜利迁到福州后,附属初级中学随迁到福州,改称附属中学,作为毕业生实习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1965年,福建师范学院和后来新办的师范专科学校,由各系科主任负责教育实习指导工作。1980年,省教育局下达有关指导教育实习的意见,要求各校制定教育实习计划,使师生有所遵循。实习工作在校长领导下,成立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各系(科)在系(科)主任领导下,组成系(科)实习领导小组,带领学生下中学实习。实习期限:本科6~8周,专科5~6周,在实习准备阶段,指导学生认真备课、试讲,学习有关中学教育的资料,在实习过程中除课堂教学外,还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后期要求学生写实习小结。
  福建师范大学重视教育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将教育实习工作贯穿于整个师范教育之始终。工作内容:一是加强学生思想品德修养,巩固专业思想,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之在思想、语言、行为、仪表、生活习惯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二是提高实习生业务知识素养。要求学生在实习前,要学完心理学、教育学、本专业的教学法及有关课程;研究与实习有关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阅读有关参考资料,包括历届教育实习的实习计划、实习专题总结等;配合中学教学法课程,安排为期1~2周的教育见习,组织学生到各中学听课,写一篇有质量的教案或见习心得;邀请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学教师来校开讲座;安排学生观看中学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班级活动的录像,三是培养学生教学工作能力。加强基本功训练,包括板书设计、粉笔字书写、口头表述能力等;到中学进行调查、辅导,开展第二课堂活动。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学生在教育实习前就具备良好的心理和业务素质。按照部颁教学计划规定,本科教育实习安排6~8周,专科4~6周。学校制定《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对教育实习的目的要求、组织领导、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以及成绩评定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师生共同遵守。实习期间,校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到各实习点巡视,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教育实习顺利进行。教育实习后,由各系召集全体实习指导教师讨论、分析本届学生实习质量,交流经验与体会,提出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召开教育实习汇报会,举办教育实习成果展览等。
  漳州师范学院要求实习生编写3~6个教案送指导教师审阅。正式上课前必须经过试讲。同组实习生之间相互听课,由指导教师主持评议。实习生应在班主任指导下,至少主持一次主题班会,辅导学生进行一次课外科技或文体活动,访问学生家长1~2次,了解2名不同类型学生的情况。参加教育调查,以考查实习生应用所学理论观察分析教育问题的能力。
  泉州师范专科学校在组织学生教育实习时,先让学生观看有关录像,邀请教学经验丰富的中学教师和优秀班主任来校开讲座。在带队教师的指导下编写教案,通过试讲,才取得下校实习资格。实习后指导学生做好自我总结。
  教育实习的成绩,包括课堂教学实习成绩、班主任实习成绩,根据这两项成绩评定教育实习总成绩。1988年以后,各校对教育实习的做法都有所改进。福建师范大学数学系将教育实习与到农村开展扶贫支教的活动结合。南平师范专科学校在南平专署教育局支持下,成立由地区教育局长、师专校长、各县教育局长组成的教育实习工作委员会,把毕业生分配到各县中学实习。宁德师范专科学校改革了过去集中定点的实习方式,试行实习生回原籍,由所在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实习工作,发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有利于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实习生思想品德和教学能力的考察,为毕业分配提供依据。实习生熟悉本乡本土情况,显得更加自爱,从而给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积极影响;也有利于实习生进一步熟悉农村中学情况,为毕业后回农村从事教育工作做好思想准备。
  平时,各校都把教育见习列入教育实践活动之中,定期组织学生到中学听课,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南平师范专科学校与建瓯的东峰、浦城的山阳、邵武的沿山、南平的土堡等各所农村中学长期挂钩,建立固定的见习和实习基地。
  (六)校际协作
  1979年10月,全省师专教务工作会议决定建立师专校际教学协作组织,拟订《福建省师专校际教学协作组暂行工作办法》,确定各学科协作组的任务是:组织学科教师编选教材,开展教学研究、学术讨论和教学经验交流。协作组活动经费由省教育局提供,协作组组长民主推选,各协作组于新学年开始前订好活动计划,通知各有关学校的教研组人员。各协作组每年召开年会1次,再穿插一二次专题讨论,轮流在各校举行。各协作组的具体活动:一是探讨教学问题,交流教学经验。教育学协作组曾讨论全国统编新教材的内容体系和重点、难点的教学问题;政教协作组讨论《政治经济学》课程的改革设想;物理协作组探讨师专力学教学与中学力学教学的衔接问题,并进行演示实验的现场交流;中文协作组曾就贯彻执行《师专古汉语教学大纲》和使用新教材的情况进行总结,对具体章节内容做了增删,提出处理意见,并对练习作业作出规定;化学协作组探讨编写教材的构想,以统一编写省编教材的指导思想。有些学科的协作组邀请专家学者做学术报告或解答教学中的疑难问题。二是编写教材教学的各类资料。1979~1989年,各协作组编写的教材、教参和教学大纲近200种。三是做教育行政部门的参谋和助手。省教育委讨论有关师专教学工作,邀请协作组负责人参加研究;组织有关师专教学检查工作,也邀请协作组人员参加;各协作组还经常承担全省师专有关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分析工作。
  1986年,福建师范大学与北京师范学院拟定多层次、多渠道(部处、系科、研究项目)的对口协作。又与浙江师范大学发起组织华东地区7所省(市)属重点师大协作会,开展学术交流、学者互访、研究生培养、教师进修、教材编写等方面的协作。漳州师范学院的教材教法研究所先后与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对口研究所及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建立业务联系。
  三、科研
  民国时期,福建已有不少教育专家研究孔子的教育思想,介绍美国杜威的教育学说,20年代,许多热心教育改革的学者,曾积极倡导陶行知“生活教育”的思想,学习南京晓庄师范的办学经验,在全省各地办了一大批乡村师范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各高师院校的科学研究工作,贯彻50年代教育部提出的“以研究师范教育和普通教育中的问题为主,其次研究有关国家建设的其它属于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问题”的精神,并从实际出发开展科研工作,取得不少成果。
  (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关于教育科学研究。50年代初期,在全国文教会议的号召下,着重学习和借鉴苏联教育家的教育理论和经验,并以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为指导,研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改革课堂教学,以求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1955年,福建师范学院在檀仁梅教授带领下,组织教育系和化学系的教师到附属中学,系统听取化学名教师薛攀达的教学经验,写出“化学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报告。1961年,发表“中师心理学教学的几个问题”、“中师教育学教学的几个问题”和“高等学校公共政治理论课课堂讨论的教学法问题”等论文,对改进心理学、教育学和政治理论课教学都有指导作用。同时,还出版《中国教育史》等著作。1981年,福建师范大学成立教育科学研究所,召开有全省各师专、中师和教师进修学院代表参加的教育学术讨论会,就师范体制改革、师范教育性质及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印发了论文集。80年代,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系和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全国“六•五”教育科研的课题有“马克思、恩格斯教育思想研究”、“中国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与教育”。承担全省“六•五”科研的课题有“中国师范教育史”、“闽西革命根据地的教育研究”。承担全国“七•五”教育科研的课题有“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在中国的实践与发展”、“教育大辞典”、“如何教学生学会学习”的协作研究。承担全省社会科学“七•五”规划若干重点项目的研究。先后获得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的有《比较教育学》、《心理学》。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的有《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记评注》、《青年的内心世界》、《试论幼儿园整体改革》等论著,和“学校教育课程科学化考试的可行性横式研究”、“行为科学的对象——论行为科学与心理学的关系”等论文,共17项。还有物理系中学物理教学法研究室教师从1982年起,在全省20所中学进行中学物理教法改革五年跟踪对比实验,出版导控探索教学理论和初中物理教学辅导资料3本,录制中学物理基本教学法系列录像片1套,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漳州师范学院教材教法研究所发表的“教师教学能力结构与测评”和福州师范专科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发表的“人民教师素质”、“美育的教育地位”等论文,都得到好评。龙岩师范专科学校高师教育研究室组织的师专毕业生情况调查组,前后调查本地区178所各类中学1740名毕业生,写出“切实重视师专的地位和作用”调查报告,对加强师范专科学校建设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都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其它门类的研究。在50、60年代,福建师范学院结合教学进行研究,已出版有《易学》、《明史》、《福建地方史》、《欧洲中世纪经济史》、《文艺作品分析》和《外语翻译》等研究专著。80年代,又有《(资本论)研究》、《区域地理学》、《文艺学》、《现代散文学》、《民族音乐论》、《比较音乐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翻译、《(资本论)解说》等,均已出版专著。《(资本论)解说》获得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共有41项。福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编著的《比较修辞》、获得全国教育优秀图书二等奖,无线电基础演示仪获得全国中学物理实验仪器交流会二等奖。
  (二)自然科学研究
  福建师范学院1954年制定“科学研究工作纲要”后,科研工作有计划的开展。自然科学研究,一是结合教学进行的其成果有《蠕虫学》、《抗菌素学》、《光栅摄谱仪设备及制造》等。二是根据社会经济建设的需要开展的。寄生虫研究室选择全省家畜若干主要寄生虫病的研究成果,对发展畜牧业起促进作用。微生物研究室的抗菌素A—18(抗肿瘤病),在医疗上有应用价值。天然高分子研究室的乌柏仁油漆研究,也已取得成果。地理系编著的《福建农业区划》,对粮食、茶叶、果树、林业和蔬菜等作物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后,福建师范大学在高分子化学、电化学、激光、函数论、奇摄动理论、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理论、土壤研究、两栖动物的核质关系和受精机制研究等,都已取得成果。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成果奖6项,获省级科技成果奖39项。1979~198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获部级科技成果奖5项,获省级科技成果奖39项。1986~1989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奖2项,获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奖2项,获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2项,获省级科技成果奖21项。泉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对“芬斯拉几何学”的研究,福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对“模糊数学”的研究以及用大米制成“果葡糖浆”的研究,宁德师范专科学校教师对“拓扑学”的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的“黄金快速测定法”和宁德师范专科学校教师的“香菇实体分化诱导物质”的研究成果,都具有应用价值。
  (三)国际学术交流
  1980~1989年,福建师范大学先后派出约200名教师出国进修、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林观得赴美国讲学,张其昕赴日本参加二氧化锰会议,王耀华赴日本研究音乐,朱鹤健赴苏联参加山地环境改造会议,檀仁梅、庄明水赴泰国参加1984年国际师范教育学会第31届年会等等。福建师范大学接待过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外国专家、教授来校访问、讲学。著名学者牛满江应聘担任名誉教授,美国心理学会会长麦启奇曾来校讲学。该校同时接受多批外国留学生。
  福建师范大学还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美国俄勒冈高教系统、堪萨斯匹茨堡大学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在与塔斯马尼亚大学签定的协议纪要商定:“两校在联合培养发育生物学专业、英语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方面进行合作。”美国密西根大学教育研究中心与该校教育科学研究所合作研究如何教会学生学习、发展学生智力等问题。该校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比利时比中文化中心、比利时鲁汶大学、日本冲绳大学、琉球大学、长崎国际经济大学、英国大不列颠图书馆等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
  泉州师范专科学校魏献祝赴日本参加芬斯拉几何学会议,福州师范专科学校林履端赴日参加模糊数学系统会议,南平师范专科学校吴泳赴加拿大参加化学教育会议。有的师专聘用外籍教师来校任教。福州师范专科学校也接受过日本的进修生。
  四、德育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选科的课程中设有“人伦道德”,研习《学记》、《大戴礼•保傅篇》、《荀子•劝学篇》、宋元明国朝诸儒学案等。进行“忠君”、“尊孔”教育。订有《学生规约》,规范学生的思想行为。
  民国时期,厦门大学教育系开设“三民主义教育”、集美高等师范选科及福建协和大学教育系开设“党义”,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开设“公民”、“党义”。订有“学生生活指导实施计划”。要求学生自规自律,养成高尚的人格,健康的身体,坚贞的意志,刻苦奋斗,服务人群,效忠“党国”,专心教育事业。民国24年(1935年)起,设有军训课,由军事教官进行军事管理。民国27年,在学生中发展三青团员,建立三青团组织,举办三青团夏令营,实行思想汇报制度。民国26~34年,抗日战争时期,进行国防教育,抗战建国教育。民国35年,国民政府提出“戡乱建国”方针,发动内战,禁止学生罢课、游行、请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文教政策和中央人民政府对旧学校逐步改造的方针,在福建师范学院成立中共学校党委会、校务委员会、学生生活指导委员会(后改为政治辅导处)和马列主义教研室,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改称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学生会,实行民主治校。废除训导和军事管理制度,停开“三民主义”、“公民”、“童子军”课程。按照1950年《高等学校暂行规程》的有关规定,开设马列主义课,进行革命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着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61年,《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规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加强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为人民服务思想教育,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1980年,教育部针对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情况,提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重视马列主义基础理论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革命人生观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福建各高师院校根据规定要求,各个时期都定有实施办法。
  马列主义理论教育1950年,福建师范学院政治课开设:《共同纲领》、《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包括社会发展史)、《文教政策与法令》。1953年秋季起至1966年,开设《中国革命史》、《马列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通过这些课程的教学,提高学生对新中国社会性质和发展方向的认识。
  “文化大革命”时期,选读马列著作摘录和《毛主席语录》、《毛泽东著作选读》,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
  1978年后,各高师院校政治课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1982年以后,增开《共产主义思想品德》。1988年,除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外,高师本科加开《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人生哲学》、《职业道德》、《大学生思想修养》;高师专科加开《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修养》。这些课程的教学,为学生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增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和形成共产主义人生观、道德观打下思想认识基础。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社会主义思想品德教育互相渗透。对资产阶级和共产主义两种不同价值观、自由、民主、人权观,组织学生讨论,分清思想界线。宁德师范专科学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处理好灌输与疏导、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进行社会调查,课堂讨论,使学生具体感受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发展经济、振兴中华的正确道路。漳州师范学院教师的哲学教学对学生的价值观、世界观等进行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拟定教学提纲,通过课堂讨论,使学生明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从实际提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创造性的发展。哲学教研室还设有“大学生之友”信箱,对学生来信提出的问题,结合教学、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回答问题。时事政策教育1950年,土地改革、抗美授朝时,福建师范学院学生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听取形势报告后,有的申请参加土改工作,有的写信回家说服亲属支持土改工作,有不少学生组织宣传队上街、下乡,向群众宣讲美帝国主义侵华史,捐钱写信,用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1954~1956年,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文件,来自农村的学生劝导亲属早日参加农业合作社,工商业家庭出身的学生给家属讲解政策,争取参加公私合营。
  1957年春,党发动整风运动,福建师范学院师生参加“鸣放”。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有些师生被错误地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开展“红与专”、“共产主义人生观与资产阶级人生观”大辩论,又有一些师生在“拔白旗、插红旗”中受到批判。
  1961年,各院校在暂时经济困难时期,提倡艰苦奋斗,劳逸结合,节约粮食,渡过困难。南平师范专科学校请地区行政领导干部就农业生产问题向学生做报告。并通过广播、墙报等配合宣传形式,使大多数学生认识到困难是暂时的,都能识大体、顾大局,在实际表现中吃苦耐劳,专心学习。
  “文化大革命”时期,两所师范学院掀起大批判浪潮,停课“闹革命”。1970年停办。1972年,新建的福建师范大学开展“斗批改”,办所谓“批林批孔”、“评法批儒”学习班,讨论会、报告会,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福建师范大学召开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大会,揭批反革命集团挑起派性斗争造成的危害。1978年,举办“真理标准”讨论会,端正思想路线,给受迫害的师生平反。1979~1982年,学习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福建师范大学还组织辩论会、演讲会等活动,对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进行讨论。中文系、物理系、体育系还分别举行“改革与我”知识竞赛,并通过广播,电视录像,时事政策问答专刊等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1982~1989年,中共十二大.《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中共十三大《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是这一时期各院校时事政策学习的主要文件,一般都结合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党、团活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基本国情、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等,分为许多专题,进行各种形式的讨论和知识竞赛。
  专业思想教育1950~1965年,各师范院校在新生入学时都举行献身教育事业的报告会,把学习师范专业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举办校史展览,展示校友献身教育事业的感人事迹,让学生从中看到自己美好的未来。南平师范专科学校在节假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农村,调查中学办学现状,让学生了解在新形势下农村面貌的变化和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激发他们献身农村教育的情感;邀请在农村中学工作的校友回母校谈理想,谈农村教育工作中的苦与乐,给学生以启发和鼓舞。宁德师范专科学校将专业思想教育融汇于校园各项活动之中,举办“光荣的人民教师”、“青春•理想•职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集美师范专科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到中学参加各种活动,引导学生为将来当好一名受初中学生欢迎的教师做好思想准备。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鼓励学生在课余假日担任家庭教师,培养学生教育少年的责任感,体会把知识献给教育书育人工作的价值。三明师范专科学校要求铕位学生在暑假要回母校进行“拜师活动”,然后写一篇有关拜师感受的作业。各校在学生毕业前夕,都举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报告会。三明师范专科学校每年为被批准到贫困山区农村中学工作的毕业生召开隆重的欢送会,给他们披红戴花,合影留念,树立“扎根农村,无尚光荣”的信念。1986年,宁德师范专科学校对宁德地区各县774名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其中,热爱并安心农村教育的占87.6%,有158人受到省、地、县、校的表彰。
  劳动教育各校一般分为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2类。集中性劳动每学期由校安排,分散性劳动由系(科)安排。从劳动性质来分有:生产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
  生产性劳动1958年大跃进时期,各校主要组织学生到工厂、农村参加支工支农劳动。1961年,在校园种植蔬菜,在校外开荒造林、种粮。南平师专学生在山沟挖塘养鱼,开荒种菜,建舍养猪。福州师专办了几个工厂。各校都参加“大炼钢铁”运动。服务性劳动,一般是整治校园环境卫生,修建校内通道,绿化校园,修筑体育活动场所,打扫宿舍、厨房等。社会义务劳动,如到车站、码头、福利院清理环境卫生。
  福建师大印发有《学生劳动手册X每次劳动,均有考勤,作为学生劳动课成绩,计入“学生综合考评积分”。
  学军活动1958年,加强海防战备教育。福建师范学院成立民兵师,进行军事训练。1964年,为使青年学生了解人民解放军,学习人民解放军,和获得一些军事常识,省教育厅通知各校组织大学生到前线部队“五好”连队当兵一个月。福建师范学院有350人到莆田前线部队,福建第二师范学院有100人到厦门前线部队。学生到部队营地后即编入班排过士兵生活,一切活动均在部队的统一领导下进行。80年代,学军活动纳入教学计划。有的学校请解放军官兵到校对学生进行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内容包括:学习军事思想、军兵种知识、军人正规生活的养成、军训纪律、队列、射击等项目。泉州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学生到部队单独建立连队,进行军训,并开展“大学生与同龄军人谈理想”、“英雄事迹报告会”等活动。
  社会实践50年代和60年代,各校组织学生到工厂、农村进行社会调查,与工农群众一起,参加一些工农业生产劳动。1978年后,各校开始把实践性活动纳入教育工作计划,利用课外或假日组织学生走出校门,搞社会服务,或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福建师范大学生物系组织学生到罗源县参加智力扶贫工作,在飞竹乡和西兰乡开办“蕃茄袋栽技术培训班”;并进行柑桔栽培巡回指导,帮助当地建立果园基地,种植果树,宁德师专组织学生到少数民族乡,帮助办好夜校。福州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学生到工厂、街道的少年之家和中小学夏令营担任辅导员。福建师范大学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组织学生开展社会服务,中文系成立咨询社,与社会自学者通信,几年来为他们解答寄来的1.3万多封信中提出的在自学中遇到的难题。外语系在烟台山公园举办星期日“英语一角”活动,方便英语爱好者学习口语。音乐系为部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美术系为有关部门培养装璜广告人员。物理系开展“为您服务”活动,为群众修理家用电器。1984年后,福建师范大学组织学生深入工厂、农村、学校,就经济体制改革、技术引进与革新、中等学校教育的现状和发展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该校福清分校在放暑假前发给每个学生一份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就活动地点、项目、内容方式、作好记录,于开学初,进行汇报交流。漳州师范学院组织学生到东山调查“东山经济腾飞原因”,到诏安调查“当前中学师资队伍建设状况”。泉州师专在暑假组织学生到本市7县(区)的30多个乡镇近百家企业,进行“泉州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专题调查,写出报告。南平师范专科学校组织社会调查团分赴建阳县麻沙、书坊、水吉、漳墩四个乡镇,就改革开放以来乡镇经济发展情况,农村初中教育等问题作社会调查。
  社团活动,各校从50年代起,都通过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学习共产党党章,共青团团章、大学生守则,举办学术讨论会和文体活动。60年代,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80年代,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培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为了使全体教师都关心德育工作,各校都把教书育人作为研究课题,要求教师寓德育于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之中。
  五、体育卫生
  (一)体育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开设体操课和课外锻炼,以求身体强健,强固其精力。民国时期,厦门大学、协和大学和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的教育学科,集美高等师范选科、海疆学校师范科、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均开设体育课。学生每学期缺课超过授课时数1/3,不得参加学期测验。还由学生自治会主持,举行班级间或年级间的球类、田径、游泳、爬山等竞赛。每学年举办全校运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1965年,贯彻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各师范院校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指导,以“健康第一”为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计划》开设体育课,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年级、各学期的教学进度和课时计划。有的学校体育教研室在医务部门配合下,定期对学生的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进行测定登记,掌握学生健康状况的变化情况,调整体育课教学安排。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9年,教育部、国家体委颁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1983年,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国家民委又联合颁发《关于建立“体质健康卡片”进行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各校按《暂行规定》和《实施方案》,建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体质健康卡片”,组织人员对全体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检测登记作为改革学生体育卫生工作的依据。福建师大公共体育课按新生体质和体能的强弱,分班教学,把学生中体质较好、体育基础较好的,在一个系、一个年段内打破原教学班建制,上体育课时将他们组成提高班和普通班,分班教学,使大多数学生都能不同程度地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技巧,养成经常体育锻炼习惯。福州师专体育教研室在新生体验时,发现不少学生的体重、胸围只相当于中下等水平。为了有针对性地加强身体素质的训练,特制定一套教学工作计划表,把体育课中学生的实际运动密度,从原来的25%左右,提高到30%左右。把每节课的生理负荷量提高到100~110次/分。在“课课练”内容的选择上,多采用有利于扩大胸围的练习。一年后体重有141人增加,占总人数的72%,胸围有140人扩大,占总人数的71%,身高有70人增长,占总人数35%。宁德师专体育科设立理疗室,为《体育保健学》、《人体解剖学》的实验、实习场所和进行电疗、针灸、按摩、拔罐等疗法创造了条件。
  体育课教学之外,各校还开展课外体育活动。50年代,组织学生开展《劳卫制预备级锻炼》。80年代,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锻炼。1955年,福建师范学院组织101个劳卫制锻炼小组,有学生1081人参加,占全院学生数68%。1982年,各校把开展锻炼标准的活动作为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龙岩师专等校坚持年年测试,张榜公布,并列入体育考核内容;宁德师专采用提前预告,集中测验,严格把关的测检措施,提高了达标率。1986年,龙岩师专、福州师专受到省教育厅、省体委的表彰,被评为体育锻炼先进单位。
  各校还成立各种运动队,吸收体育运动水平较高的学生参加。福建师范大学推广青年韵律操活动,组织武术协会,全校有近千人入会练操习武漳州师院专为女生组织艺术体操活动。各校除经常进行体育单项比赛外,每年都举行运动会。
  福建师范大学中文、数学等系利用暑期举办体育夏令营,对运动员进行训练。该校代表队在1987年全国高师院校大学生运动会上,在参赛的48所高师本科院校中,名列第16名。在1987年全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该校本科组获女子团体总分第1名,体育专业组获女子团体总分第1名,男子团体总分第2名。福州师范专科学校获男子乙组团体总分第1名。1986年,宁德师范专科学校有6位学生被选进省大学生代表队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二)卫生保健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设有疗病室,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常期体检(秋季),对寝室、食堂、盥洗室、栉沐室、浴室、厨房和学堂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订有各种清洁卫生规则,要求师生共同遵守。
  民国时期,各校都设有体育卫生组,除负责上好体育课外,还负责管理学校环境卫生和配合医务室定期进行学生体格检查。医务室负责防病治病,兼管学校师生的饮食卫生和保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务院颁发《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确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为:从保护学生健康出发,给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强卫生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养成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对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各校遵照决定,均订有学校卫生保健制度和办法。
  1954年,福建师范学院的校医院订有卫生预防治疗制度,推行体育疗法,并设有传染病隔离病房。1978年后,各校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主持全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定环境卫生制度,每周六下午为学校卫生日。星期日为环境消毒每月进行全校卫生检查评比,张榜公布;并通过黑板报、有线广播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各校把加强食堂卫生和伙食管理,作为增加学生体质,搞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关人员随时检查饮食卫生,使食物保鲜,操作卫生,食具消毒。福建师大化学系食堂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制度,采购员不买质量不好的鱼、肉、蔬菜;每周研究菜谱;做到主食副食花样多、调味好。每当温书迎考阶段。为学生改善伙食两星期。
  六、学生
  (—)招生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正月,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开始招收理化、博物、数学选科预科3班,十二月,又招收史地选科预科1班,博物本科1班。学生来源从原师范学堂初级师范第三班学生及简师科毕业生升人,还从本省各地中学堂中选拔程度较优的学生经考试录取。
  民国时期,厦门大学、协和大学的教育科系、集美高等师范选科、海疆学校的师范科,均由各校单独招生。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一是由学校自行招考,一是由各县(区)保送中心(国民)学校教员到校学习。保送生人学前应参加学校的入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7月,教育部颁布《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高师招生条件是:招收高级中学、师范学校(须服务期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高师附设工农速成中学,学生毕业后,升入本科。由教育行政部门保送的高级中学、师范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高师招生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轨道。福建师范学院1952~1954年,除按计划招收四年制本科生外,还先后招收一年半制师范专修科,举办一年期中学数理教师培训班和中文教师培训班。1955年,又招收小学教师二年制大专班,及时补充了初中师资的需求。
  1956年,福建师范学院开始招收五年制音乐、图画专修科新生共118名,报考条件是初中毕业生或相当于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年龄15~20周岁,对音乐、图画有爱好并具有一定的学习专业条件而志愿报考高师者。
  1965年,福建第二师范学院数学系试行“公社来、公社去”招生办法。当年先在龙溪专区招18名,龙岩专区招15名,保送对象为“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志愿来校学习的农业中学教师和劳动知识青年”。
  1972年后,高师的招生对象是有中学文化程度的工农兵,办法是“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福建师范大学首批入学的“工农兵学员”有299名,前后共招收5届新生。1977年,全国恢复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线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1966年,福建师范学院开始招收研究生,“文化大革命”时中断,1978年恢复招生。
  1982年,福建师范大学试行部分定向招生。1985年,改革招生录取办法,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列入重点高校第一批录取,从而较好地保证了新生质量。同时还招收少量保送生。在校内试行“中期选拔”办法的同时,也允许师专优秀毕业生经过考核转入该校对口专业继续深造。1986年,还试行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并在保证完成国家招生计划前提下,招收委托培养生。1989年,高师招生7628人,其中委培生1076人,占14%。
  1985年起,师专改为定向招生,把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地县。1989年,省教委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师专在安排生源分配计划时,要保证师专录取农村学生的比例占80%以上,毕业以后全部回到当地农村中学任教。南平地区拟订招生计划主要依据各县(市)人口比例下达,录取时不搞全区统一的录取线,而分别按具体情况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适当照顾政和、松溪、崇安、光泽等教育基础较薄弱的县份。1989年起,各所师专试行招收部分中学、中师保送生。
  (二)在学待遇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规定:学生在校学费由校支给,按月膳费由校支给,每年每人夏冬由校发给制服一套,体操衣裤一套,教科书簿籍及学习用品均由校发给。被帐由校统一购置,学生缴价领用。
  民国时期,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学生享受公费生待遇,免交学费、杂费及膳宿费。厦门大学师范学部、集美高等师范选科学生家庭贫困者,得申请减免学费。国立海疆学校师范科学生享受公费生待遇,免交学杂费及膳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师学生按国家规定一律享受人民助学金待遇、免交学费、住宿费,还享受定额医疗保健。人民助学金一般分为3个等次,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评定。体育专业学生每月加发伙食补助费。对生活有特殊困难者另发补助金。1985年,国家增拨临时困难补助费,并入助学金一起发放。1987年起,将人民助学金改为师范专业奖学金,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按学生德、智、体诸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优秀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5%评定;优秀生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10%评定;其余学生享受普通奖学金,特殊专业补贴费照发。为奖励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各系(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单项奖,获奖人数一般控制在学生数5%以内,单项奖学金每月发给。对本学年受行政处分或有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取消本学年一、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毕业分配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规定毕业生有效力本省及全国教育职事之义务,服务年限为5年。不尽义务者,令其缴还在学所给学费,但未规定由政府分派工作,以致有的中学堂教师奇缺,有的高师毕业生又找不到工作。
  民国时期,高师毕业生由政府分派工作。民国34年(1945年)6月,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学生免交学费、宿膳费,毕业后由政府分派工作,3年内不得改业,违者追缴在学时的全部公费。同年,各县(区)政府保送小学教员到省立师专学习的办法,也规定各保送生毕业后派返原保送县份服务,不服从分派的,追缴一切公费待遇。厦大、协大的教育系没有公费待遇,毕业生自谋出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师毕业生统一由国家分配工作。1954年,福建师范毕业生364人中114人留本省分配工作,150人派往外省工作。
  1958年,省教育厅下达福建师院毕业生分派方案规定:首先保证福建师院及其他高等学校留用助教、直接选送华东师大、北京师大进修和分配厅属3所重点中学的师资质量,对分配到各专区(市)一般中学的毕业生,应注意业务水平与政治质量的适当平衡,并照顾本人志愿及实际困难。1961年,师专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原则是:集中使用,保证重点,加强薄弱环节,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分配,必须以较大比重的毕业生分配到县和县以下的中学去工作。
  1966~1968年,高师应届毕业生分配工作因“文化大革命”被拖延。1968年下半年至1969年初,福建师院、福建二师院的3届毕业生分配到各地农场劳动一年后安排工作。“文化大革命”后期重建的福建师大计5届毕业生,大都回原地区分配工作。
  1977年,恢复统一招生后的历届高师毕业生恢复由国家统一分配制度。1987年,省教委通知:根据师范毕业生都要分配到学校任教的原则,师大毕业生除保证师专、新办师范需要配备的毕业生,充实普教系统的高中师资外,还要统筹考虑其它高校、中专、成人教育、职业大学及省属厂矿子弟学校的需要,大部分应分配到地市、县教学第一线,防止各级行政机关层层截留。师专毕业生绝大部分分配到县以下农村中学,同时,兼顾省、地厂矿子弟学校的急需。
  1988年,省人民政府决定:高师毕业生90%实行计划分配,10%实行社会调节。为了适应本省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进一步专业化、商业化的需要,农、林、医、师范绝大多数分配到县、乡、镇和广大农村,以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力量。师范类毕业生除侧重安排于新设的专业、调整的专业、招生量大的专业外,对于山区、边远地区紧缺的师资,也尽量予以分配。1989年,福建师大经有关部门同意,日语、俄语、图书情报学、档案学及工业微生物等5个专业由学校自主分配毕业生。各校根据省计委、省人事局、省教委等部门制定的分配方针、政策、原则,联系各校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采用公布方案,预分配名单、分配名单的“三榜公布”方式,同时对毕业生进行服从分配的思想教育。
  从1949~1989年,福建高师院校共招生88036人(其中本科生39910人,专科生46126人),毕业生77693人(其中本科生26377人,专科生51316人)。1978~1989年,共招研究生511人,已毕业343人,其中272人获得硕士学位。
  七、管理
  (―)行政管理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由省领导管理。民届成立后改名福建高等师范学校,由省领导管理。民国3年(1914年),高等师范学校停办。这一时期,私立厦门大学设师范学部,私立集美师范学校设高等师范选科,私立福建协和大学设教育系,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设教育系,前两者为华侨办学校,后两者为教会办学校。依照民国元年和民国2年教育部公布的《大学令》和《私立大学规程》,先后报教育部立案,由教育部管理。民国30年,成立的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由省政府领导和管理。民国33年,成立的国立海疆学校,由教育部设立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由省人民政府接管,国立海疆学校停办。1950年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福建师范学院,1963年成立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86年成立的漳州师范学院,均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
  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新办的9所师范专科学校的设立及后来的调整、变更、合并,1978年起,各地市新办的9所师范专科学校,均是在省人民政府的具体领导下进行的。1986年,省人民政府确定高师管理体制:福建师范大学由教育部和省共同领导,以省为主;漳州师范学院由省领导;各地市的师范专科学校由省、地(市)双重领导,以地市管理为主,省负责正职领导的任免,教育事业经费的下达,基建投资,招生计划核定,以及讲师以上职称的审批;地(市)负责管理师专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校副职领导以下人员的任免,师资调配,生活和基建物资供应等;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地市教育局负责办理。1985年成立的莆田师范大专班列入省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由莆田市管理。
  学校机构: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设监督1人,全面主持学堂工作,下分教务、庶务、斋务3处。教务长主持一切教学事宜,有管书1人,管理图书,教具、仪器和教学用品。庶务长主持一切行政事宜,有文案员1人,会计员1人,杂务员1人,分管文书、财务、杂务工作。斋务长主持学生管理事宜,有监学若干人,管理学生生活,检察1人,管理师生食宿医疗事项。
  民国30年(1941年),成立的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设教务、训导、总务3处和校长室、会计室,处室各设主任1名。教务处下设注册、课务两个组和图书馆。训导处下设生活指导、军事管理和体育卫生3个组。总务处下设文书、庶务两个组,各组设组长1人。
  1949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接管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后,保留教务处,撤销训导处,改设生活指导委员会,成立校务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1953年9月,福建师范学院设有教务处、政治辅导处、总务处及各种专门委员会。教务处下设教务科、学务科、出版科、体育室、理科实验室。政治辅导处下设政治教育科、组织科、青年工作科;总务处下设财务科、物资科、管理科、卫生室。院长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人事科。
  1984年,福建师范大学党委部门设:党委办公室、纪检会、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调研室。行政部门设:校长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教务处、人事处、总务处、科研处、设备生产处、业余教育处、武装保卫部和校医院。
  漳州师范学院党委部门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纪检会。行政部门设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和校医院。
  1984年,师范专科学校一般设二室三处一馆(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图书馆)。1985年至今的福州师范专科学校机构设置见附图。
  (二)教学管理
  清末,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由教务处安排教学计划,制定作息时间表、每周功课时刻表,订有“考录入学规则”、“教学规则”、“考试规则”、“教室规则”、“学业成绩及教授成绩调查规则”、“学生勤惰出席调查规则”、“教授会规则”。
  民国时,福建省立师专订有《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学则》,共八章,分为:入学及转学、注册、在学待遇、课程学分及转科、试验及成绩、考试及评分、请假及缺席、操行等。《学则》规定,其他公私立大学、学院或专科学校的学生,学满1年,欲转学本校,须经考试录取入学,自二年级下期起不收转学生。逾期注册以旷课论。缓期注册以上课后两周为限,逾期者应休学1年。未经准假逾期者以退学论。一年级学生不准转科,二年级准予转科。但各科规定修习科目或加试科目,应有70分或平均70分为标准。考试含入学考试、平时考试、学期考试、毕业考试。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有1/3不及50分或1/2不及60分者,应自动退学。成绩不及50分及60分以下50分以上,经补考仍不及格,次年应重修该科目课程。修习任何学科3次仍不及格,不得再修习该学科,应自动退学。
  194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接管后,高师院校的教学管理分校、处、系(科)三级,校长主管学校全面工作,有一名副校长分管教学,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行政管理机构,协助校长、副校长管理。
  教务处管理教学的职责是:(1)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规章制度,研究教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2)组织各系(科)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评估教学质量,组织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3)管理学生学籍。(4)制定校历,编排课程表,调度教室。(5)制定教育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6)拟定师资培养规划,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制定招生计划。(7)考核教师教学工作。(8)搞好教材的订购和供应,拟定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负责定购、采购、供应和调度。(9)了解并反映基层教学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10)组织各系(科)开展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总结并交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经验。
  系(科)主任主持全系(科)教学、科研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科)有关教学具体工作的计划。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科研任务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
  各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采取各种检查办法。泉州师范专科学校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要求:(1)任课教师在学科或教研组上汇报教学工作。(2)各教研组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观摩教学。(3)各科均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开展评教评学活动。(4)在教学检查中要有重点地探讨若干问题。(5)各学科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小结,以推动下半期教学工作。龙岩师范专科学校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各发一本《教师手册》,内容包括聘任的任务和要求,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工作量,教书育人情况,科研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和成绩册,学期小结和建议意见等。每个月由学科检查一次,学年结束时考评一次。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建立教学评估制度,选数学、中文两科作为试点,先拟定评估指标,设计评估方案,采用“定性——定量——定性”的方式进行评估。即印发调查表给一定范围的学生、教师进行定性填表,然后通过计算使之量化,再将最后的计算结果,结合召开评议会又作出定性的结论。福建师范大学于1987年进行两次较大规模的评估活动,先后参加的学生6000多人次,教师近600多人次,比较广泛地收集学生和教师的反馈信息,据此进行定量综合分析,从而掌握了较为客观、全面的全校教学质量情况,改变原有在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标准不一现象。各校先后采用学生、教师和教研室领导综合评估方法,较大程度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使评价教学有一定的可比性,改变以往教师互评时只能找出教师教学的特点、优点和缺点,而在总体上难以做出相对准确的评价的弊病,为学校各级领导在宏观上管理教学提供了较为科学的方法。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校都订有学籍管理细则,对招生入学考查考试、考勤、奖罚、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升级、留级、鉴定、毕业都作具体规定。还订有教室规则,实验室规则,操场规则,宿舍规则,食堂规则,教育实习条例等。
  宁德师范专科学校还制定综合积分管理办法。(1)德育积分法,包括思想教育课积分和品德积分累计,每学年总评一次;(2)智育积分法,包括考试课程积分、考查课程积分、选修课程积分、教育实习积分,按每学期每门课的考试、考查成绩套算;(3)体育积分法,包括公共体育积分,早操积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分;(4)奖励积分法,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钻研精神,促进培养具有各方面专长的人才,按学生参加有关比赛得奖的级别计分,并以学生积分的高低作为奖惩、评定奖学金和毕业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

《福建省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福建省学校教育自萌生至1989年的发展历程。全书14章,卷首冠以“概述”,卷末附录“大事年表”及“福建省当代教育人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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